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的努力和付出的一种总结和回顾,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选取的一些典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借鉴。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各级党委、*的关心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服务,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医院科学管理,使我乡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现将卫生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一)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政策宣传。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贯彻执行和稳步推进。
2、极力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医改宣传力度。
利用赶集天在街道相对集中地段和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通过村卫生室人员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3、召开全乡医改培训会,组织全乡医务人员和卫生从业人员进行学习,掌握医改政策。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结合医改文件精神,安装医院管理系统对农村居民进行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并对特殊人群的就医患者经严格审核进行医疗补助,使医改补助范围全覆盖,真正体现各级关注民情、惠及民生的医改精神。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xx年第一季度卫生院在乡党委,*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卫生改革和发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通过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使我院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第一季度工作做如下总结:
1、防疫工作:?应种人数396次,实种人数396次,其中:服糖丸120人,百白破疫苗115人,乙肝疫苗:54人,卡介苗:0人,麻腮疯:28人,a群:53人,a+c流脑疫苗:46人,甲肝疫苗:39人。接种率达到98%。第一轮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接种摸底人数:464人,实际补充免疫儿童:485人;第二轮摸底463人,实际接种:464人。?为扎实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我院与乡派出所、乡计生办、补充免疫活动等相关管理资料,一一核对管理儿童,不仅管理在乡内居住儿童,也联系追踪管理了外出儿童。?为保证冷链设备运转正常,2月我院特邀请电器维修工人对全乡范围冷链设备进行了检修。
0—7岁儿童为853人。0—5岁儿童为550人,3岁以下儿童为357人,儿童系统管理率为,保健覆盖率,新生儿访视人数24人,6个月内儿童调查人数49人,纯母乳喂养人数49人,母乳喂养人数为49人,母乳喂养率100%,5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实查人次519人,(1—3月份的孕产妇艾滋病检测人数14人,乙肝检测人数14人,孕产妇_检测人数14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0人,叶酸服用人19人,发放叶酸瓶数102瓶,叶酸服用人数3人。
3、公共卫生:
(1)、重点人群管理:全乡共有人口数9007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8897人,全乡居民建档率97%以上,常住65岁以上老人423人,高血压559人,糖尿病人125人,精神病18人。常驻重点人群管理率100%.
(2)、健康教育:第一季度卫生院围绕“世界防治麻风日、世界罕见病日、世界唐氏综合症日”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3次,围绕“世界防癌日、全国爱耳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组织开展健康咨询活动3次。卫生院制作双语健康教育宣传栏2个,各村卫生室制作双语健康教育宣传栏共计10个,并通过微信、村委广播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健康小知识。
院开展服务的方式及时间、个人信息、慢病随访、体检、健康教育等,让老百姓更清楚、更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私人医生:为使重点管理人群得到1、治疗的持续性与全面性2、预防3、方便。20xx年起,我院依托公共卫生工作实施重点人群点对点的医疗方式,从家庭预防到住院治疗,卫生院包村医生全面参与重点人员管理工作。
4、医疗收入情况:
1月-3月份:门诊人次1800人,住院病人120人;总收入:元,其中:药品收入元,医疗收入66813元;住院收入元,其中:住院药品元,医疗收入51339元;门诊收入元,其中:药品收入元,医疗收入15474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57%;门诊*均处方费元,住院*均费元;床位使用率。
20xx年第一季度,我院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际,坚持服务质量,“标本兼治、综合管理”的方针:
1、每月通过自查、自纠与自我批评,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每周组织双语学习,提高职员双语交流技能,同时增进同事感情,提高协作能力。
3、继续20xx年结对子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及同事之间互相结对子学习;民族团结展板、图片均已上墙完善。
4、*工作一直是我们的重点,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符合相关要求;通过led大屏、展板、横幅、宣传单等运用各类宣传形式*宣传到位。
5、年初对全部职员定岗位职责及任务分配,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做考核计分。
6、每月医疗知识培训,每次测试三次机会,一直未合格者,将视为对培训不重视,作为年底考核凭证之一。
7、每月对考勤、日常工作通报,将通报结果累计,一并作为年底考核凭证之一。
8、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医风医德、党政廉风的宣传教育,纠正了一些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缺乏对患者的关怀和尊重,杜绝了服务质量和态度不佳情况。
9、20xx年对村卫生室管理力度及辅佐力度加大,各村安排有驻村带教医生,要求每星期一到两次驻村带教、指导工作;公共卫生工作及时督导、及时整改错误;村医考勤周一至周五保证每天8小时,院领导不定时抽查,驻村干部及村委会人员协助监督。
根据布尔津县人民*印发的关于《布尔津县20xx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机构总额付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布尔津县新型合作医疗农牧区合作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原则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门诊补偿分配额度占一般治疗费和普通门诊补偿总分配基金额各占40%,60%。卫生院万元,村卫生室万元,村卫生室的具体分配根据村医就诊能力以分配。所有定点的村卫生室门诊总额付费包干资金以卫生院为核算单位,由卫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包干使用。
1、患者就医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卫生院硬性设备跟不上,表示不满。
2、因为基药权限有限,部分药品不能采购,患者治疗用药明显受限。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和《陕西省人民*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xx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27号)精神及《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陕西省九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列。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国家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xxxxx乡卫生院迅速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20xx年、20xx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20xx年的工作。现我就xxxxx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情况作一总结汇报如下:
我乡辖区总共统辖8个行政村,人口约9753人,20xx年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人数约4388人,建立健康档案数为4380人,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各4380份,建档率44、9%;20xx年应建立居民健康的档案2930份,实际建立健康档案3000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各3000份,建档率30、7%,已完成总工作量的75、6%,建立居民健康的档案7380份。
(一)化整为零,循序渐进的方法。有乡卫生院统一制定方案,分解到各村,有各村卫生室统计汇总人数后统一上报给乡卫生院,我们统一组织体检、建档。
(二)农民自愿,积极引导的方式。我们统一制定方案后,组织各村村医培训学习,然后在各村进行广泛宣传,人群众知晓这项政策的好处,自觉参与进来。
(三)规范建档,求真务实的原则。我们安排专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外出学习借鉴建档较好单位的经验,安排专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档案的信息录入,确保此项工作积极、有效、无误的开展。
目前我们体检过的4380人中患高血压的约有xx0人,患病率在2、2%,其中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吸烟、饮酒史;冠心病人数xx人左右,患病率0、2%,其中部分人员常年进行超负荷体力劳动,其他人员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和残疾疾病的发生,几年居民健康档案为全面、及时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坚定了一定的基础。
目前根据我们的统计结果看我乡群众普遍缺乏合理锻炼,体力劳动量较大;生活行为习惯不合理;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这是影响他们健康的普遍因素。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导致流动人口较大,实际在家人员相对较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工作进展跟不上计划;我乡交通不便,人员居住分散,服务覆盖面不广。
根据目前情况,我们决定下一步对我院职工和个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全体培训后,完善各项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我们决定将逐村逐户的进行入户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知晓率,争取使得我乡群众能够认识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和定期体检的必要性,使其积极参与其中;使奖励哦居民健康档案能真正为群众服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2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村卫生室为万元,同期比上涨。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3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本年度以来,我院在县卫生局以及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院内业务大幅度提升,预防保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新农村合作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医院狠抓管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创优质服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扬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医院工作秩序正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充分改善医院环境,强化训验职工的业务技能,充分改善职工的服务态度,严格纪律要求,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全年医院门诊人次达1万伍千余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住院总人次360余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6%,全年业务总收入70余万元。医院不断购进和更新硬件设施,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确保医院业务正常开展。
