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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报告(精选22篇)

时间:2024-01-22 12:03:03 作者:紫薇儿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报告(精选22篇)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难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意见建议的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合

强化制度建设从而达到管根本、管长远之功效。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既治标又治本,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单位把纪检监察建议当作可有可无的辅助手段;有的对建议使用不充分,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该用不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建议程序内容不规范,在“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问题上,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形式不规范问题;有的建议执行不得力,“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这些问题均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和效力。

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点名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后,出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对宣传部长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一、对市委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1、建议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注意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偏向,着力解决“三多”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腾出时间精办好实事。

2、建议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要注意肃清官本位思想,放下身段,深入基层,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建议进一步倡导勤政廉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4、建议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需要市委研究解决的共性问题。

1、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不能单纯以gdp增速论英雄,应走内含式扩大再生产之路,注意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维护生态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内,开展好四个专项行动,建立五类重点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以上意见建议,仅供参考。

对宣传部长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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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形式主义比较严重。很多宣传工作浮在表面,开始时轰轰烈烈,最后不了了之。比如,在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构建大宣传格局、宣传×××城市精神等方面,一开始,宣传声势较大、氛围较浓,报纸能看到、电视有声音、网上有互动,但没有持之以恒,也没有有效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2)存在官僚主义作风。你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但更多的时候仅仅是个宣传部长角色,市委常委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中,主要精力放在宣传部机关、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对县区和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指导不够,最多也只是发个文件,开开会而已。基层文化资源的整合、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涉及到一系列具体问题。你应该多到社区、农村、企业调研指导,解决好宣传思想工作“接地气”的问题。

(3)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策划举办的一些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有时追求场面、讲究排场。如组织的中国花鼓灯歌舞节、纪念庆祝××开埠百年的开幕式,曾邀请大牌明星参加,参演人员、灯光、舞美、服装等方面要求上档次,花钱较多,铺张浪费。

2、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的意见:

(1)宣传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面上宣传抓的多,重要性强调的多,在紧密结合××实际,对怎么运用××元素、讲述××故事、传递××声音,研究不深,缺乏特色,吸引力、感染力差,持续深入宣传引导发动上也有所欠缺。比如,在放大好人之城效应、弘扬城市精神方面,局限于阶段性、突击性宣传,群众入耳入心、喜闻乐见的持续宣传不多,没能充分引导和释放广大市民热爱××、发展××、奉献××的激情。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宣传工作基本习惯于传统做法,抓理论学习、抓形势政策宣传上,学习和宣传的方式单一,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措施不力,尤其是对网络舆情监管研究、创新办法不多,应对有时比较被动。

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如宣口的报社印刷厂多次赴省上访,你答应由你亲自接访解决,但事后,你总是高高在上,借事务忙,拖了很长时间才介入。

(2)在抓群众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上做的还不够,特别是老旧小区和社区文化生活不够丰富多彩。

4、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缺乏钉钉子精神抓重点宣传。围绕宣传工作抓铁有痕、久久为功有不足。感受最深的是,去年6月市委全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弘扬先进思想文化、引领××跨越发展活动,当时我刚来××,感到很振奋,觉得这是促进××发展最具战略意义的治本之策。客观上要求紧紧抓住、持续推动,但××同志作为主管宣传的领导,没能始终抓紧,也缺乏长期的系统深入的计划措施。一般化推进,根源是形式主义问题。

(2)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构建不主动。××同志作为反腐倡廉大宣教领导小组组长,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宣教工作都能重视支持,但主动组织不足,尤其是出题目、交任务、积极推动不够。当前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特别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背景下,宣传部门统一负责大宣教工作肩负更重使命,××同志更要关注和重视。

一、对市委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1、建议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注意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偏向,着力解决“三多”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腾出时间精办好实事。

2、建议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要注意肃清官本位思想,放下身段,深入基层,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建议进一步倡导勤政廉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4、建议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需要市委研究解决的共性问题。

1、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不能单纯以gdp增速论英雄,应走内含式扩大再生产之路,注意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维护生态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内,开展好四个专项行动,建立五类重点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以上意见建议,仅供参考。

******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较好,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具体评价如下:

(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支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明确,特别是交通安全设施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今天的成绩,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5)、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环境形势、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思路,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6)、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2、主要问题:

(1)、建议领导在决策上要多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考虑问题。

(2)、建议领导班子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

 (4)、工作创新方面有待探索提高,要注重向学习型班子靠拢。

(一)反映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

1、形式主义方面,具体为:

(1)存在好人思想,不敢管理,不敢硬碰,怕得罪人;

(2)习惯用会议传达、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不力。

2、官僚主义方面,具体为:

(1)有时工作布置落实不力,执行不力,工作效率不高;

(2)有时大局观念不强,过分强调客观条件;

(3)往来文件签个字,自己主张不多,作用不大。

3、享乐主义方面,具体为:

(1)注重效益,组织纪律性不强;

(2)业务工作方面,还不够深入、大胆。

4、奢靡之风方面,具体为:

(1)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意识不强,不够精打细算;

(2)加强“三公”管理。

(二)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工作;

(2)工会应做好职工慰问工作。

(1)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2)抓好主题教育;

(3)设计求真务实的载体;

(4)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5)抓好活动与具体工作的结合;

(6)建立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7)树立正面典型,纯洁风气,树立正气;

(8)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意识和组织纪律上必须更加刚性,标准要更严,要求要更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除了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外,党中央从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角度出发,积极推进组织内部制度创新,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本文拟从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浅谈几点建议,不妥之处,请指正。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为了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科室内部决不能成为阴影所在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要坚持“疑人不用”的原则,会用人,用“硬”人,把那些政治素质够硬,工作作风够强的人才选拔到干部监督队伍中来,不断锤炼锻造。

在科室经常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各类规章制度,牢记在心,活学活用,提升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严格的工作流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在任何时期都注重制度建设。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创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相继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制度超过50多部,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确保“有权不可任性”,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

