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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

时间:2023-12-27 04:41:11 作者:书香墨派驻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

在现代社会,调研报告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以帮助组织和个人做出决策和改进工作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调研报告,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案例和实用技巧,供大家参考。

派驻机构开展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研判调研报告及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

集体中的人会受到周围环境和大局情绪的影响,在对党员的各种影响中,最大的影响来自于党。因此,在党的建设中,净化政治生态十分重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县纪委: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整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根据省市县纪委的要求,我局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净化政治生态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充分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障,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着力点。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了党的政治生态。

有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信息不按规定及时向单位、局领导报告;

有的同志报告个人事项时,该报的不报,或者遮遮掩掩,瞒报虚报;

有的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

有的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独立王国。

有的把跟上级唱反调、出风头当成“有能耐”,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

有的同志喜欢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

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有的同志热衷于当“地下组织部长”,到处打探消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有的使用微信、微博极不谨慎,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公然散布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有的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

有的在生活作风上,八小时之外纪律松弛,玩风盛行,尤其是打麻将,一到休息日,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从严管党治党,最终还是要靠党章、党规、党纪,用制度规定管人、管权、管事、管长久。要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积极营造守纪律、明规矩、强约束的浓厚氛围。对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三党代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结束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传达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领会会议精神和基本要求,撰写学习笔记,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不断转变执纪方式。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结合实际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结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不断拓展监督举措。在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监督基础上,把监督工作向服务对象延伸,推进公示公开等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不断落实“两个责任”。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和深化。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了规矩方圆,身边有警钟长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

4、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环节情况。

通过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强化我局内部监督机制,梳理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风险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到处分决定的下达,对每一个流程如何落实,如何控制,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管理上求严、纪律上求硬、业务上求实,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着力点,镇党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镇纪委根据各级纪委的要求,在分析研判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访谈党员干部、开展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走访,着力把脉镇政治生态现状与未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纪律作风上,知敬畏的多了,坏规矩的少了;

在选人用人上,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

在干事创业上,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

创新越多、错得越多”的顾虑。再次,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些年轻干部“不愿到基层、不愿在基层”,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三是政治生态反复污染的风险较大。虽然镇的政治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但镇内熟人社会、亲缘关系、人文风俗没有变,一些问题的表现形式没有变。一方面,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脱贫等行业领域依然是腐败高发易发的聚集区。另一方面,“微腐败”量大面广,不收敛不收手暗箱操作问题依然突出。**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11起。

下一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把全镇政治生态向纵深推进发展。一是加强对镇政治生态的动态研判。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分类、分区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提升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支撑,结合慰问、走访等活动,建立科学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二是强化政治生态“一把手”责任。抓紧抓牢村(居)、站所主要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述责述廉,督促主动抓、深入抓政治生态建设。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把作风转变、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三是打好基层正风反腐“歼灭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久久为功消存量,坚定不移遏增量。开展镇主要领导上党课、廉政警示等活动,加大检查巡查末端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执行责任机制,把纪律震慑传递到末梢。四是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脱虚向实。积极塑造向上向善的镇人文精神,加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通过板报、橱窗、文艺活动等形式,着力清除“小圈子”,“小气候”,“小势力”等腐朽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根基。

为全面把脉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近期,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年度考核工作,对7家驻在部门同步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工作。通过“测、查、评”强化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测”部门意见。纪检监察组设计了政治生态调查问卷,围绕党的建设、两个责任、政治意识、政治功能、工作作风、群众路线、选人用人、党内生活、廉洁自律、问题整改等10个方面内容共50道测试题,在驻在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评,反映部门上下对政治生态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共测评130余份问卷,为系统分析和全面了解政治生态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

“查”深层问题。按照纪检监察组制定的《关于建立驻在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集体会商等方式,结合驻在部门日常工作、履责记实、信访案件、市委巡察、巡回监督、专项整治以及相关处室(部门)、单位情况反馈等,开展座谈7次,查阅台帐资料140余份,多渠道多途径采集政治生态相关指标数。

“评”生态状况。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等10个方面50个指标,进行具体打分,根据总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层次,对政治生态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对评价中发现的17项存在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党组反馈,督促党组实施加强和改进政治生态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着力点,镇党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镇纪委根据各级纪委的要求,在分析研判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访谈党员干部、开展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走访,着力把脉镇政治生态现状与未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全镇政治生态建设明显好转。

在纪律作风上,知敬畏的多了,坏规矩的少了;

在选人用人上,重实绩的多了,跑关系的少了;

在干事创业上,讲实干的多了,搞空谈的少了。

二、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

创新越多、错得越多”的顾虑。再次,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些年轻干部“不愿到基层、不愿在基层”,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三是政治生态反复污染的风险较大。虽然镇的政治生态发生了积极变化,但镇内熟人社会、亲缘关系、人文风俗没有变,一些问题的表现形式没有变。一方面,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脱贫等行业领域依然是腐败高发易发的聚集区。另一方面,“微腐败”量大面广,不收敛不收手暗箱操作问题依然突出。**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11起。

三、持续用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下一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把全镇政治生态向纵深推进发展。一是加强对镇政治生态的动态研判。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分类、分区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提升和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支撑,结合慰问、走访等活动,建立科学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二是强化政治生态“一把手”责任。抓紧抓牢村(居)、站所主要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述责述廉,督促主动抓、深入抓政治生态建设。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把作风转变、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三是打好基层正风反腐“歼灭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久久为功消存量,坚定不移遏增量。开展镇主要领导上党课、廉政警示等活动,加大检查巡查末端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执行责任机制,把纪律震慑传递到末梢。四是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脱虚向实。积极塑造向上向善的镇人文精神,加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通过板报、橱窗、文艺活动等形式,着力清除“小圈子”,“小气候”,“小势力”等腐朽文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根基。

县纪委: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整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根据省市县纪委的要求,我局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净化政治生态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充分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障,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着力点。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了党的政治生态。

二、梳理出来的问题。

有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信息不按规定及时向单位、局领导报告;

有的同志报告个人事项时,该报的不报,或者遮遮掩掩,瞒报虚报;

有的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

有的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独立王国。

有的把跟上级唱反调、出风头当成“有能耐”,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

有的同志喜欢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

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有的同志热衷于当“地下组织部长”,到处打探消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有的使用微信、微博极不谨慎,随意传播政治谣言,公然散布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有的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

有的在生活作风上,八小时之外纪律松弛,玩风盛行,尤其是打麻将,一到休息日,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三、工作措施。

