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一事件或现象的个人见解和理解,展示了我们的思考深度和思维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是消除工作现场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今年根据区安监局和市水利局200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安排,按季度已进行了4次大的检查活动。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我们把安全检查的重点工作放在了4~11月份。共检查了一线工作岗位76个,查出事故隐患23条。对限期整改和责令停产整改的单位进行了回访复查。检查时采取了自查与普查相结合,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单位内查与局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本着督促、检查、整改完善的原则,方法上采取现场看、查资料、看记录、听重点汇报,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考评量化。检查时做到严、细、实,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去年和今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我们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现场及时纠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突出专项检查、集中专项治理,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在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后,遵照市、区领导的讲话精神,立即召开了全系统主要领导参加的的紧急会议,在会上传达了200x年全区消防工作安排意见和李区长对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并要求各单位将精神迅速传达到职工中去,并立即自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期间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1次,消防现场演练3次,通过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对要害部位增置灭火器8件,完善了消防安全基础设施。
2、对全系统的81辆机动车辆(其中小车24辆,客货车11辆,小客车2辆、卡车1辆,船3只,农用车19辆,拖拉机5辆,推土机3辆,公用摩托车13辆)进行了专项清查,做到车辆安全管理心中有数,定期追踪排查隐患,确保了车辆安全。
(2.8mw的2台、7mw的1台)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使用。8月16日我局与市水利局共同举办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安监局领导和专业教师授课,共参加人员104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8人,特种作业人员56人,对特殊工种的操作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5、对14台打井机组进行了检查整顿,配备了配电盘,凿井机组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护网、栏14个,更换了部分电榄线,共花费3600余元。
6、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水库、电站、渠道的险区新设置了安全警示牌,以防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误入险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是安全防范的重点,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建工程的顺利进行,要求对在建工程必须成立安全施工小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水利局主管安全的领导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8、坚持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的原则,对水库自备电源、水闸启闭设施、防洪堤坝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老化,启闭设施不灵,防洪堤坝破损等严重影响安全行水的重大隐患,筹集资金进行了更换维修。
9、对农村小水电进行了认真普查。对小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查找出的问题,进出了梳理归类,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规范落实了安全责任制,以维持小水电站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农村小水电站的作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洁净的能源。
10、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建档立卡,并设置了安全生产网络图,推行了标准化班组建设。经过多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完善,职责明确,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目了然。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专项检查清理活动,重点消除了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各项生产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水利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水利局的工作心得体会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任务。全市实现新增蓄水能力8100万方,总蓄水能力达到6.1亿方;解决和改善了520个村庄30.1万人吃水问题,农村通自来水率已达到66%,全省村村通自来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建成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13.49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创建滨州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通过水利部验收并命名;完成了13.9公里的新立河治理工程和秦台干沟8.7公里清淤疏浚、5公里河道护砌工程;完成四环五海工程投资5000万元;簸箕李灌区清淤与向德州庆云调水工程共投资1600万元全面完成;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完成投资2500万元;积极参与新建防潮堤55公里,护砌防潮堤22.8公里,全省防潮堤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领导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共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81项,累计投入资金2.93亿元,完成土石方3788万立方米,完成工日1581万个。市水利局去年争取到上级无偿资金5500万元;招商引资合同资金2.50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508万元;水利管理与改革实现新突破,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局年内两次被市委、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并受市政府通报表彰。
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全市水利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滨州水利新跨越。结合全市水利实际我们重点要建好八大工程做好六项工作。
一、锁定目标,真抓实干,建好八大工程,为经济发展夯实水利基础。
一是蓄水工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蓄水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列为市政府06年的十件大事和十大民心工程。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市新增蓄水能力6000万方。二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按照盛市政府三年内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上下齐努力,确保今年完成农村通自来水41万人。三是节水工程。大力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实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万亩,同时抓好工业和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水土保持工程。搞好河道、水库绿化,新增植林木10万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五是防潮堤工程。配合沿海两县新建沿海防潮堤50公里,护砌防潮堤40公里。六是南海与西海工程。相继开工南海东蓄水区和景观区建设;西海工程完成西海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供水。搞好与华强集团的bot合资建设经营西海水务项目。七是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实施好国家立项的簸箕李、小开河、韩墩、打渔张、胡楼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滨轴向沧州港供水工程,积极争取灌区项目的立项。八是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全面完成秦台干沟综合治理工程,尽快使秦台干沟建成一条城市景观带。积极搞好张肖堂东干渠治理施工,改善好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二、抢抓机遇,奋力超越,做好六项工作,再创滨州水利新业绩。
