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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实用18篇)

时间:2024-02-23 02:47:03 作者:XY字客

作为一个单位,它的运行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流程,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下面是一些单位团队建设的案例研究,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践经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内部控制评级,是指以内部控制评级指标体系为基准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分类分级,并对评级结果进行有效运用的过程。通过内部控制评级,可对单位内部管理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诊断,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底前完成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评级工作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两个阶段,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

(五)坚持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单位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一)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领导小组,是大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连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级标准的拟定、解释及组织实施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三)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创新,为此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级标准的研究制定、评价完善等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提升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保障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9月)。

召开全市动员及实施大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评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推广阶段(20xx年9月)。

对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开展内部控制评级的系统培训,知晓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为全面有效开展评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各单位可登录大连会计网,进入“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相关评价及报送工作。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制和机制(20xx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成立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各单位应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报单位办公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内部控制评价底稿的基础上增加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其他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内部控制现场测试,充分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最终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4、编制并报送评价报告(20xx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操作手册(试行)》(详见附件)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有所属单位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专家复核阶段(20xx年10月11月)。

1、现场复核(20xx年10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单位内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验收,如实填写内部控制评级底稿。

2、计分定级(20xx年11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复核结果,确定各单位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客观得分和相应等级。

(五)成果应用阶段(20xx年11月xx月)。

通过定期公开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内部控制评级信息,建立起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有效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督导作用。

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提交。

(六)经验总结阶段(20xx年xx月)。

1、各单位应当于20xx年11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2、20xx年xx月31日前,市财政局对全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比、有效。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反馈以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领。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对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及其成果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最新修订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同日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内部控制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规避单位公共道德风险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资金大多为纳税人的收入,作为广大社会公众资金使用的受托者,一旦缺乏控制,履行受托责任的自觉性就会失去约束,进而产生腐败。随着公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纳税人对财政预算披露程度和内容的要求愈发严格,如何规避和控制这些风险,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进行审计。

2.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保证。内部控制是动态的、持续的,也是不平衡的,受时间、地点、政策、具体执行人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仅靠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自主执行是不够的,常常会因为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串通作弊或不作为而失效,因此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运行质量不断进行评估,即对内部控制设计、运行及修整活动进行评价。这就要求不断改善内部控制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监督其充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3.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和资金的安全运行,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保障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内部控制可以确保单位各项活动有章可循,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是提升单位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1、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

一方面,内部控制减少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质量,并为测试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审计又对内部控制起到再控制的作用,有利于内部控制执行与运行的有效性,并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不断趋于完善。

内部控制是为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控制措施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既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整体层面,又涉及业务和事项环节,也涉及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层面,覆盖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内部控制建设不是单纯的制度设计,而是要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非常健全,但在实际执行中却流于形式、事故频发。而内部控制审计更强调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1)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由于内部控制是为了推进经济实体的有效运营,而内部审计则在于协助管理层调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求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实施。在通常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由经济实体经营管理部门指定并在实施执行中评价和改进,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系统,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如何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针对不同的审计任务制定灵活适用的审计方案,以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内部审计的角色由监督者逐步转变为控制者。

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仅是一个检查系统。内部审计师的主要作用是“确认和建议”,而不再是以往的“监督和复核”。他们通过咨询活动,为管理当局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风险,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3)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的加强推动内部审计的发展。

风险是单位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在一定的经费保障下履行国家赋予的公共管理职能。这个目标既强调了全面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能,又确定了有限的行政经费保障,要履行好职能就必须用好经费,用好了经费也就保证了职能的落实。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就是识别影响单位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因素,评估风险进而管理风险。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估。对单位经济运行和财务运作中潜在风险预警预报,提出控制措施,将可能萌发的风险化解。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持续监督和定期评估单位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及时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风险,从而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促进单位内部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4)内部审计作为监督要素中的最高层次,在内控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整个内控体系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济业务发生部门严格按照内部设计的程序、相互牵制的制度开展业务活动,建立起第一道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处理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的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严格按照控制步骤流程办理。第二个层次,经济业务最终的流向都是反映到财务报表中去,因此财务部门就要在事后建立起第二道监控防线。要对原始的数据、凭证、票据进行日常性、规范化的检查稽核,要及时把监督的过程和信息反馈给财务负责人。第三个层次,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起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通过内部控制测试来发现管理流程中的不足和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内控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内部审计作为监督要素中的最高层次,在内控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内部控制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率。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不可否认的是,内部控制审计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计一套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失去了根本性指导。部分单位虽然能够制定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更多的是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效果。笔者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时发现有的单位甚至设置违规的内控制度,对单位的有的业务事项实行内部科室或个人承包制,对承包事项的财务缺乏监管,致使承包事项的财务没有真实和完整地反映,其分配的不公引起单位干部职工的不满。

(二)缺乏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大多属财务部门内设,没有独立性,也就无法进行正常的内部控制管理。有些单位虽然具备内部审计机构或指定专门的审计人员,但不能对内部会计管理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及履行有效性做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三)内部控制审计方法落后。

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机构仍采取事后审计,工作方法单一且落后。这样没有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审。不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就不会及时发现单位业务发生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而无法把行政风险降到最低。而且随着行政单位对计算机信息化等高科技的引入,管理方法的创新,审计内容也相应扩展,工作内容大幅增加,因此,如果审计手段仍停留在原始阶段,依靠业务素质不完善的内审人员手工操作,那么内审工作的科学性及权威性便很难得到切实保障。

(四)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结构单一导致审计局限性。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必然参与到单位的各类经济行为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的知识多元化,不仅要懂得财务和审计知识,而且还要精通各项相关业务。内控审计人员的素质成为开展高层次审计监督的关键所在。由于我国一直存在着一种“审计即是审账”的思想,大多数的内控审计人员都是财务出身,知识面比较单一,缺乏经营、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在审计内容方面,一般内部审计人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检查财务数据是否合理合法上,认为这就是内控审计,他们的审计对象主要集中在账证、账表、账账是否相符,忽略了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的控制,片面理解了内控制度审计的内涵,使得内控审计仅从凭证和账面找问题,难以从实际工作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