从严管党治党,最终还是要靠党章、党规、党纪,用制度规定管人、管权、管事、管长久。要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积极营造守纪律、明规矩、强约束的浓厚氛围。对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三党代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结束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传达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领会会议精神和基本要求,撰写学习笔记,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不断转变执纪方式。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结合实际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实行关口前移,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结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不断拓展监督举措。在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监督基础上,把监督工作向服务对象延伸,推进公示公开等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早期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不断落实“两个责任”。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各方面,不断推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和深化。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了规矩方圆,身边有警钟长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

4、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环节情况。

通过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强化我局内部监督机制,梳理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风险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到处分决定的下达,对每一个流程如何落实,如何控制,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管理上求严、纪律上求硬、业务上求实,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按照市委巡查第x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市委编办近年来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编办在市委和市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xxx”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机构编制政治生态。

(一)坚持政治统领,聚焦“两个维护”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深入。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合在思想中、融汇在改革中、融化在实践中,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一届中央编委会上讲话精神及关于机构改革精神作为政治任务、首要职责,真学真信、常学常新、细照笃行,坚决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与新思想对标找差,扎实推动“三篇光辉文献”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将“xxx”作为工作理念,不断凝聚起了干事创业的强大共识合力。锲而不舍推动决策部署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检验,深入贯彻党管机构编制理念,坚决落实“xxx”总体思路和要求,健全完善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全市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考中,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破釜沉舟的气势,尽锐出战、攻城拔寨,坚决打赢每场啃骨攻坚硬仗,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一丝不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制度,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到支部、分解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进一步凝聚了全办思想共识。

(二)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全面从严”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注重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党性、提高觉悟、增进团结的功能作用,严肃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机关党建制度执行更加有力。抓实教育,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把初心使命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抓手,组织论坛式学习交流,理论学习质量普遍提高;扎实开展经常性党课教育,班子成员每年带头授课辅导,全办党员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半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组织生活,党性锻炼更加扎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注重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书记讲评都直奔具体问题、直奔思想根源、直奔问题危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加强制度建设,党的领导更加有力。认真贯彻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归口管理工作机制体制运行,制定《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善于集中,凡事按程序守规矩,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注重团结,班子共事氛围浓厚。班子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任职长短,都始终注重团结共事,内部关系融洽,配合默契、作风民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互相配合、互相补台,经常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始终坚持以事业为先、以大局为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

(三)坚持监督从严,聚焦“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有效。始终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办上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办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每年制定《市委编办纪检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编制《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例会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使全面治党各项规章制度、最新精神融入日常学习,经常学、反复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初心泯灭的歧路》《失守的底线》《叩问初心》等专题片,围绕“俭廉”开展研讨交流,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下发“廉节”通知,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小事小节零容忍,坚持冒头就纠,苗头倾向零放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围绕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根据岗位职责及在改革中承担的主要任务,严明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规定,把落实“六个严禁”体现到了机构改革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事宜都符合条例规定、符合上级要求,有效防止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相关人员泄露改革秘密、违规审定机构编制等问题发生。

(四)坚持扎实务实,聚焦“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坚持目标导向,夯实求真务实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主旨主责、主动对标对表,全面覆盖抓学习、扑下身子搞调研、刀刃向内深检视、上下联动抓整改,坚持一线工作法,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难点难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定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标准,通过比学赶帮超等方式,实现了全办“单兵”素质提升、“科室”标准提升、“全办”战力提升,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具体化常效化。认真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细化内容和标准,坚决防止文山会海,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严格限制会议规模,每年除组织召开市县编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工作安排部署会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集体性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自身问题,特别是思想层面的问题,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作用,与服务对象一道,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节俭办事、接待从简等形成自觉。

近年来,办领导班子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实践性还不够。以知促行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还不够,深学深用去研究和解决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差距。二是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工作的严要求还有提升空间。具体工作过程中还没有完全摒弃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敞开心扉谈思想、指问题还不够突出,提高党员干部素养能力的创新举措还有不足。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传导还不够到位。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廉政教育的形式还不够多样,日常执纪监督的经验还不够丰富,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全面、不细致的问题。四是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和精气神还不够。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标准、强化服务做得还不够,离树牢“组工作风”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打破惯性思维,担当作为的冲劲、动真碰硬的勇气仍显不足。

派驻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对基层派驻纪检组织提出了新的挑战。日前,我组就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增强日常监督效能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

(一)思想认识层面。

所驻部门的某些同志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监督工作是可有可无,觉得监督工作是在给部门添麻烦;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日常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以量化,思想上不太重视。

(二)监督力量层面。

因为派驻纪检组织人员很多属于新进纪检监察体系的新人,监督合力没有完全形成,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员抽调过于频繁,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抽调监督检查人员过多过频,影响部分日常工作开展。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持续释放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强烈信号,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打消某些同志顾虑,改变有些同志观念,推动各机构和人员形成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共识,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合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完善例会制度。派驻纪检组要定期组织联系部门召开监督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纪检组内部也要定期召开分析总结会议,总结监督工作经验,研判监督工作形势,推动监督工作落实。

2.完善联动制度。全面厘清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之间的共同点和侧重点,界定各自职责定位,让监督主体把握好各自监督的侧重点。派驻机构要建立与监督检查室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信息报送沟通制度。

3.完善交办制度。对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统筹进行研判,结合工作内容特点并报经分管监督工作领导同意,具体办理。

(三)综合施策精准监督。

1.精准发现问题。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中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发挥会议监督前哨作用,有助于对重要议题提前预警、预判,促进被监督单位班子决策严格规范起来。

2.强化警示提醒。注重从政治角度监督,盯紧“关键少数”,通过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具体情况,“三重一大”和重要事项执行合规合法等情况。

3.精准执纪执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问题,在取证的标准、量纪的轻重、案件处理的关联性上,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

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

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然则这种“自觉性”并不完全牢靠,在金钱、美色、权利、位置等引诱下,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状况下,一些立场不够坚决的干部会很轻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抱着幸运的心思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新闻媒体报道的一些派驻人员、项目申报攻关人员、经贸洽商人员经常呈现受*行*、腐bai公款、以机谋私、铺张糜费、堕落蜕化等问题,就是监督不到位的后果。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

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

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

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

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派驻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摘要: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是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深入推进,如何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更加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选择了派驻监督这一视角,通过开展座谈讨论、征询意见建议、查阅文件资料,分析总结归纳,就派驻监督的基本路径、实践困惑和对策建议进行了初步探讨,形成了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一、加强派驻监督的主要路径。

邓小平曾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一方面是因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彼此熟悉,同时也是因为领导者彼此监督可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关系。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准确了解掌握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加强融入,强化“贴身”监督、精准监督,实现“吃一家饭、管几家事”的工作目标。如,充分利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情况,切实起到平时警戒、有事汇报的作用。

