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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制工作指南(汇总21篇)

时间:2024-02-21 18:41:03 作者:JQ文豪

税务是企业经营和个人收入的一项常规费用,在合法纳税的前提下,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推荐大家关注以下权威税务媒体,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变化。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一)明年将重点做好的“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五类税收执法行为中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通过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一案双查”工作。

(三)对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工作和对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

税务法制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税务法制培训的目的和背景(200字)。

税务法制培训是培养企业纳税人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法律意识,促进纳税人自觉遵纪守法,加快实现税收稳定增长,推进现代化税收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的税制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法制培训也越来越重要。税务局积极组织组织纳税人参加培训,以提升税务法律意识,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使纳税人交纳纳税更加顺畅,也促进了税收管理的现代化。

税务法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法律制度,税务申报与纳税申诉、税务检查、税务处理等。其中,税收法律制度是税务法制培训的核心课程,涵盖了税法、税政、税收征收等方面的知识。税务局在课程设置中也根据企业纳税人的需求和重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在课程中,税务局还鼓励纳税人积极提问互动,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税务法制培训对于企业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可以加深纳税人对税收法律制度的理解以及纳税义务的认识,防范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规避税务风险。其次,增强了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促进了税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同时,税务法制培训还帮助纳税人增强了遵守纳税法规的意识,提高了企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度和形象,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加税务法制培训,个人不仅可以了解到纳税人的一些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了解到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课程中实际的案例分析使我对纳税法律制度的理解更加深刻,同时也促进了我与纳税局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在课程中,还提供了一些税收政策信息,让我能够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税务法制培训的活跃互动形式,使我与其他企业纳税人能够相互交流,切磋。

第五段:结论:税务法制培训的重要性与未来展望(300字)。

通过税务法制培训,可以使企业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税收法律,同时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未来,随着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进一步和纳税人群体的不断拓宽,税务机关应该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及时关注纳税人的需求和问题,并与企业纳税人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一)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按照州局有关工作要求,我股室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执法大督察工作未发现股室、所、稽查局存在违法、违规执法等情况发生。通过执法督察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省级税务权力清单。积极宣传进户执法项目,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二是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中录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截止至2020年11月13日,未发生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精神,法制股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府办发〔2020〕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稽查局2020年以来所有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了重点评查的方式,对稽查局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3户税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组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以及立卷归档等项目中的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最终评分均为优秀。从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以前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绝大部分案卷做到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行为引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处罚适当,执法结果公正合法,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四)内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三定方案”后的工作安排,法制股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法制股按时完成了督察内审人员信息填报工作,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中认真做好了内控平台人员权限、岗位设置等工作,为以后顺利开展督察内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州局法制科的安排,法制股积极组织本单位将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了全省系统举办的考前综合测试工作。及时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同志认真参加考前培训,并向他们转发相关培训课件及测试题,为他们能够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做好了准备工作。

税务人员法制心得体会

敬爱的党组织: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汇报人:

2019.05.14。

税务局法制工作总结

2018年即将过去,法制股在州局法制科的指导下,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股室、所、稽查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今年的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来法制股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20xx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2020年以来,平塘县税务局法制股着眼服务发展大局,强基固本,主动作为,不断推动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局法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作为,税收法制取得新成效。

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一是健全机制,做好税费政策落实和风险应对工作,我局于11月2日制定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平塘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财预〔2020〕124号)有关规定,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2020年全年,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纳税人97390户次,减免各项税费15944.44万元。。

(二)靠前服务,依法行政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执行8大类35项裁量权行使基准,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资,坚持“应审尽审”,注重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接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1件,行政许可案件336件,根据案卷自查自评工作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案卷随机抽评40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15卷,简易行政处罚5卷,行政许可20卷(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基本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完备,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