充分发挥防保组机构取作用,每月定期召开防保例会,对辖区内村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村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我镇共有居民20561人,防保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冷链运转,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脊灰糖丸应种儿童699人,实种678人,完成97%,卡介苗应种儿童170人,实种151人,完成88%,乙肝疫苗应种737人,实种671人,完成91%,百白破疫苗应种649人,实种622人,完成95%,麻苗应种634人,实种621人,完成97%,甲肝实种96人,流脑实种157人,切实抓好入托入学及免疫规划工作。妇幼卫生方面,充分落实项实项目上的政策,抓好产科质量建设,大力宣传住院分娩,充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我院共有两个卫生监督员,两个监督员不定期向辖区中集体食堂进得检查,公共场所,饮食摊点进行抽查,全年共进行公共卫生监督6次,通过努力,全镇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总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卫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很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加强管理,力争将卫生院建设成为xx县门大门上的一个明珠。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xx年已经过去,一年来我院在xxx区卫生局及xxx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关怀支持下,在全院职工团结努力工作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20xx年全院收入xxxxx元,其中药品收入xxxx元;医疗收入xxxxx元。使xxx镇的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xxx区就全面实行了基本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的惠民政策,我院为此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实施并深入到标准化卫生室,进行药品清零盘点工作,确保xxx镇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使广大老百姓得实惠。
我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xxx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行了每日双考核制度、月末工作考评等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严肃认真,落实到位。
20xx年8月,新的卫生院投入了使用,新的环境新的面貌,这为我们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奠定了基础。我们从加强医疗安全入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来院做专题讲座。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20xx年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生局和藤田镇中心卫生院的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继续坚持“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总方针,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儿童妇女健康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院的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病率,使全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全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20xx年孕产妇总人数为1728人,本镇765人,住院分娩活产数768人,住院分娩率100%,本镇高危孕产妇人数为129人,高危占孕产妇数,高危住院分娩数129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死亡数3人,出生缺陷人数8人。
(二)规范托幼机构的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儿童保健严格实行“”体检制,其具体做法是: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格检查,1周岁内每三个月查体一次,1-3岁每半年查体一次,3-7岁每年查体一次,对于查出的各种疾病及时进行治疗,对发现的体弱进行专案管理,并使用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小儿生长发育趋势。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为了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和疾病防治,提高全镇儿童健康水*,做好“两项死亡”漏报调查工作。
(三)妇保人员定期下村督导村保健员,每年培训4次以下,例会每季度一次,指导村保健员做好孕产妇、07岁儿童的的摸底工作和访视工作。妇保专干认真做好资料的悼念、整理、统计和按时上报妇幼保健报表及相关报表,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群众落后的思想仍然存在,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增补叶酸工作难度大,许多产妇及家属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仍然很高。
3、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管理,规范依法签发、专用章刻制及证明的发放使用保管或收回。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落实专人管理。
乘着改革的春风,我们将继续以《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扎实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更优质服务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为我镇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自20xx年x月-x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购入基本药物万元;20xx年x月-x月采购基本药物万元。现我院共有基本药物263种,根据卫生局统一部署,作总结如下:
2、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大厅显示屏滚动播出、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4、从20xx年7月份我院药房实行托管形式的运行,药房有县医药公司托管,卫生院患者需要什么药全部有托管单位负责供给,医院监督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省招标价格销售,药品品种是否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卫生院从药房的经营管理者转变成使用者,卫生院药房的库存为零。药房的药品品种不全、占有资金过大、盘点报损严重、脱药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彻底得解决。
1、农合住院病人有所减少,业务收入大幅下降20xx年x月-x月;医疗收入:万元;药品收:万元(20xx年x月-x月;医疗收入:万元;药品收:万元),主要原因是药物品种的减少和用药的限制;(1)药物品种减少造成到上级医院开药后回社区治疗的矛盾,上级医院出现新的拥挤的原因。(2)药物品种的限制,也剥夺了农民在家门口享受较好医疗服务的权利。药品零差价,只能使老百姓得到药价上的实惠,不能得到治疗上的便利。其次是新农合报销比例的调整,使许多小病患者分流到个体医生那里就诊,不再到手续繁琐且报销少的卫生院住院治疗,而大病患者分流到其他医院就医。
2、由于许多临床用药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能得到及时报销,很多病人因此到其他医院就诊,手术病人更无法得到落实,对病人带来很大的不便,更为医院的总体效益带来直接影响。
3、老百姓的就医模式未改变,与基层改革的初衷有冲突。主要表现在治疗方式上,老百姓还是习惯输液治疗,药价的降低给病人带来的感觉输液比口服更实惠,加重了输液治疗的心理这与社会对医院过度输液状况的抱怨很不相符。
4、医务人员一方面要处理老百姓的埋怨,要花较大精力解释基本药药物制度实施所带来的问题,面临较多的口角纷争等职业压力。另一方面医改的目的,不仅是要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问题,也要解决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等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权利。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担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自xxx年我县组建并实施了医疗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医疗联在推进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探索运行新机制,建立了“四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
1、统一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通过理事会的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医联体内各理事单位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各医联体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合理支出医疗费用的意见》、《西宁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积极实行分级负责、双向转诊,形成了急重症病人在县级核心医院住院、慢性病人和恢复期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维持治疗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医联体内急救转诊流程,建立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核心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的患者提供“一站式”医疗服务,对转诊患者实施优先诊疗。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后,患者住院流向逐步趋于合理,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目的。
善了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医师可在各医联体所属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诊疗服务,通过轮换、互换等方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以减轻核心医院的`工作压力。截止目前,各医联体已下派28名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14所乡镇卫生院选派了30名医务人员到核心医院培训学习。