四、内部控制审计手段与方法的探索与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实施改革的时候,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行业主管部门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势必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加强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合作,形成有力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威性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发生;三是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外部监督者,应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理念,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全面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单位的依法理财积极性,以及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自觉性。

(三)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化管理。

一是在审计目标上,坚持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和优化内部控制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价既要揭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缺陷和漏洞,更要持续不懈地促进内部控制的优化,为行政事业单位科学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审计方式上,实现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结合,审计重心前移,实施全过程跟踪、“同步”控制和突出“环节”控制,不但关注控制过程,还重点控制结果,达到降低风险成本,突出增值目标;三是在审计形式上,坚持整合审计和单一审计相结合.既可以采取全面内部控制或专项内部控制审计的形式,也可根据“整合审计”理念,将内部控制审计与和业务审计、信息技术审计、财务审计有机整合起来;四是在审计内容上,坚持全面内部控制审计与专项内部控制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查评价;另一方面,还可以对政策贯彻落实、业务管理、财务收支、信息安全等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

(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提高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

一是加强对内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通过举办审计项目现场观摩会、评比会等形式,使内审人员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以客观、公正态度参与审计项目检查,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协调好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赢得被审计对象的信任和尊重;三是完善内审人员业绩考评办法,要充分引入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奖罚并重,择优上岗,把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绩效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激发内审人员积极性,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有机统一。同时对审计监督应作为而不作为、作为不到位、作为效率低下,应追究相关内审人员责任,有效地保证内审工作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结合中央驻渝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审核,重庆专员办近期为重庆市地震局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拉开了对中央驻渝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培训讲座的序幕,取得了积极效果,获得了良好反响。

为服务好中央驻渝单位预决算管理,重庆专员办高度重视对中央驻渝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将内部控制嵌入全预算流程管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培训与服务指导。为做好该项工作,重庆专员办积极提前谋划,于去年底即总结近年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制作了针对辖内中央预算单位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讲义。今年拟对辖内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重点社会事业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培训。培训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互动方式进行。所谓“走出去”,即我办主动为各单位进行培训宣讲;“请进来”,即邀请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较好的单位交流介绍成功经验和做法。

重庆市地震局作为地震专业技术机构,对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非常重视,也有较为迫切的内在要求。该局曾多次向我办反映,希望我办能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我办积极响应,结合此次重庆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审核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决算审核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为重庆市地震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部门举行了内部控制制度讲座,从内部控制的基础理论、风险管理和防控、构建内控体系的基本方法和流程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的核心内容。由于地震局系统对业务方面的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相对陌生,讲座采取座谈形式,我办业务二处的同志主讲,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听众可以随时就讲座内容提出疑问,讲授双方取得了良好的互动。

首次讲座也让我们总结了培训经验,了解预算单位各个层面的真实需求,帮助我们有针对性地调整培训重点和思路。我们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内分批次完成对中央驻渝单位的内部控制轮训。

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们所要面对的是对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及其效益加强重视,加快促进经济转型,保证我国经济在稳健中不断发展。正是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要求我们在迅速发展后,积极构建具有高质量、高效益和生态好、代价低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此新常态主要指的是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由高速提高向中高速提高上转变,升级和优化现行的经济结构,将投资驱动这一经济要素转变为创新驱动。新常态下,我们除了要面对新的挑战,同时还要把握好新的机遇,提高适应新常态的能力,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化工作,从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稳定健康的持续发展。

当前,加强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了行政事业单位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只有做好此项工作,单位的业务活动才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单位的资产才能够更加安全完整,避免错误行为与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单位会计资料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全面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过程中,应确保资金健康运行,增强资金使用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单位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性,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不属于营利单位范畴,但加强其内部控制至关重要,已经成为了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及提高各项职能运行效率的前提,所以,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为目标,保证单位安全高效的持续运行。

(一)缺乏较强的内部控制意识。

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目前仍有部分单位管理层遵循着传统的管理理念,将重点放在了自身的政绩与事业发展上,对于单位的内部管理十分的漠视,并且内部控制方面的知识掌握的甚少。部分单位领导一直以服务公共事业为主要职责,而忽视了加强单位成本核算、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管理力度,片面认为内部控制属于财务部门工作范畴,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更有甚者认为内部控制就是预算控制。虽然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构建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执行力不强,仅仅作为一种形式,致使其应有的效用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二,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科学合理的进行岗位设置,造成有关人员缺乏较高的岗位责任约束意识,并且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单位内部未加强宣传与必要的培训,最终造成工作人员难以快速高效的构建与实施内部控制,阻碍了财务控制与监督作用的发挥,出现了明显的业务控制脱节问题。

(二)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要想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构建与执行,除了要有较高质量的会计基础工作外,还需要一批优秀的会计人员。当前,我国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较高的质量水平,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和企业的会计核算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相对简单些,再加上没有摆脱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使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成为了一种摆设,对其规范性缺乏严格的要求。此外,由于单位财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掌握的技能知识停留在过去,未更新观念,会计判断准确度不高,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强,致使内部控制具体执行中达不到理想的目标。

(三)会计内外监督机制效果不明显。

据笔者了解,当前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未构建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虽然构建了这一机构,但其应有的效用未得到发挥,同时未针对单位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构建相对应的监督机制。此外,外部监督的弱化也会导致内部会计控制效用的全失。单位通常将焦点放在了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上,对资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效益与监督力度较为忽视,这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不利的。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当前的新常态进行管理制度的构建,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策略。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建设与执行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全面普及内部控制相关理念与知识,以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构建与执行,加强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提高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中得到全面落实。二,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过程中,必须以人人负责的观念为主,确立清晰的权责关系,发现责任风险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三,提高内部控制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首先,所有省、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的教育培训力度,让其真正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做好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考核工作,保证他们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其次,积极主动学习新(年1月1日)施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全面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并从中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从而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深入改革与稳健发展。另外,内部控制的年终考核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应予以重视,对已经存在的考核指标要不断的优化与完善,做好有关领导与人员的综合考核。

