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思考和分析书籍内涵的过程,同时也是对自身思维的整理和提升。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升写作水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
小时候,我一直喜欢看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
对于“一鸣惊人”这个成语故事大家都不陌生,那下面我先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成语的大致内容:战国的齐威王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皇帝,可是他不用心的处理国家大事反而是每天寻酒作乐,大夫就给他讲了个皇宫的大鸟不叫的故事,齐威王听后就和大夫说,这只大鸟要不就不叫,要叫肯定就是一飞冲天。于是就的来了“一鸣惊人”这个成语故事了。
每一次读起这则成语故事,都会让我有新的发现与认识。小时候读成语故事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识量,让自己懂得更多的道理。现在重温这些成语故事,是让自己用心体会其中的奥秘,让自己懂得人情世故,激励自己,鞭笞自己,时刻要做好努力向前奋进的准备,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小时候,有父母、有亲戚的依靠,现在的自己什么都要靠自己。
现在的我们就是年轻时候的齐威王,我们很喜欢出去唱歌、喝酒,喜欢找寻以前没有过的快乐,没有过的自由。可是我们并没有想过我们还要养活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后还要赡养我们的'父母,养活我们的妻子儿女,在我们的肩膀上有很多的重担等待着我们去面对,我们也要像齐威王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这些重担的时候,我们就要像那只在皇宫中的大鸟一样要不就不叫,要叫就要一鸣惊人。我们是未来的当家人,也是未来的守护者,我们要时刻的提醒自己肩上的重担。我们要不懈的努力,不断的追求,在没有成功之前就不会松懈自己肩膀上的责任与期待。我们就是这只养精蓄锐的大鸟,等自己的羽翼坚硬了,我们就会毫不犹豫的飞出去,用自己勤劳不怕吃苦的双手去创建属于我们的未来,要让所有的人都为我们鼓掌,为我们喝彩。
日出日落是一天的轮回,一天就是那24个小时,也不过是那1440分钟,日子很快就会过去,如果我们不懂得今日的努力,不懂得珍惜这分分秒秒的时间,我们的人生何来成功?何来的一鸣惊人?我们要时刻的督促自己,提醒自己,今天一定要努力,今天可以不辉煌,但是今天的努力一定会赢得明天的辉煌。我们一转眼就长大了,也是一转眼就变老了,我们虽不求得大富大贵,但我们一定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求打成功,但要有一鸣惊人的事迹留在自己努力的那些年,当白发苍苍的时候回忆起年轻时的自己,不会觉得自己白活,自己也曾今努力过,也曾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可,自己也曾经有过那一鸣惊人的时候,那些快乐,那些心酸,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人们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就是这一千个哈姆雷特之一,我上面说的这些都是我每一读“一鸣惊人”这则成语故事的不同的体会,希望你也会有和我一样,或者是不一样的体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父亲的爱往往在最深处,需要我们仔细去体会。
当初自认为的.“滔天恨意”经过时间的冲淡,已经成为曾经幼稚的痕迹。后来爷爷去世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到父亲哭,第一次是被外婆骂哭,第二次就是在爷爷去世那天,我的爸爸没有爸爸了,那天他用低沉得近乎哽咽的声音对我说道:“来,最后看一次爷爷”,此时,我能感受到父亲悲痛至极,我竟然嚎啕大哭,那一瞬间好像我与他之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
在爷爷去世那天,我回忆起了很多很久远的事,那些许久未开封的记忆突然进入脑海,回忆里的全是小时记忆中父亲带着玩的场面和生活中一些小到令我忽略的小事,一瞬间好像什么都懂了。
别让忧愁占领你的全部,父母给予的往往是最真挚的爱,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夏天,我懂了很多。“身在井隅,也要眼望星光。”这句话是父亲在我小时对我说的,这句话在尘封的记忆里一直都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
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
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
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得正是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宇宙最后的一本书”到底是什么呢?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天空遍布着雾霾,世间再也没有生机,在这个世界里,大地生灵涂炭,世界上只有灰色的水泥地和酸雨,再也没有植物这个东西,而世界又掌控在每一关的关主手上。而且大脑探针横行,这种东西会让你感觉好像在伊甸这个美丽的地方,直到大脑烧坏为止。而伊甸由普鲁人控制,他们很瞧不起普通人,任何人进去都会被处死!可是世界并不是没有希望了,而希望的种子埋在了一些人的手上,他就是主人公——憨头,大家都知道这是笨蛋的意思。而他和五岁男孩小脸,有一百岁的老爷爷莱特和怀着一颗善良之心的普鲁人拉娜雅一起踏上了拯救他妹妹的旅途。
