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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大全(21篇)

时间:2023-10-30 02:57:18 作者:梦幻泡2023年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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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xx年xx月xx号开始,区城管执法分局对新市场内的环境秩序开展了集中整治,通过xx个月的艰苦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xx月xx日,由副局长牵头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乡镇执法大队为主体责任部门,各乡镇执法中队抽调20名执法人员和新管办组成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由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执法干部具体抓、新管办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合力共同抓的工作局面。

新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整治前期,积极向每一户经营户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经营户认识到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铺开营造氛围,从而减少执法阻力。

从xx年xx月xx日,区执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对新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彻底摸清了经营户有证无证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证照不齐的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市场内乱搭乱建、遮雨棚等1000余处,拆除固定违法建筑物6处,规劝占道经营行为4000余次;暂扣各类物品5车,共计2600余件。对市场内乱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了彻底清理,改善了新市场面貌和秩序。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治理,新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商户按照市场整治要求,自觉做到座商归店、环境卫生整治,主动服从市场管理。

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有效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我局组织开展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为彻底治理铺张浪费行为,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并在9月10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让全局干部职工明确整治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方案要求,开展了六项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出差经费开支核销管理,严禁经费超预算,超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局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单位、部门之间吃请,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加强了对各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审核把关,坚决制止违规报账。

四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员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无食宿会议。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等礼仪性活动。

五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统一调配,统一处置,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出租、出借以及变卖资产。

六是开展节电、节油、节水等各项节约活动,大力压缩文件、通信等费用的支出,实现一般公务性、消费性支出负增长。

集中整治结束后,着眼长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主要有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等,从制度上控制铺张浪费现象。

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关于环境整治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为手段,进一步加大道路施工料场、施工现场、分包城区内市容市貌整治段以及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成立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局长王胜田,副组长为刘景华,各站、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

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抓好公路保洁;抓好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力争实现路面整洁干净湿化,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公路路面不引起二次扬尘,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无垃圾、无积土。

一是指定了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二是对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三是对水泥、白灰、沙石等易飞扬筑路材料进行了苫盖,并对料场内土方及场地不断扩大洒水面积,四是对拌合台等设施加装了环保除尘装置,并对备料区建设了防尘棚,存放材料。有效的保障了施工料场无扬尘。

我局于5月25日至6月3日连续8天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沧州路桥公司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该施工段扬尘非常严重。为此,我局多次与以上两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协调沟通,并进行现场督导整改。目前已对两个施工单位分别下达了扬尘整治整改建议并签订了环境整治责任书。沧州路桥公司环境整改基本到位,正平路桥有限股份公司正在进一步整改中,我局督导组于每日定时到两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督导,切实督促两个施工单位将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到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目前已对分包区域内各商户发放了五保责任书;对200多个门窗玻璃进行除字和粘贴小广告清理,拆除违规灯箱32个,清除横幅12条。

目前已责成运输管理站、路政管理站成立了环境治理巡查中队,24小时不间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防渣土、垃圾、危化污染物的倾倒。同时责成运输管理站加大运输站场、危货运输、营运车辆淘汰更新的管理,确保我县营运市场无污染。

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以及低收入群体对无证幼儿园的需求,致使无证幼儿园暂时未能彻底取缔,经过历年努力整治,苗苗幼儿园已被取缔。目前我镇仍存在少量无证幼儿园。这些无证幼儿园普遍存在办园条件简陋、土地使用不合格、保教质量低下、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为了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教体局文件要求,现总结如下: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平稳取缔、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和标本兼治,开展全镇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规范办园行为和学前教育秩序,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调查摸底。对本镇内无证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台帐资料,并将排查情况报区教育局。

2.整改和治理。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停办通知书,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督促落实。整改期满后,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对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申请办学许可证;对符合举办幼儿园部分要求,且无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适当延长整改时限,街道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纳入长效管理。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延长整改时限,待分流安置条件成熟后,逐一取缔。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对无证幼儿园纳入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健康。

1.签订停办责任书。全镇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由镇中心校牵头组织实施,镇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镇政府将根据各部门职责,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2.张贴公告。对筹办过程中的民办幼儿园定期跟踪检查,主动提供服务,确保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对纳入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各村委要逐一制定预案,做好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

3.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证幼儿园办学的社会危害,宣传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开展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引导家长和举办者了解和支持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力量对无证办园行为的监督。

整治工作总结

镇人民政府:

为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我所认真学习自治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区综治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此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今年2月25日,自治区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迅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问题研讨,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工作对策,落实排查整治措施。

二、全面排查,明确重点。

的现象,作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重点整治。

三、集中力量,强化整治。

(一)5月5日晚至5月8日晚我派出所会同工商所、文化站对辖区内的网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发现有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同时我所加强对网吧内文化内容的监管,在每台电脑上安装绿色上网软件。

