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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助理职责篇一
20xx年xx月份到20xx年xx月份我到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习,此前,我对室内设计、平面设计、环艺方面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为了能尽快的适应工作,补充自己的不足,我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平面设计方向的知识,购买了相关方面的书籍,读不懂的地方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边学边干,将实践与所学相结合,尽快让自己适应工作岗位。
这是我人生中正式踏上工作岗位的第一个工程,不管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条件,都刺痛着我的心,但领导与同事们热情的接待、帮助与关心,使我的心很快的平静了下来,很快的投入到了工作当中。现将在公司的工作分述如下:
由于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所以头几天都没怎么做事,只是在旁边看师傅做事情,几天下来逐渐熟悉了他们的运转模式,也能帮上一些忙了。室内设计软件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设计软件就是coreldraw,我在学校由于软件方面训练的比较生疏,所以我在公司实习的前半个多月在拼命学习coreldraw软件,在别人已经放假回家时,我独自在为我的前途努力拼搏,因为我相信,付出的努力总会有回报,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
在公司里第一次工作似乎什么都不懂,幸好老总对我们员工都很好,我们员工遇到有不懂的地方,不能独自解决的问题,去请教老总,总能得到悉心的指导。老总从小就受到西方开放式的教育,所以在公司里做事也是比较“透明”的,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发言自己的观点。
这一点对我们这一实习大学生来说是很可贵的。在公司里我向老总学到的第一件事是“礼貌”,当然,礼貌这一词在我们小学已经学过了,在这里谈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并非这样。礼貌,不止是语言上,还有衣着上,举手投足之间表达一个人外在的形象与内涵。
这次在公司里工作我学到很多不同专业的知识,例如工商管理,市场考察等等。当然,这只是巨大领域中九牛一毛的知识。我对当代社会用人单位的看法进行了简略的分析,现在大多数企业提倡“一专多能”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都喜欢上手快的员工,“即招即用,能马上为单位创造效益”是目前用人单位的普遍心态。这就对大学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去学习和打工,通过实践增长本领,是大学生们不容忽视的。
由于实习的时间有限,我在海康科技有限公司实习期间就遇到了一个公司vi设计的策划案例。通过这次的实习,我认识到了很多在书本上或老师讲课中自己忽略了的或有些疑惑的地方,从实际观察和同事之间指导中得到了更多的宝贵的经验。一个设计团队是否优秀,首先要看它对设计的管理与分配,将最合适的人安排在最合适的位置。
这样才能发挥出每个人的优点;团队精神非常重要,一个优秀的设计团队并不是要每个人都非常的优秀,这样很容易造成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所以在共同进行一个大的策划项目的时候,设计师之间一定要经常沟通、交流,在共同的探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共同商讨的过程中很容易就能碰出新的闪光点,使策划项目更加的完备。
通过这次实习,在设计方面我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收获。这次实习主要是为了我们今后在工作及业务上能力的提高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基金助理职责篇二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所定条款及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本协议,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1.1.8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本有限合伙的管理团队。
1.1.9认缴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现金金额。
1.1.10实际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1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
1.1.12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13目标基金,指有限合伙拟对其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1.1.14子基金,指有限合伙已承诺投资且尚未退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投资基金。
1.1.15共同投资项目,指有限合伙与子基金共同对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
1.1.16临时投资,指本协议6.3条所述现金管理方式。
1.1.17可分配现金收入,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及预留费用后可分配的部分,但该等现金收入不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及合伙人根据第3.4条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1.1.18有限合伙收益,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合伙费用后的部分。
1.1.19有限合伙收益率,指有限合伙的收益与有限合伙总实际出资额的比率。
1.1.20有限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上述基于实际出资额而享有的权利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权。
1.1.21咨询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5.5条组建的有限合伙咨询机构。
1.1.22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3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24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2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该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第二条有限合伙
2.1设立
2.1.1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2.1.2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成立日。
2.2名称
2.2.1有限合伙的名称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后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3主要经营场所
2.3.1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xx市]。
2.4目的
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作为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优秀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业务,受托资产投资,代理投资,财务顾问,融资策划和顾问,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2.6期限
2.6.1有限合伙的期限为年。
2.7权力
2.7.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有限合伙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有关协议;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代表有限合伙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7.2在2.7.1条规定基础上,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执行权:
(1)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2)变更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
