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心得>房地产管理心得体会范文(17篇)

房地产管理心得体会范文(17篇)

时间:2024-02-23 04:19:03 作者:薇儿

写心得体会是对于自己所经历过的事情和感受的一种总结和概括,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以下是一些成功者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考。

房地产心得体会

为了强化销售人员的工作力气导致前段时间开展了培训,身为房地产销售人员让我很留意业绩的提升,有幸能够参预这次培训着实让我学到不少有用的销售技巧,而且得益于培训期间学到的学问让我加深了对自身职责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参预公司组织的房地产销售培训后的感想。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程度是开放销售工作的前提,通过培训让我明白把握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是很重要的,至少通过市场供需以及价格因素可以得知客户的购买需求,至少每个前来公司看房的客户都是有着购房需求的,但如何引导对方进行购买则需要考验自身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程度,在与客户进行相互沟通的过程中让对方明白房子的重要程度,呈现出我公司房产的优势并让客户进行购买,想要达到这种程度然要对房地产市场有着充分的了解,而我在以往也由于没重视这类问题而吃过亏,所幸参预这次培训让我意识到自己在房地产销售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销售过程中呈现的服务水平是让客户产生购买需求的重要因素,无论是服务接待还是看房过程中的各类服务都很重要,因此要留意销售过程中的细节并让客户感受到良好的服务,须知本地市场作为竞争对手的房地产公司有很多,需要在服务方面建立优势才能更好地吸引客户,虽然我也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却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因此这次培训让我突破自身的局限并意识到服务的重要性,另外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让我明白自己应当多和同事相互沟通,通过对销售工作的不同见解来拓展自身的思维力气。

多反思房地产销售工作中的表现并改进自身不足,对待销售工作不应当以完成任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应当要争取更多利益从而促进房地产公司营业额的提升,而且反思以往完成的销售工作也能够认清自身的不足,所以这次培训着重强调了反思以及总结销售阅历的'重要性,而我在回顾以往销售工作的表现也意识到了自身的缺陷,主要是与客户的相互沟通太少以至于缺乏这方面的阅历,而且在遇到问题以后不懂得向同事进行请教,但得益于培训期间的收获让我慢慢改正了这些缺陷。

这次培训让我对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职责有了更多理解,因此我会连续做好销售工作并总结好这次培训的收获,期盼今后的房地产销售工作中能够有更多的收获。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在受五江建材市场形成规模、大汉建材城等等新建建材市场招商冲击的影响下,经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在年初就完成了公司应收额的84%,全年共完成经营收入992.23万元,较去年增长5.2%,为队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逐步成为队经济的支柱产业。

1、全年完成了地质大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经过市场调查了解,请各类专家咨询,同设计院反复商量,反复修改方案10余次。

2、土石方工程,6万余方外运,处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各类矛盾。

3、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已基本完成。

4、各类报建手续已办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等。

报建过程中,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节省报建费用500余万元。

4、开发办其他事项

1)省道209改扩对杉山基地房屋的拆除和土地征用,争取各类拆迁费用100.54万元。

2)石马山基地5、6栋屋顶琉璃瓦凿除,解除院内的不安全隐患。

3)为配合地质大厦建设,基础院内煤气管改道。

在本着为队节约资金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在部分地段投放了地质大厦建材市场招商广告,扩大了新建大厦的影响力,稳定了原有市场的商家。通过宣传,到公司来登记租赁和咨询的商家络绎不绝,我们还通过和商家互动、接触,摸清了商户的心态,做到了知己知彼心中有数,准确把握市场形式的发展动态,同时还和部分知名品牌经销商家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为了招商的顺利进行在招商过程中没有休过节假日。

20xx年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方法:

上传下达通道,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有利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团队建设

适时安排人员学习,提供交流平台,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尽快打造出一支能拉的出的队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保证。

2、强化工程管理,细化工作计划

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个别施工单位难于管理的现象,对此我们积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难度和工作时间,采取分段控制,责任到人的方法,及时排队工作中的困难,推进项目建设。

3、提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随着市内新建材市场的增加,社会车辆的增多,加大了市场管理的难度。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人也有”,面对各种各样的商家,使市场管理人员难以全面应对。对此,我们要耐心劝导,认真工作,努力做到使商家满意,让顾客放心,为418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品质的提升打好基础。

20xx年的工作设想与展望:

全面落实与队签订的经济责任制,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进一步繁荣稳定市场。

1、市场管理方面:

对市场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整个市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加强安全保卫功能,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地质大厦工程进度

力争9月份完成整楼主体工程,11月份进行商场的试营业。

3、招商工作

5月份全面完成地质大厦建材商场的招商工作,9月前完成商场管理团体的构建与培训。

新的一年,新的形式、新的要求,我们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相信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完成好既定的各项任务,我们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的成绩,为418队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管理提升心得体会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房地产管理是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居民居住环境和社会秩序。在日益繁荣的房地产市场中,管理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第二段:加强团队建设与管理。

房地产管理的核心是团队协作,而一个高效的团队建设和管理是房地产管理者不可或缺的素质。在我的实践中,我认识到团队建设需要建立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氛围。通过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我学会了如何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我也意识到领导力的重要性,一个好的领导者需要具备激励团队成员的能力,培养他们的激情和责任感,使他们充分发挥潜力,为实现共同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三段:注重服务和用户体验。

