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才能让社会更加美好。公益是一种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它可以让我们更加关注他人的需求。那么我们如何发挥自己的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益活动参与手册,供大家参考与借鉴。
公墓建设申请书
县委、县政府: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公墓建设仍然是个空白,公墓应该是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它的缺失会带来一些不和谐影响,特别是在我县全民招商、大上项目的环境下,由于公墓建设的.滞后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现。首先,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墓地零散地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各个区域,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受可葬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有的墓地需重复搬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城市及项目建设的成本。甚至有的坟地无地可搬迁,造成坟主漫天要价,延期了工程,更有甚者使项目搁臵。第二,由于县城区不断向外延伸拓展,城区土地已被大量征用,并且有扩展趋势,城区居民将面临失去自有土地的事实,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尴尬局面。
为此,我县建设公墓势在必行,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项目拟选址以北xxx米、以西xxx米,占地1000亩(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660米)。
妥否,请批示。
县民政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公墓建设申请书
小时候,心里最恐怖的地带是公墓。公墓在村庄的东南,灵魂去了天堂的人都在那儿集结。
公墓背依一个土岗,土岗有两个顶,名曰双大埠。那是一个汉代的墓群。在童年的心目中,那土岗很高,简直高不可攀。但我总有一种想爬上去的欲望。好像男孩子从小就有征服和探险的心理。
其实,土岗的南坡缓,从那儿上去不费劲。但野草丛生,常有草蛇出没。对小孩来说,是一种很难克服的恐惧。再说了,从南坡上,要绕很远的路。
面对着我们村的北坡很陡,是光秃秃的红土。我第一次上攀时,越爬越陡,即将到顶时,腿都抖了。那时后退比前进更可怕。
公墓是一片未被开垦的洪荒,有从历史走来的传说,有各种各样很原始的花草鸟虫。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百草园。当然,一到冬天,那也不过是地球上的一点裸土而已。
那土岗不仅葬着一位汉代的大将军,还有与之一起战死的士兵。有一年,父亲在公墓旁边的自留地里刨出了20多把剑,差不多都锈透了,趁天黑的时候带回了家。怎么处理这些剑?犯愁了。那个年代,所谓的政治已经渗透了人们的灵魂,指不定什么时候,达摩斯克剑就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小时候听了许多鬼故事,晚上想起公墓,头皮就会发紧。伙伴们曾经打过一个赌,大伙一起于傍晚时分,在公墓中心地带的一个坟头上,放了一件东西,谁敢半夜独自取回有奖。
胆大的点勇半夜来到公墓,颤巍巍地向中心地带挪去。突然,一簇火苗在坟头跳跃,猫头鹰的长啸啼笑皆非,黑乎乎的东西从身边滚过。点勇吓得屁滚尿流,抱头鼠窜。潜伏在公墓里的一帮孩子终于憋不住了。
随着耕地不断拓展,土岗不断萎缩,原始生态逐渐消失。开垦中,偶尔挖出一点宝贝,有铜制的护心宝镜,被文物部门收走了。还有几堆铜钱都锈透了,随手扔了。再有的都不成形了。后来,土岗几乎被夷为平地,但依然保持了一定的高度。
每年除夕,我们都要去公墓请年。就是把祖宗们请回家,享受晚辈们的祭品。除夕那天傍晚,村中的男丁大人小孩都有,陆续来到公墓,在先人的坟顶上压一张黄表纸,其余的火化,水果一摆,浇酒祭奠,再点鞭炮,放礼花。整个公墓响彻云霄,礼花此起彼伏,硝烟弥漫。
鞭炮声中,酒香扑鼻,纸灰袅袅飞舞。看着那堆黄土,很难跟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联系起来。依稀听到当年父亲来请年的时候,常常念叨的两句诗:纸灰化作白蝴蝶。一滴何曾到九泉。
过年是喝酒的日子。酒桌上,家长里短,天南地北,历史未来,无所不谈。有人提起了一位老爷子,八十多岁了腿脚依然硬朗。但是最近总爱去公墓溜达。被问急了便说,是去给自己找个好地角。就象小时候看露天电影先占场一样。
正月是走亲访友的日子。我回了老家一般懒得动,弟兄们伙伴们出门了,我就放单了。闲极无聊,我也学着那位老爷子去公墓遛遛。看着一个个挂着积雪的坟丘,儿时的记忆纷至沓来,而对公墓的神秘感和恐惧感却荡然无存了。
公墓建设申请书
为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县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自7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整改举措,持续不断加强乡镇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启动了全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朱刚副县长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问题分析会及工作部署会,全力推进乡镇公墓管理工作,乡镇公墓规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公墓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公墓共17家,分别是城头、四河、峰山、金锁、朱湖、太平、半城、石集、魏营、归仁、梅花、天岗湖、曹庙、界集、龙集、陈圩、孙园。