通过参与决策,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正确执行上级决策和制定自身决策,是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如,参加和筹备驻在部门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参与反腐倡廉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提升监督层次。

落实中央纪委抓早抓小的要求,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日常监督,接受党员干部对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界限的咨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制止和教育,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既要靠职能部门各尽其职,也要靠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协调。如,加强对驻在部门及部属单位落实中央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其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开展党风检查、推动行风暗访等专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是集中监督的重要手段。如,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状况,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和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堵漏洞;加强问题通报、跟踪整改、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更为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从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专责,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如,加强线索排查和管理,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财务审计、检查考核、专项整治以及媒体报道中发现问题;突出办案重点,拓宽案源渠道,提高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具有工作时间集中、接触群众广泛、审视问题全面的职能优势。派驻纪检组要借助市级巡察机构的力量,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震慑。同时,注重巡视成果运用,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加强派驻监督需要把握好四个关系。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派驻纪检组从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工作机制入手,对深化推进派驻监督作了有益尝试,但仍然处于“探索”和“开局”之中,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执纪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距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客观上看,加强派驻监督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笔者认为,重点应当注意把握和理顺以下四个关系。

推进派驻监督体制改革,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切实改变派驻监督不力的状况。其中,派的权威体现在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更不是下级监督,而是代表上级党委纪委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驻的优势体现在派驻纪检组通过每天接触、参与驻在单位的相关活动,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查处驻在单位的问题。就相当数量的派驻纪检组而言,问题线索少或者发现不了问题线索,才是真正制约派驻监督成效的瓶颈。如果不能通过发挥驻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成为事实上的聋子瞎子,那么派的权威当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派驻监督的核心要务就是要通过发挥驻的优势作用,从中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与不足。实践中,如何做到既融入融合,又保持独立,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往往存在矛盾和困惑。因此,强化派驻监督,必须首先致力于驻的优势作用的发挥,聚焦问题线索的发现,从而为开展执纪审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必要的前提与基础,既抓早抓小,又严肃问责,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和效果最终体现和实现监督的权威。

从全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角度看,一方面,驻在单位要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改变以往较多地承担主体责任工作,而作为主责主业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现象。种好“责任田”是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是监督驻在单位“种地”,而不是替代驻在单位“种地”。但这并不意味着派驻监督从此就不需要去“田间地头”。积极参与驻在单位的相关活动,既是实现驻的优势的必要途径,也是履行监督责任的客观需要,这与不分管、不承担主体责任工作是两个概念,主要体现在工作的视角和重心发生了变化,主体责任重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责任重在监督执纪问责,两者殊途同归,共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中心任务。

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是一体两面,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新《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对象,既调查职务违法,又调查职务犯罪,填补了监督的空白,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但是全覆盖不等于全方位发力和平均用力,需要“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履行好监督职责应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和地区“森林”和“树木”的状况,在兼顾全面的同时,盯住重点,掌握特点,精准出击,有的放矢,通过解决点上问题带动解决面上问题,通过解决局部问题带动解决全局问题。要突出重点人,盯住一把手,盯住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多发频发的岗位来说事;突出重点事,始终把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有效地跟进;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廉政风险高的领域,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紧盯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的领域,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凸显了监察权的宪法地位和层级较高的权力属性。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尺度,科学合理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是衡量监督执纪成效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把从严监督与主动融入相结合、从严监督与真心保护相结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注意力度,力度不够,无法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力度过大,不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利于纪检工作的开展。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占绝大多数的轻微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或予以谈话提醒,或予以组织处理,实现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咬咬耳朵经常化。对少数严重违纪的,要及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风险不尽相同、各有特点,派驻纪检组需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分析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应坚持创新理念,探索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区别对待、精细化防控。

如何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质效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穆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7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本人带领调研组,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初步形成了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现状。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履行职责方面。围绕市纪委监委授予的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线索上报、通报曝光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360余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66人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整合、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2022年初,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

调研组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和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部分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有待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二)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人员未到位,面对综合监督单位庞大的组织架构、复杂的人员组成、棘手的具体问题,现有监督力量很难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存在监督不平衡的问题。派驻干部大都是业务口转岗,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督方式方法把握不准,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但是在工作实践中,配套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可用的监督手段较少,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造成有劲使不上、执纪浮在表面现象。

(四)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监督覆盖多个单位,监督内容涉及范围点多面广,对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掌握信息少,不能充分发表意见,使监督流于形式。此外,各被监督单位业务不同,工作侧重点不同,纪检监察组难以掌握全面情况,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

(五)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业务工作和干部考核由上级派出机关实行统一管理,但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导致派驻监督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针对以上问题,派出机关应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综合考虑管理幅度和监督跨度,积极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结构、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建立一支专业广泛、精干合理、能够高效履职的派驻干部队伍。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对新调入干部的工作纪实、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进行客观地摸排了解,对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选优配强派驻干部队伍。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拓宽干部引进视野渠道,引进熟悉中文、审查调查、法律法规、财政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充实到派驻机构,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保障派驻机构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三是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业务“老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传授工作技能,带动“新干部”履职尽责,增强派驻监督整体实效。四是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注重信息化科技化监督,探索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手段等,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这些干部因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如果在日常交往中把持不住,容易迷失方向。

三是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从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着手,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构建派驻机构制度体系,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一是在监督执纪方面,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程序,明确监督内容,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同时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模式。二是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监督责任落实主体,督促派驻人员充分认清角色定位,增强监督责任意识。重点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让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抓手紧盯“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真正发挥派驻机构一线“探头”作用,同时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三是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不认真履职,有失职渎职行为、被监督单位出现集中腐败问题的严肃问责,督促派驻人员保持“争先锋、做表率、强担当”的精气神,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派驻监督调研报告

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应是驻在部门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重点。可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难以开展,重心容易发生偏移,严重影响了派驻工作的成效。随着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派驻纪检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为纪检组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供了新的契机。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出几点思考。

