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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女每月议事会记录内容(通用14篇)

时间:2024-01-11 22:47:02 作者:文锋社区妇女每月议事会记录内容(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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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安全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为了保障人民生活安宁,国家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开展各种保障措施。社会保障是国家对人民给予的一种福利,但是在享受福利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自己对于社会保障的知识了解和安全防范。本文从个人角度出发,总结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安全心得体会。

第二段:保险程序要及时、准确。

在社会保障的流程中,保险事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方面。对于这些保险事务,我们需要保证程序要及时、准确。对于体检和报销,要及时提交申请,尽可能缩短等待时间。同时,要注意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无误,这样可以大大缩短审核时间,保证我们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或报销款。

我们应该尽可能多了解相关保障措施,比如医保和商业保险的不同,理解科学的保险方案,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措施。在个人投保时,要保证保单针对个人需求,同时保证保险公司信誉良好,以免在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此外,平时需要留意社保公告,保持对社保政策的了解和熟悉,掌握其中的福利内容,及时把握权益。

第四段:注意个人信息保密。

保管好个人相关信息,注意信息安全也是重要的。在我们提交申请时,必须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也要注意信息的保护。不要在网上泄露自己的个人资料,以免造成不良记录或财产损失。平时我们还应该定期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及时更改个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这样方便保险公司与我们联系,了解我们的保险需求。这些措施其实都能提高我们的保险服务的效率,利于我们自己获得相关的福利。

第五段:自我防范心态有利于社保安全。

最后,自我防范心态也很重要。在申请和享受个人保险福利时,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不要着急和随意投保。在理赔过程中,我们还应该了解理赔程序,遵循理赔流程,以免出现错误或遗漏等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我们必须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对于虚假骗保等不法行为持zero容忍态度,防患于未然。

总之,在社会保障领域,我们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学习和提高认知,在保险方面不断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理智规划自己的保险需求,同时要加强对自己重要信息的保管。不仅如此,在社保领域,我们还应树立对社保事务的正确认识,增强社保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社保知识体系,争取得到更为丰富的社会保障福利。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评议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调研组深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集中提问和小组个别座谈的方式,就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整体情况如下:

xxxx年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大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保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加快人才引育步伐,人力社保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为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就业规模逐步扩大。至xxxx年x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达xxx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x%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总人数达xx万人。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共有xxxxx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xxxx以来,万人次。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办学职业技能学校发展到xx所。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逐步完善,共有xxxxx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三是就业服务全面提升。组织xxx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达xxx%。建成启动新的人力资源市场,累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学生公益人才招聘会”等招聘活动xxx场次,xxxxx人通过就业服务圆了就业梦。

一是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开展“全民参保计划”行动,推动未参保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时足额缴费。截至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达到万人、万人、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xx.x万人,参保率达xx%。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参保登记xxxxx人,“中人”待遇核定xxxx人。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省、市规定,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从xxxx年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xxx元,人均失业保险提高到xxxx元。三是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各险种基金运行和风险管控情况评估检查,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堵塞经办管理漏洞。xxxx年以来,通过金保系统共发现办结各类异常、预警信息xxx次,查处骗保、冒领人员xxxx余人次,挽回基金流失xxxx.x万元,有效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发展。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增长,新增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达到xxxx余人、xxxx人。积极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建成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x家、省引智基地x家、技能大师工作室x个。

(四)人事制度管理稳步推进。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完成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住房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实施乡镇工作性补贴。狠抓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工作。xxxx年以来,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xxxx人,合同制工作人员xxxx人,考试安全率xxx%。

(五)和谐劳动关系日益巩固。

一是加强劳动监察维权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社会保险法执法、劳动合同用工书面审查等活动,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xxxx年以来,累计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xxx起,督促企业补签、续签劳动合同xxxx份,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清理拖欠工资xxxx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初步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区域化专业化调解机制,累计受理劳动争议xxx件,结案xxx件,按期结案率xx.x%。

一是人才工作“引、育、留”还有一定短板。我县的人才生态环境,制约了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各类人才引进虽然数量多,但流失率也相对较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缺口较大,就业的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亟待破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劳动技能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我县一些村庄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永久性或暂时性地向城市迁徙,出现“空巢村”现象,劳动技能培训存在“招生难”。同时,缺乏大型的综合技能培训基地,现有就业技术培训种类单一,大多为育婴、家政、护理、保洁等“短平快”的低端培训,就业培训质量不高,针对性、实效性较差。此外,企业缺乏对职工技能培训的主体责任意识,部分企业领导者对职工培训认识不到位,认为组织培训投入人力、物力、时间较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担心技术骨干参与培训学成后跳槽,造成人才流失。