一是搞好防汛抗旱。要防汛抗旱两手抓,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抢抓有利时机,千方百计多引多蓄多供黄河水,为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证。要坚持依法防洪和落实好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防风暴潮预案,搞好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切实做到水库保安全,河道保通畅,工程保正常,人员无伤亡的三保一无目标。二是深化水利改革。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农村一事一议水利建设投入办法,充分利用好各项有利政策,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加速水利创新步伐,改革水利产权制度,逐步探索出用市场手段来经营水利、发展水利的路子。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要加强水政、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的执法,依法加大河道维护费、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力度。完善水法规体系,规范水行政审批,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巩固和完善水务改革,深化城乡水资源和供水一体化管理。四是加强水利管理与经营。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经营工作,向管理和经营要效益。规范水利建设五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继续实施河道绿化、堤防整治、管理单位建设,全面开展灌区规范化达标建设,积极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实践中求创新,在发展中促完善,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按照党委分工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自上而下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按季度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会,专题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常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党委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要抓好安全生产。今年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做了较大调整,因此,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组织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责制。全系统共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8个,共计126人,其中专职19人,兼职安全员86人,形成了党、政、工、青、妇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进一步从组织上、领导上和措施上得到了落实,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一年来,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为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每季度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党政一把手、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政府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年终绩效考评一票否决,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保障经费到位,我局采取实报实销制,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并提供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有关设施,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促进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营造全社会开展建设“平安利津”的`浓厚氛围,利用3月份第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并在采取电视、广播、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2余幅,设立咨询站1处,增强了全县人民的水法制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开展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了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的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召开相关股室、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水利站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与各责任股室、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同时加强局机关和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有领导带班,确保局内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管好自家的人,看好自家的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防汛、供水、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超前谋划,防患于未然。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并新建了一批水利工程,为保障水利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分别投资95.7万元和50万元实施了永新河节制闸(附桥)工程和太平河明谢路桥改造工程,保障了群众安全顺利出行;投资2375万元实施草桥沟东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26公里,提高了行洪能力,减少了农田涝害威胁;投资777万元实施蒋河水库、城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召开防汛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汛前组织人员对全县7条河道和5处拦河闸进行了徒步排查清障,及时整改,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排水河道进行疏浚治理,形成了农沟通斗沟,斗沟通支沟,干、支沟通排河的排水网络,整改率达到100%,消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认识、责任、措施、工作四到位。
五是加强值班和巡查。新购置了雨水情遥测系统,在全县建立了1个中心站和12个监测点,对全县范围内水位、雨量、墒情进行实时监控,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收集的数据信息,及时分析上报,保证了雨情信息的通畅,确保安全度汛。
六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我局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活动。
一是落实责任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督察作用、指导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制定的《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各股室认真研究,全面部署,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持集中行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了百日集中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确保了排查中,违反安全规章的地方一个不放过,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个不遗漏,对查处的问题进行登记分析,制定措施,分解落实,立即整改。加大对防汛预案、除险措施、防汛料物、防汛队伍等的检查力度,坚决消除一切防汛隐患,认真抓好通讯设施、遥测、监测、预警等防汛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情、雨情、工情及时传递。加强水质监测,加大水源管护力度。建立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制定水资源管护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通过先进的水质监测设备,定期对供水的水质进行采样化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加快推进信息化控制管理系统的建设进程,实现对农村的供水管线进行远程监控,保障通畅安全供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加大对生产基础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并对部分损坏严重的设备进行了更换,确保了施工安全。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我局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查出了河道工程安全的问题一项,并由局检查小组对负责整改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收到通知术后,立即开展了巡查重点河、渠道段的隐患查处和治理工作,历时10天完成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安全队伍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事情重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会代训,在班子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和全系统大会上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是决战“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我局紧扣时代脉搏,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方略,以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为工作目标,全区水利建设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业绩。
20完成8大类,近400项单项工程,完成工作量2.1亿元,创继以来的第二个新高。
1、提前一年完成年的河道疏浚任务,投入2453万元。完成疏浚县乡级河道11条(段),疏浚土方63.5万立方米。其中,县级河道1条,长11.66公里,25万立方米,乡级河道10条(段),长27.94公里,38.5万立方米;疏浚整治村庄河道262条(段),其中疏浚四级河道164条(段),长204.7公里,疏浚土方277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道98条(段),5月底前全面完工。工程按照“三清一建”标准实施,实现“河底淤泥清,河坡垃圾清,河道水面清”,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7月1日通过了市级验收。通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河道引排能力,盘活了水系,改善了农村水环境。