如在2015年10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2015年10月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六大纪律底线;2016年6月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的形式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2016年10月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度,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内各项监督权利。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修改通过了新《党章》,就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更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结合干部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标准,高要求,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注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提醒纠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关键领域和节假日等高频违纪节点的监督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作风,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干部思想,而不是“放长线钓大鱼”、“以案养案”,更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坚定长期监督的决心,做到哪里有纪检监察干部,哪里就有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必须持之以恒,善于作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应及时对在岗在编纪检监察干部建立数据库,以监督执纪为中心,联合民政、人社、住建、审计、卫计、移民等部门建立专门性高,针对性强的大数据库,确保把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开数据都吸纳进去。

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全过程,对办案的程序、时效、处罚结果予以监督,对于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违纪频率较高的领域及时加入大数据库中,反复研究揣摩,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往后的监督过程中就要对这些出现问题的关键领域加大力度重点监控,对战大数据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挖掘问题线索,精准监督管理。

共享群众和媒体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释放群众和大众媒体的正能量,构建监督大平台,接到线索举报,一查到底,查明查实,及时反馈,形成线上线下良性互补的监督机制。

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纪委、德阳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绵竹市委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整体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抓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8条禁令、52个不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严管干部有关规定;抓了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00余册;坚持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利用“联组”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对25名新任的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组织和参与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5次。围绕镇乡换届工作,印发了《绵竹市关于严肃镇乡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建立“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案件查办制度,并撰写了《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大力宣扬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年初,在“双节”来临前夕,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自制廉政明信片400余张;在《绵竹手机报》中开辟廉政教育平台;联合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及时编发上报反腐倡廉信息100余条,被中省德阳市各级媒体采用25篇。努力构建了报刊有文、电视有像、广播有声的全方位、多渠道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同时,为加快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的步伐,印发了《廉政文化“七进”建设标准》,充实了九龙“清涟溪”廉政文化景区和孝德廉政文化街的廉政文化内容,不断丰富基地内涵;确立了在党委政府推荐参观线路上打造廉政文化“七进”的示范点,并积极研究打造廉政文化“七进”的示范点初步方案。

(二)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按照从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构建起具有绵竹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分别在全市各镇乡、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成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定了全市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和农村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将市本级基本框架构建任务进行分解,140余项制度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全市22个市级部门,责任到人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确立了责任人,制定了框架构建实施意见,拟定了基本框架图;组织各镇乡、市级各部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进行业务培训,抽调4名同志参加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对市本级框架建设任务的22个相关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审查,并进行了修订完善;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跟踪检查。目前,各镇乡、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权力(分权)的运行进行了分析、再造了工作流程,完成了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风险点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全面启动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遵道镇各村(社区)监委会已全部建立,新市镇部分村(社区)已建立了监委会;启动了党务公开工作,对全市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完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围绕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向全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监察活动的实施方案》,5月初,市纪委监察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效能大家谈”活动专题工作会,研究确定了强化宣传报道、开展效能承诺、设置效能意见箱、网上评效能等7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效能监测网”设立工作进行前期准备,制定了《绵竹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办法》(试行),委托相关主管单位向市纪委监察局推荐了30个监测点企业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再次清理和审核,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把各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日常监管项目及办理时限作为承诺重要内容进行公开。截止6月,全市首批3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承诺书通过《今日绵竹》、《绵竹手机报》、《政风行风热线》和《绵竹公众信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了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年初,会同市环治办、城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对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督促,对5个责任单位发出《黄牌督办通知书》;5月,市纪委监察局对绵竹江苏工业园区内梧桐树大量死亡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绵竹市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市园林管理所监管不力的履职责任过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继续抓好了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健全机制、方法多样”的总体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镇乡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进行了自查自纠;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28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督检查机构和运行形式,对全市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省、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会,请省驻工作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领导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完善问题台帐,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抓好“回头查”工作。上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2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次。会同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五个特殊党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组,对全市涉及特殊党费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清平“8.13”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派驻专人对蔺家坎农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全程跟踪监管,督促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干部履职,确保工程建设公开、公平、公正、阳光。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继续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全员接访工作机制和集体排查制;完善了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平台,建立起委局内部电子政务网络,24小时开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随时随地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建立健全片区内各镇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相互协作机制,加强了信访监督和督办力度,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办结。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1件。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成立了“办案人才库”和两规”陪护人员库,从检察院选调1名业务骨干充实办案队伍;建立“联组”办案工作机制,成立镇乡办案协作区,扩大了镇乡办案试点,积极指导基层独立办案,提高办案能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小金库”治理中顶风违纪、违反计划生育等重点案件查办的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出17件,同比增长183%;处分15人,同比增长200%。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含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

(六)加强执法纠风力度。改版了“政风行风热线”。加大了资金的投入,更新了设备,将每周一次的“行风热线”和“百姓热线”的直播节目分成专题节目和三方连线节目,二者交替进行。邀请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定时到广播电台直播间与群众直接互动,通过“热线”直播节目、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解决结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半年来,共开办专题节目5期,接听群众热线电话130余次。深入开展了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全市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清查,逐车建立了数据库;组织对全市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等活动的清理,督促各单位建立了工作机制,掌握了全市基本情况;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察,督促镇乡和相关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了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开展了镇乡换届纪律专项督查,有效杜决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治理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来以来,共接到工程建设领域投诉举报7起,查处了3起。其中查处绵竹市粮油食品公司军粮供应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用假业绩骗取中标案,孝德农田灌溉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故意设置招标限制性条件案以及绵竹市粮油储备中心评标专家评标重大偏差案。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结合镇乡换届工作,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增配了镇乡纪委副书记,配齐、配强了镇乡纪委班子;进行公选、公招纪检监察干部,从检察院选调1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室,拓宽了选人渠道;结合“联组”工作,组织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召开了全市镇乡纪委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会,选派6名干部参加了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信访调查、案件查办工作,从实践中提高了业务能力;组织委局干部全员参与监督检查、参与办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抓好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为主,重点抓好工程项目资金、质量安全、竣工项目的资料归集、结算项目的审计拨付、移交项目的登记使用、统建安置房公平分配的监督检查,确保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监督检查,为实现“坚定不移地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行列”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二是加强对“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的组织,逐步抓好“效能督查、重点投资项目督查和百企千人评效能”等活动,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严肃查处作风漂浮、慢作为、低效率等影响灾后后重建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围绕全市换届工作,抓好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组织对惩防体系框架构建业务知识的辅导,加大督查力度,努力在10月底前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循环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各村(社区)建起督委员会;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确保11月底前构建起具有绵竹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四是增加办案设备,改善办案条件;充实办案人员,整合办案力量;借助“联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镇乡纪委办案;拓展案源,着力查处涉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范文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行使的两项职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基层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定期了解民情、查找和分析问题、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我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现进行如下党性分析。一、存在的问题1、政治敏锐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作为咸宁车站的站长,我能够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和党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但对一些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握不够细致,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缺乏系统的研究,政治敏锐性不高,对于单位职工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和不良苗头掌握信息滞后等。工作中埋头实务的时候多,思考的时候少;执行任务的时候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时候少;运用常规性思路解决问题的时候多,创新的点子少;倾听群众意见的时候多,采纳合理化建议的时候少。2、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意识有待加强。能够牢牢把握勤政廉政的大方向,能够严守党的廉政纪律,能够严格约束亲人、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在工作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三是干群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影响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村民群众权益的维护。

