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秘知识>预算法检查材料(实用16篇)

预算法检查材料(实用16篇)

时间:2023-12-29 07:01:05 作者:紫衣梦预算法检查材料(实用16篇)

汇报材料是在工作和学习中向上级、同事或老师等汇报情况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他人了解我们的工作成果或学习进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汇报材料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飞行检查材料

“飞检”这个词对于目前制药行业的我们来说,真的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每一天会看到某某企业被飞行检查,检查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被收回gmp证书。跟着后面就列出了一系列的缺陷项。每次看到这些资料,我就会不自觉的看看检查出来的这些问题,对照自我公司的情景,想想自我有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有的话就赶紧进行整改。看到别的企业被飞行检查,我还感到很幸运,觉得幸亏不是我们企业。可是,这次却不是那么幸运了,我们一向喊“狼来了”。这次是真的来了,6月份,我们迎来了国家局的飞行检查。经过了这些年的努力和准备,好像就是为了这一时刻的到来,觉得这就是一次终极考试,所有人员对于gmp的执行情景将会在这几天得到充分的验证。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是全程跟踪检查人员的检查情景。下头我就这三天的感受和各位朋友进行分享,期望对各位制药行业的同行们有一点启示。

第一天,检查人员到了之后,本来预想的就和省局的检查一样,开个首次会,然后再去现场查看。可是,国家局的检查员就是不一样,下车后就直奔库房,查看我们原辅料和成品的库存情景,查看取样的情景,进行帐、卡、物的仔细核对。这些情景一查就是一早晨,从库房出来之后又到车间去看了一下,因为检查时生产车间正处于停产状态,所以,车间就随便看了一下就出来了。从车间出来就到中午吃饭了。简单吃完饭就又开始工作了,午时的时间就是查看文件系统。分工明确,四个人谁检查谁的资料,如果发现问题,就会重新回到库房或者车间进行查看。午时跟随其中一个检查员对实验室进行了检查,基本上检查了一个午时,涵盖了实验室所有的资料。包括仪器设备,对照品,留样,稳定性考察,oos,偏差的处理,记录的填写等方面都进行了逐项的检查。总体给我的感觉就是太细化了,以前从没有哪个检查员会这样去检查。因为午时的时间在实验室,其余检查员检查的情景不在现场,不是很清楚。从化验室出来,就已经过了我们下班的时间,到会议室又检查了很长时间,组长才说今日的检查结束了。就在临走的时候,组长亲自把所有的窗户都关上,要走了我们会议室门上的钥匙,用封条封住了会议室的门。这真是让我们大跌眼镜啊,确实不一样。就这样一天的检查才结束,我已经感觉到精疲力尽了。回想一天的检查情景,确实感觉到惊心动魄,好像就是一场终极博弈,检查员使劲在查找你的问题,我们作为被检查人,使劲在隐藏自我的问题,避免暴露出有些问题。可是,问题肯定是会有的,检查出来了就正确应对,以后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掉就能够了。

第二天,检查员稍微比我们晚到了一会,到了之后打开会议室的门,就之后前一天的检查进度开始了当天的检查。每个人都在按部就班的查看自我需要检查的东西。可是关注的重点就是偏差、变更、供应商审计、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库存帐的核对、产品发运及退货记录、财务的相关数据以及人员的培训情景等。从这些具体项目的检查过程中,再延伸到其他的方面,查看文件体系完善不完善,查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情景,从方方面面的检查情景整体看一下公司的管理运营情景,生产质量情景。第二天的检查就已经不像第一天的检查那样严肃了,经过一天的交流和沟通,我们已经和检查人员相互认识了。有些问题也能够相互交流和探讨了,所以,总体感觉第二天的检查气氛就不那样压抑了。可是,有一点让我感觉到了不可思议,当组长看了一份记录后,觉得是新写的,可是日期是前年的,所以他不相信,可是我们一向在说确实不是今年写的,辩解了半天,最终他说了一句,我此刻立马让公安过来鉴定,看一下这个记录的新旧程度。这时候就再不能隐瞒了,只能承认了,因为已经延伸到公安鉴定的层面了。从这个记录的检查上,真的感受到了飞检的严肃性和严格性。

最终一天的检查基本上就是检查组在根据前两天的检查情景整理检查报告,早晨的时间我们也再没有进入会议室,都是检查组自我在整理一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午时的时候,检查组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概的阐述了一下,本来飞检是没有末次会议的,可是组长觉得我们这几天都比较认真,给与了我们一些今后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的一些提议,说完之后,飞行检查也算是圆满结束了,紧张的心境也能够放松一下了。

总之,三天的飞检就这样平稳的结束了,发现的问题肯定有,飞检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以平常心对待就能够了,每次检查肯定都得检查些问题。可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能够认识到这次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今后工作的质量,更加严谨的执行gmp,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检查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应当举一反三,弥补工作中的缺陷和漏洞,争取把日常的工作做得更好。把实施gmp真正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日趋竞争激烈的行业中稳步的前行和发展。

对照检查材料

(2015年8月)

四完小教师 某某某

(送审稿)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我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做到积极主动学、沉下心来学,有时没有真正理解深刻内涵,也没有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在把握形势和了解政策方面,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方面有许多欠缺,有学用脱节现象。如:

如:)

2.在工作落实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有时只想着把领导交给的任务完成好就行了,没有深入去想落实的效果究竟如何。如:在起草文字材料时,还存在着机械照搬照套的现象和文字不够精练、套话比较多等问题。

(或:工作不够扎实,落实不够细致。一是对上级布臵的工作有时存在只求过得去的想法,不求精益求精,落实过问较少,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二是对待突出性的工作总想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总想把他怎样去做,做到最好、最有效。如:)

3.率先垂范不够。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常常混同于普通群众,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有时不能首先做到,没有达到“不令而行”的效果。如:在书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中,尚不能安静下来,好好习字。