(二)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及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想有效实施,较高的会计基础工作质量是其前提条件,若会计基础工作质量较低,那么将不利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推行。根据这些情况,单位应积极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采用先进的电算化工作系统,从而防止工作随意性,保证会计基础工作高效性。对于日常的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进行相应规范,科学合理设置会计岗位,要让各岗位间都做到彼此有效监督与制约,高效推动会计控制,将工作失误率降到最低。其次,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与否不仅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而且对内部控制的执行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所以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新常态下,一名优秀的会计工作者除了要掌握相关的知识技术外,还要全面了解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学习积极性。行政事业单位应开展相关的讲座、培训等活动,对会计工作者进行再教育,使其知识结构得到不断更新,这样会计工作质量水平就会随之提高。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新的工作方向,更新工作核心,构建适应现代社会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应变思维能力,树立新的观念,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发展,从而保证其在新常态下事业单位中的效用全面发挥。随着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颁布及全面普及,相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将得到整体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02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20〕1093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财政局结合我旗实际,积极布置此项工作。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科右前旗财政局认真做好《内控规范》的宣传贯彻落实,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内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向各预算单位转发了兴安盟财政局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要求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管理,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才能推动科右前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年新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粮食作物是指谷类作物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作物包括红薯、马铃薯等和豆类作物包括大豆、蚕豆、豌豆、绿豆等。在营养方面,谷类作物主要提供淀粉、植物蛋白和维生素,豆类作物主要提供蛋白质和脂肪,马铃薯作物主要提供淀粉和维生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的指导,经研究决定:在坚持“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周期管理”原则要求的基础上,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机构改革现状,对按照《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检〔2017〕305号,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遴选确定的首批创新示范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同时结合执法督查重点工作,适当新增一批创新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前期88家创新示范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2017年获得“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核标准严格依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再符合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的,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撤销称号;对符合创新示范单位基本条件且机构名称未发生变化的,继续保留称号;对符合创新示范单位条件但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继续保留称号并进行名称变更。已撤销称号的,不再递补。

(二)适当新增创新示范单位。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增补1~2个创新示范单位。在创建过程中,除考虑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外,应向较好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重大涉粮案件查处、粮食监管信息化等重点任务的典型单位倾斜。对大清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暂不符合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的,另行表彰。

(一)充分认识创新示范单位工作的重要性。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是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执法督查的新要求,高度重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以此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对粮食执法督查工作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以创促建、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执法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力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严把创新示范单位创建质量关。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审核把关。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创建质量和示范效果。对于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问责;凡已取得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坚决予以撤销。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报送结果。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间,积极稳妥开展优化调整工作,请务必于2020年2月10日前完成创新示范单位重新审核确认和增补,并将结果正式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的指导,经研究决定:在坚持“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周期管理”原则要求的基础上,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机构改革现状,对按照《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检〔2017〕305号,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遴选确定的首批创新示范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同时结合执法督查重点工作,适当新增一批创新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前期88家创新示范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2017年获得“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核标准严格依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再符合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的,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撤销称号;对符合创新示范单位基本条件且机构名称未发生变化的,继续保留称号;对符合创新示范单位条件但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继续保留称号并进行名称变更。已撤销称号的,不再递补。

(二)适当新增创新示范单位。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增补1~2个创新示范单位。在创建过程中,除考虑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外,应向较好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重大涉粮案件查处、粮食监管信息化等重点任务的典型单位倾斜。对大清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暂不符合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的,另行表彰。

(一)充分认识创新示范单位工作的重要性。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是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执法督查的新要求,高度重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以此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对粮食执法督查工作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以创促建、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执法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力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严把创新示范单位创建质量关。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审核把关。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创建质量和示范效果。对于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问责;凡已取得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坚决予以撤销。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报送结果。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间,积极稳妥开展优化调整工作,请务必于2020年2月10日前完成创新示范单位重新审核确认和增补,并将结果正式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程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检〔2017〕30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创建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的在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以政策性粮食行政监管为主线,以执法检查和大要案查处督办为重点,以创建创新示范单位为抓手,着力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创新示范。服务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大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措施,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流通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严格标准,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因地制宜细化创建内容。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创建质量和示范效果。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实行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周期管理。每一个评选周期为5年,总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总数的15%。因故被撤销称号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从命名授牌之日起满5年的自动退出,符合创建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以创促建,分类指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查找自身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分级分类指导,推动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执法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人防能力全面提升,技防措施不断加强,法防机制逐步完善,群防手段更加丰富;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

(一)认真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对辖区内地方企业收购、储存、销售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储存安全,以及其他各类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执法督查,切实履行行政监管主体责任。

(二)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模范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监管经费、执法装备保障有力,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监管任务。

(三)本地区执法督查工作在人防、技防、法防、群防等方面,至少有一项有创新、有成效,可示范、可推广。

(四)近3年没有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的案件,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辖区内未发生被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涉粮案件。

(一)增强人防力量,带头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和执法督查能力建设,严明监管纪律,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保障监管经费,充实监管装备,为依法管粮提供坚强保障。

(二)提升技防水平,带头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自动监控等智慧监管,增强监管实效。加强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实行在线监控。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粮食行业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当地或上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三)加强法防力度,带头完善监管制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带头完善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检查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加强与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受理、案件查处移送报备、执法案卷评审、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层级督导,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责任。

(四)发挥群防作用,带头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和舆情监测,带头建立完善涉粮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等;对容易激化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群众诉求作为群防群治的重要抓手,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堵塞漏洞,剖析矛盾成因,增强监管针对性。

创新示范单位按照基层创建、申报推荐、审核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产生。

(一)基层创建。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创建主体,创建单位要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内容自评,并填写《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推荐。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粮食局推荐。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本级开展创建的,创建材料直接报省粮食局。