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村民党员或埋头于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力量有所减弱,村集体凝聚力不强。

对策措施:

(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定的要求,在全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二)改进村干部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加强干群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找到群众满意与村务工作顺利进行的结合点。

(三)加强村一级组织建设,对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合理搭配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助手作用,为村级组织建设和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一是权力的授予和行使不够规范,给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覆盖造成困难。

二是定岗、定员、定责尚不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指向不明,力度不够。

三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公开,监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一)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权力,怎样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二)着力在定岗、定员、定责上打基础,加强对“什么人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建造高标准公开栏和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加强公开,保障监督。

如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怎样创新教育形式和突出教育效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正反面典型电教片、图片展,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三)对比思廉教育。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新农村建设帮扶点”、“企业服务月”等社会实践活动,寓“思廉”于“帮扶”之中;进农村、下企业,切实帮助解决现实问题;组织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在生动的事实面前受到震撼和洗礼。

(四)加强勤政教育。组织开展以“勤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不尽职就是失职,不勤政也是腐败”的理念,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着力解决好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解决好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问题。

(五)发展“家庭助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家属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常吹家庭廉政风,牢牢筑起家庭反腐倡廉防线,为党员干部家庭祥和、个人幸福、事业成功提供保障。

(一)扩大宣传,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推动廉政文化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相融合,扩大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四)大力创新,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充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网络直评是对民主评议在形式上的重要创新,促进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实现新增强;促进了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实现新转变;促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效率实现新提高。

与评价对象的关联度的角度出发,以行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作为评价行政部门的主要评价者,增强服务对象评价的影响力,赋予行政相对人跟多的话语权。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促进民主评议更具针对性,保障民主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对基层股、所、队季度评议工作有哪些建议?

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经费、人员工资渠道不顺,靠收费、罚没养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公权意识差。

(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问题:

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录用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

科技反腐:首先,运用科技手段监督制约权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是保障。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和法规制度尚不完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必然选择。

其次,运用科技手段查办案件,提高惩治腐败效能。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渐融入科技因素,需要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以应对“科技”腐败的挑战,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惩腐效能。

第三,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开展互动式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开展互动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指导,建立思想防线,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防腐拒变自觉性。

2、发挥警示作用严肃党纪政纪,规范行政行为。

3、充分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作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

4、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时俱进,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和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三)坚持严格的党内外监督管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拓展党外监督途径,细化监督管理程序,使监督机制系统化、常态化、体制化。

(四)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落实反腐倡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和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

上下功夫,既要完善程序和服务,也要改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在程序建构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中心的便民化服务水平,突出程序安排的人性化;细化工作程序,避免服务中的疏漏,让老百姓的困难和问题在便民服务中心得到有效解决。

在完善服务方面,开展预约服务和电话服务,群众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通过提前预约和电话咨询,中心可以协调各单位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能上门服务的,提倡上门服务。

还要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通过开展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要实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同时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

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钦督考发﹝2020﹞8号)要求,我局针对涉及本局职能2019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重点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制定了《钦州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涉及2019年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共1个,主要是在亲商安商需加强的方面:能够享受市民待遇。

针对“能够享受市民待遇”问题。我局相应整改措施是“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全力推进“三企入钦”活动。”

签约民企项目49个,总投资额124.26亿元;

签约湾企项目84个,总投资额1190.47亿元。

全局按季度印发深入各县区、园区项目一线开展协调服务企业活动的相关通知方案,全市各级招商部门运用好“三大平台”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全力按照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到位资金率等“四率”推动项目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难布局难落地的问题依然严峻,影响企业投资信心。

受项目用地及规划影响,项目排队等土地的问题依然突出,土地供需矛盾明显,往年的项目用地和规划调整未能解决的情况下新引进项目又需要供地,项目的开工率难以保证。选址在工业园区之外建设的项目,如果涉及土地征拆工作的,项目建设往往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此外,我市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物流项目在自贸区、高新区及钦南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选址难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配套跟不上企业需求,影响企业项目进度。

受地方财力影响,部分工业园区只是基本做到三通一平甚至部分项目需要企业业主自行平整土地,项目在建过程中企业需要的配套条件迟迟无法解决,造成项目建设工期迟滞。

(三)联动招商、联动服务工作有待加强。

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时,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园区之间配合度仍有待提升,部分市直职能部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尚未形成部门协作招商引资合力。为企业和项目协调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意识没能真正转化为主动服务的行为,难以高效解决企业的难题。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紧抓重点专题招商工作。

做好“三企入钦”年底招商冲刺,继续精准对接央企、湾企、浙企、中国500强民企业及有关行业重点企业,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开展项目跟踪洽谈。认真做好自治区组织召开的“湾企入桂”“民企入桂”“浙商广西行”等专题活动,争取签约一批重大项目。重点组织做好“民企入桂”等投资促进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层面项目集中签约任务。

(二)持续利用三大平台,行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招商部门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核心问题来抓,成立服务企业专班,人人都是“店小二”,倾听企业诉求,加强协调合作,精准施策,多方探索,全力破解项目落地建设遇到的种种问题,让外来投资者真正感受到市民待遇。

钦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11月30日。

街道落实市级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报告

南宁市良庆区督查考评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良督考办发〔2020〕10号)要求,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大沙田街道高度重视,针对《2019年度南宁市公众评议对良庆区的意见建议表》所涉及大沙田街道的意见建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涉及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