3、统一业务管理,建立了医护质量管理体系。县级核心医院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督导考评中围绕医护质量、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反复指导,提高了全县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同时,实行了各医联体内同级机构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确保卫生院医护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4、统一信息*台,建立了医疗机构间医疗信息的共享。依托全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台,建立了在医联体his系统与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对接,目前正在安装试运行远程会诊系统,调试运行后可实现医联体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医疗信息能够互通。
1、强化核心医院的龙头作用,建立稳定的协作机制。各“医联体”内所属医疗机构与核心医院通过签订长期协作协议,落实了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格局,建立了核心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的有效机制,实现了“医联体”内核心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纵向流动和业务分工协作,进一步减轻了核心医院门诊压力,发挥了核心医院的功能。
2、突出专业特色,建立技术帮扶机制。为发挥核心医院的专业特色和管理优势,核心医院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做到了管理、技术下沉基层。技术指导突出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与医疗诊治的结合,做到关口前移。结合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医疗诊治中发现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进行有重点的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筛查疾病人群,将医疗诊治与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突出公共卫生的预防作用,实行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疾病治疗成本,减轻群众负担。3、发挥核心医院技术,加大适宜人才培养力度。医联体内各理事会建立了结对带教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核心医院轮修,核心医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间实行“一对一”的结对带教,先后有32名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核心医院进修学习,并与核心医院主治实行了结对带教,帮助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同时,核心医院定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帮助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业务、新方法和新技术引进,努力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医护人员。
1、通过实施医联体的服务模式,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得到有效治疗;疑难病症及时转诊,得到专科医生诊治,这对引导居民基层首诊、逐步改变其小病直接到大医院找专家的就医观念和习惯,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实行分级诊疗后乡镇卫生院向县级医院转诊的病人有1409人次,县级医院下转病人13人,住院人数为20672人次,其中县外住院患者6047人次,占到总住院患者的,县级医院住院患者8479人次,占到总住院患者的,乡镇卫生院住院患者6146人次,占到总住院患者的,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格局。
2、实施医联体服务模式,促进了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把医院优秀的医务人员下派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开展门诊、手术、查房、讲座以及其他技术交流,一方面直接处理疑难杂症,解决病人痛苦,一方面现场施教,提高了医护人员水*,实现了人员、业务、病人、管理的四方面互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选派到核心医院进行培训,县级医院变成了培养优秀基层医生的“孵化器”。
总之,在严格落实省、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的同时,我县依托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逐步向紧密型医联体发展,真抓实干,推动医联体内机构间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联体科学可持续地发展,最终实现有序的就医格局。
1、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医联体日常工作。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联体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联体政策的宣传、贯彻、咨询、执行和解释工作。
2、严格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结报,严禁将不予报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列入可报费用。
3、对工作认真负责,加强医联体区域内参合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联体区域内参合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补偿工作、相关病历资料、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4、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一经发现,严格按《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5、认真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6、管理好会计档案,保管好与医联体有关的单据和核算资料,以备上级部门的不定时检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能够很好地协调好卫生局、乡*、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的关系,协调好院内各科室之间、职工之间的关系,搞好与兄弟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其中尤其要注重高层次的协调,以赢得领导们对卫生院工作的支持,来促使本乡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乡镇卫生院是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基层医疗机构,越是基层的.领导越是要技术含量高,作为一名合格的乡镇医生,首先必需具备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方面的精湛技术能力,你的技术在群众中有威望,更有利于以名医打造名院来促进卫生院的发展。另外,作为基层医生,你必需熟悉地掌握国家关于农村卫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敏锐地领悟新出台的农村卫生政策,结合本乡实际情况,融会贯通,才能制订出能很好地促使本乡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方案。
农村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相当多,作为一名合格医生,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要有全局意识,要从本乡卫生事业发展是大局,本乡经济建设是大局,本乡人民的健康是大局来考虑问题,安排工作要从这些大局出发,服务服从于这些大局,你的工作才不会因小失大。作为一名合格医生,作为我,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我工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只要我解决好了这一问题,使亏损严重、濒于倒闭的卫生院重新走入正轨,焕发生机,门诊收入稳步上升,防预、妇幼、公共卫生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到位,相信一定能得到领导的认可,更能够得到全乡群众的好评。当然,作为一名合格医生不但需要处理好重要的工作和问题,日常工作中的小事处理得好不好,同样是你能力的体现。作为一名合格医生,必需先得讲原则、讲政治,比如在计划免疫工作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上,同时又得讲感情,比如生活小事的处理,就得要会灵活处理,因为乡镇卫生院所面临的各种事项错综复杂,你不能够灵活处理,肯定是行不通的。
乡镇卫生院虽然不是一个很大的部门,但毕竟有一定资金在使用,加上如今社会上托人情、找关系的不少,所以一定要经得起人情关、权利关、金钱关、荣辱关的考验,要抗得住诱惑,遵纪守法、秉公尽责、品行廉洁、艰苦奋斗,为了本乡卫生事业的发展不计较个人的得失。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医生的文凭再高,能力再强,方法再好,如果没有在现实工作中创造出良好的业绩,就是纸上谈兵,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一名合格医生,在当前形势下,要抓住以下几个工作重点,创造出良好的业绩。
1、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目前,我镇乡村医生执业不规范,技术水*低,无菌操作不严,假劣药品多,而乡镇无人管,区县管不到位,卫生方针政策难落实,只有将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集合起来,通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实行规范性的管理和运作才能促使本乡卫生事业持久有序地发展。
2、高度重视农村卫生队伍的培养。
目前,因为乡镇卫生院的条件差,待遇低,导致高水*的人才不愿来,来了也留不住。作为我们卫生的医生要主动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对职工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起到带头作用,同时要将卫生队伍培训工作制度化,制订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奖惩制度,才能促使农村卫生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保障农村卫生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3、切实抓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
公共卫生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是*中央、*明确提出的,是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职能,作为乡镇卫生的一名医生,一定要亲自抓,并落实到位,来确保卫生的社会效益和全乡居民的安居环境。
4、花大力气提高基本医疗质量和水*。
随着农村生活水*的不断提高,居民对健康的重视,对医疗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一名医生要紧跟时代的步代,大力改造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建改,抓好软件,人才配套建设,规范诊疗服务,全面提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准,来适应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的健康需求。
5、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良好服务。