(三)审核公示。省粮食局负责对创建申报情况把关并现场审核;拟推荐名单通过网站等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的,上报国家粮食局。

(四)命名授牌。通过审核公示的申报单位,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发文通报并命名授牌。

对命名授牌的创新示范单位,国家粮食局在推荐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并选择部分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

自第二批创新示范单位命名之日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自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

(一)粮食监管机构不完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的;

(二)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案件的;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违法犯罪的;

(四)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或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五)监管工作水平严重滑坡,辖区内涉粮违法违规案件频发多发的;

(六)其他应当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情形。

撤销称号一般由省粮食局审核并报国家粮食局撤销;因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有关部门督办或国家有关部门抽查发现达不到创建要求的,由国家粮食局直接撤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发动,积极培育,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创建活动的调研指导,注重总结宣传经验,培树先进典型,严格评审程序,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活力。

(三)强化督导抽查。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评审推荐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省粮食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发现达不到条件的创新示范单位要撤销其称号。

自2010年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保障,紧紧围绕粮食流通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管,为深入推进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以政策性粮食行政监管为主线,以执法检查和大要案查处督办为重点,以创建创新示范单位为抓手,着力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创新示范。服务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大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措施,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流通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严格标准,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因地制宜细化创建内容。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创建质量和示范效果。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实行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周期管理。每一个评选周期为5年,总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总数的15%。因故被撤销称号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从命名授牌之日起满5年的自动退出,符合创建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以创促建,分类指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查找自身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分级分类指导,推动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执法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人防能力全面提升,技防措施不断加强,法防机制逐步完善,群防手段更加丰富;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

(一)认真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企业收购、储存、销售国家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除外)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其他各类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执法督查,切实履行行政监管主体责任。

(二)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模范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监管经费、执法装备保障有力,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监管任务。

(三)本地区执法督查工作在人防、技防、法防、群防等方面,至少有一项有创新、有成效,可示范、可推广。

(四)近3年没有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的案件,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辖区内未发生被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涉粮案件。

(一)增强人防力量,带头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和执法督查能力建设,严明监管纪律,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保障监管经费,充实监管装备,为依法管粮提供坚强保障。

(二)提升技防水平,带头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自动监控等智慧监管,增强监管实效。加强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实行在线监控。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粮食行业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当地或上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三)加强法防力度,带头完善监管制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带头完善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检查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加强与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受理、案件查处移送报备、执法案卷评审、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层级督导,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责任。

(四)发挥群防作用,带头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和舆情监测,带头建立完善涉粮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等;对容易激化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群众诉求作为群防群治的重要抓手,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堵塞漏洞,剖析矛盾成因,增强监管针对性。

为加强对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突出各地创新特色,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指引》(附件1)进行细化,更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活动。

创新示范单位按照基层创建、申报推荐、审核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产生。

(一)基层创建。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创建主体,创建单位要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内容自评,并填写《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推荐。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本级开展创建的,创建材料直接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三)审核公示。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创建申报情况要从严从紧把关,并现场审核;拟推荐名单要通过网站等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的,上报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对审核合格的候选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四)命名授牌。通过审核公示的申报单位,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发文通报并命名授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

(一)粮食监管机构不完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的;

(二)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案件的;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违法犯罪的;

(四)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或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五)监管工作水平严重滑坡,辖区内涉粮违法违规案件频发多发的;

(六)其他应当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情形。

撤销称号一般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国家粮食局撤销;因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有关部门督办或国家有关部门抽查发现达不到创建要求的,由国家粮食局直接撤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发动,上下联动,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创建内容,严格评审程序,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创建活动的调研指导,注重总结宣传经验,培树先进典型,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活力。

(三)强化督导抽查。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评审推荐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国家粮食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发现达不到条件被撤销的,相应核减次年该省(区、市)申报创新示范单位比例。

(四)做好创建衔接。首批命名创新示范单位100家左右,原则上从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中择优推荐产生。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进行复审,从严把关,择优遴选3~4家向国家粮食局推荐;对未纳入首批创新示范单位的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要加强指导,按照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积极创建,优先作为第二批创新示范单位备选对象,坚持优中选优、优胜劣汰。自第二批创新示范单位命名之日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终止。

国家粮食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对命名授牌的创新示范单位,在推荐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并选择部分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本省(区、市)创建方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评选推荐名单报送国家粮食局(执法督查局)。

附件:1.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指引。

2.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

12月28日上午,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调研员郝书志、副处长龚军强一行,在市农牧局副局长耿文广、监督检查处副处长牛战峰的陪同下,对我县创建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县政府办、粮食局等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县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后,认真检查了相关台账资料。检查组对我县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我县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基础工作规范扎实,工作有亮点、有创造性,实实在在体现了磁县创建创新示范单位的水平。

同时,希望我县继续努力,按照国家粮食局有关创建工作要求,再系统规范各项资料、档案,力争顺利通过国家粮食局验收。

为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和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内控规范》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内控规范》对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1月1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全面实施《内控规范》工作。

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化、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为做好《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县财政局建立由局长负责、分管局领导牵头实施,局内相关股室、县直各单位、咨询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联络机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负责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和运行工作。

全县《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xx年5月)。

20xx年5月,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和培训大会,组织各单位学习财政部通知精神,系统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内容、实质和精髓,为全面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和奠定基础。

(二)各单位内控规范建设(20xx年5月-20xx年10月)。

各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氛围,二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尽早启动此项工作,并在20xx年6月底前将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2、建设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以《内控规范》为依据,以单位现有管理体系为基础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流程梳理:各单位以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基础,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业务流程目录。同时,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支出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本单位的经济支出分类目录。

(2)风险评估: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管理现状,开展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潜藏的经济活动风险点,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风险清单。

(3)内控诊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对本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查找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遵循程度和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控制措施对风险的防控能力,诊断出本单位现有内控体系的缺陷,形成诊断报告,编制缺陷清单。

(4)管控设计:在内控诊断的基础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控制措施。

(5)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设计的控制措施,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本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框架。

