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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汇报范文(21篇)

时间:2024-01-26 13:41:03 作者:琴心月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汇报范文(21篇)

情况汇报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是书面报告、口头汇报或者是电子邮件等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情况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育党工委关于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下:

“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一大”是指: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学校重要干部的任免,须经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酝酿提出相关名单,交领导班子讨论,在支部大会、学校教代会听取意见后,才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干部任免名单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4、学校2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及5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均需由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报上级领导审批;学校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之后收到的效益等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使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人知晓。

5、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三重一大”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并由实施部门和负责人组织实施。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都要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的轻重,依法、依纪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擅自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全县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突出政府常务会谋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职责,通过建机制、严程序、抓关键、强监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共召开常务会议×次,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个,重要干部任免×次,重大项目投资×个,大额资金使用×次×项,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今年一季度,我们实现了“开门稳”,“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决策执行、督促落实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集体决策意识,增强制度凝聚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政府常务会、党组会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文件专题学习7次,先后学习《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等中省文件,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县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县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配套制度机制,对相关程序、具体标准、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切实推动各项决策事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实施。三是压实压紧责任。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让集体决策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建立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督促机制,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作出后,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构建集体决策、分线落实、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二)严格集体决策程序,增强制度执行力。一是重大事项方面。对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并由政府分管领导提前研究,确保决策更加成熟高效。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县政府常务会决策重大事项时,依次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始终做到末位表态,不事先定调、不搞一言堂。二是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对县委提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严格通过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按程序第一时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人事任免议案。今年以来,共调整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次。三是重大项目方面。紧盯国省重大项目布局和政策投向,提前半年谋划布置项目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专题研究项目清单,反复讨论、充分论证,再由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县委常委会审定。2022年,我县计划实施市级重点项目×个,预计完成投资×亿元。四是大额资金使用方面。资金申请一律由县财政局提出意见后按程序送审,超过×万元的资金申请,一律由县委财经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执行,超过×万元的资金申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再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对大额财政资金使用从严把关,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退回资料支撑性不强、申请理由不合理、预期绩效不佳的请示文件×个。

(三)狠抓集体决策监督,增强制度推动力。一是从严会前监督。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对所有“三重一大”问题,都由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司法局等部门,提前对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对程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提交集体决策。对于常务会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一般不提交常务会审议。二是从严决策监督。实行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副职、人武部领导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制度,充分吸收意见建议,确保决策过程充分、民主。积极发挥执法执纪部门的作用,审计局、司法局、法律顾问等全程参加县政府常务会,充分讨论、从严把关,确保决策过程依法依规、决策结果高质高效。三是从严执行监督。设立县政府督查督办室,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定期跟踪督导、跟进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督导×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有力推动了×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决策事项落地落实。县政府每半月召开党组会,各分管副县长分别汇报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制度的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二是对事项的界定不清晰。个别乡镇、村级组织只对“三重一大”制度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性质等细化不明确,造成一些事项不必上会却上了会的情形,挤占决策层时间及精力,降低决策效率。三是对决策的跟踪不及时。部分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缺少对执行效果的跟踪,重大决策事项督查通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我县将赓即从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地落实。一是增强制度学习教育。适时举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和重要性认识,把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内容。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立即修订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三重一大”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建立结果报告机制。强化决策事项落实的督导检查,在决策实际执行过程中查漏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并将决策落实结果在会上予以反馈,形成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链。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

(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大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本站)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大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局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局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局长签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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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集体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2)落实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

(3)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5)学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6)学院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

(7)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和专业建设等方案的审定;

(10)学院学生工作和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学院内部组织机构干部的聘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重要人事聘免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内部组织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调整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

(2)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免;

(4)其他重要人事聘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申报和实施。主要包括:

(1)以学院名义承担的国家、省级各类重大建设项目;

(2)学院承担的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要项目;

(3)以学院名义承担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

(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院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审批权限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2)3-5万元以上未列入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或追加预算;

(4)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七条学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形式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教授委员会主任、院工会主席、院长助理、学院党委委员、教代会代表、校党风监督员、校特邀监察员、学生代表等列席会议。