权力是组织权威的体现,是“国之公器”。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一个由众多权力组成的权力系统。每个权力的行使又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因此,权力的行使要树立全系统、全过程的观念,既要强化系统众多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又要强化每个权力行使过程的相互联系和呼应。而配置权力,是行使权力的前道工序。如果在配置权力的时候,能够充分利用权力本身具有的相互制约性,科学配置,就会形成系统内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如果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同时,再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前设计,预设切口,那就为后续监督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一是要规范党组领导班子的权力。党组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突出履行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等方面的责任。监督的前提是规范。规范党组权力,是强化派驻纪检组同级监督的基础。根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组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行政班子的权力关系,界定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确保党组既发挥好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又不大包大揽、插手具体事务。二是要合理分配班子成员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旦某种权力绝对化,就有可能出现滥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将领导班子权力分配给班子成员,既使每个班子成员的权力与职责相匹配,又使权力在运作的过程中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冲动和滥用,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突出抓好“一把手”权力分配。一个单位的权力是基本固定的,如果“一把手”将人财物等重要权力都抓在手上,不但会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而且也不利于纪检组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因为监督“一把手”要比监督副职来得困难。因此,科学配置权力,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的权力分工,既要确保“一把手”能有效履行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重要职责,又要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切实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纪检监督”的权力体系。

科学配置权力是基础,正确行使权力是关键。而要正确行使权力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是确保权力沿着正确方向行使、杜绝权力腐败的保障。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而要使监督有据有效,离不开规范权力行使的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的法制制度,不但使党组及其成员行使权力,有章可循,而且也使纪检组监督有据可依。一是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根据部门权力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系统编制制度目录,从便于高效工作、便于防范风险、便于有效监督等方面,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制定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的法规制度。尤其要突出行业特点,抓好人事、财务、资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力争法规制度系统、完整和有的放矢。二是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有利于权力行使在顺畅、高效、安全的通道内。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程序。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征求意见、请示、报告等办法。二是要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权力行使的公正无私,更有利于纪检组加强监督。权力越不公开透明运行,纪检组就越难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干部选拔任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权力公开方式,积极督促同级党组及其成员,列出权力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地履行纪检组监督职能。

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是一个单位权力的主要拥有者。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是纪检组的一项重要职能。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随着纪检体制的改革,纪检组的权力资源得到了拓展,职能进一步聚焦,与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纪检组,要认真领会中央的要求,以强有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纪检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顺势而为,积极聚焦主业,切实把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纪检组要学会借力。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作为纪检组,要学会借力,迎难而上。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准确把握监督的政策规定,向法规制度借力;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向上级纪委借力;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获取问题线索,向群众反映借力;拓宽案源线索,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向检举控告借力,真正做到对同级监督有依据、有理由、有证据。二是上级纪委要及时给力。上级纪委既要落实派驻全覆盖,更要落实管理全覆盖,要通过紧密的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督促纪检组履职尽责。对纪检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要及时加以指导,帮助化解解决。对敢于监督、遇到阻力,甚至有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组,要及时撑腰打气,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干部,还要在个人成长进步上给予优先考虑。三是执纪监督要履职尽力。当前,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主要问题是利益依附。当责任与利益发生矛盾时,人往往趋利避害,选择利益,软化责任,甚至放弃责任。随着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随之会得到加强。作为上级纪委的派驻机构,纪检组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视问题及情节严重,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提请组织处理的及时提请组织处理,该查处的及时查处,绝不能视而不见,遇到问题绕道走,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相关的制度规定缺失或不落实,好多单位干部被查处了,既不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说明责任追究,说说容易,真正实施起来还真不容易。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要确保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一是要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负有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包括本班子成员出现的严重党风廉政问题,要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第一人责任。二是要严肃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组主体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该请示的请示,该上报的上报,需要问责的,可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三是严肃追究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有分工,都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严重廉政问题的,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同时追查分管领导的责任,真正把问责之剑高高悬起,让铁纪发力生威。

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是干军队伍建立的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求,是增强党的作风建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1、增强党内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一是充分发扬组织人事部分在干部监督中的主体效果,把监督关隘前移。要依照《党政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准则,任人唯亲,把好“进口关”,特别是要增强对干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的调查,避免“带病上岗”、“带病选拔”。二是增强指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班子成员平常在一同工作,相互之间比较调查状况,监督起来比较便利。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促使班子成员相互协助,相互提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着力处理班子成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走过场景象。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准则,做到单个酝酿、大会定定,避免呈现个人或少量人说了算的景象。三是要保证党员的民主权益。扩展党内民主,切实保证党员享有批判权、揭发权、申述权和控诉权等权益,充分发扬党员对干部监督的效果。

2、增强群众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广大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阶级,活泼在社会各个角落,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只需提高他们的监督认识和干部监督治理工作的通明度,监督就会无处不在,腐朽分子就会无处可逃。在干部选拔中要扩展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引荐、民主测评、民主评断、调查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准则,让群众的意见起效果。要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执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在单位内部治理中要执行政务公开、财政公开等准则,让群众冷暖自知。对长期驻外工作或外出调查、学习、出差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工作日志准则和按期汇报准则,用公事员审核手册照实记载天天的工作或活动状况,以备组织核对。对“八小时之外”的社交活动,更要发起群众参加监督,不然监督工作就会呈现“断层”或“空档”。

3、增强横向协调,构成监督合力。为了避免呈现单打独斗、各自为营、相互推诿等景象,保证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组织、人事部分要增强与各监督本能机能部分的协调与协作,坚持联席大会准则,构成齐抓共管的场面,让腐朽分子无处可藏、无处可逃。一是要增强与纪检(监察)等部分的协调。对廉政建立有问题的不能重用。二是增强与宣传部分的协调。一方面经过正面宣布道育,指导干部坚持准确的权利观、价值观,坚决幻想信心,提高抵挡各类引诱和风险的才能;另一方面发扬言论监督的效果,对各类腐朽行为进行曝光、批判,经过背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各级干部警钟常鸣。三是增强与司法、信访等部分的协调。注重与司法、信访部分联络和沟通,多方面把握干部的廉政信息,发现问题实时处置。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干部监督的内容很多,我们要在具体监督的基本上,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腐朽易发、多发部分、职位、时段、事情进行深化监督,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1、增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一把手”是指导班子中居于首要位置的首要负责人,拥有较大的权利,是监督的重点对象。要以贯实惩防系统《工作规划》为契机,坚持科学有序的权利运转机制,一方面要监督“一把手”依法行使权柄,避免滥用权利。另一方面要科学的设置权柄,将权利适度分化,合理分派,构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避免个人对权利的垄断。此外分担人事、财政等工作的指导以及在关键部分、实权部分和从事财政治理、行政审批、行政法律、商品收购等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也是重点监督对象,也要增强监督,防患于未然。

2、增强对“重点地域”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干部违法乱纪的场合,如宾馆酒楼、歌厅舞厅、美容院、按摩院、桑拿浴室等高消费文娱场合及黄赌毒场合等,要亲密关注,发现社会交来去杂、有消费超凡、生活不检束行为和违纪苗头的,要实时采取办法“治病救人”。

