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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优秀14篇)

时间:2024-02-21 03:18:04 作者:雨中梧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优秀14篇)

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它可以用于个人之间的财产移动,也可以用于机构之间的财产交换。阅读下面的赠与合同范文可以帮助你提前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要求。

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四、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五、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在合同期,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或其他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绩效、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的一些因素,制定相应的劳动报酬,采用计时、计件、定额等不同方式计算劳动报酬,按月发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产以后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800元。

五、关于保险的约定:

1、凡退休人员,甲方不支付保险费;。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鼓励乙方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险,甲方按基本保费的80%补给乙方,交够20__年者公司不予补助。乙方临近退休时或有意愿退休时可提前两__甲方公司,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相关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语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宏扬正气,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忠于企业,尊重同事,保守企业秘密,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2、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连续三次,按一次旷工处理;一年内累计旷工三次(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无条件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其他。

1、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窝工、怠工、罢工、拉帮结派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作出开除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作出各项处罚的决定。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失业金等相关费用,如因企业亏损严重,无力继续经营,导致破产、关闭等,甲方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如正常辞退,甲方补偿给乙方每个工作年不得超过800元,对于月收入未达800元的个别工种,则按实补偿。如乙方自动辞职的,甲方一律不给经济补偿。

3、对于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员,首先应向甲方写出申请并承诺,并说明由此造成的工伤、医疗卫生和意外伤害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5、乙方在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能否从事本岗位(工种)的健康证明(县级医疗机构证明),如不提供,则乙方在岗(职)或离(职)时,对于所有伤、病、残等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凡提前退休、退职、病退等一切费用,或一次性应缴的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7、凡公司的签约人员和公司委托的相关人员开发研究的成果全部归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违反甲方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补充条例:

愿意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授权证书复印件(如相对方为代理商时,需想对方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 代理类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类合同应加盖授权方公章)

1.6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7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相对方为自然人

2.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2 或,护照复印件(签字)

收到相对方上述证明文件后可到相关行政部门网站上查询核对证明文件真实性。如收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可到相对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该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核对与营业执照上信息是否相符。

二.合同手工填写具体要求

1.尽量减少手工填写处;

2.手工填写应字体完整、清晰、无错字或别字;

3.所有手工填写的部分不允许有涂改或涂抹;

4.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三.合同条款要求

1.合同条款版面、格式应美观,通篇保持规律一致;

2.合同条款序号应连续,不能重号或断号,各条下属的款、项序号类型应保持一致;

3.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勿留空白待填处;

4. 相对方提供发票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票的税费由相对方承担。

四.签约日期要求

3.合同倒签的,双方签署日期应保持一致,倒签到合同期限起始日期前。

五.需要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地方

1.合同中手填涂改或涂抹处;

2.合同尾页双方签章处;

3.签约证明文件、授权书;

4.所有合同及附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2. 合同相对方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的不需再报复审;

4.如合同相对方不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或有其他较大修改处的,请在合同中的对应处做批注提示,再报律师复审。

以上为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请各位同仁在合同签署时按本注意事项执行,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沟通。谢谢!

尚伦律师事务所王儒峰

联系方式:13521718719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授权证书复印件(如相对方为代理商时,需想对方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 代理类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类合同应加盖授权方公章)

1.6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7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相对方为自然人

2.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2 或,护照复印件(签字)

收到相对方上述证明文件后可到相关行政部门网站上查询核对证明文件真实性。如收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可到相对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该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核对与营业执照上信息是否相符。

二.合同手工填写具体要求

1.尽量减少手工填写处;

2.手工填写应字体完整、清晰、无错字或别字;

3.所有手工填写的部分不允许有涂改或涂抹;

4.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三.合同条款要求

1.合同条款版面、格式应美观,通篇保持规律一致;

2.合同条款序号应连续,不能重号或断号,各条下属的款、项序号类型应保持一致;

3.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勿留空白待填处;

4. 相对方提供发票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票的税费由相对方承担。

四.签约日期要求

3.合同倒签的,双方签署日期应保持一致,倒签到合同期限起始日期前。

五.需要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地方

1.合同中手填涂改或涂抹处;

2.合同尾页双方签章处;

3.签约证明文件、授权书;

4.所有合同及附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2. 合同相对方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的不需再报复审;

4.如合同相对方不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或有其他较大修改处的,请在合同中的对应处做批注提示,再报律师复审。

以上为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请各位同仁在合同签署时按本注意事项执行,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沟通。谢谢!

尚伦律师事务所王儒峰

联系方式:13521718719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这个注意以下四点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你可以去工商局信用网去查他的家底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以上四点是对合同主体进行确认和验证防止被人骗了还不知道是谁,找不到人

二、合同形式: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载体,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多种形式

1、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也就是大家在经济交往中一定注意不管关系多好多信任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每一条都很重要

上面的这些条款老板都要注意

盖章的传真件和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上面我已经作了解释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4)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2、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是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二、租赁协议书须写明哪些内容?

