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消防讲座活动方案篇一
1.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2.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3.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4.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5.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6.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7.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8.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9.注重知识,注重人才,打造数字化消防部队。
10.每个单位要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2.消防多一份责任,生活少一份疏忽!
13.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14.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15.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16.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17.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18.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19.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20.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消防讲座活动方案篇二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了让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树立起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掌握消防安全逃生知识,具备自救自护的.能力,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组织能力、迅速地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11月8日下午,我们将请来消防叔叔走进济南市经五路小学一年级级部课堂,为同学们呈现一堂生动有趣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8日下午第一节课
二、活动地点:经五路小学多媒体教室
三、参加人员:
1、一年级全体师生
2、一年级一班家委会委员
四、议程: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五、家委会人员分工:
1、沛然妈总负责,嘉锐妈妈做好协调工作
2、子涵妈负责协调消防讲座老师。
4、铭宇妈负责照相,印条幅。
5、致远妈负责制作方案,课件。
消防讲座活动方案篇三
生命可以重来,安全不能等待。上星期五,消防大队教官对我们进行了一场有关防火、火场逃生的'基本知识讲座,使我们了解到了更多、更全面的火灾知识,进一步树立了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意识。听了今天的讲座,我感慨万千。人们常说:“水和火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水火也是无情的。”今天,我才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我看到了许多的事例,全都是人们不小心引起的。通过对火灾现场的勘查、分析,其中死亡的人有百分之二十是烧死,百分之八十是被有毒气体熏死。可见。掌握自护自救知识是多么重要。通过讲座,我们知道了火灾时主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住在高处,可以用被套当作绳子拴在硬的物体上,逃离现场,并立即报火警。
二、用湿毛巾、衣服捂住口鼻,以免吸进有毒气体,同时,弯下身子在地上爬行。
三、如果火势不是很大,可以用水浇湿门,缓解火势,利用这段时间自救。听了这次的讲座,看了这么多的事例,大家请注意用火安全,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让我们牢记“消防是我们的责任”。
消防讲座活动方案篇四
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不是珍宝,不是黄金,而是生命,消防知识讲座报告(观后感)。生命来之不易,生命是坚韧的,也是脆弱的。所以,若是你真想有所作为,要学会的首先便是如何保护自己。
知识守护生命,为了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使每一位同学都树立起消防意识,掌握好消防知识,并具备自救的能力。我校在今天下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
火,它为人类带来了温暖,火,时刻存在于我们生活中,观后感《消防知识讲座报告(观后感)》。也为人类烧出美味的食物,同时,火又是摧残人类家园,仿佛夺取一条条鲜活生命的利剑,深深地刺入了每个人的心中。
火灾真是时刻都存在我们生活当中,一点小小的火星也许一不小心就会酿成火灾。所以,作为学生,我们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火灾发生后一些自救的方法,预防火灾的发生。
通过此次消防知识讲座清楚了火灾的来源,更重要的是如何自救。使我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让我们共同珍爱自己的生命,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消防讲座活动方案篇五
1.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一支人民满意的消防队伍。
2.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3.消防安全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4.风高物燥,注意防火。
5.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6.消灾解难,真情奉献。
7.报警早,损失少,火警电话要记牢。
8.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9.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10.爱心献人民,安全送万家。
1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你我安全意识。
1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13.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
14.坚持依法治火,保卫沈城平安。
15.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