(6)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

(7)信息化落地:根据本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逐步构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机控“自动”生成,实现内部控制在本单位的信息化落地。

(三)总结(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全县行政事业各单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后,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结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xx年10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20xx年11月起,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对《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本(含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工作成果等),为单位更好地实施《内控规范》提供指导。

乡镇人民的政府、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20xx年度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估和单位财会人员年度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内控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了解掌握《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基本要求、控制重点、监督程序和方法等。要把认真学习《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贯穿于施行《内控规范》的全过程。

(二)加强领导。

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内控实施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也是本系统内控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和指导者,要积极带头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内控管理范本,加强对本系统内控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各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负主要责任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内控规范》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内控规范》施行取得实效。

(三)跟踪服务。

为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工作的指导,由县财政局聘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县直内控实施重点联系单位财务负责人组成“澧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咨询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政策指导、培训学习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实施单位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按时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推进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将纳入以后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五)着力保障。

《内控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需要。

(六)加强沟通。

《内控规范》涉及到单位制度建设、业务流程、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既需要单位内部各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也需要单位与单位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形成互动。各单位要将每个时期主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完成情况及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以文档形式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单位进行交流指导,保证《内控规范》有效实施。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就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报告。为推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财政部决定开展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一)地方财政部门。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各部门。

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为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选取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部门)全面实施好《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对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xx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xx年部门决算与以往相比变化较大,且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部门决算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及时、圆满地完成了这项工作。

(二)应用新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

今年财政正式启动了xx年新政府收支分类去改革工作,对我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全新的“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等内容,对原有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应用过程中,我们采取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让主管会计对新的收支分类科目有一个比较深层次的理解,较准确的掌握各科目核算的涵义,并明确了常用的会计做账方法,规范了新科目的运用。

(三)逐步取消手工辅助账。

一是取消财政专户的手工账。从今年起,取消各主管会计的财政专户备查账,改在各单位的基本账户科目中,在“应缴财政专户款”下设明细科目,反映各核算单位上缴和财政返拨的情况,在基本账务上就清楚地反映了每一笔财政专户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是逐步取消项目辅助账。运用新软件对项目实现了“双重复式支出核算”功能,对任何一笔项目经费支出,可以进行细化的功能核算、经济核算,可以直接在基本账务上对每一笔收支可同时按财政拨款的项目和科目记账,并反映每个会计期末的项目资金的结余情况,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核算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需要。

二、注重统一规范,强化核算实效,完善监督职能。

二是统一固定资产账务管理,配合财政局资产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做好相应的账务调整工作,减少国有资产的铺张浪费。

三是强化基建、修缮账务管理,目前2位会计师管理着25个核算单位35套基建账,上半年基建账收支总额达3.28亿元。拒付不合理的基建报账共4笔46.4万元,拒付不合理的修缮账务共2笔12.8万元。

四是统一内部稽核程序,统一培训工作。稽核工作是我区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亮点,遵照《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稽核工作细则》(核[xx]5号),以往在社保、银行、财政局等机构中才存在的相关内设稽核或监督部门,在我区会计集中核算中较早引入,今年引来福田区等兄弟单位纷纷效仿。我们认真履行稽核职责,在事前、事中、事后的稽核工作中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明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杜绝核销“人情帐”,促进中心核算业务的更加规范和完善,配合审计工作实现“财政支出到哪里,绩效追踪就到哪里。”

五是以制度说话,按制度核算,在《工作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完善了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制、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制度等,更有利于加大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是重视新软件建设,快速搭建新软件环境,根据业务特殊性自行研制方案,共同开发,避免被动,利用6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新旧软件的更替,并依托远程专线光纤,准备让所有街道办事处统一启用新软件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完备了《使用责任书》等法律程序,所有区属财务数据可以统一汇总,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提供了必备的软、硬件环境。

三、强化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会计队伍。

一是中心领导班子能够以身作则,严守财经法规制度,扎实工作,带动整个中心廉洁勤劳好风气,无任何信访举报、失职、渎职等行政过错行为。

二是按照“特区党员好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拟定活动方案,组织安排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参加公务员1+6文件知识测试、无偿献血活动、直属机关羽毛球比赛等活动,收效显著。

三是严格要求大家。以格式化、规范化、量化考核等方式,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和明确了“一人一岗一关口”的目标责任体系,身体力行,支持阳光工程行动。

四是坚持“规范第一,服务至上,效率保障”的工作宗旨,倡导“软服务”,软化矛盾,用心服务,加强与各核算单位之间联系,协调解决核算单位的`实际问题,争取到核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强化会计核算培训,力求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会计核算队伍。上半共组织了4次合计400多人次的会计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大大提高。

六是积极开展驻(挂)点社区工作,努力为挂点社区办实事、好事,支援驻(挂)点的莲塘街道办两个社区共计3万元社区建设资金,受到了社区干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范例

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内控目标、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内控制度贯彻执行初见成效。下面将我所20xx年以来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内控规范的实施到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管理和具体内容,营造了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良好氛围。

狠抓制度建设。在坚持内控制度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所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成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套内控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如: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实行合同归口管理,规范了合同签订与监督履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与内控流程的信息化等等。

从严规范管理。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各项需内控的项目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点高的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重点岗位制定严格的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体细化到责任人,确保内控工作有岗有责有人抓。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了向上与区财政等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各种管理服务活动之间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条件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信息与沟通的需求。并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内控工作部署。同时,节开支陪财源。严控“三公经费”和没有必要的开支,对园林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所内部控制工作有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业务股与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还不够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举措、建机制。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分级分批进行培训,加大内控培训力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属各单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新形式下,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是顺应现代管理发展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扎紧制度笼子的需要,但是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本文试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加强健全内控防范机制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1.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资金多为财政拨款,如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减少或防止个人贪污、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必须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按照制度有章可循,规范各类收支行为,确保收入及时入账,未设账外账,合理支出。避免财务工作的随意性,造成国有资产不正当流失,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2.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是反映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同时也是国家制订各种财政政策的依据。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范单位的工作流程,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牵制,杜绝单位内部人员做假账、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进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有效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在经济发展中,行政事业单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社会事务的监管者,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责,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较高的内部管理水平。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同时,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降低经营活动风险,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而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