其中公办公营3家(城头、四河、金锁),其余14家均为公办民营。在--,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大力度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积极鼓励各地走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墓建设中来,有效破解大部分乡镇财力紧张的难题,使乡镇公墓建设呈现出投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但不论是公办公营公墓,还是公办民营公墓,我县17家乡镇公墓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益性质:包括实行骨灰免费寄存,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散葬烈士迁葬实行减免措施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公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墓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17家公墓价格均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3家公办公营公墓也仅仅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个人简历,正式价格尚未出台,所以一直以来,我县乡镇公墓价格均为投资经营者自行定价。
2、公墓总体价格偏高。由于公墓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少数公办民营的公墓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急于收回投资成本,热衷于建造超面积和豪华墓穴,导致墓穴售价出现偏高现象。
3、少数群众存在虚荣心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城乡群众一味追求“体面”和“风光”,厚葬习俗根深蒂固,尽管各个公墓都建有中低档的墓穴,但丧户对此普遍不认可(如峰山公墓曾建有40个低档墓穴,有的卧式墓穴不足千元,3年没有卖掉一个)。一方面对高档墓穴趋之若鹜,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又高喊墓穴价格太贵“死不起”,形成极度的矛盾心理。
4、土葬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受多年来“入土为安”思想影响,有少数群众既不选择公墓,也不选择灵堂,导致骨灰装棺再葬现象时有发生。
三、范文写作下一步工作建议。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殡葬、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召开一次推进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各公墓负责人以及物价局、市监局、国土局、新农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计划观摩两个先进乡镇,安排两家后进单位发言,推进乡镇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公墓建设行为。各个公墓必须规划建设传统墓区、壁葬区、树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散撒区等不同类别的区域,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丧葬需求。依据“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强制墓穴建设标准,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1米。合理确定墓穴档次比例,坚持以中低档墓穴为主,中低档墓穴占比不低于80%,高档墓穴不超过20%,严格控制建设超大豪华墓穴,尽量降低墓穴成本。
三是统一墓穴销售价格。由物价局实施乡镇公墓成本监审,对公办公营乡镇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对公办民营公墓根据成本核算实行政府最高限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对擅自提价和价格虚高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开展平坟还田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遗体火化与骨灰去向核对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干道、乡村道路两侧500米以内的农田里,除国家规定保留的坟墓外,均彻底平复。在此基础上,于秋收后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巩固平坟还田成果。
