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培训心得时,我们可以从培训的内容、效果和个人感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以下是一些读书心得的模板,供大家在写作时参考和借鉴。
学医疗制度心得体会
近年来,医疗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医学专业学生,我有幸接受了一定的医疗制度教育,并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了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在此,我将从制度实施、科研创新、医疗资源配置、医患关系以及国际交流等五个方面,就学医疗制度的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学医疗制度让我了解了制度实施对于医疗行业的重要性。医疗制度能够规范医院经营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在我实习的医院,医疗制度的建设不仅对医生的工作有着明确的规定,也对病患的权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例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出台,对于一些常见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解决程序,使得矛盾可以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解决,确保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学医疗制度让我深刻体会到科研创新对于医疗行业的重要性。医学领域的科研创新是医疗制度发展的关键。只有进行科学的医学研究,才能促进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在我在院进行的临床实习中,我亲身参与了一项关于新药临床试验的研究项目,这使我深刻体会到了科研创新的重要性。而医疗制度的完善,可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鼓励医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进一步推动医疗领域的发展。
再次,学医疗制度让我认识到了医疗资源配置对于发展的重要性。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医疗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我实习的医院,依靠医疗制度的引导与管理,医疗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的利用。例如,通过完善的预约制度和分诊制度,有效减少了患者的等候时间,提高了医疗效率。同时,医疗制度的落实也使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的下沉成为可能,让更多的患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学医疗制度让我对医患关系有了更深的理解。医患关系一直是医疗行业的一个敏感点。通过学习医疗制度,我了解到医患关系的矛盾并不是单方面的问题,而是医疗体制和文化习俗等各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医疗制度的完善,可以通过明确医患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推动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也能够加强对医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约束,提高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最后,学医疗制度也让我认识到了国际交流的重要性。医学知识的全球化已经成为趋势,与国外医学机构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对于提高医疗水平和推动医疗制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所在的医学院,国际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已经成为常态。通过与国外医学专家的交流,我们能够了解到国际最新的医疗技术和临床经验,为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综上所述,学医疗制度使我深刻体会到了医疗制度对医疗行业的重要性。制度实施、科研创新、医疗资源配置、医患关系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探索和推动,为医疗行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我相信,在医疗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医学专业人员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会诊是发挥有关专业人员的集体智慧,更恰当地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会诊也是各科室之间或各医院之间协作的重要形式。
(1)住院病人住院时间超过7天,经科内三级医师查房后仍未能明确诊断或尚没有相对明确的提示诊断线索者。
(2)病人虽已确诊,但经治疗疗效不佳或在治疗上遇到困难者。
(3)病人住院期间出现其他专业的病情变化或伴发其他专业的疾病者。
(4)病人病情复杂,同时伴有多系统症状或多器官功能损害者。
(5)手术时出现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配合者。
(6)门诊或急诊就诊的病人因病情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协助诊疗者。
(7)病人或家属提出要求者。
(8)因其他特殊情况,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或医务科认为需会诊者。
更不应流于形式。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主管病人治疗组的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如因本科诊疗设备的限制,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带病人到相应专科检查(如需携带病历的,科室派医务人员携病历一同前往)。
(3)门(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医生或护士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的医师到指定诊室会诊。首诊医师须写好门(急)诊病历及初步诊断意见。
(4)手术会诊: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请其他专业医师协助处理的会诊。由主刀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出,电话通知相应专业的医师,应邀者得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如因事不能到场应说明原因,并提出代替人)。
(5)院内多科会诊:是指需要同时邀请3个科或以上的医师进行会诊的情况。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并将会诊通知书送医务科,医务科确定参加会诊的科室(部门)人员,并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加会诊。会诊申请书放在病人住院病历的最前面备阅。会诊的主持人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会诊的参加人员等,可相应确定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医务科科长或医院领导主持。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专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邀请函》及《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并存档。若病情危急,科主任可直接电话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后,立即报医务科,并明确会诊时间、被邀请专家的单位和姓名等信息,再由医务科通知对方医院医务科。会诊由申请科的专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但须在医务科备案。
(1)普通会诊在发出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完成。
(2)紧急会诊须在确定会诊后10分钟内执行,需要紧急会诊时,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组织程序均可简化,责任医师(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首诊医师)应用电话通知被邀请人,之后邀请人应补发会诊申请单给被邀请会诊医师。
(3)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1)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每项内容,尤其对通知单中的诊断意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员、属普通或紧急会诊、申请时间等。
(2)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申请书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摘要、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化验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书写日期等项。并根据第三条所规定的会诊邀请人权限,由申请会诊邀请人审阅后亲笔签名。