我认为对话是这本书的精髓。就比如说走输水管道的那段故事中拯救拉娜雅的那段故事,莱特为了救被暴民围住的'她,坚定地说“我们得搭救哪位美丽的少女!”这句话声音不高,语气里确充满坚定,一个年过整百的老人竟然还有着这样一份勇气,令读者顿时对他产生钦佩之情。而憨头一行为了治疗妹妹的白血病前往伊甸的那段故事,更是令我十分难忘。妹妹吃到了第一口苹果时说“这多么像蓝色的天空啊!”短短一句话,是多么富有诗意啊,不禁令读者产生无限的遐想,体会她的喜悦之情。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感叹着普鲁人对普通人的不公,而又想象着未来的样子,书是现在很平常的东西了,未来真的连书都变成珍惜文物了?不,我们不能这样,要多读书,为文学事业做贡献。我们要爱惜地球,地球只有一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因为人类的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而毁灭了地球,是多么令人感到可耻的呀!我们现在要珍惜我们的家园,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的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丧,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埋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如许,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起头履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任务。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埋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埋怨不想看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磨灭。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糊口是何等无聊、黑暗、害怕。一贯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仍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哈佛大学院长w·k·birby,这是他演讲的集合。哈佛大学是世界著名的顶尖大学,培养了无数的人才。三分之一的美国总统和世界500强企业总统来自哈佛大学。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佛大学不教他们任何知识,而是教他们如何不断学习新知识。
目前,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经过三年多的无知探索,我似乎刚刚探索了一点教育的方式。当然,我的方式只是如何向学生灌输所谓的知识。如果以后我的教育方法是了解学生如何学习,我觉得我是一个让学生终身受益的老师。目前,我花了很多精力收集案例。我发现这些案例的应用比以前好了。至少对于学生来说,这些简单易懂的案例让他们明白,学习起来也不累。我目前的门径只是尽我所能。要真正成为一名能引导他们学习能力的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读这本书的另一种感觉是,我们的教育理念是流行的高等教育,他们让我们看到精英教育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越来越觉得学校首先追求的是稳定,没有错误,表面上;在私立大学做到这一点已经很好了。当然,学校这样做有她必须做的原因,但我觉得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学校的精力有限,大部分时间花在形式主义和肤浅的文章上,内在的本质自然不能做。因此,在课堂上,我会告诉学生酒店组织的机构.当时,我对学生们说: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有更多的学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机会,学校的培养思想也是一种流行的高等教育。如果你想发展得好,你应该下定决心给自己学习和创造机会。别人不把我们当精英教育,我要把自己当精英培养。我记得亨利·福特有句话说:对于一个准备一辈子当工人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休息时的信号;对于一个有抱负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新努力的开始。
对你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你不想受欢迎,你应该在课后把握时间。我不知道学生们知道多少,但我仍然看到很多孩子认真地看着我,似乎有点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一个懵懂的孩子就像一张白纸,等待着你去书写,从一本薄薄的册子到一本厚厚的书,时间让你去品读。这美妙的世界,需要我们发自肺腑的欣赏和鼓励。
庄老师说过“学生是我们教育生命的‘贵人’,需要我们以感恩之心去将他们永远牢记心头。每一个学生都是值得教师潜心阅读的一本书,读好这本书,教师不仅能清楚地看到学生的内心世界,也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形象,以及自己形象背后的灵魂。”或许我无法翻阅每一本书,但至少我会把手里的这本书读完。
还记得开学那天见到我的这帮孩子们,那是我工作的第一个年头。一个个既可爱又可恨,哭闹整整持续了1个多月,我把他们当作是工作,是一项人生中必须完成的任务,最终收获的是疲惫。渐渐地,哭闹声少了,听到最多的.便是“老师,老师…”,看到他们朝你扬起天真无邪的笑脸,用稚嫩的声音与你同朋友一样谈话,我也不禁会露出笑容,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地好,或许这不仅仅是一项任务了。时间让我跟孩子们逐渐了解彼此,每个孩子们都具有未完成性,他们正在书写着自己的点点滴滴,而我就是这点点滴滴的其中一个读者。
书都是有内容的,每一本书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这内容是需要人去读,但是真正去读孩子这本书的人恐怕不多。家长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往往会忽略孩子们的成长;教师因为孩子多的问题,全面关注每个孩子肯定是纸上谈兵,只能做到尽力而为。所有的读“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你原意坚持,那便是成功的第一步。
