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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优质19篇)

时间:2023-12-29 06:59:07 作者:纸韵

读后感不仅可以写给自己看,也可以与他人交流分享,扩大自己的知识范围和视野。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表达和传递自己的观点和思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什么样的爱情会让人铭记,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阅读!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

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

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

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

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

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

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

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

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

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

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

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

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

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

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

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

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

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

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

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

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

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

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

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

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

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

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

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

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

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

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

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

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

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

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

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

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

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

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

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

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

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

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

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

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

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

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

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

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

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

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

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

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

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

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

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

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

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说读后感作文

阿尔萨做了一场梦,这一场梦就是一辈子。

五十年过去了,什么都改变了,只是阿尔萨对费尔明娜的爱还和五十年前那样热烈。

阿尔萨真的敢于做梦,而且会做梦,他让美梦延长从而变成了现实。

二十岁的时候,费尔明娜爱的并不是那个在福音花园傻傻读诗的少年,她爱的只是那种被爱的感觉,那种心灵的悸动。她爱的是他的影子。

在之后的五十年里,费尔明娜始终忠诚于自己的丈夫,但却不曾忘记过阿尔萨。阿尔萨游走于形形色色的女人之间,填补了肉体上的空虚,但得不到费尔明娜的疼痛依然那么清晰。

八十岁的时候,在彼此身上都已经散发出人发酵的味道时,他们深情相拥。

合上书本,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日落的余晖中有一艘穿正驶向天际。没有人知道他们要去哪,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生命会在哪一刻终结。

作者留给我们的不是霍乱时期的痛苦,也不是长期相思而不得的苦闷。马尔克斯他老人家说:“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

是的,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

窗外橙色的灯火倒影在被雨浸湿的柏油路上,我想我至少明白了一个浅显的道理,这世界上有两种相似的病,一个是霍乱,一个是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说读后感作文

曾经,我以为自己懂得了爱情的真谛,爱得死去活来,到头来发现那不过是场游戏。

正如我读完此书的第一感觉。我并没有感受到,也无法理解各中的伟大爱情,即使那等待的岁月如此漫长,还冠以“爱”来强调,是经得起时间的推敲,超越了空间的距离,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各自扯了块遮羞布来掩耳盗铃的掩饰欲望罢了。

对于费尔米纳而言,年轻时青涩的初恋不过是强大的自我心理暗示,甚至连面都没多见,完全靠想象来坚持着,回到现实那一刻,费尔米纳的第一反应是“不必了,忘了吧”,这时她并没有认识丈夫urbino,证明她是从心底放弃了阿里萨,结婚之后她一直享受着丈夫带来的优渥生活,旅游,外交,生子……丈夫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没人怀疑她做的选择是正确的,待到丈夫去世,旧情人表白,她又心动,想圆旧时的梦。

对于阿里萨而言,年轻时是强烈的冲动,说着为费尔米纳保留着童贞,实则情场经验值爆灯,难道说那些曾经和他交媾的女人们都如他一般只是肉体交换?他假装无视那些心碎的声音,只为了反证自己花丛过不留痕,一切都突出了费尔米纳的神圣不可侵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的做法。他从一个私生子到最后成为内河运公司的董事长,途中得到卡西亚妮感恩式的帮助,才得以成功,就这样他还没有忘记用身体来报答她,企图和她发生些什么,可惜这个懦弱的男人在强大内心的女人面前被一眼看穿,于是老老实实顺利获得工作上的成就,从而成为强大的争取费尔米纳的武器。

对于乌尔比诺医生而言,他第一次进入妻子的时候,就清楚知道自己不爱她,但直到死之前,他都没有后悔过,只是他也追求自己认为的爱,瞒着妻子和她的闺密搞在一起,虽然东窗事发之后他把情人拉了黑名单,除了这段婚外情,他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于妻子的无理取闹也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力。

如果有如果,他们在最美的年华相遇,是否就能成就一段佳话呢?我持相当怀疑态度。作者不止一次的提到,在风烛残年之时,费尔米纳表现出来的积极回应,让阿里萨意料不到,甚至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完全应证了最美的东西不过是活在他想象之中,一但变为现实,我们可以凭借经验大胆猜测,说不定很快就会厌倦费女士,“得不到总是最好的”

quot;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永生永世!这个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象浮萍一般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见不到阳光,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的面具就要被拆穿,无法再维继原本的美好形象,然后在离死去不久的将来被盯在耻辱的十字架上,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的名漂泊着,借着爱情的名义来继续玷污着爱。

我怀念的是金岳霖式的爱情。一个男人可以成为怎样的人?又有多少人在修炼着爱情?