2、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区“十一五”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8.46万人,今年实施的是第三期工程,解决刘桥镇7.95万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于8月份开工,目前已总体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投资4148万元(申请省以上补助万元),铺设输水管网130.013千米,配水管网831.964千米,过河、过障钢管4.315千米。目前工程正在施工,主管道铺设完成,配水管道完成了50%工程量。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使更多的人喝上长江水,经过努力争取,省水利厅新同意增加我区3.05万饮水不安全人口计划,工程分布在二甲和东社两镇,总投资1488万元。有目前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评审。
3、高标准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一期工程。今年为一期工程,涉及金沙、东社、五甲三个镇的10个行政村,工程总投资28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项目区原有的94个灌区合并为63个,136座泵站拆并为64座,单座泵站灌溉面积从最小的100多亩扩增到600多亩,可新增耕地约120亩,可改善灌溉面积3.92万亩,灌溉水利用率可提高30%以上,水费可以下降30%-40%左右。工程于今年3月15日全面开工,目前已全面竣工并通过了市级验收,10月份通过了重点县建设绩效评价。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总投资约3426万元,项目拟对石港、二甲、四安三个镇的14个行政村灌溉泵站、渠道进行改建,计划新建泵站62座、防渗渠184公里、渠系配套建筑物8832座,工程开工建设。
4、实施了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助小型水利项目。对兴东镇的三个村的泵站、渠系以及配套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改造,新建、修建各类小型电灌泵站11座,新建防渗渠道38.81公里,新建硬质排水沟5.18公里,渡槽15座,过路涵洞41座,总投资833万元,其中省、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工程5月1日开工,8月份全面竣工。
5、深入推进农村桥梁改造工程。2013年路桥不配套工程是区2013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计划改建桥梁100座,后调整为91座,其中由我区直接实施8座,另83座由各镇实施。目前已竣工44座,在建40座,完成了整个工程80%的工作量。
6、继续实施江海堤防巩固工程和内河涵闸改造。省海堤达标重点工程团结新闸新建工程总投资5498万元,目前已通过完工验收;团结老闸修建工程已全部结束;通东海堤堤顶道路硬质化工程超额完成下达的任务;通西江堤道路建设和开沙岛里洲堤硬质化防护已全面竣工;营船港闸口门整治、新江海河闸口门整治均已全面结束;三余水系控制建筑物功能恢复工程均已完成时序进度。
二、服务地方重点项目取得新突破。
今年是我区项目建设东拓西扩的一年,我们从水利的实际出发,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只要有需要,我们就主动靠上去跟踪对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为沿海大开发和恒力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1、全力服务东部沿海大开发。区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北区),围堤全长6641.47米,匡围面积1.5万亩(堤中心线以内),概算总投资约1.3亿元。工程于2013年10月8日开工,2013年12月24日完成龙口合拢。现已完成大堤土方及5.0(含5.0平台)以下结构护坡。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南区)垦区吹填土二期工程,北起中隔堤,南至已建新海堤。主要工程量为垦区内吹填土620万立方米,工程投资1.199亿元,现已完工。
2、全力服务西部重点建设项目。西部沿江泓北沙固沙护滩工程东沙与泓北沙已经贯通,泓北沙3000亩用地基本形成。9月25日,省政府的苏政办函〔2013〕135号批准了市长江长青沙—横港沙连岛开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功能区划调整。调整后,该区域划分为如皋泓北沙过渡区和滨江新区工业用水区,为恒力项目的推进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
三、水利工程管理迈上新台阶。
1、占用审批实现网上运行。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跟踪申请事项的审批状态,我们根据审批的材料和时限要求,对9件许可事项制作了相应的审批流程上网运行,在运行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三不允许”的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各类审批办件,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6项,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大力开展河道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违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建码头、设堆场、盖房子、办企业和违法在河道内取土、设取水口、排污口等违法水事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违法水事案件呈高发态势,为保障河流的生命健康,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利用,区里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区河道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占用管理办法》。我们战高温,斗酷暑,用35天时间,完成了长江和6条一级河346个涉水项目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掌握了河道开发利用第一手资料,通过整治活动,企业(个人)按规定占用河道岸线、缴纳规费的意识明显增强,打电话咨询政策的多了、主动缴纳占用费的多了、要求补办占用许可证的多了、主动沟通情况的多了。目前已收取了占用费26.5万元。
3、新江海河闸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10月12日至13日,水利部组织专家组对新江海河闸管理所进行国家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由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新江海河闸管理所以948分的高分通过考核验收,成为苏北首个、省县级水管单位中唯一的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4、防洪保安扎实有效。今年,共投入防汛经费281万元(争取到省级以上经费201万元)用于对沿江沿海的堤防涵闸的维修养护。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防、抢、撤、救”各项预案,做到责任、预案、物资、队伍四到位,全面提高防汛应急能力。今年修订完善了《区防台预案》、《防洪抗旱预案》、《区沿江造船企业抗台预案》。5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我局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密切掌握水、雨、风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今年成功防御了超强台风“圆规”。
四、水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积极贯彻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水资源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合理配置水资源。
1、严格地表水管理。开展了九圩港地表水水资源专项整治,对九圩港沿线用水户逐一进行登记,发现违规取水行为要求企业补办手续,安装计量设施,纳入规范化管理,对个别不配合管理的企业按规定查处。针对先锋工业园区擅自取水情况,通过与园区污水处理厂、供水服务公司的联系,通过企业用水平衡发现企业的不明水源,逐个上门了解情况,发现了两家企业未按取水管理要求计量取水,实行了补缴水资源费和强制安装计量设施的处理。公示取水许可,接受社会监督。将我区的168宗取水许可事项向全社会公示,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取水许可管理,鼓励举报,依法打击。
2、严格管理地下水资源。全面实行深层地下水一井、一表、一证、一卡“四个一”管理制度,做到对全区150眼地下水井,使用情况掌握清楚,档案资料规范。对各取水单位定期检验计量设施,今年与发改委联合对年用水量在2万吨以上的计划用水户下达了取用水计划。根据全区地下水水资源状况,下达地下水取水计划,重点压缩超采区的地下水取水量,对西部可增强开采区增加了开采计划,做到水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开展引江供水覆盖区供水企业深井封停管理,确定了19眼封停深井,日前已实施了16眼深井封停管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5项,对于4起违章取水行为进行了制止,对1起违规凿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3、严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编制了《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强化用水计划管理,通过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把住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编制了《区河道纳污能力分析报告》,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制度,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把住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做好节水载体示范项目建设,把住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今年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4家,节水型社区1个。全年成功申报了5个省级水资源补助项目,共获得资金补助51万元。
4、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征缴取得突破。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通政发〔2013〕64号),明确规费征缴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指标和具体要求,如不能按期缴纳实行财政抵扣缴纳。经多方争取后,水资源费全额列入自来水基本水价,促进了水资源费的征缴工作。同时实行行政征收网上运行,通过行政权力网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征收行为,做到征收程序更为规范。征收水资源费480万元,是09年的2倍多。
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取得新收获。
今年以来,我们已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助小型农水项目、农村河道疏浚等16项补助,9578.3万元。