世界是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书也一样。有的可能每一篇、每一章都精彩,使你愿意读下去;有的可能开头平淡无奇,但精彩却在后面;还有的可能在中间会有大的转折,原来平淡无奇的也许会突然精彩纷呈,扣人心弦。这些书都需要人去读,学生这本书是活的书、生动的书,真正以平等的心与孩子交流才能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感受他们的天真可爱。
我最喜欢的故事作文
在一个令人昏昏欲睡的炎热下午,老师看到我们懒懒散散、无精打,于是宣布说个故事。果然,这招奏效了!同学们马上调整好坐姿,满脸期待的望着老师,老师也配合我们,故作神秘的从袋子里抽出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老师开始说故事喽!有一只猫,它活了一百万次,也死了一百万次,但是,它不快乐。第一次,它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喜欢把猫放到箱子里,再把箱子切成两半,然后把猫完整的取出,藉以炫耀自己的功力。有一次,魔术师不小心把猫切成两半,魔术师抱着切成两半的猫,痛哭失声。但猫很高兴,因为它不喜欢魔术师。
第二次,它是老奶奶的猫,老奶奶喜欢把猫抱在怀里,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可是,猫觉得这无趣极了,有天猫病死在老奶奶的怀里,老奶奶伤心的抱着死去的猫。不过,猫却很开心,因为它不喜欢老奶奶。
最后一次,它是一只野猫,它很开心,因为它自由了。它和其它野猫一起住在大草原上,它逢人便说自己活了一百万次的事,大家都很惊讶,唯独一只母白猫,每次遇到它,总是连看也不看的走过去,但是久而久之,它们渐渐相爱,并生了小猫,它们一家幸福的住在一起,有天,白猫安静的死了,猫很伤心,在白猫尸体旁哭了好几天,也死了。
这个故事十分悲伤感人,也给我很大的感触。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人活在世上不一定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只要活得自信,活得精采,就算生命只剩下一天也是值得的,想想,那些为情所扰,自杀的人,真是浪费生命,一个人每天虚度光阴,浪费生命,像是猫活了不快乐的九十九万次一样不值得。
我最喜欢的故事作文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讲的内容是:在一个城堡里,有一个皇帝,他特别喜欢新衣服,一个小时换一次衣服。不关心士兵,不爱看戏。把钱全花到衣服上。有一次城堡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装成织布工的样子说:“听说您特别喜欢新衣服。”皇帝说:“是的”。骗子说:“那我们就个您做一身衣服吧!”说完,皇帝急急忙忙拿来一大箱金钱和金线,便说:“我们能织出花样异常的布”。皇帝想那一定是神布。骗子就来做衣服,一个最诚实的大臣也来了,骗子只是光做动作,谁也看不见衣服,一个骗子说:“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大臣就说;“好漂亮的布哇。”第二个大臣也这么说,骗子很高兴。然后,皇帝看了看他的衣服说;“好漂亮啊!”皇帝说,他就去外面炫耀炫耀,有一个小女孩说:“他根本什么都没有穿啊!”这话传到了皇帝的耳朵,皇帝发现了,为了面子,他还是认为自己穿着漂亮的衣服。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也不要像皇帝一样,为了虚荣,面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最喜欢的故事作文
《乌拉·波拉故事集》中我最喜欢看的一个小故事是《鬼迷亨利》,乌拉·波拉博士跟我们说:“小朋友,死了的人决不会从坟墓里面跑出来吓小孩子的。他们安静地睡在地下,连足趾也不会动一动。世界上决计没有所谓的鬼,可是世界上却尽有相信鬼的胆小鬼。现在我要来讲这样一个相信有鬼的人。他也住在这个镇上,是洪医生的车夫兼佣人。有时候他得给洪医生驾车到乡下去看病,或给病人看病,他每逢在黑暗中总看见鬼,因此人家给他个诨名叫‘鬼迷亨利’。”
有一次,在冬天,斯坦堡地方的旅馆的老板生了病,在黄昏时候,洪医生差亨利带了一瓶药水到森林里去。他出发的时候,天色还有一点微明,地面的雪也反射出相当的亮光,但是不久就渐渐黑暗起来了。亨利点着了大风等,缓步行去,走的尽是上山的路。一路上平平安安,毫无足以引起害怕的东西。后来他跑出森林,走到一个空旷的高原上,那里正浮动着一层密雾。
气候是非常寒冷,亨利把风灯在雪地上一放,想戴上她的手套。当他刚把手套戴好,抬起头来的时候,顿然大吃一惊,头发想缝针一样地直竖起来!在他的前面,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和他长的差不多的巨人,活生生地站在那里,一点也不加想象!
亨利赶紧往山下跑,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的差不多高的“鬼”仔细一看原来那个“鬼”是洪医生,亨利把刚才的经过告诉了洪医生,洪医生带着亨利来到山峰,那个巨大的“鬼”不见了,亨利把风灯放到原来的位置上,那个“鬼”又出现了,洪医生告诉了亨利这个原理:“糊涂虫,这就是你自己的影子啊,等饭在你背后,你的影子自然照到了密雾上了。”
这就是我在《乌拉·波拉故事集》里面最喜欢看的一个故事,你们呢?也赶快来写一写吧!
我最喜欢的故事作文
“长坂坡救主”故事说的是蜀国大将赵云为了救刘备的夫人和公子,七进七出曹操兵阵,英勇杀敌,最后终于把刘备的公子阿斗救出来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的赵云是三国名将,人称常山赵子龙,是一个常胜将军,在“长坂坡救主”故事中,他充分展现了自己武艺高强,英勇无畏的英雄形象和忠心耿耿的精神,是我心中的大英雄和偶像。
我的志向是长大后参军,成为一名职业军人,报效祖国。我要以赵云为榜样,努力学习,锻炼好身体,将来也要英勇杀敌,保家卫国。
我最喜欢寓言故事
传言胡狼还有鼹鼠是和林中的雄狮从同一条溪流中饮水。传言雄鹰和秃鹫也在同一具死尸上啄食,共享这死物的时刻它们总是相安无事。
倒不如让我饥饿,让我的心渴极干涸,让我死亡,灭迹!我宁死也不会伸手抓你未满斟的杯盅,你未祝福的碗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