三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较大。我县部分企业,尤其是乡镇地区的微小企业经济收益下降,人员流动较大,单位负责人只顾眼前利益,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未足额、全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现象。同时部分企业职工参保意识较低,对社会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用农村医疗保险代替企业医疗保险,用农村养老保险代替企业养老保险的问题。

四是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收益受到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数量明显上升,案多人少现象突出,人社部门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等工作任务繁重。

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才引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招纳引进、培养使用、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深入优化校企对接模式,积极促使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和企业招才引智网络建设精准对接、有机结合,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衔接。提高人才招引精准度,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等特点,有针对性地细化人才政策,大力引进与我县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型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技能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快形成职业培训的市场化机制,加快建设职教产业园,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适应当前我县高技能人才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围绕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做强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大型综合培训基地。根据企业、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和职工技能提升需求,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档次,全面提高参训学员动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解决就业难与用工难的矛盾,为劳务输出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征缴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群众的参保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让劳动保障政策深入人心,架设沟通理解桥梁。要突出对企业、用人单位的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县级劳动争议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依法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日常巡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强化与基层、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源头预防,及早发现,快速处置。要充分发挥企业劳动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将矛盾妥善化解在初始阶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社会平稳和谐。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和谐社会,民生为重”,人民群众是立国之本。所以,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府不能有丝毫疏忽和轻视,要清醒认识社会现状和发展趋势,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促使其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阶段,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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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在我们小组针对这项政策对xx区韩村河镇的走访调查中可以发现,“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保障待遇”的政策在当地反响很强烈,人们积极参与到这一政策的申报活动中来。被考察的韩村河镇截至2008年3月底,符合条件的老人投递申报表的比率达到100%,这体现了人们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愿望,也证明了当地人们参与社会保障的热情高涨,当然,这也得利于当地社会保障所的大力宣传。

然而,并不是有了一项好的政策就能让群众满意,再好的政策也要有高透明度的执行程序和高效率的执行队伍作保证,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真正的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我们通过与当地群众的访谈了解到,大多数群众非常关注社会保障事业,并乐意自主监督社会保障机构。这一项新的老年社保制度的出台不仅使群众更加感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也感受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这里提醒各级执政机关重视群众的监督和意见,重视执政的透明度。

当然,刚出台的政策虽然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但是毕竟会有自己的不足之处。目前最大的不足就是受惠的老年群众范围并不广,限制条件还较多。这与我国还处在发展中阶段是密不可分的,希望在将来的经济发展中,政府还能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结合,扩大受益人群的范围,真正实现我们社会的“老有所养”。

案例3: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1.造成失业的主要原因。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失业率还处在较高水平,而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些领域特别是第一、第二产业的传统部门不仅不能扩大就业容量,反而会减少用人,分流部分劳动力,致使失业人员数量增加。

(5)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市场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劳动力流动和合理配置也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

2.“零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

一个家庭的经济能力和就业有着直接的联系,失业人员的存在不仅是自身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是对家庭经济的拖累。而对于家庭就业人数为零的“零就业家庭”而言,生活更是显得困难重重。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由于年龄偏大、身体条件差、文化技能偏低,以及就业观念不适应等原因,就业十分困难。

(1)对有迫切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使其尽快就业;

(2)对无就业愿望的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其转变择业观念,促其就业;

(3)为零就业家庭人员介绍讲解就业再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举办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专题讲座,并举办专场见面会,充分挖掘空岗信息,做到“人职匹配”,提高其就业机率。

3.实施后的成果。

以上政策所带来的成果是喜人的,从具体的数据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1)2007年年初统计,窦店镇辖区内共有“零就业家庭”及劳动力4户5人,其中非农业家庭1户,涉及劳动力1人;农业家庭3户,涉及劳动力4人;而在“零就业家庭”扶植政策实施了只半年时间后,截至2007年6月22日,已经全部实现就业。