总结。

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沙田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有效推进解决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很好地完成了整改落实的任务,为大沙田街道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明确责任分工。

大沙田街道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落实评议意见建议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认真研究梳理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迅速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重点抓思想统一、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形成了相关部门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大力进行整改。

在本次社会公众评议中,涉及大沙田街道的意见建议共有2条。7月份以来,经过认真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具体如下:

整改问题1:建议对当地的惠民加大提升(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序号1)。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的落实,帮助各社区组织实施项目,按时间、按要求完成今年的惠民资金项目,今年我街道共上报社区惠民资金项目134项,截至目前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已完成125项,部分完结1项,正在实施8项,预计年底完成。

二是落实好优抚双拥政策及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及时、准确、足额的将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把“双拥”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一人一档”建档管理等其他退役军人工作。截至目前,我街道全面完成我辖区802人“一人一档”收集归档工作,今年以来,及时发放11名2019年入伍大学生和进藏兵地方一次性鼓励金92000元,发放29名2018-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79278.5元。按时足额发放9名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103500元,发放5名2018-2019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和优秀士兵奖励金8565元,为60名优抚对象发放1-11月份抚恤和生活补助金。

城乡特困救济对象共有1人,共发放救济金?0.33万元;

办理临时救助21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26万元;

持续开展流浪乞讨巡查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人。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25.42%;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17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17.24%。

五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使得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医疗和养老保障。截至目前,我街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5162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1688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老人471人,缴费参保1217人),缴纳保险费261.715万元。

整改问题2:良庆区各村都存在公共健身设施的缺失,望基层领导一个季度一次下到各社区各村进行指导检查,让老人和小孩都有公共健身设施使用,提升民众娱乐活动(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序号4)。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领导带头每季度一次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加大对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并结合当前创文明城工作,针对公共设施缺失的问题,积极向良庆区文广体旅局上报,有效推动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协调解决辖区鑫金现代城体育设施损坏等公共设施问题25个,有效提升民众娱乐活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街道领导班子明确要求,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对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针对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举一反。

三、

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加大服务群众力度,切实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大沙田街道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全局,按照城区党委、政府“两区一带”的战略部署,敢于攻坚克难,勇于主动担当,?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适时开展督查和“回头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的督查,查漏补缺,跟踪问效,主攻薄弱环节,对整改难点集中攻坚,彻底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纪律检查”党的纪律检查或“或”纪律检查缩写为。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

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

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

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

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第一,首先要解决思想上懈怠的问题。我们要主动的认真的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指示,真正做到学懂会用。唯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并把党中央的指示精神融会贯通,才能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只有思想上不懈怠了,才能把纪检工作做好。

第二,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法治程序。要严格遵照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做到事实证据与程序并重。有些同志抱怨办案程序太复杂,影响办案效率,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试想如果没有严格的程序,如何保证案件的公平性和正确性?正是因为有严格的程序,我们才能办理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才能从查办的案件中总结出规律,实现惩治一个、震慑、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三,要加强纪检部门的内部监督制约。审查调查部门因为对证据标准的把握不够准、对党纪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对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案多人少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案件在质量上难免会出现问题,最后把关的审理室要敢于指出问题,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及时校准偏差,万不可因为碍于同事情面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出口关”,必须有一双火眼金睛,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好最后一道关。

第四,我认为要办好一个案件还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弄清楚搞扎实,只有这样才能办出令人信服的铁案和要案。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走基层,访群众,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不然,如果只是根据一些当事人的口述,恐怕难免出现证据上的偏差。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合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

对宣传部长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1、市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形式主义比较严重。很多宣传工作浮在表面,开始时轰轰烈烈,最后不了了之。比如,在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构建大宣传格局、宣传×××城市精神等方面,一开始,宣传声势较大、氛围较浓,报纸能看到、电视有声音、网上有互动,但没有持之以恒,也没有有效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2)存在官僚主义作风。你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但更多的时候仅仅是个宣传部长角色,市委常委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中,主要精力放在宣传部机关、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对县区和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指导不够,最多也只是发个文件,开开会而已。基层文化资源的整合、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涉及到一系列具体问题。你应该多到社区、农村、企业调研指导,解决好宣传思想工作“接地气”的问题。

(3) 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策划举办的一些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有时追求场面、讲究排场。如组织的中国花鼓灯歌舞节、纪念庆祝××开埠百年的开幕式,曾邀请大牌明星参加,参演人员、灯光、舞美、服装等方面要求上档次,花钱较多,铺张浪费。

2、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的意见:

(1)宣传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面上宣传抓的多,重要性强调的多,在紧密结合××实际,对怎么运用××元素、讲述××故事、传递××声音,研究不深,缺乏特色,吸引力、感染力差,持续深入宣传引导发动上也有所欠缺。比如,在放大好人之城效应、弘扬城市精神方面,局限于阶段性、突击性宣传,群众入耳入心、喜闻乐见的持续宣传不多,没能充分引导和释放广大市民热爱××、发展××、奉献××的激情。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宣传工作基本习惯于传统做法,抓理论学习、抓形势政策宣传上,学习和宣传的方式单一,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措施不力,尤其是对网络舆情监管研究、创新办法不多,应对有时比较被动。

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如宣口的报社印刷厂多次赴省上访,你答应由你亲自接访解决,但事后,你总是高高在上,借事务忙,拖了很长时间才介入。

(2)在抓群众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上做的还不够,特别是老旧小区和社区文化生活不够丰富多彩。

4、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的意见:

(1)缺乏钉钉子精神抓重点宣传。围绕宣传工作抓铁有痕、久久为功有不足。感受最深的是,去年6月市委全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弘扬先进思想文化、引领××跨越发展活动,当时我刚来××,感到很振奋,觉得这是促进××发展最具战略意义的治本之策。客观上要求紧紧抓住、持续推动,但××同志作为主管宣传的领导,没能始终抓紧,也缺乏长期的系统深入的计划措施。一般化推进,根源是形式主义问题。

(2)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构建不主动。××同志作为反腐倡廉大宣教领导小组组长,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宣教工作都能重视支持,但主动组织不足,尤其是出题目、交任务、积极推动不够。当前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特别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背景下,宣传部门统一负责大宣教工作肩负更重使命,××同志更要关注和重视。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建议包括哪些内容。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