1.对内控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

较好的内控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认为已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财政部门逐年推行一系列的财务制度改革,每年编制部门预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本不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还有一些单位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跟自己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建立内部控制意愿不强,认为这样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缺乏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

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计一套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失去了根本性指导。一些单位虽然能够制定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效果;有的单位甚至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认为已设置的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便视为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将其他部门的内控制度照搬到本单位,存在与实际工作性质、职能职责不相符;有的单位内部监管机构未设置或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实效,设立的规章制度只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

3.缺乏必要的内外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内外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人员少,往往一人兼任多个岗位,财务人员更少,出纳会计双肩挑,没有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机构挂靠在办公室,更谈不上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另外,内部审计仅限于对财务控制的监督,缺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分析,以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作为第三方外部监督机构,其监督机制不完善,只是对一般经济事项进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1.增强内控意识,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

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作为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调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也要把建立内部控制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员工,调动大家积极性,使其了解内部控制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每位员工都需参与的事情,逐渐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2.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单位应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部门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针对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并且定期检查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从而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开展。

3.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外部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是《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素之一,也是内部控制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等外部监督机构应与内部审计机构相互结合,采取专项监督的形式,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的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引进我国较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还很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董事会中占绝大多数的当然是内部董事,而独立董事相比而言比例很低,并且大多数独立董事都是由政府或大股东推荐的,往往受到各种制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董事会的投票决策往往都是大股东说了算。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股权分布过于集中也是一个问题。很多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占据绝对优势,这部分股票是不能流通的,这就导致了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过小,严重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也制约着公司的发展。

二、内部控制治理结构不合理。

按照制度的要求,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我国上市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统一详尽的内控流程。目前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运用了内部控制,但由于我国内部控制引进较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仍较薄弱,没有建立起比较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仅仅只是简单复制行业制度国际惯例或者法律法规,并非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没有针对性,使得内控制度缺乏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如果不能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财产安全、会计信息质量就得不到保障,可能阻碍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措施的实施。

三、内部控制信息交流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是指上市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与经营管理有关的信息,并且在公司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有效的传递与沟通,最终正确的处理信息。

但是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大体是企业管理层与员工信息的沟通不畅,企业管理者掌握着大部分资源,信息披露不规范并且不充分,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运作也受主要领导的制约,财务监督被架空。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交流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阻碍了公司的信息传递和对信息的运用,影响了公司领导者的决策准确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利。

四、只注重内部控制理论,不重视实际运用效果。

我国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发展较快,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理论上的成就并不等同于实践上的发展。实践上的弱化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通病,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理论作支持,但是由于公司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内部控制交流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内部控制理论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相反,会阻碍企业的运行与发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只注重内部控制理论不注重实际运用效果,会掩盖理论在实际运用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公司所适用的内部控制理论,不注重实际运用效果,只注重内部控制理论实际上就是犯了本本主义,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从而降低公司的工作效率,阻碍公司的进步与发展。

五、公司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能力差。

上市公司对员工有着与日俱增的素质要求,但对员工的品质道德却未做要求,对员工是否能够胜任也未能进行评价,导致一些内部人员对公司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有些财务人员本身也不重视自身业务知识的更新和提高,致使一些本可避免的错误频繁发生,对公司的经济造成了损失,伤害了公司的信誉,阻碍了公司的发展。有些公司的领导由于受短期利益的诱惑,也有可能指使会计人员制造、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为自己获利。

由于公司员工的素质较差,导致公司上下层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往往领导者一个人的错误就构成了公司整体的错误。再加上公司人员岗位培训少,能力与素质得不到提升,就更达不到与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公司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低也会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会对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六、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有效,缺乏凝聚力,这是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薄弱点,严重削弱了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内部控制的运用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上市公司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上市公司在激励和约束机制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的公司即使在良好的环境下也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由于公司管理者的目标并非总是利润最大化,所以在不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下,公司管理者可能因为不满工作报酬,使得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受到影响,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而员工对报酬的不满意态度则直接影响生产。不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能够带动管理者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公司发展停滞不前,甚至逐渐落后于同行业其他企业。

七、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完善。

内部监督是指单位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除了要转变公司管理者的管理观念之外,还要加强公司的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力度。

税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国税督审便函〔2017〕1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覆盖至各级税务机关、覆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运行全过程,着力完善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监督防线,确保权力运行不出轨,干部不出事、少出事。现将2016年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6年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统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及时调整了内控机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日常监控和协调等职责。

二是强化督查,注重实效。我局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通过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等措施加强对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落实,防止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发生,如发现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严格问责,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教育,提高廉政思想认识。

一是坚持以廉政教育为中心点。我局逢会必讲廉政,讲廉政必讲风险防控,努力从教育角度提高预防风险的有效性与针对性: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局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如观看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和《打铁还需自身硬》;另一方面,每逢节假日临近时通过12366系统发送廉政短信,做到切实加强廉政教育。

二是由我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总局、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强调内控机制建设对我局发展的重要性,找出部门内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此同时举办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加强内控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工作风险的重要举措。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一年以来,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形式、新要求,我局注重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为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的。我局还及时修订了《屯昌县国家税务局财务报销审批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且立足长远,定期评估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扎实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廉政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和标准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6年,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些许不足:一是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够到位,未能实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二是内控机制建设的专题培训较少,对内控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入,阻碍了内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少数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认识不易改变,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针对存在问题的工作建议是:一是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人员配置问题,不断充实内控机制工作人员,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二是加大内控机制建设业务的培训力度,多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同时注重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统一工作思想,让全体干部职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对内控工作的反思。

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是税收体制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和政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强化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好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努力做到:一是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布署内控工作;二是发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内控机制建设;三是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四、2017年工作计划。