(2)河北镇2007年年初共有“零就业家庭”26户,劳动力34人,实施此项政策后,也在上半年内将“零就业家庭”全部清零。

(3)通过实施以“零就业家庭”帮扶政策为主,其他破解就业难题政策为辅的一系列就业促稳定措施,xx区在2007年内实现新增就业人数14107人,完成市年度指标的102.6%,同比增加124人;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740人,完成市年度指标的138.52%,同比增加1020人;经认定的726户“零就业家庭”于6月25日前全面清零,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并保持动态为零;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人数14350人,完成年度指标的151.05%,同比增加1749人。

4.优缺点的分析。

优点:

(1)“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政策为目前就业最迫切的一批群众提供了机会,帮助他们走出困难,走上工作岗位,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同时也抓住了待解决的一系列问题的重点难点,真正做到了“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

(2)在“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中,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以及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不仅使失业者个人及家庭走出了困境,同时也弥补了一部分就业市场的空白,减少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3)政策鼓励和指导人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高了人们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

缺点:

“零就业家庭”帮扶措施包括各个方面的培训、指导和介绍,涉及的琐碎工作很多,从而需要的人员也多,容易使社会保障机构因此忽略其他就业工作的开展。在我们与韩村河群众的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对非“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有所忽略,而这一部分人员的就业迫切程度仅次于“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存在的问题。

政府的觉悟。

(1)xx区是xx市的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规模大、速度快,庞大的人群对该区的养老、医疗、社会化服务各方面需求的压力越来越大,养老金支出总规模,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呈逐年增长的态势,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负担。

(2)大量非公有制、个体企业劳动者未参保。检查发现,全区目前社会保险覆盖面窄,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目前,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企业劳动者未参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难以按现行制度参保,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参保率更低。

(3)养老支付工作中退休职工大量增加,待遇也明显提高,但退休职工的生存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冒领”问题仍然存在。

(4)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困难,有些单位领导和部分劳动者参保意识较为淡薄,单位领导不愿意参保,职工本人也不想参保是主要困难。

(5)社会保障个别部门人员少、任务重,且现有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不足。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稽查科共有5名,按《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需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共同进行稽核检查,目前稽核科共有人员5名,按每年实地稽核500家企业计算,至少需要5、6年时间,才能将已参保的单位检查一遍,何况还要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和欠费单位的催缴等工作,显得力不从心。

(6)随着《。

劳动合同。

法》的颁布实施,在当前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形势下,许多潜在的矛盾引发、激化,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推广、实行难度加大。

群众的呼声。

(1)公费医疗试行办法使得个人负担重,报销标准不统一。由于医疗保险现行的政策在很多细则方面找不到相应法律依据,从而使各大医院普遍存在收缴费用杂乱现象,所收的费用很大一部分并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致使医保政策在减轻人民负担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力度不够,尤其是政府对农民参保补贴的资金太少,吸引力不大,而且保险缴费门槛较高,又缺乏集体补助,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也不多,农民觉得参保不划算。

(3)基层部门中依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部分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更有甚者钻政策的空子,欺上瞒下、中饱私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例如,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出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保标准(40%、60%、80%),但有些干部一律按照最高标准上报,从中进行骗保的非法活动,在群众中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我们的发现。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宣传工作上缺乏深入、细致全面的引导和动员。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城镇还是向村居民,大多数对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所推出的各项政策没有深刻、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甚至有些人一无所知。一部分人表示国家出台政策要我们交钱我们就交,其他的我们没有能力、也不想过问;还有一部分人对这些政策形成抵触情绪,甚至对政策及政府产生意见。这样一方面给新政策、新法规的推行增添了许多困难;另一方面,居民参保之后,也不能有效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也就与政策出台的初衷背道而驰。

(2)工作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发现问题时,当场纠正的多,严肃处理的少;有的制度下发后,没有及时检查落实的效果,这就降低了政府机关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影响了办事效率,致使一些违法分子有机可乘,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同时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在走访过程中,有些居民反映,该地区社保工作中依然存在贪污腐化、骗保谋利的现象,没有被有效制止,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3)社保所建设与发展不平衡,社保所基础建设与服务对象需求矛盾依然存在。该地区25个社保所中仍有一个没有达标。在实地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韩村河社保所的基础建设、服务环境与其它区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韩村河社保所共有工作人员5人,工作空间狭小,设备落后,在我们采访他们短短2小时内就有几十位各种参保人员来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忙的不可开交。通过这些,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该地区社保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成果可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的直接投入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如此规模的社保所如何能满足全镇人民的社保需求。这应引起政府的重视和深思,应从硬件、软件及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足够支持。