1、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围绕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

2、企业监察工作依据不足,如处理、处分方面,企业监察部门权限原不明。

3、协詹助党委、行政抓党运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扶工作,围绕生产经蛋营服从服务于中心槛任务抓好监督。

4、监督、督促吸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乎党的方正路线政策熄;查处违纪违法案幢件;保障企业健康阴发展。定位:教育堂、监督、检查、处摸理。

1、漠各企业的情况不同枝,有必要从大的方谍面制订国有企业纪瑟检监察工作条例,翔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勇的编制和待遇等方梅面的内容。职工奖械惩条例82年制订引的,国有企业纪律返检查工作的规定是辕90年制订的,不晌适应现在出现的新噬情况。

2、建羊筑企业改革力度比扬较大,传统的企业高逐步在萎缩,新的肢企业制度成长起来则,如局里委派的区命域公司,机构人员瞻还没有配置起来,题但这类企业规模越现来越大、而且比较磋分散。机构及时配以置到位很有必要。

3、企业的效联能监察是最贴近企醋业实际的,但也容臭易流于查过去的老孕帐。

4、纪检逐监察机构设置应该骂实行双重领导,最哀好是派驻。队伍应夷该是专职的,现在絮多为兼职。监督机擎构要独立。

5碱、纪检监察干部要稿配备高素质人才,三从政工干部向专业忧技术、复合型人才鲜转变。

三、关端于建立国有企业党滞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崎工作指标体系问题闪:

2、评价体系湃不宜过早建立,现甄在建立评价体系容澈易流于形式。

3、展不是很紧迫,可做屠可不做。

—不能;监督——蓄不敢。指标体系要雨具有可操作性。

1、源派驻可能有一定难央度。派驻人员的待疵遇问题,编制等。

佛巡视比较好。

赡2、目前,很多企蜀业向二级单位实行汞派出纪检监察监督右。如果是派驻,很坡可能出现信息封锁革。

3、非常赞哭成派驻,派驻的纪夫检监察机构不受人蝶事关系的限制,能洲够更好的发挥监督蛮职能,特别是能够睫落实企业纪检监察棋责任。派驻以后,逝要建立有关制度,漠确保纪检监察介入害经营,了解信息,踌保证监督。企业自椰己的监督是不可行污的。必须派驻。

4、没有必要机皿构完全派驻,纪检涵组长、纪委书记派屿驻就可以了。

雁5、定期搞些巡视耀制度比较好。大企肥业纪检监察监督对恤一把手的监督弱些隘,但对下面的监督情还是有力的。

鳖五、如何切实加强遮对企业“一把手”镐的有效监督:

脓1、要加强上对下酗的监督,明确企业绢必须定期向上报告吹的制度,设定一些那固定的内容要求企阁业报告。

2、瞻平级和下级是监督膜不了一把手的,必玄须加强上对下的监寝督。企业上对下的蹬监督是有效的,监霞事会、巡视都很有圾效。

3、同级不好练监督,没有办法监螟督。

4、企业唐一把手的权力和责摹任是最大的。目前糕,对一把手的监督争不是很完善。着重夏在交流上作出规定邑。一把手的任期要妮有一定限制,定期耗交流,以减少权限昼对监督的干扰。关伊于责任,应该作出挨明确规定,对企业鸯一把手建立退出机申制,即辞职。应建梁立国有资产保值增炎值考核机制,对完峦不成指标的也要建漆立相应的处理机制止。所属企业出现严烟重违纪违法问题,南企业一把手要承担预一定的责任,党风医廉政建设责任制。

5、对一把手亡的监督,充分运用避派驻的监事会主席贞,把过去行之有效赞的监督措施具体化喉。党内的民主监督堕和群众的监督结合堡起来。

其他意见和豌建议:

1、中闰央纪委是否考虑加锑强纪检监察理论体旬系建设和指导?

3、要强化监事崖会和独立董事的监尼督。国资委要对监惋事会的监督进行指灸导和指引。

4七、企业需要纪检监集察监督,是必不可憨少的。企业的监督剥体系需要整合,通压过整合使企业内部堂监督力量得到增强沂。

监督体系的发展月历程:围绕——融锈入——重要组成部耽分。

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全国人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

第七条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服务。

第八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九条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受理。

第十条代表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代表对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交由有关省级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统一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分析报告,拟定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谁承办的计划。经全国人大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具体落实。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交办。交由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处理的,同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

第十二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拟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共同研究后确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重点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的,由有关单位会同处理。对会同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由交办机构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

第十五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严格处理程序,努力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六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进行分析,拟定处理工作方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处理措施。

对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办的需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当在收到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理意见告主办单位,由主办统一答复代表。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应当向代表说明相关协办单位的处理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处理的,各有关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处理,并分别答复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因意见不一致,需要上级进行综合协调的,国务院办公厅应当进行协调。

(一)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对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者商领衔代表同意后请领衔代表转复其他代表。

第二十二条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将具体意见及时告知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承办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第二十四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五条对确定需要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十六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每年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并将报告印发下次全国人大会议。

代表满意的占建议总数的90.84%。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共收到代表建议315件,经过逐件分析分类批办,分解为415件。这些建议已办理答复完毕。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建议已经采纳并纳入工作规划逐步实现的386件,占建议总数的93.01%;因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尤其是受我市财政困难制约暂不能或不宜解决的26件,占6.27%;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3件,占0.72%。从代表反馈意见的统计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377件,占建议总数的90.84%;基本满意的21件,占5.06%;理解的17件,占4.1%;没有不满意件。

为了推进办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的协助下,市人大会各委办不断深入对口联系单位,检查督促建议办理工作,还通过走访、座谈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代表开展回访活动,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情况报到市人大会后,有关工委对其逐件进行审查,对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答复。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以下显著特点:

强化领导,责任更明确。各承办单位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升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办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指定专人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

加强沟通,联系更密切。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代表满意度。一是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在办理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了解代表建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提出的背景;在正式答复前,通过面商、座谈、调研、走访等,充分听取代表提出建议的深层次想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少承办单位针对代表建议涉及多个科室、多件建议涉及同一业务的实际,合理划分主办科室、协办科室,并严格界定职责,保证了对建议的统一、准确答复。

