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一
辩论是一项可以提高思辩能力,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团队精神,锻炼思维表达的活动。辩论赛总结陈词是十分重要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辩论赛总结陈词模板,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辩论赛栏目!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好: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的事例、道理,例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东晋竹林七贤不肯出仕、段祺瑞坚拒日本威逼利诱,不肯出山,晚节可嘉,从古代到现代,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
因此不论是在太平盛世还是乱世,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小心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面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可以的误解为参考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6,颠倒主体
孔子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是随着政治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这种观念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中已经深入中国人的心,这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一种文化特质。
面对忠于外在要求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忠于外在要求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
谢谢主席,大家好!众观整场辩论,我不得不很遗憾地指出,对方辩友你们一直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从根本的辩题上进入一套貌似完美的谬论,把观众和评委拖入了一个误区,但是天理昭昭,真理是藏不住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何谓城市化?化是一个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进行,虽然对方也不否认,可是在交锋中你们为什么总是以静态的观点去看问题呢?你们总是把城市化美好化,这怎么能行呢?试图引起观众和评委的共鸣,这是你们的计策,但是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二,对方对生活质量的理解,我们说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两个概念,为什么你们只是抓住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说证明生活质量的提高呢?我们什么时候又说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是偏重于精神不偏重于物质呢?生活质量有质又有量,对方您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
第三,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这是人类发展的科学文明进步,我们的生活水平自然是提高的啊,可是你们的结论是城市化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这怎么可能呢?你这不是牵强,也不是凑巧,根本就是导向了杀人之说。
听听真理的阐述,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人类从产生以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生产方式的探索,作为工业化的产物,城市化的存在,固然有其合理性,固然有其必然性,这我们都承认,但是作为一种政策选择、发展模式,城市化使人口和资源大幅度集中于部分城市!这不但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而且使原来的城市功能受到了巨大的损害, 城市化产生严重的“马太效应” ,造成城乡差异悬殊, 并使城市化走上通过生态破坏疲建的不归之路,这其中城市化带来的弊端已被城市化的实践和社会学的理论所证明。
纵观人类发展,西方学家提出城市化规模与人类的生活休戚相关,在近代,又有人提出了人口数量与平均管理 更体现了人性的蜕变和衰退之说啊!处在世纪之交的今天,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是我们时代发展的主体和主流啊!从伦敦到芝加哥,从刚才对方辩友提到的新加坡到青岛,哪一个不是发现了城市化的弊端后采取抑制城市化发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方辩友不要为了论证你们的观点,而被蒙蔽了探寻真理的双眼啊!事实也好,雄辩也好,我方观点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面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面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通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起,提供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提供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可以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应该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希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二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面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面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通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起,提供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提供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可以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应该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希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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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同学,大家好。
感谢对方辩友用细腻动人的话语,为我们渲染出一幅“养之恩重于山”的画面,然而,于情于理,我们始终相信——养之恩虽重,却轻于生之恩!
“瑕不掩瑜”,还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几点不妥之处。
再次,“一叶障目”认识欠妥。对方辩友只怕是强拿鸡毛当令箭,“蚍蜉撼树”而已。您能否告诉我们,没有了人类的诞生,所吹嘘的“养”无所不能又在何方?对方认为人格是养成的,可是,为什么养动物却不能让人类发展呢?还有,法律、字典的内容因时更新,切莫犯“本本主义”的错误呐。
自原始社会人丁稀少、零星栖居的生殖崇拜,到如今,社会繁荣昌盛,人类足迹遍布全球的生命可贵。无论是自然之生,还是“社会重生”,生之恩泽润及个人,更润及整个人类发展,奠定延续的基本。
现在,我将总结我方观点如下:
第二,人类之所以能把社会技能、文化等内化为个人行为能力,正基于先天遗传条件。生与养均为人类延续所必需的。然而,“生”赋予一个生命以万物之灵的精神基础和品格价位,或是重获生命的机会。而养,则服务于生。念及于此,生之恩,是养之恩难以企及的。
驻足于这一刻,回眸人类历史沧桑,眺望社会未来兴旺,拥一份无以复加的感恩情怀,感触生命的脉搏,我们不得不承认:“生之恩,重于养之恩!”因为,百年古柏葱郁系于根,千里长河始自源!