(3)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4)处分有限合伙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力;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
(6)其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
2.8授权
2.8.1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咨询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以决议方式指令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10合伙费用
2.10.1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2)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
(3)有限合伙的审计费用,税务、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
(4)有限合伙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合伙人会议、咨询委员会的会议费用;
(7)管理费;
(8)托管费;
(9)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应归入有限合伙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2.10.2有限合伙成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在成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10.3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在其存续期间,应按照如下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在有限合伙的期限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的%,在有限合伙的延长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尚未退出子基金的投资本金的%。
(2)管理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于每年的首日预付该一年的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期管理费于有限合伙成立后二十个工作日支付,计费期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至所在一年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有限合伙期限(包括延长后的期限)的最后一个年度开始之日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之日。
(3)如在任何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因合伙人缴付出资或有限合伙投资退出而需要调增或调减管理费基数,则根据管理费基数调整的金额以及基数变化期间的天数计算管理费的调整额,并在有限合伙支付下一期管理费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2.10.4有限合伙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与有限合伙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有限合伙注册场地除外)、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有限合伙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10.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支付,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合伙人已缴付出资中预留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合伙费用。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接纳个普通合伙人,为。
3.1.2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
3.2认缴出资
3.2.1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3.2.2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3.2.3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3.3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4缴付出资
3.4.1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照如下约定在有限合伙成立后年内缴付:
(2)第一期出资之后,经普通合伙人提前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通知要求缴付后续出资,后续出资不超过次,每次出资不低于总认缴出资额的%。
3.4.2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第一期出资,则全体合伙人在此授权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后续出资,则普通合伙人可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有限合伙人逾期出资达30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3)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次有限合伙进行收入分配时,该违约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减按其原实际出资额的85%计算,该违约合伙人因此调减的收入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4.3本3.4.2条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有限合伙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之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
3.4.4尽管有本条前述规定,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可独立决定全部或部分豁免违约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或违约责任;或与违约合伙人就追责事宜达成其他协议。
3.5总认缴出资额的缩减
3.5.1鉴于本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式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各方确认,如合伙人缴付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子基金缩减基金规模,或发生其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继续投资将不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情况,普通合伙人有权缩减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将有限合伙人已缴付、尚未用于对子基金投资的出资款按比例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并自返还出资之日起在管理费基数中减去已返还的出资本金。
3.6有限合伙权益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权益时可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xx市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
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3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对外从事借贷行为,除本协议5.5.7条约定情形外,不得违背或僭越投资委员决议或职权。
4.3普通合伙人行为对有限合伙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利益冲突
形式的人民币理财集合工具("新基金"),但在投资时必须安排本有限合伙与其他新
基金按照可投资资金的比例进行平行投资。
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为有限合伙争取投资机会,并本
