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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部署会报告(优秀16篇)

时间:2024-01-10 05:14:02 作者:念青松最新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部署会报告(优秀16篇)

在现代商业活动中,采购作为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运作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最后是一些关于采购团队建设和人员培养的经验总结和建议,希望能帮助企业提升采购管理能力。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全面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推进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在全市卫健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采购监管机制,现根据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总体要求。

第二,明确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总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和决策,明确领导、领导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会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批按照石嘴山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内容,目录标准内的采购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目录标准外或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委员会相应业务部门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二,主要任务。

第一,严格建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制度约束力。

(二)严格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与业务紧密结合,逐步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资金等内容应与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计划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避免招标。

(3)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结合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科学规划相关采购预算。每年三月底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当年的采购计划申报在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4)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开采购、自行采购和小规模零星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采购前按照法律法规完成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进口产品论证、非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不得执行。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程序购买。

(五)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前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征求供应商和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设置采购参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员工等规模条件为资格要求或评估因素,不得设立国务院明确取消或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资格认证。招标文件严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论证。招标文件禁止设置独特的、有针对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禁止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格公开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告。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对于未达到公开采购限额、实行自购或零星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

第七,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目标,各单位应定义岗位职责。买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规则,合理确定岗位职责,设置不兼容的岗位分离,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有效抵御政府采购风险。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石嘴山市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年采购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和涉及政府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律观念。

(八)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预警对话制度,签署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加强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进,防止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

(九)严格追究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除按规定追究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组织实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嘴山市二级检查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宁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尚荣同志、市卫健委二级研究员石朝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直属(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委员会办公室,石朝阳兼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监督、协调和检查。

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不足,加强依法采购,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加强弱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具体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7-10月)。制定《石嘴山市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系统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账户,限期整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复检查;要建立整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四、巩固升级(2022年全年)。组织对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期正常机制,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为监管重点。同时,要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采购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浓厚氛围,xx镇“三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xx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站股室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落细落小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有人抓,里外抓得紧。

二是全域开展宣传,推动工作落地。xx镇通过微信、安监qq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显等方式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镇干部、企业主体、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整治工作落地。并于8月10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干部、9个行政村村两委人员开展知识测试活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做好隐患整治。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构建平安和谐xx打下良好基础。xx镇多举措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根据省、州、市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xx镇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密切部门协作、开展执法检查四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工作组成员,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领导小组下各个专班,负责本行业系统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由镇安监办牵头,制定不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牵头人,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确保工作有抓手。

三是密切部门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在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后,有安监办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极大地保障了xx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范围内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发现存在的隐患,要求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定期查看工作整改情况,直至销号,确保工作整改到位。

通过各项工作开展,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xx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向好,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指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卫健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5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63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杜绝政府采购工作中出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县卫健委成立政府采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单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栋同志担任,成员由王允、曹坤、朱波、马勇、张欧、朱树龙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批准重大案件、问题的查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张欧同志为专项行动联络人。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定期收集、汇总和报告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协助领导小组督办。

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单位组织的采购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有计划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委财务规划股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相关的自查自纠工作;专项行动中涉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由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汇总:服务类采购由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货物类有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按照“谁项目、谁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县卫健委和所属各单位2019年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用于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控制采购环节,强化内控管理,细化监管措施。到2022年,建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采购行为规范、监管机制健全、内控管理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其中:到2020年底,全面梳理和摸排2019年以来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到2021年6月,完成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整改。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内控体系。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结合实际,做好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

(二)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按规定执行、变更采购方式,需要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按规定递选或研究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并签署书面代理协议。审慎选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项目,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履行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手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加强分散采购项目管理。

(三)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管理。提高招标文件制订的质量,壁免出现指向性和排他性的条款和指标,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专家论证和评选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四)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决策机制,细化采购流程,建立权贵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严格政府采购过程监管,县卫健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采购活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动员部署(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委属各单位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2020-2022年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由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统一工作要求,有效落实监管监督措施。

(二)自查阶段(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3月)。

1.工作任务:主要从依法采购、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招标文件制定、专家论证提行集中采购,政府采购信总公开、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岗位能力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将新冠肺炎疫情涉及到的采购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措施。