3、增强对“重点事情”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事情、严重活动、主要工作,如严重人事安排、主要公事活动、严重项目建立、工程招招标、岗位变化、职务升迁、新房落成、婚丧嫁娶等事情,要增强监督,避免私自操作或借机敛财。

4、增强对“重点期间”的监督。对腐朽景象易发、多发期间,如喜庆节日、住院疗养、退休前夜等敏感期间和“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要增强监督,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归入监督范围,最大限制地消除工作盲区。关于在监督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需果断地查处。不论碰到什么人或碰到什么阻力,都要旌旗光鲜,顶住压力、顶住要挟、回绝讨情,敢动真格,决不能心慈手软,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决不答应干军队伍内有腐朽分子的藏身之地。要经过严厉查处和打击腐朽行为,执行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消防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月上旬至x月中旬,在x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对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赴xx、xx检察院参观学习了先进经验,全面了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x**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强了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等形式,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确保案件不枉不纵。x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x件x人;审查批准逮捕x件x人,审查提起公诉x件x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建议追捕x人、追诉x人;对不涉嫌犯罪的,建议撤回报捕x人、撤回移送起诉x件x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x次。二是加强了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提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x件,改判率为x%,依法受理并立案复查当事人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x件,经审查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依法答复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书面纠正刑事审判违法行为x次;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x件,审查立案x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建议提请抗诉x件,再审改判率为x%,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工作性检察建议x件,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三是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x次,提出检察建议x次;纠正脱管、漏管行为x人次,督促收监执行x人次;依法建议减刑x人,依法办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和刑期折抵错误案件,书面纠正羁押期限错误x次。四是加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办滥用公权背后隐藏的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等职务犯罪行为,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共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

(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提高检察官素质为目标,持之以恒地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抓理念转变,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等教育活动,树立“公正、和谐、精细”三大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了检察干警依法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围绕“岗位能力”和“创新能力”,分批次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学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干警“走出去”,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能。三是抓人才培养,建设优秀检察队伍。县检察院从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需求出发,着力培训高素质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制定实施“x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水平。目前县检察院在职干警x人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x人,有x人取得硕士学位,x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x名干警纳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x人次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

(三)监督机制有创新,内部监督有制约。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与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有效遏制了“牢头狱霸”现象。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肯定。在全市率先试行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在规范干警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设立基层检务联络室,制定“检务联络室化解矛盾工作办法”,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注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法院、公安的制约,促进公正执法。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侦查、批捕、起诉不同诉讼环节的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举措,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在依法向人代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基础上,重要工作、交办信访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聘请廉政监督员,深化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完善网络舆情核查反馈制度,发挥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一批人民监督员,并赋予他们更大的监督权,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四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时,自觉接受制约。如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成绩显著,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监督者或是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一是认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办案,只要办好自己的案件就可以了,对其它方面的监督可有可无。二是认为现行法律对某些法律监督规定得不完善、不科学,缺乏具体的措施,即使监督起来也是流于形式,收不到监督的实效,对法律监督的信心不足。三是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干警怕监督多了影响部门关系和人际关系,而不敢大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监督就是挑刺找麻烦,有的对检察意见的办理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较为被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快,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以致监督线索来源不多、监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总体上依赖于侦查机关的移送材料,监督视野较为狭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尽理想。三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受公检法三家的业务考核指标限制,客观上使监督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被监督单位难免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三)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检察队伍的人员知识年龄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相比当前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来说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新进年轻干警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经验不够,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有所发现但提出的监督意见、抗诉质量不高,导致一些错案和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办理的部分案件的社会效果还不够理想。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总体偏少,监督效果不明显,对简易程序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都还比较薄弱。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制约着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改变民事审判监督相对薄弱的状况。二是着力监督对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三是着力监督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四是着力监督刑罚的执行及监管,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质量,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六是进一步加强自侦案件的监督,做到依法办案,保障人权。七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八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二)深入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规定得过于原则和空泛,这也不同程度地导致了法律监督工作的难度。对此,县检察院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继续创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机制,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加大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行为要加大追究力度。自觉地接受县委的领导x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监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监督,严格公正执法、畅通诉讼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法律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也是衡量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刑事犯罪案件仍处高发阶段,导致县检察院干警客观上忙于办案,忽视了监督工作。建议县检察院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依靠县委、县人大x县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经费不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层等问题,调整和充实检察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继续优化并落实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克服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观念。可充分利用市内高校资源,邀请那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师资力量开展法律职业培训,努力提高青年干警政治思想和检察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检察官队伍,促进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优化监督环境。

进一步广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关职能,让群众明白法律监督是什么、谁来监督、怎样监督、群众如何参与等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推行检务督察制度,细化执法责任查究制度,保障法律监督活动规范进行。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法律监督工作考核机制,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做到检力下沉,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开阔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思路,拓展监督渠道,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干部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远离违法犯罪,堂堂正正做人,做一名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

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干部监督是整个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职能之一。xx年以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即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由地方党委管理为主调整为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其干部由县(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近年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

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近几年来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1、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如xx年市本级新成立江南新区和延平西区两个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市局党组按照干部制度人事改革的要求,对新提任中心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在市局、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按自愿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党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此次共有20名干部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查,有18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聘,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考核人选。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处长,市人事局、江南新区管委会,西芹镇、夏道镇党委以及本局领导作评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包括面试答辩、考核、公示和任前谈话等工作监督。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2019年市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提任直属事业单位正科三名,副科三名,对二名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异岗交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过考核组综合考核,党组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xx年来,通过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xx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先后提拔、调整、交流任用干部共45名。其中,市本级20名(提拔16名,交流4名);县(市)局25名(提拔22名,交流3名)。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xx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

述廉报告。

实行报备制。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

规章制度。

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

思想汇报。

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

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

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

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

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

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贪腐。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贪腐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

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

通知书。

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信访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信访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

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

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2、对一下级国土资源党组织监督的关键放在“一把手”的监督上。按照《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和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实行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对领导干部实行下管一级。“一把手”的监督尤为重要,监督的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和纪律的约束上。

3、关键环节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领域。

一要抓住“重点对象”的监督。即对那些社会交往复杂、消费超前、生活不检点,已有违纪苗头或有举报线索者的监督。

二要抓“危险时段”的监督。主要是指容易引发领导干部权力失衡、心理失衡危险时段的监督。如换届选举、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

三要抓“特殊事项”的监督。如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外出考察、子女升学等容易引发借机敛财及导致违纪违法的事项。