三、建议与总结。

(一)建议。

政府方面。

群众方面。

(二)总结。

通过对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深入具体的研究,我们对该区总体的社会保障工作有了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近几年,该区出台了许多有利于人民大众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的人民的生活,缓解了社会矛盾,给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社会保障体系依旧没有完善,各项政策法规推行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漏洞。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对该区的社会保障工作有所帮助。

社会保障安全心得体会

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制度,它可以帮助人们预防风险并在意外发生时得到相应的帮助和保护。同时社会保障也涵盖了医疗、养老等方面,可以为人们提供安全和稳定的生活。在实际操作中,我总结了一些社会保障安全的心得体会。

第一部分:提前准备。

在选择社会保障方案之前,应该多了解一些相关信息和政策,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的目的。另外,为避免在发生意外时无法及时领取保障金,个人信息应该及时更新和核实。如果有特殊情况或是疑问,可以向保障机构或相关部门咨询,提前做好准备,是保障安全的第一步。

第二部分:积极参与。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建立的制度,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做好自己的保障工作。这不仅包括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计划,还包括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和参与社会保障相关活动。只有积极参与,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和社会的保障安全。

第三部分:树立保障意识。

保障意识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对自身安全和保障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社会保障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树立保障意识,了解自己的风险和保障需求,以及相应的保障产品和服务。同时,保障意识也包括在生活中注意防范风险,尽可能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保障机构申报。

第四部分:维权意识。

在享受社会保障服务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此时,维权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个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向保障机构反映及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保障和改善全民的保障服务水平。

第五部分:持续改善。

社会保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改进和优化。因此,保障机构和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此外,个人也应该持续改善自己的保障计划,及时更新和调整保障方案,以更好地适应自身需要和变化。

总之,社会保障是维护公民基本权益的必要制度,也是人们安全和稳定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树立保障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持续改善,以实现更好的保障安全。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农村社会保障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所有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改革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农民,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平衡器”和“稳定器”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去年下半年,在常州市政府网上开展了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此项调查问卷填表是男性居多,且年龄层多在35-60岁之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教师/医生/律师/会计这一人群为主,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17.16%从宣传资料中知道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6.57%从报纸上知道、18.64%听其他人讲、15.09%广播电视上知道、16.27%是通过其它途径、但还有16.27%是不知道有新农村合作医疗。41.3%,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58.7%目前还没有。当调查到您对当地社会保障制度中哪些内容最为关心,13.6%选择了养老保险、14.11%选择了医疗保险、10.33%选择残疾人帮扶、10.84%选择了五保供养、11.02%选择了最低生活保障、10.33%选择了军人优抚、9.98%选择了救空救济、10.67%选择了农村危房改造帮扶、9.12%选择了移民新村帮扶。

通过此次调查问卷,我们也知道了当地的医疗情况需要改进的地方,18.05%选择了增加药品种类,15.09%选择了改善扩建卫生房屋、15.98%选择了改善服务态度、20.12%选择了提高医生技术水平、15.38%选择了更新医疗设备,还有15.38%选择了其它。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否得到切实的保障,28.72%的人感觉很踏实,是得到了切实的保障;36.7%的人认为一般,基本可以达到要求,34.57%的人觉得不好,自己需要多攒钱来养老。对于了不了解当地社会保障制度,34.57%的人表示基本了解,35.11%的人表示部分了解,30.32%表示完全不了解。问卷问到如果生病了愿意去哪里就医,20.14%的人表示去药店自己买药、17.71%的人表示去卫生所、17.71%的人去私人人诊所、20.14%的人去乡镇医院,24.31%的人去县市级医院。对现在各项报销率何救助金额满意不满意,22.59%的人表示很好,24.69%的人表示一般、27.62%的表示有点低,25.1%的人表示太低了。问及家庭月收入在下列哪个范围,23.11%选择了1万元及以下,22.27%的人选择了1万元-2万元,24.79%的人选择了2万元-5万元,29.83%选择了5万元以上。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来源18.75%的人认为是中央政府拨款,20.49%的人认为是地方政府扶助,21.53%的人认为是农民自己缴纳,17.71%的人认为是集体及其他组织出资,21.53%的人表示不清楚。认为当地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18.75%认为覆盖面不广,24.65%认为养老金较低,19.44%认为体制有待完善,17.71%认为资金筹措困难,19.44%认为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负担重。认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应该支付人数有偏差的人达到23.95%,认为资金难以落实的人达到21.85%,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措施不健全的人达到27.73%,认为对象限定不合理达到26.47%。41.3%参与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仍有58.7%的人未参与。对于自己享受的具体保障金额31.38%的人表示很清楚,35.64%的人表示大概知道,32.98的人表示完全不知道。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x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800元左右,连续缴纳40年。虽然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363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二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调查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劳动关系系调研小组。

