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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工作(专业17篇)

时间:2024-01-19 08:11:02 作者:薇儿政府值班工作(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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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工作汇报

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县委关于治理领导干部“走读”行为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一、凡是政府机关职工必须参加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当班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值班室,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并委托另外的班子成员负责后方可离开。

二、除计生服务站人员外,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值好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可调换班。计生服务站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

三、

值班时限。值班组人员值班时限:节假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一至周五晚上7:30至10:00。专职值班人员: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中午12:00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6:00至7:30,晚上10:00至次日8:30。专职值班人员双休日不准休班,每周只能休息2天,值班日随同值班人员签到。每晚签到时间为晚上7:30至9:30。

四、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急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无故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被县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4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20元/次;被镇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2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10元/次;如被县委办、县府办通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工资外,并按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扣分。因突发事件值班不到位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追究制执行。

政府值班工作汇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市、区(县)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各级政府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市、区(县)应急办人员担任,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二)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专职值班为主;(三)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或秘书处)和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本级应急办负责安排。

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值班工作由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安排。

值班表每月至少编排一次,经应急办(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执行;(二)提前一周,由下级政府总值班室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政府各部门值班室向本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安排表;(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四)各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值班室在节假日最后一日下午5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搞好值班交接。

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各级政府机关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

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第十三条(报告内容)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值班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

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区、县应急办)和政府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应急办)。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

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凡本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件,均列为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政府职能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第十九条(队伍建设)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

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值班室须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有线无线电话、800兆数字集群电话等先进通讯设备。

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政府部门办公室(或秘书处)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未设立值班室或未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本规范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制订细则)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依照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参照执行)本市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试行日期)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区政府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工作制度

区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和夜间)。值班人员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和值班员)。值班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准确传达并认真督促相关指示精神的落实。

二、受理事项转办要求

值班员在接听政务电话时,首先应问明对方姓名、单位、事由、回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重要情况应迅速报告值班主任,根据指示及时上报或转办有关部门。公务接洽时要先查明来人身份,无证件者需问明情况,相关事项要做好详细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信息报告制度

重要信息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根据值班主任指示和要求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涉及重大事故、灾情、疫情及集体上访等信息,应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和区委值班室上报。

四、突发事件(故)报告制度

件(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做好详细记录,同时立即逐级报告。

五、跟踪反馈制度

对一般事件的处理要跟踪问效,并将结果登记存档;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将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并将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遵守保密制度

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公开或涉密事件、文件要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

七、交接-班制度

值班员应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受理事项逐条完整的进行记录,以便接-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保证处理问题的连续性。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应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需将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处理。无人接-班时不得离岗。

八、定岗制度

值班员因公出差或休假,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同时报区应急办备查。如因换(调)班等原因发生空岗,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值班室地点:1320房间。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近年来,普陀区根据《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内容,结合区应急工作的特点和新形势下要求,做到应急值守规范化、有序化。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近年来,普陀区分别制订并完善了《值班工作规范》、《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图》等规范制度,区应急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履行职责,坚持双人24小时昼夜值班,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老带新”的模式即安排责任感强、业务熟悉的老同志带领新同志参加应急值守。值班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保持在职在位和通迅畅通,及时掌握动态、报告情况,妥善协调、处置各类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严格值班交接,注意通报信息、搞好衔接。不论是逢节假日还是遇重大事件敏感时期,值班人员在应急值守工作中始终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各类突发事件。遇市民咨询各类问题时,值班人员耐心、细致解答,及时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依靠区110指挥中心和各街镇的合力,及时处置,尽力化解每一起上访矛盾。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至2011年,区总值班室共接听各类电话、处置各类投诉、咨询、求助逾5000余起。

二、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突发信息

近年来,区应急办严格执行突发事件请示和信息报告制度,紧紧围绕“第一时间上报”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做到一小时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上报,两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在“2015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和“2015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区应急办坚持每天密切关注本区各类动态信息,加强社会面信息的收集。通过多种途径,传达领导批示和工作要求,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我区社会面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配置整合应急信息系统

2015年6月,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区总值班室及有关部门和区领导配置了800兆数字集群政务共网终端设备,并完成入网启用,承担起应急通迅的职能。2015年8月,区应急办又购置一套应急平台可视调度会议系统设备。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应急通迅系统维护工作,确保800兆数字集群网络和可视调度会议系统运行正常,保持与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密切联系。2015年,区公安分局负责在全区主要路段、重要场所配置了实施监控、值守系统,有效降低了案发率,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及时性、有效性。上述设备的配置启用和优化整合为区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科技支撑。

四、规范完善应急文书档案工作

近年来,区应急办认真做好应急管理档案工作,目前已完成历年档案39卷的整理归纳任务。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台账工作,自2012年起,设专人将原本纸质的值守记录逐日逐项逐条录入电脑,形成电子台账,并对每日值守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为总结统计和领导决策打下基础。

五、提高应急值守队伍业务水平

近年来,区应急办以“把好关、服好务”为总体要求,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解决主要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为目标,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组织讨论”等形式努力提高应急值守队伍业务水平。同时,组织开展“迎世博、作奉献”教育“五个一”系列活动和投入“迎七一-党建系列教育”,使应急值守队伍积极投身世博文明岗值勤、世博备勤值守及“双优”评选活动之中。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推进政务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值守应急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政务值班、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政务值班工作

1.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电报以及其他文件、信息。

2.负责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政务值班值宿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管理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

5.指导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和值班工作,检查、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及应急值守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确保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省各部门及我市县市(区)、各部门之间以及其他重要机关24小时联络畅通。

6.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突发事件信息分送、办理工作

1.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全市各类突发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请示和报告,办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重要事项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2.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和指示。

3.负责编辑《xx-x市值班信息》,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综合报告我市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信息。

二、工作办理程序

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一)政务值班

1.来文接洽

(1)工作日值班。接到应由总值班室办理的来文后,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填制相关事项承办单,逐级送审办理。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期,或可能引发特别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应急办负责同志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市政府秘书长同志阅示后,按其批示意见报送,并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需要抄送事涉地政府和部门。接到应由其他科室办理的电报、传真等,即转文电科或其他科室办理。

(2)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接到主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

公室的文件或电报、传真等,做好登记,并转相关科室;接到署名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文、信函、请柬等,要及时与领导同志秘书或领导本人联系,按领导同志秘书或领导本人要求办理;接到各县市(区)和部门报来的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立即通知应急办负责同志,并根据其意见报告带班领导或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将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记录清楚,传真或电话转达到事涉地区或有关部门。

(3)重要事项、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的办理要逐件逐环节记录清楚,及时向应急办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并做好归档立卷、存查等工作。

2.电话接洽

(1)接听电话。领导本人打来电话,要完整做好记录,请示是否要求限时反馈,并立即按其指示落实,同时向应急办负责同志及带班领导通报;紧急重大情况要做好记录,重要内容还应与对方进行核对;凡要求查询领导同志电话或有关情况的,对方使用保密电话或能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可直接提供;对方使用普通电话或不能确认身份的,应先询问对方身份、目的、联系方式,经与应急办公室负责同志沟通或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转告对方;群众来电反映问题的,请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值班室咨询;询问涉外事项,请其向市政府外事办咨询;询问新闻宣传报道事项,请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咨询。

领导同志打电话。值班人员以市政府总值班室名义对外拨打电话,要经有关领导同意。

(3)电话记录。应按“xx-x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记录单”格式记录清楚来电时间、来电单位、来电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电话内容。重要事项还应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反馈有关领导。

(二)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

1.信息核报

(1)接到事发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经审核,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的,按规定范围报送。接到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规定范围报送;同时要求其即报书面信息。

(2)接到新闻单位和其他渠道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可速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核实,符合上报标准的,注明核实情况后,按规定范围报送。

(3)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按规定范围报送。但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报告、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

(4)接到有关方面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若情况基本相同,不再重复报送。

(5)接到事件续报信息,原则上按照初报范围报送。

2.信息报送方式。

(1)工作日白天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市政府总值班室填制《市政府应急办突发事件信息快报》,报市政府应急办领导审核后,按报送范围径送市政府相关领导阅示,并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值班信息》中,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抄送办公室及事涉地政府和部门。需向省政府报告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敏感信息,编制《xx-x市值班信息》,通过“xx省信息管理系统”专网报省政府总值班室,普报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抄送办公室、市人大会办公室及事涉地政府和部门。

(2)工作日夜间和周休日、节假日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应急办负责同志,经有关领导同意,按要求报送。

(3)如遇到主送的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差、出访时,要与秘书长沟通,按要求报送,并掌握办理结果。

3.协助事件处置。

(1)接到市政府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应及时向事涉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并报送市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同时,与事发现场指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动态,跟踪事态进展。

(2)需由市政府协调处置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建立信息专项和综合报告制度。

一、区政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办领导交办的任务,处理好来往电话、函件及突发事件,实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法定节假日和防汛、防台等重要时段实行区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带班、科室领导值班制。

二、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领导指示或按有关规定,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必须向下一班报告本班内的重要情况。值班人员夜间收发的文电,视紧急程度经请示后及时处理。对擅自离岗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遇有紧急事项需要增加值班人员时,其他备班的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经办的值班内容及要情,不许向无关人员讲述和透露;不得将亲戚朋友带到值班室;不得把区政府领导的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无关人员。

六、做好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爱护好值班设备和物品。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吸烟、酗酒。

政府汛期值班工作总结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防汛指挥机构,明确防汛责任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单位个人负责制,成立以于陈东旭同志为组长,李开志同志为副组长,各组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布置防汛抢险工作各项要求。库区内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的建立,明确了防汛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为做好库区防汛防洪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结合库区实际,对《防汛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编更加突出了防汛重点,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挥体系,明确了防汛职责,并按新的汛情预警及颜色制订了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监督施工企业建立防汛体系并将项目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值班人联系方式上报防汛办公室备案。