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用户体验是房地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在我过去的工作中,我发现注重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是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关键。为此,我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在服务方面不断优化和改进。通过倾听用户的意见和反馈,我及时调整服务策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此外,我也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共利益,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四段:注重信息技术与创新应用。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成为房地产管理提升的重要方向。我深刻认识到,用好信息技术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并且为用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我积极探索和应用信息技术,引进先进的房地产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我利用网络和移动应用平台,构建了一个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使信息流动更加迅速和准确。同时,我也积极推动创新,引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通过精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提供更准确的决策和策略,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五段:优化政府与企业合作机制。

房地产管理离不开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与协调。在我过去的经验中,我发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应积极出台配套政策,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与政府共同思考和解决房地产管理中的问题,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自己也积极参与政府与企业对接,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双方合作与共赢。

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提升房地产管理的心得体会涉及多个方面,从加强团队建设与管理、注重服务和用户体验、注重信息技术与创新应用,到优化政府与企业合作机制,每个方面都对提升房地产管理水平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坚信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迎接未来房地产发展的挑战,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美好的生活。

年房地产心得体会

年轻的时候,我对于房地产这个词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和关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开始关注房地产市场,并尝试了解其中的规律和趋势。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学习,我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房地产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波动性很大的市场。在过去的一年里,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系列的起伏。有时候房价一涨再涨,让人觉得资产价值不断增长;有时候房价一跌再跌,让人担心房产价值会受到严重损失。这种波动性使得投资者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其次,我认识到房地产市场是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的。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表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人们购房的能力也会大幅提升,房价往往会出现大幅上涨;而经济出现滞缓或衰退时,人们购房的需求也会减少,房价也会下跌。因此,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对于预测房地产市场走势至关重要。

第三,我认识到购房是一个需要考虑多重因素的决策。除了考虑房价的走势外,还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购房目的、所在区域的发展潜力等因素。在购房时,不仅要研究市场,还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

第四,我认识到不动产是一种较为稳定和安全的投资方式。虽然房地产市场有着波动性,但长期来看,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其价值还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的。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房产的增值潜力更为巨大。因此,房地产除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还可以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增加个人财富的积累。

最后,我认识到房地产市场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业作为一种重要的支柱产业,既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通过购买房产,人们不仅可以满足居住需求,还可以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学习,我对房地产市场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波动性较大的市场,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购房需要考虑多重因素,但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具有较为稳定和安全的价值增长潜力。房地产市场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我将继续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投资方向之一。

房地产心得体会

20xx年4月5日至6日,第一次我很荣幸的参加了重庆市邮政公司组织的军训体验式培训。通过本次活动,我不仅锻炼了自己,考验自己不肯放弃的精神及团队精神,还从各个活动项目中受益匪浅,感想良多。

在这次拓展活动中,每个项目都是团队项目,不是单凭一个人的智力、体力和能力就能很好的完成。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群策群力,一个人的成功不能代表整个团队得成功,只有各个团队中的每个队员相互团结,相互帮助,相互信任,才能共同完成团队的目标。在本次拓展的过程中,每个队的队员之间最关心的都是如何组织、协调及配合好,而不是只要自己做好了就可以了,队员对团队的关注已远远超过了其自身!团队合作的精神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特别是在最后一个项目是集体翻越“毕业墙”,要求一个集体翻越一堵高5米且垂直的墙,不能运用任何工具,所有的人都要爬上毕业墙,才能最后毕业。全队159个人团结一心,互相帮助,目标一致,勇于奉献自己。我被团队体现出来的集体荣誉感和精诚合作的精神所感动。当我看到大家搭起人梯做好支撑,让队友们踩着自己的身体翻越障碍时,当我听到项目完成后我们发自内心的欢呼时,我为能身处这样的团队而骄傲,一种强烈的集体归属感深深影响着我。换一个角度考虑,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如果没有众人的支持配合,鼎力相助,也许自己根本无法完成。鲜花和掌声的背后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众人的臂膀和齐心协力完成任务的决心。团队精神,不仅是我们工作中必须发扬和应用的精神,也是一个单位发展壮大的根本。

这次拓展训练给我留下的'印象极深,得到的知识与心得体会也非常丰富,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分层管理、明确领导极其重要。每个人的岗位职责确定之后,各司其职,有利于明确责任,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既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又思考怎样做好。

2、做事要先做计划,再开展行动。这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

3、在工作中,各单位之间需要沟通和信息的共享,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形成力量的整合才能完成共同的任务。

4、知识和技能还只是有形的资本,意志和精神则是无形的力量。拓展训练就是开发出那些一直潜伏在你身上,而你自己却从未真正了解的力量。

这次拓展活动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团队协作在任务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也学会了如何突破自己心理的极限,可以说是一次非常难得的经历。这种心理极限上的突破不是随便的生硬的活动项目就能够达到理想效果的,通过对拓展项目的精心设计和拓展师的职业能力最终真正能够实现个人某些心理障碍的跨越,于此同时也能够体会到个人能力的发展潜力。证明了自己,超越了自己。通过这种拓展项目也使各个小组的成员成为一个真正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战略团队,大家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拓展项目中寻找合作的黄金点,不断形成一种默契,这种关系由原来松散的个体磨合成为一个能够冲破任何防线的组合体,团队的每个成员在项目进展中都增强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提高了面对困难却能坚忍不拔进行到底的决心,更可贵的是锻炼了每个团员的胆识,也克服了有时只凭感觉行事的思维定式。没有不可能,超越自己就能够创造奇迹。我很感谢能通过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有这样一次深刻的体验和有意义的经历。

我也为我能处于这样一个有默契的团队而感到荣幸,我相信,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中,不论我们接下来会面临怎样的困难,我们都能够手牵着手共同去克服,因为我坚信:团结就是力量!