(一)规范权利配置。

一是健全权利制衡制度。缜密划分不同权利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的权利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制衡机制。

二是完善权责体系。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利事项、岗位职责等相关情况,实现权利、岗位、责任和制度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一套成熟的权责体系。

(二)实施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针对干部任用、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权利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环节。

二是建立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整合、补充、优化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到位等问题,定期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分类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分管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

二是强化各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权责、规范流程、把工作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对业务工作内控机制建设的责任。政策法规科要加强筹划和指导,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会〔2016〕2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16〕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16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目标,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xx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公司2010年度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此评价报告。

一、公司概况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xx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5号文批准,由xx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xx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名称变更为“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6,100万股,并于2008年2月1日,在xx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变更后股本总额为24,187.718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4,187.7186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完成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64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锁定期12个月,将于2015年12月8日上市流通。变更后股本总额为28,831.718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8,831.7186万元。公司属于有机硅生产行业,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内部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重点在于控制目标实现的过程。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及报告工作。管理层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四、内部控制活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已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在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外,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涵盖营销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1.交易授权控制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公司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如:《采购管理制度》、《仓储和搬运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与管理部门的设备台账、无形资产明细账与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权利证书进行核对等也保证了实物资产完整性。

5.独立稽核控制公司对货币资金、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职责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8.电子信息系统应用公司积极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适当的装备和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流管理服务网络。公司生产业务环节已相继采用erp进行数据传送、录入、归集、统计及分析等,确保业务信息输入的唯一性、一致性。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安全保存和维护。

六、重点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管控。除了监督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是否严格遵循相关制度的规定外,公司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合同、重大资本支出和重大损失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及效益性,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已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并定期提交财务报告。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方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及其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会计管理系统的控制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公司财务系统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均由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在现金管理方面,能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现金账款相符;在账户管理方面,能正确使用银行账户,每月与银行对账,现金按规定缴存银行,对支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结算方面作了详实的操作规定,保障及时、准确结算。

4、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销售和收款方面的内控管理规范,对于合同签订、销售定价、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均有明确的授权与规定,可以保证销售与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逾期账款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呆账冲销由相关管理层核准。

5、生产和质量的内部控制公司采用按产品类别和工序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方式组织生产,制定了各工序作业标准及《作业环境标准》、《安全生产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劳动纪律条例》等一系列车间标准生产流程和安全、环保制度,确定不同生产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对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和调整,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7、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程序、投向变更、监督等各方面都做了严格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8、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切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严格的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程序,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9、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加以明确与规范,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措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各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其得到贯彻执行。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仍需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强化风险管理,推动管理创新,仍需持续不断地提高管理层在内部控制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并进一步探索公司治理的有效措施,重视实效性和长效性的结合,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1、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风险防控的意识,并将其列入一项长期工作。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职能。以审计委员会为主导,以内部审计部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八、内部控制自我总体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建立的,并在2010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补充,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税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根据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琼国税发[2016]6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加强对内控机制工作的领导。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活动,为了确保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陈运东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兼副局长文克卫同志、副局长张平同志、罗绍明同志、吴锋同志、赵明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由人事、监察、法规等部门组成的办公室,直接指导和领导全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并组织制定了《乐东县国家税务局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方案》,指定监察室副主任蔡文东同志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联络员。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内控机制建设活动的内容。

根据制定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方案,在全县国税系统内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宣传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活动的主题及内含,使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加强了廉政风险教育,营造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真正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制定本系统的制度和监督事项。

在认真科学地评估我局原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立足于乐东国税实际,紧扣监督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上下工夫,积极排查廉政风险,按照省局构建“七位一体”的要求和实行问责制约的规定,不断加强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认真制定各种相关制度,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加强风险防范,根据岗位责任和廉政风险等级,合理配置人员。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易于滋生腐败的17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61个风险点中所涉及的项目,明确到各科、室、中心、分局,指定各科、室、中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牵头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落实措施。三是完善和细化部门制度十二项的基础上,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和亮证执法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学习法律法规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四是加大科技防控力度,依托门户网站、监察子系统等,抓好信访采集,深入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大大减少了执法过错。五是明确全系统职责范围内各科、室、中心、分局职责范围内重点监督事项十五项,一般性日常监督事项四十八项,明确了监督的重点,不断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增强了办税公开透明度,不断优化了纳税服务,促进了队伍的廉洁自律,实现了我局队伍不出问题的目标,确保我局在当地行风测评中连续五年保持第一名。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和细化,工作方法有待创新,我们将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浅析

摘要: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新《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规对企业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企业适应新的竞争形势、防范经营风险的迫切需要。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原则、方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规对企业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企业适应新的竞争形势、防范经营风险的迫切需要。本文试图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等有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构建提供相应的指导.

(一)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缺乏执行性。一些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上也未认真贯彻实施。一些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及时完善、补充内控制度的内容,制度流于形式。如《会计法》要求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而一些企业以“方便工作”为由将支付款项所需用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银行对账工作也由出纳人员一人承担。

(三)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企业在业务活动经费的管理中往往就存在着较大的管理漏洞,对业务招待费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制,造成了严重的挥霍浪费现象。再有企业对应收账款、库存物资的内部控制管理薄弱,制度形同虚设。

(一)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中心环节。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制约的内在机制,处于企业管理中枢神经系统的重要位置,而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企业的生产活动中,生产、供应、销售等工作进行控制,而财务控制因它是一种价值控制,可将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业务活动相结合,进行综合控制,它是内部控制的中心环节。而财务控制的综合性最终表现为其控制内容都归结为资产、利润、成本这些综合价值指标上。

v二w内部会计控制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

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是会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虽对内部会计控制问题有相应规定,但由于执行不力,造成会计业务内部及其他业务之间缺乏制约,进而造成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使之成为单位内部管理的自发行动,会计秩序的运行才能有可靠的保证。