4.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群众观点不牢固,为人民服务没能做到“全心全意”。一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主动调研少,只重视教职工上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有时进行的调研,也只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只关注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导致征求教职工意见、了解教职工需求不及时,不全面。如:二是工作中有时瞻前顾后,对于教职工提出的一些难点和敏感问题,有的只限于如实反映,考虑推动解决做的不够。如:

5.大局意识不强。只想着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干好就行,有 -2-

时对分管之外的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如:

6.工作热情减退,工作有时有应付心理。近两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存在安于现状思想,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有时存在懒惰思想,考虑问题不周全、工作不细致,工作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如:

7.工作中存有畏难情绪。有时存有畏难情绪,迎难而上、一贯到底的决心和勇气还不够。如:

8.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思路不宽、不活,很多时候还是循规蹈矩,只安于表面,缺乏创新意识,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如:

9.勤俭节约意识淡化。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勤俭节约观念淡化,存在浪费现象。如:在工作中节约水电、纸张方面还做得不够。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理论学习不够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做的不够,事情一多学习就往后推,有时学习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缺乏深入思考,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政治认识和理论学习缺乏深度和系统性。究其原因,这其实都是政治观念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造成的,没有把政治学习作为一项基本功去修炼,没有充分认识到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是学校发展的方向和基石,关乎学校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宗旨观念淡化,群众意识不强

-3-

宗旨观念淡化,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能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实际工作中没能时刻做到:端正态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牢记宗旨,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借鉴和运用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上还较欠缺。

(三)党性修养不强,工作作风不够硬

党性修养不强,对自己要求不够高。由于长期面对工作压力和高标准的工作要求,自己偶尔也会产生患得患失、应对的思想,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创新意识淡化。大局意识不强,认为工作各有分工,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就行,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

(四)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淡薄,放松了自我要求。自认为坚持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比较好的。但经过认真学习,我深深认识到在严于律己、主观主义上存在差距。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思想有所抬头,贪图安逸,有时把自己混同一般老百姓,对一些不良现象,不能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去主动制止和疏导,而是装糊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行为是为自己开脱找借口,根本原因这我放松了严格的纪律约束造成的,也与我理想信念不坚定有直接关系。

题,思想根源在于对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理解不深刻、坚守不到位,没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没能像焦裕禄同志那样恪守为民情怀,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付诸到律已、带人、干事的工作实践中。党性修养不够,潜意识中存在的享乐主义思想抬头,没有把教职工整体利益和教育事业作为人生价值的追求,有时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思考问题,不愿为坚持原则得罪人,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执着追求,放松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产生了随俗入流、攀比享受、工作不实、担当不够等问题。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端正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

一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工作之余要静下心来,每周抽出一定的学习时间,重点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业务知识,进行精神“补钙”;二是学好用好政策法规。在吃透精神的基础上,将上级精神和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三是要注重学习的体系化、系统化,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克服学而不思、学而不用、学而不行的问题;四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好学校党员学习,扎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把学习培养成为一种生活和工作的习惯。

(二)加强党性修养,做好表率作用

-5-

一是坚定理想和信念,每年自觉对照党章党纪和先辈先进查找自己思想不足,反思自己的言行,特别是要以焦裕禄为榜样,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脚踏实地,艰苦朴素;二是以反面典型为教材,时刻警示自己,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每年正反面警示教育片观看学习不少于4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境界。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重视对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有关精神,对分管工作要做到熟悉和精通,相关情况要掌握;二是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落实方案或办法,不说空话套话,不搞形式主义;三是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措施明确、要求具体,杜绝长篇大论和官话套话。

(四)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

“扶贫助学”工作;三是切实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工作、贴近教师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创造一个积极向上、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进一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亮丑、排毒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打消怕丢面子、怕伤和气等顾虑,坚持摒弃“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拍手更要拍灰,做到“亮亮丑、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坚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既不马虎敷衍、文过饰非,又不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

(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实效

一是做事情要进行深入思考,不但要把任务按要求完成好,还要追求工作的高标准,开创性地开展工作。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教体局和学校各项决策和部署,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要创出亮点、取得实效;二是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切实落实学校领导联系教研组制度,多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教研;在学校“书香立校,习惯立人”特色目标建设中,带头读书,带头练习书法,做好表率。

(七)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

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在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二是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点滴做起,厉行节约,做到“光盘族”,避免“舌尖上的浪费”。节约水电,做到“人走断电”、“一水多用”、“一纸多用”;四是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总之,今后我将在学校领导和师生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为加快推进学校发展,建设一流精品特色名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8-

通过这一阶段的认真学习,结合个人和部门工作,对照先进,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从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的目标,确定了努力的方向。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2、创新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对新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认真,思考问题不够深入,不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思路不够开阔,还存在按部就班的思想。

3、工作标准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考虑问题不够全面,工作不够细致,目标定位不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其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五种态度:一是共产党人先进意识;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三是真抓实干,勇挑重担意识;四是严以律已,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意识。

4、振奋精神,务实创新。彻底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的接受新思想,新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5、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出入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始终保持言行与自己身份相符;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做践行严守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表率。

我于2015年7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新党员,我一直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为医院各方面工作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尽管自己严格要求,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正视自身问题,仍有很多地方需要反思和自我批评,需要更进一步提高自己。

一、遵守政治纪律

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我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要经常照一照镜子,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党性政治纪律的要求,有没有差距和相违背的地方,常怀律己之心。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党员意识淡薄。很多时候不能以身作则,没有做到在工作上要有优异的表现,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时候只顾管好自己,把自己当成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我约束力不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要求党员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时刻保持党员的自觉性,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时候会把党员的身份抛在脑后。不能认清个人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党性修养等方面出现问题。