房地产行业北京拓展训练基地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户外拓展训练,包括生产制造中心部门主管负责人、优秀经理、优秀主管、优秀员工、优秀标兵及在司工作服务满3年的员工共50人参加了此次拓展训练。

此次户外拓展训练旨在通过自然快乐的培训平台,促进员工间的信任、沟通和合作,提升员工的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和进取心,树立员工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决心。

我们共同坚守信念。心手相连,无私奉献,敬业执着,沟通互动。这是聚劲的精神,这是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共同努力的携手相约。我们从此出发。我们提倡团结协作。其利断金。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结果,更是参与过程中的分享和感动。体力上的付出,心灵的激荡。

每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能够作为这个团队的一份子,是我的荣幸。我们一起争取好成绩,一起总结失误和过失。这个过程没有失败。

房地产心得体会

x年已经过去,在过去的一年里,国家进一步采取了歇制房地产出现泡沫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导致国内各地房地产销售额不同程度的下降。台山市房地产经济虽然无泡沫,但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上述全国性大环境的冲击,普遍出现销售不旺的困难局面。但是,我们公司全体员工在这种严峻形势下,能够紧密的团结在公司领导层的周围,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员工的积极努力,发扬敢于拼搏的精神,客服各种困难,仍然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因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全体员工、各级主管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x豪苑以极高的消化速度和消化率顺利占领台山市场。上半年,三期工程全部顺利完成竣工验收。目前除尚余小部分高层住宅单位外,其余全部销售完毕,销售率达到98%,别墅和商铺单位已全部售空。去年,公司全年销售金额达到一亿五千二百多万元,回笼资金一亿六千多万元。

6月份,四期项目“锦江”1#、2#、3#、5#、6#、7#楼同时启动,到年底,部分在建楼盘将近完成主体框架工程,其中7#、8#楼已顺利于x年元旦开盘,然后1#、3#也将于x年春节前开盘。

元旦锦江的开盘销售场面异常火热,销售率节节攀升,实现了x年的开门红,在台山市房地产市场再次引起轰动效应。

在公司销售全面飘红的同时,我们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在打造优秀商住小区方面也取得不俗的成绩。去年12月份,我们x豪苑荣获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选的“x—x年度中国房地产最佳宜居楼盘”称号。公司林国东、仲崇智等主要领导也分别获得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主流媒体联盟等单位联合颁发的“x年度中国房地产年度最佳经理人奖”和“x年度中国房地产最佳操盘手”称号。

五期项目方面,地下室部分和地上裙楼部分已经完成,1#楼主体工程也接近收尾阶段,项目全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酒店的筹备工作也在密锣紧鼓的进行中。在招商工作中,成功引进了华润万家这样的大型商家,华润万家的.进入,将成为台山地区的第二家大型综合超市,也将会大大的提升了x豪苑社区档次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社区品牌增添了更丰富的色彩。

物业管理方面,物业公司在广大员工的辛勤付出中,以饱满的热情和团结务实、敬业求进的精神,紧跟公司发展的节拍,不断吸收和借鉴物业管理行业精华和成功经验,专业服务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公司在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素质上和内部管理水平上做了不少努力,持续进行各种的员工培训,通过学习,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有了较大的提高,专业素质得到加强。现在,物业公司各班组已初步形成依章办事,遵守公司规章纪律和客户服务程序的良好风气,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记录可查。

工程管理方面,通过工程部全体的努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确保工程进度,各专项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房地产管理专业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从武汉人才网看到贵公司招聘启事,这给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施展才华的机会。现将我的情况介绍如下:

本学生xx,是xx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国际会计专业的学生,于2015年6月毕业,四年的大学生活,本人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工业会计学、商业会计学、银行会计学、国际会计学、西方财务会计学、管理会计学等与会计知识相关的经济理论,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自身一贯注重英语与计算机能力的训练,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二级水平考试,有较强的上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vip进行业务处理。顺应时代发展,本人英语达到较高读、写、听、说水平,能熟练阅读各类文章,口语表达流利,顺利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

本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曾参加学校组织的x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践活动,在独立设计问卷,深入社会,对市场信息进行大量、周密的调查活动中,努力投入每一步骤、每一细节中,成绩显著,受到该公司经理及员工的一致好评。

在大学浓郁的学习氛围中,本人圆满完成学业,使自己成为了一个知识面广、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接受国家和社会的挑选。敬请贵单位领导对我诚恳的求职行为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在详实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做出您最满意选择。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2015.1.27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大学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20xx届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很荣幸有机会向你呈上我的个人资料。在投身社会之际,为了找到符合自己专业和兴趣的工作,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谨向贵单位作自我推荐。

作为一名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大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并为此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四年的学习生活中,我所学习的内容包括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房地产会计、房屋建筑学、autocad以及物业管理等基础知识到实际运用等多方面的知识。

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我对这一领域的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掌握。在与课程同步进行的各种相关实践和实习中,我对房地产行业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并有自己独特见解和实际操作能力。