(二)6月10日晚至6月15日我所对辖区内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娱乐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中小旅馆落实旅客身份查验、登记制度;查处黄、赌、毒现象;对出租房居住人员登记;对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情进行突击检查。

(三)8月9日至8月13日对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车站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偷盗、销脏行为;落实客运重点地区及周边治安防范措施。

(四)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刑解教人员进行稳控、帮教工作。通过整治,辖区内治安形势得到了较大改善。

四、巩固成果,务求长效。

为了使整治工作取得长效,我所在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机制。目前,我所在xx村设有警务室一个,安排警员值班。同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大力营造“严管、严治、严打”的高压态势,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建设“平安xx”作出贡献。

xx派出所。

二0一七年一月。

xx镇第三季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

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xx镇经济的快速。

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xx镇综治委把开展好社会治安。

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深化推进“平安xx”建。

设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位置,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清查摸底、落实整改整治、加强督导检查,

重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保障。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确实加强对。

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副书。

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会同xx镇派出。

所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细致地摸底排查,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

处,扎实开展。

2、对照要求,强化保障。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xx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园区排。

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问题没有找准的不放过,原因。

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面貌没有改变的不放过。组织协调、解决重。

点地区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问题,坚决做到稳定压倒一切,强化专。

(二)强化措施,加大排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按照先广泛摸排、后集中梳理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园。

区企业摸底排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发动群众举报等。

方式,全面掌握了园区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做到了底数清、

情况明、问题准。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进。

行了梳理分析研判,查找原因,提出工作对策。坚持排查和整治。

齐头并进,深入研究,因情施策,突出了打击重点。

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在辖区内建设巡逻执勤点,构。

建“网格化”治安巡逻机制,强化治安秩序管理;二是在主要道。

路、商贸区域等地安装技防监控系统,及时了解并记录园区各个。

角落的情况。三是区内各在建和投产企业要按照公安部门要求,

加大必要的物防和技防投入。

2、建立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突出平安创建工作的严密性,

建立起全方位的治安防控体系。一是通过整合警力、科学配置警。

力,实现警力下沉,防范阵地前移,建立健全一套“贴近实战、

富有效能、攻防兼备、企业满意”的治安防控机制。二是完善企。

业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对条件具备的企业一律建立保安队。

伍,公安部门与企业联合对保安队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3、建全十户联防体制。今年以来,根据州政法委与移动公。

司合作,不断加强十户联防体系建设,镇综治办积极贯彻落实县。

综治委的实施意见,加强完善信息采集工作,为加快十户联防建。

设,维护本镇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坚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

以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

1、坚持例会制度。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邀请相。

关部门和企业参加,通报形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创新宣传方式。xx派出所、司法所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发。

放宣传材料并上门进行宣讲,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阵地,丰。

富普法内容,不断提高了公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

益的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辖区内部分企业的负责人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熟。

悉程度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二是部分企业没有很好地处。

理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这两方面的协调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二)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目前镇辖区内仍有部分站所尚未达到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规范化。

标准,存在办公用房不足,站所、村委会调解员不足等问题,影响了。

工作的开展。

(三)经营性排查纠纷调处力度不够。

一是在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中有漏排现象发生,数据上报。

不准确;二是治安问题调处员对治安问题动态分析不够,造成工。

作滞后。

三、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坚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

同时,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在开发区深入推进以技防建设为。

重点,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二)加大排查调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排查。

调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查、通报、领导包案调处、督查督办。

等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

xx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

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吸取昆明官渡区“5·10”火灾事故和xx社区历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保证x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社区居民防火意识,及时排除火灾隐患,xx社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开展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总结如下:

1成立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的情况,随即调整社区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安排社区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对社区内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度;通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社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对社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社区先后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文件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由主任亲自带队深入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深入社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社区两委人员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包括居民住宅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经营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居民住宅电路、闸刀盒、液化罐、胶管、卡子及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应急照明灯未插插座、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消防通道上放杂物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努力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社区在近期通过黑板报、安全标语、播放消防安全影视作品,并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民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居民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排除家中的一般常见隐患,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稳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社区三委班子把居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为x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x、xxx、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国联合水泥xx运营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公司在建项目特点,公司进行了全员动员,学习宣传,开展了整顿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并在活动中坚持从严从细的标准严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做到了天天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坚决落实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确保了安全无事故。现总结如下:

公司在7月份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了xxx、xxx、集团公司有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文件,学习了宋志平董事长关于《积极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大力实施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战略规划》重要讲话,学习了xx运营区下发的有关文件,并广泛征求大家意见,逐项认真进行了讨论落实,要求全员从思想上树立起示范线建设安全工作一定要走在前面的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切实行动起来,坚决治理非法建设,坚决查处违章等不安全行为。