2.工作措施:按照各单位制定的行动方案,全面梳理和摸排2019年以来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类型、问题内容、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处及责任人。定期报告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任务图和时间表,把握工作节类,确保整改措施可行、落实及时、效果案出。

(三)整改落实阶段(领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间:2021年3月2021年6月)。

1.工作任务: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案,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政府采购和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2.工作措施: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自查自纠期间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2019年以来全部采购项目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会议和文件及时通报,组织各处调整和完善落实整改的措施和方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同:2021年6月-2022年12月)。

1.工作任务:完善本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2.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和机制。从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管理、验收审核等方面层层落实、落细,构建规范、高效、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机制。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完善本系统采购管理办法,委财务股牵头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开展岗位能力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通过线上分享、组织交流、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和动员委机关全体同志及委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交流,适时聘请相关专家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易出现和常出现的问题,特殊项目、特殊采购方式等的采购规范进行适用法律依据的解答,业务指导及业务知识培训。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承办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本次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推进以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为主,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有关工作以委机关财务股为主,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县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三)建立报告制度。自2020年12月起,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每月5日前书面报告上月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年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书面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领导小组审核,经委党组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报告

xx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农机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确保农业丰产丰收为总目标,努力提高农机装备、作业、安全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及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xxxx年,亿元,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xxxx台,同比增长x.x%,大中型联合收割机保有量xxxx台,%。,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xxx台,同比增长x.x%。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大型化、配套化装备发展提速。

二是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高。全县机耕面积xx.x万亩,机播面积xxx万亩,机收面积xx.x万亩。玉米、花生等秋作物机械化、设施农业、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等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应用,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xx%。

三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xx家,较去年同比增加x家,农机经营年总收入达x.x亿元。

四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xxxx年全县注册登记大中型农业机械xxx台,注册农机驾驶员xx人。在“三夏”、“三秋”农忙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确保了全年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二)xxxx年以来,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xxxx年国家分两批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xx万元,万元,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剩余xx万元,调整用于农机购置补贴,万元。截止目前农机补贴工作已按方案实施完成,万元,共补贴机具xxx台(套),受益农户xxx户,拉动社会投入资金xxxx余万元。具体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补贴小麦收割机xxx台,万元;玉米收获机xxx台,万元;xx以上大型拖拉机xxx台,万元;秸秆还田机xx台,万元;粮食烘干机械xx台,万元;玉米播种机xxx台,万元;翻转犁xxx台,万元;深松机x台,万元;玉米脱粒xx台,万元。万元,下余资金已申请结算,待联合财政局入户核查后即向农民拨付(因省级累加补贴资金文件未下达,市级累加方案已出但未入户核查完毕暂未实施)。为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年初及时调整充实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x县xx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力度,通过县电视台播发农机补贴公告、深入各乡(镇)通过张榜公示、散发补贴政策资料、设立农机补贴咨询台等形式对这项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共印发《xx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示》xxx余份,宣传材料xxxx余份。今年以来整个工作推进程序规范,坚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不动摇,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摇号定购不动摇,坚持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不动摇,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不动摇,使农机补贴工作推进效果明显,同步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工作推进到位。x市、xx市、x市等多地农机部门到我县就农机补贴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二是适时组织好机械化生产。坚持把重要农时用好农机放在农机化工作的突出位置。“三夏”期间,县农机部门组织xxxx余台小麦联合收割机及其它农业机械x万台(套)投入机收会战。全县小麦机收面积达xx.x万亩,机收率突破xx%,提前x天完成了机收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创新开展了小麦机收-玉米机播“一条龙”作业、订单作业、合同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并通过设立跨区机收服务站、开通农业机械远程管理与服务系统、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送技术到田间、进行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我县还组织xxx台收割机跨区参加小麦机收会战,增加机手收入xxxx余万元。夏收后又组织投入玉米播种机xxxx台,使玉米机播率达到xx%以上。“三秋”期间,组织各类农业机械x万余台(套)投入生产,确保了全县“三秋”生产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借鉴小麦跨区机收经验,大力组织开展秋季农机跨区作业,不断扩大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领域,提高机手经济效益,并推广了收、还、耕、种一条龙压茬推进作业模式,有效加快了农业生产进度,确保了我县农业丰产丰收、粮食颗粒归仓。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倾斜、技术指导、拓展作业渠道等措施,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xx个,其中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x个。