(3)会诊时,病人的主管医师及与被邀请会诊医师相应级别的上级医师必须全程陪同会诊并详细介绍病人的情况。如主管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其上级医师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负责代替其陪同会诊的工作。如上级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本科的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场陪同会诊。
(4)责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并实事求是地实施会诊意见提出的诊疗行为。
(1)未指名的普通会诊,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2)指名的普通会诊,原则上由指定的被邀请人负责,如被邀请人不能执行,应与邀请人协商后另行安排其他医师负责。
(3)紧急会诊原则由被邀请科室的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负责。
(4)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被邀请人须在10分钟到位。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5)应邀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的主要任务是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诊疗计划原则下对病情作对症处理,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对所有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住院医师查房应按时进行(上午、下午各一次),上午查房可以在主治医师的带领下同时进行,下午主要对重点病人查房。接到护士报告或病人反映,应随时查房。
(2)应重视病人的主诉,并作相应的检诊,不允许不检查病人就处置。
(3)查房发现的病情变化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4)落实医嘱执行情况和检查报告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
(5)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督促病人配合执行医嘱,如按时服药、卧床休息、适宜运动、饮食要求等。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前的准备,备好病历、影像检查胶片、检验报告和所需检查器材,上级医师查房时要报告病情,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查房记录。
每日上午带领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一次,接到下级医师或护士报告应随时到场重点查房。
(1)听取住院医师报告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
(2)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必要时报告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提交科室病例讨论。
(3)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4)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病人出院、转院等。
每周查房至少2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前,主治医师应督促经管医师作好有关准备,查房时经管医师简要报告病情后,作必要的补充。主任(副主任)医师应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报告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在病人面前质询、答疑问题,可当场质询或答疑,对下级医师严格要求。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包括:
(1)审查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
(2)解决疑难病例诊疗问题。
(3)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4)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审查和决定会诊,讨论病例。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和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抢救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及安全治疗的同时,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和专科医师会诊。
3、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对新收病人及重症病人,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值班医师进行病床边交接,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重、危症病人,首诊医师应负责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实施抢救;若需检查、住院,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检查、护送;经院内会诊因本院诊疗技术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做好护送转院的相关工作安排。
5、门、急诊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病人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7、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
8、首诊科室诊治过程中若发现病人有其他科室专业疾病存在,应履行医院会诊制度,及时明确病人的诊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有转科必要的由会诊科室书面提出意见。
9、首诊科室通过检查发现病人非本科疾患时,在给予病人对症处理的同时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会诊并作出书面意见,并告知病人及家属目前病情及转科要求,必须派医务人员护送病人完成转科工作。
10、对未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科留观病人需转上级医院的,由急诊科医生护送转院;首诊科室对新收入院病人,经科内或院内会诊无诊疗处置条件须转上级医院的,由书面提出转院意见的科室派医生护送转院;对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危重病人由首诊科室报医务科(中、夜、节假日报总值班)协调安排相关专业医生护送转院。
11、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
医疗相关制度心得体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长,医疗相关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实践中,我逐渐意识到医疗制度在保障公众健康、优化医疗资源分配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与医疗相关制度的接触和学习,我对其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以下,我将从医疗制度的构建、医疗资源的配置、医疗服务的优质化、医疗费用的合理化和医疗专业人员队伍的培养等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医疗制度的构建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医疗制度的构建需要综合考虑包括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信息化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在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医疗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状况,以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医疗制度还要为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为医护人员提供正常工作秩序和可靠的保护。只有在完善的医疗制度支持下,才能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第二,医疗资源的配置是医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医疗资源的配置关系到公众的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已经成为医疗界面临的一项巨大挑战。医疗资源配置应当根据人口统计学、疾病谱变化、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决策。同时,还要注重协调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满足度和可及性,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医疗服务的优质化是医疗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医疗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治疗效果。通过严格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可以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此外,还需要加强医疗信息共享和协同互通,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整体水平。我认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医疗制度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提高医疗保健水平的关键所在。