谢谢!
刚才听了反方四辩的陈述,我方觉得对方没有从概念和本质两方面清楚地认识到顺境逆境谁轻谁重。因为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一个比较性的话题,而不是一个存在性的话题。我方承认,顺境在某些方面也是有利于人的成长的,但是我方强调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接下来,我将从个人成长、价值导向、社会进步三个层面对我方观点做总结陈词。
1、逆境中的主观能动性。成长是一种发展,发展就要靠动力。逆境给个体的积极发展提供的可能性是,他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人的潜力,心理学上此类情况称为应激。海明威经典作品《老人与海》中古巴老人桑帝亚哥与各种鲨鱼顽强搏斗三天三夜。他的力量从哪里来?正是逆境激发了他的主观能动性。顺境中的安逸对人的影响无法达到如此大的强度。
2、逆境中的可持续性。在主体克服逆境做出努力的同时,必然根据动机,做出相应的自我调整,以达到超越逆境,寻求积极发展的最终目的,这个过程中所做的一切尝试和努力,对于主体长期的乃至一生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使得他在日后的生存中能够根据克服逆境的经验超越更加困难的“逆境”。
3、逆境中的逆反性。逆境的存在,只对当事人具有意义。对个体成长发挥的作用,也由当事人的表现来决定。当一个人从遭遇逆境到克服逆境、创造顺境时,他已经完成了“顺境与逆境的双重变奏”,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实现了更好的成长。
4、逆境的过程性。新课标强调重视学生学习的过程性。即把学习中获得的情感体验、实践经验、个人经历看作学习成果的一部分。在学习的顺境中,学生的心理不会有太大变化,没有强刺激也就无法快而深刻的形成记忆。人的成长也是如此,克服困难挫折,冲破逆境的过程就是成长的一部分。如果处于顺境中,就无法产生深刻的变化,无法形成质的蜕变。
其次,从价值导向看,提倡“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人生成长氛围,有利于引领逆境中人才的成长。如果认为顺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无疑是对身处逆境中的人进行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而认为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这是对身处逆境中的人的一种鼓励、一种关爱,有利于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成长观。
再次,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现实角度而言,提倡“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当前我们国家整体上政通人和、人民幸福安康,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们国家在法制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还不完善,同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没有足够经验可寻,出现困难和挫折在所难免。认为“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有利于正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有利于我们每个人树立起“国家兴旺,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感,也有利于我们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自强崛起,实现伟大复兴。
尊敬的领导、主席、评委和对方辩友: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 下面让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的关观点是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 第一,试问一个人为什么想成为运动员,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去,有的是为了锻炼身体,为自己的考试或是工作加点分,有的则是为了做一个与体育有关的老师,而单飞体制就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自己可以决定以后的前途与命运,可以决定做一个运动员以后的发展道路是怎样的,甚至是自己学习运动的程度是什么,只需要根据自己以后的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运动。