目前,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为我们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响应国家政策,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总之,乡镇卫生院条件艰苦,设备简陋。医务人员水*不高,人心不稳,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我们所面临的压力很大,困难很多,但我们一定要坚信党的领导,积极学习,严格管理,树立信心,开拓创新,争取政策的扶植,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就一定能开创我们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实施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按照卫生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于从20xx年5月24日起,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自查。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5月31日,临溪镇共建成新农合定点结报村室2个,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补充药品的比例全部符合规定。我院也于20xx年12月开始,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我院自20xx年9月1日起,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村卫生室按照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镇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中标药品供应和配送基本能及时到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某些供应商网上确认药品至今未送达。
2、某些供应商网上已点击无法配送,或者过期未确认的药品,过了几个月又转至配送状态,这样我院的采购计划被打乱。
3、某些公司确认至配送间隔时间太长。
网上招标采购至今,某些药品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如:鼻炎康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10mg)。
我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我院对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和支付规范及时,绝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xx镇卫生院。
20xx年5月30日。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一)严格执行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了临床主要病种,兼顾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用药需求,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其主导地位,突出其临床价值。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管局)。
二、切实保障药品供应。
(三)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助推嘉峪关中医中药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鼓励市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基本药物供应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四)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和分类采购政策,以量、价为杠杆,兼顾以量换价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市域内和医疗机构联合体间集中带量采购,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加强对配送企业行为监管,保障全市的药品配送。因配送企业原因造成用药短缺的,给予诚信及积分违约处罚。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制度,医保部门依据服务协议,每年初给定点医疗机构借支2个月周转金,年底统一清算。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对拖延货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加强短缺预警应对。依托全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对体系。强化多部门政策统筹和协。
作联动。提高短缺药品信息共享平台效能、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等,提升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及时开展短缺风险评估,综合研判药品短缺原因、程度、趋势以及影响范围,及时发布短缺信息,加强供需对接、协商调剂。针对不同短缺原因分级应对、分类精准施策,最大限度解决药品短缺问题。对市域内垄断和推高药价导致药品短缺,涉嫌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大惩处力度。探索建立军地短缺药品沟通机制,通过军民融合的方式,加强短缺急需药品军地协调联动,保障驻嘉部队急需短缺和应急作战储备药材供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全面配备优先使用。
(六)加强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在实施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的过程中首选基本药物,在本单位信息系统中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使用。各医疗机构应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探索加强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药学服务同质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对社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逐级考核后方予拨付资金。公立医疗机构要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医保部门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动医疗机构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按照省上制定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八)实施临床使用监测。充分利用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及监测网络体系,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合理使用等信息,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推动用适宜的基本药物替代临床上使用金额较高的非基本药物。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从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等全过程动态监测。探索建立我市医疗机构处方共享平台,加快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销售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九)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或优先调整甲乙分类。在保证药效前提下在慢性病管理中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减少患者药费支出。探索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疾病基本药物特殊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鼓励企业开展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强化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基层过期药品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要强化使用管理,保障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市市场监管局要进行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以政策导向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向基层的延伸。市医保局要完善采购供应政策及价格信息监测,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保障慢性病用药衔接。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统筹和支持,积极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督导评估。围绕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药品使用监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降低慢性病用药负担等方面,探索有效措施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基本药物政策,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从20**年1月1开始,我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1、成立我院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省增补非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院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提供给患者,我院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采购。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所有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及时盘点,分类管理,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提高对基本药物的掌握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网上采购。
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我院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
3、监督检查。
我院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公示告知制度,设立药物价格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4、加大舆论宣传。
制定。
宣传标语。
宣传栏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知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改变不良用药行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使用基本药物首选基本药物的浓厚氛围。
5、总结完善。
我院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促进分级诊疗落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国家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从国家基本药物的确定、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