突出质量,效果更显著。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出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尽快予以解决;对应该解决但需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纳入工作计划,以积极态度推进解决。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一些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一些破解改革稳定发展难题的建议,被吸收采纳到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中;一些具体意见被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使正在实施的规划方案和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

工作总结建议及意见报告

经过一个多月的电话销售工()作,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一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1.20xx年股市行情低迷,许多炒股的客户都被套的很深,让他们割肉出来,他们很难接受,所以到目前为止,也就来了3个客户,其中第一个基本没戏,剩下的两个春节以后好好跟一跟。

2、目前登记的能说得上话的客户前后也有50个左右了(当然这50个中有的是可能算客户的,也有可能是那种逮到谁都能跟你瞎胡聊死活不开户的那种),所以年后第一个月的重点就是把登记的50个客户,重点回访,梳理出真正有意向的客户,然后争取每周约访1到2个来公司了解。

3、通过要qq方式加入的网络客户也有20个左右了,平时白天看到他们在线的话,就跟他们网上沟通沟通,不在的话,就配合着电话先问问他什么时候在线,多留言,最好让他们有空先去公司网站上看看,然后下载行情软件,让他们有空关注关注黄金或者白银行情走势,即使目前没开户,关注关注也没坏处。

4、镇江这边有的投资公司是好多个平台,这样客户选择的余地也大,我们公司目前的10万资金激活账户对于镇江这边的收入情况,有点难度,因为这样有可能我们拼命跟踪的客户,如果他只有5或者6万块钱的,可能会被其他黄金公司一个电话就给拉走,毕竟是第一次合作,一般人的心态都是先拿点小资金玩玩看,好的话,可以考虑追加资金,所以我觉得公司春节以后要是有其他平台的话,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给客户多个选择也是不错的想法。

5、因为做销售本身就是要求自信,耐心和恒心,所以我觉得我们每天早上上班以后大家一起唱唱励志歌曲,喊喊口号,吼一吼,把每天的兴奋点和情绪调动起来,让大家变动更有激情,更有动力,情绪变得更积极,更乐观点挺好,再说许多黄金公司也是这么搞的。

6、早上有什么重大财经新闻或者影响黄金或者白银市场的新闻大家都互相分享一下,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搞点业务方面的培训啊等等,每天工作中有什么自己碰到的搞不定的或者搞定的互相分享分享,大家共同进步,大家发财。

最后,我想说不管在哪里工作,做什么工作,认真的态度和积极的心态都很重要,遇事把心放宽,才能更好的处理和解决面对的问题,从容的面对挑战,不断的去丰富充实自己,客观的面对自己的不足,更好的去改进,每个人都会有美好的明天!

党代会对县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工作报告。

的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而言,原则就是:不设定前提、不设定框框,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畅所欲言。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党代会对县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一起看一下吧!

近日来,县委书记张志强分别主持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及党办口、党群口、宣传口、政法口和老干部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起草组分别汇报了报告的起草过程以及讨论稿内容。与会人员积极发言,畅抒胸意。大家认为报告主题鲜明,目标突出,措施有力,总结过去五年成绩实事求是,安排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突出,奋斗目标鼓舞人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大家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党的建设、工业发展、农业现代化、扶贫开发、民主法治、教育卫生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对报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张志强指出,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历任老领导、老同志打下的坚实基础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在抢抓机遇中阔步前行,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好,干事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对外开放的程度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为我县决战决胜“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不足、发展不快、发展不优仍然是泗县最大的县情。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围绕既定的发展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张志强说,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党代会工作报告更加体现中央精神,体现省市要求,体现我县发展的实际,体现人民群众的期待。他要求起草组要认真梳理,合理的吸纳意见建议,让报告语言更精、内容更实、指导性更强,真正使党代会工作报告成为引领未来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泗县在皖北振兴中加速崛起的纲领性文件。

8月28日,县委、组织部长毕新荣主持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老干部对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老干部们在听取了报告起草组工作人员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过程、起草原则等情况的介绍后,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围绕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并从加强党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业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毕新荣代表县委对与会老干部的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说,老同志们威望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对平遥情况熟悉,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党代会工作报告有很大帮助,报告起草组将认真梳理,加以吸收采纳。他希望老同志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各项事业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

月14日,市领导陶诚华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就金华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补充与完善,征求我县部分市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领导陈伟、金艳、汤志勇、楼国康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陶诚华就党代会报告的形成过程和报告的结构、框架以及主线作了介绍。党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党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总体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宏观发展战略到具体的文字表述,字斟句酌、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党代会报告(征求意见稿)主线突出、主题鲜明、思路明确,言简意赅,既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7年金华市取得的成绩,又准确透彻地分析了发展面临的形势,并对未来几年发展指明了方向。大家还本着对金华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着眼大局,就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卫生、民生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陶诚华指出,讨论党代会报告,既是对过去成绩、经验进行回顾总结,又是对未来工作进行展望和谋划。作为本次大会的纲领性文件,党代会报告的起草和完善,对于开好大会至关重要。市委及报告起草小组会集思广益,认真梳理和归纳在座谈会中听到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吸纳和补充到党代会报告中,使其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金华发展实际。

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全国人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

第七条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服务。

第八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九条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受理。

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走访人大代表期间收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函》(x人常函[]x号)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其中涉及到财政部门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股室(单位)具体办理,办公室将办理情况形成综合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现将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农业税尾欠问题。

《xxx关于做好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对农业税尾欠清收问题作出了要求:“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业税尾欠,要登记造册,xx清收,以后再做处理;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确实纳税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要予以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征收计划,依法逐步清收。”根据这一要求,县农税局已经编制了《农业税尾欠缴纳计划表》,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在xx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农业税尾欠清理登记造册归档工作,以便于今后依法逐步清收。

二、

定期对干部进行身体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干部所患的疾病,并及时进行治疗,使干部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全心身投入工作,是一件大好事。但因我县是一个xxxxx县,多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财政增收缓慢,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财政还是在将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和教育投入等刚性支出,是一个典型的“吃饭”型财政,机动财力微乎其微。若将干部的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仅没有相关的规定依据,财政目前也没有这个财力。我们认为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干部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其所在单位自筹,从单位的福利费中解决,比较适合我县当前的实际。