四是加快农机新技术推广步伐。组织技术专家编发了《x县农机化作业标准》,推广了“小麦机收—秸秆粉碎还田—玉米免耕压茬播种”和“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无缝对接作业模式。全年共推广玉米收获机xxx台、玉米播种机xxx台;使全县玉米机播面积达到xx万亩,秸秆还田面积达到xx万亩,玉米机收面积达到xx.x万亩。同时还紧密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广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新机具,设施农业、花生、植保航空及大型烘干、秸秆打捆等农机化新技术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

五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和培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力度。一是根据重要农时节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农机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x.x以下,辖区内无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不断加强监管手段,持续提升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止目前新注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xxx台,新增驾驶员xx人,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xxx台次,进行各项安全检查xx余次。

六是扎实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争取xxxx年省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与补助项目,项目资金xx万元,主推玉米全程生产机械化技术,续建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x个,遴选科技示范户x个,遴选技术指导员xx名,依托农机合作社,培育发展x个农机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xxxx余户,实施玉米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x万亩。举办玉米机械化技术培训班x期,依托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召开玉米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会x次,发放培训教材xxxx本,宣传资料x万余份。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七是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区分不同模式,在全县新建了x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即:x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实验示范区;x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实验示范区(巩营乡姜庄村);x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实验示范区;x县玉米全程机械化集成研究实验示范区;x县玉米全程机械化集成研究实验示范区,x县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示范区。示范面积xxxx亩,辐射带动面积xxxxx亩。主要作物耕种收获机械化水平xxxx年达到xx%以上。

八是认真实施深松整地项目。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依托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具体实施。深松作业实施期间,组织x个组x名技术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按照深松技术及流程要求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严格深松作业标准,确保实施质量,全年实施深松整地作业面积x万亩。

九是狠抓党建促工作,强化党员教育和服务。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依托,以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目标,积极做好党务工作。一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各项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年初制定了《县农机局xxxx年党建工作计划》、《县农机局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对全局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二是强化党员教育。坚持每周二、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提高广大党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落实专人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明确专人按标准足额收缴并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全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好“党员主题日”活动,按照县委“两学一做”综合协调组的要求,每月xx日前及时报送开展情况,积极做好县委“两学一做”综合协调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总之,过去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如农机补贴尚不能实行普惠制,不能满足农民要什么、补什么、应补尽补的要求;农机执法环境不宽松使农机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受农机管理体制制约不便于工作开展,由于乡镇政府没有相对独立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基层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下一步我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努力,创造条件,使全县农机化工作再上新水平。

xxxx年全县农机化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围绕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这条主线,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加快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

全县农机化主要发展目标是: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xx.x万千瓦;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xx%;小麦机播和机收水平稳定在xx%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xx%以上;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xx万亩以上。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和要求,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计划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xx万元以上,重点补贴大型现代先进农机。惠及农户xxx户,拉动农民投资xxxx万元。继续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操作方式,明确补贴重点,重点对植保航空器、粮食烘干机、玉米收获机进行补贴。对小麦收割机、大中型动力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合理补贴,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对新型农业机械进行倾斜补贴。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和部署要求,强化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规范实施,强化违纪查处,力求规范、廉洁、高效地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突出抓好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的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落实农业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推动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强农机合作社品牌建设,鼓励合作社入选省级、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示范社评选活动,创建示范合作社x个,提升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积极推进农机合作社与其他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的合作共建,与高标准良田、农业园区建设有效对接,推广“企社共建”、“银社共建”经验,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农机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机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积极争取库棚、维修场所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提高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突出抓好关键农时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机械化生产组织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农时季节,适时组织开展好各项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技术服务。以小麦机收、玉米机播为重点及早谋划组织好“三夏”农机会战。以玉米机收、小麦机播为重点打好“三秋”农机生产战役。“三夏”“三秋”期间计划组织xxxx台以上大型联合收割农业机械服务全县农业生产,免费发放xxx张跨区作业证,加快农业生产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打造农机跨区作业品牌,精心组织关键农时季节的农机跨区作业,不断拓展农机跨区作业领域、范围和规模,扎实落实组织服务措施,确保信息服务到位、作业市场规范、相关政策落实。