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建议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殡葬改革工作局面。民政局会同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予以批评,对不落实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公墓建设申请书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在清明期间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实践活动,从县保安公司临时聘请十名保安与我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在陵园各主干道严防死守,禁止在墓区焚烧,一切焚烧行为被指定在两侧祭祀园内进行,有效避免了墓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从附近村庄聘请十余名农民工协助搞好垃圾清运、墓区保洁巡视工作,确保整洁肃穆的祭祀环境。另外,我们又从县团委招募了两名青年志愿者向广大祭祀群众散发了上万份有关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祭祀方面的宣传单,与此同时,我们又在陵园内安插了100面五色宣传彩旗,利用墓区音响滚动播放文明祭祀相关规定,邀请县电视台到陵园现场采访,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充分开展好人性化服务,向祭祀市民赠送鲜花、绢花、矿泉水、急救药品(速效救心丸、创可贴、仁丹等),全方位营造好生态文明祭祀氛围,社会满意度逐年增高。
(二)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文件,高标准做好节地生态葬示范区。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个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依托陵园东南部院墙精心设计,建造636格位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震的壁葬设施,占地少,省空间,价格低,性价比高,属惠民殡葬服务公益性质,为城区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服务,现在已投入使用。
(三)深化服务,实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为不断提升公墓形象,强化服务意识,近两年我们与县保安公司合作,聘请两名保安人员协助职工做好陵园日夜安全值守工作,尤其是对丧户夜间前来祭祀(“五七”等习俗)时,及时提供服务。今年3月份,我们又与县金诚保洁公司合作,通过打包服务,实行社会化运作,对墓区内外实行全年全天侯保洁服务,尤其是对艺术墓区作为示范点,确保每天及时清扫,对墓体进行冲洗抹擦,保持亮化美化,群众反映良好。今年艺术墓的销量已占总销量的50%以上,社会认可度大为提高。上半年营业额已突破400万元,上交企业所得税3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双赢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硬件设施有待加强。
近几年,我们虽已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墓养墓”方针要求,将全部的有限收入用于绿化、美化、硬化陵园建设上,但是由于以往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慢,因而跟不上时代发展和广大群众的要求,例如:墓区主要干道由于施工碾轧及年久失修,毁损较重;陵园内外缺少监控系统,存在安全管理隐患;仅有一个祭祀园面积太小,只能满足日常使用,在清明节等高峰时节不能满足需要,绿化覆盖率有待提升,离上级关于建设“生态化、艺术化、园林化”陵园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壁葬、塔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比例较小,有待下一步不断提高。
(二)软件管理有待提升。
我们目前的管理方法仍然是手工操作,缓慢滞后,尚未引进专业的殡葬服务软件系统,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职工队伍大多为临时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很难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殡葬业服务需求。
(三)工作规范亟待更新。
由于现在细致严谨的政治生态环境,原有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规范,主要体现在职工福利发放等相关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及内部工程管理相关方面。
公墓建设申请书
莆田市民政局:。
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位于游洋镇北部,距集镇6.8公里,人口1368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殡改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做好殡改工作管理,加强堵疏结合,经镇村多方筹资,投入资金60多万元,在游洋镇桥光村牛藤埯征地20亩,拟建设公墓100个,至目前已建设50个,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由于镇村财力困难,自筹资金只有28万元,尚缺资金12万元,特请求贵局给予拨款补助资金10万元。
公墓建设申请书
县委、县政府: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公墓建设仍然是个空白,公墓应该是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它的缺失会带来一些不和谐影响,特别是在我县全民招商、大上项目的环境下,由于公墓建设的滞后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现。首先,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墓地零散地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各个区域,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受可葬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有的墓地需重复搬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城市及项目建设的'成本。甚至有的坟地无地可搬迁,造成坟主漫天要价,延期了工程,更有甚者使项目搁臵。第二,由于县城区不断向外延伸拓展,城区土地已被大量征用,并且有扩展趋势,城区居民将面临失去自有土地的事实,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尴尬局面。