三、精心准备队伍和筹措物资,做到未雨绸缪今年,项目部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组建了以专职防汛人员为队长的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和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工程抢险队共计30人。4月8日,组织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伍进行演练,提前练好内功,为防汛抢险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力准备。与此同时,建设局按照管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并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补充,并建档立卡,做到有备无患。

四、巡查防汛重点部位,科学合理调节水位对库区的重点防汛部位,制定了专门的防汛预案,并落实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汛情。对人工围堰、泄洪排水沟渠等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对上游巡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大坝及围堰可能存在的渗漏、裂缝、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同时科学合理调节水位,指定在水库上游设立水位监测员,实行24小时水位监测,明确了水位监测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了早预测、早监测、早报告,为确保安全度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严格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监控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项目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施工责任单位设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准时到岗,按照区防汛办要求及时将雨情、汛情向施工单位通报并做好相应应对措施。做到了一般事务自己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及可能发生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管委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六、坚持防汛督查,促进隐患治理专业防汛队员坚持对库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汛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解决难度较大且影响防汛安全的重要问题,先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向局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确定处置方案。督促有关部门重点责任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排查整治。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值班工作和执行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但一些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127号)和县领导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要安排专人或由本单位干部轮流值班。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保证节假日、双休日文电机要人员到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有效落实到位。请各乡(镇)政府、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值班室电话号码通过政务网分别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县效能办,汇总后将予以对外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双休日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带班人员职责,确保在岗在位,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工作负全责,不得擅离岗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半小时内赶到办公地点或应急指挥机构。同时,要准确判断、立即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如带班领导临时有事要提前安排其他领导代班。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节假日放假前3天,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县效能办。

三、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水平

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是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

(一)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制订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规范报告内容和方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报送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对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部署、批示精神,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反馈善后处理情况,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

(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值班安排,建立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确保做到查清事实、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四百”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县效能办要根据以上通知精神,加强效能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政府汛期值班工作总结

根据总公司关于明确防汛组织机构及成员职责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工艺运行正常,用户用水安全,汛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司及时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细化了各科室的防汛工作任务。

(一)密切关注进水水质变化,合理调整工艺参数,保证出水水质达标。

(三)生产运行科在汛前对厂区构筑物及工艺管线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视,针对维修过的漏雨点进行详细查看,确保各车间配电柜及设备安全。针对有地下构筑物的车间,提前备好沙袋等应急物品。

(四)对车间配电系统进行了停电检修,对车间主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完好。

(五)定期对防汛物资进行了仔细核查,确保物资数量准确、完好有效,根据情况及时补充配备,并按要求定点专柜存放。

(六)定期对阀门井及电缆沟进行查看,确保阀门井无积水,电缆沟环境干燥。

(七)维修人员定期对接线盘、自用泵等应急设备做好维护保养,确保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能够正常使用。

(八)汛期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要求,执行24小时值班制,并做好汛期值班必要的沟通汇报、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等工作。

(一)防汛期间将防汛检查内容纳入每周组织的安全卫生检。

查中,及时核查物资配备及存放情况。

(二)在有降雨的情况下,及时对办公楼及各车间进行全面查看,确保构筑物无渗漏、积水情况。

(三)按照总公司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防汛专项自查工作。防汛工作开展期间,我司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和防汛意识。通过严格执行计划,扎实开展工作,保证了汛期生产运行正常,供水安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县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领导实行每日、法定节假日轮流带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安排每周安排一次,内容包括值班时间、县政府带班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带班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干部,于工作周例会上分发给与会人员,并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栏上。

二、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当天有关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协调处置工作。

三、遇有重大情况、事故、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县政府总值班室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县政府办主任报告,县政府办根据事件缓急及时向县政府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四、值班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做好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统一协调,并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五、要重视值班工作,关心值班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改善值班工作条件,值班室配备先进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副、办公室主任离开德化外出,应事先向请假,出访、外出学习等活动应书面向请假。

七、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值班室的,按本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一、职责和任务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和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安排。

(二)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和热线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三)及时接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敏感性强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编辑《绥阳县应急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和值班通报制度。掌握县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下级政府值班电话;掌握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

(六)指导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工作办理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紧急重大情况,认真分析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信息报告程序。按照信息逐级上报的原则,值班室收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联系主任,并根据值班主任、联系主任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接报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值班人员按值班主任意见分别及时向联系主任、带班、分管副和报告(联系股室要协助做好报告工作);值班室迅速将相关领导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及时编发《应急信息》经主任或分管副签发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规定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快捷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报告,再编发《应急信息》(附编辑规则于后)。对接报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性质特殊不宜大范围报送的`,可通过《应急信息专报》形式报送。对接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告。

(三)应急信息处理程序。在紧急重大信息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在事故现场的同志、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跟踪催办和查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四)热线电话处置程序。对一般性的意见、建议、咨询要认真做好记录,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反应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和股室周知;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和举报内容要认真查询、核实,编写《热线处理单》经主任审签后,送相关股室处理,跟踪办理情况,回复来话人或来话单位。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反馈情况,应急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相关各乡镇、单位信息报告情况和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县政府值班实行、副带班,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协助值班室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为每日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白班、夜班人员不少于1人,特殊情况可增加值班人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不少于2人)。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后,前一个班次才能下班,未完成交接-班就离开岗位或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因时间关系还没处理完或需继续追踪的事项,上一班次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将值班情况给下一班次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如遇特殊重大情况,要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后方可交-班。

(四)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二)逐级上报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二)值班员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2.公文处理 

3.办理紧急会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2.应急处置 

3.后续工作 

(三)来访接待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出差不能按时值班的,原则上需先自行作好调换,特殊情况再由办公室安排。

三、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时不得长时间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下棋。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按办公室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程序及时办理。

五、值班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拨打电话,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确保值班室电话畅通。

六、值班时未能及时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衔接工作。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轮换1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因事需调班的,科级干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干部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保安实行全天轮流值班,每班必须保证两人。

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接到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催办落实负责人批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办理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接收值班期间的来电和传真、电报等文件,及时查看政务专网来文,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处理。对各级负责人在文件、电话记录或传真电报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压。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业务及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出现失误和纰漏。

四、对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来电接听要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办私事,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及其他不宜提供的信息。

六、值班人员对办公室安全负总责,协助机关保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检查机关各部门值班和卫生打扫以及门卫值班情况。在值班期间如发生供水、排污、供暖管道破裂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事务科衔接,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维修。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值班期间的室内外卫生清洁;遇到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应主动询问,进行必要的解释引导,确保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安全正常运转。

七、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及时起草制发本周工作概况,对机关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正常工作日与文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单位,周末或节假日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单位,值班人员晚上要全部住在单位。

(一)政务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地点安排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4:30和17:30次日8: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8:00次日8:00。白天值班地点在总值班室,22:00次日8:00值班地点在办公大楼一楼夜间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安排

政府办公室(含法制办公室)除机要科人员、水电工、在岗司机、女性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统一参与政务值班。为确保有紧急事项时能迅速联系上办公室每位人员,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三、值班排班安排

正常上班时间,每天安排1人值班,负责12:0014:30和17:3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2人值班,其中1人带班,负责22:0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值班员1人,负责8:0022:00的值班工作。总值班室每月按正常工作日时间值班和节假日时间值班,依次进行轮流排班,并将值班安排表提前发到每位值班人员手中。值班人员要记住各自值班时间,政府总值班室不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换班后,必须提前告知总值班室,下次排班仍按原顺序安排。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及时接传电话、发放通知,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热情、细致、周密地做好公务接洽和来访人员接待;

(三)负责处理紧急公务、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包括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程序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办公室领导、县政府领导,并按领导批示的要求认真办理。

(四)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值班室环境卫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协助保卫科、门卫做好机关安全保障工作。

五、严格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

(二)坚守岗位,坚持坐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漏岗,不准请非本办干部代班,严禁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后自行协商调班,并报政府总值班室登记备案。

(三)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夜间值班室,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夜间值班室留宿。

(四)不准用值班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五)值班室杜绝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六)脱岗、漏岗、未在值班室坐班以及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的,视同缺勤一次。对值班人员违反纪律而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七)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纪检组、总值班室联合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为了使办公室高效运转,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二、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在办公室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严禁随便让他人替班。

三、做好来人接待、来电接听、上传下达等工作。有事首先向带班领导请示。对应急突发事件、重大灾情、事故等要问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迅速处理。

四、提前上班,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

五、负责做好办公室报纸装订管理。

六、负责办公室计算机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

七、负责对政府机关夜间值班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做好机关夜间值班工作。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当班处理不完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由下一班人员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做好交接记录。

九、负责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带班领导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

十一、值班工作由文秘科负责组织落实。

县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一、职责和任务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和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安排。

(二)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和热线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三)及时接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敏感性强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编辑《绥阳县应急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和值班通报制度。掌握县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下级政府值班电话;掌握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

(六)指导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工作办理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紧急重大情况,认真分析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信息报告程序。按照信息逐级上报的原则,值班室收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联系主任,并根据值班主任、联系主任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接报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值班人员按值班主任意见分别及时向联系主任、带班、分管副和报告(联系股室要协助做好报告工作);值班室迅速将相关领导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及时编发《应急信息》经主任或分管副签发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规定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快捷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报告,再编发《应急信息》(附编辑规则于后)。对接报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性质特殊不宜大范围报送的,可通过《应急信息专报》形式报送。对接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告。