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把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提高干部法治能力素养的重要抓手,加强考前训练,统一组织模拟考试,对模拟考试不及格的再进行补考,确保应会尽会,通过多措并举,2020年参考的9位同事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扎实前行,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发挥“三项制度”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分析当前税收法治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要求,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通过微信、qq群、大厅led显示屏、12366服务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政策,为“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营造良好气氛,树立平塘县税务局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利用赶场天,在平塘县城满仙农贸市场开展“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条。同时在局内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分章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全员学习宪法知识,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是我局法制部门与社保和非税部门合署办公,基层人员工作量大且杂,税收专业知识不强,往往顾此失彼,使得税收政策法制工作开展深度不够,税收执法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做到税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面对依法治税工作的“新常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以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加强税收执法教育,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及时对国家制定或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

(三)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以“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引导提高税法遵从度,切实做到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一)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职工大会会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今年4月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同州、市两级国、地税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5月18日下午,我股室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了“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题活动,本单位共有27名在岗职工参与了竞赛答题。通过此次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为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栏和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向广大老百姓宣传税收及宪法等知识,不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三)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月21日至22日,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和部分涉税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地税局召开的关于环保税法视频培训会。4月12日上午,我股室同纳税服务和管理部门的部分人员,立足本地实际,采取走访的形式,深入松岗镇哈飘村省绿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进“企业”活动。4月12日下午,的税法宣传小组深入第二小学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6月11日上午,部分同志同市司法局的赵凤等同志一同来到市第三小学,联合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诚信伴成长”为主题的税法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走近了税收、了解税收、宣传税收,并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为营造我市和谐的税收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按照州局有关工作要求,我股室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执法大督察工作未发现股室、所、稽查局存在违法、违规执法等情况发生。通过执法督察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省级税务权力清单。积极宣传进户执法项目,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二是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中录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截止至2018年11月13日,未发生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精神,法制股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府办发〔2017〕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所有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了重点评查的方式,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已办结的3户税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组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以及立卷归档等项目中的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最终评分均为优秀。从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以前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绝大部分案卷做到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行为引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处罚适当,执法结果公正合法,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四)内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三定方案”后的工作安排,法制股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法制股按时完成了督察内审人员信息填报工作,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中认真做好了内控平台人员权限、岗位设置等工作,为以后顺利开展督察内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州局法制科的安排,法制股积极组织本单位将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了全省系统举办的考前综合测试工作。及时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同志认真参加考前培训,并向他们转发相关培训课件及测试题,为他们能够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做好了准备工作。

(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由于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都比较忙,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相对就较少,而每名职工脱产学习培训的机会较少,职工只有利用休息时间来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

(二)原来是法制股负责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现在只能由办税服务厅的税务干部录入数据,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录入数据的同时还要在数量上不能太少。一线的税务干部不仅要负责收税,而且又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录入收税的相关数据,这样就增加了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量。

(一)明年将重点做好的“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五类税收执法行为中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通过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一案双查”工作。

(三)对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工作和对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

税务法制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务法制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税务法制的建设和实施,不仅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社会公平和经济公正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感受到税务法制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税务法制的建设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于政府的运作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税务法制的建设与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平衡紧密相关,只有通过税务法制的完善,才能确保税收的合理征收和使用,从而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税务法制的建设还涉及到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税务法制的完善需要与时俱进。税务法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形势的变化,税务法制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尤其是在面对新的经济形态和新的税收模式时,税务法制需要及时跟进和适应。例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的兴起,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需要通过修订税务法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新业态的税收征管。

再次,税务法制的实施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税务机关作为税收管理的主体,既是税收征管的执法者,也是税收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税收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保证税收的合法征收和公正执行。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了解税收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以便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并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税务法制素养,是税务法制实施的必要条件。

再者,税务法制的建设还需要加强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任何的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税务法制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遏制和打击税务违法行为,保证税收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征收和使用。税务机关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确保税收的正常征管。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也是税务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最后,税务法制的建设需要多方合作和共同努力。税务法制建设涉及的范围广泛,需要政府、税务机关、企业、学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合作。政府需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税务机关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企业需要加强财务税务管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学界和社会各界需要加强研究和监督,为税务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