为此,我县建设公墓势在必行,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项目拟选址@@@以北、%%%以西,占地1000亩(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660米)。
妥否,请批示。
县民政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公墓建设申请书
区人民政府:
永阳镇是溧水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由原在城镇、城郊乡、东庐乡合并而成,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常住农业人口10.6万人,辖11个村,年新增死亡600人左右。
目前全镇分别建有戴家茶场公墓、十里洛山公墓、沙河大岗山公墓、东山东庐山公墓、秋湖公墓等五个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达30%,总占地面积约125亩。建有高中低档三种墓穴总数有9222座,已使用7874座。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开发,位于我镇戴家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同时秋湖村农田整治,土地流转,涉及大量散坟平迁。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无处安葬以及农村风俗习惯下葬的需求矛盾日渐突出。根据市、区相关要求,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拟关闭戴家和秋湖两个公益性公墓点,在永阳镇秋湖村选址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地点位于秋湖村芦基山,占地约120亩,具体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村自筹相结合。管理主体:在秋湖村芦基山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永阳镇管辖,村民委员会建设、村集体经营、村委会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绿化维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用于本村、邻村骨灰安葬及散坟平迁。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妥否,请批示。
公墓建设申请书
区人民政府:。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妥否,请批示。
公墓建设申请书
在暑假里,我读了《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这本书,书中写的是dodo冒险队去冒险的故事。贾士、墨多多、查理九世、尧婷婷、虎鲨还有扶幽一起去看望艾斯,来到艾斯家,只见到管家和名叫苏菲的小女孩,没有见到艾斯,他们决定把艾斯找回来。
在路上,他们遇到重重难关,但都没有难倒dodo冒险队,最终找到了艾斯。贾士说:艾斯。卡玛利拉有七个哥哥姐姐,每一个长得都异常俊美,见过他们的少男少女无不着迷。可是,这几个哥哥姐姐从来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也从来没人见过他们吃过任何东西,他们总是喜欢在夜晚出现,只喜欢阴暗的角落。对其他人来讲他们是一个谜,一个令人无法自拔、想要解开的谜!曾经有男生女生向他们家族表白,但是很快的,那些男生女生就变得越来越消瘦,越来越苍白,越来越痴狂。更奇怪的是,他们的脖子上都围着一条血红色的围巾,就算上游泳课也不肯脱下来。直到有一天,老师强行解开那些红围巾,这才发现下面有两个细小的洞――就像是被动物要过一样,大家这才知道,原来艾斯家族是吸血鬼,所以在学校里大家离艾斯都很远。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始有终,坚持到底。
公墓建设申请书
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
目录简介名称由来内部介绍包公墓之谜收缩展开简介。
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出包公祠东行不远,即见河畔高地的绿树丛中掩映着一片红墙黑瓦的古建筑,那就是包拯及其夫人、子孙遗骨迁安重建的墓地――包公墓园。墓园外有神墙围护,内有神道贯通。园区规模宏大,建筑古朴典雅,满园苍松翠柏,地势起落有致,与相距不远的包公祠和相邻的清风阁遥相辉映。
名称由来。
北宋嘉v七年春天(公元1062年),宋仁宗见包公年事已高,家中又无田产,曾下诏赏赐包公在庐州地界一片相当大的土地,以解决包公告老还乡之后的生计。包公坚持不受,只要了庐州城郊的一段淤塞已久的护城河。包公请人清理葑草,挖尽淤泥,以利舟楫。并嘱包家族人在护城河里植荷、养鱼,以水域养殖的收入聊补家用。这段护城河从此被人们称之为“包河”。
内部介绍。