第八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之前,应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其中对于学院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以及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岗位设置、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要通过学院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通过教授委员会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和向有关专家进行政策、法律咨询。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的议题应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充分沟通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重要事项,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在党政联席会上予以追认。

第十条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让与会成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必须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形成决定。

第十一条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定。

第十二条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四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决策结论等内容,应当做到完整、准确、客观、详细地记录并存档。会议记录要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第四章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向其转告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第十六条如有涉及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相关参与决策或列席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除涉密事项外,学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中矿委〔20xx〕1号)、学校《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意见》(中矿委〔20xx〕29号)的要求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事项;作为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学院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第二十条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学校和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3)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定;

(4)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直接造成决策失误;

(5)决策执行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6)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损失或失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可依据本实施意见制订或修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决策内容和程序,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学校其它二级单位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集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赤马村村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村支两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村小组长、群众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应进行公示,村支两委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并结合村规民约进行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干部报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二)村支两委成员分工。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讨论向上级报批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事项。

2、本地5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事项。

3、讨论2万元以上的单笔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1、讨论5千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

2、讨论5千元以上资产、资源购置和处置事项,含产权变更、资产评估、招投标、合同等。

凡是基层“三重一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执行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党支部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

四、“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的方式。

村(居)委会召开集体决策本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会议,应在会前1天书面向镇纪检监察室报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表》、议题材料,由镇纪委派干部参加会议。镇纪委因特殊情况未列席会议进行监督的,可委托驻片片长参加。各村(居)委会按季度汇总报镇纪检监察室备案,接受镇纪委监督。镇纪委将定期对各村(居)委会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监督检查,对应经而不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应邀请而未邀请镇纪委列席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健全和完善制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巡察意见和宿区教发【20xx】4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实际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一、决策事项的基本要求。

1.学校成立“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第一责任人;党务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员任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和委员为成员。

2.“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通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决策结论等应当做到完整、准确、客观、详细地记录并存档;民主决策过程性材料须明确专人保管。

3.按照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非中共党员的校级领导,不得参与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决策。

4.学校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部门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的关系、关心下属与对上一级负责的关系;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及分管领导反映。

5.学校重大决策事前向纪检监察员提交“三重一大”报告单(见附件),纪检监察员全程参与监督并在报告单、会议表决结果上签字并留存。

6.需要上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履行好相关的程序。

二、决策事项的范围。

1.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6.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

l.学校中层教干的任免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事项;

2.校级后备教干和年级主任的选拔、使用;

3.学校教干岗位的调整;

4.学校教干的奖惩。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学校基建及重大维修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

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3.工程、货物及服务合同签订后,所有需要变更支付资金的事项。

鼓励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制度,适当下浮额度标准或扩大资金使用具体决策范围。

三、决策事项的形式。

1.根据内容和性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可单独由学校党支部(党委、总支)会或行政办公会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2.涉及需要由党员大会或教代会、工会等讨论决定的,需先经学校党支部(党委、总支)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或教代会、工会通过。

3.学校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及特别重大事项,需先由党支部(党委、总支)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再提交“三重一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策。

四、决策事项的程序。

1.会前准备。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可召开基层支部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座谈会等进行充分的讨论酝酿。

2.会议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成员(包括列席人员)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3.会议表决。经过充分讨论后,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对于纪检监察员缺席或反对的事项,要推迟表决;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4.公开结果。凡集体决策通过的事项,一般在校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日历天。

五、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2.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按规定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纪依法分别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纪检监察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细则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摘要: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项制度的推出,是强化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实行。

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项制度的推出,是强化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思想认识、组织措施及制度的不完善性、可操作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还很不够。因此,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使“三重一大”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笔者联系工作实际认为,要在国有企业真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还需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和作用,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思想基础。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能够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把国企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监督部门和员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能够避免因权力不受约束,给企业带来决策风险;因权力不受监督,给企业带来道德风险;因工作作风不实不正,给企业带来稳定风险。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还在于通过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规范企业行为,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减少决策失误,形成企业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对于防止国有资产、资金流失,防止国企领导人员职务犯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有序的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基本要求。