第二,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选择运动,但是在举国体制下不是每个想拿金牌的人都可以进入国家队,就算进入国家队,那又会有多少人能拿到金牌呢,有很多运动员虽然很有天赋却因为一次的失误与国家队失之交臂,自此放弃运动,也就是说举国体制下,国家队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去衡量谁可以进入国家队。而单飞体制下,运动员各自发展,有能力的可以冲击金牌,天赋差一点的可以边学习文化边训,练这样就更利于运动员的前途发展。 第三,运动员也是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但并不是说有自己的生活了就无法专心训练。在举国体制的压制下,国家对运动员实行统一调配,剥夺了运动员的自由,干涉了运动员的饮食、出行、活动、恋爱、作息以及人际交往的一切,让运动员如同断线的木偶失去了生命力。在举国体制下,为了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为了国家荣誉冲击金牌,运动员自身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心理受到严重的影响。然而在单飞体制的管理下,运动员可以自由合理的管理自己的一切大小事物,跟着自己的心做出自己认为的对今后发展最有利的选择,发展包括了心理和身体的共同发展,更加人性化的管理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的身心发展。 第四,运动员的发展是包含了心理和身体共同的发展,而发展历程包括个体的一生,并且也包括了运动员自身的一切发展,不单单只有体育而已。为了不耽误训练,运动员被迫打封闭,身上的伤病因得不到休息而更加严重甚至是畸形残疾,这也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后半生的发展,而单飞体制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运动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时间进行训练,完全可以自己调配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自身的发展。再者,运动员的发展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发展,当然也包括了运动员退役后的发展,然而在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自从退役后就不再受到国家的保障,如体操选手桑兰,在受伤退役后,国家体操队就再也没有提出过物质的保障和经济的资助,这无疑对运动员一生的保障是不利的。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单飞体制确实更有利于运动员一生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四
一场辩论赛,特别是在双方实力相当时,一份出色的总结陈词往往能奠定最后的胜利。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辩论赛总结陈词大全,欢迎阅读。
谢谢主席,大家好!
我想很诚恳的告诉大家,今天我陈词中很多资料都是来自人肉搜索,不得不感谢现代搜索工具给我们带来的便利,乃至于这个辩题、这场辩论的出现,都说明了网民的整体理性在发挥作用,将迷途的网民们向好的方向引导,这难道不是利大于弊的一个极好表现吗?对方辩友雄辩的口才、诚恳的风度确实非常感人,但细细想来,这似乎并没有遮盖住他们立论上的某些偏误。
首先对方辩友是以点盖面,以偏盖全,将人肉搜索的定义缩小缩小再缩小,可谓是一叶障目。我方一辩从一开始就很清楚的告诉对方辩友什么是人肉搜索,而不是搜索人肉。(简单事例)
(以上均为假设性问题,且措辞有待商榷)
那么分析过对方的误区,我将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我们已经很清楚的告诉对方辩友了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肉搜索,其搜索对象又是什么,其目的又是什么。事实上准确的说,人肉搜索并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网络互动的形式。
人肉搜索有利用净化社会风气,方便草根监督。互联网的普及使人类进入自由表达的“民主时代”,崇尚良好的道德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是人们的美好愿望,“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辽宁女事件”、“猥亵门事件”均是网民自发揭露丑恶,还原事实真相的典型案例,其中的大部分事件当事人没有触犯法律,但却受到了整个社会的谴责。好人被“人肉搜索”,会让更多人去关注人间的真善美,鼓励更多人去行善。而坏人被“人肉搜索”,至少会对一些本想做坏事的人形成威慑力,毕竟千夫所指的滋味谁也受不了。于是“人肉搜索”在客观上便形成了一种看不见的道德压力,或许可以督促人们进行自律,远离恶行。
不可避免的,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会存在一些缺陷,但是瑕不
掩瑜,同时人肉搜索公约的出现,我们可以看到,公众是有整体理性的,在将其不断的进行完善、规范。(未完待续)
借用一句人肉搜索定义中的话来结束我的陈词:希望人肉搜索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谢谢!