综上所述,税务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法制的完善需要与时俱进,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同时需要政府、税务机关、企业、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只有通过不断完善税务法制,才能更好地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税收的合法征收和使用。

税务法制心得体会

税务法制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公平公正征收税款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良好的税务法制对于国家财政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加强学习、深化理解、提高意识、强化法纪和推动改革五个方面谈谈我对税务法制的一些心得体会。

加强学习是税务人员增强税务法制观念的前提。税务法制是一门反映税收规范和原则的综合性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对税收制度、税务法规的学习积极性。税务人员应当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掌握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要关注社会发展的新动态,加强对经济、财税政策的了解,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深化理解是税务人员提高法制素养的关键。税务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深化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分析税收法规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学会善于理解掌握税收政策精神,了解其背后的政策目标,从而更好地完成税收征管工作;另一方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国家法规判断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及时发现、纠正税收违法行为。

提高意识是税务人员践行税收法制的重要方面。税务人员应当时刻绷紧思想政治纪律这根弦,树立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税务法制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税务人员不能有任何特权,要以法治为准绳,坚决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主动维护税收秩序,做到职业操守与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强化法纪是税务人员维护税务法制的必然要求。税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积极整治公权力滥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纪人员的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纪律建设,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税收工作依法、公正、透明地进行。

推动改革是税务法制完善的重要方向。税收改革是税务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税务人员加强法制建设的过程。税务人员应当敏锐把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主动参与改革的推进,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同时,税务人员还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税收经验,加强与国际税务组织的合作,积极推动税收制度和税务管理方法的改革,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税务法制是税务工作的依据和保障,对于税收制度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税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深化理解、提高意识、强化法纪,同时推动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和工作能力,为税收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实际行动,才能推动税务法制的不断完善,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20〕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20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税务法制培训心得体会

税法是国家财政收入和财政管理的基石,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法规制定了对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对于企业和个人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税收纳税合规性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更好地掌握税法,提高自身的税收管理能力,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各个行业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税务法制培训是一种更加稳定的税法法制知识的学习途径。通过税法培训,人们可以了解到国家税法税务政策的最新变化,以及解释当前各种税法法规的条款、法律的适用等相关知识。参加税务法制培训能够帮助我们更加系统地掌握税收理论和税法技能,了解税法法规的内涵、知识点和技巧,并且能够通过丰富的实例、技巧、细节等学习到税法实践应用经验以及应对复杂税法问题的技术和策略。通过培训,税收管理的风险得以降低,税务管理的效率得以提高,税务工作得到了保证。

段落三: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很多中小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经常会出现书面表格填写不规范、资料分类不清晰、纳税筹划不完全、账务编制不规范、诉讼风险较高、税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企业的税收成本上升,严重的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为了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应该加强税务法制教育培训,从源头避免企业的税收风险。

税务法制培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居民对税收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强。从普通市民到企业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都需要掌握一定的税收知识,以避免因为纳税遵从性不足而产生的诸如处罚、重复缴税等问题。税务法制培训的教育内容不仅需要围绕税收法规展开,还需要让受众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纳税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内容。这不仅能提升群众税收意识和频率,同时也能够推动税收合规率的提升。

段落五:总结。

税务法制培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税收人员的税法法制知识和实践能力,还可以增加企业和个人对税收问题的了解,推动税收知识和税务工作的合规化,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对税务法制培训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培训机构和课程的质量,切实落实好税收系统的惠民政策,以更好地推动税收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实现全国税收协调。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结合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省局、市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税务机关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积极做到依法抓收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依法抓收与支持企业发展相结合,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创新组织收入管理方式。全面抓好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控和过程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虚增空转收入等问题。二是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和忧患意识,综合分析判断组织收入工作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编制下达年度预期目标,动态跟踪调度目标运行情况,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三是加强税收会统核算。开展欠缴税金分类核算管理,完成总局、省户税收调查工作任务,完善税收票证三级联动内控机制,探索建立税收会计监督机制,加大收入规划核算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夯实收入管理基础工作。四是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及税制改革等责任落实。在成立一办八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创新打造六项减税降费工作机制,搭建“落实、汇报、督查、考核”为一体的减税降费工作实体化运作平台,形成由地方党委,市、县税务局在内的减税降费最大同心圆,把减税降费工作往纵深推进;创新宣传举措,创作减税降费动漫宣传画册10个,编印并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汇集》及制作政策二维码扫码全知道宣传画报30万余册;汇编《贵阳市税务局千户集团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一本通》,对症下药,从根本上纾解服务大企业过程中“辅导培训线多面广难以全面顾及”这个痛点。五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质量。积极开展各类税收分析、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工作,全年共计完成税收通报12篇、组织并参与完成税收分析报告39篇,其中参与撰写的《贵阳市财政收入现状分析》得到省人大党组书记孙永春的肯定性批示。

