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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优秀21篇)

时间:2024-01-15 07:41:22 作者:LZ文人建筑公司管理制度(优秀21篇)

“建筑是人们为了满足居住、工作和娱乐等需求而创造的物质空间,它承载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历史的记忆。”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著名建筑的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灵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必须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务必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状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持续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务必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务必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取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必须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一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务必贴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务必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贴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持续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个性是灶间灭火器务必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用心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职责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xx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建筑业公司管理制度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在绍兴地区(除绍兴县及绍兴市区外)内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 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 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 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 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 卫生守则

第一条 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 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 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 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 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 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 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 请 \谢谢\ 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 节约资源。

第八条 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 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 锁门。

第十条 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 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 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 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 会场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 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 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 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第三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报纸;不得嬉笑打闹、睡觉影响本公司形象。

第四条为了不影响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工作人员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第五条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办公桌严禁乱堆乱放,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第六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任务,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拖延、不积压。

第八条员工对顾客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

(五)非因职务之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的职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 导。

六、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 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 字。

七、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八、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 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施工员责任制

一、作到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布置的要求。

三、检查班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条件,工人班组能否按交底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方法和操作要求,能否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节约安全文明要求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关键部住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五、确保安全双明施工,在施工中创造安全操作的环境.制订各种防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六、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各种违章违纪、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问题。

七、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进行工程隐检预检,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八、坚持做好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的积累。

质检员责任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遇事能积极主动,对工作中不足之处能不断改进,从而达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遵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完成技术、质量上所需求的标准。

三、不断加强有关的管理水平,充分加强各处对技术、质量管理,经常深入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努力创造全优工程。

四、工作上出现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汇报,同时提出妥善的措施和方案。

五、加强各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人对技术、质量方面的操作程序水平。

六、工作上自觉带头遵章守纪、安全文明、高速生产、树质量第一的方针,为社会建筑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安全员责任制

一、在施工员和安全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二、参加制定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四、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填表上报,认真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据实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档案员责任

一、现场档案员必须熟悉工程情况。

二、随时作好各种现场会议、检查记录。

三、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随时备查。

四、工程完工后,要把各种资料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后移交公司存档。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

二、制定出材料进场计划,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施工。

三、认真组织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查和试验工作禁止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场。

五、积极向质检员、资料员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有关试验报告。

六、做好材料进场记录,做到日清月结,提高材料管理的透明度。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三、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讯。

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

二、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六、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七、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八、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九,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三、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九、督促有关邪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邪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项目材料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二、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四、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一、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二、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士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三、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审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班组长安全责任

一、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士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二、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士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三、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四、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八、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吊装人员规章制度

一、安装时,基座必须牢固,设置地锚并搭设工棚,操作人员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二、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邵快,均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

四、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虽巨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

六、在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作杆动的行程中,不得有障碍物。

七、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时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八、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钢丝绳,起动时吊栏内严禁站人,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吊栏应降至地面。

九、操作人员必须下班后检查机具,锁好电源开关。

十、严禁卷扬机手酒后操作。

石工组长责任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筋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模板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千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控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砼工组长责任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 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进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摸,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砼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工组长责任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时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电、焊工组长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书卜整齐不得乱拉乱接。

三、搞好机电安装的接地保养工作。

四、焊工对焊的钢筋规格尺寸必须严格的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五、经常检查线路,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六、加强防止火险隐患,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架子工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板在搭设前要检查其质量、安全性能是否达到要求,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的不能使用。

三、脚手架搭设必须按操作规范搭设,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足够的承载能力。

四、根据工程进度搭设,不能影响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五、没用上的或拆除的脚手架、脚手板,如不能及时运出场地的要定点堆放。堆码整齐。

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工作人员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合符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不,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子罚款5~100元。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难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问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现场出入规章制度

几属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该项目工程规定的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现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胸卡出入,未佩带胸卡者给予处罚。

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老、弱、病、残、小孩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四、若发现外来人员进八施工现场,给子值班人员处罚。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在场职工不难拿走工地任何材料,如有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

六、严格执行以上条例,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10~200元罚款。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种、型号、批次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在使前必须进行抽查,送实验室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几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均需按照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改变。

五、材料进入现场保管员应按品种型号数量,进行入库登记,经常对所有材料进行清理、检查,不得有变质、损坏、遗失等现象发生。

六、收集全部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及抽查、检验的证明资料移交工程档案员记入档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及核定是对建筑产品成果的检验,是对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技术水平验收和肯定,应高度重视。

一、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检查布点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对各点的检查结果应按实填写,对照标准统计出得分数,得出自检结果,报公司职能都门现场复检,确定各分部分项结果。

二、查核工作应每完一道工序,就应组织评定该项工作结果,不能抹灰完成后,再评定砌筑工作结果。

三、应将自检评定资料,按实填报,会同质监站做出检查验收后评定等级。

四、应从平时和质监站的评定审核过程中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以利今后的质量工作有个较大的提高。