为扎实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班子其他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细致扎实,可操作性强,落实得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认真梳理了项目建设权证办理中的各种问题,畅通渠道,加强沟通,通过不懈的努力,于8月13日完备了集团公司要求的项目开工建设资质,为公司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2、对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细致研究了各环节后,确认无违反规定现象;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合格证、合同等进行了审查后,确认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及无借用、冒用、顶用资质行为;财务部门严格按已定程序付款,项目建设不存在违法收付款,不存在违法收受或者支付工程中介费等问题。

3、组织人员对办公楼建设、房屋维修工程、生活区等公司所属全区域进行了细致的安全检查。根据需要购置了军用铁锹、军用铁镐、雨衣、安全锤、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用品,完善了安全告知,对不符合项全部进行了整改合格。

公司“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借鉴学习借鉴兄弟企业安全工作经验,深化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下一步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整治工作总结

1、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如期实施。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项目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以打击非法生产和“三违”现象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到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久抓不懈。

2、项目部制定工作目标,根据进度计划目标细化分解落实,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实施。本工程已经过桩基施工、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础施工,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3、项目部编制了重大危险源及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核。深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方案、悬挑脚手架通过专家论证。项目部严格按照监理部审批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4、对重点难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完善资料台账。对现场的基坑支护、施工塔吊、临时用电、生活区、停车场等加强巡查管理。塔吊定期进行垂直度观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专职电工对现场电箱漏保及接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拆除或更换,做好试跳记录。

5、现场布置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演练。基坑周边搭设安全防护栏杆,搭设临时安全通道。基坑边张挂安全警示标牌,载货车辆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行驶,确保基坑安全。

6、材料分区分类堆放,道路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降尘。

7、今年夏季经历多年不遇的炎热高温天气,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作息时间,35℃以上停止施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供应茶水搭设凉亭等措施,未有中暑等意外事故发生。

8、项目部召开安全会议30余次,张挂宣传标语20余幅。每月19日邀请监理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个别班组及施工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相关措施。

9、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等领导来工地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安排专人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复查,对整改通知书进行回复。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联系单,项目部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并邀请监理对整改情况复查。

10、项目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加强宿舍区安全管理的通知、施工现场材料清理等通知,要求各班组按照通知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在抓安全、保质量、抢进度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回顾前段“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攻坚克难,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个别施工班组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帽、安全带不正确佩戴时有发生。经过前阶段的整治,正确佩戴率现有所提高。

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官渡区旅游管理关于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了预防和杜绝火灾危害,确保**宾馆旅客、员工人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保障兰花宾馆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的稳定,兰花宾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大队、旅游局、太和办事处的帮助和指导下,宾馆总经室及防火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消防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杜绝违反消防法律行为,加大防火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努力提高宾馆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和宾馆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认真完成了本阶段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宾馆经营工作的开展和宾馆旅客、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宾馆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宾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宾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每季度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带领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宾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xx年1月2日宾馆接到官渡区旅游局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宾馆防火委员领导小组会,安排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协作配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及监督检查到位。

2、认真执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一切违反消防法律的行为,努力做到“不增新量、减少存量”,20xx年1月2日同宾馆各部门、租赁户签订责任书共计27份。

3、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学习“三会一标”,宾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干部员工全面掌握“三会一标”相关具体内容,要求宾馆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4、对责任区内火灾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相应保障安全措施,报相关部门处理和宾馆防火委员会备案。

5、按照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及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宾馆切实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各主管单位及部门。

提高宾馆的自防、自救能力,只有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才能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才能推动宾馆消防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中层干部会和让保卫科主动到各部门培训消防知识。20xx年全年共计培训6次,其中全宾馆员工集中培训1次,下到部门培训5次,通过一系列的消防培训活动使宾馆各部门员工不仅掌握了灭火、逃生、自救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使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要以积极、自觉、主动的态度消除火灾隐患,认识到“预防为主”是保证安全生产消灭火灾最明智、最根本、最重要的安全工作方法。

开展放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是宾馆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所在,宾馆在经济效益差、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能全面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自动系统的实际情况。一面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投入;一面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除每月、每季定期检查外,宾馆要求保卫部全体人员坚持执行每日、每班巡查制度,20xx年共计查出和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内容22次,双头应急灯、安全标志灯及标志牌损坏报工程部维修 60次,为消火栓水喉上油保养一次,确保宾馆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防范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在宾馆领导的重视下,宾馆经过开展多次培训活动及消防安全的检查,增强了员工的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为宾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宾馆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内容,强化消防管理,在现有条件下继续加强消防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投入的力度,提高宾馆预防、抵御火灾的能力,有效开展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官渡区政府及辖区的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坚持把宾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宾馆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宾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