(三)应急信息处理程序。在紧急重大信息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在事故现场的同志、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跟踪催办和查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四)热线电话处置程序。对一般性的意见、建议、咨询要认真做好记录,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反应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和股室周知;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和举报内容要认真查询、核实,编写《热线处理单》经主任审签后,送相关股室处理,跟踪办理情况,回复来话人或来话单位。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反馈情况,应急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相关各乡镇、单位信息报告情况和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县政府值班实行、副带班,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协助值班室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为每日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白班、夜班人员不少于1人,特殊情况可增加值班人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不少于2人)。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后,前一个班次才能下班,未完成交接-班就离开岗位或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因时间关系还没处理完或需继续追踪的事项,上一班次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将值班情况给下一班次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如遇特殊重大情况,要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后方可交-班。

(四)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领导实行每日、法定节假日轮流带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安排每周安排一次,内容包括值班时间、县政府带班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带班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干部,于工作周例会上分发给与会人员,并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栏上。

二、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当天有关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协调处置工作。

三、遇有重大情况、事故、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县政府总值班室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县政府办主任报告,县政府办根据事件缓急及时向县政府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四、值班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做好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统一协调,并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五、要重视值班工作,关心值班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改善值班工作条件,值班室配备先进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副、办公室主任离开德化外出,应事先向请假,出访、外出学习等活动应书面向请假。

七、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值班室的,按本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轮换1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因事需调班的,科级干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干部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保安实行全天轮流值班,每班必须保证两人。

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接到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催办落实负责人批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办理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接收值班期间的来电和传真、电报等文件,及时查看政务专网来文,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处理。对各级负责人在文件、电话记录或传真电报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压。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业务及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出现失误和纰漏。

四、对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来电接听要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办私事,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及其他不宜提供的信息。

六、值班人员对办公室安全负总责,协助机关保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检查机关各部门值班和卫生打扫以及门卫值班情况。在值班期间如发生供水、排污、供暖管道破裂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事务科衔接,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维修。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值班期间的室内外卫生清洁;遇到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应主动询问,进行必要的解释引导,确保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安全正常运转。

七、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及时起草制发本周工作概况,对机关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正常工作日与文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单位,周末或节假日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单位,值班人员晚上要全部住在单位。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接、高效运转。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认真抓紧办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抽调下乡,由主任确定顶班人员,带班主任必须全权负责当班事宜,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处理好当事宜。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或主要领导,妥善处理。

九、保持值班室安全、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一、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要认真接待来人和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总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由总值班室提前安排,避免出现空岗。

四、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总值班室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部门值班、值宿漏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全年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爱护值班室备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七、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及日常值宿工作,对当班人必须提前通知到本人。

   八、对上级总值班室的电话及本县内上报的事件,要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一、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出差不能按时值班的,原则上需先自行作好调换,特殊情况再由办公室安排。

三、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时不得长时间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下棋。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按办公室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程序及时办理。

五、值班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拨打电话,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确保值班室电话畅通。

六、值班时未能及时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衔接工作。

为了使办公室高效运转,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二、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在办公室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严禁随便让他人替班。

三、做好来人接待、来电接听、上传下达等工作。有事首先向带班领导请示。对应急突发事件、重大灾情、事故等要问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迅速处理。

四、提前上班,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

五、负责做好办公室报纸装订管理。

六、负责办公室计算机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

七、负责对政府机关夜间值班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做好机关夜间值班工作。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当班处理不完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由下一班人员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做好交接记录。

九、负责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带班领导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

十一、值班工作由文秘科负责组织落实。

秘书长在市政府值班工作人员会议上讲话【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近年来,各位值班人员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多种困难,默默无闻工作,无论是日常联络、上传下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还是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政府工作正常运转,成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不可缺少的参谋助手,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天,我们召集办公室值班人员会议,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值班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值班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部门、服务领导。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值班工作的好与差,关系到政府工作有效运转,关系到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

一要认识到值班工作岗位特殊、意义重大。值班工作是各级政府正常、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是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高效运转的重要环节,是服务基层、服务部门、服务领导的重要枢纽和窗口,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发挥着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

出现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1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2分;

未按要求和规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导致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因此,我们值班工作开展得如何,不仅事关政府办机关工作绩效,而且影响全市整体工作在全省的排位。

省政府加大了值班工作抽查、检查力度,而且检查形式更加多样化。当前,公共事件频发,民生问题凸显,加上通讯和网络现代化迅速发展,群众的参政意识、监督意识日益增强,给我们各项工作尤其是值班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带来了新挑战,我们必须要积极应对。

二、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必须使用值班室专用座机值班联络,不准手机呼叫转移值班;

第三,必须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准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

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影响绩效考核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达到上报标准的,也要反映敏锐,对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造成重要影响的紧急情况,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要第一时间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以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随后跟踪报送详细情况。四是衔接到位。必须与党委值班室搞好工作衔接,并及时通报给市政府新闻办,统一上报口径,协同应对处置。五是协调得力。要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和市领导有关指示,准确传达到属地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并妥善处置各有关单位的请求和处置建议,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六是续报完整。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跟踪处置工作,收集突发事件发展新动向、新情况,汇总事态发展、处置措施、事件起因、调查结果和善后处置等情况,及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同志们,值班工作平凡而重要,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力争在平凡工作中作出大贡献!

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20xx年,总值班室在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这个中心,积极履行总值班室电话”为群众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同级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联系左右、沟通内外,协助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职能,及时分析传递信息,协助部门、领导处置解决有关问题,实行上下联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政府部门提高效率、强化政府行为、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起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主要的工作情况如下:

注重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政策法规是处理问题的依据,政策不熟很容易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给办理工作增加难度,造成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应急工作作为新生的事物,很多政策法规需要从头学起。重新摸索。为此,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全市机关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股室人员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增强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平时注重加强政策法规和应急专业技能的学习,在学习中做到严格纪律,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突出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创新形式,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加强督导,增强学习的积极性;边学边改,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坚守岗位,切实负起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总值班室全体人员尽心尽责履行应急管理工作,恪尽职守,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上注重时效,及时收集。报送紧急情况,使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关键时刻,区委区政府能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置。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上按统一口径上报,并讲究信息报送的时效,按省市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特别重大的在15分钟内,重大的在30分钟内,较大的在1小时内,一般的`在24小时内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今年以来,区政府总值班室共接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前兆信息100多条,其中向市政府上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6件。如”4.8”闽林事件,”5.10”凶杀案等都引起省市领导的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在闽林事件之后坚持”一日一报”制度,第一时间给领导最新的动态,有效地维护了我区的安定稳定。在历次台风袭击我区前后,全体人员昼夜坚守,密切关注台风动向,特别在5号台风”格美”。8号台风”桑美”。”9号台风”宝霞”袭击我区前后,共接报气象灾害预警70份。明传39份,在全区共同防抗台风工作中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为了使总值班室工作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作用,我们进一步细化了总值班室的工作职能,并制度上墙,制定了总值班室工作职责、值班工作原则、值班工作程序、值班人员工作守则等制度,使值班室工作职能更加明确,工作更加规范,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值班工作,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积极认真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来电、来访需要答复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各种自然灾害、重大灾情、疫情、事故、重要社会动态及突发事件认真、准确记录,报告办公室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及时通过相应科室或有关部门进行了处理。

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1)本级预案编制完成情况。召开了预案编制工作,同时,下发《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保障工作责任制》分解表,明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和任务分解。已完成专项应急预案17个、部门应急预案24个、基层应急预案107个、企业应急预案完成17个。

应急队伍组建情况。组建7支乡镇先期处置队伍、7支专业技术应急处置队伍、100支社区志愿者队伍组建情况。

预案培训与演练情况。今年以来,区应急办对镇街道及区直单位预案编制人员进行培训;农村水局组织对森林防火预案进行培训。9月18日区消防大队配合省消防总队和福炼公司举行福建炼化油港库区十万吨原油罐火灾演练。

应急资源普查情况。

应急求援专业队伍24支。

应急专家组4支。

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等已进行登记。

总值班室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建设情况。

总值班室做到专人专用,并按照新的专人值班工作模式运作,轮值实行主副班24小时制。在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办公室加大投入资金,配备电脑、传真机等专用设备。并不断完善信息报送网络。值班网挂靠区政务网已委托南威公司安装,并进行试运行,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区直部门情况将于明年上半年实现。这对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效率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乡政府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乡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7:00至翌日早9:00。

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24小时值班。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乡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乡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市政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乡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

2、值班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事情,可委托他人代值,受委托人必须是同级别,同时必须要提前写请假条交给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带班领导向书记或乡长请假,组长向带班领导请假,成员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机关内从事娱乐活动。

3、值班总监督:乡纪委书记。值班室要每班有人守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做好对防汛、防火、治安、集乡管理进行巡查的值班记录,经领导抽查,无人接听电话一次视为脱岗,按脱岗处理。

一、值班时间

机关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听、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及一般事项,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果断处理好当班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及应急情况,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清楚当班所发生的情况,对接听电话要全部如实记录,以备查用。

4、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5、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6、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每天由党政班子成员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向乡主要领导请示,乡统一安排调换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请假不值班或请假后无人替班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4、原则上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5、由乡主要领导不定期查岗,查出不在岗人员后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值班人员不在岗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令值班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项。

为使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乡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时间按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执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以届时办公室具体通知为准。

二、人员安排

每一个组负责一周,包括双休日值班,办公室负责通知,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届时按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值班人员职责

负责来访来电的接洽商谈,落实上级及领导临时交办

的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紧急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空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协调换班,并报知当班领导和党政办。

(二)值班期间,做好保密工作,资料等物品要妥善

保管,禁止外人随意翻阅。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结束后及时将《值班日志》交回党政办。

六、值班车辆一律不得私用和外借他人使用,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当班领导同意。

七、凡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一)乡干部按编排班次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时间为当日下班至次日上班,节假日为全天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值班期间应处理好当班事务,并作好签到、考勤等记录。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理的同时须报告主要领导,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报告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