“三重一大”制度是中央作出的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执行中,联系行业、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层级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同时要在具体化、可操作上下功夫,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真正落在实处。为此,笔者认为,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体系时,明确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要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原则。“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是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因此,在明确议事原则时应该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发扬民主,充分发表意见,又要保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少数人意见被否决后,应服从多数人意见,维护集体做出的决定,不允许有凌驾于集体决定之上或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有一人缺席,不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坚持“三不讨论”原则。即临时动议的一般不讨论,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磋商过的议题不讨论,意见分歧大的不讨论。坚持程序化原则。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程序规范操作。

二是要界定事权范围。我国的国有企业正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但无论企业采取哪种决策方式,都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xx市纪委、教育局纪委的要求,学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市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校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校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校长和党委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校结合实际,制订诸如《新钢中学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新钢中学贯彻落实执行细则》、《新钢中学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校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校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校周工作例会、教职工月大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校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校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校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校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学校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校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校务委员会或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各职能部门、教学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校务委员会或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校务会予以审核。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校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校设置教师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校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校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校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5)我校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校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具体分配工作由校人事部门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校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主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核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校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上级检查必要的工作餐、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校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近两年,学校将一批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学校管理层中,进一步改善了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了学校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近几年,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加快了校园建设步伐,学校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校园建设过程中,学校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对大宗物品采购、实验室建设、装修等项目采取集体调研、集体论证、竞标等方式。同时,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聘请专家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管理规范。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

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

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

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

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

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

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

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

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

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

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

3、审核购买国债事项;。

4、审核中心机关、管理部5万元及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未广泛征求意见、无科学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

(三)提前通知。会议由人教科通知(含议题及科学论证等有关资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述。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提供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且须在会议记录中注明。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作出决策。决策的形式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和中心主任最后决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行政一把手充分尊重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由办公室或人教科负责记录,形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问题决策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上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中心主任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

会议应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会议档案须永久保存。

(八)涉及重要干部任免的由人事教育科保存相关资料,其他均由办公室保存。

第四章有关原则与纪律。

第六条本单位重大问题未按《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未按规定程序议事、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会议材料不齐全等,均视为违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常德市市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对研究的“三重一大”问题,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特别是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泄漏,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与会人员责任。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调拨事项一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金额和用途。大额资金一律通过转账支票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第九条购买国债事项通过后,须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且只能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基本要求。

(二)领导班子应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二、决策范围。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二)研究并决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重大问题;。

(三)研究并决定局管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四)研究并决定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参照有关规定、制度)重大事项。

三、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包括以下程序: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作用程序办。

3、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应提前邀请市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

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实行末位表态制。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3、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科室、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集体决策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4、“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市派驻纪检组备案。

四、监督检查。

(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意见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擅自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及时向局党组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报告。

(四)局党组应将党支部和各科室贯彻本意见的情况作为对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应定期实施监督,并组织专项检查。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在工作开展上务求“实”。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书面,一方面对重大事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干部管理等决策事项制订更加详细切实可行工作标准和监督办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的流程,编印制度手册,使各项业务更便于科学操作和运行,实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效率。

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务求“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4项管理制度、16项服务制度和75项工作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在操作执行中求务“严”。在制度的具体实施中,严格按规范操作,不删减步骤,不随意越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费用支出、重大事项决定局党组集中研究决定,严把工作流程,重要工作全部经过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要求,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重庆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规范学院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学院发展、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学院重要规章制度;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院级以上重大表彰,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学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七)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党的建设的事项。

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

2.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

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

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

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

3.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

4.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教风学风和。

师德师风建设。

中的重要事项。

6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体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8.其他需要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应由党委会会议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2.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4.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5.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6.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7.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8.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9.其他应由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九)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

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度捐贈等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学院掌握的教学经费、业务管理费、发展基金以及学校根据预算下达给学院的经费项目(不包括学院教师负责的科研教学课题资金),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学院领导班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管理;(说明: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额资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等重要事项;