1、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2、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3、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4、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是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5、监理概念模糊。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

《服务协议》是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生要去的单位双方签订,由人事局审查。

(二)、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现象一: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四)、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日益增多的问题,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劳动合同中的6种陷阱。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可在劳动过程中并不照此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根据原劳动部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总的来说就是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一切事物细节等事先做好清楚的打算并约定好,尽可能的降低合同双方的损失,大家一定要牢记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无论是找装修公司还是装修团队完成家庭装修任务,都有道必须走的'流程——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家庭装修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家庭装修合同都是有施工方拟定,作为普通业主如果没仔细看细节就签下名字,那么可能会损害个人的利益,导致很多装修项目没有按自己心目中的要求完成,但是对方又没有违反合同。因此在签订家庭装修合同的时候业主要能够多加注意。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1、头脑要清晰。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往往是业主头脑最为混乱的时候,好像将所有事情都集中在一块,业主很容易因头脑混乱而没看清楚合同里的内容。

2、检查装饰公司的合法性。装饰公司无证经营的有很多,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要请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等必备的证件。

3、检查设计方案。一般在家庭装修合同签订前都会先设计好装修方案,对于装修设计方案内容、具体的工艺、材料、报价等都需要看清楚。

4、具体了解合同内容。对于家庭装修合同内容不了解,就很容易给自己造成隐患,应该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每一条内容做个理解。

5、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在场。双方共同在场来签订合同,才能够防止对方给合同内容造成修改,影响到个人权益。

6、对合同的关键内容要仔细分析。不如价格、施工日期、工期、材料明细、有无特殊情况、支付方式、违约惩罚等。

7、委托他人签合约,应该要检查对方有无得到授权。如果对方没有得到他人的授权,那么签订的合约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提醒大家,授权应该要是装饰公司法人亲自授权,不能是公司经理或部门主管没有法人资质的人授权。

8、要能够对合同进行验证,即是将家庭装修合同拿到家装市场上的兼管部门进行认证,这样才能让它们对施工进行监督等,确保装饰公司按照合约内容完成装修工程,不搞花样。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就是这些,希望每一位业主再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都要仔细的看清楚,避免什么都不了解就盲目下笔签名,日后可有得后悔。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协议,首先要检查房屋的基本信息是否是真实有效的。除了房屋产权和手续齐全之外,以下这些信息也需要验证。

1.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这三者的信息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人员对应不上或代为办理时,需要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所购房屋的`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正确填写。

3.房屋的面积一定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面积填写清楚,如果房屋存在赠送的面积,也要在合同的条款中写清楚。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房屋如果存在共有权人,要将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姓名的写进合同中。

二、约定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定清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也要约定好。

2.交易税费。一般来说由卖家承担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买家承担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的房源则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印花税。此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

三、确定交房细节。

1.交房的具体时间要写清楚,要明确写明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免卖家拖延交房的时间。

2.结清水电、煤气、物业、电话等生活费用。购房时如果发现有费用未结清,一定要在合同中的条款中写清拖欠费用结清的时间以及不结清费用的具体后果。

四、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定要约定好,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经常出现,那么买家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将可能发生的违约状况的处理方法提前做出约定。一方面可以约束双方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让未违约的一方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中,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五大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注明:

(1)二手房出卖方逾期交房的责任。出卖方逾期交房,会导致买家迟迟无法入住,拉长了整个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因此要约定好逾期交房的责任。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卖家迟迟收不到房款,势必会对整个二手房交易环节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好此项责任,从而保障出卖人的权益。

(3)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办理或者不能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

(4)买房或者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单方解除合同是一种对另一方造成很大影响的违约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交易双方随便的解除合同,违约责任中一定要在此项多加约束。

(5)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在合同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觉得,买卖商法在签订合同时如有不明确的条款时,或者条款需要进一步约定是,都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清楚。充分利用好补充协议可以减少很多交易纠纷,让合同的内容更全面。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每年的7月,都会有一批批应届毕业生走进企业,迈入职场。紧张的求职后换来了一份沉甸甸的合同,签署时才发现,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的《劳动合同》中内容可真不少。那么对于新员工来说,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据此,笔者采访了资深律师高律师,请他谈谈“职场菜鸟”入职须知的几件维权要事。

试用期约定有效吗?

【案例】刚刚大学毕业的小王应聘某贸易公司,经过几轮面试,最终获得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人事告知小王,公司在与新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会先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期限为三个月,期间工资为元。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如果员工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资为3000元;如果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小王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再聘用小王。然而,小王刚工作至两个月,公司即发现小王的表现无法满足公司的要求,便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小王解除合同。

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评析】试用期的三大法律问题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第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2000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3000元的做法不当。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小王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违约金、年底红包约定是否有效。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据我们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使用的正式合同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区施工的家庭装修工程都必须统一使用此合同。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首先,我们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写是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谁、资质等级及合同编号,最下面写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日期是1999年6月。现在家装工程统一发的是家装资质证书,您一定要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页有使用说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第三是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第一页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您要将合同中的发包发(甲方)、承包方(乙方)写明,特别是承包方一栏,应写明装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设计人及施工队负责人,如果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一栏要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请该公司出示由被挂靠单位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

1、合同第一条是工程概况,首先是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详细;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种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种方式完全由甲方决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将合同总造价写清楚。

2、合同第二条写到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条是施工图纸。合同中规定了两种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4、合同第四条规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备施工的条件。

5、第五条规定了乙方应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蛮装修。

6、第六条是工程变更。

7、合同第七条是材料供应。第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8、合同第八条硬性规定了工期延误的解决方法。

9、合同第九条是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照20xx年3月1日执行的《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0、合同第十条是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的填写是:第一阶段是即主要材料进场时验收;第二阶段是隐蔽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第三阶段即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用户签字,结算完毕,进入保修去现场验收即可。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1、合同第十一条是几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种是开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进度过半后,将其余的40%缴付给该公司所属的家装交易市场合同认证处,再由市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付给装饰公司。另一种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开工前三日付60%、工程进度过半付35%、验收合格后付5%来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条是违约责任,其中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定要认真填写,出了问题,全靠它的约定赔偿您的损失。

13、合同第十三条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装饰公司所在的市场的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解决不了,可到所区消协或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调解,实在解决不了,可向当地(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14、合同第十四条是几项具体的规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费、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后钥匙的保管及更换、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条是附则,其中规定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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