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最新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模板7篇)

最新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模板7篇)

时间:2023-09-24 07:12:46 作者:影墨最新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模板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一

尊敬的审判员:

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姚旭伟的委托,指派何高峰律师、周军渠实习律师担任宣诉姚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庭审质证和认证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履行款项的出借义务,被告作为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1、本案讼争款项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楼,而非原告宣哲琼;原告并没有按《借条》约定以现金方式出借30万元给主债务人陈。

本案中,虽原、被告及主债务人陈于20xx年12月11日签订了《借条》。《借条》约定:原告作为出借人向主债务人陈出借人民币30万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这是本案的一个基本事实。但从庭审调查及原告的陈述可以证明,原告没有依约以现金方式出借给债务人陈款项,即原告并没有履行《借条》约定的以现金方式出借30万元款项的出借义务,故《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合同并没有得到实际履行。

相反,依照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可以确定的一个客观事实是:20xx年12月11日案外人楼通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以转帐的形式,向案外人(主债务人)划入现金30万元人民币。

关于案外人楼划款的性质问题,虽依据主债务人陈云义在法院的询问笔录陈述,其认为该款项属借款。但由于原告拒不同意陈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陈无法就该笔款项的性质在庭审时作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无法就其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提供证据和接受原、被告的质询;又,案外人楼又未能出庭作证。故就通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以转帐的形式划转的30万元款项,由于转出户和转入户均未出庭,且均非本案的诉讼主体,该款项的性质、用途无从考证,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认定事实的依据。即该证据不能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使用。

打个比方,该款项非唯一指向系案外人之间的借款,即不能排除系案外人楼和陈之间的正常货物买卖款项或其它合同性质的款项!

2、本案的两个主要证据---《借条》和《银行划转票据》系两个独立的合同,双方之间互相独立,并不重叠。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多种的,包括书面形式和其它形式,而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合同书、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表现出来所载内容的形式。本案中即存在两份合同,一份是《借条》,以合同书形式签订确认;一份是银行的划转票据,以客户回单联的形式确定。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无论是借款合同或是其它民事合同,均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中,《借条》的合同主体是原告、陈与被告,它们之间是借款担保合同关系;而《银行票据》的合同主体是案外人楼和陈,它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尚不能确定。由于两份合同关系、合同主体均不一致,两者之间互相独立、并不重叠。

再退一步讲,如果按原告的角落解释,该款项系原告通过或委托楼帐户来履行出借义务。那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借款的主体就变更成了楼而非原告了,即原告委托(或通过)楼出借30万元给案外人陈云义,那么本案的合同性质是委托贷款合同,而非借款合同。其主体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而且由于合同性质从借款协议变更成委托代款协议,被告作为保证人自然不再承担原借款协议中的保证人责任。

另外,通过或委托案外人履行借款义务其合同主体的确定,到目前为止的法律依据只有是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认为原告即是借款主体没有法律支持。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债权受让人的,可以驳回起诉。本案有充足证据证明款项并非原告所有和原告出借,故依法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3、案外人楼对于其银行卡及卡内的款项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由原告代持或原告委托楼金亚代持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5条规定: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2点规定: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通过上述法律,清晰地指出持卡人的定义以及持卡人对卡及卡内款项所有权的确定。且不说该款项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即使按原告的说法该款项系原告通过楼卡内转款,其行为亦是原告与楼之间的关系,与被告无关。

综合以上,代理人认为从本案可以确定的两个基本法律事实:案外人楼在其帐内划转30万元给案外人主债务人陈;原告与案外人主债务人陈云义、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以现金方式出借30万元。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而原告未能提供有效的两者之间存在关联且存在重叠的证据。又,原告拒绝案外人陈出庭,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要求案外人楼出庭,故其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此,代理人认为:原告与主债务人陈之间借贷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本案被告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本案中原告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保证人利益,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本案中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故意在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上对保证人予以隐瞒,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名义利息与实际利息相差4倍,而利息支付方式是在借款款项中直接划扣。

在法庭调查阶段,贵院出示了对本案主债务人陈云义所作的两次谈话笔录。在该两次谈话笔录中,主债务人陈均陈述当陈得到从案外人楼账户的款项后,立即取出20xx0万元,将其中的18000元作为利息交予原告,原告没有出具收据。

《借款协议》约定的利息为月息1.5%,基本符合保证人所在地当时的融资利息;《借款协议》约定的利息支付方式为到期本息,也是符合一般的民间借贷惯例。但从谈话笔录中反映,原告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实际借款利息高达月息6%,则远远超出,远远超出了保证人所在地当时的融资成本,是银行贷款利率的近12倍!而且利息的支付方式,竟又是在出借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国务院于1981年5月8日就颁布《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借贷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明确规定“必须严格区别个人之间的正常借贷与农村高利贷活动。” 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其利息一般不高;而高利贷的放贷则是利息畸高,远超出银行利息四倍。高利贷作为旧社会的产物一直受政策打击被人民诟骂,如果被告知道原告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利息是月息6%,是绝对不会提供保证担保的。而通过《谈话笔录》,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月息6%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为欺骗保证人故意在借条中写明为月息1.5%,但在交付借款中主合同当事人又心照不宣地履行的月息6%的约定,且在交付出借款项时即一次性予以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即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同样是在贵院出示的对本案主债务人陈所作的两次谈话笔录,主债务人陈均陈述款项的实际需要人并非主债务人陈而系他人,即陈系代他人向原告借款,而原告对此显然也是知情的。然而这些,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却故意对保证人予以隐瞒,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对此,依据前款论述,保证人依法亦不应承担责任。