三轮车整治通告

三轮车是一种由黄包车和自行车衍变而成的交通工具,可以载人也可运货,但三轮车并不安全,所以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整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三轮车整治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营造良好的县城区道路通行安全环境,规范营运秩序,构建和谐沈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我县依法对三轮车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仍有一些三轮车在整治区域内非法载客、上路行驶,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东环路(含)以西、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含)以东、华佗路(含)以北区域内。

二、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三轮车是指整车设计质量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以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辆,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辆,包括接送学生的自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

三、整治目标:从20xx年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全面禁止上述整治对象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非法载人、上路行驶。今后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和春节期间持续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反弹。

四、法律依据。

1.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从事非法客运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以及《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暂扣营运车辆,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违法乱停乱放、占道停放的三轮、四轮车车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予以依法处罚;对在人行道、广场、商场等密集场所附近等客、载客,乱停乱放的三轮、四轮车辆,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城市管理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3.对驾驶拼装、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并收缴车辆。

4.对生产或者销售拼装、改装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的企业或个人,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时间要求:凡列为本次整治对象的三轮、四轮车辆,应自行停止营运及上路行驶;自20xx年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对仍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三轮、四轮车辆,县公安、交通、城管、住建、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4月28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老城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老城区是指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每日7:00―22:00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老城区新华大道、行署街、城西六路、城西七路、城西八路、城西九路、解放路、丹兴路、石城路、县府路、杨柳街、民主街、联合街、建设街、黔龙街、长征路中段、长征南路17条道路上通行及停放。

三、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牌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下肢残疾人可使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四、禁止利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20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管理,规范客运营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市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二、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号牌(含四市号牌)、拼装、非法改(组)装以及报废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三、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人力三轮车在市区营运。严禁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驶、非法安装动力装置。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动三轮车、拼装和非法改(组)装的机动三轮车。

五、本通告所称的市区是指兴泰南路以西、永定路以北、祥泰路以东、扬州路与南通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商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按照《平果市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新一轮(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吸取全市近年以来发生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造成伤亡道路事故的教训,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严厉查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超员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全市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打击非法营运、超员上路行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人货混装、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坚持“政府领导,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二是坚持以教育引导、鼓励和劝返为主的原则,积极劝导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员上路行驶行为;三是坚持查纠并重、依法治理的原则。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日常整治工作,特成立平果市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勇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建光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整治工作,办公室下设设卡扣押组、处置组、宣传组、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源头治理组。

组长:

成员:从市场监督管理局(10人)、质监局(3人)、城管大队(5人)、公安局交警大队(5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加强对城区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各销售点开展地毯式检查,对违规经营商家进行处罚。重点检查我市市场在售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生产许可情况,是否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和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二)设卡整治组。

组长:

成员: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0人)、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人)、城管大队(5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5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队(25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限行区域(路段)设限行标志。

2.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力量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各工作组将扣押的车辆送到指定地点。

4.配合查处市城区内“黑出租车”。

(三)处置组。

组长:

成员: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0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人)、市场监督管理局(5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扣押的改装、加装的三轮车辆、电动四轮车恢复原状。

2.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无牌无照、报废车辆、盗牌、无保险等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非法载客进行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视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或处罚。

4.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对市城区内违法加装改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篷的店面进行查处。

5.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联合查处市城区内的“黑出租车”。

(四)宣传组。

组长:任。

副组长:

成员:从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不良舆情动向,收集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正面引导和回应。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在所属新闻平台上不间断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规定,把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

2.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编印整治工作相关宣传资料,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张贴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标语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标志牌;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各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活动。

3.市司法局负责利用宣传车在市城区范围内反复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规定。

4.市教育局负责加强校园内部宣传,杜绝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整治活动中出现的上访人员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2.负责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置。

3.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及时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涉稳事件。

4.对整治活动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

1.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派车1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派车2辆作为行动工作用车。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联系拖车及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貌工作。

3.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联系停车场所并恢复车辆原貌,恢复原貌后通知车主领回,并做好登记。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经费预算,含拖车费、停车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恢复费、宣传费等费用。

5.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划定出市城区非法营运车辆限行区域(路段),并制作出相关示意图,示意图明确规划内主城区、次城区和郊区非法营运车辆禁行区域(路段),分红、绿、黄进行标注。

(一)凡是未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办理注册登记等法定手续,无驾驶证、无牌照、无行驶证、未参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二)违法违规加装改装的三轮车和电动车。

(三)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从事摆摊卖货的车辆。

(四)外地牌照的非法营运车辆。

(五)擅自驶入限行区域(路段)的非法营运车辆。

(六)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占用人行步道的车辆。

(七)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或者应报废的车辆。

(八)非法涂改、伪造相关证件,或出租、转借、转让证件的车辆。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2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一)宣传公告阶段(20xx年9月27日至20xx年10月11日)。