(二)值班期间,值班干部应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须找人代班,需同时向值班组长和乡长请示。

(三)值班实行书记、乡长督查制。督查时如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50元;遇突发(特殊)事件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被市上督查到脱岗的,取消当事人年终奖金的50%。

(四)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科室是否按规定关好电灯门窗等,对违规现象进行登记,并代其纠正。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凡打扫不干净的,下一班组长可以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乡政府公物损失、车辆被盗,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注:外来人员寄放在乡政府机关的车辆、物品必须提前向值班组长说明)。

(六)门卫值班负责做好电话接传工作,保持机关大院清洁卫生,确保政府机关安全。

1、值班包括的范围是周末值班、防汛、防火值班、节假日值班和非常时期的特殊性值班。

2、除总带班领导外,各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按组依次序值班。周末值班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值班的,是带班领导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领导替班,是一般干部的要经带班领导同意并找其他干部替班,必须保证值班人数,不能缺岗漏岗。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确需因事临时外出,要向带班领导打招呼,得到允许后,方准离开。

4、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限内未经带班领导同意,随意脱岗外出,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带班领导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值班成员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并通报批评。

5、带班领导要检查本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并在值班表上填写值班记录。党政办公室内的电话要确定专人接听并填写值班记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情况,其它人员随时做好应付突发情况的准备。

6、值班娱乐要适度,以不耽误工作、不影响他人休息和第二天工作为前提。

7、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反映迅速,处理果断,并视情况轻重向主管领导和正职领导汇报。对上级的一般性指示、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8、在值班过程中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对当事人要追究责任,对带班领导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并视情况轻重在经济上给予处罚。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1、每组值班的时间为10天,实行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制,值班期间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2、分季轮换按旬值班,严格执行值班交接责任制和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卡,待下一组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开。

3、值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守岗,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乡政府纪检督查小组要不定时的查岗。

4、“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政府重新排班值班,值班期间通信24小时确保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如有情况及时上报。

5、后附东寺头乡2015年政府机关轮流值班花名表。

政府值班值守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1、值班包括的范围是周末值班、防汛、防火值班、节假日值班和非常时期的特殊性值班。

2、除总带班领导外,各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按组依次序值班。周末值班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值班的,是带班领导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领导替班,是一般干部的要经带班领导同意并找其他干部替班,必须保证值班人数,不能缺岗漏岗。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确需因事临时外出,要向带班领导打招呼,得到允许后,方准离开。

4、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限内未经带班领导同意,随意脱岗外出,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带班领导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值班成员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并通报批评。

5、带班领导要检查本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并在值班表上填写值班记录。党政办公室内的电话要确定专人接听并填写值班记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情况,其它人员随时做好应付突发情况的准备。

6、值班娱乐要适度,以不耽误工作、不影响他人休息和第二天工作为前提。

7、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反映迅速,处理果断,并视情况轻重向主管领导和正职领导汇报。对上级的一般性指示、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8、在值班过程中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对当事人要追究责任,对带班领导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并视情况轻重在经济上给予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领导实行每日、法定节假日轮流带班制度,县政府值班安排每周安排一次,内容包括值班时间、县政府带班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带班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干部,于工作周例会上分发给与会人员,并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栏上。

二、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当天有关重大事务和突发事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协调处置工作。

三、遇有重大情况、事故、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县政府总值班室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县政府办主任报告,县政府办根据事件缓急及时向县政府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四、值班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做好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统一协调,并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五、要重视值班工作,关心值班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改善值班工作条件,值班室配备先进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制度,副、办公室主任离开德化外出,应事先向请假,出访、外出学习等活动应书面向请假。

七、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值班室的,按本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为使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乡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时间按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执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以届时办公室具体通知为准。

二、人员安排

每一个组负责一周,包括双休日值班,办公室负责通知,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届时按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值班人员职责

负责来访来电的接洽商谈,落实上级及领导临时交办

的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紧急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空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协调换班,并报知当班领导和党政办。

(二)值班期间,做好保密工作,资料等物品要妥善

保管,禁止外人随意翻阅。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结束后及时将《值班日志》交回党政办。

六、值班车辆一律不得私用和外借他人使用,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当班领导同意。

七、凡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欧阳海乡委员会

欧阳海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为了加强对全乡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乡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实行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日志记录册》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乡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四)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册》,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并要保证不随意翻看或拿走值班室的东西。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二、值班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设立专职值班员。日常值班由专职值班员负责,晚上和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执行。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节假日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值班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平时晚上值班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实行首问制度,即第一位接待来访者,应热情和气,并根据来访内容介绍有关处室。

2.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上班同志必须与下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移交。

3.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不折不扣完成。

4.认真记好值班日记,做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反映要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外来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谈。

一、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要认真接待来人和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总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由总值班室提前安排,避免出现空岗。

四、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总值班室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部门值班、值宿漏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全年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爱护值班室备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七、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及日常值宿工作,对当班人必须提前通知到本人。

   八、对上级总值班室的电话及本县内上报的事件,要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为切实加强区政府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工作制度

区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和夜间)。值班人员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和值班员)。值班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准确传达并认真督促相关指示精神的落实。

二、受理事项转办要求

值班员在接听政务电话时,首先应问明对方姓名、单位、事由、回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重要情况应迅速报告值班主任,根据指示及时上报或转办有关部门。公务接洽时要先查明来人身份,无证件者需问明情况,相关事项要做好详细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信息报告制度

重要信息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根据值班主任指示和要求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涉及重大事故、灾情、疫情及集体上访等信息,应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和区委值班室上报。

四、突发事件(故)报告制度

件(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做好详细记录,同时立即逐级报告。

五、跟踪反馈制度

对一般事件的处理要跟踪问效,并将结果登记存档;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将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并将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遵守保密制度

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公开或涉密事件、文件要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

七、交接-班制度

值班员应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受理事项逐条完整的进行记录,以便接-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保证处理问题的连续性。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应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需将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处理。无人接-班时不得离岗。

八、定岗制度

值班员因公出差或休假,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同时报区应急办备查。如因换(调)班等原因发生空岗,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值班室地点:1320房间。

(一)乡干部按编排班次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时间为当日下班至次日上班,节假日为全天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值班期间应处理好当班事务,并作好签到、考勤等记录。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理的同时须报告主要领导,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报告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

(二)值班期间,值班干部应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须找人代班,需同时向值班组长和乡长请示。

(三)值班实行书记、乡长督查制。督查时如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50元;遇突发(特殊)事件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被市上督查到脱岗的,取消当事人年终奖金的50%。

(四)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科室是否按规定关好电灯门窗等,对违规现象进行登记,并代其纠正。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凡打扫不干净的,下一班组长可以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乡政府公物损失、车辆被盗,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注:外来人员寄放在乡政府机关的车辆、物品必须提前向值班组长说明)。

(六)门卫值班负责做好电话接传工作,保持机关大院清洁卫生,确保政府机关安全。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参照《*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结合*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安全保密、优质服务的原则。

二、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日常值班、值守应急、有关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办理各级、各部门、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协助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信息收集、报告、跟踪、研判,及时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保证市人民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工作联系的其他相关单位联络畅通;负责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传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二)接收和处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市内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报告。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领导指示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

(四)负责《值班记录》、《值班工作日志》、《突发公共事件直报信息》等编报工作。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每件事做好值班记录,对负责接收处理的每件事处理过程做好值班日志。接收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及时核实并汇总编写《突发公共事件直报信息》报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和值班室,根据领导指示、批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五)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例会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厅领导召开的会议或安排的重要政务活动的通知、落实、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市政协要求通知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有关会议、活动事宜的通知和反馈工作。

(七)负责了解掌握、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厅领导出差、出访和休假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报告。

(八)负责向市领导秘书和办公厅相关秘书科了解每周和次日、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政务活动情况,汇总编写《市人民政府领导每周政务活动安排表》、《市人民政府领导每日政务活动安排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周政务活动安排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每日政务活动安排表》,并将安排表提前报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室使用的预约登记协调安排,协助通知会议室管理服务人员。

(十)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协调指导规范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提出法定节假日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各科室、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人员值班安排建议,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并按照领导审定意见通知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在值班工作中,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市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及其舆情,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核实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市政府值班室负责人或带班领导审核后,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需要抄送有关县区和部门。同时,要保持与有关县区、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情况。

(三)对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减少重复报送。

(四)需要立即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领导分工,迅速以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形式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五)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六)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要保持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科室、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负责催办、督办领导交办事项,并跟踪了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科室也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值班室联系沟通,协同应对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七)接到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有关批示、指示,应按有关要求,立即向有关县区、部门及有关单位传达,并及时反馈有关领导,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科室。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和办公厅转来的信息,市人民政府领导有批示和指示的,要及时向转文单位反馈。

(八)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要加强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值班室的沟通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

(九)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有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经请示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十)认真做好领导政务活动汇总工作,由领导秘书于周五下午下班前分别将、副下一周政务活动安排计划表报送市政府值班室,由相关秘书科于周五下午下班前分别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下一周政务活动安排计划表报送市政府值班室;、副次日政务活动安排由领导秘书于当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政府值班室汇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次日政务活动安排由对应秘书科于当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政府值班室汇总。市政府值班室负责将每日市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活动汇总成表后及时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十一)通过市政府值班室所发的各种通知,原则上应以文字为依据,并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上领导审批同意。