六、效能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一手抓水利工程建设,一手抓效能,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通过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水利系统形成“人人讲效能、事事讲效能”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水利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1、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我局根据区效能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集思广益,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数字化”的工作方法,实行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将2013年的重点水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细化到每一个时间节点,紧咬目标,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跟踪管理,确保工程任务早完成,工程效益早发挥。全年的水利建设任务全部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2、开展我为单位进一言活动。40多名工作人员对去年全局工作和个人工作进行了一句话评议,对今年工作一句话建议。通过进言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和主人翁精神,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纠正“慢、惰、怕”三种陋习。
3、全面实施效能品牌建设。针对全局工作特点,层层筛选确定水利系统效能服务品牌——建民生桥、活幸福水,在网络及媒体上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找差距、析原因、明目标、强措施,把解决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以“三抓三创”打造“五型机关”,即抓队伍创形象、抓服务创绩效、抓品牌创特色,形成全局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4、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我们将87件行政处罚,9件行政许可、9件行政征收、12件行政强制、14件其他权力全部上网。从6月1日起,所有事项网上办理,所有权力网上运行。先后4次组织机关人员培训,培训人员60多人次,在集中培训同时,抓好各岗位人员自训和指导工作。坚持每日上网监督,对亮黄灯的,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对亮红灯的,进行督办,查明原因,并在全局进行通报,组织讲评,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实到位。
水利局的工作心得体会
七月,满载激情,乘着心中那艘理想的航船,扬起风帆,走上了工作岗位,迎来全新生活。
大禹治水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从古至今,水利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参观滨海新区规划展、天津港博物馆和塘沽博物馆,参加团委组织的座谈活动,我感受到了滨海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海河下游管理局发展的美好前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暖风吹遍祖国大地时,我对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对自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忠于工作,完善自我,与下游局共奋进,与水利同发展。
忠诚是一个人成功做事的基石,它是一种执着,更是一种信任。座谈会上,汪大昌局长曾强调:“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单位。”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只有爱一行才能成一行,一个人要想生活得有意义,就要干一行、爱一行、成一行,只有树立这种意识,才会不断地激励自己保持激情,才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才能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在为单位发展尽献力量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工作中,不要总是在意自己得到了什么,而是要时刻审视自己我为所在的团队奉献了什么,做为一名青年员工,更需要干一行,爱一行,拿出一颗忠诚的心去奉献自己的力量。
鲁迅先生曾说过:“初出阵的时候,幼稚和浅薄都不要紧,然而也须不断生长起来才好。”初次登上工作岗位,一切都觉得无从下手,做起事情来手忙脚乱,让人感到有种事倍功半的感觉,我深刻体会到了“欲速则不达”的`含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调整了自己的心态,从小事做起,注重点滴积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办公室做好公文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工作,就是这样,让我们在尽情享受工作快乐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提高和进步。然而生活在一个竞争和知识不断更新的年代,注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将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到工作中去,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与完善自我。
有理想,所以自豪;有奋斗,所以快乐;有收获,所以幸福。迎着水利事业与海河下游管理局蓬勃发展的时机,要抓住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抱着“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忠于工作,乐于奉献,在工作中以“从严、从细、从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完善自我,为海河下游局与水利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六月下旬以来,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面对全县市场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从思想上、政治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一方平安。
二、定方案,添措施,落实责任。
针对我县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设施、防火防灾及食品质量的安全防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任务进行了责任划分,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根据我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深入各个市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标语等形式对广大商户和购物市民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整治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书写标语65幅,悬挂横幅6个,出动人员300多人次。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针对我县市场基础设施老化,防火防灾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我单位加大安全整治工作力度,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实行一线督导排查,查处安全隐患,收到了明显成效。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全系统上下认真组织,强化管理,把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首先,节日期间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定期对市场内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进行密切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系畅通,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安全。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今年第三季度,我镇开展了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为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我镇对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抽调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人员一起,分成两个组定期或不定期在辖区路面进行巡查,对三轮车超载严重这一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其违规超载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摩托车等车辆无证驾驶,超速,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严禁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第三季度共出动人员11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8起,有效地遏制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大乡中学、九龙中学、大乡中心校及全镇幼儿园、村校和商场、网吧、旅店的消防安全监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对非法生产的矿山进行处罚,健全监管制度,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石场进行关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领导,联合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执法。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常性会同安全办、国土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无证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严厉处罚。
四、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监管,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如灭火器不足或过期,不是专柜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取缔一个无证非法经营点。