财政内部监督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财政管理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这些财政管理的改革,与领导和全体干部锐意进取、努力创新分不开的,也是财政监督部门适应财政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要,紧紧围绕我区财政改革的中心工作,拓宽财政监督思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牢固树立财政监督的服务观念,把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调整财政监督方式,从注重外部监督转向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并重转变,加强对内部科室的监督检查,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构建财政内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互相分离和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

一、开展内部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日常检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几年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对局内办公室、经济建设科、综合科、农业科、预算科等10个职能科室及乡(镇)街道财政所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虽然没有较大的违规行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会计基础不够规范、支出没有相应的审核制度、部份开支无领导审批手续。会计操作方面,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本不规范,会计报表编制不完整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内部管理松懈,有关人员守法和执法观念不强的现象。检查后,以检查报告形式向局领导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各种更正意见,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对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把加强财政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作为保障当前财政管理改革顺利进行,预防财政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来抓。要求全局统一行动起来,有问题的科室对照检查出来的违规做法,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没有问题的科室,要吸取经验和教训,继续完善内部管理。通过内部检查,也使监督人员了解和掌握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制订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年来,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草拟或参与制订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区财政局财政性资金管理操作规程实施办法》、《**区专项资金管理规程》、《**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

(二)围绕财政资金的科学、公平、合理分配而开展监督检查

科学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预算编制是一个关键环节。部门预算涉及单位、项目众多,编制工程复杂,因对其缺乏完善监督管理,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财政资金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部门预算的编制,经过时间长,通过“二上与二下”等多个环节,监督部门很难开展全面的跟踪检查,只能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标准、依据和程序的规范性。在预算编制标准、依据方面:检查预算单位的分类档次、定员定额开支标准,项目资金是否有可行性报告,并附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预算审核后所安排的项目金额是否存在超出单位申报金额的不合理情况。在编制程序上:单位上报初步方案是否经过相关业务科室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预算编制部门对单位上报方案的重大修改依据所在。本级财政对三区两县市的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监督其分配是否结合各地财政收入总额、财政供养人数、财政支规模、收支缺口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等。通过对预算编制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提高了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抓住社会反映财政部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区于2001年初成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开展政府采购初期,因政府采购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主要是在管理职能上,采购办既是采购管理机构又是采购执行者,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角色,不利于体现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因而引起了不少单位和个人的议论,说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的“集中腐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对重大政府采购活动,财政监督部门都派出专人进行跟踪、监督,有效地保障重大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政府采购工作一年跨上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xxxx年采购金额x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约率x%。xxxx年采购金额x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约率x%。xxxx年采购金额xx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约率x%。xxxx年采购金额x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约率xx%。xxxx年采购金额x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约率xx%。xxxx年采购金额xxxx万元,节约资金xxx万元,节约率xx%。xxxx年采购金额xxx万元,节约资金xxx万元,节约率xx%。

二、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作为财政部门的一种预防和自我纠正的机制,其目的在于堵塞日常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其重要作用应该得到到充分认识。但在实际中,不少人认为财政部门一家亲,监督部门对其他业务科室的检查,就是一种不信任的检查,是找问题、挑毛病、整人等,从而产生了许多对内部监督检查不配合的行为。另外,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人员必须掌握大量的工作信息,需要内部各科室积极提供,如对预算检查情况方面,人大批复的预算决议、日常追加预算指标、重大资金运作、国库执行预算情况等,有关业务科室均没有及时提供给监督部门,致使监督部门无法了解情况,不能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督。另外,监督部门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同级关系,使监督工作往往需要各分管领导的协调,造成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得很被动,往往是一把手提出后才能开展,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能够自觉执行的内部管理机制等。

(二)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家现有财政监督法规都是分散于各种法律法规中,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造成了财政监督执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强。由于财政监督法律立法滞后,法规体系不完整,影响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降低了财政监督的效力。在财政内部监督方面,法规建设更为滞后,目前仅有财政部门自身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而且该办法还主要是从监督检查的程序性方面作出规定,监督的实体性方面内容还相当贫乏,致使该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性不强,严重影响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内部监督

观念淡薄、监督手段落后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已经广泛应用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中,对传统财政监督方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如“金财工程”的逐步实施,财政管理的网络化,为资金的快速交易提供了便利。适应现代财政管理技术发展,加强对资金跟踪、管理、监督,成就了以“过程”为核心现代监督理念。但是,当前的内部监督观念、方法、手段还比较落后,没有充分利用内部网络技术,及时获取的效有监督信息。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以改变。检查仍然是事后为主,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很少。主要是通过对业务科室的会计核算资料、预算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内部监督,获取内部相关管理信息,这种事后监督、查错防弊做法,无法充分发挥财政监有应有作用,难以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需要。

三、加强内部监督的思路

(一)加强内部监督,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内部监督的认识

没有认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造成内部监督失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财政部门的工作形象,损害财政改革事业。首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理财单位,掌握着政府巨额的财政资金,内部监督失控,损失的严重性可能更大。其次,财政部门作维护财经法纪单位,自身守法不严,执法不正,不自觉树立良好部门形象,又如何监督和管理其他单位。

(二)加强内部监督,要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提高监督队伍素质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监督管理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以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已经成为财政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财政监督人员在负责外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也要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的重要任务。各级财政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健全财政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要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理论学习,积极支持监督人员参加各级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财政监督队伍。

(三)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建立起“支、管、查”内部制约机制

根据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预算监督机制,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为中心,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对预算资金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测、预警、检查、分析和考核。在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建立起“支、管、查”内部制约机制。所谓“支”就是预算编制部门按照财政综合预算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根据预算编制政策与标准进行审核和编制部门预算。经区人大审核通过后,由国库科拨付给各部门。“管”就是由各业务科室负责资金拨付的日常跟踪管理,督促部门按批复的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查”就是财政内部监督部门负责对财政收支情况、资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012年以来,省贯彻财政“大监督”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建立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总结开展同步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化新形势下对财政监督规律的认识,更好地促进财政监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针对财政收支大幅增长使财政管理面临的风险日益突出,财政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与管理“两层皮”等问题,省财政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对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统筹规划,提出了同步监督理念,明确了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

(一)以理论研究为重要支撑,着力树立同步监督理念。省财政厅站在全局的角度,加强理论研究,基本形成了包括概念、理念、思路、格局、体系在内的一整套同步监督理论框架,对指导同步监督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所谓同步监督,即以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为主体,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对所有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执行,到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可以将同步监督理念概括为“三同”,即监督与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同时,确立了“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在监督主体上,明确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同为监督的主体,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自觉发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及时进行纠正;在监督范围上,将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及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在监督方式上,充分利用业务机构直接管理资金和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预算编审及监督预算执行的便利条件,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使财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在监督措施上,既强调各业务机构要加强制度约束和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又强调专职监督机构对各业务机构资金分配管理的再监督。形成业务机构监督与专职监督机构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制衡。与此同时,加大了财政同步监督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积极引导财政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步监督理念和实践上来,确保正确理解和高效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业务水平。