着善良管理原则决定有限合伙在目标基金中的投资额度,此种行为不属于利益冲突
的情形,不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被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或普通合伙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不应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有限合伙或其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6关键人士
4.6.1有限合伙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为。
4.6.2担任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如果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服务,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方可更换关键人士或者解散有限合伙。
4.7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8责任的限制
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所导致的有限合伙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9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委托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委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10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10.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有限合伙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裁决普通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后,合伙人会议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10.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4.10.3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的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5.2.2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形式表决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8)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合法;
(9)其向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该等资料或信息方式变化,其将毫不迟疑的通知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事项的,将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
5.5咨询委员会
5.5.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十日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自然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实际出资额居于前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推荐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咨询委员会表决任免。主席可任命一位咨询委员会秘书,该秘书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
5.5.2咨询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一年的首次例会与合伙人会议同期举行;因行使职权需要,应召开临时会议,咨询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5.3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就有限合伙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和估值事项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
(2)审议批准有限合伙超出本协议约定及咨询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3)审议批准有限合伙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建议普通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的报告制度;
(5)决定选聘有限合伙的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所赋予的其他职能。
5.5.4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须经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
5.5.5咨询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参会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经通知而无法参加会议的委员,视为放弃所缺席会议的表决权。
5.5.6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并交咨询委员会秘书存档保管。
5.5.7普通合伙人认为咨询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或决议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的一个月内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表决支持或取缔该决议。普通合伙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以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的方式提出异议,或者临时合伙人会议支持咨询委员会决议的,则该决议对有限合伙及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关键人士均具有约束力,违背或僭越咨询委员会的决议或职权的行为,视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尽管有前述约定,咨询委员会及其委员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应视为参与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及执行。
5.5.8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咨询委员会工作不领酬金,但会议相关的费用应由有限合伙承担。
5.6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本协议关于接纳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和方式
6.1.1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由发起设立的注册地在的股权投资基金],并通过该投资目标投资于创业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应用于上述主要投资目标。
6.1.2本有限合伙进行主要投资目标范围内的投资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3)以其他不会导致本有限合伙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投资于各种合法形式的目标基金。
6.1.3除主要投资目标外,有限合伙也可以联合投资者身份与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6.2投资限制
6.2.1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投资活动:
(1)参与后续募集补偿年利率超过%的目标基金的后续募集;
(5)在有限合伙成立满三年后进行新的共同投资活动;
(6)有限合伙以联合投资者的身份与所投资的目标基金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6.3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在商业合理原则下以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半年之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临时投资本金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应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6.4资金保管