第三、对医院中不良现象视为不见。不愿得罪人,作为党员身在医院之中,怕得罪人,怕损害同事间的关系,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是和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事情还是少管为妙。说到底是个人利益在作祟,使党员不能挺身而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满足于日复一日式工作,只要做好8小时工作就好,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思想上不求上进,贪图玩乐,至今还未取得执业资格。工作中经常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上级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遇到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对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精神和政策学习和领会不系统、不全面,停留于学文件、参加集中学习的形式。

三、原因分析

时候都是需要不断学习的,工作能力在任何时候都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平时疏于学习。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有时,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水平有限。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对于学习坚持不够,致使学习收效不佳。思维局限,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做一个以廉洁为荣的人。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15年8月)

一、 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本人能够认真遵守党章,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端正的思想,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现象,没有出现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和言论。但也存在党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只求自己不违反政治纪律,缺乏与违反政治纪律现象作斗争的勇气。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平较低,沟通艺术不足,运用能力相对不够。

(二)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工作缺乏创新,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只有阶段性目标,没有长期目标指导,工作中只满足于完成好眼前的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工作,缺乏工作独立性和主动性,工作照搬照套,墨守成规,缺乏迎难而上的创新精神。

(三)享乐主义的突出问题

存在文件怎么规定、领导说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墨守成规想法,有时,对新开展的工作,只靠文件和领导指示开展工作,有“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只求过的去,不求过得硬”的消极思想。

(四)奢靡之风的突出问题 不注意细节,还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打印、复印任务较多,对纸张的使用没有尽可能地做到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有时能双面复印的,为了图省事,直接就单面复印;有时打错一张就扔掉,浪费了纸张。有时还存在人走灯亮、电脑不关等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

(二)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想问题办事情的立场、角度发生率变化,考虑自己的多了,考虑服务群众的少了,从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三)世界观、政绩观、权力观树立不牢。“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忽视对“三观”改造,导致有时价值观产生位移,说到底就是世界观、政绩观、权力观树立不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不足,对身边的一些错误行为,缺乏批评和纠正勇气,对一些社会上讲排场、讲规格的做法,虽然内心反感,没有去主动制止,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四、解决突出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今后,更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上,重新点燃学习热情,认真参加局内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的强度和深度,认真学习和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的重要讲话,增强党性,进一步加强群众意识,带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

端正工作态度,筑牢心理防线,真诚地对待群众,以身作则,认真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履行职责所应有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最关心的问题,为人民服好务。

(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真诚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及时解决,坚持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通过主动问询,深入群众,到群众身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群众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做好登记,并协调相关部门,想方设法全力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优秀的党员形象,面对群众。

(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实际,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并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好局里安排的相关工作。积极思考开展工作的新办法,密切与身边同志的联系,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以上对照检查材料请同志们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预算法检查材料

新预算法全文共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新预算法的详细内容。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第十七条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十八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央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研究提出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第三十四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文档为doc格式。

检查材料

王局长、国家安全生产督察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北京市政府向督察组来京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保障首都安全、稳定,全力遏制重大恶性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jzm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圆满完成了“两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期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推动了我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基本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为做好“”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市政府也专门召开了会议,部署了“”期间的安全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文件,结合去年年底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同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对用电设备、食品卫生、电梯等特种设备、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应急预案等为重点内容,对27个“”代表驻地进行了安全检查。针对全社会和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今天王局长带队来北京督促指导工作,必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请你们多走走、多看看,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欢迎国家安全生产督察组来京检查指导工作。

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可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在这火红的五月,在这万象更新的季节,我们非常高兴地迎来了内江市第二幼儿园的各位领导、老师、家长、小朋友们。在此,我代表内江一小全体师生对你们的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我们内江一小创建于1915年,有近百年的历史。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几经改建,现已建设成为一所高标准、现代化学校。是全国首批百所名校之一,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优秀示范基地学校,是省示范校、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省优秀家长学校示范基地学校,连年获得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毕业会考一等奖等诸多荣誉。是无数家长、学生向往的学校。

学校现配备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仪器室、电子备课室等专用教室。现有在职教师6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是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教艺高超、气质高雅、蓬勃向上的队伍。

今天,可爱的小朋友们来到我们学校参加小学生活体验活动,我衷心希望我们美丽、充满阳光的校园能给你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更欢迎孩子们到我校学习、生活,美丽的一小是你们健康成长的摇篮,幸福人生的起点!

谢谢大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飞行检查材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第四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处置的原则,围绕安全风险防控开展。

第五条被检查单位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检查结果,对重大或者典型案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泄露飞行检查相关情况、举报人信息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预算法检查材料

新预算法全文共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新预算法的详细内容。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第十七条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十八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央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研究提出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第三十四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预算法检查自查报告

一、我们首先加大了对监控室的领导督查力度,使其真正起到眼睛的作用,加强对监控室的培训与指导,在现有的高科技设备的配合下充分起到其独特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提供线索,对打击在电梯中乱写乱画、随便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尤其在电梯出现意外事故时,为协助保安队员抢救被困电梯中的各类乘客起到了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为了将强全体办案队员的实际应变能力,提高及时处理意外情况的素质水平,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协助下,我们保安大队及有关部门的员工组织了多次的消防培训,并多次召开技术指导与消防知识普及会,使秋安提办案队员的消防、防火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为加强本园区的消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时刻不忘对保安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定了每周一召开全体保安队员例会制度,发现不良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使广大保安队员牢固树立起鞍钢敬业的道德思想,多名保安队员受到了广大业主的称赞,为创造和谐社会,营造和谐家园起到了积极地良好的作用。

思想认识的提高,促使了各项工作的展开,广大保安队员勇于献计献策,为提高保安工作的质量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利用空闲时间,保证保安队员多以将园区的建筑垃圾清运园区以外。保证了园区的环境卫生,为公司节约了部分开支。

常规检查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学校管理工作,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进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管理