爱不是激情,不是交换,而是生命。

爱只有在信任和平等的土壤中才能开出幸福的花朵。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经典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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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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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说读后感作文

我还没看到结局的时候一直觉得费尔明娜在阿里萨心中只是他对女人的一种美好幻想,因为得不到,所以费尔明娜在阿里萨心中是绝对充满光环,相当完美甚至可以说是神圣化的一个女神形象,阿里萨常常不自觉的把费尔明娜与他的情妇比较,无一例外,都是费尔明娜胜出。阿里萨等了半个世纪,终于等到赫尔比诺医生的死,他终于有机会得到女神了,他身体的保养以及他保存了半个世纪爱情的心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到两个人相互不断的见面再到最后的旅行,我有读到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衰老的明显感知,但他却轻易地原谅了她,非常理解她(与他对待其他情妇却完全不同)。

读到这儿,我困惑了,这还是因为阿里萨心中对费尔米纳的神圣化吗?还是真的爱情?读到永生永世时,我忽然感悟到这也许真的是爱情啊!他们对对方不是只有幻想和年轻时的记忆,他们确实是被对方的个性所吸引。费尔明娜与赫尔比诺医生的爱情是非常稳定的,是最世俗化的体现,他们维持关系的原则就是“学会控制厌恶”,最后算是作为模范夫妻直到医生去世结束这段稳定的关系。之后阿里斯重新出现了,在他的强烈的信件攻势之下,费尔明娜被重新虏获了,这次开始的爱情与年轻时的完全不同,“没有了初恋时的浪漫,发展是如此合情合理、恰如其分,以至于若配上栀子花的香气也会显得唐突”。

在他们俩这段爱情中,费尔明娜永远是处于被动的一方,理智的一方,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爱,她在最后的旅行要回到家乡时说道”这就像要死了一样“。她留恋这段只有他俩存在的时光,享受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平静的下午。可以说是一个寡妇在丈夫死后追寻的一个新生活,但这更可以被认为她开始了一段新的生命,开始了她真正的爱情,在迟暮重新活了一回。再来说说阿里萨,在他这一生,他有过无数女人、无数情妇,但当费尔明娜问他是否还保留童贞时,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并且在与她做爱时就像个新手一样。我的理解是他把每个女人的身体当作一个新的世界,需要重新去探索,并且费尔明娜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就算是一副充满褶皱的躯体-于他而言也是享受的。他在心里总是把费尔明娜爱情的象征,但同时又去街上猎艳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寻找各个不同的女人.......

我觉得这恰恰反应了那个时期人们心灵的空虚,只能用肉体上的充实满足自己,表现的是一种集体,是一种社会现象。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种名为霍乱的病,不是epidemic,而是爱情。永恒的不是死亡,而是生命,只要你还活着,你每时每刻都会创造新的经历、记忆,只要你愿意,它们就会永恒。

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说读后感作文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文档为doc格式。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看到三分之二的地方时,我几乎是迫切的想知道结局,读书的时候,无疑,我首先是一个对情节发展更好奇的人,而非是关于更深的东西。

~费尔明娜·达萨,在她豆蔻年华时候拥有一场狂热又有无疾而终的初恋,这段往事在她后来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都会时不时的回忆起来。而后她像他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嫁进了一个德高望重的家族,成为了一个见过世面,举止优雅的女人,依然富有性格,保持高傲,而她的丈夫,一位享有声誉的医生,陪伴她50多个春秋后逝世,在这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生活有许多不尽如意,令人失望愤怒的时候,但到了别离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许能传达出乌尔比诺医生对挚爱的感情。在此时,在这个自己寡居,垂垂老矣的阶段,那个回忆里影影绰绰的初恋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同往日那只会写热烈缠绵的爱情诗歌的影像不同,弗罗伦蒂洛如此的了解她,以她需要的方式站在她得身边,给予她生活下去的热情。最后,费尔明娜再次的爱上了他,当然,这个"他",不是回忆里的那个像小老头般瘦弱阴郁的少年,而是就在眼前的这个,满是皱纹,安着假牙杵着手杖,经过岁月的磨砺的老头子。只是很巧合的,他们刚好是同一个人,这个巧合,来自于弗罗伦蒂洛的一往情深,正如他所说的:永恒而炙热的爱。

最后的场景,还好是算完美的,费尔明娜在人生的最后又重新踏上充满爱意的旅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她都拥有了最适合她的人生伴侣,很幸运,很幸福。