三、关于将乡镇干部的xx安排到位的问题。

虽然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但为了尽力将政策规定干部享受的工资、补贴发放到位,切实提高干部的.生活待遇保障,县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在确保工资发放的情况下,今年xx月份,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通过调整预算安排将干部的适当生活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已将预算支出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为确保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印发了《xx县财政局关于20适当生活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x财预[xxxx]xx号)文件,对纳入财政预算发放的适当生活补贴范围、标准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要求。

四、关于现在干部工资扣交的项目较多问题。

由财政部门从干部工资中代扣的各种款项,均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的,对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财政扣交的项目,财政部门都一律拒绝办理。

联系单位及电话:xx县财政局办公室xxxxxxx。

联系人:xxx。

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现就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提出情况

截至本次常委会会议,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xxxx件。其中,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xxxx件,闭会期间提出xx件。

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涉及城乡建设管理方面xxx件,社会发展方面xxx件,综合经济方面xxx件,法制建设方面xx件,综合党团方面xx件,行政管理方面xx件。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性质类型多样,其中具体事务类xxx件,一般性工作建议类xxx件,管理服务完善类xxx件,体制机制完善类xxx件,城市规划管理类xxx件,政策调整完善类xx件,工程建设类xx件,法规制定修改类xx件,工作作风改进类x件。

(二)交办和办理情况

按照建议办理条例规定,经认真分析,结合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反映问题性质和承办单位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将xxxx件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单独或牵头研究办理。其中,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xx件,市人民政府xxx件,市高级人民法院xx件,市人民检察院x件,本市其他机关和组织xx件。另外,还有xx件因涉及***单位职权,交有关单位研究参考或转全国人大xx团供代表提出建议时参考。

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办理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转变作风、听取意见的重要抓手,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本次常委会会议,除xx件因涉及***单位职权作为参考外,其他建议均依法按期办结。其中,吸纳代表建议,相关工作取得进展或列入工作计划的xxx件,占xx%;因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吸纳代表建议,向代表说明解释的xxx件,占xx%。

建议办理答复后,我们征求了所有建议主提代表的意见,有xx件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提出了不同意见。总体上,代表对今年建议办理情况表示同意或理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分析研究

一是办前综合分析。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统筹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分析代表建议,形成了一个综合分析报告和六个专题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起草并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xxxx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年度办理、督办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二是办中深入研究。各承办系统和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反映的问题,梳理办理工作重点难点。今年,各承办单位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为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办后认真总结。各承办系统和单位的综合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总结会的方式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部分单位还形成了总结报告在《人大信息》、《昨日市情》刊发交流,便于相互学习借鉴。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与承办单位、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办理、督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工作成效与不足,为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提高督办实效提出意见建议。

(二)依法认真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各承办系统和单位高度重视。市长xx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扩大局级领导牵头办件范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听取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政府各项工作。针对代表建议高度关注的交通问题,xx市长要求市交通委进一步梳理,纳入工作计划,提请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办理工作,承办建议均由院领导牵头办理,并当面答复代表。二是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有条件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对合理的政策性意见与建议,要尽量吸纳;难度较大、需要时限较长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时限,创造条件逐步落实;暂时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决策的参考作用。三是强化沟通交流。“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与代表沟通交流,建立“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机制,采取座谈、调研、电话、微信等方式,同代表深入沟通协商。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坚持安排处级干部、熟悉情况的干部同代表沟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上升为局级领导沟通。据统计,今年共有xxx件建议由局级领导同代表当面沟通。有些单位建立了同代表经常性、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将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邀请代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制度制定。四是加强系统内部督查。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协调解决办理难点。x月至x月,市政府办公厅对本系统单位建议答复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对答复意见内容、格式及公开属性等逐项复核,开展检查通报,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依据,促进答复意见质量提升。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开展重点督办。年初,市人大各专委会结合今年立法监督工作安排,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要民生关切、代表集中关注问题确定了xx类xxx件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领导、专委会领导带队,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督办工作。二是推进统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深入走访市交通委、规划自然资源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等xx家单位,了解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各专委会开展监督检查和各承办系统开展内部督查的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协同相关专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对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持续多年反映的问题,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深入沟通,增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了解;办理答复后,逐一征求代表意见,就xx件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不同意见的建议,协调承办单位严格复查,给代表诚恳明确答复。三是公开建议及答复意见。根据《xx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的要求,对xxxx件代表建议原文进行了公开,占代表提出建议总数的xx%;对xxx件建议答复意见进行了公开,占公开建议总数的xx%。公开建议及其答复意见,既有利于建议提出质量与办理实效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强代表、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聚焦代表建议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将代表持续两年或三年以上提出的xx件建议作为今年建议工作的重点,逐条分析,提出督办意见。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xx同志批示:“对代表建议要认真办理,尤其要关注代表多年反映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同志明确要求加强分析研判,搞好调查研究,加大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系统梳理建议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三见面”的沟通机制,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和专委会沟通,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与问题。充分发挥专委会与对口单位联系密切、工作情况熟悉的优势,研究问题症结,在此基础上逐件提出办理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走访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逐件指导督促。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代表建议持续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推动解决,其中,xx件建议办理取得了进展,xx件因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吸纳,已向代表作了深入沟通和解释。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代表提出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汇集人民群众智慧,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全面贯彻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加强统筹协调,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对办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建议工作水平。明年,拟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建议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高政务型服务保障水平,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充分的信息保障,搭建沟通平台为代表提出建议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保障。研究拟定建议提出工作指导意见,汇编代表建议案例,服务代表在提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建议时有的放矢、提高质量。进一步发挥各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形成中的作用,组织好视察、调研及联系原选区选民等活动,确保代表建议具有良好调研论证和群众基础。