6.4.1有限合伙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保管银行")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保管,保管银行为xx公司。
6.4.2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保管银行之间的保管协议规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7.1收益分配
7.1.1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子基金和共同投资项目以下合称"投资组合")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7.1条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7.1.2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15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本7.1条约定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有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执勤分配完毕。
7.1.3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了投资本金的覆盖;
(3)然后,%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的收益。
(4)然后,%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的收益。
(5)然后,超出%以上部分的现金收益,其中%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7.1.4有限合伙终止清算时,经对有限合伙用于投资组合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普通合伙人实际在投资组合投资收益中分配的收益分成应符合下列分配比例,如有差异,应进行调整,以实现如下分配比例:
(1)有限合伙收益率在100%以下的,普通合伙人提取%的收益分成;
(4)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00%的,对于超出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的收益分成。
7.2亏损分担
7.2.1受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7.3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收益,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第八条会计及报告
8.1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8.2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8.3审计
有限合伙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独立的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咨询委员会选聘。
8.4报告
8.4.1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有限合伙年度会议。
8.4.2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开始后满60日之前向每有限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半年度内有限合伙运营情况的总结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5查阅财务账簿
8.5.1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求子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
9.1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9.1.1有限合伙每年月日前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的潜在投资标的,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1.2临时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利包括:
(1)按照2.6.2条约定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期限;
(2)按照4.6.2条约定决定解散有限合伙;
(3)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
(4)批准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
(5)按照4.10条约定决定除名、更换普通合伙人;
(6)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人转让权益;
(7)根据普通合伙人提议审查咨询委员会决议;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需要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9.1.3有限合伙成立后六个月内,应召开有限合伙的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汇报有限合伙的设立情况。
9.2会议召集和召开
9.2.1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9.2.2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合伙人讨论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事项时,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召集临时会议。
9.2.3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2.4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集中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也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从表决权总是中减去相应份额。
9.3合伙人会议决议
9.3.19.1.2条所述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中,第(1)、(3)、(4)项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第(2)、(5)、(6)、(7)、(8)项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1.1有限合伙人可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10.1.2拟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2)转让方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1.2条(2)-(4)项中任何一项或几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1.3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向其直系亲属、配偶转让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应予以同意。
10.1.4受限于本条其他条款规定,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让权;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有第二顺序的优先受让权;如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0.2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2.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任何权益。
10.2.2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有限合伙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方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10.2.3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关联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非关联人。