2.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许可事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不定期地从金三后台提取许可数据,比对许可事项内容。二是推行审批事项办理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等,确保做到审批“零超时”。三是严格落实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事项实地查验与限额审批的相关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四是做好非居民企业后续管理。及时将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的文件精神传达至基层局,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开展上门“面对面”精准辅导。同时完成对金三系统中非居民企业登记信息的清理修订工作,共对72户纳税人的5种登记类型错误进行更改修订。

3.完善税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清单化管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共包括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其中,账簿凭证管理类3项,纳税申报类2项,税务检查类3项。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乡全覆盖。在市局官网、阳光平台、办税服务厅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办税指南更新为15类20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调整为12类152项。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理试点。加强跨领域协作和部门合作,与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融合和再造,建立完善“贵阳市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系统”,打造企业开办“一网通”,整合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事项,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共享数据及时推送,加快事项办理速度。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获得纳税人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和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无需再次采集便可办结开票限额在十万元以内(含十万元)的发票领用业务。

4.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自2015年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按照总局部署全面取消税务登记模块,改为“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二是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19年按照要求共开展了4次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未发现涉及公平竞争的文件。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印发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对重点稽查对象、非重大稽查对象和异常名录库稽查对象分别明确抽查方式与比例,同时明确检查事项及检查年度。发布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1次。四是加强办税服务场所巡查,实施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市场,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依法整治和打击“灰中介”“黑中介”。五是扎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按时公布评价结果。认真开展纳税信用补、复评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宣传,让纳税人知晓如何申请补、复评,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问及时受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按上级部署及时将红、黑名单提交给市文明委。六是持续开展“银税互动”。利用“贵州税务信用云”平台,与银行实现线上数据交换,落实诚信激励措施,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2019年贵阳市税务系统共有25个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中12个为全职能均进驻的办税服务厅(花溪区局由于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在建设中,暂未进入)。二是继续推行“套餐式”服务。按照“一次申请、并联办理,一窗受理、集中处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并联套餐业务,在电子税务局升级部署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引导纳税人网上自主办理,节约时间。三是拓展网上办理范围。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印花税等多税种合并一表申报。全市每月平均网报率超98%。四是简化注销办理程序。落实税务注销“免办”“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进一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证件、资料报送,**“注销难”。五是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区县自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6.强化环境保护税收征收。一是强化培训。对内,挑选部分业务骨干学细学精政策并将其列为业务带头人,对环境保护税法系列税收政策、纳税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细化讲解,确保环保税的顺利开征;对外,完成对所有已识别环保税纳税人的辅导,通过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题讲座分类、分行业辅导纳税人,做到逐表、逐项讲解,同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由各税源分局提供上门辅导。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多媒体设备、公告栏进行宣传,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在线解答纳税人疑问。三是加强纳税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填报环保税申报表,完成环保税的网上申报,保证申报质量。组织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厅轮岗值班,积极配合办税大厅导税咨询岗引导环保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约申报等方式办理环保税纳税申报事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审查和立法前评估等环节,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公布程序。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均按要求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

