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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的紧急通知》(怀安委发〔20xx〕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溆浦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
(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整改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督查督办。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xx〕3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委〔20xx〕10号)和《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xx〕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持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五项常态化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式风险研判辨识和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发〔20xx〕9号),成立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由李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全面推动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观看学习,通过微信平台广泛推送、宣传、解读。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论述作为主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党建办、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
(二)加强拆违控违安全专项治理。强化与属地村、镇的沟通联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区域重点巡查、错时延时巡查的方法,对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被拆人的损失,防止拆迁时激发矛盾。强拆时要制订《强拆风险评估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违章拆除工作安全稳妥。(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滨河执法分局、低碳产业园区执法分局)。
(三)加强评审建设工地围挡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二是对建筑工地围挡设施的结构安全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漆装。通过排查,使工地围档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
(四)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大检查,通过排查摸底、采取与广告业主座谈、限期整改、集中整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使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整改。二是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时,要求其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三是对供电设施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损坏和异常,立即修复。(市容环卫监察科、各区局、滨河执法分局)。
(五)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排查整治。整治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瞭望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彩钢瓦房、广告牌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风筝、气球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市容环卫监察科、各区局、滨河执法分局)。
(六)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安全发展城市等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市容环卫监察科、考核稽查分局、滨河执法分局)。
(七)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已发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各区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滨河执法分局)。
(八)扎实推进公用事业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城市公园绿化安全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公园电力设施、路灯的建设和维护等安全工作,确保设施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二是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加大巡查、看护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排水及其他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安全工作。三是开展路灯景观亮化安全大检查。对辖区照明线路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保养检修、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城市夜景亮化设施和线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亮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四是开展环卫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以及中转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环卫设备操作规范培训,增强环卫工人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用事业中心、市政公用监察科、园林绿化监察科、市容环卫监察科)。
(九)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局属各部门要不定期在本部门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一是分别对执法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等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增强生产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办公场所用水用电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苗头,立即消除整改,保障城市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各区局、局属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公用事业中心)。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五项常态化工作和全员式风险研判辨识、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贯穿始终,坚持部门自查自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
组织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情况、工作方案于8月25日前报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
(二)排查整治(20xx年8月至12月)。
各部门要在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推动全员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要对照整治工作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局属各单位要对这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要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好隐患检查整改台账,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反复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组织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集中攻坚(20xx年)。
不断完善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照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应改尽改。全面总结本部门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年11月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科),20xx年11月5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提高效率,及时报送。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保持工作沟通,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xxx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xx〕236号)、《xxx市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xx),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xx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岗位职责,确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台账。二是摸清全院危险化学品底数,优化危险化学“一张图一张表”,及时更新维护库存数据,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摸底工作,并区分标注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全环节的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全标签清晰、分类存放、防护规范、设施配套,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保存场所独立完好,并落实“五双”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险废物管理关键环节,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五是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日常安全防护制度,组织生物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责任科室:药剂科、病理科、检验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5、医疗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xx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xx年、20xx年、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xxx。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方案
为了更好地规范20xx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危险化学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马蹄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村(居)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日常事务工作。
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透湿易燃物品、氧化剂等开展工作,还应标签注明储运安全注意事项,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经营许可证》,严禁无牌无照违规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
1、由安监办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点进行摸底造册登记,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由派出所牵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至少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检查一次,特别是2家加油站,严格按规定设置警戒线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若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待完善消防设施后才能经营。
(一)动员部署。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镇“专项整治活动”。
(二)时间要求,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清理摸底阶段(20xx年5月10日—6月10日)。
对境内所有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同时查看经营手续。
2、第二阶段:手续办理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21日)。
通知无证经营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经营达到合法化。
3、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2日—7月30日)。
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整改达标。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由于工作不重视或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 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迷专题。
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
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姜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化矿山安全监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赛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冲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下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数见》。
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是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扣的建设项目。
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五是完善理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煤矿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
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
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
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蜜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
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军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勉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屋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假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秘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女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