一场辩论赛,特别是在双方实力相当时,一份出色的总结陈词往往能奠定最后的胜利。如果总结陈词只是在机械复述己方观点,则会给评委很不好的印象。一般情况下,四辩本身的自由辩论发言机会就不太多,只有把总结陈词做得灵活,才能充分表现个人能力,不会给人造成团队能力不均的印象。
前面说了总结陈词的意义了,目的自然是针对这个意义而言的。首先,总结陈词的时间是在辩论赛的尾声,所以必须概括,不需要套话、废话连篇,这样只会让人想睡觉。总结陈词应该直入主题,将自己方的观点概括阐述,最好再加上幽默的方式。同时,总结比赛中敌我双方的表现也是很重要的。概括来说,目的就是要为自己方打圆场,然后让对方下不了台。
1,礼貌上,结辩时,先要谢谢主席,谢谢评委,谢谢对方辩友
3.结辩不仅要再次提出己方观点,更要点出整场辩论时对方的漏洞,以一点,二点的形式例出来,更要进行反驳。总结对手在比赛中犯下的错误,这是需要你在赛前分析对手的论点,提前准备的,不能上场再准备。重要从逻辑,事例,论证等方面找错。
6重复论点,加以总结。这个简单,再把论点强调一遍就好,但注意和一辩沟通好,论点要一致。
7,最后,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五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晚上好!
首先我想感谢台上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你们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最终也将使我方的胜利显得实至名归,抑或使我方的失利,虽败犹荣。
无论怎样,这样的逆境,正是我们成长途中的试金石;这样的逆境,正是我们人生路上的里程碑;这样的逆境,远比顺境来的更加精彩!
一,对方辩友始终纠缠于“困苦或战乱这样的环境,是否有利于人的成长”将逆境局限于如此极端环境未免太过狭隘,不够客观。
二,对方辩友大包大揽的告诉我们顺境就是好的营养、医疗、教育、关爱等等所有一切有利于人发展的方面,而逆境则是与之相对。
三,对方辩友反反复复的告诉我们要有朋友两肋插刀;要有优越的家庭;要有优秀的导师。
可我又不禁想问了,朋友的帮忙,父母的资助,老师的提携,帮你解决了困难,可是你自己拥有这样的能力了吗?如果说“好风凭借力”的飞翔会比依靠自己强壮翅膀的翱翔来的更稳固,更自由,更成功的话,我就不得不说对方辩友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
总结我方观点:
一,我们明道理,知道没有与病毒的斗争,就没有抗体的产生;没有卧薪尝胆的努力,就没有越国的春秋霸业;没有经历战乱,颠沛流离的生活,就不会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感慨;因为逆境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更能丰富我们的阅历,更能激发我们的潜能。
二,我们重证据。
看出生官宦之家的苏轼,不愿随波逐流,一生仕途坎坷,才留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名句。
出生富裕家庭的巴尔扎克,拒绝父母为他安排好的法律职业,饱尝冷暖,才成为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出生大酋长家庭的曼德拉,没有选择安逸地继承大酋长的位置,历经27年牢狱斗争,才获得南非民族解放事业的成功。
这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无一不是证明了逆境使人的成长更有意义。
三,我们很清醒。
我们清醒地知道,没有逆境对自己的磨练,即使如阿斗一般继承王位,又有孔明辅佐,最终仍会是一个乐不思蜀的阶下囚。
我们清楚地明白,父母、老师,社会给予了我们关爱,教育和良好的条件,却并不希望我们以此满足,永远依赖他们,他们更希望我们去寻找自己人生的逆境,这样才能我们自己更成长!
今天不是演唱会,因为《真心英雄》已经演唱过“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今天不是故事会,因为《西游记》已经讲述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今天也不是赛诗会,因为《孟子》也已经吟诵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今天是辩论赛,需要我们来辩清道理。
然而无论多么巧舌如簧的辩才,在大量的例证面前都是显得那么孱弱,我方今天也正是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来证明着一个简单且明晰的道理:逆境更有利于人的发展。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够代表反方作最后的陈词。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
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
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
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
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xx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
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
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
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
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
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 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
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
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们,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首先我要感谢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的激情澎湃,但我也想奉劝对方辩友一句:有理不在声音高啊。
对方辩友虽然慷慨激昂振振有辞,但却丝毫不能掩饰其逻辑之模糊不清,其立论之苍白无力。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辩友在展开话题时的几个关键错误。
下面,请各位和我一起,把对方辩友今天的偏颇之处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吧。
第一,李代桃僵。
我方一辩在立论中已充分论述过小节与细节的巨大区别。
但对方辩友仍一直任意地将细节的影响嫁接到小节之上。
依对方辩友“小节可转化为细节,小节的价值等同于细节”的逻辑,那么我到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知道碳和钻石的化学成分相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难道我们就说黑乎乎碳和璀璨的钻石的价值相同吗?那对不起了对方辩友,我买得起一公斤的碳,可惜我连一克拉的钻石也买不起呀!
