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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7 06:26:21 作者:ZS文王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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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专门成立了xx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了3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公开方式以及内容不断拓展。

(三)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制定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并开放了综合档案室的公开查询,由专人负责。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年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检查。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建立和落实审理制度。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定期组成质量检查组,从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等方面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结合落实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局党组成员赴各市(区)审计局就全面提高审计质量进行部署和调研指导,逐一点评各局参评项目,分析质量风险,促进全市审计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组对全市22个申报项目开展公开评审,共评选出6个优秀审计项目和6个表彰审计项目,推荐2个项目参加省厅评比,1个项目获得省厅表彰,促进打造精品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牢固树立审计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将项目质量检查情况和优秀项目获奖情况纳入相关人员实绩考核档案,有效促进审计人员强化质量意识,提升业务技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城区工作实际,制定**区**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年,**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总体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构建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城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标准,落实经费,升级硬件和软件,增设便民设施、增加服务内容、优化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

2、推进自治区级示范点建设。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年自治区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建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五一中路社区政务服务中心3个自治区级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3、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年完成40%的行政村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完善真、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整合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把行政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服务、法律服务等群众普遍需要办理的事项统一纳入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建立健全村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领办服务机制,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就地办事,务求实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审批力度,拓展政务服务领域。

1、强化“三集中”。严格执行部门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审批、协调、督办和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清理部门向窗口书面审批授权情况,梳理审批流程,从制度上和实际审批工作中体现窗口的审批权限,切实解决“名进实不进”,审批速度慢、现场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编制、修订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并向社会作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探索行政审批行为标准化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投资软环境。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内部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3、完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联合审批、预约审批、代办审批、服务上门等方式,建立项目落地快速审批机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审批服务。

4、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人才队伍。严格选派及培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城区、镇中心、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探索以人管理为主的办法。

5、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严格按照《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范畴,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着力推进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时编制、更新各部门的职权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督渠道等。

1.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尤其是物价、环保、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民政、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捐赠等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乡镇年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推进情况公开。我镇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财务收支、单位领导班子履职、财政扶贫项目推进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镇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政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乡镇年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本目录的信息发布。

(二)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

(三)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目前未收到门户网站来访信件。

(四)加大办事公开力度。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有关信息。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年初,在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分工、有落实。我乡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日常工作。落实了领导机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站所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我乡目标考核内容,对未按时、按量、按质报送的站所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和扣分。

(二)领导参与,加强协调。乡领导要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参访,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由该科室对应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推进宣传计划的实施,并提高舆论影响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党政办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健全督查制度,坚持一月一督办,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排位,促进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协调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即要把领导分工、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长期公开;对工作目标进展、专项工作、人力资源任免等情况及时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本局所有工作人员将实行挂牌上岗。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公开。

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乡政府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与便民性还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不完善。公开不及时。二是公开形式有待加强。特别是利用政府网、微信推送等公开方式要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乡将在2020年工作中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本目录的信息发布。

(二)结合辖区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工作服务。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一)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税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为公开内容。

(三)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常年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随时公开。要把领导分工和机构人员、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窗口工作内容、服务承诺、管理办法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长期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凡是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务信息网国税网页和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税收宣传资料、液晶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受众面,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设置“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切实发挥政府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增强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通过办税大厅、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范围。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

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

工作报告。

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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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模板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根据《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工作计划、法规公文、灾后重建项目等内容外,要求各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将相关工作动态及时予以上报并公开。截至__年12月1日,我委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58条,其中,今年我委发布工作动态152条,法规公文65条,计划总结39条,灾后重建18条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委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明确责任,推进落实。我委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开辟了政务公开的渠道,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人口计生委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单位、机关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严格按要求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若在政务公开考评中影响市人口计生委在全市排位的,不得评为先进科室,科室工作人员不得评为当年度机关先进个人。若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同时,每年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对县(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密切配合,确保绩效。政务公开涉及方方面面,各科室都有相应责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多方密切配合和支持,才能确保效果。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公开的项目、内容,坚持公开、公正、准确、真实的原则,各科室、直属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自所公开项目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由小组负责审核、组织实施、备案,坚持以“三个保证”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保证委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在公开过程中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的公开。二是保证政务公开的科学性。在具体实施过程,善始善终的公开,以保证其完整性、客观性,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公开工作本身的有关制度,又要公开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做到公正、透明,利于群众监督。三是保证政务公开基础工作的到位。政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各种原始台帐和管理档案,及时搜集和整理公开资料,保证政务公开事项内容真实全面,事项合法有效,保证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得到及时了解和有效解决。