10.2.4若根据本协议第4.1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决定将原普通合伙人除名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价格由普通合伙人和受让方商定,当无法商定时,由普通合伙人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
10.3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在本协议及咨询委员会决议规定的投资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有限合伙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的一个月内,有权要求"零成本"退伙,即要求有限合伙返还其出资本息,其应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0.3.2如有限合伙人因违反本协议5.4条约定而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该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3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10.3.4有限合伙人依10.3.2、10.3.3条规定退伙的,有限合伙应向其退还的财产份额为以下两者之和:1)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2)该有限合伙人分摊的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本金;上述应返还的财产份额于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支付完毕。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参照本协议10.1.4条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0.4普通合伙人退伙
10.4.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则;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4.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4.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有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委,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第十二条解散和清算
12.1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应被解散并清算:
(1)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
(2)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延长的期限)届满;
(3)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5)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无法继续经营;
(6)有限合伙被吊销营业执照;
(7)本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投资目标无法全部实现;
(8)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2.2清算
12.2.1清算人由咨询委员会担任。所有有限合伙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2.2.2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或仅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继续处置。
第十三条其他
13.1通知
13.1.1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有限合伙发送通知而变更地址。
13.1.2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1.1条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3)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3.2不可抗力
13.2.2"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遇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时间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2如果发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3.2.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3.3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的约定、邀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普通合伙人及其顾问、代理人、代表、管理团队等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介绍资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3.4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3.5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回忆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或拟投资目标基金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为避免疑问,普通合伙人无义务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有关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条款。
13.6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伍十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有限合伙保存叁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协议生效和终止
13.7.1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其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13.7.2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13.7.3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
基金助理职责篇三
4月8日下午5点,重庆工商大学第九届春季运动会在经历了为期两天的激烈赛程后圆满落幕,田径场上弥漫着胜利的喜悦,师生相继合影留恋,仿佛依然沉浸在这紧凑但充实的48小时,意犹未尽。
据相关统计,本届运动会共有1983人次参加了37个比赛项目,涌现出了一大批极具潜力的优秀运动员,其中在男子3000米、女子200米、女子400米、女子800米、女子跳远和女子三级跳等项目中共5人刷新了6次校运动会纪录,实时为我校运动史又增添了不少点睛之笔。
另外,开场极具观赏性的方阵表演以及体操比赛值得一提,整齐的队列,伴随着各种道具——彩旗、气球、花环等,充分展现了各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以及严谨的办学态度,一开场便将整个运动会气氛推向高潮。
整个运动会本着“全民健生”的理念,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气氛热烈,在鼓励当代大学生应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坚忍不拔的意志力的同时,也使我校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更为融洽,主校与独立学院的友谊更为深厚。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本届运动会所暴露出的不足,加强改进,这样才能将大学运动会的益处发挥至极致。