1.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监督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照整治范围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并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限行区域(路段)和处罚措施;市司法局对通告内容进行审核。

3.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旅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相关内容;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宣传车在市城区范围内反复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通告等内容。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在市城区范围内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悬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横幅、标语及限行区域(路段)等。

5.市人社局负责收集城区和工业园区就业招聘岗位,向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提供就业服务咨询和引导;平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计工业园区各企业招聘岗位清单。

6.市信访局负责信访解释工作及信访舆情监控。

7.市公安局负责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加强源头管控。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改装、拼装不合格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涉嫌无照经营、销售超标车辆的行为。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非法生产、组装、改装及拼装车辆的行为。

2.坚决堵住增量、消除存量。

(1)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不予办理机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和营运手续。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对外地牌照机动三轮车进行逐台清理。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1)加强整治工作领导。由市府办农忠想副主任牵头,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4人临时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设置固定执法卡口。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整治工作实际进行布点。

(3)加强日常管控。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管控和夜间查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保证重点路段、路口、区域不漏管、不失控。

(4)加强违规查处。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法律文本资料,并规范使用。整治期间,凡不配合整治工作的非法营运车辆车主要依法依规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以后)。

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在长效管理工作中具体负责非法营运车辆的日常规范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常态,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各责任部门将长效管理措施以及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出整治和管理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意见、建议和规划。同时,有序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确保市城区范围内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后群众的出行不受影响。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农忠想牵头,市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的4人临时指挥机构对本次整治行动负责,4人临时指挥机构要积极谋划、靠前指挥,充分调动抽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次整治行动分工,围绕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请示汇报。4人临时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快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汇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定期督查汇报。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照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采取查看台账材料和实地检查等形式,严格督查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将每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轮车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老城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老城区是指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每日7:00―22:00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老城区新华大道、行署街、城西六路、城西七路、城西八路、城西九路、解放路、丹兴路、石城路、县府路、杨柳街、民主街、联合街、建设街、黔龙街、长征路中段、长征南路17条道路上通行及停放。

三、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牌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下肢残疾人可使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四、禁止利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20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目前,我市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形成“产业化”,营运车辆所有人已从单纯残疾人发展到非残疾人、营运车型已从三轮车发展到四轮车、车辆行驶区域已从原来的一两个区域发展到全市各个区域,非法营运车辆与公交车争抢客源,严重扰乱了城市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手续和保险,驾驶人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切实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通行无序等突出问题,打造合法经营、遵章守法、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交管局决定自3月12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在市公安局于真昕副局长领导下,交管局成立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吴立宾任组长,费晓明、王纯学、曲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政工监督室、车管所、综合室、法制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指挥中心、后装科以及铁东、站前、铁西、立山、千山、高新、经开、千景、广场、机动大队。集中整治期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秩序管理大队。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方案中所提“三轮车”主要包括以下车型:

(一)客车。

1、残疾人三轮车;

2、残疾人四轮车。

(二)货车。

2、正三轮摩托车;

3、改装三轮车。

1、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行为。

2、未悬挂或挂假牌、套牌。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已经公告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可以按照无牌处理。车辆涉嫌报废的,不能处理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

3、车辆改型,私自安装货栏、加装驾驶室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数据。

4、闯信号、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行为。

5、超长、超宽等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1、各大队(铁东、站前、铁西、立山、千山、高新、经开、千景、机动、广场)。

负责对三轮车未注册登记、驶入禁行区域或路线、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三轮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三轮车未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能够注册登记而未注册登记的,督促所有人限期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对无法注册登记的,依法进行处理。

2、指挥中心。

负责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指挥调度各大队查处机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驶入禁行区域或路线交通违法行为。

3、秩序管理大队。

负责规划已经注册的登记三轮车行驶区域、路线,设定禁行区域,并为进入禁行区域的残疾人合法代步车办理通行标识。

4、车管所。

负责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

5、政工监督室。

负责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集中报导我局集中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情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集中整治的社会效果。

6、法制大队。

负责整治三轮车公告制定及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法律支撑和指导。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集中整治三轮车是全面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所采取的有力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二)狠抓落实,有效作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既要坚持依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有情操作,按照各级要求,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三)规范执法,依法严惩。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语言,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避免因过度执法而引发社会负面舆情。严格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特别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应当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待疫情解除后投送拘留所执行。

(四)密切防控,确保稳定。各成员单位要超前准备,过细工作,对于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果断应对。对聚众滋事、妨碍公务、制造事端的重点人员,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立足长远,长效监管。集中整治后,各辖区大队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始终保持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为净化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区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和中心城区机动车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李家沱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组织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打击非法、规范秩序、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采取规范管理、分类整治、源头监管和帮扶疏导等措施,依法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百日”重点整治,推动建立完善“街镇吹哨、部门报道”的综合治理模式,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街道统筹、齐抓共管”的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三轮车治理社会化、系统化、精准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成立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由分管城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三轮车整治工作。综合组下设宣传摸底组、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困难帮扶组、信访维稳组。