一、调查方案。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08/3/20----2008/3/31。

二、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xx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 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法律法规依据:2007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缴费标准:  。

参保方式: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一老一小”顺利参保,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绩:

截至2007年底,xx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148.21%,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xx地区有4.10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xx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35.45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越是发展就越容易发现问题,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众最容易发现体系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此,本小组专门与受益群众进行了访谈,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众的意见亦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其次,多数群众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他们的就医治病过程中,医院一方往往利用群众对医药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加以冗杂多余的用药和检查项目,院方认为群众有医疗保险,所以并不会因此而加重负担。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案例2:“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城镇或农村中年满60岁的老人,且不含有下列各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老年人属于“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范畴:

(1)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

(2)享受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发放的离休退休退职费、退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4)享受建设征地超期人员生活补贴;

(5)享受自主择业军事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6)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7)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政策由来。

社会原因: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xx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紧实施了“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政策。

现实原因: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情况的调查数据显示xx区内城镇户籍居民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老年人15003人,其中80周岁以上634人,70周岁至80周岁3056人,70周岁以下11313人;1000人以上的乡镇5个(拱辰街道、城关街道、燕山办事处、河北镇、琉璃河街道)人数为8796人,占总25个乡镇人数的59%。

由此可见,老年居民在xx地区占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口比重,做好老年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飞跃,也是xx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落到了实处,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意义。

3.具体实施方案。

(1)地区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使人们了解该项政策,人们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参加这项社会保障活动。

(2)本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满足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条件的老人可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领取“xx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照实填写表中各项信息,再交至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审核,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表一般在交表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每月20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

(3)每月20日,市劳动保障部门会通过金融机构把福利养老金按时打到老人的账户里。需要注明的是,在2008年1月以后申请的老人同样可以领取1月至办理当月的保障金。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再分配,从而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渐的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尤其是对公民在年老、伤残、疾病、生育、死亡、失业、遭遇灾害等方面的保障。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总结如下:

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虽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比较小,现目前还主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有着较大的差别,并处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头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有财政、民政、劳动、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会保障体制的运作基础仍然主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部门,而不是在社区,现行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完成从保障企业职工到保障全社会成员的转变,保障项目的设计主要还是立足于保障单位的职工,保障系统的运作多数还依靠于旧体系下的单位执行系统。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分割,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障项目的累加而逐渐形成的,目标系统也是各个保障项目的叠加,社会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资源再分配,忽视非经济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一定的综合性,从而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功能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社会化的特点从而便就决定了必须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和良性的资金运作来推动。只有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性运作,才能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实现,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满足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都没有完全的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因此便就存在着比较大的支付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险费不能够及时的足额征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国债和投资基金,相对而言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却很难保证,往往会造成其结果是社会保险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这也会造成政府的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经费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着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以及项目超前和滞后并存的现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绩效也是比较差的。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的、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国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效性加以确定,并公之于众。这也是那些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的基础。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是势在必行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已经在很多方面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据和最高法律准则。但在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缺少统一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并且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来制约,由此便就造成了许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在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难以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额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帮助。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发展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比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讲,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是比较大的。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更科学全面的来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恰当的来把握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从我国人口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出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显著,这样一来,便就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以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断地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而来稳步的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既关乎当前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长远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而进一步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顺利转换衔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敏感性很强,因此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进行完善。还要注意深入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理论研究,从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遵循客观规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时,不仅要注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还要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的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便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积极稳妥地来推进。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进一步掌握规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除此之外,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调整所带来得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积极鼓励基层的大胆创新,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遍性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的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摘要:

本文从我国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进而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具体对策。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本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对农村社会保障有一定的了解,现就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和未来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4-2-1”和“4-2-2”家庭结构模式,即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造成老年人的精神方面的照顾缺乏。