直观景象如今的包河,是合肥的美丽港湾、园林景点。当你走进包河公园,会立刻感受到置身于另一番天地:北岸是一脉错落层林,那是依着城墙根的斜坡而自然形成的;南岸是一片密密的直插云天的水杉和常青的丛丛棕榈;周围河堤,绿柳随着轻柔的碧波节拍而婆娑起舞;河面波光粼粼,映着蓝天白云。河面,那高耸的玉带桥连着两大片草坪是对对情侣幽会的鹊桥。包河,处处景情相生,飘溢着温馨的氛围。包河美,美在它的整体意境;包河秀,秀在它那人文与自然的巧妙结合;包河雅,雅在它睡美人似的宁静安详;包河丽,丽在它那幽静中的动感。包河,合肥城中一个静静的迷人的港湾。今天的包河以它的自然秀色与肃穆美以及包公的美名,正迎待四方宾朋。设计风格合肥包拯墓园格局别致,主副分明,方正严谨中富有变化。墓园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堂、亭、室、阙,均以宋代二品官葬制设计,一砖一石一瓦完全符合宋代建筑质地与规格要求,保持宋代建筑风格。这里风景秀丽,坡缓岗平,林木葱茏,是闹市中一块难得的雅静去处,人文景观与园林艺术集于一隅,引人入胜。整座墓园四周还有院墙围护,园内各处皆有神道贯通,建筑群落随形就势,满园苍松翠柏,芳草如茵,古朴幽静。不少建筑上还有全国百余位当代书法名家书写的匾额、楹联装点,更增添了墓园的历史氛围和文化底蕴。结构构成包拯墓园由主墓区、碑廊、附墓区、地下墓室和管理区等组成。穿过墓园大门,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型照壁。照壁高4.2米,宽10.2米,上刻有“包孝肃公墓园”六个苍劲有力的楷书大字,系著名书法家方绍武书写。其功能是石阙前的屏障,起隐蔽作用,同时也起到装饰性作用。这方照壁是安徽省目前最大的照壁,其构造完全是按宋代《营造法式》建造而成。照壁的后面是“子母双石阙”。阙是古代宫殿、祠庙和陵墓肃穆处所的外部建筑,通常左右各一,也有在大阙旁建一小阙的称“子母双石阙”。中国建阙的历史可追溯到春秋时代,初为城门,城墙到此而缺以作为门,所以称城阙。墓门建阙约始于西汉。中国的古阙虽然很多,但大都残缺不全。像包公墓园之内的“子母双石阙”,只有这一座。“子母双石阙”的母阙高6.4米,子阙高4.5米。神道右边立有“龟趺螭首神道碑”。碑上撰写着包拯生平事迹,内容与墓志铭的内容基本相近。“龟趺螭首神道碑”竖立在之上,其实,是神道碑下的石座,民间习惯将它雕成似龟的动物形状,是取其力大能负重的意思。穿过神门,一条笔直的“神道”直达包拯墓冢。神道右旁立有石柱,名叫“望柱”,又称“华表”、“和表”、“桓表”和“诽谤之木”,相传立柱之习原是尧舜时竖立于交通要道的木牌,让人在上面写谏言之用的。后来,秦始皇定“诽谤”为罪,加上木头容易腐烂,就改用石柱,并在上面刻上多种形状和花纹,并逐渐演变成设在桥梁、宫殿、城垣或陵墓等前作为标志和装饰用的大柱。设在陵墓前的大柱又称为“墓表”,一般常见的均为石造,柱身雕有蟠龙纹饰,上为云板、蹲兽。包拯墓园的这根望柱,北宋时期二品官就是位应享受的待遇,柱呈八楞形,高3.6米,柱身刻有缠枝牡丹,柱的上端是寿桃型光焰。神道两旁各有石羊、石虎、石人一对,组成墓前石刻群,名为“石像生”。墓前石刻群既是一个朝代的艺术型制,又表现了一个朝代的政体特征。包拯墓前的石刻群是按照北宋陵寝墓前石刻型制刻制的,其数量、品种则沿用唐制,显示墓主是三品以上官员。登上几级石阶,迎面是包拯的享堂。享堂是包公墓园的重要建筑,专供祭祀活动之用。享堂正门两侧的抱柱上有一楹联。上联为:“正气慑王侯,铡恶除奸传万世”;下联为:“遗风昭日月,蜀山淝水庆重光”。联中的“蜀山”指合肥市西郊风景秀丽的大蜀山,“淝水”指穿城而过的淝河。作者从“正气”和“遗风”两个方面颂扬包拯的政绩和品德。一个“慑”字,写出了包拯的明察善断,执法如山及对王侯的威慑作用;一个“庆”字,点出了人民因怀念包拯而建墓园的欣慰之情,希望包拯的“遗风”得以发扬光大。享堂正门前的'一副楹联为安徽省已故著名学者吴孟复先生所撰。上写:“廉吏可为来者是式,故乡更美公乎其归”。上联“廉吏可为”是用典。春秋战国时,楚国有个名为孙叔敖的令尹,他辅助楚王称雄,政绩卓著,赢得楚国百姓的赞颂。他死后没有给他的后人留下什么财富,致使他的后人过着贫穷困苦的生活,被史籍称为天下第一清官。而和孙敖叔同时期的一些赃官、贪官,他们死后却给自己的后人留下了大笔财产,使他们继续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两者之间,对照鲜明,因而社会舆论感叹道:“廉吏不可为”。作者在此反其意而用之:包拯名传后世,光耀史册,所以“廉吏可为”,“来者是式”意思是后来人应当以包拯为楷模。下联意思是包拯逝世900余年了,他的故乡合肥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一座现代新兴城市,所以说“故乡更美”,远非宋代所能比。包拯病逝外乡,归葬故里,“公乎其归”既表现包拯对故乡的眷恋,也表现故乡人民对包拯的深情。享堂飞檐翘角,灰瓦彤柱,高约10米,是一座木结构九脊五开间的宋代建筑风格的殿宇。殿内,20樽凿花文饰的柱基上,耸立着20根丹红国漆大柱,撑起椽梁昂枋,使大殿显得气宇轩昂,宏伟壮观。享堂中央高支神龛,放置着包拯神位,神位前的供桌上设有香台,供瞻仰、祭祀者进香叩拜。神龛上方悬匾三块。中间的匾额上写的是“为政者师”,系清代江苏王均撰写,著名书法家刘炳森所书。左侧为“正气凛然”,为著名书画家刘海粟题写。右侧为“清正廉明”,是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写。享堂神龛两端的巨柱上悬一长联。上联为:“十五卷谠论排阊,江河不废仰止高山,正道自千秋,宇宙声名尊孝肃”;下联是:“九百年明德在世,人物凛然长留生气,凌云应一笑,岁时乡国荐芳馨”。全联上写“论”,下写“德”,对包拯的一生,作出了极高的评价。
巩县包公墓修于何时,很难考证。现存关于此墓最早的记录是明朝嘉靖年间的县志,从中可知修建的时间不晚于明代中叶。元、明两代史籍对此均无说明。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修这座墓,墓里面究竟埋葬着什么,等等,也就无从得知了。包公为什么有两座墓,已成为“千古之谜”;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时又给历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成为“谜中谜”。比如,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一较大的封土堆,高约4米,底径10米,整个外形略大于包拯夫妇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这个土堆是典型的“疑冢”。包公墓为什么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代修建的?实在耐人寻味。