8.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照省税务局、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前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工作。2019年,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起草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5件,提出意见建议7条。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依法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关”。二是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靠党委领导,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协调推进作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修订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形成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建设。市局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4次。以领导干部学法带领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组织1091人参加了“法宣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1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积极同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在公职律师证办理、验换证,公职律师使用、考核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针对部分区县局无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的实际,市局提出的跨区域使用公职律师思路得到市司法局的高度认可,并表示积极配合、推广跨区域使用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39名税务干部办理公职律师证,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储备。二是充分发挥审理作用。凡提交审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经法律顾问团队审核把关,保证决策的合法合理性。2019年以来,市局法律顾问室先后对13个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40余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二是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市局稽查局严格依法对两户企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三是强化税警合作。2019年以来,我局在联合查办大要案过程中,不断完善贵阳市税警执法协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协作事项、操作流程、协作保障等工作。协商草拟了《贵阳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执法协作运行暂行机制》,提出坚持“统筹协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地推进了我市税警协作深度、广度,筑牢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防线。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通过专项部署、摸查调研、师资培训,为“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夯实基础。制定“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措施,通过调研,对照总局“指引”,细化梳理出19大类55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稳步推行;清理全市税务系统现有执法记录仪,积极参加总局、省局的专题培训,以公职律师为重点,培养锻炼重点师资。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滚动屏、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发布税收“黑名单”企业名单,让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完善落实内控机制。参与省局优化内控流程防线平台开发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发现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后,内控部门及时进行跟踪介入,了解状况,掌握动态。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组织开展2019年度案卷评查,市局随机抽查85份卷宗,发现问题9个。四是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对纳税人的投诉已全部办结并对纳税人进行回访,纳税人均表示满意。

1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加强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证检查清理专项工作,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召开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座谈会。对模拟考试成绩不理想的人员,通过座谈会形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三是做好考前培训。针对调研中了解到复习资料少、知识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购买最新执法资格考试书219套1314本充实复习资料。

1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做好执法设备保障。提前摸清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存量,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二是做好预算管理。依法将本单位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执法培训、比武大练兵、稽查装备包采购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制约监督措施。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公布了税务行政处罚8项、行政许可6项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发布办税“最多跑一次”清单。制作“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二维码,通过税务官方网对外发布,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三是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年初,在制定全市绩效考核时,将“纳税人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明确所占分值50分和考核标准并通过公文下发。四是强化执法执纪监督。按照省局“1+3+n”大监督格局部署及要求,有效发挥专职监督、职能监督及日常监督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从税。

18.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工作方案,加强汇报沟通。将工商界、财经界和法律界代表委员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围绕“建立沟通机制、汇报税收工作、宣讲政策法规、集中群众智慧、提高业务质效”目标,主动对接、沟通提案内容并认真落实办理。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计18件,办结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外部多方监督。自觉接受审计、财政、政府法制、舆论等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反馈、报告整改情况。三是深入学习省局下发的行政诉讼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19.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制定2019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完成对开阳县税务局、综保区税务局的日常督审。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市减税降费工作的专项督察。二是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后新情况、新问题,新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政府采购评审代表工作规范,对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控制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抓好年度公开重点。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及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贵阳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对外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效应。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及时在自媒体平台推送涉税信息、政策要点,让社会大众知悉。2019年,通过《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政策及其他信息共355条,阅读量243763次,关注人数9435人;通过对外公开网站发布税收政策、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282条,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及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公开,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强化对纠纷的预判、分析及妥善处理,全年无重大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事件发生。二是按照合理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积极协商、耐心沟通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防止纳税争议扩大化,努力消除涉税争议。三是完善政务舆情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筑税办函〔2019〕65号),对监测范围、监测方式、分析研判、信息推送以及应对处置等进行细化明确。与新浪贵州合作开展对贵阳市税务系统的舆情监测工作,提高了掌握舆情、防范风险的主动性。

2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及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成立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复议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制度,积极组织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资格证考试,有79人获得行政复议资格证,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零发生,诉讼案件1件。三是创新复议应诉工作。针对稽查案件争议大、认定有分歧、各地重大处罚案件等特点,选派公职律师提前介入,与各稽查局、各区县局探讨案件性质、处理方式、程序完整性,把好风险关口。