(四)突出抓好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计划争取农业部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项目资金xx万元,示范区面积x.x万亩,示范区内玉米播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xx%以上,目前,该项目申报书已上报农业部。依托项目实施,继续采取补贴政策拉动、典型示范带动、宣传演示促动、跨区作业推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推进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全县推广玉米播种机xxx台,使玉米机播率达到xx%;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xxx台,力争年全县玉米机收率达到xx%以上。另外,积极争取花生机械化项目。

(五)突出抓好省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加快农机新技术的推广。

继续争取实施x省农机推广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资金xx万元,主推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强绩效考核,巩固扩大项目成果,发挥项目推动作用,促进农机推广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专家定点联系到乡,农机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机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依托项目实施,重点推广玉米全程机械化技术,提高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的普及。

(六)突出抓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农机推广新模式。

根据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要求,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项目带动、服务促动,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集成应用为目标,建设好x个农机化示范区,示范区内关键作用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xx%以上。坚持把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农机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

(七)突出抓好农机监理和培训,不断巩固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力度。一是根据重要农时节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农机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以下,辖区内无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不断加强监管手段,持续提升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计划xxxx年争取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x个,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合作社x个。五是推动培训工作的开展。不断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重点对“三夏”、“三秋”跨区机收作业人员和玉米花生收获机械、免耕播技术操作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计划全年举办农机驾驶操作员培训班x期,开展送教下乡x次,培训各类农机手xxxx人,力争农机驾驶操作员培训合格率达到xx%以上。

(八)突出抓好农机系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化整体工作水平。

继续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果和农机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更加贴近基层,深入一线,通过优化服务,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坚持廉政勤政,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主动适应强化廉政监管新常态,自律、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建立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大力加强农机系统的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努力树立农机队伍的良好形象。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卫规财〔2020〕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落实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围绕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策落实、预算管理、执行监督、合同履约、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和问题,严格规范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高效、规范、廉洁。为建设健康宣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按照“谁项目、谁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宣州区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查找纠正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采购主体职责清晰、采购行为规范、监管机制健全、内控管理有效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体系,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不断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

(三)职责任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专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方案,负责组织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区专项行动目标完成情况的进行督导和抽查;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行动进行成果评估。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9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分自查自纠、集中排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

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情况等;二是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职责、实施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职责、监督机构职责等;三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采购预算的编审、采购计划申报、技术参数制定、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验收和支付、资产和档案管理等。各单位在确保全面自查的前提下,以药品、设备、耗材、工程招标为重点,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式和范围,但要坚决杜绝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2020年12月底前所有单位应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备案。遇到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可随时。

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战、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

自2021年开始,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区卫生健康委对所属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政府采购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1.严格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力。

2.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应纳入本单位总体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要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必招,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行为。

3.严格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相关程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招标文件不得设立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和歧视性准入条件。

4.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的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采取网上商城采购、协议供货以及定点采购等方式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分散采购的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及时、完整、准确、便民,全流程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内容应按信息公开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要求进行。

6.严格合同履约验收管理。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

报告。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不得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7.严格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不得违规支付。

8.严格档案及资产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资料的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采购预算、招投标书、合同、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采购文件要及时归档。严格政府采购的资产管理,对本单位采购或上级部门统一采购分配的设备物资,符合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

9.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建立预警谈话制度,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强化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严防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倾向性问题。

10.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从事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强化依法采购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设备添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与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区卫生健康委为将在集中排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行动,通过集中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检验考核各单位专项行动取得成果,检查政策执行的延续性,是否存在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整改的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对本部门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区卫生健康委择优在全区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常态机制,不断探索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陶宗保担任,副组长由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丁光东和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志达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委规划信息财务科,具体指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上传下达,联系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的专项行为开展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

方案。

和工作举措,并确定专人作为专项行动联络员,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深刻认识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对卫生健康行业造成危害严重性,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坚定思想,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违纪现象发生。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行动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细化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工作举措。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认真部署、大力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部署,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表、任务图,层层落实、层层推进。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联络员信箱备案。