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墓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
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城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
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自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毒乐用愿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想,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
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技会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督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综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4工程簧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兹1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输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工业国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1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
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
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时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出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惠,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
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续效考核。
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开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应急管理部牵头)(三)强化保障能力。
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简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
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
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改进监管方式。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问效问责。
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悟精8.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动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贵、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发质”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升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瓶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菜,力影响力。
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4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
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排专题学习, 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合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施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山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组确保万无一失。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单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度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
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
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
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为附件威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
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
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
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
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
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
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
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
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
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
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x社区针对辖区在建工地、小区、三无院落、医院、学校等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开展x社区xx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1、x社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每月月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每周工作例会,x社区党委书记李春梅及时传达街道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消除隐患。x、经常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创建安全社区打下基础。
组织院落坝坝会,特别是留守儿童、老弱病残等群体发放消防安全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x社区与社区民警、消防大队对辖区内x校区、x区第一中学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辖区学校做好消防、食品、防疫等各项安全工作,针对部分紧急疏散灯不亮、消防器材巡查不到位、消防栓被遮挡、食堂灭火系统等问题与学校提出立即整改意见,确保教学师生安全、安心学习!x、x社区党委书记x与社区工作人员就生资市场右侧三类地块积水问题与鑫源城捷东x标段进行磋商并提出要求捷东公司立即进行排水工作,消除积水安全隐患,防止危险事故发生。x、针对生资市场排水难的问题,综合考虑今年大雨对生资市场的影响,李书记要求捷东公司从长远出发做好大雨应急预案,防止附近居民因大雨房屋进水受损,促进社区和谐。x、xxxx年x月开始,陆续对辖区小区、小餐馆、超市、医院、废品回收站进行安全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废品回收站违规住人、灭火器材缺失等安全问题与回收站老板进行沟通并要求废品回收站立即进行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小餐馆、小超市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有灭火器材过期、消防栓有遮挡的情况以及部分超市商品即将过期等,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组织辖区龙光物业公司,x城建、中南公司在建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向广大居民及建筑工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对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高空作业安全带的使用以及逃生路线和方法等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消防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落实,根据《安徽省安委办关于填报“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皖安办[2020]64号)要求和《蚌埠市安委办关于填报“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蚌安办[2020]63号),我镇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清单制”管理。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镇安委办按照国、省、市、区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三年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我镇安委办领导、工作人员、各村居安全员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安全。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17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21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2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4次。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对已经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提高了我镇干部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我镇安全事故,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消防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定陶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着力化解影响制约学校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责任机制,着力提升学校安防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安全标准高、稳定基础牢、防控能力强、师生员工满意、家长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
组长:李帅。
副组长:牛某某纪某某。
成员:牛作为陈丽李某某李某某。
刘某某马丽王琪。
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着力消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校教职工观看专题片,并进行相互交流。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对全校师生安全宣讲全覆盖,校长、班主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讲。三是广泛组织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大讨论,通过宣传栏、板报、微信等各种平台,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宣传活动。四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风险整治,积极参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有效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
(二)全面强化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1.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属地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进一步完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厘清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促进信息共享,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校长室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
2.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3.加强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持续加大技防建设,推进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一键报警器全部接入公安联网。
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建立新冠病毒常态防控下的安全防疫机制。
一是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对学生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二是深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100%,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深入开展治安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完善安防条件。xx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指导意见,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完善安防设施,加快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健全安防机制,夯实安防基础。二是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同公安机关强化巡逻守护,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二是有效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
(七)深入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建立完善涉危实验室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和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风险分布档案,责任到人。二是定期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清涉危实验室及危化品底数,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定期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学科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做好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和相关来访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准入要求,使其了解掌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等。
(八)深入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二是严格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严格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并督促认真履行照管职责。严格校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严禁超员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确保安全运行。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四是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结合实际不断优化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