第四,医疗费用的合理化是医疗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医疗费用涉及到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医疗费用的管理中,应着重强调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效益优先原则,加强医疗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控性。此外,还应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患者的报销比例和保障水平,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只有实现医疗费用的合理化,才能更好地提升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医疗专业人员队伍的培养关系到医疗制度的长期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持续性。医疗专业人员队伍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医疗专业人员培养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医疗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培养具备高水准医疗技术、良好医疗素质和医疗伦理修养的医务人员。同时,还要加强医疗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可信度和安全性。只有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专业人员队伍,才能保证医疗制度的稳定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持续优质化。
综上所述,医疗相关制度的合理构建和有效管理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医疗制度的构建、医疗资源的配置、医疗服务的优质化、医疗费用的合理化和医疗专业人员队伍的培养都需要得到重视和努力。我深知医疗制度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医疗制度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
学医疗制度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作为一名医学生,我有幸能亲身体验和学习医疗制度,我的心得和体会逐渐丰富起来。在这篇文章中,我希望分享我对学医疗制度的理解和体验,以及对未来医疗制度的展望。
首先,学医疗制度让我深刻认识到医疗资源的重要性和有限性。医院作为医疗资源的集中地,承担着救死扶伤的使命。在学医疗制度的过程中,我亲眼见证了医院的排队等候时间之长、挂号费用的不断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医疗资源的紧缺。当患者越来越多而医生和设备却有限时,医疗制度就面临了严峻的挑战。
其次,学医疗制度让我意识到医患关系的紧张性。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在学医疗制度的过程中,我发现患者对医疗资源的渴求和医生的责任重大,而医生则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有时,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生的职业发展和创新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寻求改革,解决医患关系的紧张性,建立医患和谐、互信的关系,共同推动医疗制度的发展。
第三,学医疗制度让我认识到医疗质量的提升迫在眉睫。在面对医疗资源的紧张和医患关系的紧张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医疗质量的问题。医疗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院管理的提高等,都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学医疗制度让我明白,只有不断地提升医疗质量,才能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管理,以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学医疗制度让我认识到预防和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在学习医疗制度的过程中,我发现在很多情况下,预防比治疗更重要。随着医疗制度的进步,我们应该将个人的健康观念和生活习惯转变为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不仅能减少患者的痛苦,也能缓解医疗资源的压力。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健康教育的宣传,增强健康管理的意识,为未来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学医疗制度给我带来了对未来医疗制度的展望。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我相信未来的医疗制度将朝着更加人性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例如,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实现医院挂号、检查、取药等全程自助化,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医院的效率。另外,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信息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机制,保护患者的隐私。
总结起来,学医疗制度让我深刻认识到医疗资源的重要性和有限性,意识到医患关系的紧张性,认识到医疗质量的提升和预防的重要性。同时,我也对未来医疗制度的发展充满了希望和愿景。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医疗制度的进步,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为社会的健康做出贡献。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入院一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1、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区医师均参加。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3、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进行讨论。
4、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将患者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专家和医务科,医务科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5、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8、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医师所作的外科手术类别,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外科手术执业范围。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含70岁以上高龄患者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或高年资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拟作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拟作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该项手术资格的医师主持手术。在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而上级医生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术前小结及审批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备案,并由医务科负责人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参照卫生部《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人员。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荐对象、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各党派负责人。
(3)70岁以上的高龄病人的手术。
(4)器官摘除手术。
(5)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6)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医、患或司法纠纷的。
(7)在本院发生的因手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8)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制度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7、外籍医师在本院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1、各科室和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手术权限的手术时,在不影响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请示上级医师,如有必要应报科主任及医务科,术毕一周内补办相关手续。