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源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

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

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

2.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

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

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

3.事关学生培养的重要事项。

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

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

4.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5.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6.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7.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8.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或决定,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2.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

师德师风建设。

有关事项。

3.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党委提名的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任免决定。

6.其他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

(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免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纪委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十一)“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十二)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十三)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井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

(十四)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十五)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十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重庆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大校〔20-〕420号)《重庆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重大委〔20-〕7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十七)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和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凡“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十八)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考核评估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考核和职务推荐任免的重要依据。

(十九)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的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分审批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二十)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1、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2、本工作制度旨在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凡属“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社区“两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和少数人专断,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一)重大问题决策范围。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

2、社区发展及年度工作计划;

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社区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6、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人员任免及人事安排。

1、社区重要岗位人选的推荐、选拔;

2、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

(三)重要项目安排。

1、社区重大建设项目;

3、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社区“两委”集体议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决。

1、凡需党委会(扩大会)或居务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2、党委会(扩大会)作出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表决制;均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为通过。

3、居务会由居委会主任根据上级要求与社区发展的需要及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反复讨论,形成共识和指导性意见,并在居务会议讨论通过。决策过程中,允许保留意见,对于少数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将议题暂时搁置,待成熟后再议。

4、领导班子负责实施,“两委”成员贯彻落实,党组织监督实施并提供政治保障。

追究范围:

l、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对追究的事宜直接报告给街道党工委,按照党工委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国有企业决策风险,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趋势看,工程建设领域属腐败案件发生的高危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工程领域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笔者就广西红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以下报告.

一、贯彻现状。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本健全.一是按照的不同,分别确立了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制度,在执行集团公司和高投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制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并将它们作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载体.二是按照业务分类,制定了涵盖“三重一大”事项的财务、采购、人事、投资控制等多个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作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

决策制度执行相对比较规范.红都公司不仅普遍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而且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和集体智慧,问计于员工,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逐步加强.一是工程变更方面.自7月19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对工程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后,公司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超过10万元的,尤其是隐蔽工程,派员到现场核查率近70%.这在其它项目是难以做到的.对重大工程变更,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包括业主、监理、设代及承包人四方现场会(变更意向)、变更方案的二次评审会、变更审批手续的核查等.对单项工程变更超过150万元的,纪委书记亲自到现场核查.二是用人选人方面.对干部任命考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加强对民主测评、公示和廉政纪律方面的过程监督.避免用人的不正之风,排除个人说了算.

二、存在问题。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公司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成效是显著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公司既无纪检监察部门,也无专职人员.受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限制,项目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由综合部同志兼任,一方面,综合部承担了行政、后勤、人力、党群、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等多项业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可投入精力的确十分有限.另一方面,项目公司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法和监督效能有待改进,尤其是在工程变更方面,缺乏专业素养,客观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项目处于大石山区,地质地貌复杂多变,桥隧比高,加上项目勘探设计深度不够,变更方案众多,尤其各固隧道、那圩隧道等,频频出现塌方、岩层不稳定等现象,虽然是同一分工程的连续变更,但为保证工程进度,很难以大里程报批,不得不以10米一个单位实行小里程变更,每次变更都需要到现场核实,一个隧道就长达3公里以上,纪委参与全过程监督的工作量非常大.以项目公司目前的人力状况,不可能保证监督的深度.

(三)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程序认识模糊,集团公司对“三重一大”监督的范围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实施监督,尤其是在工程设计变更方面应该走什么程序,对不符合规范的变更有多大的中止权限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项目公司纪委如何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等.

(四)有部分工程变更时间紧,是推进工程整体进度的控制点,尤其是我们通车项目上,如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走流程,经过层层报批和专家评审,少则需一个月的时间,多则需几个月,怎么处理好工程进度和相关制度之间矛盾是一大难点.