1、我校以教育改革为动力,创建科学的管理体系,创建适应素质教育的科学的管理机制,构建“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素质为重,育人为本”的育人模式。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办事。

3、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按章办事。

4、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养和教学水平,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和各项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5、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其他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使我校的和谐校园建设初见成效。

二、德育工作

1、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升旗制度,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活动。

2、在班级悬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习。

3、充分发挥班队的作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活动。

4、学校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定期家访并做随访记录,举办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及时沟通,较好地实现了学校、家庭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三、教学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开展教学活动,规范教材和教辅用书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落实常规管理细则,由校长牵头狠抓教学常规,促进教学质量。每月开展常规检查工作,并将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我校每天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培养了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四、教师工作

1、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实行坐班制,其他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灵活地支配时间,这一制度的实行,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管理。

2、学校注重对教师职业素质的提高,定期召开学习会,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管理,要求教师自觉做到“六认真”,每学期认真制定工作和教学计划、工作总结,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论文。

五、后勤财务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进行收费。

六、校园环境

1、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为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

2、在班级张贴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三表”。

七、安全卫生工作

1、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工作教育。结合重大事件,对学生进行安全工作演练。

2、学校传达室有专人负责,节假日有专人护校。

3、加强饮食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与卫生。

八、教研教改工作

1、学校成立了教研组,建立了学科教研组,定期举办教研活动。

2、强化校本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

xxxxx

二0一四年三月

作为教研组长,配合本周星期五的学校综治检查,本晚学校检查5月份的常规。

按学校的规定,去年本校被评为常规先进单位。因此,本次综治检查中常规检查马虎不得。学校是规定要求上交所有的常规材料,但对于教学总结,教学反思,论文,教研论文等并没有详细规定,只是说要求全套材料。

作为英语教研组长,检查的是各个科目的老师都有。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老师都能按要求完成。但还是有些老师的常规材料并不是很详尽。让我们这些检查的不太好处理。如果按实际进行登记,他们将被点名批评,绩效工资将受到影响。但不登记,如果被抽检发生了问题,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我在检查中,捱于同事的面子,对于问题不大的老师没有登记而是打电话或私自告诉他/她有些常规方面的问题,希望解决或补全。但也有些老师提醒之后并没有好转,自己也就按实事求是地进行登记了。我想这是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也是对他/她本人负责。

预算法检查材料

现行的预算法是根据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第十七条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十八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央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研究提出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第三十四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除前款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三十七条各级预算支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

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国家确定的重点支出。

第三十八条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

第三十九条中央预算和有关地方预算中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四十一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第四十五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前,应当采用多种形式,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四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三)预算安排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切实可行;。

(四)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

(五)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六)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

(七)预算安排举借的债务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第四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总预算草案及上一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上一年预算执行和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情况作出评价;。

(二)对本年度预算草案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是否可行作出评价;。

(三)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提出建议;。

(四)对执行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条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将下一级政府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国务院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

第五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二条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三十日内正式下达。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九十日内正式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

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批复本级各部门的预算和批复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预算,抄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五十三条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五十四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

(一)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根据前款规定安排支出的情况,应当在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作出说明。

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十五条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

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服务检查材料

各支行、分行营业部:

10月份,根据分行制定的《文明优质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我部安排、聘请了服务督导人员和服务暗访机构,对辖内各网点的窗口文明优质服务工作及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

10月,我部安排服务暗访机构对各单位的服务情况抽查一次,每次抽查17个网点,抽查率近40%;安排服务督导组每月对全辖各网点的服务状况明查一次,网点覆盖率100%。此外,我部还聘请服务暗访机构,对各单位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做了一次专项检查。

从总体情况看,我行各营业机构服务的硬件环境及设施配备较为完整、齐全,基本符合总行的服务要求;全辖继续保持有效客户投诉为零的良好态势。但,it蓝图项目上线投产后,窗口员工因忙于熟悉新业务,执行服务礼仪规范标准时有松懈,对首问负责制标准的执行也表现得参差不齐。

2、排名情况。

对10月份各单位的服务检查情况,分行编制了“各机构服务量化考核统计表”。从汇总结果看,10月份各机构平均得分91.29分,与9月份的90.97分相比,整体服务状况有了小幅提高。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机构分别为海城支行(97.74分)、开发区支行(96.41分)和对炉支行(94.47分)。排在后三位的机构分别为分行营业部支行(87.76分)、高新区支行(87.57分)和银拓支行(86.45分)。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要求。

1、做好利率显示屏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我行硬件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近几个月的服务检查中,每月都会发现个别网点的利率显示屏未能正常开启使用。这一方面影响了被检查机构的服务竞赛分值,更重要的,也给我行客户带来了不便。经了解,绝大多数未能正常开启利率显示屏的网点,都是因为设备故障。但,报修及维修的时间过长,缺少专人跟踪负责。

为此,分行要求各营业机构,要责成专人做好利率显示屏的定期维护工作。遇有故障维修,也要专人跟踪,不能一报了之,尽量缩短维修工期,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做好星级柜员牌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存储信息完整、准确。

8月份起,各机构上报分行的星级柜员牌数据,客户评价满意率一项,时有分值过低和数据混乱现象。同时,有些网点员工调离前台岗位,星级柜员牌没有及时调整,存在当月上报数据为零现象。极少数新员工上岗,柜员牌没有及时配备,形成有人无牌。

对此,分行要求,各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星级柜员牌的日常管理工作。前台岗位人员调整,在做好业务交接的同时,也要一并做好星级柜员牌的交接工作,并及时调整柜员牌内部信息。新员工上岗,必须配备星级柜员牌。如支行柜员牌数量不足,或柜员牌内部系统故障紊乱,需及时到分行工会调换更新。