(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进一步加强办前综合分析,全面梳理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及类别,为有针对性地办理建议奠定基础。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承办系统和单位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注重同代表沟通交流,切实把与代表沟通作为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方式,作为开展调研、共同探讨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提高沟通的针对性,提升与代表见面沟通的比例,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以办理结果为导向,抓好跟踪落实,努力兑现答复承诺,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实效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一府两院”等机关组织的信息沟通,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档案,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与专委会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督办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建议督办的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xxxx年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

xxxx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xx件。其中,单办、主办xx件,会办xx件,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按照《xx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定,常委会机关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密切联系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圆满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xxxx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办公厅、代表联络室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特点制定《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为建议办理提供有力保障。x月x日,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机关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强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建议交办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督办,相关处室具体承办的组织形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二、加强沟通,密切联系代表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市人大机关把与代表充分沟通作为办理建议的第一要求。在办理前,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向和需求。办理中,与代表细致协商办理情况初步意见,及时沟通办理工作进展情况。xx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创新市人大工作机制”的建议,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提出工作建议,常委会办公厅协同代表联络室,认真分析建议内容,主动与代表联系,就法律法规规定的代表议事程序和代表组织形式,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并且介绍了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方式方法等情况。在办理xx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养犬行为”的建议时,常委会内司办组织召开市委宣传部、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工作机构、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座谈会,了解本市贯彻落实《xx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及修法需求,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提出具体办理方案,完成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三、加强调研,夯实工作基础

市人大机关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代表需求,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做好建议办理基础工作。在办理吴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建议过程中,常委会人事室认真调研街乡人大组织建设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在答复代表时,向代表详细介绍全市xxx个人大街工委人员配备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建议。除了座谈会等常规的调研方式,市人大机关还结合议案办理等其他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民意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在办理杨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处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建议过程中,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结合办理“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由常委会领导带领调研组深入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大件垃圾处置现场,实地督查调研强制分类实施、居民参与和垃圾分类收运情况。办公厅结合议案办理工作开展第三方民意调查,收集有效问卷xxxx份,形成民意调查报告,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市人大机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注意将办理工作与常委会重点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在办理许泽玮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各区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建设,鼓励代表所在单位建立联络平台”的建议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本市“家站”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作平台的工作实效。常委会办公厅在办理陈红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年龄标准允许xx市中学生旁听人大会议”的建议时,在继续做好有学校组织或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中学生旁听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与研究室密切配合,从x月份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开始,邀请部分首都高校师生和中学思政课教师观摩会议,截至xx月底共计xx人次。

谈谈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材料报告

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乡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标本兼治、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造“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刚性约束。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各社区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标准,保持政治定力。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对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说三道四,严禁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严禁对抗组织审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违反政治纪律,危害社会稳定,信谣、传谣、造谣,说两面话,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并实名通报曝光。

二是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党委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民生改善、重大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发展、精准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查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常态化抓好省市县维护稳定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城乡社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乡、社领导班子换届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核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要求,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完善责任体系,把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正风肃纪、惩贪肃腐以及约谈、考核、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下级的监督落细、落小。机关、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履职要亲历亲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认真完成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党内监督三大任务。并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承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乡党委按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乡党政班子成员、社区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向乡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及作风建设情况,对履行责任不到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党政一把手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抓好廉政谈话、讲党课、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办理情况要签字背书,做到“四个亲自”和“十个必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六个必抓”,定期安排、检查、落实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之中。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特别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以严格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或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党组织,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健全整治“四风”常态化机制。扭住“四风”不放,围绕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以更严的标准、更硬的举措,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把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揪出来,让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和深化“四风”整治成果。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抓党风、促政风、育家风、带民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是持续落实“月自查、双月督、季通报”机制,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看住“关键少数”。要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和办公用房等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大惩戒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制度执行力,规范干部言行,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和党组织,重点查处“七个有之”以及违反“五个必须”等问题;重点查处公开发表、散布、传播损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参与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破坏活动,以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加大对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落实纪律审查下管一级以及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要求。落实约谈清单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要定期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律意识,用好用活反面教材。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管。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制定抓早抓小的常态化措施,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大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主动把“四种形态”运用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工作,切实保护大多数党员干部。

三是加大初核力度,快查快结违纪问题。要严明执纪纪律,用铁的纪律确保办案安全。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增强专题教育、廉政教育和党规教育实效性,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的叠加效应,发挥好治本功能。

(五)深入开展“322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全面履责,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向社区延伸。加大机关站所、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肃纪的实际效果。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三项专项治理”,即:深入开展“四风”和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部分干部“庸懒散拖”,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对待群众作风粗暴、贪腐谋私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是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物等突出问题。重点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安居富民、城市解困、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占集体“三资”、惠民补贴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六)坚持标本兼治,抓好源头防腐。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党章教育,要把党章作为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模范尊崇党章,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加强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把《准则》、《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学习,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让纪检干部精通运用、普通党员掌握遵守、居民群众知晓监督,努力使铁规刻印在心、落实在行。

二是强化舆论研判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出一批廉政文化作品。坚持民主集中制,把“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正职监督管理办法、四个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述廉评议等制度。持续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筑牢防火墙。

(七)坚持从严管理,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必须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忠于职守,敢于负责、敢于监督,在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执纪上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扎实履行执纪监督责任。要夯实基础工作,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贯彻“两为主”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党委、纪委、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强化外派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积极捕捉、挖掘、提炼总结信息,按时完成年内下达的信息任务。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对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用铁的纪律确保队伍纯洁,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干部队伍。

三、具体要求。

今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全乡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明确领导职责。为确保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党支部也要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向乡党委、纪委汇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乡级单位、村、社区党支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业务工作相结合,围绕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自身业务,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协调。乡纪委主动协助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乡党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代表向全国人大及其会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代表对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交由有关省级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对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统一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分析报告,拟定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谁承办的计划。经全国人大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交办会议,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具体落实。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交办。交由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处理的,同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

第十二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拟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同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共同研究后确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重点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的,由有关单位会同处理。对会同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由交办机构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

第十五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严格处理程序,努力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六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进行分析,拟定处理工作方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或者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处理措施。

对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办的需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当在收到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理意见告主办单位,由主办统一答复代表。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应当向代表说明相关协办单位的处理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处理的,各有关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处理,并分别答复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因意见不一致,需要上级进行综合协调的,国务院办公厅应当进行协调。

(一)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对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予以答复。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者商领衔代表同意后请领衔代表转复其他代表。

第二十二条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将具体意见及时告知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承办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第二十四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五条对确定需要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十六条全国人大会办事机构每年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并将报告印发下次全国人大会议。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集合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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