首先,在纪律监管、制度实施方面还得加强。运动会中,运动员是主角,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运动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实力,赛出更好的成绩。所以,无论是保安人员还是学生会干部,都应各司其职,维持现场秩序,尽管比赛高潮迭起,工作人员都要做好迎接一切突发状况的准备,让比赛有条不紊的进行。另外,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记者证的发放数量,在流动最少记者的情况下做出最好的实时报道,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使场面更为井然有序。在比赛结果的统计方面,我还发现,我校将运动员分为甲乙组进行比赛,甲组为普通专业,乙组为体育专业,甲组又分为主校区与独立学院,所以每个项目下来有三个冠军,这项制度虽然保证了比赛的较公平性,但由于事先未大程度宣传说明,致使很多师生对比赛结果处于迷茫状态,同时也很有可能造成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误,间接形成不公平因素。
其次,通过对我校运动会的亲身体验,我发现,37个比赛项目基本集中在田径场,且在仅仅两天的时间内开幕闭幕,这都限制了全面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没有最大程度的宣扬体育精神。大学是各种文化的集聚点,拥有各种先进场地与设备,难道运动会就仅限于田径场?暂且排除“春季运动会无法展开游泳项目”不说,至少还可以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甚至网球或者其他趣味运动项目,将赛事场地扩展到全校,拉长赛程,甚至可以举办成“工商体育运动周”。在趣味运动项目中,可以通过加强互动,例如学院之间的互动,师生间互动,本校生与留学生的互动等,逐步扩大运动会的影响力,将“体育运动周”发扬光大。
最后但却是最重要的一点,加强宣传力度,这是提高全民参与性的关键。在赛前,就应该举行相关活动进行宣传动员,在报名方面,可以通过“对大一学生做硬性要求、鼓励大二学生参加、大三学生观看”等方式充分调动各阶层积极性。比赛中,亦可通过“征文、征图”,论坛直播等方式,使观众能够在观看过程中找到互动的乐趣。例如此次校园电视台与新浪微博联合举办的“我拍微短片”即时一个很好的平台,虽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这个方向值得提倡,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体育运动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却成为了当今大学生最薄弱的环节。所以,大学校园运动会任重而道远,如何开展并成功举办运动会,如何宣传并弘扬体育精神,是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甚至综合能力的关键。
运动会助理工作心得3
20x年10月24日,校运会拉开帷幕。这一年的这一天也是我们卫冕征途的开始。回望自己的第一届校运会,那时每天两训,风雨无阻,雷打不动,这个传统延续至今,我们都戏称风里雨里,南门等你!而今第三次代表院系征战运动会少了第一次的惶恐和茫然,自己经过大赛的洗礼已经成熟了很多,但是紧张和激动从未消失,这种状态激励着自己,让身上的血液沸腾,给我带来了更好的竞技状态。
200米的赛场是我三届运动会上最精彩的片段,让我从畏惧转变到自信。17年与自己实力不相上下的选手,拼搏到下半身失去控制。最后的十米他在我的余光中无限的接近我,甚至有想要超过我的势头,我全然不顾拼命的去加腿上的频率,过了终点线我已控制不住身体,重重的摔到了地上,我赢了我是第一,疼,但是心里很舒服。今年的运动会我将自己的状态在第一天用尽了,留给第二天的是个充满伤病的身体,但是以往留下的精神鼓舞着我纵有刀山火海我也要闯上一闯,肝脑涂地拿下比赛。无论场上比赛多么精彩,都离不开场下的训练。自己本身就是校田径队的成员,深有体会场上短短十几秒,几十秒的瞬间,都是汗水所堆积出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的写照。虽然这次比赛自己的状态非常不好,跟以往的成绩无法相比,但是我百分百的'投入其中,抛头颅洒热血,用尽全身的力量。其中有遗憾,有感动,有幸福感,有自豪感。每每听到广播念起动物医药学院自豪感有心而发,浑身振奋,比赛中虽然有遗憾,但不必纠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即使困难再大,来年我们再战,争取拿下三连冠。
x医药,一生荣耀。这句话将伴我终生,运动会场上和场下的一个个回忆,将成为我人生经历中难以忘怀的片段,在这其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永远,永远的在我的脑海中,心中,挥之不去。
基金助理职责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共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大自然给了我们同样的厚爱,然而生活却给了我们不同的境遇。“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们许多的家庭通过全家人的不断努力,构筑了一个个温馨的家。然而,你可曾注意到,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无法像同龄人一样尽情享受家庭的温馨,他们在渴望着、奢求着可能永远不会属于他们的幸福——完整的家庭、健康的身体、而这种幸福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老师们、同学们,一滴甘泉能让久旱的幼苗呈现生机,一丝光亮能让黑暗中的彷徨者看到希望。在学雷锋的日子里,在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现代化生活的时候,我们不应忘记,我们身边还有急需帮助的同学。他们都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一直相信,大家的爱心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进我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也为了让家庭有困难的师生感受到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经学校党工团组织研究决定成立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爱心基金会。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共青团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委员会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积极参与,踊跃捐助,为学校最困难的同学,为社会上最需要我们帮扶的对象奉献一份爱心。各团支部及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觉参与,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党员、干部、青年团员要人人参与,作好表率。学校每学期将集中开展一次“我为爱心基金会献爱心”活动,并随时接受来自各党团支部的捐款,所募全部善款,将按照基金会的章程,首先用于我校急需帮扶的学生。
老师们、同学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让我们行动起来,伸出热情的双手,敞开友爱的胸怀,为弘扬“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社会风尚,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4篇《基金管理实训心得体会报告投资基金实训课心得》,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基金助理职责篇五
实习期即将结束,回顾这段时间,感触良多,收获不小。近一年来,在行长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严格自律,规范管理,踏实工作,热情服务,履职尽责,任劳任怨,锻炼了自己,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当然,也存在些许不足,在此,对大家给予我的关爱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近一年的工作情况简要的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本人将工作重点放在财务服务、规范上,我感到只有搞好服务才能做好工作,只有坚持规范才能减少风险与差错。此后,以优质服务为先导,以规范制度为理念,立足做好常规工作,着眼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收到了一定成效,做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
工作方面:踏实工作,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会计法》,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按规定时间完成每个季度单位存款账户的对账工作,另外按时完成市行布置的补发信用机构代码证得工作,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各类年中审计、年终预审及财政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学习方面:虚心请教,不断提高,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思想境界,剖析自我,查找不足,摆正自身位置,寻求良好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探寻人性化管理,振作精神,严格要求,胜任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总结中提高,在培养全面素质上下功夫,注重细节,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工作。