(四)加强宣传,促进公开。充分挖掘宣传资源,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和内容,积极营造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的浓厚氛围,为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不断加强市人口计生站建设。完善和丰富市人口计生网内容,不断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人口计生工作动态以及群众比较关注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二是多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一方面,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国家、省、市人口计生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重大活动。另一方面,开展集中宣传。利用“5.29”协会宣传日、“7.11”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和“9.25”《公开信》发表3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宣传和讲解计生国策,使公民更加直观地认知国策,了解公民应承担的人口计生义务和责任。第三,开展固定宣传。积极发挥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

三、存在的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目标考核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__年,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开展政务公开的思想树牢。二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升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要加大督查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为继续深入贯彻学习xx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强化科学管理、坚持改革创新为手段,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职能单位,为金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加强公开认识。

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的重点工作内容。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我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依据《条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积金服务等相关的政府信息,我部均应依申请予以提供。

2、完善制度机制。

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场所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3、抓好教育培训。

要把政务公开纳入职工日常培训科目,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和公信力。

4、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公开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5、强化考评监督。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借助第三方,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每年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政务公开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2、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3、便民利民。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公开的内容,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程序便捷、渠道畅通、方便公众、优质服务。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各股室的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设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既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质量。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1、推进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2、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对要求、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认真梳理,要求责任股室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明确重点工作,详细制定活动开展阶段的任务。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3、拓展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利用政府的网站、简报和橱窗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和督促处理公众反映的各类行政投诉。

1、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的考核和个人考核;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建立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态度作风、工作效率等实施等监督,收集批评性或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年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针对人员少、任务重、协调难的实际,我局创新了“部门联动、区别对待、双向联络、合中有分”的审计模式。全年组织860人次,先后对扶贫政策落实、创新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开展跟踪审计,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以审促落实、促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对推动政策落实的保障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面对“营改增”等财税改革新形势和预算法的新要求,不断转变审计思路,改进方式方法,开展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审计。突出抓好公共资金审计,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结合起来,不仅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更关注财政支出绩效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2020年同级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三是扎实开展民生审计。牢固树立“民生为先、民生为重”理念,把民生审计摆在突出位置,在审计立项阶段,邀请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做到“问审于民”,把涉及人民群众权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把涉及民生的资金和项目作为每个审计项目的重要关注点;在审计报告阶段,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方的意见,把审计建议与民情、民意、民生相结合,使建议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建设性。2020年,组织8个审计组对全市2020年和2020年上半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成效明显。市长史立军四次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要情作出批示,副市长杨杰亲自主持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审计达到了预期目标。积极开展援疆项目、淮安保障房审计。

四是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发现问题、完善机制、维护资金安全”为目标,着重关注建设程序、规范施工、标后监管等领域,重点项目实行审计专人驻点、实时监督,全市共核减投资额14亿元,促进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全面上线应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系统,切实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信息化水平,促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资料安全、强化内部管理,促使现场审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市管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异地交叉审计组织方式的通知》,对9名市管干部实施异地交叉审计,首次召开“三责联审”情况集中反馈通报会,首次集中审核审计报告。积极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履盖,市委、市政府印发《泰州市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确定审计周期,建立并适时更新维护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

六是扎实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坚持制度创新,推动成立以市长史立军为组长,组织、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定监管职能和行业优势。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开发利用等,促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审前共商、审中协作、成果共用的合作机制,注重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形成经常性审计监督模式,确保应审尽审,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更新理念、完善决策,在工作中更加关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审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年共组织3个审计组分别对泰州金港水务有限公司、泰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2006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全市省级以上园区违规集资和违规出借资金情况、中盛光电集团2020年以来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个人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审计建议13条,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八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2020年,组织召开11次业务审定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过堂;先后4次组织审计组对31个部门和单位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回访,促使财政税收管理规范,促进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民政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长史立军、常务副市长杨杰等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整改工作总结,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总体测评满意度为93.22%,充分肯定了审计整改工作。

九是支持配合纪委巡视工作。在审计任务重、审计人手少的情况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支持配合纪委巡视工作。2020年,选派1名局领导参加省委为期一年的巡视工作,得到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共抽调11人次参加市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受到市委巡察办的高度表扬;将中央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贯穿每个审计项目中,对土地出让、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管理等内容做到逢审必查,促进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__〕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深化延伸,重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现制定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兴庆区档案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兴庆区的重大方针、决策,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消除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种种疑虑。

二、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有鉴证,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精髓,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当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街道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积极配备下,紧紧围绕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要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举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年内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效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负责政府信息、政务信息的梳理,并及时网上发布,负责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街道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发布功能,负责与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报告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准备、全面公开。街道保密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各科室必须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自行负责全面采编整理本部门信息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街道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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