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一旦签署就应严格遵守。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使用的合同协议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和借鉴经验。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 000。00元)以内。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缴公积金协议书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代缴公积金。
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在甲方代为缴纳,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1、从____年__月__日起,住房公积金每月代缴____元,公司承担____元,个人承担____元,以上共合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代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与个人缴纳款(以第一条为准);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乙方自愿承担个人和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费用;4、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当及时办理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5天告知乙方;乙方如不再需要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时,乙方应提前5天告知甲方,甲方在能办理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减少;5、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沈阳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愿提出,委托甲方代缴公积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2、乙方已明确了解本签订协议书的含义,仅仅是为了办理代缴公积金事宜;3、公积金缴费金额由乙方确定,公积金缴费金额全部(企业和个人应缴合计)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实际支付公积金金额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缴。乙方未按协议按期缴纳公积金费,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住房公积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二、双方协商事宜:1、如果因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办理乙方业务,双方协商解决办法,无法解决终止协议;2、乙方离职本协议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3、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的公积金代办服务费。4、本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
合同。
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缴公积金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在甲方代为缴纳,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1、从____年__月__日起,住房公积金每月代缴____元,公司承担____元,个人承担____元,以上共合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代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与个人缴纳款(以第一条为准);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乙方自愿承担个人和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费用;4、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当及时办理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5天告知乙方;乙方如不再需要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时,乙方应提前5天告知甲方,甲方在能办理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减少;5、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日期
代缴公积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代缴公积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注:带x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银行填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二、乙方每月根据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为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款项扣划手续,公积金汇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收款机构经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手续。
三、甲方办理本协议中的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向乙方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授权手续。
四、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证件真实、有效。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款项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扣划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七、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即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查询,并就查询结果出具书面函件。
八、因乙方未按照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进行扣划款项,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一方损失,其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基于原有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在同一银行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签署《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和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付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和授权付款的《委托付款协议》登记甲方新的授权信息。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通过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办理终止授权手续。甲方就付款账户单方面销户的,本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以办理终止授权手续。并及时与变更后的银行签订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否则,据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不管是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还是甲方单方面销户终止本协议,其协议终止或销户前已经委托的付款事项在销户后仍未办理完结的依然有效,并受本协议约束仍应当予以继续办理。
本协议未终止前,甲方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协议提前办理授权终止,授权终止双方需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十四、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下一份由甲方提交收款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从20xx年xx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帆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 年 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 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 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职责: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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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发放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分行_____________支行
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住房公积金龙卡安全、及时发放到职工本人,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所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领用、发放工作。
二、甲方经办人应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龙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资料。对甲方提出的业务咨询,乙方有义务给予明确答复。
三、甲方组织所属职工填写《盐城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并负责核实填写内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四、乙方收到甲方申请资料时,审核《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项目填写是否完全。甲方填写有误的,乙方有权退回申请资料。乙方审核后向甲方出具《职工制卡申请受理通知书》。
五、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职工制作并通知甲方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换卡期间的制卡时间有可能延长,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
六、乙方在卡片制作中,由于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甲方职工在建设银行已经开立的储蓄账户的户名、身份证号与本次申请信息不一致等原因,可能造成实际制卡人数与申请人数不一致,以乙方实际制成卡片为准。
七、甲方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凭身份证件、《职工制卡申请受理通知书》到当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领卡时,甲方需认真清点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密码信封,并在乙方提供的'《住房公积金龙卡领取登记簿》签字确认。
八、由于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乙方制卡错误出现的卡面或磁条信息与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时,由甲方提出申请,并将错卡交回乙方。乙方负责重新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
九、甲方经办人负责将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给职工本人。在乙方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期间,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在甲方工作的职工,其制成的住房公积金龙卡由甲方发放到职工本人。
十、由于甲方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制卡延误,以及甲方未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而引起的职工投诉或其他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正确提供个人申请信息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或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住房公积金龙卡制作而引起的职工投诉或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 法人代表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以内。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电 话:65993026,65993027
传 真:65993034
受托人(乙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甲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内将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一次存入专户用于贷款发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应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贰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物(质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当日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展期,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