(一)宣传摸底组。

成员单位:党群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经发办、社事办、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牵头)、城管大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李家沱派出所、交通执法巴南大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查处三轮车闯限、违停、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速现场处置,打击处理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三)困难帮扶组。

成员单位:社事办(牵头)、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解决三轮车整治对象中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再就业等帮扶工作。

(四)信访维稳组。

成员单位:平安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社事办、社保所、党群办、李家沱派出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摸排、重点人员稳控、办理来信来访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一)严格限行。按照《巴南区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68号)的文件精神,李家沱全域为三轮车限行区,每天7:00至24:00,除由市残联统一核准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代步三轮车辆、由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准的从事快递业的三轮车辆外的其他三轮车,禁止在李家沱街道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严格查处。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占道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乱象的查处力度。

(一)党政办: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协调。

(二)党群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三)平安办:负责整治中的维稳工作,拟定风险化解预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应急办:协调组织交巡警、交通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配合邮政部门规范管理快递行业。

(五)经发办:配合区经信委做好三轮车生产、市场准入和产品的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区经信委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车企业。

(六)社事办:配合辖区学校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学生并号召其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负责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代步车摸底工作;配合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统一核发残疾人三轮车专用标志;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牵头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

(七)社保所:负责将三轮车综合整治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负责对三轮车综合整治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

(八)城管服务中心:负责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划定无障碍停车位以及快递专用停车位。

(九)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行为,查处人行道非划定位置停放机动车和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专用停车位的监管执法。

(十)司法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财政办: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二)李家沱派出所:负责打击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聚众闹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实施重点掌控,依法进行打击。

(十三)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路面执法工作,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十四)交通执法巴南大队:负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执法查处工作。

(十五)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监管三轮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非法改装、无证经销、销售超标三轮车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的三轮车合格条件进行核查。

(十六)各村(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三轮车的摸排、宣传、维稳、帮扶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7日前)。

1.广泛宣传。一是组织网络媒体等媒介,通过“劝导+警示+直播+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宣传行动,引导舆论、营造声势。二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院坝会,听取各方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深入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店堂门市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告知整治标准和要求。四是组织辖区各学校加强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号召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五是由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牵头,开展一次守法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讲清说明违法危害后果。

2.调查摸底。一是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以辖区快递公司企业和管理网点等为主,对辖区快递公司企业的加盟品牌平台、企业分支机构、站点名称及地址、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配送人员、配送车辆等相关信息开展摸排调查,并建立台账;二是社事办负责摸清辖区残疾人驾驶的三轮车数量、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体情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三是各村(社区)负责,摸清辖区除快递以及残疾人以外三轮车数量,包括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

3.重点排查。平安办负责,对辖区驾驶三轮车的人员进行排查,对有号召力、影响力的和极力阻扰整治工作的人员会同派出所进行法制教育,采取重点掌控措施,消除工作障碍。

4.规范管理。社事办配合区残联,对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统一核发残疾人专用标志,确保车辆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方便辨识查证;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六分局,对快递行业的三轮车实行“六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核发行业车辆专用标志,做到“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

1.强化规范停车。城管服务中心负责,根据道路条件在残疾人、快递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规范施划无障碍停车位及快递专用停车位,完善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交通设施,城管大队、各村(社区)加强对停车秩序的管护。

2.强化违法整治。9月18日起,区公安分局牵头组建李家沱片区整治组。由应急办牵头,在李家沱辖区设立1至2个执法管控点,每个执法管控点由联合执法队伍负责(每个执法管控点11人,街道应急办1人带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2人、李家沱派出所1人、城管4人、交通2人、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1人,每个单位的执勤人员至少由1名正式工作人员或民警带领),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每天以7时30分至21时30分为重点,每天集中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3.强化分类处理。一是查处重点。李家沱片区整治组要依法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停放、违反限行规定、逆行、不按规定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二是分段推进。20xx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为管控宣传劝导阶段,对闯禁三轮车要进行宣传教育并进行登记,告知其再次闯禁将被处罚。三是明确任务。9月21日至12月18日,李家沱片区整治组每天查处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不少于15件,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不少于2件,查处违法占用人行道和占道摆摊设点不少于2件,扣留三轮车不少于4辆。四是分类处置。对于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巡警进行处罚;对于查处的非法营运,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于三轮车摆摊设点、占用人行道等行为,由城管进行处罚;对于需要扣留车辆的,由交巡警负责拖移扣留;对于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行为,由社事办协调区残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疏导稳控;对于快递业三轮车,由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进行甄别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人员车辆情况通报给所属单位;对于不配合执法的三轮车驾驶人,由平安办负责引导至疏导点进行疏导稳控,不属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要及时通报区信访办及所属镇街;对于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派出所牵头进行处置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对于扣留的车辆,由区三轮车整治办负责统一处置。