与此同时,也考取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我也知道计算机和网络更是将来重要的工具。因此,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我对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习并掌握了如windows、word、excel等系统和应用软件,我相信这些知识对我将来所从事的工作一定会大有裨益。

我正处于人生中精力充沛的时期,我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同时,我还摄取其它领域知识来充实自身,广泛读书涉猎社会、思想、文化等各科各类内容,从中学会观察和独立思考,并系统性地辅修了文学专业,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文学底蕴和修养。在xx学校实习期间,充分表现了较高的综合素质,赢得了实习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在当今这个竟争非常激烈的社会,我相信,只要有一颗平常的心和不断开拓的精神,就一定能让自己的生命之树结满金色果实,我衷心希望贵公司就是那片沃土,能让我在上面劳作。也许我不是最美的花朵,但我一定会绽放!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一定不会让您后悔选择了我!

衷心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和空间!

祝愿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就读于xx学院,房地产管理专业,将于2015年6月毕业并参加工作。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您一定需要充满热情,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跨世纪人才。因此,我愿以诚恳和负责的态度把自己推荐给您,并真诚希望成为贵单位的一员。

作为一名将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身的挑战。从一踏入大学校门开始,我就注意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锻炼。完整系统的掌握了专业知识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自强不息的奋斗中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我深知:是为人才,修德为先。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一定会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份工作,为贵单位事业献上绵薄之力,再次感谢!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最后,谨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xx-x

2015年5月25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就读于xx学院,房地产管理专业,将于2015年6月毕业并参加工作。 

在学校期间,我始终坚持“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治学态度,对知识努力钻研,在广博的基础上力求精益求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同时我还积极锻炼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学校期间,积极拓展知识面,辅修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了autocad, 3dmax等制图软件,以及windows,office,等其他各种常用软件。在专业上,几年来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从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出发,努力掌握其基本技能技巧,深钻细研,寻求环境艺术设计的精髓,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我经常利用暑假在中介公司实习,虽然时间不多,但实习给了我很多的宝贵经验,我相信我能胜任贵公司给我的工作。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最后,谨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就读于xx学院,房地产管理专业,即将毕业并参加工作。

作为一名将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身的挑战。从一踏入大学校门开始,我就注意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锻炼。完整系统的掌握了专业知识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自强不息的奋斗中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在学校期间,我始终坚持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治学态度,对知识努力钻研,在广博的基础上力求精益求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同时我还积极锻炼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学校期间,积极拓展知识面,辅修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了autocad, 3dmax等制图软件,以及windows,office,等其他各种常用软件。在专业上,几年来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从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出发,努力掌握其基本技能技巧,深钻细研,寻求环境艺术设计的精髓,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我经常利用暑假在中介公司实习,虽然时间不多,但实习给了我很多的宝贵经验,我相信我能胜任贵公司给我的工作。

我深知:是为人才,修德为先。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一定会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份工作,为贵单位事业献上绵薄之力,再次感谢!

此致

敬礼!

房地产管理专业自荐信

、在写求职时要注意写求职信的格式与技巧为了让求职者了解更多的写作下面一篇是作为参考。在阅读本文的同时请相关阅读是怎样写的只供为范文参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就读于xx学院,房地产管理专业,将于2009年6月毕业并参加工作。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您一定需要充满热情,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跨世纪人才。因此,我愿以诚恳和负责的态度把自己推荐给您,并真诚希望成为贵单位的一员。

作为一名将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身的挑战。从一踏入大学校门开始,我就注意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锻炼。完整系统的掌握了专业知识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自强不息的奋斗中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在学校期间,我始终坚持“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治学态度,对知识努力钻研,在广博的'基础上力求精益求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同时我还积极锻炼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学校期间,积极拓展知识面,辅修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了autocad, 3dmax等制图软件,以及windows,office,等其他各种常用软件。在专业上,几年来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从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出发,努力掌握其基本技能技巧,深钻细研,寻求环境艺术设计的精髓,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我经常利用暑假在中介公司实习,虽然时间不多,但实习给了我很多的宝贵经验,我相信我能胜任贵公司给我的工作。

我深知:是为人才,修德为先。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一定会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份工作,为贵单位事业献上绵薄之力,再次感谢!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最后,谨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房地产管理方案范文

精准推广规划:

1)楼盘客群细分;。

2)精准短信营销平台;。

3)精准邮件营销平台;。

4)数据库发送执行;。

5)目标客户dm营销设计与执行。

1)数据库建立;。

2)数据库推广平台建立(短信、邮件平台)。

3)数据库发送执行。

商业地产集客规划:

1)商圈分析;。

2)地产主题设计;。

3)招商方案与执行;。

4)集客策略。

中高端房产项目推广规划:

1)整合网络传播方案;。

2)高端客户数据库分析;。

3)数据库内容设计与推广执行;。

4)项目推介会执行规划。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租赁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住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得侵犯。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的控制指标拟订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的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采取双方协议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有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出让金。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表,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办法有国务院决定。

第十九条国家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来失而终止。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地音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期制。

第二十三条下例建设用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的: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发;。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下政法规和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八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金;。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二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沽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七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执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部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七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八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士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的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节房屋租赁。

第五十二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四条住宅用地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五十八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使用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经并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九条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经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二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我的主要工作重点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负责xx项目的设计管理,主要包括:

1、总平面图的确定。目前xx的总平面图已经确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已经上报规划局。由于xx的开发对xx现状带来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重新进行排布,现已让设计院出具方案四套,但方案问题较多,还需进一步修改。

2、单体方案的确定。目前xx的户型平面已基本确定。正在进行外立面效果图的设计,设计院发来的三套方案经过讨论已将修改意见反馈,等待修改出图。

3、xx发改委批文所需材料的编写。现在所有报告已经送审,等待审批完毕后办理发改委批文。

二是负责xxx的设计管理和后期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xxx配套施工图纸的设计,包括协同项目部与供电公司进行结合。确认电专业图纸涉及范围等。配套图纸设计工作已经完成。

2、xxx人防审图及人防备案。工作已完成。

3、xxx绿化图纸的设计,xxx绿化图纸设计已基本完成,图纸会审已经结束。

4、协助成本部对预算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对设计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变更。

5、协助项目部进行现场施工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出具设计变更,包括厨房门洞,下水管线,阳台等。

6、协助营销部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户型需要修改的地方进行变更,包括沿河小高层增加阳台,别墅增加车位等。

三是负责材料公司商业地块的设计管理,主要包括材料公司平面及立面方案的选定,平面及立面的确定。设计院出具的方案现阶段还需要继续调整。

四是日常的合同签订,材料交接等工作。

五是协助xxxx基建办进行集团公司办公楼手续的相关办理。

经过一年的工作,发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很多不足和困惑。

1、应注重书面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无论是与合作单位之间的交流还是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在之前的工作中并没有注重书面资料的存档,多数靠口头交流。当问题发生时,难以找到当时的资料,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多困难。

2、设计管理是设计院与公司的联系纽带,在与设计院的交流过程中,很多时候设计院难以理解我们的意图。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常常不能完全体现我们的意愿。在与设计院和领导交流方面还应再加强。

3、所有的工作所有的疑问,在设计阶段能解决是最好的。但所有对政策的落实,对平立面的判断,设计院出图时的内部审核和细致程度都对时间提出了大量的要求,与此同时对设计阶段的时间卡的又特别严格。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外界条件瞬息万变,设计工作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小小的改变,影响的是整个项目,因此这些地方往往会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努力,具体可由一下几个方向

1、注意多向领导、同事虚心学习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多与大家进行工作中的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博采众长,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要提高工作质量,还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工作,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日常工作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能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本职工作奠定基础,从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一定再接再励,甘为人梯,做好本职工作,让领导和其它员工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坚信,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做的更好,走的更远。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2015年虽然“动荡”,但我感觉非常充实。相比年,今年的我思想更加成熟,思考问题更全面,在现场管理方面、房地产销售方面等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担任贵都国际花城的项目经理时,我根据自己的想法并结合市场动态及需求,制定了一份贵都国际花城的定价报告和贵都国际花城的认购程序。虽然写得不是很专业,但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东西,而在这之前我所做的只是负责好销售现场的工作。通过写报告,我明白用心去了解项目,用心去参与项目每一个环节,尝试着用心去写每一个与项目有关的方案,才能完全融入到这个项目,了解其真正的卖点。

当然,有所收获就必然也有教训。在清豪仙湖别墅的销售过程中,由于销售部与工程部联系不紧密,造成房屋朝向更改、位置变动却亳不知情,结果在推销过程中没有按实际情况介绍,导致客户要求退房。虽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客户最终没有退房,但这件事,却让我明白销售经理的职责重大,对己对销售员都不能一丝一毫的放松。

第四部分工作展望。

在总结过去工作的不足之处时,也为新的一年制定了工作计划及目标。

1、在205月1日之前,清豪仙湖别墅一期收盘,销售率达到9xxxx以上;。

3、培训销售人员,为公司培养出更多的有用之才;。

4、加强业务能力及沟通能力的学习,补充能量,为迎接下一个挑战做好准备;。

走过“动荡”的2015年,迎来“辉煌”的年。百年的每位成员都强烈感受到公司在改变,公司在壮大。首先是公司增加了新的“血脉”,让公司更加强大;其次是公司的运行体制也变得更加完善,从以前的销售与策划结合不够紧密,到现在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策划师跟盘,公司总部还增设了拓展部与招商部;最重要的是百年由代理变为开发成功转型。种种的变化都让我们雀跃不已,在未来的岁月里,愿我们与成功有约,与快乐有约。

房地产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房地产开发管理方法,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的8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5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4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投诉房屋面积与总销售房屋面积之比)2%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4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3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2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低于5%,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五)暂定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与此相当投资额。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审查时,应当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听取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明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暂定资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二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的验资报告。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

(六)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七)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劳动合同。

(加盖劳动局鉴定章),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九)企业获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土地有效证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暂定资质证书》;对不符法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暂定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二条《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依法延续《暂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但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具体延续程序按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执行。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续。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但最高等级不得超过三级。

第十四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五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五)企业验资报告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六)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劳动合同(加盖劳动局鉴定章),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七)近年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施工、预售许可证,开发经营权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

(八)企业经营统计年报。

(九)企业销售的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三级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并征求开发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在省工商局申请注册的中央驻鲁单位、省直部门和名称冠以“山东”“齐鲁”字样的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发证。