各单位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要把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情况形成报告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重大事项须随时报告。

年在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暨业务培训会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x月x日政府常务会上,学习传达了近期中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今天,我们举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暨业务培训班,既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实践。为筹备这次培训会议,县应急管理局从年初就开始谋划,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希望与会的同志们珍惜这次难得的机遇,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圆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回去后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就开展好本次培训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领航,把准方向。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是我们在座的每位同志肩头重任,必须认清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等等,这些殷殷嘱托,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求我们务必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守牢安全发展的底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庆、湖南、山东相继发生重大煤矿事故,全省安全事故频发,城固、洋县、勉县近期也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我县火情频现,虽然都快速扑灭、有惊无险,但反映出我们在工作中还有短板和疏漏。当前,正是节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全县上下正在奋力冲刺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不少企业和建设项目为了扩产能、赶工期,大干快上项目,容易出现施工项目抢进度、超负荷运转等行为,作业人员连续工作,容易厌战疲劳、产生松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高。特别是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下个月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建党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也正在筹划准备中,今年的大事要事多,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出不得任何一丁点的问题。大家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及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要求。x年我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省市的历次督查检查中均排名靠前,各项目标任务也如期完成,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辛勤的付出,借这个机会,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x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镇办、部门和单位务必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吃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中省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任务安排,全面聚焦x年各项工作任务,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这个总目标,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二、安心学习,学有所得。

安全生产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要全面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这次培训班课程设置和安排是经过反复研究协商和精心准备后确定的,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学习机会,静下心来,安心、用心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类工作任务完成方法,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为解决制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系统性的问题打牢基础。

一要端正学习态度。大家平常工作都很忙碌,难得有机会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此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是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大家既来之则安之,要静下心来,专心听讲,认真领会,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完成既定培训任务。

二要严守培训纪律。大家都是干部,都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希望大家要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遵守培训班制定的各项制度,从严管好自己,全勤参训,有事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准无故旷课,培训中要认真听讲,严禁在课堂上玩手机。县应急管理局在为学员学习和教师授课做好服务的同时要严格考勤,加强课堂秩序及安全管理,确保今天的培训活动扎实高效开展。

三要加强学习互动。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对照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学,带着问题学,加强课堂及课余互动交流,探讨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让自己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三、强化领导,推动落实。

学习培训是手段,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落实是目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稳定,检验的是各级各部门的担当,考验的是各级各部门的智慧,需要各级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要分解明确好x年行动任务,推动责任落实;

要常态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要通过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真正解决一批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隐患问题。

二要夯实责任抓基层基础。各镇办要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各专业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抓好行业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党政一把手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全面认领工作任务,系统安排部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督查检查。各分管同志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要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发现隐患、立即整治,出现问题、高效应对,确保各自分管领域安全平稳。

三要跟踪问效抓督办落实。县安委办、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要深入各镇办、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服从统一调度、不落实指令的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三年行动工作严重滞后、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管辖范围领域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要按规定提请县纪委处理。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大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学习、扛牢责任,锤炼本领、防范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最后,祝同志们身心愉悦、学有所成!预祝培训会议圆满成功。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指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卫健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5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63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杜绝政府采购工作中出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县卫健委成立政府采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单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栋同志担任,成员由王允、曹坤、朱波、马勇、张欧、朱树龙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批准重大案件、问题的查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张欧同志为专项行动联络人。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定期收集、汇总和报告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协助领导小组督办。

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单位组织的采购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有计划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委财务规划股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相关的自查自纠工作;专项行动中涉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由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汇总:服务类采购由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货物类有委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按照“谁项目、谁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县卫健委和所属各单位2019年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用于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控制采购环节,强化内控管理,细化监管措施。到2022年,建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采购行为规范、监管机制健全、内控管理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其中:到2020年底,全面梳理和摸排2019年以来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到2021年6月,完成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整改。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内控体系。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结合实际,做好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

(二)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按规定执行、变更采购方式,需要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按规定递选或研究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并签署书面代理协议。审慎选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项目,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履行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手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加强分散采购项目管理。