思想方面:积极上进,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营造和谐氛围,树立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形象。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互帮互助、互相补台,打造和谐高效工作团队,达到在工作中相互认同、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提高。
二、存在不足
1、自身学习抓的不紧,理论学习不够认真,学得不深不透,忙于事务,创新不足;
2、疲于应付日常事务,前瞻性、系统性研究较为欠缺;
3、财务分析、预测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能力有待增强;
4、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有点急躁的现象,以后有待加以克服。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__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将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也包含着严峻的挑战。新年意味着新起点、新气象,随之要有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干劲,我决心再接再励,与时俱进,继续搞好优质服务,努力坚持规范,着力推进创新,积极探索解决新形势下财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理好财、服好务、办好事。积极主动出谋划策,精打细算,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确保财务优化管理。把财务做精做细,搞好成本归集。
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充分发挥支撑服务职能,合理有效配置有限资源,切实防范财务风险,限度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全面健康发展。
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尽更大的义务与责任,不断鞭策自己,加强学习,以适应时代与企业的发展,和大家共同进步,与公司共同成长。
基金助理职责篇六
20**年11月,经过我的自身努力,我来到了中国银行北京顺义裕翔路支行实习,学习和实践书本上课堂中学习的金融业务知识。裕翔路支行位于新国际展览中心展对面,周围很多别墅区环绕,所以也是外籍与高端客户最多,日常业务最全,办理业务最复杂的一个网点。这对于一个初涉银行业的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一个非常难得的锻炼机会。
我实习的岗位是在大堂,辅助大堂经理做好大堂礼仪,维护大堂正常秩序的大堂引导员。我的职责就是迎送、引导、分流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咨询,指导客户填写各类凭证,及时向领导反馈相关信息等。我要学习如何才能更好的解答客户的问题,引导客户办理好相关业务,减轻柜员的工作量,提高整体服务效率和质量。我的师傅是中行北京分行十佳金牌大堂经理之一的何晓月,这更让我坚定了做好银行这份工作的信心。
大堂日常工作看似很细小很简单,却让我受益颇多。大堂引导员是个综合性极强的职位,作为一名大堂引导员,每天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客户,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何为耐心、细心、虚心、诚心、贴心。去年12月份,顺义区启动拆迁工程,裕翔路支行全程参与吸收拆迁款的工作,我陪同网点行长、大堂经理、理财经理连续一个月亲自到村子里,走街串巷营销我行理财产品,风雪无阻。
这是我第一次学习如何营销,对于我的营销能力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此次行动,虽然不是很成功,但也得到了不少村民的支持。我也曾几次亲自带客户去北京银行、农商银行将拆迁款转到我行购买理财产品。在我网点全员营销的努力下,我网点获得了20**年顺义支行储蓄存款第一名的骄人成绩。作为服务行业,难免会遇到客户不满意,指责,甚至故意刁难的情况,我学会了谨言慎行,因为业务复杂多样,也许是小小的疏忽大意,也许是少说一个字,都会给客户和银行带来很大的麻烦和损失。
一次客户持外地卡取款,由于我没有把手续费用说清楚,使客户在柜台取款比在atm机上取款多付了20元钱,造成了客户的强烈不满,也给网点大堂秩序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从那以后,我一直谨言慎行,不清楚的问题,问清楚了再为客户解答;清楚的问题,要一个字不落的为客户解答。最近,对面的新国际展览中心又开始进入的活跃期,每天客流量很大,社会各个阶层的客户都有,参展商络绎不绝,我们要做的就是对客户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尽可能的满足客户的要求,使客户能够尽快的办好业务,满意的离开。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学习了中国银行的各种银行卡、信用卡业务,各种业务收费情况,对公开立账户业务,对公对私理财业务,基金、保险销售,客户沟通,金融英语,消费信贷,汽车分期,对其他日常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而且我还学习了如何做人,如何做一名优秀的金融机构从业者,从师傅们身上我学到了奉献、尽职、诚实的优秀职业品质。
通过这次实习,我还体会到了什么是团队精神,团队精神就是分工合作基础上的集体努力,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大家共同奋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总结这次难忘的实习经历带给我的各种收获,发扬银行员工身上的优秀品德,为北工大耿丹学院争光,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
这次实习是一个过渡期,它很好的将我在校学习的管理学,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在了一起,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尽快完成学生向成人的转变,对此,我已经端正了自己心态,准备迎接未来更多未知的挑战。
基金助理职责篇七
经过xx年的学习,准备毕业之际,为了更好地巩固已有知识,学习技能,我到*有限公司办事处进行实习,在办公室担任助理的工作,在此我对我的实习工作做一个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办公用品,如传真机、碎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掌握了这些机器的基本操作,了解了公司办公的基本情况。同时在此期间我也学到了许多更有用的东西。
开始实习时,刚进入陌生的环境难免会有些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同事们友善的微笑缓解我的尴尬。大家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说声谢谢。对于我这个很少跟生人打交道的学生来说,是给我上了一堂礼仪课。
作助理,任务比较琐碎繁杂,指导我的老师教我,做事情要分主次、有条理。说着容易,做着难。每天要发传真、收信件、整理废旧纸张在利用等,手头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当然这时候就要将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顺序排好。这样就不会乱。正好最近公司要进行培训,需要复印资料。一共17份,每份里又有十余份不同的资料共百余页,这时候就需要有条理,每份资料分别印刷,清点数量,一张都不能错漏。这时候就要慢慢来,一点点完成。保证每份资料的完整和质量。
“分主次,有条理”是做好事情的关键,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深了对这句话的理解。
我所在的部门是这家公司的数据处理中心,全部资料、文件、电脑软件均是英文,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外籍员工。在这里的工作让我认识的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加强自己的能力。在此期间,我也旁听了几次面试。让我了解了面试官需要了解得东西,和我欠缺的地方,为我以后的面试做好准备。这些就是我实习最宝贵的收获。
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一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
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通过实习,我有信心,未来的路我能更好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