(一)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突出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兼顾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应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突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价值,规范剂型规格,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安全合理使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完善药品目录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综合药品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因素,及时做好对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探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管理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采购配送机制。突出药品的特殊商品属性,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落实药品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采购价格,规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做好全县医联体用药衔接,推进县域内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鼓励综合医院和专科特色医院开展联合采购,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以量换价,推动药品价格合理下降。实施药品县乡村一体化配送管理,推进各类医疗联合体内统一配送,尤其要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对不能按期、按量履行合同造成用药短缺的,追究涉事企业违约责任,并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列入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对拖延货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对。依托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县、乡、村三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报告制度。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等多源信息采集,跟踪监测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情况。建立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和应对保障制度,综合研判短缺原因、程度、趋势以及影响范围等,尽早发现短缺风险,针对不同短缺原因分类应对,及时发布全县短缺药品信息。对垄断原料市场和推高药价导致药品短缺,涉嫌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大惩处力度。(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严格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票据管理,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药品实行“两票制”管理的目标。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机制,开展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与全国各省区药品采购价格比对,动态监测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形成药品价格联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科学合理。(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6.强化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国家基本药物主体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优先选择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量,维护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合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全县二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分别不低30%、55%。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采取医师约谈等方式,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采取约谈、公示、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7.建立使用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应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考核结果与基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强医疗成本控制,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完善药品医保支付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临床使用监测。依托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用“联通交换、自动上传”模式,对接联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使用监测网络体系,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信息,以及处方用药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建立全县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工作机制,开展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对国家基本药物从原料供应到生产、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等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测。(县卫生健康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9.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建立全县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国家基本药物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的政策衔接机制,医保药品目录中限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不予支付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允许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但有关药品功能主治等支付政策的限定仍按医保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国家基本药物,加大政府投入,切实保障供给,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切实降低患者费用负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在制定和实施慢性病临床路径与分级诊疗过程中,首选国家基本药物,满足家庭医生和签约患者临床需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衔接机制,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强群众获得感。(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国家抽验计划,结合全区国家基本药物监管实际,制定抽验工作方案,加大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控、依法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发布质量公告。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管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评估机制,不断增强药品安全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2.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各级医疗机构在确定本单位药品配备使用目录时,优先采购和使用宁夏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明确标注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现、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对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力的部门、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充分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定位、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资料,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四)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xx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09〕132号)、《xx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07-2009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透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带给,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贴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
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4、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透过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识并主动理解基本药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基本药物遴选增补、生产、配送、使用、定价、报销、结算、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确定我省增补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核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委员会由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立足省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09年全省30%地区、2010年全省60%地区、2011年全省所有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章:目录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必须数量的品种作为基本药物使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增补的数量和品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潜力、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状况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确定。具体品种主要从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取,确因少数慢性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范围内选取。省建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负责增补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增补药物遴选的组织实施,审核省增补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步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状况能够提前调整,调整品种数量不超过增补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20%。
第七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除外。