五、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对有证的加油经营店进行隐患排查,如沙池没有沙和石绵毯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无证非法加油经营店予以取缔。对存在的剧毒化学品五氯酚钠予以下架。
我镇第三季度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一些部门和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彻底,还留有一定的死角,存在一定的隐患,特别是交通安全方面,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对交通安全的监管和排查力度还不够。
第四季度,我们要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做好各项整治工作,为完成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而尽心尽责。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法治、规范、科学化进程,为构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本着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局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建设好一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逐步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和单位自我约束的新机制,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化、监督和管理科学化、教育和培训规范化、设施和设备现代化、咨询和服务社会化,力争使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无大、小事故发生。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实施和工作实际,制订《局安全保卫制度》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领导机构。
(三)按照职责分工。
(四)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快速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六)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与时俱进。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六大为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从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从改革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着眼,增强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紧迫感。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
(二)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兼职安监员具体抓。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全面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抓好“两节”会议“大假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以增强全局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设。清正廉洁,努力规范内部管理。要加强对兼职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六)加强考核和奖惩兑现。对履行职责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各科室凡因安全监管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大小事故的其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评先,同时,还要按事故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水利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近年来,我市水利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在建水利项目不断增多,水利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水利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规定。市水利局履行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防汛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电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并对本部门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直接负责。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对水利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站)按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水利生产安全对应负责,即: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由分管领导和基建处负责;已成水库工程运行安全及度汛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农村水利处负责;防汛抗旱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防办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由分管领导和河道处负责;农村水电生产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电中心负责;水文测验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文局负责;水利勘测设计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机关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其它方面的安全,按领导工作分工和处室(站)职能职责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办”)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办公室、水利部安监司、水利部安办交办的安全工作日常事务,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督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并参加由各职能处室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督查。
各职能处室(站)负责与本职能相对应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署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完成上级交办及局安办交付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落实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市各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水利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价、监控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招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市水投集团履行所投资和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报送,严格考核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或本管辖权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发生一次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一律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市水利局关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在年终水利综合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或“一票否决”。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水利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及总结等文件的报送工作,逾期未报或不按要求报送的,视为没有报送,按市水利局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年终水利综合目标考核中按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水文局、市水投集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水电设计院等局直属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局安办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当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安全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建议等)。市水文局、市水投集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水电设计院等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市安办报送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
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
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
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
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
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
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
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
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
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报水利部备案。