第二,错误理解“拘”字定义。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提出,”拘小节”的“拘”的意思是“拘泥”,很明显拘并不等于重视。
“拘”是被动词,而重视是主动词。
对方辩友把主动词和被动词混为一谈,看来对方辩友显然是对“拘”字的定义造诣不深啊!
第三,偏离辩题。
我方三辩早已说明现在我们是在谈成大事者,而不是如何成大事。
而对方辩友却对此滔滔不绝,但只可惜前提提错了。
而对方辩友的立论明显偏离了辩题,在概念上又举棋不定。
同时又无法举出可证明您方观点成立的例子,甚至还在指不出我方论点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下,胡乱给我方扣帽子,可真是机关算尽,却又掷地无声啊!
华丽的言辞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诗意的浪漫无助于情理的升华。
下面就由我来总结我方观点吧:
首先,提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并非好高骛远,而是让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事情。
其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是人类本身的限制所决定。
最后,不拘小节能为想成大事者提供开拓思路,另辟蹊径的机会,意味着成大事者要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固有的模式。
试想,如果刘备拘于小节,送还荆州,哪里有三分天下的汉室西蜀?如果太宗拘于小节,严惩魏征,哪里有贞观之治的政治清明?如果李白拘于小节,郁郁而终,哪里有笑傲五侯的诗酒风流!相反,樊哙不拘小节,闻帐救主,得封列侯;司马迁不拘小节,忍辱著书,名垂千古……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言之凿凿地向我们阐述这样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最后,我将送大家一幅对联来结束我方陈词:
上联:成大事,创伟业,注重每个细节
下联:露锋芒,扬国威,不拘所有小节
横批:梦想成真!
3.总结陈词
4.辩论总结陈词
6.四辩总结陈词格式
7.四辩总结陈词结尾
8.四辩总结陈词时间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六
辩论赛也叫论辩赛,还叫做辩论会。它在形式上是参赛双方就某一问题进行辩论的一种竞赛活动,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辩论赛总结策划书,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举办历届辩论赛既锻炼了xx系同学们的口才、更可以让同学的校园生活多姿多彩,活跃了校园气氛,又培养了机械系系优秀人才,同时也促进系学生间互动,使同学们更好的融入大学生活,举办比赛还提高了机械系在全院的知名度。
20xx年xx月
地点:机电楼、多媒体报告厅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承办:机械工程系演讲协会
关于举办xx系
机械工程系学生
(2)表达流畅、说理透彻,有一定的辩驳能力;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质、音色较好;
(1)比赛分为选拔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选拔赛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为主题朗诵或演讲;
(3)预决赛前一周,以抽签方式决定正、反方以及辩题;
设冠军队一组、亚军队一组、最佳辩手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关物质奖励,并加相应德育分。
11月1日(周日)下午6:30
地点:xx
六、报名方式:在各班班长处报名,留下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由各班班长在10月30日(周五)晚自习后将名单交到系团总支。
(2)11月1日下午6:30,机电楼508,由副会长张超主持此次选拔赛!评委主要有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关人员及会长刘超,由组织部张玉娇、张义庭组织参赛选手抽签签到及现场纪律维护,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此次工作。
比赛完后,由秘书处赵曼曼负责统计此次比赛分数并排出名次。结合各评委意见,选出前16名同学作为此次辩论赛选手以及选出10名朗诵较好的同学参加全院的朗诵比赛(注:辩论选手和朗诵选手可重复)。
(3)11月2日晚自习,把进入复赛的16名选手叫到团总支办公室抽签分组,抽辩题,抽签决定对战组。主要分为4组,每组4人。和他们介绍辩论赛的比赛规则,让他们准备辩题的相关材料。由张超、刘超负责。
(4)11月4日—12日,对16名选手进行培训,教他们相关辩论技巧。并找一个主持人,让主持人熟悉辩论规则。
(5)11月13日在机电楼508举办辩论赛决赛。分为两组,以抽签方式决定比赛出场顺序!邀请系老师、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人当评委。当场选出获胜组。
注:根据各组情况,如果各组实力均衡并较强,获胜的两组进入决赛,不对辩手进行调动;如果获胜组中有辩论能力较弱的人,挑出前8名进入决赛。