(三)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管理。提高招标文件制订的质量,壁免出现指向性和排他性的条款和指标,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专家论证和评选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四)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决策机制,细化采购流程,建立权贵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严格政府采购过程监管,县卫健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采购活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动员部署(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委属各单位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2020-2022年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由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统一工作要求,有效落实监管监督措施。

(二)自查阶段(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3月)。

1.工作任务:主要从依法采购、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招标文件制定、专家论证提行集中采购,政府采购信总公开、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岗位能力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将新冠肺炎疫情涉及到的采购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措施。

2.工作措施:按照各单位制定的行动方案,全面梳理和摸排2019年以来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类型、问题内容、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处及责任人。定期报告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任务图和时间表,把握工作节类,确保整改措施可行、落实及时、效果案出。

(三)整改落实阶段(领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间:2021年3月2021年6月)。

1.工作任务: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案,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政府采购和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2.工作措施: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自查自纠期间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2019年以来全部采购项目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会议和文件及时通报,组织各处调整和完善落实整改的措施和方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部门: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时同:2021年6月-2022年12月)。

1.工作任务:完善本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2.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和机制。从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管理、验收审核等方面层层落实、落细,构建规范、高效、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机制。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完善本系统采购管理办法,委财务股牵头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开展岗位能力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通过线上分享、组织交流、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和动员委机关全体同志及委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交流,适时聘请相关专家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易出现和常出现的问题,特殊项目、特殊采购方式等的采购规范进行适用法律依据的解答,业务指导及业务知识培训。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卫健委各股室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承办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本次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推进以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为主,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有关工作以委机关财务股为主,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县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贵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我镇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安排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我镇多次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一是成立了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村及镇属各部门。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广播、逢场天宣传活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人人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了责任、人员、措施落实。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森林防火、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放安全宣传册1500份,推送微信2000余条,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1300余条。

二、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加强监管。

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着力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治。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为主,重点查处教育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运营行为,严厉打击面包车非法营运。对重点路段的路况、安全隐患、车辆进行了劝导,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道路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上路执法检查和文明劝导,配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严厉惩处“三超”、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共排查整治一般隐患20余起,整治违章行为60余人次。

(二)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镇部分房屋年久失修,用电线路不规范,火灾隐患较高,消防压力大,防火形势严峻。二是落实措施,群防群治。学校、卫生院、饭店、银行、农贸市场、天然气、烟花爆竹存储库房和零售经营网点等重点防火单位,各经营户、居民户严格按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三是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相应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明确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主体职责;明确社区责任制,与居民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共检查单位40余次,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14处。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为重点。不定期对辖区内的12个烟花爆竹经营点、1个液化气经营点等业主的经营资质、警示标志、消防设备、物品摆放、安全通道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共检查单位20余次,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3处。

(四)地质灾害预防。

汛期重点排查全镇公路沿线、桥梁、9个地质灾害点和5处山洪灾害隐患点,以及2个小2型以上的水库的汛期安全,全面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情况,落实并进一步培训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整治或上报灾害情况,并对地质隐患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发放安全告知书,明确紧急避险路线,让地灾点群众充分知晓、注重防范。

(五)建筑施工。

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严查“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大农村建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共检查单位3家,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1处。

(六)森林防火。

在高温预警重点时间节点对辖区内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配合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增强教育、警示作用,辖区内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

(七)校园及周边环境。

学校放假前,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由村委会利用村广播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用“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目标管理到位、工作督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五个到位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签订安全承诺书943份,检查校车25车次。

(八)食品药品安全。

重点加大场镇餐馆、农村宴席、食品经营场所、批发零售药店、卫生院配药房、村(社区)卫生站等关键领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抽检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检查单位28家,查出一般隐患4起,整治完成4起。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和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镇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把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为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动。第一,组织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络员,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中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规章制度,弥补不足,堵塞漏洞,规范采购管理,不断完善采购长效机制,防范政府采购潜在风险。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卫生单位:。

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给您。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请在11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中的附件2通过钉钉提交给雷蕾,并加入附件3中景宁卫生系统政府采购的三年行动专项组,其中县医疗社区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统一行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

年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xx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定期修订完善。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进行专项排查(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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