(九)深入开展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落实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摸清校舍安全底数,落实学校建筑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完善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地基沉陷等区域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在建项目施工隔离管理等安全措施。
(十)切实提升安全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以“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阵地,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常态教育、专题教育参与率、完成率100%。在教育教学课程中安排安全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进校园等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范溺水、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应急避险等专题教育。通过开展科普讲座、安全演练、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二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把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三是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师生参加相关安全在线课程学习,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水平,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100%按规定开展应急避险、人员疏散掩蔽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将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统筹推进,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8月)。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安全宣讲和宣传教育。结合雅中实际,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市局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本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坚持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一年小灶”整治任务。
(三)持续整治(2021年全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探索依托专业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突出安全治理的专业性、精准性。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出在制度规定、办法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深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学校持久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校上下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高政治站位扛起学校安全稳定责任,统筹好“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学校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必要时报请上级领导统筹协调解决。
(三)严格督查问责。学校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教职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有较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人问责,并且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安防保障。加大学校安防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整体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日常做好与xx的管理对接工作,按标准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保安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逐步提高保安待遇,优化年龄结构,提升业务素质。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配齐相关防卫器械。加强技防建设,完善校园消防、监控、门禁等各类安防系统,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驾驶员和矿区职工的交通安全,配合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0**年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进一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管理规范;在本年度中,主要针对特种车辆、客货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制定和修改,如《动力分厂机修作业区客货车辆管理制度》、《矿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车辆日常保养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和程序》等。
二、对特种车辆班职工进行组织交通安全学习,每周一进行一次,全年累计进行了48次,目的是让每一位驾驶员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通过每月对客车班职工进行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如讨论、讲解近期的交通案例、相关交通安全事故视频、传达焦煤集团各项文件精神等,全年累计进行12次,有力的确保了矿区班车运行安全无事故。
三、对客车及特种车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入冬前安全大检查等,全年累计进行20次,其中检查出违章作业10起,并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教育。为了保证客货车、特种车辆车况良好、机械性能不出现故障、不耽误各生产单位生产,加强了对车辆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严格要求驾驶员按时保养车辆、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严格制定单车核算,让每辆车的维修更换记录一目了然。
四、为了进一步了解工作的不足之处,提高工作质量,每月定期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走访,分别对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测评,了解到当前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从而改进不足之处,逐步提高服务质量。
1.现场管理督促不严;
2.隐患治理不能按时完成,存在拖延现象;
3.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引起职工足够重视;
4.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深入,有个别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仍显淡薄,安全生产素质较差,在现场生产作业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冒险蛮干、习惯性作业、工作纪律散漫、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切实做好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车辆维修保养环节,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等,做到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改正不足,发挥优势和专长,把车辆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上一个台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罗江县交通局《关于印发客(货)运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119号及县运管所《关于印发罗江县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大整治方案》的通知[xx]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消除和减少道路,杜绝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发生,确保我站客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在县交通局、县运管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并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要求,我站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及岗位人员对安全工作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我站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站内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客运道路运输源头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开展专项行动和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为有效推动车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了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和健全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约束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岗位,措施得力,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
在专项活动期间,我站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目标,认真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各项安全文件精神,布置具体工作,同时车站在站内处悬挂安全生产标语6幅,出安全板报3期,并在候车大厅利用电视播放安全教育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知识,为广大旅客和驾驶人员发放安全倡议书5000余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迫切性,得到来良好的意识效果。
为确保车站安全生产,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我站在专项行动中,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严把检查关,严把制度关,千方百计杜绝安全隐患。在专项活动期间我站由每月2次的隐患排查增加到每周一次,对全站的'安全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电源、门窗、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限期整改,落到实处。严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禁止超员、超载的车辆出站,加强“三品”的检查力度,不漏查、漏放任何行包,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会让旅客当面开包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违禁品一律没收,移交当地派出所。活动期间“三品”检查共检查行包203477件,其中共查违禁品61件(鞭炮26件、刀具22件、其它违禁品13件)。同时对车辆例检也不放松,进站车辆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车检工作流程进行严格把关,检查车辆共21020辆次,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21辆车辆一律不予报班,并通过公示栏曝光,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由于安全制度逗硬,措施得力,保证了此项行动中我站没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虽然已结束,但是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站会立足长效管理,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力争保障源头安全。为创造良好的安全运输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积极防范、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狠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我镇2020年1至7月份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深入各村、企业开展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全镇12个村及3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计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镇减灾委全体会议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次,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准施策,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计检查企业74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节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了全镇辖区各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镇岁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坚决防止用电、用煤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镇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摸排,定期开展走访;强化岁末年初安全取暖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防控结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下发《镇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要求有意愿复工的企业复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及我镇报告、完善复产复工相关资料、做好设备维修及返岗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尽快复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六)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网格化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盯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