(七)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培训。按照稽查业务、“三项制度”、法制骨干等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筑税发〔2019〕9号),将宪法教育、依法治税等作为重要教学内容。三是突出初任培训。分四期完成全市219人初任培训,针对初任培训执法资格模拟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组织1次座谈会。

24.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丰富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参加“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参加“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人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二是完善教育机制,加强预算保障。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预算保障力度。三是推行“数字人事”系统,抓好考查测试。在数字人事系统的“两测”中,将法律常识作为领导胜任力测试大纲的内容,通过测试推动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5.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系统谋划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按照省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贵阳市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实。二是推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常态化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解决。把会前学法作为会议必经程序。

26.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主要领导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工作由主要领导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外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28.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升级税控算法,简化税控设备。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于2019年9月27日上线运行。二是积极配合省税务局“云上贵州”“电子税务局”建设。三是依托互联网打破缴费人属地限制。启用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功能模块及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拓宽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渠道;打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多元化缴费渠道,自由选择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智慧税务app、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社保缴纳渠道。

一是聚焦主业,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19年度,在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情况下,全市税务系统圆满完成税收收入,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二是围绕主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从重点税源监控来看,全市400余家重点税源企业在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超200亿元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费成本降低成效明显。三是把握主线,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目录及办理流程,并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深度,通过采集共享数据的实时推送,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面落实税务注销“承诺容缺办”服务。通过“创新服务举措、整合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强化政策宣传”等措施,努力打造贵阳市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外部审计、内部督审发现的涉及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仍然较多。二是个别干部法治观念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三是对税收风险的研判应对不够精准。

2020年,贵阳市税务系统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主引擎作用,建好“三项制度”主抓手,优化执法方式,保障征纳权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为新税务壮阔踏上新征程护航,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工作新发展助力。

税务法制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法制股在区局党委和法制科的领导下,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开展规范执法和行政管理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优化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做好xxxx年第四季度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x月份,对省局推送的xxxx年第x季度xx项xxx条疑点数据,经分局、股室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无法整改xx条,税款元)。

2.做好今年前三季度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x月份推送两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数据疑点,第一批x项xx条,核查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第二批x项xx条,核查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x月下旬,完成第二季度组织收入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上级推送全量数据xx项xxx条,核查xxx条。(其中:有问题xxx条,涉及税款万,无问题xxx条,无须整改xx条)。xx月初,省局下发xxxx年三季度重点指标疑点数据xx项xxxx条,目前分局正在核查中。

3.做好“夯抓促”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x月初,省局开展《夯基础抓落实促提升》专项活动,同时推送总局、省局第一批为xx项xxxx条疑点数据,经核查,确认为问题xxxx条(已整改不涉及税款xxx条,无法整改xxxx条)。逐项进行审核,科学分解任务,减轻分局负担,提高数据核查整改质效。补缴税款、滞纳金万元。省局推送的第二批xxx条疑点数据,确认为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为元,滞纳金元,无法、无需整改xx条)。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v^审计整改要求,x月初,区局对照《国家^v^督察内审司关于开展税务系统“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督审便函号)和省局工作部署,指导财务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并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报表》。

为贯彻落实《国家^v^x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虚^v^等五个专项整治的通知》(xx税函x号)精神,x月初,法制股牵头开展违反组织收入原则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申报期前提前征收税款、无正当理由大额税款入库即退库、未及时办理退税等违反组织收入原则问题,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免未免、应征未征税费问题等问题。

经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督促指导,集中办公,共对xx项xxx条数据进行核查整改,其中排除疑点xxx条,确认问题xxx条,已整改xxx条,办理退补税xxx万元,xx条正在核实企业是否补退税情况,有些企业放弃享受退税并提供了佐证资料,对于无法联系的自然人,各分局按照要求,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确保应改尽改。

x月下旬,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区局成立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v^关于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税总函x号)精神和省市局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并上报《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情况表》。