3、加强网点保安人员的管理,杜绝保安漏岗现象发生。

近几个月的服务检查,几乎每月都会发现网点保安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的问题。使网点的安全屏障形同虚设。建议各机构加强对各网点保安人员的工作考核。对于几次脱岗,或工作敷衍的保安人员,及时与分行有关部门反映、沟通、更换,以确保我行网点安全运营。

特此通报。

附件:1、10月份服务量化考核表。

3、2010年10月份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检查统计表。

4、2010年10月份个金业务主要指标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分行工会。

年11月22日。

检查井材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地下检查井的维护和管理,保障交通顺畅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的地下检查井的管理和维护。

本规定所称地下检查井是指埋设于城市道路的电力、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消防、通信、交通信号、照明、有线电视和其他各种地下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雨污排水井、消火栓等井盖、井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建设委是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地下检查井综合协调管理,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其所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负责中心市区地下检查井的日常管理工作。南芬区和本溪高新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地下检查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房产、水务、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电、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和电力、燃气、供热、供水、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检查井管理工作。

第四条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确认:

(一)地下检查井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管护;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二)多家单位共用地下检查井的,共用单位应当协商确定一家单位负责管护,或者共同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管护。

(三)正在开发建设或者尚未移交的地下检查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管护。

(四)住宅区建筑红线外与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点部位的地下检查井,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部门确认产权单位;无产权单位的,由市城市排水管理机构负责管护。

第五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对地下检查井权属及管护责任按照第四条规定进行确认,并建立地下检查井管理档案,与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变更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并向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备案。

经调查不能确认权属单位的地下检查井,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按废弃井填埋;填埋后需要重新设置检查井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处理该地下检查井的工程费用。

第六条地下检查井井盖安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井盖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统一规格和标识进行设计和安装防护网。

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地下检查井安装工程竣工,应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将现有地下检查井位置、规格、材质、数量以及新建、改建、废弃地下检查井等资料,报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备案。

(二)建立地下检查井的巡查管理制度和维护责任制度,进行日常巡查管护、设立举报电话。接到投诉或者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维修通知,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处置。

(三)按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现有井盖直径或对角长度超过30厘米的,安装防护网。

(四)发现井盖缺失、损毁、移位、震响的,应当立即予以补装、更换或维修;施工单位应通知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补装或更换的井盖,应当符合井盖标识的设计要求。不同类别的井盖不得混用。

(五)发现井盖设施下沉、塌陷、井框高度超标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排险措施。

(六)打开井盖实施检查、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在井口周围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七)管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所管护地下检查井数量一定的比例,储备相应规格的井盖备用件,并保持相应的库存量。

(八)对于废弃的地下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予以填埋后书面通知市政设施管理机构。

第八条因井框不稳定、损坏或因井室渗漏引起井盖周边路面塌陷、破损、井框高度超标等,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调整,并达到规定标准。

因道路破损导致路面标高与井盖不平顺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应当通知道路管护责任单位负责维修,并达到规定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维修城市道路,施工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到场管护所属井盖设施;需要调整井框高度的,应在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的配合下进行调整。

第九条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巡查中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护的地下检查井井盖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补装、更换或者维修,并在该责任单位工作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对井盖的完好及责任单位维护、修复井盖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井盖缺失、损毁、移位,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通知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地下检查井井盖。

第十二条碎、裂、废、旧井盖由地下检查井井盖产权单位或管护责任单位统一收回,并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井盖定点回收单位予以收购。

禁止个人或非定点井盖回收单位收购井盖。

第十三条地下检查井管护责任单位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罚款:

(二)对缺失、损毁、移位、震响的井盖,未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装、更换或维修的;。

(三)补装、更换的井盖,不符合井盖标识设计要求的;。

(四)不同类别的井盖进行混用的;。

(六)因井框不稳定、损坏或因井室渗漏引起井盖周边路面塌陷、破损、井框高度超标等,未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调整或维修、调整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盗窃、损毁地下检查井的行为应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地下检查井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市道路地下检查井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交警检查材料

20xx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恪守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来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

在去年的实际工作当中,我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保守秘密。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不敷衍塞责。思想上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决听党指挥,自觉维护宪法,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理论修养。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认真学习三项教育,即全心劝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线路教育,严格执法的法制教育.在实际工作中,我都要将这些要求放到实际中,把工作做好.另外我还认真的学习了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通过这一系列学习,使我在政治思想上又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今年下半年我由于工作调动,我被调到了交警大队,在这半年中我勤勤肯肯,兢兢业业,立足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能按时完成大队交给我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违章司机均一视同仁,详细并耐心的指出他们的违章行为和危害之处,让他们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之心服口服。坚决拒收当事人的任何财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团结其他同志,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在工作上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及时的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并在工作之余学习钻研业务上的知识充实自己。以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由于我参加工作的时间还不长,经验有所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免出现了一些错误,这一年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将来的一年里,我除了继续保持今年好的成绩并努力克服不足之处以外,还要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做一名合格且优秀的人民警察。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检查材料硬度