第八条:省基本药物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原则,按照gmp和单独定价药品区分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层次药品采取竞价方式,同一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实行差价比的规定,制定评标细则。透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和具有现代物流潜力的配送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中标(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取1-2家配送企业带给配送服务。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因质量问题、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生产潜力不足等导致不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的,应予以调整。少数价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应不足或难以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委托中标所在地选取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方式由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中标的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签订基本药物的购销和配送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和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职责等资料。
第十二条: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储备制度,纳入现行药品储备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的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取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取一个产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规定的过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药品。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必须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收入额比例的方法计算。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务必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带给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四章:基本药物定价、报销和结算。
第十七条: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物价局依据统一招标采购价格,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货款结算,逐步实现基本药物货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
第二十条:推进医药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信息,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使用结算平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投入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具体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质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配送,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验工作,对基本药物进行全面抽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抽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不得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水平、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医疗管理、价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是确保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必要条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卫生部“尽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精神和五指山市城乡统筹卫生工作的要求,根据五指山实际,特制定五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加快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实用方便的药物。建立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资料之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一是要从源头上堵住虚高的药价;二是要减少和压缩流通环节;三是要控制药品的最终价格。透过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到达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要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和不合理用药,减少药品浪费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据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
(一)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9所乡镇卫生院、2所政府办的社区服务机构、农垦畅好医院及59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到2011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透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
二是要完善基本药物价格核定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基本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构成统一采购价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三是要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四是要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五是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
六是要合理增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合理增补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满足城乡居民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需求,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五、工作措施。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朱洪为组长,发改、卫生、财政、药监、劳动保障、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指山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组织、管理、宣传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办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子超担任。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2、遴选并制五指山市基本药物目录,并进行总体规划及部署实施;
3、促进基本药物目录与社会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相结合,并直接与药品供应挂钩;
(二)部门职责。
1、市卫生局:牵头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从基本药物目录中选取使用药物。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按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
3、市人劳保局:探索鼓励医疗机构和居民对基本药物使用的配套报销制度。
4、市物价局:监督基本药物在使用全过程的价格运行状况,协调降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成本的价格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阶段性分析汇总,互通状况,针对性解决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报送市政府进行改善和调整。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治理价格虚高、有效抑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政府、企业、医院、群众四方利益的合理调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要求,用心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3〕20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范围。
本着有序、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去年湾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划内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为“村卫生室”),2014年5月1日开始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的分支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属本次试点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照执行。
规划外村卫生室仅承担基本医疗工作,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属本次试点范围。
二、工作资料。
(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为补充,并在市卫生局遴选后公布的基本药物品规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透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务必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二)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统一招标价格销售,慈溪市过渡期药物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增收一般诊疗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增设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参合群众可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补偿70%,个人支付30%,非参保群众全额由个人支付。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费、检查费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费。
(四)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政策。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核定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般诊疗费补偿支付比例为70%,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40%。
(五)强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0〕1号)要求认真抓好“四制七统一”管理,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重点抓好人员、财务与信息化管理。
1、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公有化、标准化。同时各村(社区)要为村卫生室解决水电费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促进其发展。
