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三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1
4月1日起《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已成为各大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中转发的热点。县各族干部群众也通过自学、宣讲等多种方式掀起了学习热潮,各族干部积极熟识《条例》,各族群众主动了解《条例》,大家纷纷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强,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具体内容,要求全县各单位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四道河子镇宣传干事李聪聪说:“作为镇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知道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通过宣传让大家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和大好时光,使各民族和睦相处。”
镇组织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安集海镇干部海拉提说:“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落实自治区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条例》,坚决抵制极端化思想。”
镇组织机关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条例》,机关干部王丽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县商户地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副乡长金恩斯汗学习后深有感触,他说:“作为一位少数民族干部,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
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以“访惠聚”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尉犁县司法局住村工作组利用走访群众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谈心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与“去极端化”活动, 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引导、滴灌式的谈心谈话,从源头上引导教育了村民切实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真实面目,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颗社会毒瘤,确保家家都有“明白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在辖区清真寺内,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去极端化”、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此举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三是以“法制宣传课”为抓手,重点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来到古勒巴格乡哈达墩村、阿克其开村,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主题,向1200余名村民讲解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说明了我国宗教活动的特点;并以案例分析,具体地讲解了“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地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和渗透,维护尉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3
反恐、去极端化是保障人权的必要措施人权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保障个人和集体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如果没有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全的法律体系,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难以得到保障,其他权利更无从谈起。
长期以来,恐怖袭击不仅残害民众生命,造成财产损失,更是引起极大恐慌,恶化社会环境,阻碍经济发展和民生进步,使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严重威胁。
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发生的最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直接夺走2996人的生命,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据联合国发表报告称,此次恐怖袭击使美国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美元,对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害高达1万亿美元左右。而此后不断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更是使美国民众的心中之痛和恐怖阴影难以散去。
时至今日,恐怖主义仍在肆虐。“基地”“伊斯兰国”等形形色色的恐怖组织是世界各国和平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也是人类社会的一大毒瘤。
中国,特别是中国新疆地区,长期以来深受恐怖主义的威胁与危害,不断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造成民众伤亡和财产损失,极大地阻碍了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09年7月5日,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里应外合,在境外“东突”势力的指挥策划下,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实施了震惊中外的大规模恐怖暴力事件,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财产损失巨大。在此前后,恐怖分子还疯狂发起数千起袭击事件,同时将恐怖魔爪扩大到新疆以外的地区。
当今国际社会对于反恐已基本形成共识,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反恐,但效果并未与投入成正比,还未能从根本上遏制恐怖主义猖獗的势头。究其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一些西方国家戴着有色眼镜看发展中国家的反恐,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重治标、轻治本”等问题。当然,还有一个在反恐中长期未能得到充分重视的重要因素,就是恐怖主义所借用或利用的极端主义问题。
恐怖主义利用“宗教认同”或“民族认同”,已成为其生存发展蔓延的主要基础,也是其发展成员和蛊惑煽动青少年从事恐怖袭击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古兰经”与“先知圣训”的断章取义和曲解,歪曲编造民族发展历史,是极端主义的依托所在,也成了恐怖主义的外衣。可以看到,当恐怖主义赤裸裸的暴力用各类极端主义包装起来后,所产生的迷惑性成为反恐斗争中的一大难点。
一些国家逐渐认识到反恐必须去极端化,并开始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和阻止受极端主义影响的青少年成为恐怖主义的炮灰。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出台“去极端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尼等国或出台新的反恐法,或修改反恐法增加“去极端化”条款。法国于2018年先后两次推行“去极端化”计划。英国“引导”计划推出以来已有4000多人参加,该计划主要是从宗教、政治等层面对激进者进行辅导,削弱极端主义的影响,防止其走向恐怖主义。
二是针对一些群体实施“去极端化”。由于打着伊斯兰旗号的极端主义针对的群体主要为青少年、穆斯林等,因此各国采取多项举措加以预防与遏制。德国“暴力预防网络”致力于在德国范围内提供咨询和心理辅导,防止青少年走上极端化道路。2018年2月,比利时政府拨款330万欧元用于新增80名伊玛目,安排在获得政府认可的50家清真寺工作,严防青少年思想极端化。同时,澳大利亚等国还针对监狱囚犯采取“去极端化”措施。
三是采取各种“去极端化”对策遏制极端主义的传播。恐怖主义打着宗教旗号传播极端主义,极具迷惑性和蛊惑性,且传播渠道多种多样,危害极大。印尼让曾参加过所谓“圣战”的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有可能被诱惑加入恐怖组织的“高危”人群与普通民众,有效阻止了极端主义的传播。
中国面临的问题与国际上很多国家的问题相同或相似,因此中国也将去极端化作为反恐的重要举措。新疆在去极端化的道路上,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针对受极端主义思想影响的群体,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能够“对症下药”,把一些受极端主义思想影响、处在恐怖主义悬崖边上的群体拉了回来,使他们重获新生。2017年以来,新疆未发生一起恐怖袭击事件,也使新疆再度成为安居乐业、繁荣发展、游客如云的好地方。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原则,要切实落到实处,中国正是这样做的。在极端主义盛行、恐怖主义猖獗的情况下,人权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的道路上,不仅找到行之有效之策,也为国际社会反恐和打击极端主义作出了有益探索,可以说是真正践行了联合国有关国际人权公约。那些高举人权旗帜、高喊人权口号,而未能真正保护人权的国家,是要深刻反思了,否则无法向深受恐怖主义之害的民众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