公益性公墓申请书范文
内蒙古西蒙公益基金会注册成立于20__年7月14日,致力于搭建西蒙集团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平台,实现西蒙集团“实业报国,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基金会成立半年来,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多方运作公益项目,同时完善基金会建制,现将基金会20__年度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金会20__年组织的公益活动。
1、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
20__年6月西蒙集团开始筹划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同时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0万元人民币用于捐资助教,并于20__年10月正式签订协议。此300万元捐赠因在基金会正式注册前即开始运作,基金会成立后由基金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后续事宜一直到20__年10月底前才全部完成,故捐赠款项仍在西蒙集团名下,没有入到基金会中。
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对母校有着至深的感情,近十年来几乎年年巨资扶助师大的贫困学子。基金会成立后,将更专业化地开展类似的捐资助教活动,同时运作好“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资助更多的社会贫困学子和科研人员,大力支持社会教育事业。
2、聋哑大学生献画感谢西蒙助其走出无声世界。
8月26日下午,天津美术学院学生任大宇与其父母、亲友来到西蒙集团,将一幅写着“感谢西蒙集团,让我走出无声世界”的油画和一封感谢信郑重地送到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的手中,这副沉甸甸的油画传递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表达了任大宇一家对连理事长和西蒙给予的支持与帮助的感恩之情。
任大宇一岁多时因患感冒丧失了听力,父母克服重重困难教孩子看口型说话,在不懈坚持和努力进取下,他不负众望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大学。西蒙集团于20__年初捐助了20万元为其成功进行了人工耳蜗埋植手术,让他走出了无声世界,语言能力也有了很大突破。
3、被授予“慈善企业”、“最具爱心单位”等称号。
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抗震救灾、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贡献突出,20__年初,西蒙集团被呼和浩特慈善总会评为“慈善企业”,总裁连茹荣获“慈善基金创始人称号”;年底,在自治区第二届公益之星评选活动中,西蒙集团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七部门授予“最具爱心单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20__年西蒙集团开展的公益性活动主要集中在上半年,下半年基金会正式成立后独立开展活动不多,还有一些活动还在运筹帷幄之中,导致基金会没有正式的活动和产生相关款项。从1995年至今,西蒙集团在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已近亿元,随着集团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公益性支出比例的加大,集团才成立了西蒙公益基金会,今后西蒙再组织公益性活动均将由公益基金会独立运作,也就不会再出现捐赠事宜和各项支出数值为零的情况。
2、西蒙公益基金会除一位理事为无党派人士外,其余人员全部为xxx党员。人员的思想觉悟和观念足够先进,工作中也勤恳耐劳,但因全为兼职人员,党组织关系均在西蒙集团,因此,在基金会的工作中更侧重于实际的具体的工作,在党领导干部的层面体现不够。
3、缺乏运作公益基金会的经验。以前西蒙集团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没有具体形式的要求,缺乏专业性。基金会刚刚起步,尚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还不完善,亟待查漏补缺。
三、20___年工作计划。
1、加强党的领导。
2、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对捐款情况、救助项目等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4、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技巧及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
5、加强横向联合,与相关性质的团体进行交流、合作,拓展思维,加强活动组织能力。
6、创新公益性活动载体,扩大公益性支出范围。
20___年,西蒙公益基金会将“以法治会、规范办事”,努力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公信力,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公益性公墓申请书范文
论当代“中国墓地”
国家规定,墓地应该建在荒山荒地。禁止在耕地;防护林、经济林等林区;名胜古迹、风景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堤坝附近;铁路、公路等主干线两侧修建公墓。
