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指各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合作、和谐共处的一种状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调研报告,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9月22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启动,正式拉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副市长刘文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刘文军要求,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
启动仪式上,刘文军为获得“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授匾。新世纪社区的居民表演了舞蹈、诗朗诵、萨克斯、小提琴演奏等节目。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方案。
4、6月,对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广大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始终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切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在全乡持续掀起民族团结创建热潮,喀拉希力克乡结合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将在20xx年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现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领,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组织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在此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群众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结合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活动,教育职工维护好全乡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单位创建活动。20xx年我乡已成功创建阿克布勒根村、喀拉希力克村、恰特别依特村、阿克铁列克村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xx年我乡将持续掀起创建热潮,将我乡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乡直各单位、各站所80%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四)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为主,选树一批在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孝老爱亲、致富能手、最美阿勒泰人等方面的典型模范人物,让村民自己评选,扩大知晓面、营造舆论声势。
(五)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与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一同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围绕20xx年已开展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召开20xx年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分配今年的创建任务,要求未创建的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同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层层动员,不留死角,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8月)。
三月份: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月份:观摩学习交流。采取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对20xx年已创建好的单位创建中的优秀经验进行推广交流,提高整体水平。
五月份:安排部署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使教育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通过座谈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模范,见行动”活动,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六月份: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乡民族团结协调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各站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宣传动员和工作推进情况。
七月份: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细胞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自下而上、层层推进,由个体点上的创建上升到整体面上的达标。掀起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宣传高潮,扩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八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进机关、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宗教场所“活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总体推进,努力在全乡各单位中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围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九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故事会、身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十月份:在全乡范围内命名一批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村(社区)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做好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
十一月份:切实做好自查自验。按照阿勒泰市下达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测评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八进”验收标准要求,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验,确保通过创建工作任务百分之百落实。
十二月份:迎接市、地区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三民”活动相结合,与各驻村工作组相配合,与创建和谐喀乡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为全乡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四)强化督办落实。创建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社区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今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第15个“民族团结月”。为进一步密切联系各族群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建设和谐富裕美丽新型工业城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上来,现就组织开展2013年“民族团结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主题是:“汇集群众力量,深化创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族群众加强交流交往交融,把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自觉投入到加强团结、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上来,努力开创我市回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
社区、模范机关、模范学校、模范企业、模范军营创建活动。对今年拟申报市级模范的各种类型单位,要进行分类指导,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在对前两年示范点创建情况梳理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各县区选择2—3个有特色、有亮点、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示范点重点推进。要把创建活动同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成为密切联系各族群众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安民。要不断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族群众受益的良好机制,形成人人讲团结、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认同。
(三)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结合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实施,着力解决事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帮助广大群众切实改善民生,逐步走上脱贫致富道路。要结合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扎扎实实地为帮扶村办一些有影响的实事,着力解决集中连片贫困村和生态移民村的实际困难。要广泛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倾听意见建议,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五)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继续在宗教界开展“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学习实践活动,团结和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我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宗教界人士讲政策法律、讲团结稳定、讲发展进步,进一步端正教风,营造良好风尚。要积极探索宗教服务社会的方法和途径,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要认真分析和排查宗教领域存在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及早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创新、深入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增强活动的吸引力的感召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舆论强音和社会共识。
动内容和形式,不断总结新成绩,推广好典型,推出新举措,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县区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认真搞好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宣传部门要对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出统一安排,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发挥优势,主动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9月下旬,市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检查组,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党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情况、“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学习实践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行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将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于2013年10月8日前报市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局,电话:2218396,邮箱:mzj8396@)。
社区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2014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第15个“民族团结月”,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根据固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4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信访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按照管用有效原则,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宁夏精神,着眼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广大群众的血脉,成为各族人民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1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以“转作风、办实事、促团结”为主题,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投入到团结鼓劲、共推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上来。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形势,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政策,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大力宣传各族群众近年来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宣传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着力展示固原“和谐发展”新形象。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继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巩固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选树一批诚实守信模范,为建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美丽幸福固原创造良好环境。
2人的典型事迹和崇高品德,巩固全市各族团结和睦的大好局面;深入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借以推动本单位民族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凝聚智慧和力量,加快幸福固原的建设步伐,依托六盘山长征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点,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活动。