4.强化源头监管。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三轮车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企业;加强车辆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车辆经营网点的非法改装、无证经销、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进行查处,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经营网点进行取缔;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定期对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快递公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抄送对应企业总部,提升“自上而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

5.强化救助帮扶。社保所牵头负责。一是符合低保条件的,按低保政策纳入低保范围;二是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纳入建档特殊困难家庭;三是纳入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的人员,符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和程序给予救助;四是不符合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向街道办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

6.强化出行保障。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9号)要求,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挤压三轮车非法运营空间。

7.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掌握三轮车驾驶员不稳定苗头,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确保一旦发生集访等事件能够依法妥善处置。

(三)提升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9日至长期)。

贯彻落实区三轮车整治办的部署,适时调度开展综合整治,维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合理增加运力,优化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将三轮车的整治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党群办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阐明其危害性,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党群办和平安办要对有关网络舆情进行监督和研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置。

(三)强化督促考核。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街道将三轮车整治工作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对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导、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负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派出所要依法进行快速处置、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遵循“依法合规、平稳有序、彻底根治”的原则,在城区依法禁止各类三轮车(含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行驶,规范城区二轮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凤台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为加快推进五大发展美好凤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成立凤台县城管局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一大队,并抽调专人办公,负责集中整治组织协调工作。

(一)整治区域。

1.主城区:即由南湖大道(不含)—永幸大道—环城东路—环城西路合围的区域。

2.凤凰湖新区。

上述区域所有道路禁止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通行。整治工作先期从主城区开始,逐步推进到凤凰湖新区。

(二)整治重点。

1、各类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和二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城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2、利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宣传。按照工作安排,8月8日-8月25日,向沿街商户和群众发放《致全县广大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公开信》,同时向周边乡镇社区发放,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圆盘广告灯箱等设施做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各大队、市政管理处)。

(二)调查摸底。城管一大队要全面摸清城区占道经营、销售三四轮车的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各单位对城管执法、环卫、园林、市政等特殊车辆进行调查摸底,报局办公室备案,制作统一标识、证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公开承诺。一是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承诺。制发《凤台县城管局干部职工不乘坐和使用各类三轮车、无牌电动四轮电动车公开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不得违规乘坐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二轮电动车不得加装遮阳篷。如出现违规行为,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全局通报,第三次予以经济和纪律处理。二是商家承诺。与城区沿街商铺经营户签订《公开承诺书》,要求商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店前电动车停放,配合做好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如违反规定,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媒体进行曝光,第三次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加强整治。8月26日起,集中整治利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行为;对摊点群经营户使用的三轮车进行统一更换。(责任单位:城管一大队)。

(五)规范专用车辆。管理城管执法、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专用电动车辆,加强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乱停乱放,在行驶过程中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辆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做好公共自行车管理。扎实做好城区公共自行车的运营管理工作,服务群众,满足市民的出行需要。(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尽职尽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整治行动。

(三)健全机制,建立长效。以开展依法整治城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出行需求,防止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出现反弹现象,全面构建安全、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路交通新格局。

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县根据省、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院实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行动。共对23家食品生产企业,320家食用油经营企业,184家餐饮单位,46家养殖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全县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达到控制生产源头,净化市场环境,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的工作目标。

二、发动群众、注重宣传:为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用油安全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地沟油清理专项整治在我县全面铺开,重点对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部和批发店、餐饮大排档和街边流动临时小食摊、学校集体食堂等单位加工、销售、使用食用油的情况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收集、加工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并将“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

四、大力监督、严厉查处:我县出动共车辆25车次,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责令整改。查处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的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工作。

五、加强协作,及时通报:为认真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加强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不合格及来历不明油脂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追溯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一、严禁利用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

二、严禁载客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在环城路以内以及长虹十字至北转盘、人民路至铁路十字路段通行。

三、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严禁非法销售电动三轮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