三、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找好切入点.“三重一大”是公司管理的敏感问题,同时也是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此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将事半功倍.对此,确定了“强化意识,完善机制,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作为我公司深入开展好工作的切入点;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要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凡是在“三重一大”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要召开党委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议事规程逐一决策,充分听取意见,必要时有员工代表参加并进行审议.

3.具体工作落实方向.包括:建立与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与执行情况的决策议题的台账、考核评价和后评估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要求与工作整改机制、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二)切实推动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1.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深入细致,不断创新监督方法.同时,公司也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使各部门、各从业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统一到公司的轨道上来.

2.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领导干部深入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员工主动参与民主决策。

1.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员工群众监督,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从业单位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2.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博采员工群众的智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四、几点体会。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程序规范.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从“三重一大”制度的概念提出到一系列文件、规定的出台,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民主集中制方法的不断完善相互促进,形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业主,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注重程序,无论在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还是在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上,班子成员应当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决策事项之前,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解决;特别是在重要人事任免上,应当事先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要根据自身实际,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尽可能地细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过程中,其制度内容也已经由原则性要求向具体要求、由一般性权力向要害权力、由权力执行向权力决策延伸,对关键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指向更加明确.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为了强化对重要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体现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思路.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内容主要指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一是内容要规范化.比如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多少数额由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多少数额由主要领导决策,多少数额由分管领导决策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额上会决策,大数额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

二是程序要制度化.在决策前,先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与相关领导沟通,最后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决策;在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形成会议记录;在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人员范围、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方法等,都应制度化.

三是方式要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各种会议决策.对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在决策时要实行向职代会“报告制”、“票决制”、“署名制”等.

四是过程要科学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失误是难免的,再高明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修正.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

要保证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平台.一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作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四好班子”建设,为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三是提升集体民主决策能力.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成员“沟通”,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坦诚相见;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作明确的界定,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总之,积极探索项目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关键在于摸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的监督体系,并使运行体系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本身并行不悖,才能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应有效应.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和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要建立健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的“三重一大”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xx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己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xx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xx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通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集体讨论。

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

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

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

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监督机制。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好的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本校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贯彻依法办学,创建文明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河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实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

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

3、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与撤并;

5、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及教职工招聘等重要人事安排;

6、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7、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8、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决算分析报告;

9、学校大额资金使用;

10、学校工程维修项目、设备购置的确定和实施方案;

11、涉及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及与外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

12、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变动事项(不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3、学校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15、制定和修改学校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

16、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

17、单位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18、单位制定和修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

19、单位评优评先等;

20、单位其他重大问题。

3、凡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决策。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事先讨论并提出建议。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3、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稿提前两天发给与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中,应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三重一大”事项的方案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与会成员均应发表个人意见,表示赞同、部分赞同、不赞同或缓议并说明理由,讨论过程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讨论结果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如讨论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对暂缓决策的事项,应继续作调研协调,成熟时再安排讨论决策;必要时也可报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裁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1、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议事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既要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支持和保证校长能够正确行使决策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应维护党政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党政领导应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前要随时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再讨论决策。

3、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应严格组织纪律。集体议事时个人必须充分发表意见,一经决策后,领导班子成员要维护班子团结,共同贯彻实施,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其是。

4、实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应有相应的文书档案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实样等)记录,以备检查。会议记录要做到规范:一是会议基本要素齐全;二是记录详尽,能完整地反映会议讨论决策过程,能客观地反映每位与会人员的意见与态度;三是记录的字迹端正,易于辨认。

5、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应根据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度实施细则,认真执行,并于每年年终工作总结和主要领导述职报告中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教代会报告。

根据本单位规模,单项支出额度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必须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

学校设计“三重一大”内容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精神的议事、决策行为,视情节和后果作如下责任追究:是某些领导或个人擅自决定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其中,决策失误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给予告诫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本制度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起实施,今后上级部门若有新的规定,按上级部门新规定执行。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厦大委综[]29号)精神,基建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学校部署,基建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处领导班子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基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基建处领导班子认识到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界定是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因此,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内涵,清晰界定集体讨论的范围,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学校基建项目的安排和方案的确定等属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和重要人事安排的职能部门为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基建项目各类款项的支付实行基建项目和财务管理“两支笔”审批制度。