2、人员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把村卫生室用人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专业水平低下的人员进入。原则上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各社区(村)确因工作需要,对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原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根据自身状况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同意后,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留任,但留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各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包括公共卫生员)配备人数由各村卫生室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确定。
3、财务管理: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建财务帐目,村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额、定期上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代付药品采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由各村卫生室自行缴纳。
4、信息化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建好his系统和统用就诊卡系统,做到凭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就诊、凭医保卡门诊补偿、电子化收费,基本医疗补助按使用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人数计算,在his系统中无记录的门诊人次不予补助。
5、医疗纠纷处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共保体,实行第三方处置医疗纠纷的模式。具体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办理宁波市村卫生室医疗职责保险,所需费用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6、村卫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卫生室公共卫生经费、门诊基本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报酬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局、财政局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村卫生室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市、街道二级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要求,扎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达标率到达95%以上。
(七)建立经费补偿保障机制。
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原每家3万元的工作补助,改为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进行补助,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市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每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算)12元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浒山街道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工作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筹下拨。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补助。
街道财政按每门诊人次8元的标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设立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基本医疗补助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门诊人次数进行补助,配套补助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群众对基本医疗的满意度、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检查状况统筹下拨。
上述两项补助下拨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并正常执业的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员)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由街道财政安排资金补足。对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显医疗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发生主要职责医疗事故的,不予补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10月):各村(社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召开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对村卫生室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调整。2014年4月29日晚8时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价格务必调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时在浒山街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三)。
总结。
评估阶段(2014年5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到位状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街道相关部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浒山街道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苗曙露任组长,成员黄利达、严岳先、孙杰、胡君儿、楼庆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楼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状况后检查、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医改工作的重要好处,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推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的领导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管理力度,督促各村卫生室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村卫生室站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目前在规划外村卫生室工作,主动要求至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如条件许可,要用心吸纳,加强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鼓励村(社区、居委)根据自身财力,在免费带给业务用房,解决水电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卫生室发展后劲。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
街道将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对有关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实行目标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街道有关部门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药品采购使用、门诊补偿、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与有关经费补助挂钩,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性和用心性。
实施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随着医改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我院基药实施工作在院领导的关心与正确指导下,基药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院普科及各村卫生室药品价格下降了50%,门诊工作量增加30%,医疗收入下降40%,基药购进由原来所占购药的10%增加至70%,有效减轻了农村居民就医负担,村卫生室用药趋向规范、医疗费用降低、看病负担减轻,使得常见病、多发病得到及时治疗,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从重基本医疗转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逐步回归公益性。一年来在分管院长亲力亲为的带领下、在药剂科、医保科的大力支持、帮助和配合下,基药科的监督力度监管办法逐步成熟完善起来。
我院普科设在临江卫生院,负责临江乡人口的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有四个村卫生室,即黄柏山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人。王埠村卫生室,工作人员3人。粑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人。芦洲村卫生室,工作人员1人。医院在20xx年4月30号开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在20xx年10月30日开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购进统一由临江卫生院在基药采购平台购进再配送给各村卫生室,实行零差价销售。20xx年网购基药总额达529677.7元,较20xx年123086.5元有成倍增长。
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根据〈湖北省基药实施考核要求及细则〉,积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三十多则,分为组织领导、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储备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药品监测管理、处方规范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绩效考核、群众评介与监督十一个方面进行完善。
2、签订责任状,落实职责。为加强责任心和重视度并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医院和各村卫生室负责人签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到人,明确各自职责。
3、定期下点考核,评分签字。每隔一周到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对比考核细则,严格评定分值,肯定成绩、指正不足,并要村负责人签字承认。考核分值为年平均60分以下的将不报销农合回款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免去负责人职务;年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年终补偿。本年度得分较高的村卫生室为王埠卫生室90分,其它村卫生室分值也较上半年有了很大提高。
4、走村串户,调查民意。为了核实基药零差价是否真正落实,我们根据处方单,找到患者进行暗访,了解患者用药名称出资费用等。一年来大大小小的检查共计30多次,调查走访农户近100户,采访询问村民200多人,让老百姓客观评价基药制度实施后药价的升降、卫生室地服务质量、报销的真实数以及惠民便民的满意度等。多数患者表示,以前感冒一次,要打三、五天吊针,花上两百左右。现在只要花上几十元,而且不再用抗生素之类的药物了。加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和报销范围,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的5%至10%。实际上患者基本上出资最少的钱,吃上放心药。看病便宜了,越来越多的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纷纷选择到卫生院和医务室就诊,基层村医临床用药的习惯也在发生改变。