3、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明确各级医师手术权限,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人权益的有力措施,各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会诊是发挥有关专业人员的集体智慧,更恰当地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会诊也是各科室之间或各医院之间协作的重要形式。
(1)住院病人住院时间超过7天,经科内三级医师查房后仍未能明确诊断或尚没有相对明确的提示诊断线索者。
(2)病人虽已确诊,但经治疗疗效不佳或在治疗上遇到困难者。
(3)病人住院期间出现其他专业的病情变化或伴发其他专业的疾病者。
(4)病人病情复杂,同时伴有多系统症状或多器官功能损害者。
(5)手术时出现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配合者。
(6)门诊或急诊就诊的病人因病情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协助诊疗者。
(7)病人或家属提出要求者。
(8)因其他特殊情况,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或医务科认为需会诊者。
更不应流于形式。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主管病人治疗组的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如因本科诊疗设备的限制,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带病人到相应专科检查(如需携带病历的,科室派医务人员携病历一同前往)。
(3)门(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医生或护士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的医师到指定诊室会诊。首诊医师须写好门(急)诊病历及初步诊断意见。
(4)手术会诊: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请其他专业医师协助处理的会诊。由主刀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出,电话通知相应专业的医师,应邀者得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如因事不能到场应说明原因,并提出代替人)。
(5)院内多科会诊:是指需要同时邀请3个科或以上的医师进行会诊的情况。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并将会诊通知书送医务科,医务科确定参加会诊的科室(部门)人员,并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加会诊。会诊申请书放在病人住院病历的最前面备阅。会诊的主持人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会诊的参加人员等,可相应确定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医务科科长或医院领导主持。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专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邀请函》及《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并存档。若病情危急,科主任可直接电话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后,立即报医务科,并明确会诊时间、被邀请专家的单位和姓名等信息,再由医务科通知对方医院医务科。会诊由申请科的专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但须在医务科备案。
(1)普通会诊在发出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完成。
(2)紧急会诊须在确定会诊后10分钟内执行,需要紧急会诊时,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组织程序均可简化,责任医师(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首诊医师)应用电话通知被邀请人,之后邀请人应补发会诊申请单给被邀请会诊医师。
(3)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1)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每项内容,尤其对通知单中的诊断意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员、属普通或紧急会诊、申请时间等。
(2)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申请书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摘要、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化验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书写日期等项。并根据第三条所规定的会诊邀请人权限,由申请会诊邀请人审阅后亲笔签名。
(3)会诊时,病人的主管医师及与被邀请会诊医师相应级别的上级医师必须全程陪同会诊并详细介绍病人的情况。如主管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其上级医师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负责代替其陪同会诊的工作。如上级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本科的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场陪同会诊。
(4)责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并实事求是地实施会诊意见提出的诊疗行为。
(1)未指名的普通会诊,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2)指名的普通会诊,原则上由指定的被邀请人负责,如被邀请人不能执行,应与邀请人协商后另行安排其他医师负责。
(3)紧急会诊原则由被邀请科室的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负责。
(4)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被邀请人须在10分钟到位。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5)应邀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8.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9.小企业财务报销制度(2)。
10.小企业财务报销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精选】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和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抢救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及安全治疗的同时,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和专科医师会诊。
3、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对新收病人及重症病人,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值班医师进行病床边交接,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重、危症病人,首诊医师应负责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实施抢救;若需检查、住院,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检查、护送;经院内会诊因本院诊疗技术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做好护送转院的相关工作安排。
5、门、急诊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病人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7、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
8、首诊科室诊治过程中若发现病人有其他科室专业疾病存在,应履行医院会诊制度,及时明确病人的诊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有转科必要的由会诊科室书面提出意见。
9、首诊科室通过检查发现病人非本科疾患时,在给予病人对症处理的同时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会诊并作出书面意见,并告知病人及家属目前病情及转科要求,必须派医务人员护送病人完成转科工作。
10、对未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科留观病人需转上级医院的,由急诊科医生护送转院;首诊科室对新收入院病人,经科内或院内会诊无诊疗处置条件须转上级医院的,由书面提出转院意见的科室派医生护送转院;对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危重病人由首诊科室报医务科(中、夜、节假日报总值班)协调安排相关专业医生护送转院。
11、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
十八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导言:
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加强对党的领导、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成为时代的要求。其中,十八届以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十八核心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给予人民更大力量,丰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下文将从五个方面分析,总结该制度给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变化。