三 检 制

一、工程质量做到材料保证、工人保障,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

二、工程质量要保证做到三检,即自检、互检、专职检,各工种的操作者首先要自行检查自己操作的部位,对有不符合要求者要做适当处理,互检,各工种之间要相互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交工,督促工人做好关键部位的质量,使工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现,真正做到质量的检验合格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一、由公司总工程师带头,会同设计、质监站进行图纸会审技术要求难点、疑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该工程的技术,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技术施工组织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业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材料提出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班组长进行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员向班组工人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订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应反复、细致地向班组,工人进行交底,必要时作文字、样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对技术要求高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强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先学匆试做、做好样板再进行交底。

六、对全都项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记录、签字并整理存档。

工 程 质 量 样 板 制

一、砌体工程应砌筑前摆砖调缝,使横竖缝均匀做好样板墙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进入大面积施工。

二、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应首先做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一。

三、抹灰前应打巴出柱、充筋,保证墙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阴、阳角符合要求,待样板墙、天棚合格后,才能参照施工。

四、地坪应首先做基层后,再做整体面层或贴砖,待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参照样板楼地面施工。

五、外墙饰面,应首先做好基层,按设计要求拼花接缝调包后做好样板饰面,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六、对钢筋、模板、异型造型应按实放样后,设计及各职能部门认可后,才能按样施工。

七、各项安装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样板间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积施工。

工 程 保 修 制 应

施工应对所修建筑物的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一定的质量保证及承诺。

一、承建的建筑应符合有关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和抗震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准用证书。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但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鉴定。

四、对装饰各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新建房屋质保书中规定执行。

五、对各项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建筑管理条例”执行、协调。

砼 工 责 任 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的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砼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模,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硷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 工 责 任 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进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石 工 组 责 任 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 筋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木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干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拴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伙食团长责任制

一、要做到帐目明确,日清月结,向职工公布当月收支帐目。

二、缩小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使职工以满意接受。

三、要经常对炊事员进行思想教育,搞好伙食团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要配合炊事员,了解生活中各种食用料的使用情况,并能制定出一系列对伙食团的管理制度。

五、经常跟职工沟通思想,了解职工在生活中的思想状况和品味,才好进购生活中的各种食用科。

六、要做到节约粮食光荣,浪费可耻的光荣传统。

炊事员服务规则

一、炊事员首先做到为工人同志热情服务。

二、炊事员应做到个人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炊事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光荣。

四、炊事员应做到饭熟、菜香多样化,使伙食成员吃得好、吃得满意。

五、炊事用具应清洗干净,经常进行消毒。

六、食堂内外,几吃完饭后都要打扫干净。

七、炊事工具不要乱放,厨房内外发现地赃了,立刻清扫于净,不定次数。

八、保证每天工人有开水喝,发现吃完即时送上。

九、做到每天晚上有热水洗脚,目前必要时有热水洗澡,夏天每晚都有热水洗澡。

十、虚心接受伙食成员的要求和建议。

职工住宿规章制度

一、在职工宿舍内,就寝人员必须讲卫生、爱清洁。

二、必须爱护宿舍周围的绿化环境。

三、宿舍内,必须每天进行换班清扫,不能随地大小便。

四、职工对自身的清洁卫生一定要搞好。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电器。

六、夜间每个职工必须在十点以前入睡。

七、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不准酗酒闹-事,不准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食 堂 规 则

一 、本伙食团成员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二、每个成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如果有剩余饭菜,不要倒在地上,以兔造成浪费和妨碍公共卫生。

三、短时间需要什么东西须得向炊事暂时借用,不得任意损坏,用后将原物即时交还。

四、菜、饭不合口味可向炊事员提出建议。

五、成员们喜爱吃什么,可向伙食管理人员提出要求。

外注:如有对伙食帐目不够明确,可派成员进行查帐。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专职保卫员应有明确的标志,戴好袖章。

2 、夜间换班巡察宿舍及施工区域周围的安全。

3、来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物品携带出场。

4、出入施工现场应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填写登记后方可出入。

5、防止失盗及失火现象发生。

6、如发现价盗情况,应立即报警。

卫生防病宣传

1、不得在宿舍及施工区域地大小便。

2、不应饮用生水。

3、用餐前应先将餐具等洗干净。

4、宿舍内应每天清扫,垃圾应及时清理。

5、以上几条应预防且自觉遵守。

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不论大小,都必须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工序自检、互检中几发现质量问题,班组必须向质检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项目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凡涉及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必须上报公司质检科,由公司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方案上报质监站和设计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人员和班组进行处罚。

质量规章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在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立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中对质量进行严格检查,进行施工单位内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进行检查.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做到严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技术交底制

在每一工序施工前,由公司总工程组织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技术交底,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质检员组织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各工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要求,采取文字、示范操作相结合。

四、工程质量样板制

对砌体、抹灰、楼地面、外墙装饰等工程,先做好样板墙、样板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大面积施工。对钢筋、模板,异形造型按时放样后,经检查验收后才允许大量制作。

五、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

分项工程由公司质检科和现场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分部工程由质检科、专职质检员检验自评后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评定,并报送质监站。

六、工程保修制

工程交工验收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终身保修,屋面工程在交工验收后保修十年。水、电工程保修半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以确保用户利益。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一、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二、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三、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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