对于审计机构来说,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可直接决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采取何种审计方法。正因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审计业务之间的密切联系,决定了他们之间的相互促进的关系,即:社会审计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重要促进作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为推动社会审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v一w合法合规则性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这一规定,是一个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前提条件。任何一个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都必须把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中,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v二w权责对应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规定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v三w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v四w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这是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考虑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企业市场主体逐步确立,会计管理在单位内部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其他单位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通过实践得出结论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

参考文献:

[2]郝嘉仪.《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时代金融》下半月刊20xx年1月。

[4]刘力强.《高级会计实务》.企业管理出版社.20xx年。

[5]孟凡利.《内部会计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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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浅析

摘要:内部会计控制是其财务体系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保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既存在其必要性而且应长期坚持,因此,我们应当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运行,着重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并使其得以有效实施,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时,内部会计控制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内部会计控制是其财务体系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保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既存在其必要性而且应长期坚持,因此,我们应当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运行,着重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并使其得以有效实施,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时,内部会计控制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当局有时并不是十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部分单位的内部会计制度并不健全。很多单位现有的内部会计控制都是零星发布的一些内部文件,并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使得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多数都是形成临时的主观决定,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问题处理流程。

针对此种情况,本文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学习并了解内部会计控制对于单位的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单位应该由财务处牵头并联合各个部门,共同建立一个完整可行的内部会计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只有让执行过程中的人员认真学习其中的内容并参与其中,才能让他们深刻理解内部控制程序的设置目的,才能有效地执行内部会计制度并使其发挥作用。并且,在一定时期的时候,还可以组织单位人员对己经形成的制度加以讨论修改,使之越来越完善。

1.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内部会计控制程序有人来设置,为人而设置,也由人来执行。。员工是构建及实施内部控制的`主体,所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与否。而在所有员工之中,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为关键。因此,对于会计人员,内部会计控制对其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及变化有敏锐的洞察力,并且还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

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使会计人员能熟练掌握各个环节的规定和要求。定期进行培训,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流程化,组织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定。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落到实处,得到有效执行。除此之外实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实施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以起到监督、控制的作用。

1.3调整单位的组织结构。

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调整单位的组织结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设置组织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依赖于组织的高效运作。为达到此目的,各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设置内部机构,尽可能减少冗余的管理层级和职位,最大程度的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出现机构冗杂和效率低下的现象,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1.4完善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预算管理也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内容,贯穿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始终。领导层应充分保证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专门的预算的小组由财务领导主持工作,组织和协调单位内部的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重大支出需求,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统筹安排。

在编制预算前,行政事业单位要保证预算编制所需的时间,在财政部门还未安排预算编制工作时,提前启动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阶段,需要各方面的充分研究和酝酿,才能较好地反应实际需求且和财政支持结合,在便于日后落实。

收集有关数据资料。整理数据,最后核定各项支出定额标准。除此之外,本文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行从基层单位开始规范编制预算,逐级汇总编报,这样既可以避免上级代为编预算的随意性,又是预算工作在基层部门得到更好的理解执行。

1.5建立审计制度。

本文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的关键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一个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该机构对内部单位定期进行各项审计,以评价内控会计制度的健全有效性为核心,通过科学的测评方法找出内控会计制度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的素质的提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审计业务素质、审计法规素质,并加强跟踪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单位各项管理水平。三是在审计过程中,突出内审的服务职能,将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使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更趋于和谐,要认识到查找问题和漏洞不是为了处罚被审计部门或具体人,而是要和被审计部门一道化解行政风险,堵塞制度漏洞,防患于未然,为完善内控制度服务。

除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自身的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行政事业单位还应该主动拓宽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行政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更要不断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形成内外监督的良性互动。努力将机关内部监督与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等有机结合。

第一,我国应尽快从立法上明确内部会计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保证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法制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浅析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保护资产,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促进单位经济健康成长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内控度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财务收支无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如何通过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的目的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6月财政部颁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月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上述关于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有的单位认为建立控制制度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而这种人力、物力的耗费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又难于确定,因此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目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很少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目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在审计内容上对单位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评价涉及不多,无法起到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了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内部控制机制的主体是内部控制结构,有了合理的结构就能有比较理想的机制。其内部控制结构包括:控制项目及环境、财务会计系统、控制流程。其中控制项目指内控制度的基本单位。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控制环境不能无限扩大,应该控制在单位可控范围之内,否则内控制度就很难操作。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财务会计系统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业务活动方法程序。财务会计系统有很强的内控作用,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事前控制作用差,所以不能简单的由财务会计制度替代内控制度。控制流程指管理者单位制定的方针政策、程序,用以保证达到内控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流程通常较少考虑成本效率制约而把严密性、政策性放在首位。以上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内控结构,为合理建立内控机制奠定了基础。

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和法规执行控制。会计控制作为首要控制方式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度。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控制方法,来达到内部控制目标。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监督,监督和控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而会计系统采取了一系列特定程序,从而成为强有力的内控手段。

l.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相互牵制。无论会计岗位如何设置,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和会计业务相适应;二是各会计岗位都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并能够进行考核;三是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业务往来应当有记录,以分清责任;四是实行职务分离,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兼管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是对各个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相容机构和岗位之间全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会计核算按程序办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控制,主要是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等应当符合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二是会计核算具体业务的控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时应当贯彻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对会计业务的控制,由于核算业务不同而各异,如对现金的核算,应当体现职务分离,相互核算,权限控制的要求,现金收支人员应当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核对并定期盘点。

3.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财务收支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对财务收支权限的控制应当是收支的重要控制点,其基本要求是:一是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包括:(1)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2)授权批准的范围;(3)授权批准的层次;(4)授权批准的责任。二是权限统一。财务收支权限的授权应当体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不能将单一的财务收支审批权经办权同时授权多个人,否则,失去控制的有效性。三是职权分离。是指财务收支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必须职务分离。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控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控制应当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由专人保管。即单位和各项财产应当专人保管,限制无关人员接近财产。二是职务分离。即财产的保管人员,使用审批权限应当经过授权严格执行,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三是定期清查。即财产保管人员定期进行账物清点,保证账物相符,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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