(6)11月14日,选手抽辩题,总结他们辩论的不足!继续和他们介绍辩论赛的比赛规则,让他们准备辩题的相关材料。
(7)11月15—19日,继续对8名选手进行培训,教他们相关辩论技巧。对主持人进行培训,继续熟悉比赛规则。
(8)11月20日在多功能报告厅举办决赛。邀请院部分老师、院学联会、院团委、机械系部分老师做评委。邀请学院各系、各协会作为嘉宾。由院部分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2、在17日左右在学院拉各种条幅庆贺比赛圆满成功。
(1)整个活动必须在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在协会规章制度下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整个活动不得扰乱正常教学顺序,不得干扰新生正常学习生活。
(3)每次比赛场地需由本协会相关人员布置打扫。
以上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复赛、决赛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工作人员分配均会有更详尽的策划书,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演讲协会!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七
尊敬的主席,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我要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罪是具有立法依据的,在开篇我方一辨就明确表明一个观点:人们的内心约束是有限的,利用法的强制性有利于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当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沦陷,是否有想过这种所谓的“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的缺失。况且“见死不救”已不只是一个道德罪行,更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任何公民的生命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见死不救行为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促成自然力或者他人的行为剥夺特定人的生命,这其实是一种间接非法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道理和极具代表性的事例阐述观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具体概括有三点:第一,当今道德的滑坡是实际存在的,并不是个案炒作的放大;第二,从必要性看,道德约束具有软弱性,见死不救的怠责行为对处于险境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第三,从可行性看,很多法律法条都是由道德上升而成,我们不能因为操作上的一点困难就因噎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题。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这次辩题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见死不救问题不断出现,生命被淡漠,我方坚持认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极大社会危害性的冷漠和怠责行为。
最后,我再次重申一次我方观点,见死不救应该入罪!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八
主席、评委、大家下午好。对方同学的种种问题我都会一一指出,大家不要着急。
第一、对方辩友从一辩到四辩都告诉我们说:求己是内因,求人是外因,而外因要通过内因才可以起作用,因此求人不如求己。但是非常可惜,对方同学竟然连,什么是内因?什么是外因?都没有搞清楚,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矛盾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外因是指,事物外部矛盾对立与统一的关系。而求人和求己只是一种行为一种工具,根本和内外因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对方同学竟然把内外因作为今天主辩逻辑,请问这是不是没有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呢。
第二、对方同学又告诉我们,只有求己才可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那么,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原来我们根本不用看书、上课、上大学、读研究生。因为老师的传授根本就无法提升我们的知识和能力。这样的说法,我们能信服吗?我想对方同学的老师今天如果在这里的话,他该有多么的寒心啊。
第三、对方同学告诉我们,求人将会导致。那么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求己是不是会导致偷盗抢劫呢?那么对方同学在论证己方观点的同时是不是以论证我方观点为前提呢?事实上,求人求己只是一种行为方式,自己并不会导致善恶。关键在于执行它的主体。很明显,对方同学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