(二)以制度设计为基本立足点,着力构建同步监督机制。在组织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中,省财政厅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务实管用。2012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规则(试行)》、《财政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试行)》、《财政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了以一个“决定”为统领、十个“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同步监督制度体系,涵盖了工作指导、职责分工、规范程序、考核问责等方方面面,为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提供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各市县财政部门也都参照省财政厅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同步监督制度。

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是负责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并开展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再监督。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各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有预算收支管理职责的业务处对分管预算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事前审核、适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监督;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分配、使用所取得的效益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国库等预算综合管理业务处,通过预算编审、支出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实施再监督。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明确了各处室内部各岗位同步监督职责,使财政监督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与此同时,还实行了同步监督“一把手”工程、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制,并采取打分制对相关处室同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以提高实效为根本目的,着力深化同步监督成果。四年来,省财政厅各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收入、资金分配等财政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各自的监督优势,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要问题,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制度约束力等能力明显增强。同时,还对分管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整改意见和建议800多条,修改完善179项资金管理办法,使日常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地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专职监督机构牵头组织业务机构人员开展对民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查出各种违法违规资金30多亿元,纠正违纪资金10多亿元,提出整改建议180余条,被批示采用70多条,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专项检查监督作用。

经过四年来的强力推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已取得积极成果,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实现了由专职监督机构单独开展监督,向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转变;由单一的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由单纯查处问题,向规范财政管理转变,财政监督综合效能有了显著提升。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启示与思考

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财政监督提出的新要求,在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同时,省财政厅也从各个方面对影响和制约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思考,并获得了一些启示。

(一)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成为现实。经过四年的实践探索,省基本建立了一个能够把同步监督理念和机制融入业务管理,由财政业务机构人员从组织收入和研究资金分配开始就注重和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制度规定及不利于发展的问题,并继续沿着财政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地同步监督,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专职监督机构发挥其专职监督职能,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参与预算编审,借助“金财工程”数据接口及时监控预算执行。集中力量进行事中、事后重点专项检查,并与业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把监督融入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人员有机配合开展同步监督,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事前监督,才能做到对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这是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省市县财政监督力量的整合作用,使对财政资金的全

覆盖监督得以落实。针对财政监督工作存在专职监督机构“孤军作战”,缺乏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缺少上下联动的问题,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全覆盖”监督要求,在同步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三横一纵”监督网络系统模式。从横向上,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各自负责对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及资金使用结果的监督,确保横向到边;从纵向上,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对财政重点资金和监管项目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形成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之间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纵向到底。可以说,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过程,就是整合全省财政监督力量、践行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监督的过程,就是弥补监督缺位、扩大监督效果、提升监督质量的过程。实践充分证明,“三横一纵”监督模式是使“全覆盖”监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保障。

(三)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规范作用,使规范财政管理更加及时有效。省财政厅一方面要求业务机构人员,在财政业务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同时又要求业务机构人员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对预算单位人员、收入、支出、资产、经费以及专项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经常性审核,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收付、资产变动实时分析监控,提升了财政管理绩效。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主动督促和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践充分证明,通过开展同步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的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在今后实行同步监督的长期工作中,只有更加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趋势,及时揭示和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才能从完善制度、促进改革、强化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财政监督质量和层次。

(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使对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更有力度。专职监督机构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力量,在财政同步监督中,既要注重发挥业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更要注重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作用。如2012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检查,全省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发挥集团作战优势,共检查扩大内需项目150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11亿多元;检查重点建设项目22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7.1亿元。实践充分证明,财政专职监督队伍是一支能打硬仗的“突击队”,是提升和扩大财政监督力度的“主力军”。在今后深化同步监督工作中,只有始终坚持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才能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民生等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

派驻监督工作总结

在中秋、国庆节期间,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织本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员分两组对8家监督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礼品礼券、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否存在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同时对各监督单位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自派驻机构成立以来,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日常监督工作,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

一是制定工作清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摸索,今年开始,为确保各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配合纪检监察组更有序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组里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一份翔实的工作清单,囊括了全年常规性纪检监察工作内容,为监督单位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是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由监督单位推荐、组内考核,聘请8位作风好、责任感强的党员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各项专项整治与监督工作。同时在本单位收集问题线索,延长纪检监察工作手臂。

三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半年对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廉政提醒、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问题线索四个方面。同时,配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对部分单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在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次数200余次。

四是不定期开展调研活动。为充分了解监督单位的工作状态、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每年组里都会深入到各监督单位,通过发问卷、开座谈会、谈话、看资料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依据调研内容撰写报告、调整工作思路,并结合调研结果向各监督单位发送反馈意见函,巩固监督效果。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也赢得监督单位多数党员领导干部的充分认可。从最初廉政谈话时部分同志的抵触情绪到如今每位被谈话同志都能够敞开心扉,证明了此项工作运行机制的成效,也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开拓了思路。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研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手段。要充实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量,积极解决基层院干警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动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一把手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纪委工作安排,**市纪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围绕“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做到明责。建立党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利用工作提示函、监督检查、每年底向上级报告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

二是提示担责。每年初,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用好用活备案。提示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底向上级述责述廉的同时向纪委备案,同级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一把手”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婚丧嫁娶事宜,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向纪委备案,上级函询等有关情况向党纪委备案。

三是督促履责。发挥书面提示函的重要作用,在重要节点前夕,向党委班子成员印送工作提示函,提醒其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加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签字背书制度。

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等,及时向分管党领导通报有关情况,提醒加强监督。每轮巡察结束后,通报巡察有关情况,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监督。

五是丰富教育形式。每年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到监狱参观,强化警示效果。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分批到教育展馆参观学习。六是抓好家风建设。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每年初利用节日,认真做好“家风建设必答题”,建立家训家规,开好家庭会议,管好身边子女和工作人员。七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同级监督若干规,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保障。

认真分析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一把手”或同级党委主动接受监督的问题,另一个是纪委自身开展监督方面的问题,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缺一不可,必须做到对等用力。

督之外。个别“一把手”对监督反感,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存在抵抗心理。

二是担心被制约,有的“一把手”思想上认为被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还有的因为自身存在问题,所以害怕监督,不支持,甚至阻挠监督。