四级、暂定开发企业资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外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必须是一级资质企业;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必须是三级以上资质企业。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一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年检;二、三级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年检;四级、暂定资质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资质年检。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各自资质等级,按照下列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按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20公顷以下的土地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区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在全省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在全省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原则上按与其注册资本和人员结构等资质等级条件相应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来确定,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年检合格的,到期按照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规定换发新证。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资质证书。房地产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国务院《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因基础设施不配套等严重问题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本细则。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xx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7、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中,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时,应当先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开发企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资质预审意见,在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资质预审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经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申领《暂定资质证书》。

(一)申请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五)验资证明(原件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八)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

(九)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它文件;。

(十)外商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供以上(一)至(九)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二项文件:

1、对外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以上所报材料一式三份,除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经初审后的备案申请之日起,在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经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申请核定和晋升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申请报告;。

(五)企业的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

(八)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以上(三)至(十)项所报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以下资质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正本一本,并可以根据需要核发副本若干份。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请资质等级。

第十三条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报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后,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报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后,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或超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四)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二级和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在本市区(县、市)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十六条省外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河南省境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持下列证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一)进豫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介绍信。

);。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和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四)合法的资信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六)企业进豫的所有人员名单和各类专业技经人员的资格证书;。

(七)拟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理。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企业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年检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企业自检报告;。

(五)企业章程和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详细报告及证明材料;。

(八)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上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基层表;。

(十一)人员变动情况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以及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三)至(十一)项所报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十九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的供求信息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诚信经营情况。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第九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在五百万元以上;。

(二)有四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二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一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六)企业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

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和管理,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越级承揽项目:

(一)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开发项目的规模不予限制;。

(二)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

(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五万平方米;。

(四)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万平方米。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批准后的房地产开发规划,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下列事项如实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三)资本金到位和开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四)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五)开工日期和建设进度情况;

(六)按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筹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并专项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和用地的性质、规模及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综合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规划、市政、电力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综合验收。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房屋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其筹集的资本金占项目剩余投资总额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

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二十一条计算商品房的面积,应当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公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屋购买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批准文号。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项,必须按规定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屋购买人出示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的备案证明。

第二十六条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住宅小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承诺事项,在项目所在地或者销售地点进行公示,并不得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性能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二十七条销售商品房设有样板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说明实际交付商品房的质量、设施、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二十八条销售商品房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九条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载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商品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具体载明使用注意事项。

第三十条在商品房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确认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其检测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经检测确认主体结构质量合格的,其检测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核发资质证书的;。

(二)向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三)因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市房地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房地产抵押

第四节房屋租赁

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二节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节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五十二条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节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第五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七十条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三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1-12月份,xx市房地产投资完成134亿元,完成年计划175亿元指标的77%,同比增长14%。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14亿元,同比增长12%;公建完成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25%。全市住宅施工面积1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9万平方米,增长8%,其中新开工面积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71万平方米,增长18%,竣工面积50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7万平方米,增长12%。全市销售商品房5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了3%。其中现房销售3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期房销售1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

今年预计房地产投资完成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房地产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预计达到650万平方米左右,高于年初预计竣工指标,公建竣工50万平方米。

xx市今年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国内外一些大财团、大企业纷纷投资我市公建和房地产开发。万达集团、中体产业、珠江实业、北京阳光壹佰、联想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的开发企业相继来我市投资,分别开发万达商业广场、奥林匹克花园、江南温泉渡假村、华苑新城等一批大的开发项目。二是公建投资明显升温,拉动了投资继续快速增长,大型公建施工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成为我市公建投资比重最高的时期。三是改善型需求势头进一步趋强,精品商品住宅出现旺销。改善型、康居型需求正在逐步替代安置型需求,引导着今后商品房市场的发展方向。四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比重增加。五是小城镇住宅建设继续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小城镇开发面积连续两年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吸引了一批开发商竞相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六是盘活停缓建项目工作开始启动。首批8个试点项目中有5个项目已顺利盘活。

在开发企业管理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开发企业协会作用,按照部里的要求,目前正在依托协会在全市推出开发企业信誉度制度,按期准备将全市所有开发企业综合信誉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引导企业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信誉提高竞争力。

根据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的要求,xx从7月15日开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牵头,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建设部的进度要求,进行了分三个阶段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工作。我市共有8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97家中介机构、544家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自查。各管理部门对全市511个在建项目,161个物业管理小区,273家开发企业、233个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关于市场整顿工作我市形成了专门的报告已报房地产司,房地产司还专门通过《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进行了通报。

今年是xx房地产管理法制化进程迈出重大步伐的一年。今年10月24日,xx市人大正式通过了《xx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争议解决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具有xx地方特色的规定,成为xx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项基本法规。其中在开发项目的建设方面,条例规定了在全市建立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准许交付使用制度,使建委对开发项目的跟踪、对交付使用阶段把关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条例已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二手房市场发展速度不够快,租赁市场没有启动,影响到整个市场梯次消费的形成。二是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造成部分开发企业观望。今年7月1日起新的土地使用政策出台,开发商在心理上有一个等待、观望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土地供应放慢。前九个月全市土地供应同比下降25%,项目储备同比减少37%,影响到全市开发后劲。

明年加快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培育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为动力,以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为主线,以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房地产业的附加值,巩固支柱产业的位置,推进全市经济增长。