基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涉及基建处人、财、物的事项等属于基建处“三重一大”事项,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统筹兼顾,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规范。

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除了对决策范围、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外,还对决策程序及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时,对处务会决策议题的提出、时间、与会人数、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程序性问题都做了细化说明,避免出现“重实体轻程序”,使每项实体性规定都有表现的方式及途径。

基建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符合本单位职能特点的“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四个保证”。

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保证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列入处务会讨论的议题,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充分酝酿后决策,先征求意见后决策,先集体研究后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

二是融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管理理念,保证科学决策。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基础,基建处将“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成员平等、集体决策”四个基本原则贯穿到班子成员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决策等议事环节中,做到民主与集中相协调,原则性与灵活相统一。通过科学设置决策程序,为“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界定事权范围清晰,保证授权明确。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基建处领导班子具体细化了领导分工,强化职能,增强了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保证制约有效。为体现“三重一大”制度的约束性,基建处领导干部一方面主动带头执行制度,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约束之中,群众的监督之下,坦诚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求每位职工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环节规范动作。此外,还积极倡导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有效监督。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情况汇报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为我们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据,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办事,需要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为此,公司从“三重一大”制度的制订开始,就不断组织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加深理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是关键,是重要的推动者和落实者,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推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能够深刻认识到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促进决策的科学正确。因此,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共同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较好地发挥在“三重一大”规范操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成为我公司的自觉行为。

1、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

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19项决策内容范围,均由党政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议题,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点突出。如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都需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民主决策。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

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凡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都能够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3、坚持重要项目安排集体讨论。

在“重要项目安排”操作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投资立项事先向集团公司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

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大型活动开支、年终慰问,奖金福利以及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1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经党委集体研究决策。

坚持场务公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根据公司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我公司坚持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集体决策制度,今年1—8月,我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经集体研究的事项共22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8项,重要干部任免5项,重要项目安排1项(年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8项,所有这些决策的事项都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讨论决定的,并切实做到了讨论前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后有监督落实,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正确。

四、存在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

2、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打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__年是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年和改革开放三十一周年。商学院在学校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大精神这个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文化,积极推进立德树人,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具体。

工作总结。

如下:

学院以学习、宣传、贯彻__大精神为主题,在全院教师和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用__大精神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紧密结合学校学院工作实际,如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等展开学习讨论,将宣传和贯彻__大精神的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在学院分党委统一部署下,各支部都开展了以学习“_大”精神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结合本支部实际提出了发展方向,各班级也开展了以学习“_大”精神为主题的专题团日活动,在初中级党校中,开展专题讲座,加强__大精神的宣传。

__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在校宣传部的统一部署下,学院积极参加各项宣传、展示活动,并在学院内部开展大讨论,使每一位教师都能深刻体会到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更加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社会和本文来自第一范文谐之路。在09本文来自第一范文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院师生组成的宣讲团赴陕西延安、铜川等地,实地考察了当地改革开放的建设成果。学生还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读书活动等,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学院重视教师的师德建设,要求广大教师在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科研方法等方面不断提高和创新;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保证高校思想阵地高扬主旋律。在课堂教学方面,学院教师注重不断提高为学生传授知识、答疑解惑的能力,在校“创意杯”多媒体课件大赛中,学院两名教师获得十佳特色课件奖,一名教师获得。优秀课件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还经常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学生分析实际问题,提高了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在科研工作方面,学院教师也获得了重大突破,据统计,__年学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19项,其中包括国家项目七项本文来自第一范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三项、上海市哲学社科项目两项、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三个,以及上海市教委晨光项目、上海市科委软科学项目、上海市科委项目、教育部教育科学__规划青年专项各一项。此外,于立宏教授的论文《需求波动下的煤电纵向关系安排与政府规制》获得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这是我校20__年以来首次获取该奖项一等奖。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新闻宣传,积极为学院营造奋发有为、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舆论氛围。重视校园网络的宣传平台作用,及时上报学院在思想理论学习、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成绩与突破,同时在学校的监督支持下做好学院网络的建设。在“五r26;一二”汶川大灾难发生后,学院师生心系灾区,踊跃为灾区人民捐款,关注家在灾区的学子,使他们能够安心地学习;在__年火炬传递期间及会举办期间,学院师生以高度的热情积极关注进展,为的成功举办而自豪,为中华健儿的优异成绩而振奋。在这些重要时刻,学院的整体凝聚力得到了高度体现。学院的宣传工作得到了宣传部的充分肯定,获得了__年校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我院对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提示》,聚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大力做好党员集中理论学习和外出实地学习,维护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形势,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学院,创办于1995年(湘教函[1995]94)。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烈士公园旁——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内,是环境幽雅、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学院下设有:管理学院、文史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济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培训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集多媒体微机室、数码高档语音室于一体,现有教职工89人(其中管理人员31人,技术人员12人,辅导老师46人),在册学生27862多人。