建设公墓应该遵循的原则有:1)、方向性原则、即符合我国殡葬改革的方向,有利于革新旧的丧葬习俗,树立节俭、闻名、科学的新丧葬习俗;2)、节约型原则,即利用荒山荒地等不易耕种的土地,墓穴不宜太大,节约国土资源;3)、效益型原则,首先是社会效益,其次是经济效益。4)、管理性原则,即建立公墓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获得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
我国的墓地分类和商品房、保障房的区分类似,墓地中也有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之分。具体而言,所谓公益性墓地,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其前身,即为农村常见的“乱葬岗“。为节约用地,政府倡导各村修建自己的公益性墓地,将本村亡民集中安葬,不得收费,也未明确使用年限,但禁止对外经营。然而城市居民就只能安葬在经营性公墓里。经营性公墓的土地来源颇为复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民政系统自办的公墓;有的公墓是企业与集体联办,村集体以土地出资;而一些民办公墓,则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具体还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区分。经营性公墓实行有偿服务,属于第三产业。
由于我国墓地时实行市场定价的,墓地的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且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这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生态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加上环境的恶化,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使得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正是因为土地资源的匮乏,政府对墓地申请的审批更加严格,目前已经很难申请到土地来建设墓地,因此墓地的供应大大减少。
在中国,墓地属于人们必须购买的商品,尽管存在着替代品,但是,人们往往不愿意选择这些替代品。从2001到2011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加了亿,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加了亿。我国逐步步入了老年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对墓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尽管火葬的普及率已经达到90%以上,但是奢侈的殡葬习俗并未扭转,很多公墓都打着“皇家”“豪华”等招牌,火葬后的墓穴很多都是和真人一般大小,甚至尤如宫殿一般,违背了方向性原则和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
推行殡葬改革,打破以往殡葬行业的政府部门的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墓地建设由过去简单、普通、简陋向着规范、高档、生态方向发展,其规划设计、选材用料都比过去将就了许多,有些园区为了打造精品,其所用石材全部来自于外省,有的还从云南、福建等地选购上等石材进行装饰,成本造价大幅度提高,直接导致商品价位的攀升。
由于土地价格快速增长,导致与土地相关的商品价格也随之上涨。墓地的价格也随之上涨。
受中华五千年文化尤其是孝道文化的影响,厚葬老人、入土为安的思想意识十分强烈。
现在国家开始限制房价了,投资炒房受到限制,所以很多人开始转行投资炒墓地,一次性团购十几个墓地(团购价相对便宜),反正墓园也不限制一个人购买墓地的数量,不到一年转手一卖,就可以赚十几万或几十万。”预期,今后几年中,投资墓园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根据我国的墓地发展现状以及需求、供给、政策、文化、成本等因素的分析。
谢谢!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
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止并整改。要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殡葬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殡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白莲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镇政府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民生工程项目,在全镇规划范围以外,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为推动项目的实施,印发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止并整改。要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殡葬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殡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在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列入西秀区发展规划,今年全区完成55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20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