从总体上看,明年要继续加大房地产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继续完善鼓励公建开发的政策环境,推动公建开发和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好势头。住宅方面,要把培育住宅有效需求作为工作重点,下力量调整相关政策,鼓励本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来我市投资置业,为住宅开发提供稳定的需求支持。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构造梯次消费格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海河两岸开发和现存危改片综合改造,重点在加大危改拆迁力度和开工新的大项目两个方面下功夫,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增长。

明年全市房地产业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保持今年水平,房地产完成投资185亿元,比今年增加5亿元。房地产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高于今年水平。拆迁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围绕完成好明年工作目标,我们准备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组织实施危改为着力点,加快大型公建开发步伐,促进城市布局不断改善。今后中心市区危改的重点,要从过去的以住宅建设为主转向以公建开发为主。通过加快公建开发步伐为金融商贸、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和活动舞台,实现中心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把海河沿岸地区和老城厢、关上、小王庄等地区作为今后几年危改的重点,多渠道筹集资金,创造条件加快改造,拆除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二)构造住房梯次消费新格局。适应我市建设国际港口大都市的要求,引导开发企业新建高品质住宅,限制低档住宅开发。加大住宅精装修试点和推广力度,一次性装修到位率由目前5%提高到5%以上。逐步扩大菜单式装修范围。积极推进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新人新制度”。完善鼓励二手房交易的政策和启动房地产租赁市场的招法,引导居民树立梯次消费观念,住房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比由今年的10.5提高到明年的1:0.6,加大租赁行为和中介机构管理力度,净化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形成增量房与存量房互动,“一手房、二手房、租赁房”三房鼎立,高中低消费者全面入市、梯次联动消费的格局。

(三)以钢结构住宅体系开发推广为核心,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建立企业间的战略联盟,构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形成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和带动,带动我市钢铁、化工、建材等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研制、生产和推广,特别是要积极在住宅、大型公共建筑方面推广应用钢结构,明年钢结构体系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例由今年的3%提高到6%。探索建立完善住宅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住宅体系生产技术开发补助金制度以及住宅生产工业化促进补贴制度等措施,支持大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进行自主的技术开发活动,探索建立以钢结构为特色的标准化结构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争取占领其他省市市场。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培育新的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点。要高起点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度相应的鼓励政策,规范项目计划管理渠道,引导开发企业调整开发区域布局,投资对小城镇开发建设。加强小城镇开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管理,提高小区配套水平和环境综合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小城镇的开发适应今后xx加快发展的要求,在市区周围建成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居住区。

(五)加快盘活停缓建项目,加大空置商品房处置力度。在总结今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领导小组向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建委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形成共同促进停缓建盘活的社会氛围,力争在明年使这项工作迈出大的步伐。

(六)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继续实施好扶优扶强战略,提高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加快房地产企业“国退民进”步伐。建立房地产业发展预警预控系统,推出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制度,加强行业发展动态跟踪监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开发企业积极推广iso9000国际标准认证,搞好全员执业知识培训,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议目前建设部要求各地建立开发企业信誉档案,我市也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即将向社会公布开发企业信誉度。但目前这方面缺少相关的法规或规章作为法律依据,建议建设部就此颁布部令或相关规定,使这项工作更有章可循。

房地产管理专业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您一定需要充满热情,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跨世纪人才。因此,我愿以诚恳和负责的态度把自己推荐给您,并真诚希望成为贵单位的一员。

作为一名即将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身的挑战。从踏入大学校门开始,我就注意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锻炼。系统的掌握了专业知识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在校期间,我始终坚持“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治学态度,对知识努力钻研,在广博的基础上力求精益求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同时我还积极锻炼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拓展知识面,辅修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掌握了autocad、3dmax等制图软件,以及office办公软件。

在专业上,几年来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从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出发,努力掌握其基本技能技巧,深钻细研,寻求环境艺术设计的精髓,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我经常利用暑假在中介公司实习,虽然时间不多,但实习给了我很多的宝贵经验,我相信我能胜任贵公司给我的工作。

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会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份工作,为贵单位事业献上绵薄之力,再次感谢!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x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

半完成任务过半。为全年工作的完成夯实了基础。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1、房地产开发投资

2、商品住房销售

3、商品住房价格趋势

4、房屋交易

5、产权产籍管理

(一)房地产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房地产开发市场更趋规范和稳定。今年以来,为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在深入贯彻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认真落实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住房地产市场回暖时机,强化市场管理职能,稳定住房价格,鼓励普通住房消费,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管理,落实动态巡查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使我县房地产市场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

2、物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为规范和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我们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在认真学习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与备案登记工作。通过深入宣传,物业管理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业主们维权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但由于目前物业管理还属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业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缺乏一定的认识,所以在维权过程中难免存在盲区和误区。对此,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上有问题苗头的小区主动介入,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二是加强对区内物业公司的管理,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指导的同时,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并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等形式直接参与了多次物业管理纠纷矛盾调解协调,为促进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3、房屋拆迁工作有力推进。在拆迁管理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程序,强化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拆迁工作做到有理、有力,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维护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大局,发挥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抽调精干人员,经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不分昼夜,有效保障了县城各重点工程的拆迁进度和项目的如期开工,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上访和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房屋拆迁任务。