1、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截止20xx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4亿,占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地。

3、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但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方面,据调查显示,有36.4%的农民工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然而,他们生病以后有59.3%的人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轻,体质好,硬挺过来的。另外有40.7%的人不得不花钱看病,但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即使得到了赔偿,也往往是私了,没有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是非常恶劣的,工伤事故伤害的往往是农民工。

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我国在建国初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就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确立,但当时农民没有被纳入保障计划之列。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1、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

2、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

3、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

4、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上述问题的凸现,政府也正致力于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像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国务院决定,国家民政部门曾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是农村养老制度的一次重要突破。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农民养老保险依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的地方有了雏形,有的地方还没有动作。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对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资金短缺。国家资金投入不到位;多数集体经济相对不足;部分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生活仍比较艰难,个人负担的部分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支付。三是,农民自身对养老保险缺乏认识,目光短浅,有的农民已经参保还举棋不定,甚至退保。所以,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定的难度。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

1、经验不足。农村合作医疗被当作不合理负担取消后,对于大多数农村来说,合作医疗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由于这一制度的长期中止,现在重新实施,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农民群众自己,都缺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验。

2、资金筹集十分困难。按照规定,从20xx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补助,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农民的补助不低于10元,农民群众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以乡镇为单位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0.8%筹资,但人均不得低于10元。其中的问题,中央财政资金到位是没有问题的,地方财政的资金能否到位或是到位后能否持久还是一个问号,同时个人缴纳的部分是以乡镇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的,这里就存在一个报表数与实际数的差距,如果报表数水分与实际接近,人民群众还能接受,否则将会引起人民群众的抵制和反对。

3、观念难转变。对于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说,一年拿10元钱并不困难,但一旦你去向他们收取这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时,就变得十分困难。原因在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反反复复,许多农民对次持怀疑态度,一阵风似的搞一两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少部分农民群众还把对合作医疗的不信任转嫁到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一点医疗费还不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开处方给刨回去了。除此之外,农民群众寻求医疗保障的意识不强,无风险规避意识,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突破。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还得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手续程序繁杂,而用于具体操作合作医疗的资金又不多,定点医疗单位报销的标准低,农民群众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几千元的根本无济于事,所报销的一点费用还不够往返的车费,无形之中又挫伤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或许今年参保了,明年又不参加了。

归结起来,现在农村保障存在5点问题:

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纵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

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1、郑功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家谈》,《劳动保障通讯》20xx年第10期。

2、尚长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xx年第3期。

3、王文韬等:《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半月谈》,20xx年第7期。

4、杨立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社会》,20xx年第9期。

5、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20xx年第5期。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论文摘要: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乌江镇现行的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就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乌江镇20xx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85%以上;20xx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在这一条件下,周文青、陆晓和我等人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农场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一些资料,获得了大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对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为乌江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1.调查时间和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是当代草圣林散之的故乡,素有“金陵门户”之美誉,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东经118.37,北纬30.23,总面积57平方公里。乌江镇目前总人口数为22000人,农业人口14000人,占总人口的64%。其中已参加农保人数7300人,其他社会保险人数约20xx人,参加农保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此次调查自20xx年4月份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进行了集中调查。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具有本镇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问题,我们还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乌江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就业局的负责人以及当地的企业主管进行了专门的走访调查。

3.调查方法。

在团队出发前的准备阶段,我们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问卷。我们全队共分为两个小组,每组两个人。其中一个小组着重对五一村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另外一个组对武家嘴造船厂进行了调查,调阅其所掌握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作参考。

1.乌江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评价。

乌江镇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扶贫救济及优抚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但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国正在试点,乌江镇与南京市同步,全面推进,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筹资困难较大,报销水平偏低,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保障效果不尽理想。另外,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总的来说,在目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上,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水平亚待提高。

2.乌江镇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障对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乌江镇于20xx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现成效。

(1)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农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纳人救助的五保户。目前,五保户共有127户,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为63人,占五保户总数的49.6%。二是建立农村低保补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阳光操作”的原则,乌江镇自19%年起,对农村中因残、因病等因素导致的贫困户建立低保补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户农村贫困户纳人了农村低保补助范围,涉及1100人,占总人口的5%,根据社会生活指数和农民平均收人每户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启动了农村低收人纯农户增收工程,对人均纯收人在20xx元以下的农村纯农户在“增收项目”“多免多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地资金补助,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低收人群体的收人。