1、讲硬度,金刚钻是独一无二的。

2、这种方法的硬度主要取决于cpu中断结构和环境转换的硬件支持。

3、准备就绪,选择一个100%硬度的短小画笔,然后用它在复制的图层上开始绘制。

4、琴槌的硬度是维护一个真钢琴时可以调整的.东西。

5、当然,所有这些都必须根据巧克力的实际硬度来调节。

6、为了找到答案,他和他的同事在不同硬度的基质上培育胚胎心脏细胞。

7、锇:是一种密度大的自然元素——其密度是铅的两倍——这种蓝灰色的金属在需要硬度和稳定性的应用领域大放异彩。

8、当然这也是有风险的:你不得不做更多的面子工作,甚至需要在外交上显示出硬度,因为所有的领导人都想要告诉大家他是老道的生意人。

9、非生命物质,由于热力学和形态动力学约束,得到的自然发生的性质是丰富多彩的:矿物的硬度,金属的延展性,以及液体表面的张力。

10、比如说当时石墨的硬度是不能改变的。

11、我把我的画笔硬度控制在0%到50%之间,以得到飞鸟锐利而清晰的边缘。

12、如果要检测硬度,陨石的标本就太小,它只能显示出这种物质无疑比一般钻石硬。

13、钻石是永恒的,它极高的硬度也是不会变的。

14、施工简便,雾化优、漆膜丰满、耐候性、硬度、柔韧性、耐冲击、附着力强、色泽持久不变等综合性能优。

15、所用的防紫外线的油漆与汽车喷漆的硬度相当,最外面一层是不光滑或者说是半抛光丙乙烯材质外壳提供了进一步的保护。

16、钻石硬度的秘密在于它的原子排列。

17、钻石之所以如此吸引人,是因为它的硬度,而这一特性,也使钻石制造增加了难度。

18、如果伤病改变了组织的硬度,情况就可能出现偏差。

19、一方面,骨骼硬度下降会增加骨折的风险,另一方面,手术可以改善骨骼健康。

20、如果基质硬度与健康的心肌相同,细胞就会正常生长,搏动得很欢;

21、在所有的实验中,细胞均生成了与凝胶硬度高度匹配的组织。

22、最明显的例子来自于迪斯凯尔及其同事,他们利用原子力显微镜测量各种组织和凝胶垫的硬度。

23、单方向增强结构以提高适应能力,依靠在投射轨迹上定位来调正碳纤维硬度。

24、服用太多的育亨宾(西非一种常青树树皮)会使人致命,不是多数人所追求的那种硬度。

检查材料硬度

史铁生的那篇著名散文《我与地坛》鼓励了无数的人,深圳中学生杨林在这篇文章的鼓励下,走出了车祸带来的阴影。2005年3月,杨林以《生命的硬度》一文战胜全国3000多所学校近4万名参赛者,捧回了全国“爱的教育――中国孩子情感日记”征文比赛高中组一等奖。

在车祸后重生的杨林,曾跟随学校老师去医院看望了病中的丛飞。临别时,杨林流着泪与丛飞拥抱。他激动地说:“你是我最伟大的爸爸。”丛飞握着杨林的手说:“你是我今天认识的又一个好儿子!”

2004年9月1日。

只要心在跳动,就会有血的潮汐。三年了,我终于又回到了课堂。真好!

回忆对于我来说无疑是尖刀上跳舞。三年前,当我以中考700分的高分,被深圳那所万人景仰的重点高中录取的时候,命运却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我亲爱的弟弟,我自己也在死神的怀抱昏迷了整整半个月。

当我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喉咙被切开,脑袋钻了洞,我不能动弹,也不能言语。望着身旁瘦得不成人样的母亲,我泪流满面……再次醒来的时候,意识也模糊的苏醒了,我想起了弟弟,妈妈两眼含着泪水勉强笑着说:“弟弟回老家去了。”我迷迷登登,智力与三岁小孩没有什么区别,脑袋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竟然相信了妈妈的话。

一年以后,我恢复了一些记忆,我又问妈妈同样的问题,妈妈还是说:“弟弟回老家去了。”让我不要记挂。可是,我看她说话的表情越来越不对劲,我便郑重地对母亲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你们一直瞒着我,说出来,我能承受!”母亲的眼泪霎时像决堤的洪水汹涌起来,母亲告诉我,弟弟在一年前和我的那次车祸中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永远”意味着什么?我当时也泪流满面,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愿意相信,我绝望地望着母亲,希望母亲改口,但母亲却流着泪用力的点了点头。我像五雷轰顶一样,脑袋一片空白,接着,我像疯子一样拼命的撞床,头上的.伤口,本来就没有完全愈合,这一下全部被我撞开了,鲜血顿时迸了出来,爸爸妈妈惊恐万分地扑上来抱住了我,我听见母亲撕心裂肺的在喊:“儿子,我不能再没有你……”我的眼睛模糊了,不是泪,是腥浓的血。

2004年9月10日。

自从知道真相以后,我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是一个罪人,更是一个废人。我喜欢一个人呆着,医院最安静的湖边就是我的去处。每当我独坐湖边,就会想一些生死的问题,从车祸的死里逃生中我看透了生死。我觉得死并不可怕,这是每个人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人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是一个偶然,但人走向死亡是必然的。

看着红红的太阳寂寞的起起落落,我就会不自觉的泪流满面,我搞不明白,它为什么周而复始的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湖边偶然也有一些缺胳膊少腿的人坐着轮椅悄然的经过,或是一个神经病患者对着我茫然又灿烂的一笑,“不幸的人啊,是什么支撑着你们行走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

坐在湖边,一个人望着湖面发呆,我的心中也会不经意地响起任贤齐的《兄弟》,如果弟弟不是坐我的摩托,也不会……,罪恶感像毒蛇缠心,我不能原谅自己,是我杀死了弟弟,上帝啊,请给我一个苟活下去的理由,好吗?我再一次想到了生死。有一次,当我推着轮椅来到湖边的时候,我发现背后有个身影跟着我,若即若离,我知道是母亲,当我的目光和她相遇的时候,她便慌慌张张地逃避,多少个清晨或黄昏,母亲都是这样,我到哪里,她的视线就牵挂到哪里,我知道她是不放心我,她经常人在病房眼睛还眺望湖边。有一次,母亲拿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到湖边找我,当着母亲的面,我把它撕成了四瓣扔进了泥里。

“你不振作,我们以后怎么办啊!”我不敢看母亲那苦难、痛惜、隐忍的脸,想到母亲,我内心的坚硬似乎一点一点在慢慢的融化。

2004年9月18日。

两年了,我总算出院了,但我还是无法面对额头、脖子上触目的伤疤,更无法面对看不见的心灵的伤疤,那里的伤口远没有愈合,稍有触动,就丝丝的往外渗着绝望,我不知道它有没有结痂的那一天。