四、业务管理

(一)实行带班和轮值制度。工作日和公休日带班工作,由市政府值班室负责同志负责;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带班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其他领导轮流负责。工作日、公休日白天、夜间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值班室的值班人员轮值,实行值班人员岗位负责制,当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具体值班事项,不能擅离工作岗位或干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请非值班室工作人员代班、陪班。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事先报告值班室负责人,并商值班室其他工作人员顶班。每年国庆、春节假日各7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假日各一天,按滚动排班办法安排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科室、各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到值班室轮流值班,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轮流在家值班。节假日值班安排由值班室事先作出计划后,报秘书长批准后按照批准计划安排,并及时通知参与值班的领导及值班人员。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尽可能熟悉值班工作。节假日值班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或离开*不能值班的,需自行与他人协商,请他人代班,不得空岗,并及时将换班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二)实行交接-班制度。工作日、公众休假日交-班时间为上午8:00和下午下班时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交-班时讲清已办和待班事项。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不经请示核实,不能随意透露。

(四)值班信息报送。值班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接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要规范值班信息报送方式,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上报信息必须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上报信息须严格审核并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事实不清的要认真核实。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由值班室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避免多头报送。

(五)市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六)节假日期间临时值班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作制度。

一、值班时间

机关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听、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及一般事项,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果断处理好当班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及应急情况,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清楚当班所发生的情况,对接听电话要全部如实记录,以备查用。

4、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5、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6、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每天由党政班子成员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向乡主要领导请示,乡统一安排调换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请假不值班或请假后无人替班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4、原则上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5、由乡主要领导不定期查岗,查出不在岗人员后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值班人员不在岗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令值班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项。

政府应急值班制度

为使市政府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政府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市政府“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日常值班由应急办(总值班室)工作人员承担,设主班1人24小时值班(含双休日),节假日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科室轮流值班(含夜班),每班安排1名科级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应急办安排人员跟班。

(一)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落实人员接替值班,在下一班人员到岗之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二)值班日志制度。在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函、文电(含预警信息)等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需报送领导的阅批件,要填写文件审批单,按照办文程序送审关批。接办事项要做好记录,妥善保管,交接清楚。掌握的事件动态,处理的问题及尚未办结的和备忘的工作,应该用简洁、明确的文字,提纲挚领地写在值班日志上,以便为下一班值班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也可为日后备查。

(三)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谁办。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突发事件(险情、灾情、疫情和较大事故等)报告时,要问明详细情况并记录,按照报告程序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根据领导的指示,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进行处理,不得延误。对漏报、误报或迟报而影响工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是值班人员沟通情况、交接工作、保持值班工作连续性所必需履行的手续,值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工作任务,原则上由本人完成;对交-班时仍未完成的,应该逐项交给接-班人员,交接-班时,双方人员要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五)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对接到需报领导阅示的重要事项,要及时整理《值班电话处理单》呈送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如遇有十分紧急的情况,可边请示边处理,尽快请领导掌握情况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值班期间,政府办公室都安排领导带班,负责处理有关工作及重大灾情事故和突发性事件,以保证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带班领导可在本办公室值班,对上报的的值班情况要及时处理。

二、工作任务

1、负责上级机关或其他市(地)发到值班室的文电的接收

和办理。

2、负责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通过值班室电话、传真机给市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的接收和办理。

3、协助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有关重要情况等。

4、接待有关来访人员。

5、负责接收、登记、处理非上班时间群众打来的反映有关

问题的电话。

6、办理市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忠诚、尽职、细致、热情、高效。

(二)值班人员要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熟悉值班工作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规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事宜。

(三)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重要事项要及时整理《值班电话处理单》或《突发公共事件呈报单》,报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阅批。

(四)要及时处理文电、信函,对收到的紧急文件、传真、信函等,要按程序处理,不得压、误。对领导交办事项要立即办理,并做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

(五)要认真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对接到的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要立即整理《突发公共事件呈报单》,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规程》进行报告,并按领导要求做好各项协调处置工作。

(六)要礼貌待客,热情接待,对来访人员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句暖言”。如属上访人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信访部门或有关人员接访。对影响较大的集体上访事件,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派员维持秩序。

(七)要注意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衣着得体,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准穿背心、短裤或拖鞋上岗值班。值班期间必须佩带工作名牌。接听电话时要做到文明礼貌、反应迅速、态度诚恳、口齿清楚、用语规范、表达准确。

(八)要注意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不得乱扔杂物。交-班前要将值班室卫生清扫干净,确保桌面整洁、地面清洁、被褥叠放整齐。

四、工作纪律

(一)严守保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经手处理的重要文件、传真、电话记录等资料要妥善保管,涉及保密事项的要严格登记。不与无关人员谈论秘密事宜,不在电话里传递任何秘密事项,不得随意透露领导行踪。对领导的住址、办公和家庭电话等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二)自觉维护值班秩序。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

聊天、大声喧哗或进行娱乐性活动,闲杂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值班室。严禁酒后值班,自觉维护值班室的良好形象。

二o一0年五月

第一条  各带班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全镇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办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保证与、县政府、县直各单位和各行政村联络畅通。

第四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第十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人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人员要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带班和主要领导。

第十一条  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各方面联络畅通,并准备好应急设备。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报告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他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为使镇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镇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由当日8:30至次日8:30,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二、主要任务

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突发事件、电话接听、办理领导交办事件等日常事务,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和防火、防汛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四、值班纪律

1、在值班期间,每位值班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得请人代值班。确需请假的,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2、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严禁在值班室打牌。

3、因值班不在位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指示不畅,应急事件处置不当,将严格追究值班领导和当班人责任。

为了加强对全乡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乡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实行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乡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并要保证不随意翻看或拿走值班室的东西。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必须设有电话、传真、电脑等值班设施和必要的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应设有固定的值班电话。

第二条制定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员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值班员1-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业务。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然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

第六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七条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八条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是:已处理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十七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室工作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15〕27号文件)、《长治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日常值班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区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区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省、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保证区政府与省、市政府、区委、各乡镇(办、区)和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相关企业联络畅通,指导各乡镇(办、区)、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值班管理工作,检查通报全区政府系统、各乡镇(办、区)值班工作情况。协调、督促各乡镇(办、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社会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第四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导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  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  值班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地区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八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省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九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须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十一条  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序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二条   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值班员要根据公共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做好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如通知公安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通知卫生部门调集急救中心等有关医疗救护单位的车辆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准备好医院接受伤员,想方设法保证急救药品和血量充足,通知水电部门尽快抢修供电线路,供水管道,尽量减少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通知电讯部门,尽快恢复电话线路。保障现场指挥中心电话等通讯设备的畅通。向驻区部队、武警部门通报情况,必要时派部队协助地方做好工作。对涉外事件,应上报市应急办通知市外办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沟通语言,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随领导赴现场的准备工作。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五条  随领导赴事发现场的值班干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服好务。

第十六条  值班员接报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七条  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室工作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15〕27号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省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省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省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省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国务院、、省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保证省政府与国务院、、省政府,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相关企业联络畅通,指导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值班管理工作,检查、通报全省政府系统、各市、县政府值班工作情况。协调、督促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企业、社会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第四条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党中央、、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值班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地区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八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九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十一条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二条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值班员要根据公共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做好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如通知公安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通知卫生部门调集急救中心等有关医疗救护单位的车辆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准备好医院接受伤员,想方设法保证急救药品和血量充足,通知水电部门尽快抢修供电线路,供水管道,尽量减少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通知电讯部门,尽快恢复电话线路。保障现场指挥中心电话等通讯设备的畅通。向驻晋部队、武警部队通报情况,必要时派部队协助地方做好工作。对涉外事件,应通知省外办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沟通语言,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做好随领导赴现场的准备工作。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五条派员随领导赴事发现场的值班干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领导服好务。

第十六条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七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政府单位值班制度

一、为规范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我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县政府值班室具体承担。县政府值班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县政府值班室由专职干部承担政务值班工作,实行全年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副和县府办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制度。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值班机构和工作制度,安排专职干部承担政务值班工作。

五、县政府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和处理紧急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三)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四)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指示,协助、随同领导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五)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得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值班室。

七、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县政府值班室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规定,以电话、《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八、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按领导要求或现场处置需要,需有关乡镇或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同处置的,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通知;有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的,县政府值班室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派人随同领导赴现场协助处置。

九、按市政府办公厅规定或要求需及时上报市政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值班室拟稿,经县府办副主任以上领导审签后,通过市政府值班专网上报市政府值班室。

十、对处置持续时间较长的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县政府领导非常关注的问题,县政府值班室应跟踪了解处置进展和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口径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审核。国(境)内外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不得擅自答复,应请其与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人联系。

十二、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或全市、全县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处置的本辖区、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均应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由县政府值班室收集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领导批示处理程序

(一)县政府值班室收到值班室传达的领导批示后,如涉及、副的,应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按领导批示处理;涉及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可直接与县府办相应领导联系;涉及县政府部门的,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传达。

(二)县政府值班室收到、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批示后,应根据内容涉及的单位以《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通知》形式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随后再书面传达;县政府领导批示涉及、县人大会、县政协有关部门的,应及时向值班室、县人大会值班室、县政协值班室通报;县政府领导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应及时通报值班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十四、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在县政府值班室来电记录簿上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知内容等情况,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县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形式报县府办分管领导批示;给县政府领导的'通知,可直接转交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办理。

十五、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机要局传真到县政府值班室的电报,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并送县府办文档科或有关科室签收;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如接到机要局通知领取机要电报,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直接领取;机要电报内容若涉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由县政府值班室直接按程序处理。

十六、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各部门请求县政府协调解决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的电话或报告后,应视事项的重要和紧急程度,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处置完成后再报分管领导。

十七、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向县政府领导联系和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准确记录,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不得随意泄露领导同志的工作安排、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

十八、县政府值班室转交文件程序

(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县政府值班室原则上不接收和转交涉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范围内的传真件或文件,可告诉来件单位直接传真或送至办公室文档科或相关科室。