同时,法制股会同一分局、收入核算股,实地查看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点现金税费征缴情况,抽查了一处邮储代征点作废发票情况,没有发现问题。对核实后纳税人多缴税款,在各代征点公告纳税人及时办理退税。

据统计,全年已推送减税降费和税收执法各类疑点数据xxxx条,确认问题,办理退税万元,补税万元。有效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执法和管理。

一是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v^x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编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xx税函号)精神,x月份,法制股按照要求,配合市局完成全市和区局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涵盖区局本级、一分局、二分局,以及xx、xx、xx、xx分局四类清单,包括权责事项表、《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内容。

二是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x月初,完成省局统一工作平台执法信息上线工作,截至xx月xx日,通过平台公示执法信息xxxx条,其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信息各x条,权力责任清单x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xxx条,委托代征信息xx条,准予行政许可信息xxxx条,税务行政一般行政处罚信息xxx条。

三是做好xxxx年度税收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审核重大执法决定xx户,其中增值税百万元版专用发票xx户,千万元版x户,行政处罚x户。对分局报送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

四是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基准”和“清单”宣传。认真落实^v^、^v^关于推动xx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从x月x日起,贯彻落实《xx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江浙沪xx甬:五地统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其中《xx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有xx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更为细化,处罚数额也有所降低。《江浙沪xx甬:五地统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共列举xx项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只要在限期内改正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违不罚。

税务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税务法制工作总结

2022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局在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和^v^_____市委、_____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v^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执行“三个一”(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方针,按照“五个上新台阶”(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上新台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新台阶、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全市地方税收征管质量上新台阶、地税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和“三个一流”(争创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工作目标,按照年初全省、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税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狠抓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文明地税建设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保持求实创新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各项地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22年度的地方税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抓收入。

二是强化税源管理。以滇西八州市地税局税源调查及收入形势分析会在_____召开为契机,坚决执行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落实组织收入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线,加强完善以税源为核心的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大力清缴欠税,做好计划上下对口衔接,堵塞税款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好省地税局和各级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动态监控,定期对建筑安装、水电开发工程、房地产、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营运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加强我市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县(区)的监控管理,完善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促进了地方税收的平稳增长。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和执法错案追究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提高了执法水平,推进了依法治税;严把政策关,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条例,尤其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建筑安装业税收、旅游及相关行业税收和矿产资源税费的管理,都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定程序办理。还深入到征收一线和纳税企业,认真开展分税种、分项目的税源调查和政策调研,为领导决策和全市征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是切实抓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为确保如期征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我市地税部门和工会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人员扎实准备,做了大量的征前调研、宣传发动、软件安装并培训人员、汇报协调、数据对接并移交、工会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录入、票证供给、实际演练开票等方面的工作。2022年1月-10月,全局共代收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1364万元。全市地税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代收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二、强化征管、搞好税政管理求精细。

一是强化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监督等措施,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管理户籍上认真做到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在管理税源上认真制订阶段工作计划;在管理环节上加强对零申报户的分析比对工作;在管理数据上定期核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在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上能够结合_____实际有效开展;在发票管理上找准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结合点,使一些发票违章案件能够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发票管理工作。

税务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以“百名局长千名税干入万户送税法”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了各行业有代表性、典型性,辐射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编写了若干份诸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矿山、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税收政策解答”、“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有限公司、**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v^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3、4月23日,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假的发票,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20**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今年税收法制工作在市局法制科和区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拓宽税法宣传广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进程,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优化治税环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局税收工作的全面依法开展。现总结如下:

积极配合区局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税收宣传活动方案,与国税、区政府等部门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切实推进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以税法进市中心、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形式全面开展,形式多样,气氛浓厚活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税宣工作实现了三个结合:一是与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二是与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树立地税形象相结合。