三是未能主动公开。有的“一把手”权力运作常常不公开,干部群众对“一把手”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动机、决策过程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无法实施监督。

四是存在着“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使“一把手”处于“真空”状态。上级因管理范围大、距离远,不能及时监督。同级监督受体制所限,难以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

(二)纪委自身开展监督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督意愿不够强。目前,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自己肩负的责任认识不够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得罪领导,有“老好人”的思想,把依纪依法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对立起来,过多地强调对党委的服从意识,而忽视了作为纪委的监督职责,不愿、不敢、不能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加之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学习得不够、新的监管手段掌握不好,不善于履行监督职能,使得同级监督的效果打折扣。

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以业务工作方面的指导为主。三是监督渠道不够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指导纪委应该去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上,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辅导讲座、测试答题、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出刚性规定,对同级党委接受监督作出硬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方便操作,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通过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开展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搭建监督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积极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重点监督内容措施。扎实做好政治监督,纪委通过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常委会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在重大决策上,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明确纪委全程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规范和解决“钱怎么用、事怎么定”的问题。利用提示函、报备等方式加强对党委常委会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

时,每年上级主要领导至少同下级“一把手”谈话两次,凡“一把手”出现失误或挫折,群众反映或发现有什么问题时,都应及时进行谈话。对“一把手”严格实行定期述职、任职审计、回避交流、岗位轮换、重要事项报备等制度。加强和规范权力运行,定期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深化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性的教育,逐步扩大公开的范围,明确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方式方法。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电视问政方式,督促责任履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结果运用,督促履行主体责任。

(五)制定监督工作考核制度。要制定对同级党组织监督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和同级监督职能部门对“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知情不报的,要追究失职责任;对因虚监、漏监的导致“一把手”工作严重失职和违纪问题发生的,要追究失误责任。同时,出台同级党组织监督保护性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做到“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落实到哪里。

(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要用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市纠风办和省民宗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扎实推进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局被评为国务院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市民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13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二、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局取消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1个行政确认项目,转变管理方式行政许可项目1项。目前,我局现有2个行政审批项目,1个行政监督项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到法定时限的30%。

制订了《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三、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

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召开8场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族宗教界对市民宗局如何更好地服务民族宗教界、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关的意见建议。

9月9日,我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与广大市民直接互动交流,倾听群众心声,直接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民族成分变更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20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年内,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件11件,“便民呼叫中心12345”投诉件32件、群众信访件35件、重点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5件、办结率100%。共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表200份,收回181份,满意率达99%。

四、努力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

(一)夯实基础,积极协调推进民族乡村发展。

1.全力协调推进扶持政策落实。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落实重点,协调落实帮扶配套资金。

2.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3个民族村村部建设;配合完成全市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安全饮用水、卫生所、造福工程配套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村“造福工程”建设。

3.加快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民族乡村利用特色资源,发展苗圃、茶叶、食用菌、生态养殖、蔬菜种植、毛竹垦复等经济项目,推进民族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民族村造血功能。

4.加强民族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主干培训班”,对全市50名民族村村干进行培训。

5.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增拨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推动民族中学普及推广蹴球、陀螺、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6.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推动全市24个民族村纳入市“双百工程”,5个试点村列入国家民委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第八届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我市代表团在运动会中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8枚铜牌,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

1.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通过增设出租车车顶led屏宣传平台、开设《福州日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专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制作民族工作特色宣传展板(宣传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活动、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民族文化“周周乐”展演晚会等宣传手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取得实效。

2.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区建设,配合开展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三)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1.推进宗教专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主要教职认定备案试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数据库基本信息登记工等宗教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强化宗教三级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宗教工作基层考核新机制,协调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统战委员、基层综治委员的职责范围,与综治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3.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推进泛船浦天主教堂、清真寺工程等寺观教堂改建和建设问题;积极跟踪协调几处宗教房产归还市宗教团体等宗教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引导,促进宗教界服务社会取得成效。

1.加大传统宗教文化宣传推介力度。指导举办第十七届南国牡丹节暨书画展、第二届佛教青年僧伽高峰论坛、“海上丝绸之路与福州开元寺”学术座谈会、第二届“和谐之声”音乐会等多场宗教文化活动。

2.推进宗教文化对外交流交往。指导举办以“中华九仙,福佑两岸”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华梦乡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首届“两岸白马王文化节”、“两岸宫庙叙缘交流会”、以“弘扬临水文化,两岸共享平安”为主题的陈靖姑文化节等多场次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并指导市道协组织道教界人士赴台湾参加两岸“会香祈福”活动。

3.搭建宗教界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的桥梁。开展以“公益助学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助学活动,为我市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现场募集善款55万多元,并开展2场义诊活动。

我们将以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省、市纪委“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契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树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良好形象。

派驻监督工作总结

2021年,我在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领导的正确领下,在办事处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在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集体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纪委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重点学习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深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勤政为民的意识,经常深入工作一线和社区、企业等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对各项工作重点,做到了有调研、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并虚心向广大干部和老同志请教,认真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建议,为自己能够开拓性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作为一名办事处纪检书记,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本人是办事处纪检办、党政办、经济办、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了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落实,今年着重在以下三方面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整体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廉政勤政意识。

一是注重加强政府学习。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较为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其体系、精髓、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员干部能站在兴党兴国兴地方和保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政策法纪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和我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心中筑起牢固的防线,清醒地认识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压线”,有效地避免了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从而确保干部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改造自己的“三观”世界,进一步提高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任职以来,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分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的日常业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全办10个社区配备了纪检委员,同时,选聘了一批群众公认度高、廉政监督能力强的居民代表为社区廉政监督员,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先后出台了《三资管理制度制度》、《社区零招待制度》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落实,采取“以会代训”、上党课等方式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学习,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执行规定。

3、加强“进农户问党风”活动的开展,深入了解民情民意,重点了解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落实情况。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情况等,通过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摸清当前居民群众反映(请您继续关注本站:)强烈的突出问题,采纳吸收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4、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活动。并制定了办事处学习计划及有关学习制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

5、创新财务管理体制。在“居财民理办监管”的基础上,

不断探索财务管理有效方法,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搞好代理服务。

6、推广“4+2”工作法,规范三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7、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群众关心的农业补贴发放、计划生育收费、独生子女费发放等热点难点问题。

8、20xx年组织并选举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所辖10个社区居务监督工作运行正常,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主要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特别是建农村社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对社区干部及群众的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防范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犯有关规定、改善干群关系将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用职务上的权利,为他们谋取任何利益,无假公济私、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脱离群众的现象和问题。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年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按照市委、区委的要求,以旺盛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更加完善具体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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