第一段:经济发展稳定的保障。
党的十八核心制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以农业农村为基础的三项战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得到法律保障,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发展积极性。农民工市民化的推进,使得城市化进程更有序和可控,劳动力资源更加流动自由。国企改革倡导市场化,使国有企业的效益得到了提升。种种措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为人民的就业和实现稳定增长提供了保障。
第二段:财政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财政收入来源的改变体现了党的十八核心制度的一项主要变革。改革后,税收制度得到了改革与完善,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降低营商环境成本,减少企业的负担,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地方间财政收入差距,促进区域发展均衡。这些变革使财政收支更加透明、公平,为社会公平公正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段:改革教育促进人才培养。
教育是国家的未来,素质教育和教育公平是我国十八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决策,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各级各类教育都得到了关注与支持。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及教育公平的改善,使更多的孩子能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从而提高整个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质量。教育体制的改革也促进了全社会的思想进步,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第四段: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
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民众安居乐业的保障。党的十八核心制度侧重于以法治国,强调党的领导在社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了法律制度体系,提高了法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注重加强社会治理,加大社会管理的力度。各级党委依法负责,对各级组织的执行与监督更加严格。这一系列举措加强了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社会秩序更加稳定有序。
第五段: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
生态环境是人民的幸福家园,实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然要实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人民政权的民主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现了十八核心制度在环境治理方面的重要变革。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法律和制度保障,破解生态环境痼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去年提出的全面二孩政策也更加重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将人民的生育权和资源环境的保护权有机结合,更好地推动了生育政策的改革。
结语:
党的十八核心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十八届党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为人民的生活改善和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变化。积极变化阐明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党的领导下日益完善和巩固的宏伟目标,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
医疗制度心得体会
医疗制度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制度之一,通过规范医疗行业来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在我借鉴前人经验、查阅大量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进一步对医疗制度有了更深切的认识。
第二段。
在世界医疗体系中,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公共医疗为基础,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我国的公共医疗制度在多次改革之后逐步完善,形成了以医保、基层医疗等为核心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三段。
但是,在这个体系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由于卫生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与应用不足的情况的同时。同时,医患关系的不断恶化、门诊与住院费用的不合理等问题也需要得到我们的关注和解决。
第四段。
作为普通人民来讲,我们不仅要做好个人的健康保障工作,还要积极参与到医疗改革中来。比如,我们应该通过多渠道了解、掌握自身的健康信息,积极配合医生提供全面准确的病史资料与病情形态,不擅自服用、擅自更改医生排方,充分信任医生的专业性、专注性等。
第五段。
在加强个人医疗保障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集体医疗保障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更多人民的健康、幸福。要在全面深入了解国家医疗改革和实际情况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到各种形式的医疗改革中来,为人民的身体健康与全面幸福发展作出贡献。
综上所述,医疗制度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我们在平时能够主动关注医疗改革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持续推动医疗制度的改进,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更好地推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精选】
为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8、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医师所作的外科手术类别,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外科手术执业范围。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含70岁以上高龄患者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或高年资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拟作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拟作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该项手术资格的医师主持手术。在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而上级医生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术前小结及审批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备案,并由医务科负责人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参照卫生部《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人员。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荐对象、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各党派负责人。
(3)70岁以上的高龄病人的手术。
(4)器官摘除手术。
(5)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6)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医、患或司法纠纷的。
(7)在本院发生的因手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8)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制度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7、外籍医师在本院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1、各科室和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手术权限的手术时,在不影响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请示上级医师,如有必要应报科主任及医务科,术毕一周内补办相关手续。
3、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明确各级医师手术权限,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人权益的有力措施,各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