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中,学生能够接触到多种知识,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参考文档,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视角。
学校疫情期间后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特制定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校外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任何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六个一律”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放假)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接(送)即走。学生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国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能进入学校指定接待室(综合楼接待处)。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5.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7.行政值班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日或月假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国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国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疫情期间学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疫情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学校人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严格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传染病在我国少年中发病率很高,必须加强预防。
二、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
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
2、工作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
2、发现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尽快报告卫生管理员并去医院诊断。
4、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学校疫情期间后勤管理制度
一、每周日晚上至周五下午全天封闭;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下课(16:10-16:20)起为放学时间,周日为学生返校时间(晚修前必须到校)。因国家规定放假或者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内宿学生一律住在校园内宿舍,任何学生非经学校研究批准,不得私自租住校外任何地方,防止不法侵害和不良影响。
二、内宿学生一律在校内食堂用餐,不得私自到校外任何地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
三、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确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和学生科批准,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学生上课期间、课余时间,一般不得私自离开校园,到校外游玩、溜达。
四、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需要外出,需经班主任、保卫批准,门卫凭条才能放行。
五、学生进出校园必须出示学生证或佩戴校章。学生证和校章只准本人使用,任何外借、委托、偷用等行为都将严厉惩处。外宿生在上学和放学时间凭外宿学生校章进出校门,放学离校后不得在校园周围逗留。
六、学校门卫和保卫必须加强管理,凡来宾一律先登记,问明情况后才放行,对可疑人员一律拒在门外,对滋事者请保卫协助处理。
七、严禁任何学生攀爬围墙出校园,一经发现交学生科教育并通报批评,严重者纪律处分。
一、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购物、剪发、取款等准备工作请于周日进校前完成。
二、班主任非特殊情况只能同意校内请假。如校医室就诊,回宿舍休息等(不须学生科审批)。
三、需请假外出,班主任应严格审查核实学生请假原因是否属实,并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进行审批。
四、周日晚上请假的学生,周一由班主任本人或同班同学到学生科代请,学生持医院证明或家长证明销假。
五、请假后,返校时必须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班长负责实施周考勤制度及考勤日报制度,即各班班长详细记录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每日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汇报。按规定填写好日报相关内容,以作为审查依据。
三、学生科将抽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核实老师与学生的记载。
疫情期间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薛xx。
副组长:张xx。
组员:陈xx薛xx。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网,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网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疫情期间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选择可以保持空气正常流通的会议室。室内空气流通和有足够新鲜空气供应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和感染的风险,在疫情流行期间,应优先选择开窗通风的会议室,原则上不要选择无窗户的会议室。
确有需要在无窗户的会议室开会时,要确保会议期间集中空调正常运行,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使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在疫情流行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在会议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岗,提供一次性口罩,供参会人员使用。
会议场所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不得带病工作,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会议举办方应登记当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联系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根据需要对公共场所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收银台表面、餐桌表面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可使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擦拭,去除残留消毒剂。
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有效氯浓度500ni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进行配制和使用。
1.会议举办场所尽量减少公共用品的使用,建议参会人员自带杯具。
2.提供足够的免洗手消用品,洗手间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学校疫情期间进出管理制度
根据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出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外出群众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外出具体时间、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人数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进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进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返回具体时间等)。
三、注意事项。
1.除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
2.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3.对垃圾清运车、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在出入村(社区)时须进行登记并消杀。
4.每村每天仅限5至8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外出1小时30分钟未归者,由值班值守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督促返回)。
5.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紧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带头执行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学前。
1.学校应在开学前收集汇总每名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每名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于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实施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通过家长微信群转发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指南、上级下达的与学生有关的文件等对学生生活进行指导和心理疏导。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所在具体地理位置,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
3.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学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5.学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公共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噫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
6.学生就餐要吃熟食,不要到路边无证摊点就餐,防止暴饮暴食,注意食品保质期。可使用消毒湿巾对就餐的小桌板等进行擦拭消毒。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7.学生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8.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舞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教职员工、学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吏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9.学校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学生,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学校要加大师生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手抄报、团队活动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告知学生留意自己及同学的身体状况,如发现自己或同学身体不适,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同时要正常佩戴医用口罩上学。
10.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院于并及时通风换气。
11.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学校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13.学校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4.开学前一天,学校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按有关操作规范对校园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做好开学准备。
疫情期间学校物资管理制度
一、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二、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三、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四、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五、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六、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七、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现:
一、自x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且每天晚上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其他大门一律关闭。
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二、进校门需测体温。
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保卫科登记并报当日值班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2°c不得进校。
开学后,早晨上学时,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三、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
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年级部或行政部门同意、保卫科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入校。
四、谢绝外来参观学习。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五、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大课间活动及升旗仪式,停办奥赛等各类辅导班。
六、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晚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
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
七、加强消毒通风。
加强公共区域管理。
食堂每餐消毒,卫生间每课消毒,教室、宿舍要每天消毒、通风。
体育馆、图书馆等场馆一律不开放。
个人要讲卫生,不串门,勤洗手。
八、凡外地归xx教师,应主动隔离并向学校所在的部门或年级电话报备。
九、加强宿舍管理。
全体住宿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有回家条件的同学尽量不住校。
每天进入宿舍区均须测体温,体温异常的按规定就医或回家隔离观察。
十、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疫情期间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市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寝室配置的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生或其他寝室同学进寝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禁止将盒饭、小吃带入寝室。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1.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3.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4.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值班校医。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6.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7.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8.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9.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疫情期间学校物资管理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室由德育处加强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三、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德育处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确定,总务处负责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加强实物储备。
四、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总务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要随时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公地、楼道、厕所一天三次清扫(早读课前、午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学生寝室一天两次清扫(早读课前、晚自习前),仪器管理室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清扫,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寝室卫生纳入星级管理,每周一公示在寝室值班室门外。
(三)学校班级卫生考核结果和班主任绩效考核挂钩。
疫情期间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学校疫情期间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幼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出入校园管理作如下规定:
1、学生入园时间为早7:30—8:00,学校将于八点钟准时锁门。对于迟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学生,请在大门外等待,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班级老师到大门口处接学生入园。
2、学校放学时间为下午2:50—3:10。学校于2:45开大门,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学生,请在2:30之前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学生送到大门口,交到家长手中。由于2:30以后,两名老师忙于帮助学生整理衣物、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放学前各种准备工作,无暇接打电话或外出送学生,因此2:30后,请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或要求提前接走学生。
3、8:00以后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如家长要给学生送东西,请将物品存放在门卫室,并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下楼去取。
4、学生入园和离园时,必须与家长大手牵小手,不得脱离家长看护范围。放学后请带领学生即刻离园,不得到户外大型体育设施处玩耍。
5、经同意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填写《入园登记》。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校园。
6、请家长牢记班级两位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需要与老师沟通,请给老师打电话。打电话请避开7:30—8:00、2:30—3:00两个时段。老师上课期间不能接打电话,如果一名老师没接电话,请打给另一名老师。
7、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