上帝最后眷顾了弗罗伦蒂洛,在50余年的等待后,达成了他一生所望。一切都如他所愿那样,乌尔比诺医生先行去世,自己身体健康,费尔明娜独身一人。

弗罗伦蒂洛·阿里萨守护着窗户街的房子,坚守着自己的心意,无论费尔明娜拒绝他,和别的人结婚,还是当了母亲,不管岁月无情的衰老的容颜,依然小心翼翼的捧着对她得一颗真心。我想,这是个疯子吧!对于一个只单独相处过两次的女孩,就可以付出全部的自己,用自己的一生执行着一场如晨雾般浩大而虚无的计划,没有一丝丝的确切的看的见摸得着的东西。他的坚韧和执着承受着一场偏执的单相思。

然而最后他成功了。一个和谐的美好的大结局,终于能够慰藉他多年的努力。他似乎历经了很多的事情,他似乎又感悟出了很多的人生格言,经历过了形形色色的女人,试图用那短暂的浴火抵抗住对费尔明娜的痴痴爱慕,但褪去那身岁月加注的东西,他的内心依然稚嫩清晰,小心翼翼,在福音花园里的那一瞥,就深深的烙在了心里,从此在也无法磨灭,青涩的爱慕到经过岁月洗礼的痴恋,我想不到,到底得是一颗多么纯粹的心啊!

所以,爱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值得漫长的等待,能够让弗罗伦蒂洛一生就为了那个人,能够让古稀之年的老人也跨过世俗的眼光去追求。永生永世,弗罗伦蒂洛终于开启了他如愿的人生,而费尔明娜,只能说,你真是走运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就像一杯成分极其复杂的伏特加,喝了它,便能切身感受爱情。而我之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心境像是着了霍乱的魔——心情复杂。

对于爱情,每个人大抵都是期待的。联系艾?费洛姆曾在《爱的艺术》中提到的“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这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对此我给出的解释是:人与生俱来的拥有孤独感,而为了适度的消除这份孤独,不可或缺的唯一元素便是爱情。作为一枚单身贵族,对爱情所持的态度更多的是憧憬而非审视。因此,读“一生一世”时,我心中除了对爱情伟大的感叹外,更多的,是心中悬着的那颗石头安稳落地了——费尔明娜与费洛伦蒂诺的圆满之爱终于修成正果!

回答同我所料一致,“更多的是承诺和亲密”,这在爱情心理学中,属于典型的友伴之爱,这也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爱情。而即便是最常见的一类爱情,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也用了将近一生才从空有承诺的.爱情过渡而来。由此观之,费洛伦蒂诺口中的“一生一世”该有多么难能可贵。这短短的四个字,该是怎样的一种坚韧与难以割舍?又该是怎样的一种执着与爱得深沉?正如书中所述“五十三年七个月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一直准备着。我耳畔仿佛回响着这四个字,心中却五味杂陈。

为什么我在开头说自己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来呢?是因为文中爱情过于坎坷,使我心中爱情与幸福的天平,过度失衡。我曾一度揣度费尔明娜的冷漠和数次无奈费洛伦蒂诺的固执。人往往有利己主义,可他生生为了毫无结果的爱情榨干仅剩不多的心智。与之付出呕吐、腹泻的代价,不过是精神的懦弱让肉体去承担罢了。这与利己主义形同陌路。许是因为我也焦虑,也曾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痛苦,将肉体当作伤害灵魂的盾牌。尽管他对初恋的如此渴望、如此忘我、如此殚精竭虑,真的令我费解,但我又似乎颇有代入感。于是格外能理解他,就像中了霍乱一样,难受着他的难受,害怕着他的害怕。

可在他一头扎入充满激情的空爱中时,我的心为之一颤。那个曾今誓要为了她而保持童贞的他,再也没有了。本就曲折无望的爱情,现在更是失去了唯一的纯洁。当时我把这看作“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以致于我到最后不得不佩服他撒下的弥天大谎,就像费尔明娜听到费洛伦蒂诺说“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时喜欢他说话的勇气一样。

关上书,再品味,又觉那“一生一世”四个字所带给我的感动为之前所有一切的荒唐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在失去挚爱时,作为一名读者强行要求弗洛伦蒂诺仍无动于衷、只是一心在画门廊写着情书、唯一的反抗只是像个祥林嫂般不停抱怨,这本就不公平。也违背了他本性。相反,将对费尔明那的思念寄托在622位情妇的空爱上更切合实际,也符合他自尊心强且不失野心的本性。而他最后回归于费尔明娜,也证明真正的爱即圆满之爱,无法缺失激情,即性,却又不仅仅是性,还需要亲情与承诺,即稳定与和谐。我的心境随着这样的思考不知不觉中趋于平静。

说来好笑,“一对男女疯狂的陷入热恋,却因为仅有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这是马尔克斯在《国家报》中的原话。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本真。我对父亲曾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很多时候,相爱的人未必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未必就相爱。”尽管他俩将在海上航行一生一世,但终究抵不过寻常百姓家恩爱夫妻。可已属幸运,毕竟“一生一世”脱口而出之际,便预示着爱情最终大获全胜!