(五)探索建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按照“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认真。
总结。
提炼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来的好措施、好办法,努力把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全局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广泛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中来。
(三)做好工作总结。按照规定要求,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固原市信访局2014年9月20日。
固原市信访局2014年9月20日印发。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1、要开好20x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
报告。
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推进。
方案。
》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好创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认真逐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市)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做好迎接地区和国家民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至9月完成)。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社区民族团结活动总结
__团小学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活动,_月21日上午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全体师生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紧抓实,要求少先队员带头做民族团结模范。同日,各班级开展了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班会并以板报形式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思想。
__团小学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活动,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开展了“学党的历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激发广大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兵团和团场的热情;学校组织各年级学生参观团史陈列馆,了解兵团精神及兵团历史把自身的成长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兵团结合起来,增强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
__团第18届中小学运动会于4月27日举行,而在今年运动会的举办中,我校亦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勤俭节约的号召,多措并举力倡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小结在入场式和开幕式上,各个方块代表队以学校限有的道具以及统一的服装进行表演,这样减少了铺张浪费。运动会上各个方块队出色而圆满地完成了表演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工作需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于3月21日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3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先后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计划》和《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一是3月30日召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能力,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部门以及各镇和企业地灾工作负责人员,共8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系统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滚动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单位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倡导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和谐共融的良好民族团结风尚。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创建工作,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活动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联同多部门以“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为主题开展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崇尚科学,远离毒品,防灾减灾,节约用水等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与防灾减灾的意识,提升大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为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9月下旬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推动“两联一进”走访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干部前往联系村宗渠村受灾群众顺明亮家里走访入户,调查地质灾害情况,深入推进两联一进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滑坡点进行了细致勘查,在确保暂时安全后,对农户受损房屋及其他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告知农户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告诉受灾农户近段时间灾情情况,要求在政府帮助的同时农户也要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还耐心向农户宣讲防汛防灾常识。通过此次走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联一进走访活动,宣讲防汛防灾知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主要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民族团结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帮扶慰问,促进民族团结。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多次前往“两联一进”联系户当中,深入查看地质灾害带来的的影响,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了解联系户家庭、子女教育、收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防汛防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局党支部代表到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向老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家里、送到党员心中。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生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是一场震撼的精神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为加快“五地一中心”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四)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地灾防治建设。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理念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二是在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督导检查全县11个镇汛前、汛中、汛后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一对一”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辖区11个镇进行了再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对账整改销号,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告知群众。三是在监测防范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及时会商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风险预报,日均发送地灾预警讯息1050余条;配备群测群防专员979名,针对威胁群众1040处隐患点已实现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群众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及地灾防治宣传培训1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增强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延伸不到位。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上下联动不够,创建工作进展延伸不到位,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离较远,导致与各股室之间配合协调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适时运用全局职工大会的契机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虽然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做许多的工作,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动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树立和培养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少数民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模范典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合力。
(二)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植根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帮扶活动。适时组织对联点帮扶村太安村、宗渠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四)深入开展好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宣传培训会、“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基本论述,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情、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构建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第37个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方案
局属各单位:。
今年9月是我市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对于团结各族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共进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不断现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好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玉泉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呼市公安局关于民族工作的大局,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首府城市全面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组织学习。
分局党委在九月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心组学习会(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一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制大队在本月结合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安排部署,开展一次对《中华任命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普法宣传活动。
3、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治安(户政)大队,要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0号)、《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结合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互助互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分局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创建水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各单位要以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结合分局扶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贫困村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安排周密、措施有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月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月主题,通过组织广大干部、民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强化广大干部、民警对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努力扩大活动月的社会影响力,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3、认真总结,持续推动。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开展活动情况动态信息。并将活动月工作取得成果的文字性总结及图片资料报分局政工办(联系人 电话:6609899)。
玉泉区公安分局。
2020年9月3日。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