我对自己完完全全失去了信心,不是把自己整天关在房间里,就是去泡迪吧,或是独自一个人到海边去。开始,母亲总是跟着我,后来在父亲的劝说下终于不再跟着我,只是在我每次出门的时候,她总是说:“出去走走也好,也好!”直到今天,我才渐渐悟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祈祷,是给我的提示,是恳请与嘱咐。我不知道在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的心神不宁、坐卧不安。

在那些枯燥无聊的日子里,有一些人和事还是深深浅浅打动了我。

记不清是第n次来到迪吧,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依旧是嘈杂的人声、晃动的人影,但在劲爆的音乐声中,我可以迷失自己,可以什么烦心事都统统放下。忽然,窗外飞来一只傻傻的蜻蜓,睁眼瞎似的一头撞在了玻璃上,一动不动。“它死了吗?”我的心动了一下,“死了也好,无忧无虑,不用整天忙忙碌碌,幸福啊!”我正想着,哪知“死”了的蜻蜓又动了一下,看得出来,它在努力转动着受伤的头颅。“这又何必呢?”我叹息着,不一会,出人意料的,它竟然又煽动着翅膀飞了起来,那一刻,我忽然有流泪的心痛。昆虫尚有求生的本能,我又何必轻生呢?那天回到家已是午夜时分,经过父母房间的时候,我听到了母亲的哭诉:“你知道我多辛苦才把他救活,我不想他再有什么事,万一……你叫我怎么办啊!”“没事的,一定没事的,他现在只是需要静一静,过段时间就好了的。”这是父亲在努力的安慰母亲,实际上也是父亲的自我安慰。

父母的对话,似阿里巴巴那句神秘的咒语――芝麻开门吧!所有尘封的记忆刹那间被訇然开启,父母为我付出的一切,似奇异的珠宝在记忆的石窟里熠熠闪光。

抛光材料检查

等离子抛光作为一种新的抛光工艺,是不锈钢抛光的一种发展趋势,如果能好的利用等离子抛光将为我们节省很多时间和成本。

等离子就是在高温高压下,抛光盐水溶,在高温高压下,电子会脱离原子核而跑出来,原子核就形成了一个带正电的离子,当这些离子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可以成为等离子态,等离子态能量很大,当这些等离子和要抛光的物体摩擦时,顷刻间会使物体达到表面光亮的效果。对工件的任何一个面都能抛光。

实际运用。

以一般的手机外壳为例,基本上所有的手机厂商都对不锈钢手机外壳的要求为表面无划伤,无纹路,无白点的镜面效果。抛光工艺一般从冲压出完全成型产品开始,后续工序一般有镭射,电镀,喷油等。抛光一般采用手工抛光,或者是手工抛光和等离子抛光结合。手工抛光即手工打磨,靠产品和麻,线,布轮的摩擦作用。手工抛光工艺缺点明显。

手工抛光效率是很慢的,工人工资也很高。而且抛光是个对人体伤害很大的行业。抛光工人的管理非常头疼,工人自由散漫,流动性强。

等离子抛光为客户减轻环保压力。辉碟自动化所使用的抛光溶液非常环保,其废液可以直接排放而不会造成污染,也可以稍作处理回收利用。

同时也可为客户节省因人工抛光、电解抛光、化学抛光等传统抛光方法而造成的许多材料消耗。

等离子抛光对表面的摩擦作用一般是去掉1~2个丝。对冲压印迹和表面橘皮无法去掉。采用手工抛光和等离子抛光相结合的办法。即采用手工开初去掉表面压印和橘皮。留下很深的麻轮纹路采用很细的线轮纹路去除。这个时候留下的线轮纹路采用等离子抛光去除。最后效果为表面镜光无任何纹路,表面棱角处产生r角。对工件的里面一样抛光光亮。这块运用这种等离子抛光主要作用在去除人工打磨纹路,少一次清洗程序,增加美观度,成品率高。由于手工开初和人工打磨精光的时间成本基本相同,结合等离子抛光节约一定的成本,主要效用为大大提高效率,提高成品率。

对表面做过镭射和蚀刻的产品。

镭射和蚀刻产品会留下黄印,污点,降低表面光泽度。通过等离子抛光能完整保持镭射和蚀刻图案,并能抛光任何一个面,去除污点,黄印,增加亮度。极大的增加美观度。

互批检查材料

小学生到了高年级,在有了一定的鉴赏能力的时候,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所给习作进行点评、修改、鉴赏等活动,指导学生写评语,主要是指导学生根据习作要求,围绕习作中的标点、字词、句段、习作方法、训练重点等作出评点,写好眉批和总批,在评批过程中积累语言,发展思维,提高认识,这样既有利于增强学生咬文嚼字、品位语言等学习语文的能力,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一、眉批的写法指导。

1、评批标点。

知道逗号、顿号、书名号、破折号、省略号、分号、句号、感叹号、问号等的用法,根据所给细作,一是指出其标点所用错误之处,并说明其理由。二是指出其标点所用佳妙之处,并说明其理由。

2、评批字词。

习作中字词的运用,首先是达到规范正确,其次是追求准确、生动形象。评批中要培养学生咬文嚼字的能力,对习作中不规范、不正确的字词指出其错误原因并提出修改建议,对习作中用得准确、生动形象的字词,用欣赏的眼光去评价,指出其运用巧妙所在。