学院占地面积62亩,拥有教学楼一栋,住宿楼一栋、办公楼一栋,总面积7200余平方米,教学都使用多媒教室,配置了专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挡案保密柜,办公室都使用计算机管理,各类教学及管理文件均有电子文档。学生公寓可安排学员住宿(住宿楼建筑面积3662m2)。学院有食堂二个,能满足学员不同层次的饮食的要求。

自创办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肯干、实干、能干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毕业生以能力强、素质好、潜力大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连续十八年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学院以“励志图强,科学创新”为校训,根据省、市教育局的政策精神和自身的优势,积极调整办学方向、思路,先后报请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了西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西华大学等大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经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设立“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西南大学远程教育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现已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并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家具与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土木工程、企业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车辆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学、工程造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8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高等教育专、本科专业。多次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考、远程高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管牢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会议5次,对行政干部、部室负责人、教职工进行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和履责能力培训。党支部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对11名党员全覆盖。并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导向正确”作为指标。规范社科阵地管理,制定《讲座申请审批表》,管控讲座的审批,明确学院内外宣传员必须是党员,利用电子屏幕、宣传牌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订了《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教育师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树立“励志图强,科学创新”的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好、落实好《条例》精神,补短板,树典型,扬正气,干好本职工作。

二是管好网络意识形态。进一步强化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全面管控。今年在发表官网新闻18篇、通知公告32篇、工作安排12篇,官网建设成效显著;在微信公众号上制作并发表微信推送30余篇,覆盖学院党政工作、日常工作、特色工作,宣传范围广,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长为3620人。积极在省内媒体推广我院的办学经验。

三是组织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与外出实地学习为引领。以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与外出实地学习为领引,突出做好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党支部人员理论学习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共开展7次学习,内容囊括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采取了全体党员走进杨开慧故居,学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外出实地学习以走进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人徐特立的故居,认真观看了一张张弥足珍贵的历史照片,了解了徐特立同志献身革命和教育事业的光辉事迹,切身感受了徐特立“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学风,深刻领悟了他“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高贵品质和精神风范,并在徐特立铜像前举手重温入党誓言。组织全体党员在新化县的山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边远山区行”等农村文化调查活动多次。

一是个别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院制定了《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思想文化阵地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制度,也在行政会上多次专题学习,但没能达到习总书记8.19讲话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认识模糊、有局限,总认为那是领导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之事。

二是党员职工的思政引领力度不足。虽然以全体党员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活动,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边远山区行”等农村文化调查活动多次,但活动的效果不理想,调查走访的覆盖面不够。

一是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思想文化阵地风险防控方案》的配套具体措施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干部、党员、教师的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励志图强,科学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形成严密落实的意识形态责任体系。

二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近年来,学院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培养方案》,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促进了领导干部广泛深入教学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进一步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学院建有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官网,各二级机构都有自己的网页。所有上传信息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学院规定,教职工在使用学院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信息,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学院网站和各二级机构网页信息更新情况纳入季度评估。

和意识形态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亲和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能力保障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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