在公交车电视屏播放各种税宣提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4123份。强有力的营造出了有声有色的税宣活动氛围,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获得了社会对税收的理解和支持,改善了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7.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7.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8.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制定了区局《“六五”普法20**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了我局今年“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了区局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今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3项重点工作和13项基础性工作。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备查备案和到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服务基层执法的工作。根据各税务所的具体执法情况,到各所加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法律援助和政策服务。

(三)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做好地方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认真督促检查,全面掌握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新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8户,至优惠期满共优惠税款10.92万元。有效开展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多次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疑难的解决途径。

7.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情况;8.税务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情况。四个阶段一是各单位自查,做好迎检准备;二是区局全面检查;三是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四是区局复查验收。经过我局的全面检查与整改,9月下旬顺利的通过了市局检查组的执法检查,市局检查组对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牵头组织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川地税发[20**]85号)文件要求和方法,区局案卷评查组对稽查局20**年度1——11月期间形成的“四类”案卷,采取查阅税收执法卷宗、询问执法人员有关情况等方法,对其67户案卷,按评查面不低于20的%抽评了15户行政处罚案卷(无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也无涉税举报和查补金额20万元以上的企业案件)。经评查组评定12户优秀,3户良好。

(六)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区局采取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放《执法评议表》的方式开展税收执法评议工作。今年重点评议了城东所、城西所、城南所、直属所和稽查局五个单位。从收回的680份《执法评议表》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税收执法工作都很满意。

(七)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

(八)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今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税务案件,十二月上旬,重审办在稽查局抽取了两起案件进行复查。

(九)认真做好各类常规报表工作。今年通过调查清理,完成并上报各类报表共计16份。为上级部门准确掌握基层税收执法基本情况,正确做出税收政策决策提供了参考素材。

四、加强信息反馈,做好综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是当前解决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向市局报送信息8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4篇,为上级税务部门依法制定或调整税收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执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十二五”规划,以“构建和谐税收”这工作中心,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质量为工作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制建设,努力构建法制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搞好税收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法律素质,打造一个法制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法制工作队伍。

(三)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与广度,注重特色和效果。

(四)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案件复查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切实做好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

(七)积极参与政府创建“法制船山”的工作。

(八)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河北省地税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内部法制部门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的活动。

各级地税机关法制部门或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涉及相关业务问题的,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地税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一)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

(二)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三)税务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申请,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四)其他直接关系税务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可能引起行政争议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是作出决定前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各级地税机关不得作出决定。

各承办部门应当在拟作出重大行政决定前提交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法制审核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或者调查终结报告以及建议;

(三)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四)经听证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等有关资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法制部门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部门在指定时间提交。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或者调查终结报告以及建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基本事实;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四)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办部门向法制部门提供的资料齐备之日为受理日,法制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请示政策的时间不计算在内。需立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部门应立即审核。案件复杂的,经本级地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法制部门对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

(八)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法制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材料;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法制部门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建议。

(四)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和裁量基准不当的,提出变更意见。

(五)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六)超出本单位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

法制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退回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对法制部门审核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采纳;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部门协商沟通,经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本级地税机关负责人处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后,承办部门提交本级地税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各级地税机关可以根据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对审核范围作出具体规定,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质量。

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员、法制部门的审核人员以及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情节严重的,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法制审核,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由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

2017。

7

1

日起施行。

年注会考试《税法》重点精选:税务行政法制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一般是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案件。

(一)调查与审查。

(二)听证。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的情况。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在原有规划制度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训”活动和打造“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xx年度“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设立“全局学习日”,为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打下坚实制度基础。二是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五个月来,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新途径。在内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网送税法”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学法、守法。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总结。

《国税局普法工作总结》。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有限公司、**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2、利用国税内、外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纳税人权力和义务以及新的税政法规。

3、4月23日,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加强执法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围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制定《税收执法岗位责任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构建起了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推动税收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税务人员执法过错大幅度下降。三是大力整顿税收秩序。深入开展xx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着力整顿税收法治环境,重点打击利用行进行偷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重拳打击涉税案件,大力打击帐外经营行为和关联交易。

年注会考试《税法》重点精选:税务行政法制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009年考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

a.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的罚款。

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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