(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县政府值班室收到涉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范围内的传真件或外单位送来的转交文件后,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然后根据其内容,密级和紧急程度及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到值班室签收和领取。

(三)县政府值班室收到需送、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密级文件,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需送、副的,应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按其要求处理,同时记录联系情况;需送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应送领导办公室或信箱,情况紧急时可直接与县府办主任、副主任联系,按照领导意见处理。

十九、县政府值班室收到领导交办件后,应在《领导交办件登记簿》上登记,根据交办内容及时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同时详细记录交办情况;县政府值班室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必要时直接参与事件的处理,并随时将情况向领导报告,该事项处置结束后,应将完整的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领导。

二十、政府系统之外各企事业单位来电联系工作或咨询问题的,可根据来电涉及的业务范围请其与县府办有关科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联系。

二十一、《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反映县政府值班室接报的当日全县涉及社会稳定、事故灾难、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领导批示、群众反映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干部编写,经县府办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和值班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十二、接到下列情况后,县政府值班室必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写《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由县府办副主任以上领导审核后按规定报送。

(二)重大、特大自然灾害;

(三)一次性造成10人以上中毒的重大事故;

(五)强行冲击国家机关、阻断干道交通或毁坏公共设施等事态严重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

(六)涉外重大突发事件;

(七)重大暴-力,恐怖活动;

(八)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九)其他已经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十三、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值班工作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值班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政府值班室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值班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二十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使镇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镇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由当日8:30至次日8:30,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二、主要任务

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突发事件、电话接听、办理领导交办事件等日常事务,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和防火、防汛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四、值班纪律

1、在值班期间,每位值班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得请人代值班。确需请假的,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2、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严禁在值班室打牌。

3、因值班不在位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指示不畅,应急事件处置不当,将严格追究值班领导和当班人责任。

为保证省政府与各部门、各市地之间联系畅通,特制订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工作制度。

一、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建立责任制,实行专人昼夜值班。

二、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的主要任务是:接收、传达、处理各部门、各市地通过电话、传真向省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电话通知,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的传真通信,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对各部门、各市地的电话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记录,整理后及时送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副主任阅示,并按批示要求印发《值班报告》或办理有关事项。

四、对于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抓紧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谦虚谨慎,坚守岗位,搞好交接-班,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六、节假日或遇有紧急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带班。

为了加强对全乡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乡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实行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日志记录册》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乡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四)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册》,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并要保证不随意翻看或拿走值班室的东西。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府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节假日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政府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7:00至次日早9:00。

2.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24小时值班。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单位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6.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生机关被偷盗现象,值班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政府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

2.值班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事情,可委托他人代值,受委托人必须是同级别,同时必须要提前写请假条交给分管领导。带班领导向书记或镇长请假,组长向带班领导请假,成员向组长请假。

3.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政府内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总监督:镇纪委书记。值班室要每班有人守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做好对防汛、防火、治安、集镇管理进行巡查的值班记录,经领导抽查,无人接听电话一次视为脱岗,按脱岗处理。

5.凡无故不坚守岗位造成后果的,视情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自行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值班室不得少于2人。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九、对值班脱岗的直接责任人和值班负责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对无故不到岗人员,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和当日值班费,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两次,取消值班资格。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一)乡干部按编排班次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时间为当日下班至次日上班,节假日为全天24小时),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值班期间应处理好当班事务,并作好签到、考勤等记录。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理的同时须报告主要领导,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报告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

(二)值班期间,值班干部应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须找人代班,需同时向值班组长和乡长请示。

(三)值班实行书记、乡长督查制。督查时如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50元;遇突发(特殊)事件出现脱岗情况,扣脱岗人员每人每次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被市上督查到脱岗的,取消当事人年终奖金的50%。

(四)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科室是否按规定关好电灯门窗等,对违规现象进行登记,并代其纠正。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凡打扫不干净的,下一班组长可以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乡政府公物损失、车辆被盗,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注:外来人员寄放在乡政府机关的车辆、物品必须提前向值班组长说明)。

(六)门卫值班负责做好电话接传工作,保持机关大院清洁卫生,确保政府机关安全。

一、镇政府院内机关、财政所工作人员下班、休假期间实行统一安排值班。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副职领导和其他干部职工值班,实行一周轮回制。

二、负责下班时间的接待、来人来客、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理。接待要热情、礼貌。

三、负责双休日政府办的电话接听。

四、负责院内院坝和三会议室开会、二楼厕所的清洁卫生。

五、凡发现一次没在岗或工作不到位,扣50元/次。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关于治理领导干部“走读”行为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一、 凡是政府机关职工必须参加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当班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值班室,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并委托另外的班子成员负责后方可离开。

二、 除计生服务站人员外,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值好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可调换班。计生服务站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

三、 值班时限。值班组人员值班时限:节假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一至周五晚上7:30至10:00。专职值班人员: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中午12:00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6:00至7:30,晚上10:00至次日8:30。专职值班人员双休日不准休班,每周只能休息2天,值班日随同值班人员签到。每晚签到时间为晚上7:30至9:30。

四、 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急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无故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被县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4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20元/次;被镇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2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10元/次;如被办、县府办通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工资外,并按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扣分。因突发事件值班不到位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追究制执行。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轮换1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因事需调班的,科级干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干部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保安实行全天轮流值班,每班必须保证两人。

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接到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催办落实负责人批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办理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接收值班期间的来电和传真、电报等文件,及时查看政务专网来文,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处理。对各级负责人在文件、电话记录或传真电报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压。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业务及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出现失误和纰漏。

四、对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来电接听要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办私事,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及其他不宜提供的信息。

六、值班人员对办公室安全负总责,协助机关保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检查机关各部门值班和卫生打扫以及门卫值班情况。在值班期间如发生供水、排污、供暖管道破裂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事务科衔接,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维修。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值班期间的室内外卫生清洁;遇到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应主动询问,进行必要的解释引导,确保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安全正常运转。

七、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及时起草制发本周工作概况,对机关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正常工作日与文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单位,周末或节假日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单位,值班人员晚上要全部住在单位。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必须设有电话、传真、电脑等值班设施和必要的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应设有固定的值班电话。

第二条制定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员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值班员1-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业务。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然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

第六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七条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八条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是:已处理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一、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要认真接待来人和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总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由总值班室提前安排,避免出现空岗。

四、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总值班室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部门值班、值宿漏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全年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爱护值班室备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七、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及日常值宿工作,对当班人必须提前通知到本人。

   八、对上级总值班室的电话及本县内上报的事件,要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一、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出差不能按时值班的,原则上需先自行作好调换,特殊情况再由办公室安排。

三、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时不得长时间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下棋。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按办公室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程序及时办理。

五、值班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拨打电话,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确保值班室电话畅通。

六、值班时未能及时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衔接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职责和任务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和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安排。

(二)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和热线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三)及时接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敏感性强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编辑《绥阳县应急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和值班通报制度。掌握县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下级政府值班电话;掌握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

(六)指导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工作办理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紧急重大情况,认真分析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信息报告程序。按照信息逐级上报的原则,值班室收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联系主任,并根据值班主任、联系主任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接报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值班人员按值班主任意见分别及时向联系主任、带班、分管副和报告(联系股室要协助做好报告工作);值班室迅速将相关领导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及时编发《应急信息》经主任或分管副签发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规定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快捷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报告,再编发《应急信息》(附编辑规则于后)。对接报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性质特殊不宜大范围报送的,可通过《应急信息专报》形式报送。对接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告。

(三)应急信息处理程序。在紧急重大信息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在事故现场的同志、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跟踪催办和查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四)热线电话处置程序。对一般性的意见、建议、咨询要认真做好记录,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反应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和股室周知;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和举报内容要认真查询、核实,编写《热线处理单》经主任审签后,送相关股室处理,跟踪办理情况,回复来话人或来话单位。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反馈情况,应急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相关各乡镇、单位信息报告情况和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县政府值班实行、副带班,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协助值班室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为每日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白班、夜班人员不少于1人,特殊情况可增加值班人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不少于2人)。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后,前一个班次才能下班,未完成交接-班就离开岗位或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因时间关系还没处理完或需继续追踪的事项,上一班次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将值班情况给下一班次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如遇特殊重大情况,要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后方可交-班。

(四)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切实加强区政府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工作制度

区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和夜间)。值班人员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和值班员)。值班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准确传达并认真督促相关指示精神的落实。

二、受理事项转办要求

值班员在接听政务电话时,首先应问明对方姓名、单位、事由、回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重要情况应迅速报告值班主任,根据指示及时上报或转办有关部门。公务接洽时要先查明来人身份,无证件者需问明情况,相关事项要做好详细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信息报告制度

重要信息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根据值班主任指示和要求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涉及重大事故、灾情、疫情及集体上访等信息,应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和区委值班室上报。

四、突发事件(故)报告制度

件(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做好详细记录,同时立即逐级报告。

五、跟踪反馈制度

对一般事件的处理要跟踪问效,并将结果登记存档;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将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并将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遵守保密制度

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公开或涉密事件、文件要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

七、交接-班制度

值班员应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受理事项逐条完整的进行记录,以便接-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保证处理问题的连续性。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应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需将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处理。无人接-班时不得离岗。

八、定岗制度

值班员因公出差或休假,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同时报区应急办备查。如因换(调)班等原因发生空岗,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值班室地点:1320房间。

为使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乡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时间按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执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以届时办公室具体通知为准。

二、人员安排

每一个组负责一周,包括双休日值班,办公室负责通知,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届时按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值班人员职责

负责来访来电的接洽商谈,落实上级及领导临时交办

的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紧急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空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协调换班,并报知当班领导和党政办。