除本合同时,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专户,或超出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展期,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余额5%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责任明确后,违约方应主动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费及奖励资金支付协议》为准执行,并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注: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银行填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二、乙方每月根据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为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款项扣划手续,公积金汇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收款机构经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手续。
三、甲方办理本协议中的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向乙方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授权手续。
四、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证件真实、有效。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款项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扣划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七、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即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查询,并就查询结果出具书面函件。
八、因乙方未按照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进行扣划款项,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一方损失,其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基于原有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在同一银行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签署《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和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付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和授权付款的'《委托付款协议》登记甲方新的授权信息。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通过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办理终止授权手续。甲方就付款账户单方面销户的,本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以办理终止授权手续。并及时与变更后的银行签订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否则,据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不管是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还是甲方单方面销户终止本协议,其协议终止或销户前已经委托的付款事项在销户后仍未办理完结的依然有效,并受本协议约束仍应当予以继续办理。
本协议未终止前,甲方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协议提前办理授权终止,授权终止双方需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十四、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下一份由甲方提交收款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____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委托代付协议书
编号:
甲方: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中,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在省中心开设的公积金帐号为: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收款帐户为:
单位全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四、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在甲方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一致,由于乙方提供的账户有问题而导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无法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收款账户户名、账号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书。
六、在代付过程中如付款金额发生差错,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积极纠正,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准确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手续,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了方便乙方缴纳,委托中国银行北仑支行采用特种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乙方结算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交款时应在开户银行备足承付款额,如遇款额不足而遇退票,甲、乙双方应及时联系。乙方在具备承付能力时,应主动通知甲方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三、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及户名、帐号,一方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乙方开户银行一份。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乙方开户银行:
帐 号: 351958373998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86781633 交 换 号: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甲方(盖章)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存款专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盖)
签协日期: 年 月 日
公积金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高唐
为促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开发与销售工作,支持居民购买其中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上述建设项目进行公积金担保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下述物业的购房人在符合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第三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的顺利合作,承诺如下: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开发建设上述物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
(1) 企业自身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技术代码证;
4、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2)项目方面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产证);
6、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以上证件,甲方提供两套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2
二、甲方保证所开发的房屋已具备预(销)售条件。预售的期房主体已经封顶(主体验收合格),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并按时完工,完工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给乙方。
三、保证金。
甲方同意对购买其物业并获得公积金担保贷款的业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及保证。并在乙方存放不低于贷款额5%的风险保证金。在放款同时甲方直接交付。
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
保证期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内直接扣收。
四、甲方应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交由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银行 (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执管。受托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向业主发放按揭贷款,并一次性划入甲方在受托银行设立的销售专户内。
五、购房业主首先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齐不少于30%首付款,方可就购买上述物业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六、受托银行与购房业主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甲
方保证购房业主将与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合同项下之房地产物业全部抵押给受托银行,保证受托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证已出售房屋不再重复出售、抵押等另行设立他项权利。预售所得贷款只能用于以上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证期间,甲方应妥善保存抵押物,防止受损,因甲方的责任或过错造成抵押物受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八、为更好维护各方权益,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应在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权力对所售房屋进行回购。
九、保证期间甲方应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数据。按月向乙方提供销售进度表和建设进度表,对按揭资金作到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未将资金用作按揭楼盘,而挪作他用,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影响到业主的正常还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单方面停止执行本协议或将此后发放的按揭资金全部转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作为质押。
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有关部门审查完毕,作出是否提供担保贷款的决定。
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额度30万,最长期限20年。
三、对担保服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聊城市仲裁委员会或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补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双方争议事项:甲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未依法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甲方要求为乙方补缴。 双方确认: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议: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为乙方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补缴住房公积金费用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部分,乙方应先行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扣代缴,扣款成功后,甲方应将费用相关凭证交付乙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补缴,如因乙方不配合补缴或其他过错或过失导致无法顺利补缴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保证在本次补缴程序履行完毕后,均不再就住房公积金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的权利或向任何部门申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和本中心各执一份。
申请人(单位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协商,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补缴乙方从 年 月 至 年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甲方补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共 元,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补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共 元,由乙方负责支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协议书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 年 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 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 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职责: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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