第四、对方同学认为:求己是求人的基础和出发点。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我们最初的知识和技能是怎么形成的呢?求己只有在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前提下才可以得以实现。没有求人这个环节就没有求己这个环节。求人是求己的升华,换言之,求人才是求己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考虑到对方同学所范的以上五大逻辑问题,我真的不知道对方同学的立论还如何能够建立起来。
而我方认为求己不如求人,并不是否认求己的重要性。并不是求己不重要、而是求人更为重要。因为求人对于个人、他人、和人类社会具有更大的作用和影响。
对个人而言,求人是求己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对他人而言,求人是人际关系的基础,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独立的、对人类社会而言,有重大影响、重大意义的事件是需要通力合作才可以完成。因此,求己不如求人。
我们都是社会的人,不是无所不能的神灵。我们需要向外界探求,孤高自我只会让自己举步维艰,是的,求己不如求人。求人是人与人之间将心比心的讯号、是洒脱快意人生中跳动的符号。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九篇)篇九
辩论赛总结陈词怎么写?来看看范文吧,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辩论赛总结陈词范文,欢迎阅读。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19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 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大家好!众观整场辩论,我不得不很遗憾地指出,对方辩友你们一直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从根本的辩题上进入一套貌似完美的谬论,把观众和评委拖入了一个误区,但是天理昭昭,真理是藏不住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何谓城市化?化是一个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进行,虽然对方也不否认,可是在交锋中你们为什么总是以静态的观点去看问题呢?你们总是把城市化美好化,这怎么能行呢?试图引起观众和评委的共鸣,这是你们的计策,但是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二,对方对生活质量的理解,我们说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两个概念,为什么你们只是抓住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说证明生活质量的提高呢?我们什么时候又说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是偏重于精神不偏重于物质呢?生活质量有质又有量,对方您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
第三,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这是人类发展的科学文明进步,我们的生活水平自然是提高的啊,可是你们的结论是城市化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这怎么可能呢?你这不是牵强,也不是凑巧,根本就是导向了杀人之说。
听听真理的阐述,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人类从产生以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生产方式的探索,作为工业化的产物,城市化的存在,固然有其合理性,固然有其必然性,这我们都承认,但是作为一种政策选择、发展模式,城市化使人口和资源大幅度集中于部分城市!这不但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而且使原来的城市功能受到了巨大的损害, 城市化产生严重的“马太效应” ,造成城乡差异悬殊, 并使城市化走上通过生态破坏疲建的不归之路,这其中城市化带来的弊端已被城市化的实践和社会学的理论所证明。
纵观人类发展,西方学家提出城市化规模与人类的生活休戚相关,在近代,又有人提出了人口数量与平均管理 更体现了人性的蜕变和衰退之说啊!处在世纪之交的今天,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是我们时代发展的主体和主流啊!从伦敦到芝加哥,从刚才对方辩友提到的新加坡到青岛,哪一个不是发现了城市化的弊端后采取抑制城市化发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方辩友不要为了论证你们的观点,而被蒙蔽了探寻真理的双眼啊!事实也好,雄辩也好,我方观点城市化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谢谢大家!
各位评委,双方辩手:
大家好!