(二)值班期间,做好保密工作,资料等物品要妥善

保管,禁止外人随意翻阅。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结束后及时将《值班日志》交回党政办。

六、值班车辆一律不得私用和外借他人使用,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当班领导同意。

七、凡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欧阳海乡委员会

欧阳海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

一、办公室实行班余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干事分组轮流进行。

二、班余值班时间为每晚19:3022: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全天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晨8:00前打扫好单位卫生。晚上住在单位。

三、值班人员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单位安全、通讯、文件传递、会议组织、信访等日常事务,处置有关紧急事务、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督查本周内机关各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等情况,协调机关门卫值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职工的考勤登记。

五、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六、值班期间,干事必须在办公室上班,负责领导可在自己办公室工作。值班期间脱岗按旷工对待,无故不值班造成失误或事故,按组织纪律规定处理。

1、在值班时间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时间白班早8:00-下午6:00,晚班下午6:00-第二天早8:00。白班人员吃饭时间由晚班人员替换。

2、值班时加强巡视检查。白班人员每天要对值班室卫生进行打扫。每天上岗时要进行一次巡查,关好门窗,安置好院内物品。如实填写值班、值宿记录表并做好交接-班,做到准确,及时,具体。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详细登记,指导办事程序。

3、夜间值班时要加强室外管护,如发现异常或听到异常声音要立即进行室内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给带班领导。

4、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加强防电、防火,坚决避免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经常检查电路及用火场所,防患于未然。遇有火灾、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5、除乡政府工作人员、客人以外,不容留任何外来人在乡政府住宿,也不得容留外来人在乡政府娱乐游戏。

6、管理爱护好乡政府的每一件物品,勤俭节约,避免浪费。

7、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允许离开值班室,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找人临时替班,发现漏岗等现象罚款100元。(职工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现象参照此规定执行,有事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8、对节假日(春节、元旦、中秋、端午、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值班、值宿的人员,白班每天补助20元、晚班每天补助30元。补助按节假日值班、值宿表发放,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可自行找其它干部职工串班。

为认真做好市政府机关门卫值班工作,切实维护市政府机关良好办公秩序,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机关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提高警惕,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二、按时开关大门,并对机关院内和办公大楼进行巡逻检查,夜间巡逻实行每小时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科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门卫职责,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证进入。非机关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或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无证件人员经登记室联系相关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要仔细询问,及时报告,如有上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按群众来访接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凡携带物品出机关大院,门卫人员要认真查看有关证明,并查验物品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禁止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的闲杂人员进入机关院内。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下棋以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睡觉、会客、同无关人员聊天。

六、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将有关注意事项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和工作区内卫生,确保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

第一条  各带班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镇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全镇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办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保证与、县政府、县直各单位和各行政村联络畅通。

第四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第十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人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人员要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带班和主要领导。

第十一条  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各方面联络畅通,并准备好应急设备。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报告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他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一、值班时间

机关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听、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及一般事项,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果断处理好当班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及应急情况,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清楚当班所发生的情况,对接听电话要全部如实记录,以备查用。

4、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5、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6、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每天由党政班子成员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向乡主要领导请示,乡统一安排调换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请假不值班或请假后无人替班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4、原则上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5、由乡主要领导不定期查岗,查出不在岗人员后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值班人员不在岗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令值班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项。

为保证省政府与各部门、各市地之间联系畅通,特制订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工作制度。

一、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建立责任制,实行专人昼夜值班。

二、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的主要任务是:接收、传达、处理各部门、各市地通过电话、传真向省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电话通知,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的传真通信,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对各部门、各市地的电话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记录,整理后及时送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副主任阅示,并按批示要求印发《值班报告》或办理有关事项。

四、对于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抓紧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谦虚谨慎,坚守岗位,搞好交接-班,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六、节假日或遇有紧急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带班。

一、严格上班签到制度。每天上班须按时到办公室签到,上午签到时间夏秋季为8:00前,冬春季为8:30前,下午签到时间为17:00后。任何人不得代签,每缺签一次,罚款5元。

二、严格外出报告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内离开大荆须及时报告,镇长、人大主席向书记报告,其他党政负责干部向镇长报告,一般干职工向分管负责干部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事联系。上班期间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在下午17:00前离开大荆。否则,每次罚款5元。

三、严格有事请假制度。坚持镇长、人大主席向书记请假,副组长、组员向组长请假制度,并及时报办公室登记。一般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1天;产假3个月,婚假7天(晚婚10天),丧假5天,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

四、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休假,因特殊情况须安排人员值班的,由办公室提前1天通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随意委托他人代班。值班人员要坚持坐守办公室,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安排表》值班,确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且离岗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的,须委托他人代班。代班人员必须是本组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班,更不得委托自己的亲属或办公室以外的其他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认真做好电话受理情况记录。要详细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电话号码、投诉或反映的情况、并认真进行登记。情况登记要真实、详细、准确、清楚,字迹要工整,同时签名并注明受理时间。

六、值班人员在做好日常值班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室内卫生工作。对群众来访,要做好情况记载,并认真给予答复或交办处理。要经常性地保持室内环境的干净、整洁,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闭空调、电脑、电视、水龙头等。

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对在上班时间和值班时间内接待的来访群众,受理的电话,要按其所反映情况的轻重、缓急、主次,迅速予以处理,决不允许拖延推诿或敷衍了事。对一般性政策咨询,必须在当班当日内予以答复;对一般性群众上访、投诉,能够答复的必须当即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要交由有关部门答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如实记载;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件,要详细做好情况记载,并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对群众反映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的要求妥善予以处置;对来访来电者,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不准与其发生争执和冲突。

八、干职工考勤值班情况由办公室安排专人逐日登记,并每月通报一次。对迟到缺签(请人代签)、外出不报告、上班早退全年累计超过20次者,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超过50次者,建议将其调离大荆,或来年作待岗处理。

为使镇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镇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由当日8:30至次日8:30,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二、主要任务

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突发事件、电话接听、办理领导交办事件等日常事务,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和防火、防汛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四、值班纪律

1、在值班期间,每位值班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得请人代值班。确需请假的,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2、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严禁在值班室打牌。

3、因值班不在位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指示不畅,应急事件处置不当,将严格追究值班领导和当班人责任。

三、值班值宿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将非本机关人员带国土到机关,更不准收留住宿。

四、值班值宿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现象和遇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向有关领导同志汇报。

五、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清扫值班室,爱护值班室内的公共物品和设备,造成物品和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查当值人员的责任。

六、要节约用电、用水,负责一楼楼前、走廊和厕所电灯的开关,做到天黑开灯,天明关灯。

七、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把当值期间遇到的情况及收到的信件、电话、文件、报纸等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镇内重大情况的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协助镇领导处理紧急重大事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对接到的电话、传真以及各级领导电话批示交办的事项,应认真作好记录,属党政综合办办理范围的要立即落实,属于其他单位部门的应及时转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对来访的群众,应认真热情地接待,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作好记录,并按程序汇报落实或交办其他单位部门。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来现场处理。对当天的来文、来函等,签收后作好登记,及时送相关领导阅处。

三、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每天必须有一人值班,负责处理本办公室相关公务。

四、值班人员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搞好当天的公务接待。

五、党政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办公大楼当日公共卫生,保证日常清洁。优质高效办好会务,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规范有序。

六、强化交接-班管理,每天早上7:30时为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要将已办和待办的事项以及有关情况和问题交待清楚。

七、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值班纪律。如在值班期间出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县政府值班制度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由1名科级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轮换1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因事需调班的,科级干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干部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意见,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保安实行全天轮流值班,每班必须保证两人。

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接到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催办落实负责人批示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办理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接收值班期间的来电和传真、电报等文件,及时查看政务专网来文,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处理。对各级负责人在文件、电话记录或传真电报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压。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业务及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出现失误和纰漏。

四、对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来电接听要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办私事,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及其他不宜提供的信息。

六、值班人员对办公室安全负总责,协助机关保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检查机关各部门值班和卫生打扫以及门卫值班情况。在值班期间如发生供水、排污、供暖管道破裂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与事务科衔接,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维修。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值班期间的室内外卫生清洁;遇到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应主动询问,进行必要的解释引导,确保机关工作、生活秩序安全正常运转。

七、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及时起草制发本周工作概况,对机关部门值班、卫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正常工作日与文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单位,周末或节假日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单位,值班人员晚上要全部住在单位。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接、高效运转。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认真抓紧办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抽调下乡,由主任确定顶班人员,带班主任必须全权负责当班事宜,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处理好当事宜。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或主要领导,妥善处理。

九、保持值班室安全、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二)逐级上报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二)值班员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2.公文处理 

3.办理紧急会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2.应急处置 

3.后续工作 

(三)来访接待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政务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地点安排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4:30和17:30次日8: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8:00次日8:00。白天值班地点在总值班室,22:00次日8:00值班地点在办公大楼一楼夜间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安排

政府办公室(含法制办公室)除机要科人员、水电工、在岗司机、女性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统一参与政务值班。为确保有紧急事项时能迅速联系上办公室每位人员,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三、值班排班安排

正常上班时间,每天安排1人值班,负责12:0014:30和17:3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2人值班,其中1人带班,负责22:00次日8:00的值班工作;值班员1人,负责8:0022:00的值班工作。总值班室每月按正常工作日时间值班和节假日时间值班,依次进行轮流排班,并将值班安排表提前发到每位值班人员手中。值班人员要记住各自值班时间,政府总值班室不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换班后,必须提前告知总值班室,下次排班仍按原顺序安排。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及时接传电话、发放通知,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热情、细致、周密地做好公务接洽和来访人员接待;

(三)负责处理紧急公务、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包括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程序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办公室领导、县政府领导,并按领导批示的要求认真办理。