1、村卫生室对基药补偿机制等医改政策持观望态度,积极性不高,改革意识不强,存在着药品偶尔加价销售、自购非基药现象,药品进销账未做、个别违反药品报销规定,现已下整改通知书限其改正。究其原因之一:基本药物品种不全、配送不及时、中标药价虚高、中成药比例提高。例如病人依赖的品牌药没有、小儿常见病类药没有、软膏类药较少、前列腺妇科炎症类药有限,有的甚至连糖盐都不够用,卫生室为了保证病人的`需求自购了非基药。原因之二:我院对部分村卫生室实行的是个人承包制,村负责人为保证自已的多得利润,“以药养医”的观念还没彻底转变过来,这都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在村卫生室从医的多为乡村医生,没有正规学历,业务技术水平不高,平时学习较少,因此对基药的合理使用知识欠缺,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不很合理,静脉输液的比例均超标。
20xx年我院将逐步对粑铺村卫生室和黄柏山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及信息化管理,针对新体制下的村卫生室,实施基药方案本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更新监督措施。
(一)监督重心从考核基药采购、零差价销售到合理使用基药,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减少静脉输液,多以肌注和吃药为主。
(二)加大下乡走访频率,多了解周边群众的真实药费,不能过多相信处方。
(三)学习药品知识及其他卫生院一体化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加强村医培训,包括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抗生素药的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等等。
(四)加强对村医的思想教育,多下乡,多走访,多沟通,从思想上让他们逐渐接受行医救人是服务不是谋利,把握大局,刻苦工作,熟悉市场药价行情,坚定不移地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在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形成于20xx年。该制度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目前,公认的合理用药是应该包含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四个要素。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公平、公正。
自20xx年9月我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中心领导及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组织好、实施好,我中心积极转变观念,决心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抓住卫生改革机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当地群众健康公平可及,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中心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各站站长为成员的医疗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把握国家政策和我市工作目标、任务,吃透精神,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下降。一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较大,成本较低。二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三是基本药物实行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根据招标情况,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确保合理的性价比。
2、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最高限价制度.药品采购工作进展顺利,价格明显下降,满足了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对普通人来说,基本药物制度有几个好处。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价格比较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二是用药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合理。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三是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四是方便可及。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使用方便。
20xx年2月份中心对在库药品进行了清库工作。对不属于基本药品目录的药物下架、清库,在目录内的药品按照网上招标价格销售。
1、对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进行培训,规范医务人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中心每季度对中心门诊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随机抽取30张处方,一季度不足30张处方时对所有处方进行点评。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及改进措施。
2、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要求,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及时有专人反馈信息,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上报,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
我中心目前就红旗坡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工作,中心每季度对红旗坡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服务站并做好整改工作。
中心每季度对工作人员开展基本药物的培训,同时做好抗菌药物的培训工作。中心安排个服务站利用入户发放宣传单,努力向居民宣传使用基本药物的意义及优点,使绝大多数群众了解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感到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对基本药物制度非常满意。
1.对普通人来说药费降低但品种减少。患者普遍反映,药价虽然降低了,但是可选的药品少了。
2.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对社区医疗单位来说药品比以前少了不少,患者也流失不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影响比较大,库存的药物并不多,现在所有药品使用都为目录里的药物,所以患者普遍感觉药太少了,不太适应。
3.统一网上采购招标上的品种有的价格较低,基本药物目录有品种,生产厂家不愿意生产,医药公司无法供货,使一些常用品种基层医疗机构无法采购。
目前我中心正朝着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合理使用,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全面实行基本药物这一目标紧张有序的向前推进。
实施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自xxxx年我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领导及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组织好、实施好,我院积极转变观念,决心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抓住卫生改革机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当地群众健康公平可及,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
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药剂科主任为副组长的医疗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把握国家政策和我省工作目标、任务,吃透精神,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采购及配备使用机制。
1、目前我院共有基本药物320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xxx年版的通知要求,全部按规定对520种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采购,采购流程合理,并按照规定价格销售。
2、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要求,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及时有专人反馈信息,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上报,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
3、对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进行培训,规范医务人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利用集市发放宣传单及在大厅悬挂显示屏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宣传工作,努力向病人宣传使用基本药物的意义及优点,使绝大多数群众了解了基本药物销售政策,感到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对基本药物制度非常满意。
目前我院正朝着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合理使用,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全面实行基本药物这一目标紧张有序的向前推进。
20xx年7月15日。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xx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xx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从20xx年1月1开始,我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1、成立我院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2、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xx省增补非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院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3、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提供给患者,我院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xx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采购。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所有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及时盘点,分类管理,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提高对基本药物的掌握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网上采购。
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我院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
3、监督检查。
我院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公示告知制度,设立药物价格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4、加大舆论宣传。
制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知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改变不良用药行为,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使用基本药物、首选基本药物的浓厚氛围。
5、总结完善。
我院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