4、产权、交易管理不断完善。房地产交易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房屋产权登记、抵押、测绘、办证等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努力实现客户服务的零缺陷,办事流程的零阻碍,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此举获得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我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备了2名业务骨干,设立“房管窗口”,高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办证服务。今年以来,“交易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多次上门为各类企业服务,办理相关权证,树立了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三是交易发证大厅工作人员为帮助解决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客户不能到场签字办理产权手续的困难,先后10余次主动上门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经常放弃节假日,多次为在外创业返乡的客户办理房产交易,满足了客户返乡创业的迫切需求,良好的服务得到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赞誉。

(二)廉租住房建设和古镇保护与开发等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作一完成,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全面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和完善城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档案,对申请廉租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为下一步廉租住房政策的实施提供基础依据,科学合理,确定享受对象。新增廉租住房及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将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538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在我县尚属首次,可以说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这是今年房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把工作的难点变成工作的亮点。一是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完善我县廉租住房制度,协助县政府出台了《铅山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铅山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住房保障工作氛围;三是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配租”。必须创新保障思路、不拘一格、想尽办法地将廉租住房优惠政策落实到百姓身上,切实解决好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问题,让老百姓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

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整体延续河口古镇历史文化传统的发展脉络、保持历史文化名镇景观风貌,突出体现河口古镇历史文化特征,充分发掘河口古镇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城市文化博览和观光功能,结合棚户区改造,提高铅山城市综合品质,促进铅山县经济、社会、文化的整体协调发展。《河口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力争6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7月份可以制定出《古镇保护与开发重点项目修建方案》,使古镇的保护利用有章可循,确保保护开发工作走向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思想和制度建设工作逐步提高

二、五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学习,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年初,在全局上下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换位思考”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突出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树立形象三个工作重点,努力创建“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关注民生、高效廉洁”的房管新形象。

2、积极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的安排和部署,我局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我们充分认识到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是夯实科学发展坚实基础的重大举措。我们将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性。

3、坚持抓干部队伍,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我们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在总结以往“机关效能年”活动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使其较以往更为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从领导带头做起,铁面无私,一抓到底。取得了良好效果。自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来,进一步转变了行业作风,彻底转变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了“吃、拿、卡、要、报”和“冷、硬、推、顶、拖”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持证上岗,使用文明用语,针对群众和客户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今年我局充分利用大门楼梯通道显目位置,重新规范的制作了本部门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工作职责,让前来办事企业和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我们还统一制作了全县开发规模较大的精品楼盘效果图粘贴在我局通道两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介作用。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到了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从一般性服务到优质高效服务、从单一服务全方位综合服务的转变。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是切实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我局党总支重点把学习《廉政准则》纳入党支部日常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通过召开学习交流、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永葆先进性。二是建立了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局党总支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定工作。通过建立制度和长期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切切实实地把好廉洁自律关,提高了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信访稳定、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公益事业等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成立了专门组织,加强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平安单位;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调解、化解各种纠纷、矛盾,做到了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人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集体访、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在公益事业上,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都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无论是扶贫助困,还是在救灾、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上下齐心,踊跃参加。1--6月份,共捐款1.7万余元。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齐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思想上仍存在着旧观念,仍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

四是城镇规划区内及城郊结合部仍有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非法进行房产交易的现象发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要内容,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房管各项职能工作,不断加强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行业管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1、按照全县城镇化重点工程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20xx年新增180套廉租住房和古镇保护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力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2、认真做好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房屋拆迁工作。下半年重点是抓好鹅湖大道改造工程a段和九阳大道改造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确保县城各重点工程的拆迁进度和项目的如期开工。

3、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力度,对那些没有质资开发或未经预售许可卖房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各房地产项目的售楼部进行严格的规范,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房地产预(销)售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购买放心房。

4、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性;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的实效;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房地产行业不正之风。

相关范文推荐
  • 02-23 小班蚂蚁和西瓜教案(精选17篇)
    小班教案的编写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小班教案的编写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小班教案供大家学习。
  • 02-23 答好时代之问心得体会(优秀21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心得体会的灵感和帮助。“时代之声”是中
  • 02-23 安全员员工自我评价(热门14篇)
    自我评价是对自己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价的一种方式。如果你正在写自我评价,下面这些案例或许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引。我的岗位本职是安全员
  • 02-23 幼儿园安全形势分析报告(精选19篇)
    范文范本是写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和解决写作中的问题。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及各个层次的总结,相信能够给大家带来很多启示。为认真分析全市消防安全状
  • 02-23 勤俭节约班会教案(实用24篇)
    范文范本具有启发性,可以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使其写作更富有创造性。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一些优秀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1.通过主题班会,教
  • 02-23 人教版语文课本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7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种经历或学习过程中的感悟和思考的总结。现在,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吧。自己**年毕业至今已有,应该说自己参
  • 02-23 初三感恩教育大全(18篇)
    感恩是一种对命运的感激之情,让我们能够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感恩的名人名言,希望能够让大家更加深入地理解感恩的含义。“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
  • 02-23 化学发展史报告(优质21篇)
    通过分析范文范本,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写作风格的运用,拓宽自己的写作思路。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细读过的范文范本,它们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思考引发了我们对于
  • 02-23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模板22篇)
    写月工作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提升空间。以下是一些月工作总结参考文案,希望能激发大家写作月工作总结的灵感。逝去的xx年,见证了自身努力所创造的
  • 02-23 班会记录班会(实用18篇)
    范本范文是学习和借鉴优秀作品的重要途径,通过研究范文范本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现在,我将为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和灵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