首先谢谢大家给我机会参加辩论。
作为反方的四辩,我要对我方在陈述阶段和自由辩论阶段做出总结,并进一步说明我方的观点。
陈述阶段,我方一号辩手开始便申明了我方辩论的目的,是论证“乐而知足”这一词语中存在的快乐和知足之间的因果关系。人们因为精神世界上的快乐而感到满足。我方辩手用了中国古代文人的例子来说明,只要精神上快乐,人们便不会感觉到不满足。
之后二号辩手和三号辩手则针对对方辩友立论中的矛盾对对方的论点“知足而乐”进行反驳,并且引用了完整的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来反驳了对方辩友单纯从本我的快乐原则这一片面角度对“知足而乐”做出的所谓正确解释。
自由辩论阶段,我方辩手开始便承接了陈述阶段三辩的问题,继续针对对方立论方面的根本矛盾做出反驳,对方辩友在我方再三要求下对自己的立论方面的矛盾做出解释,并且把开始时单纯的用本我的快乐原则来论证“知足而乐”变成我方三辩已经陈述过的完整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
在讨论过程中我方一辩把“乐而知足”引申到一个更高的角度,即精神上的快乐能够引起对物质上欲望的降低,从而达到乐而知足。但对方辩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个人的角度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快乐”进行争论,直到自由辩论结束。
从上面对前两个阶段的总结来说,我方辩手一直围绕“乐而知足”这一观点,用各种事实及理论进行论证,下面是我对于我方论点的补充解释。
“乐而知足”,并不是说,快乐产生了满足之后就停滞不前了。这里面的“知足”,指的是对自身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满足。是一种带有预见性的满足。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现在在做小职员,他感到快乐,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并不是说他满足于十年之后他还是小职员,而是他知道按照目前的生活步调来说,十年后他会做到什么位置,他对这个位置觉得很满足。
同理可知,对方辩友提出的变态杀人狂的例子,是因为他感到快乐之后,对杀人狂的生活很满足。之所以他会继续这种变态的生活,那是因为他觉得快乐,从而产生了满足感。由快乐产生满足感,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
脑子,我们可以自己思考事情的对错,不一定说了几千年的话都是对的。
综合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总结和最后对于各自论点的一点补充,相信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我方的“乐而知足”的观点。
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面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面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通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起,提供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提供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可以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应该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希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谢谢!
尊敬的领导、主席、评委和对方辩友: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 下面让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的关观点是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 第一,试问一个人为什么想成为运动员,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去,有的是为了锻炼身体,为自己的考试或是工作加点分,有的则是为了做一个与体育有关的老师,而单飞体制就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自己可以决定以后的前途与命运,可以决定做一个运动员以后的发展道路是怎样的,甚至是自己学习运动的程度是什么,只需要根据自己以后的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运动。
第二,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选择运动,但是在举国体制下不是每个想拿金牌的人都可以进入国家队,就算进入国家队,那又会有多少人能拿到金牌呢,有很多运动员虽然很有天赋却因为一次的失误与国家队失之交臂,自此放弃运动,也就是说举国体制下,国家队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去衡量谁可以进入国家队。而单飞体制下,运动员各自发展,有能力的可以冲击金牌,天赋差一点的可以边学习文化边训,练这样就更利于运动员的前途发展。 第三,运动员也是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但并不是说有自己的生活了就无法专心训练。在举国体制的压制下,国家对运动员实行统一调配,剥夺了运动员的自由,干涉了运动员的饮食、出行、活动、恋爱、作息以及人际交往的一切,让运动员如同断线的木偶失去了生命力。在举国体制下,为了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为了国家荣誉冲击金牌,运动员自身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心理受到严重的影响。然而在单飞体制的管理下,运动员可以自由合理的管理自己的一切大小事物,跟着自己的心做出自己认为的对今后发展最有利的选择,发展包括了心理和身体的共同发展,更加人性化的管理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的身心发展。 第四,运动员的发展是包含了心理和身体共同的发展,而发展历程包括个体的一生,并且也包括了运动员自身的一切发展,不单单只有体育而已。为了不耽误训练,运动员被迫打封闭,身上的伤病因得不到休息而更加严重甚至是畸形残疾,这也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后半生的发展,而单飞体制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运动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时间进行训练,完全可以自己调配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自身的发展。再者,运动员的发展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发展,当然也包括了运动员退役后的发展,然而在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自从退役后就不再受到国家的保障,如体操选手桑兰,在受伤退役后,国家体操队就再也没有提出过物质的保障和经济的资助,这无疑对运动员一生的保障是不利的。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单飞体制确实更有利于运动员一生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