三、本案原告存在擅自修改借条,其行为性质恶劣并进而影响其陈述的真实性

本案的主要证据《借条》,原告存在故意修改的情况。原告故意在《借条》第7行空格上15%和600字样,以图要求增加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责任。但这些事后添加痕迹明显,这充分反映了原告的非诚信和谎骗的事实。

另外,该原告故意填写也为原告解释不清的诉讼请求所印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审判员的三次要求释明下,仍不能解释清楚,最后竟提出按每天450元计算利息。于此,也可以反映出原告故意填写及与真实情况的相悖性。

最后,该故意修改填写也为贵院向主债务人所作的两份笔录加以印证。在该两份笔录中,主债务人陈云义均陈述该第7行原先为空白,系原告事后添加。

四、本案原告所举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原告主张,应承担相应举证不能责任。

原告向法庭所提供的主要证据---《借条》及《银行划转单》,在前节已有论述,故不再复述。代理人认为两者系互相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证明原告已履行出借款项的事实。

原告向法庭提供的另一组证据是所谓的银行证明和银行卡。对此代理人认为这些证据显然不能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使用,尤其是银行证明。所谓的银行证明,没有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银行卡,则只能证明款项系该卡划转,而卡的评估为案外人楼。

特别提请法庭注意的是,被告多次向法院申请追加主债务人陈为本案被告,法院亦多次向原告释明,希望通过追加被告的方式来查明本案事实情况,但原告一直拒不同意追加主债务人为本案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以及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代理人认为主债务人在法院里的调查笔录内容,应该作为本案的事实加以认定,且代理人有合理理由怀疑,在本案中存在原告与主债务人恶意串通,在违背保证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促使保证人做出保证的情形。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并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且存在着原告与主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故作为保证人的被告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原告诉请无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诉讼主张和诉讼目的。故请求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之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重视并予以采纳。

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

何高峰、周军渠

20xx年八月二十五日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二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编码: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_____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三

债权人姓名: 电话: 借款人姓名: 电话: 乡(镇)村 身份证号: 担保人姓名: 电话: 乡(镇) 身份证号: 抵押物的名称:

第一条:

1

2、借款金额:大写: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元每天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 电话:

借款人签字(指印): 电话:

担保人签字(指印): 电话: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 电话: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工程施工质量作以下规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目标等技术指标进行交底,使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机具设备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开工之日起,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最终实现与甲方的质量目标承诺。

4、甲方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现严重的质量通病,在有关人员核准区段、标高及详细部位后,由项目质监员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接到“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对整改部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质监员复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组织好有关人员做好施工日记和其它的有关施工记录,及时填报各种相关资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项施工任务,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奖励;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对国家和企业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办理合同手续后生效。

甲 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五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六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所:

电话:传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数额最高不超过(大写),币种。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元。

第四条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期间篇七

甲方:______简称“借款人”)乙方:______简称“借款人”)鉴于:应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万美元的借款。因此,鉴于本协议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协定,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1金额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万美元的借款,同时借款人同意从借款人借取该借款。

1.2到期借款人应当在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个月】简称“到期日”)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1.3利息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利息简称“利息”),自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利息应当以在任何时间未偿还本金以及实际借款天数为基础进行计算,每年360天。利息应当在到期日支付。

1.4还款还款时间不迟于到期日,并应当贷记入借款人自行确定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根据本协议要求进行还款的任何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在其后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1.5用途本协议项下借款仅限用于【______】,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1担保协议作为借款人义务的担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设置质押“______质押”)担保。

2.2担保条件本协议项下担保条件为:无条件担保。

3.1违约事件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a)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b)借款人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c)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遵守、履行或服从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承诺和义务的情形或事件。

3.2违约后果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当立即通知借款人该违约事件,借款人有权无论借款人是否收到该通知):

a)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该违约事件;

c)借款人有权就到期未清偿借款收取每日【 ______ 】的滞纳金。

4.1全部协议、修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经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

4.3准据法和仲裁

a)本协议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b)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争端或索赔,或者对本协议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应当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本协议签署日有效之仲裁规则在本条其他部分修改的范围内)在中国____通过仲裁解决。指定机构应当是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简称“ceac”)。

c)仲裁员为3人,借款人和借款人分别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

相关范文推荐
  • 09-24 最新六年级思想品德 六年级思想品德评语(优秀9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
  • 09-24 三年劳动合同离职赔偿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实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
  • 09-24 最新团员思想上的自我评价 团员心得体会思想上反省(大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
  • 09-24 2023年合同服务期与合同有效期(精选9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
  • 09-24 房东签合同应注意(汇总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 09-24 高中教师对学生思想工作总结(大全5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
  • 09-24 2023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纪律思想汇报(优秀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
  • 09-24 2023年和教育机构签合同补充协议(精选6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
  • 09-24 和教育机构签合同能把钱要回来吗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大全7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
  • 09-24 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心得(汇总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