(四)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值班室环境卫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协助保卫科、门卫做好机关安全保障工作。

五、严格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

(二)坚守岗位,坚持坐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漏岗,不准请非本办干部代班,严禁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报分管主任批准后自行协商调班,并报政府总值班室登记备案。

(三)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夜间值班室,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夜间值班室留宿。

(四)不准用值班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五)值班室杜绝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六)脱岗、漏岗、未在值班室坐班以及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的,视同缺勤一次。对值班人员违反纪律而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七)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纪检组、总值班室联合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为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外地区有关政务工作的联络和衔接。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联系办理印章制发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值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办理来电、来函,接收、传递有关信息,接收、办理公休日、节假日、夜间其他单位发来的传真。

(五)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六)协助领导处理突发和应急事项。

(七)掌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方式

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班由值班秘书负责,夜班、公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干部轮流值班。一般情况下,每周有一位办公室领导带班。主汛期或其它特殊时期实行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值宿制度。

三、工作程序

值班室受理各种事项,一般情况下应按程序逐级上报办理,并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反馈落实情况。遇到特殊紧急事项,必要时可超级上报。

(一)在夜班、公休日、节假日,对上、下级和有关地区部门的正常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待上班后交机要室办理;属基层、群众向电话反映的问题,上班后交电话办处理;属紧急重要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受理电话,首先要讲“您好,值班室”,然后要问清发话人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地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对邀请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来电、来柬,值班人员要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并根据批示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每日下午下班前,了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次日公务活动情况,并于次日早8:30分前打印分送各位领导。

(五)认真接待来访人员

1、对前来联系工作的,要问清工作单位、姓名、职务以及所办公务的内容,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一时不能作出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

2、凡属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问题,可直接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属于群众上访,要及时与信访部门联系处理。

3、要求面见领导汇报或商谈工作的,由门卫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与领导联系,而后由值班人员将联系结果告知门卫。

(六)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要记录在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到文电处理有记录,接洽公务有记录,交办过程和办理结果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

(二)重要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不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三)接-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前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空岗”的或不按时接-班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单》。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讲清当班情况,接-班人员要了解前班人员未办完的工作。此外,还要检查办公、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不得随意扩散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及电话号码等内部事项。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值班室办公、通讯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一、为规范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我县政府系统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县政府值班室具体承担。县政府值班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县政府值班室由专职干部承担政务值班工作,实行全年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副和县府办主任、副主任轮流带班制度。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值班机构和工作制度,安排专职干部承担政务值班工作。

五、县政府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和处理紧急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三)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四)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指示,协助、随同领导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五)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得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值班室。

七、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县政府值班室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规定,以电话、《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八、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按领导要求或现场处置需要,需有关乡镇或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同处置的,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通知;有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的,县政府值班室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派人随同领导赴现场协助处置。

九、按市政府办公厅规定或要求需及时上报市政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值班室拟稿,经县府办副主任以上领导审签后,通过市政府值班专网上报市政府值班室。

十、对处置持续时间较长的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县政府领导非常关注的问题,县政府值班室应跟踪了解处置进展和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口径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审核。国(境)内外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不得擅自答复,应请其与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人联系。

十二、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或全市、全县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处置的本辖区、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均应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由县政府值班室收集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领导批示处理程序

(一)县政府值班室收到值班室传达的领导批示后,如涉及、副的,应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按领导批示处理;涉及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可直接与县府办相应领导联系;涉及县政府部门的,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传达。

(二)县政府值班室收到、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批示后,应根据内容涉及的单位以《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通知》形式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随后再书面传达;县政府领导批示涉及、县人大会、县政协有关部门的,应及时向值班室、县人大会值班室、县政协值班室通报;县政府领导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应及时通报值班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十四、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在县政府值班室来电记录簿上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知内容等情况,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县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形式报县府办分管领导批示;给县政府领导的通知,可直接转交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办理。

十五、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机要局传真到县政府值班室的电报,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并送县府办文档科或有关科室签收;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如接到机要局通知领取机要电报,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直接领取;机要电报内容若涉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由县政府值班室直接按程序处理。

十六、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各部门请求县政府协调解决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的电话或报告后,应视事项的重要和紧急程度,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处置完成后再报分管领导。

十七、县政府值班室接到向县政府领导联系和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准确记录,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不得随意泄露领导同志的工作安排、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

十八、县政府值班室转交文件程序

(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县政府值班室原则上不接收和转交涉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范围内的传真件或文件,可告诉来件单位直接传真或送至办公室文档科或相关科室。

(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县政府值班室收到涉及县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范围内的传真件或外单位送来的转交文件后,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然后根据其内容,密级和紧急程度及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到值班室签收和领取。

(三)县政府值班室收到需送、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密级文件,应在《密级文件登记簿》上登记。需送、副的,应及时与联系领导同志的秘书联系,按其要求处理,同时记录联系情况;需送县府办主任、副主任的,应送领导办公室或信箱,情况紧急时可直接与县府办主任、副主任联系,按照领导意见处理。

十九、县政府值班室收到领导交办件后,应在《领导交办件登记簿》上登记,根据交办内容及时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同时详细记录交办情况;县政府值班室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必要时直接参与事件的处理,并随时将情况向领导报告,该事项处置结束后,应将完整的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领导。

二十、政府系统之外各企事业单位来电联系工作或咨询问题的,可根据来电涉及的业务范围请其与县府办有关科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联系。

二十一、《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反映县政府值班室接报的当日全县涉及社会稳定、事故灾难、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领导批示、群众反映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干部编写,经县府办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副、县府办主任、副主任和值班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十二、接到下列情况后,县政府值班室必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写《奉节县人民政府值班专报》,由县府办副主任以上领导审核后按规定报送。

(二)重大、特大自然灾害;

(三)一次性造成10人以上中毒的重大事故;

(五)强行冲击国家机关、阻断干道交通或毁坏公共设施等事态严重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

(六)涉外重大突发事件;

(七)重大暴-力,恐怖活动;

(八)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九)其他已经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十三、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值班工作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值班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政府值班室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值班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二十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使办公室高效运转,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二、全部到岗到位,集中在办公室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脱岗,严禁随便让他人替班。

三、做好来人接待、来电接听、上传下达等工作。有事首先向带班领导请示。对应急突发事件、重大灾情、事故等要问清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迅速处理。

四、提前上班,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

五、负责做好办公室报纸装订管理。

六、负责办公室计算机及其它办公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

七、负责对政府机关夜间值班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做好机关夜间值班工作。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当班处理不完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人员交待清楚,由下一班人员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做好交接记录。

九、负责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带班领导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

十一、值班工作由文秘科负责组织落实。

政府办值班制度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接、高效运转。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认真抓紧办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抽调下乡,由主任确定顶班人员,带班主任必须全权负责当班事宜,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处理好当事宜。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或主要领导,妥善处理。

九、保持值班室安全、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一、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准漏岗和擅自离岗。要认真接待来人和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值班、值宿人员不准带其他人员进入总值班室,不准在值班室内搞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因事、因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由总值班室提前安排,避免出现空岗。

四、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总值班室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部门值班、值宿漏岗,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取消全年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爱护值班室备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七、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及日常值宿工作,对当班人必须提前通知到本人。

   八、对上级总值班室的电话及本县内上报的事件,要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值班工作,根据、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办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机关实行干部轮流值班,承担省法制办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时间以敏感时期、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日为主,具体时间、方式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及机关实际,由秘书行政处报办领导确定后通知各处室实施。

三、值班采取干部轮流值班的形式。值班人员名单由秘书行政处按一定顺序安排。值班人员需调班或请人代班的应事先告秘书行政处。

四、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值班干部负责值班期间的公务处理工作;做好当班期间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做好值班日记、电话记录和有关联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值班干部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和紧急的可直接向办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要求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与纪律:

1、遵守值班时间,按规定时间做好交接。

2、坚守值班岗位,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值班室的,必须先通知其他人员到岗替代。

3、受理、办理值班工作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办理,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处理涉密事项应严格依章办事。值班时间不得随意留住无关人员。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值班环境。

6、值班人员违反值班制度,不到岗或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造成影响或后果的,按照有关纪律从严处理。

为保证省政府与各部门、各市地之间联系畅通,特制订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工作制度。

一、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建立责任制,实行专人昼夜值班。

二、省政府办公厅值班室的主要任务是:接收、传达、处理各部门、各市地通过电话、传真向省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电话通知,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的传真通信,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对各部门、各市地的电话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记录,整理后及时送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副主任阅示,并按批示要求印发《值班报告》或办理有关事项。

四、对于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抓紧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谦虚谨慎,坚守岗位,搞好交接-班,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六、节假日或遇有紧急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带班。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二、值班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设立专职值班员。日常值班由专职值班员负责,晚上和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执行。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节假日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值班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平时晚上值班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实行首问制度,即第一位接待来访者,应热情和气,并根据来访内容介绍有关处室。

2.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上班同志必须与下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移交。

3.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不折不扣完成。

4.认真记好值班日记,做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反映要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外来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谈。

一、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值班室负责,办公室领导带班,机要局的值班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二、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值班前不得饮酒,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及时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如却有急事,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安排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时,交-班者将未办结事项交接清楚。

三、工作中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领导汇报,遵照领导指示迅速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或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四、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礼貌、热情,主动询问来客身份和意图,根据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妥善处理,处理情况要有记录。

五、认真填写《值班笔记》,接-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情况并继续做好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不出现疏漏。

六、做好保密工作。值班人员不得把亲属、朋友带到值班室逗留。值班室的电话记录、值班日记不准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将领导同志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随便告知无关人员。

七、办公室领导带班时,一般不离开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市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

八、对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不准在值班室聊天、打牌,不准无关人员到值班室打电话。

十、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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