当然,这只是表象,或许作者更多的是对于生命及生存的思索。对于生命,人生总有那么异常艰难的几年让你的生命变得辽阔而美好。尽管费洛伦蒂诺用了半个世纪,但终究是值得的。至于生存,人为了生存总会相互羁绊、麻烦、寒暄。由此,费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生活隔着万水千山,无形中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上次更新还是因为20xx年五月份被某个剧触发了。毕业之后忙着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一直处于一种欲言又止的状态。各类琐碎的事情有点消磨我的耐心,很久没有完整地追剧和看书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一直想看,在学校时候参加水木读书的活动还给这一本投票了,但没有中奖。再一次想起这本书是因为魔幻疫情,但事实证明是我“以名取书”了。28万字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月,惭愧,以下是几处我觉得很值得分享的地方。

费尔明娜:“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自己的想象欺骗了,不止是爱情,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极其吃力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但同时被始料未及的麻烦吞没,到头来还要问为什么你是这样的,其实我从没有说过我是那样的,我一直都是这样的,那样都是你想的,仅此而已。

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是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而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好了伤疤忘了疼,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我自认为是一个心眼非常小的人,但有时候也会记吃不记打,夸大美好记忆。此时如果叠加第一条,甚至可能会给无意义的过去赋予极其厚重的意义,感人但是愚蠢。

尽管巴黎阴雨连绵,她还是学会了去爱记忆中的它。然而,当她带着那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无数经历,带着旅途的疲惫,昏昏欲睡地回到家时,港口的人们问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对欧洲的种种神奇之处有何感受,而她用一句四个字的加勒比俚语就概括了这许多个月的幸福生活:“浮华而已。”

清醒而残忍,敬费尔明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小说以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赫雷米亚的自杀开篇,从而引出主人公之一的胡维纳尔医生,他和赫雷米亚是棋友。值得一提的是,赫雷米亚的自杀并非为爱而死,起码在胡维纳尔医生记忆中的自杀事件里,第一例不是为爱而死的。他是想通过死亡来逃避衰老。

胡维纳尔医生按照赫雷米亚遗书上的地址,找到了他生前的情人,她早已身穿丧服,十分平静。她很爱赫雷米亚,但她也尊重他对生命的理解方式,尽管这方式有些荒诞,并且她的余生将继续住在“这座穷人等死的墓穴中,无怨无悔。”

这份爱情是隐秘的,也是纯粹的,理性的。

接着是胡维纳尔医生和她的妻子费尔明娜。胡维纳尔一辈子作为主流婚姻观的守护者,经过赫雷米亚的死亡,受到了赫雷米亚自由开放爱情的冲击。转过头来,他自己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已经是被几十年生活的`琐碎充填。

他信奉着“在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稳定,而非幸福”。在他年轻时曾有过一个情人,但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以及妻子的察觉,他果断地结束了这段关系并且和妻子坦白。可以说,他在世俗中保持顺从,保住了和费尔明娜令人艳羡的爱情。

而他的死亡也令人唏嘘,尽管文中多次描写他的年迈,暗示他生命的消逝,但最终是因为上树抓鹦鹉而摔死,他用最后的力气向费尔明娜告白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这份爱情很现实,有欢乐,有碰撞,都是来源于柴米油盐的黏腻。

然后是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她们是另外的两位主人公。在胡维纳尔去世之后,阿里萨终于可以向费尔明娜表明自己五十多年的心意。他们在年轻时,便已经相识,彼此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书信往来,尽管遭到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但最终还是费尔明娜自己放弃了。当时费尔明娜居然只是因为阿里萨的外貌不是那么光鲜,不符合他信件中费尔明娜所想象出的样子,就结束了这段情谊,而嫁给了名利地位双丰收的胡维纳尔。

如今丈夫已经去世,她也重新认识并欣赏阿里萨,面对子女的阻挠时,这一次她选择抗争。所以,费尔明娜在世俗中先是顺从,后又反抗。而阿里萨则一直是自我感动式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这期间他有数不清的情人,但也是孤独的,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孤独地与世俗斗争。他的一生随时都可以为爱而死。“向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了”是他的宣言。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最终重新相爱,两个孤独的老人一起航行,打着霍乱的黄色旗帜,来来回回,无法靠岸,船下的世界无法接受他们,他们也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

这本书被称为“爱情的百科全书”,因为它描绘了各种各样的爱情。可是不论哪一种都笼罩着一点悲剧色彩,引发出我们对爱与孤独,衰老、生命与死亡的思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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