水利局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全省节后复工复产暨安全防范工作视屏会议精神,以及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狠抓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有效防控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顺利完成水利年度投资任务,确保“十四五”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监管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签订水利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探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逐步建立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
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安全生产有效措施,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制度,督促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巡查,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严格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工作,督促各单位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典型事故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安全监管。
以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烟基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责任,督促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度汛安全管理。加强坍塌、淹溺、触电等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和油库等危险源管理。
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大力推进维护河道安全与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精准打击。
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全覆盖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落实,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行为,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在建和已建农村水电站现场安全监管。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消除电站安全隐患。
(三)深化隐患排查,严格防范安全事故。
所属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全力抓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坚持汛前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贯彻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加强车辆管理,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对存在较大危险的设备、设施、物品和办公大楼等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完善相关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健全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大力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发展水利安全生产第三方市场,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指导工作,督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农村水电站等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确保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到2021年底前100%评审达标,提升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与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融合,探索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水平。
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补充修订;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
(五)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
安全。
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为贯彻落实近期自治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5月5日下午,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与区内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驻区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综合保税区副主任刘可心主持,他强调,综合保税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区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同时,要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不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会后,综保区与驻区各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5月4日,抚顺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全省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代市长杨维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朱光明主持会议。
杨维指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抚顺市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面临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将安全责任事故降至最低、减至最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树立大局观念,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要敢于担当负责,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将安全生产工作当成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懈怠,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排除隐患,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杨维要求,要紧紧围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较大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省提出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三下降”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狠抓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级一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和专项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要坚决整治隐患。坚持预防为先,全面检查排查重点领域,列出事故隐患清单,明确期限,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四要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调度考核上半年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对检查不到位、预防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和事故多发频发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追责。
杨维强调,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担当负责的精神、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扎实推进城市转型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按照《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将年度取用水计量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域范围内取水许可有效期内自备井取用水户共计132户。
共计审批取水量122.2915万立方米。按取水用途分类:
1、生活类用水89户,年审批取水量73.459万立方米;
2、其他类用水31户,年审批取水量20.9255万立方米;
3、农业用水13户,年审批取水量15.106万立方米;
4、工业用水24户,年审批取水量9.801万立方米;
5、集中供水1户,年审批取水量3万立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计量设施安装率低是我区目前遇到的一个难题,由于技术、气候等原因,加上部分自备井取用水户对计量设施安装工作极不配合,给我们水表安装工作代来很大困难,截止20xx年末区所辖乡镇管理取水许可有效期内自备井取用水户132户,已安装计量设施的88户,其中工业20户,工业计量设施安装率100%,运行正常的20户,正常运行率100%。
三、下步工作安排。
1、20xx年进一步争取资金加快完善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年内实现取用水大户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控。
2、提高计量用水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户按季度核查用水量,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水资源费累进加价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取用水户加强节约用水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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