(2)着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一是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同时实行村干部农保进城保制度,现已将在职的50余名村干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纳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通过养老保险渠道进行解决,从土地征偿费中切出一块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改变以往将土地征用的各种补偿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三是着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21560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近几年浦口区财政持续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壮大了乌江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配套了医疗设施,村村建有卫生室,形成了以区为中心,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疾病防控体系。

(3)逐步健全农村教育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减免幅度。自1996年开始已对农村中小学生减免部分学杂费,对特困生发放助学券,免费提供基本学习用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

(4)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自19%年开始实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镇政府和农户各筹一半,浦口区联合乌江镇共投人20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占总额的一半,对农村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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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xx地区名列前茅,以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xx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相关工作的安排,对社会保障工作逐项细化,压实责任任务,现将近期社会保障工作推动情况汇报入下:

(一)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确保两线合一。截止8月16日,累计保障9234人次,累计保障金154.57万元。进一步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

(二)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32人次,26.388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57人次,42.858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16-60周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实行“应保尽保”原则。截止目前正在核实人员阶段。

(四)落实残疾扶助政策,确保残疾人扶贫对象活补贴发放到人。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864人次,11.59万元。

(一)低保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法。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我县贫困对象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摸底准确性要求高,贫困户真实收入情况核定工作难度大,加之我县因灾、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这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返贫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导致需要救助的返贫对象不能及时予以救助。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懈怠、松劲、厌战情绪。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强化措施,抽调政策性强、业务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认真落实“谁入户、谁复核,谁复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对存在返贫家庭要积极跟踪调查,协同县扶贫移民局落实工作,确保因返贫造成家庭政策及时落实成。

(二)注重核查实效。各乡镇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自然减员要及时核减,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对象开展复核、清理。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重点民政对象核查工作实效。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结合此次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对照民政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资金落实到位。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起开展,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1999年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经过十六年的积极探索,已建立了市、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一支专(兼)职农保工作队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100%,积累基金6896万元,现有36899人领取养老金,最高领取金额1115元/月,最低领取金额2元/月。全市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9785亩,涉及鲁城、陵城、时庄等8个乡镇(街道),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xx68亩,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乡镇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准征用土地面积9417亩。采煤塌陷地22022亩,涉及2个乡镇,16个村。调查显示,全市失地农民中,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上人口占失地农民总数21%,远远高于全市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勉强维持生活,养老没有保障。我市现有乡镇企业217户,共有职工10200人。但由于乡镇企业主大多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和缴纳保险的有31户,涉及参保人员1745人。

2、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作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形成了筹资、取消转诊、就诊报销一卡通、无线上网报销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计报销补偿农民合作医疗费1965.12万元,受益人口43.65万人次,参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xx年,我市共审批农村低保对象4381户、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补助42元,月均发放农村低保金51.3万元,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将达到615.6万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发放低保金366.4万元。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一户一存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盖面、保障标准、保障资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员增加2140户、6534人,月人均补助增加27元,年发放低保金增加482.6万元。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家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300元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020元,连续缴纳40年。虽然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0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

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号文件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规定,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在我市财政相对困难,大多数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意识的情况下,保障资金筹集很难落实到位。

三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贫困乡镇,农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养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则靠东借西凑,变卖粮食或牲畜来支付医药费,以致债台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调研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

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两次提高救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

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

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

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

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省政府115号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

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

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

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

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

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

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

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

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

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xx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xx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xx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被征地时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保障人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由街道核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

1.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直接实行养老保障,并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账利率按实际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下同)。政府出资部分不记入个人专户,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以作调剂之用。缴费标准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区的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应与缴费水平挂钩,与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去世后,其个人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2.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实际测算标准(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政府出资部分也一并记入(记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业时,可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也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留存中解决;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人员,在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障待遇,其个人专户亦与之相衔接。缴费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3.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6周岁以下),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当他们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4、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建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三)资金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落实保障资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同时,按照以上“三个一点”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5%,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上述四部分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财政局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中,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

(四)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占大多数,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总抓手,不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村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进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

1.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失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4050人员,并同时享受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条件较好且闲散劳动力多的村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总之,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上要通盘考虑,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使农村经济尽快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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