3、评批句段。

习作中的句段,首先是达到规范、正确、有条理;其次是追求生动具体,会用修辞手法,对习作中的病句指出其病因。

4、评批习作方法。

我们本着写法即评法的理念,来指导学生针对不同题材的习作的评法,教给学生思考的角度,写好评语。

(1)评批记叙文的方法。

a.评批结构。

评批习作结构,是指对习作的开头、结尾、段落、过渡、照应等方面做出评价,或提出修改建议。评批时要把握三点:一是让学生知道文章的结构一般有哪些;二是让学生懂得这些结构的意义和作用;三是懂得评批结构时思考的角度和方法。

评批习作的段落。习作的段落应当表明事物的先后顺序,使学生明白,它或是事物间的逻辑关系,或是时间上的变化,或是空间的转换等。段落是安排和表达内容的重要手段,也是谋篇布局的重要环节。评批习作的段落的方法也有多种,常见的有:按时间的顺序评;按地点的变化评;按事情的发展顺序评;按事物的几个方面评等。

常用的评批习作照应的方法有:前后照应?首尾呼应?正文与标题照应?……。

b.评批表达方法。

评批习作的表达方法是指对习作叙述、描写、抒情、议论作出评价或提出恰如其分的修改意见。评批时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让学生知道有哪些表达方法;二是让学生懂得这些方法的意义和作用;三是让学生知道评批表达方法的角度与方法。

二、总批的写法指导。

总批由一般标准和特殊标准构成。

一般标准:(1)对标点、字词的总的评价,往往可以从量上把握衡量;(2)对语句的通顺、流畅方面的评价。

特殊标准:(1)本次习作中的重点训练要求;(2)不同类型(体裁)文章(习作)的评批方法(标准)。

1、记叙文的评批方法。

(1)以写人为主的记叙文的评法。

a.习作中写了哪些人?以写谁为主?

b.习作写了他(她)的什么事?

c.他(她)是个怎样的人?从哪里可以看出来?

(2)以写事为主的记叙文的评法。

a.习作中交代了哪几个要素?

b.习作中写了什么事?事件中的人物有怎样的表现(外表、内心)?

c.这件事有什么思想意义?

(3)以写景状物为主的记叙文的评法。

a.习作中写了什么景(物)?有什么特点?

b.作者是怎样把特点写具体的?展开了那些想象?

c.作者的观察顺序怎样?

d.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最后教师要提醒学生,使学生懂得写习作的评语,眉批与总批并无明显界限,只要在具体的评批过程中,自我灵活把握好分寸、界线即可。

三、升华情感,总结全文。

一篇文章结尾要求简洁。或发人深省或意味深长或出人意料,但不得拖泥带水。而在小学生作文中最常用到的就是前后照应式的结尾。这种结尾前后连贯通畅,整体印象强。而简单的写法就是再次使用开头部分的重点字词。同时写出自己的感想、感受或感悟(写现其中之一即可)。在结尾写出了“所感”,就能起到点明观点或升华观点的作用。如上文提到的第七册课文《颐和园》的开头是:北京的颐和园是个美丽的大公园。而结尾是:颐和园到处都有美丽的景色,说也说不尽,希望你有机会去细细玩赏。又如《罗马速写》一文中的开头:罗马这个城市很特别,遗址多,雕塑多,喷泉也多。而结尾照应了开头,写出了感受:遗址、雕塑、喷泉,不仅装点了罗马城,而且丰富了这座城市的内涵。而著名散文大师朱自清的《绿》的开头是:我第二次到仙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而结尾是: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这篇名作的结尾才开头也近乎一样,仅多了“不禁”两个字,加强了语气。应该说作文的结尾也只需要两三句话,就像豹尾,简洁有力。

字串4。

当学生们掌握了一定的写作方法,他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作文就不再是“拦路虎”了。当然,我们在指导他们作文写法的同时,还得要让他们头脑里装有对各色人、事、景、物等有自身体验的材料,才不会“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得教导他们平时多留意生活,观察生活,学会思考,善于发掘,并训练他们把这些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记下来,我们身边的作文材料就会有很多很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相关范文推荐
  • 12-29 清明节的初中生(汇总20篇)
    优秀的作文不仅可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还可以启发读者的思考和感悟。赶快来看看下面这些优秀作文范文,相信会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尊敬的教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我
  • 12-29 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优质19篇)
    在完成报告范文后,我们需要进行反思和修改,以确保报告内容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报告范文,展示了从实验报告到市场调研报告的多样性。
  • 12-29 围绕中心意思写暖大全(22篇)
    一篇优秀作文不仅仅可以获得高分,更可以给作者带来成长和自信。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佳句摘抄,让我们一起感受文字之美。。暖是什么呢?我觉得是人与人之间的爱,如果“暖
  • 12-29 事迹材料学习吴孟超先进事迹(模板20篇)
    事迹材料的目的是通过对一个人或团体的成就进行总结和分析,为其他人提供学习和借鉴的实用经验。一位艺术家,创作了一幅幅令人陶醉的画作,展现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艺术的追
  • 12-29 我最喜欢玩的玩具范文(20篇)
    优秀作文通过精炼的文字,将复杂的思想和情感传递给读者,引发他们的共鸣。这些范文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表达了丰富多样的思想和观点。我有很多玩具,电动遥控小汽车、医生套
  • 12-29 党课党史学习心得体会(模板17篇)
    写心得体会不仅可以记录我们的思考和收获,也可以为他人提供借鉴和启发。下面是一些实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灵感。。我开始写这个心得的时候
  • 12-29 物业客服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实用21篇)
    年度总结是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一种自我反思和梳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年度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 12-29 高考话题生与死(热门16篇)
    一篇优秀的作文,不仅要有逻辑性,还要能够在语言上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您写作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话题作文与过去的一般供材
  • 12-29 向着阳光奔跑读后感(优秀18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深化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思考,使阅读不仅仅停留在表面。小编搜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相信对我们的写作会有所启发。
  • 12-29 妇幼保健院护理实习总结(汇总19篇)
    实习总结是对实习期间所遇到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总结,它对我今后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写实习总结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和技巧。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