(七)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镇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内7家涉危企业(其中4家加油站:墩墩滩加油站、响泉加油站、陇宝加油站、大水头加油站;1家氧气站:涪氢源氧气站;2家粉尘涉爆企业:魏家地陶土矿、小石沟石料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了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周及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提高全镇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我镇通过设置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以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定印发了《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区人民广场参加了区应急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各村相应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五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将各类普法读本和相关安全知识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活动正在开展中。6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问答活动。
(九)加强预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严格落实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度汛。
(十)积极防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结合全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情信息员、应急联络员、安全监管员“三员”队伍建设,全面清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救援机械,划定应急避难场所,确保一旦出现灾害险情,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平台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我镇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少,缺乏必要的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落实隐患整改评估制度,确保各类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深刻汲取相邻省份地区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把野外用火关;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安排,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防措施,及时发布预警,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灾情收集分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面对灾(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应。
(四)全面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灾害救援保障能力。
(五)继续抓好值班值守及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在汛期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及时接收和发布雨情信息,争取今年雨季无汛灾损失。二是严格落实业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垮坝、崩塌及突发性灾害的发生。同时,抓好全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采煤塌陷区等其他重点领域的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和重大风险隐患要求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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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安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安发〔2020〕9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黄陵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焦化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限期整改提升;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按规范建设专用停车场。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以上,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2022年底前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经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全面修订完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积极推动冲击地压、瓦斯等重大灾害联防联治、超前治理,加强奥灰水、顶板水、老空水、砂层和火烧区潜水综合治理,强化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治理。二是按照上级安排,全面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除外),严格分类处置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全面淘汰房柱式、巷道式、炮采工艺。按照上级要求,确保2022年煤矿数量减少任务完成。三是持续打击开采保安煤柱、违规承包、“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马拉松式”改造煤矿。四是完善风险隐患双重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加快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一、二级达标煤矿占比任务全面完成。五是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分析机制,落实全覆盖执法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基本实现实时有效监控。(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工业和煤炭局牵头,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淘汰和整顿关闭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四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五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充分评估论证安全风险,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高含硫、高压、超深井复杂地质条件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措施。(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应急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建章立制、优化资源,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实现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科体、民政、住建、商务、文旅游、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七是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分批次、分类别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防办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五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六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文旅局、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铁路、邮政、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危树和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严查铁路沿线两侧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开展铁路与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公跨铁立交移交;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严查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升级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应用,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五是开展桥梁、桥墩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和砂石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移送制度。(县交运局、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将城市韧性作为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运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抗震设防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检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开展摸底调查,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以焦化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环境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四是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五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低空运动飞行器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开展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防范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旅游景区、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旅游行业安全水平。(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文旅局牵头,黄帝陵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三是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属性,有效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专业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学校心理卫生和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教科体局牵头,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应急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施工企业防高坠、防触电工作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风险。全面排查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经发局牵头,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商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农林牧渔安全整治: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和农药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城市运行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等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检测评估制度,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完善设施设备标识和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县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城管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地质灾害安全整治:按照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和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采用群专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县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配合)。
以上实施方案由县安委会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镇办配合。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1+2+9+10”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中省驻黄、县属企业要对标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全县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办、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于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及工作台帐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五项攻坚”、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和集中执法等活动,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好的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要全面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统一填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附件21),于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12月10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提请县安委会审定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会。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设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办、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年度整治目标,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在完成好全县“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严格监管执法。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问效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月通报季讲评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各镇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块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健全安全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整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洞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生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滑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应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生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粱、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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