四、电动三轮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严禁上路行驶。对驾驶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的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或者无驾驶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拘留驾驶人员。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不得违规载人,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六、广大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载客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乘坐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被扣留车辆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可以依法处理。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市容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治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重在防范。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和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3日上午,由公司领导带队,分珙电、黄厂两个片区对所属生产和生活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现将工作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得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消防管理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地进行两厂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负责人评先晋级的资格。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公司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检查人员深入两厂生产现场和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出珙电片区整改项39项、黄厂片区整改项3项,并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全力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公司利用橱窗、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了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对生产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进一步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做到全面防控。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秩序乱象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论证规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凡属于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拼装改装、销售,违规上路经营、行驶等行为,均属于本次集中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车辆类型为漳平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的各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三轮车”是专指电动或燃油装置驱动的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下肢残疾人使用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除外);“四轮车”是专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或燃油装置驱动、具有四个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对确需进入中心城区开展市政维护作业、搬运作业的三轮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缴纳保险并办理入城许可,方可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作业。对执勤执法类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由各职能部门喷涂统一外观标识和编号,制作使用证,对所属车辆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方案发文之日起1年,到期后由各单位自行淘汰)。

(一)禁行区域内无列入被整治范围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行驶;

(二)禁行区域内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

(三)禁行区域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商逐步迁至禁行区域外销售。

为切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成立漳平市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见附件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统筹推进、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宣传教育、源头治理、集中整治、生活救助与转岗帮扶、整治行动督查、信访维稳、残疾人车辆处置、法制保障等8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教育组。

负责制定、审核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工作通告和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广泛发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违反规定,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等行为予以曝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向全市人民发布《致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车主及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公布依法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政策要求、整治车辆类型、时间节点和整治措施。

2.向社会发布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区域通告。

3.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宣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扩大经营范围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交通工具产品;宣传销售交通工具产品应当广而告之的内容;宣传销售不合标交通工具产品可能带来的后果及案例,动员商户主动放弃销售不合标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交通工具产品;对肆意妄为,拒不整改,仍我行我素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商店坚决予以处罚。

4.由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收集近几年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事故案例,收集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秩序乱象图片资料,制作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交通事故图片展板,印发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安全隐患及危害后果宣传单、整治法律依据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必要性及整治政策,提醒广大群众拒绝使用及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科学划定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止通行区域,指导设立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标志、标牌,发放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区域宣传单等。

5.由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负责,根据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商,以及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作为交通运输工具的流动摊贩、超市、寄递业等行业开展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宣传与法律宣传,切实在行业领域源头上消除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6.由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县各校学生拒绝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和充分发挥“家长爱心护校队”作用,劝导学生、家长自觉放弃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接送学生出行,切实维护学生出行安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校门口师生交通违法曝光台。

7.由市委文明办负责,动员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拒绝乘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同时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做好身边亲朋好友工作,知晓并理解支持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集中整治工作。

8.由残联负责,做好城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残疾人情绪安抚及善后工作,切实让残疾人群体理解支持集中整治工作,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9.由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负责,派员深入社区入户宣传,散发宣传单,宣传整治政策。

10.由市委网信办、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涉及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

11.由执法局、园林管理所和公安局负责,对各自使用的三轮车或四轮车电瓶车统一外观标识和编号,制作使用证,以备路面核查。

12.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二)源头治理组。

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企业及销售部门查处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经信科技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违法行为,采取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查封等措施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整治组。

负责对擅闯禁行区域、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违规占道、违法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公安局。

1.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安局、执法局配合,依据市政府公告,引导禁行区域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企业逐步迁至禁行区域外销售。

2.由公安局负责,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等部门配合,对中心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禁行区域、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予以扣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由公安局负责,对路面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无理取闹、干扰执法、非法聚集教唆胁迫、煽动串联、幕后指使、网络造谣等违法行为,主动出击,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形成震慑。

4.由执法局负责,公安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配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引导、查处。

5.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执法局配合,依法对中心城区非法从事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载客营运的行为进行查处。

6.由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公安局、残联负责,主动做好行业管辖范围内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7.由卫健局负责,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医务人员配合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有人员受伤或情绪失控等紧急情况,及时派出救护组现场救护。

8.由残联负责,制订整治残疾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工作方案,配合路面整治中涉及残疾人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生活救助与转岗帮扶组。

负责被整治对象特别是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人员的生活帮扶救助。

牵头单位: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配合单位:财政局、移民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1.由残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拥有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事营运活动的残疾人员给予就业安置或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推荐到福利企业工作,或者其他单位按比例就业,协调相关对口部门、单位按现行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列入困难户予以重点扶持;遇残疾人阻挠执法、闹访时,要主动派员前往劝解并设法带离。

2.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要配合做好辖区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所有人的思想工作,安抚抵触情绪,做好辖区内生活困难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业人员的分流、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工作。

3.由人社局负责,主动介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做好政策扶持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4.由移民局负责,做好涉及库区移民的转岗就业培训和思想工作。

5.由民政局负责,对符合办理低保户、困难家庭补助条件的家庭,按政策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五)整治行动督查组。

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人员履职情况督查。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整治中的不作为行为,将督查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先评优体系中。

牵头单位:市大督查办。

配合单位:市委文明办、公安局、执法局。

(六)信访维稳组。

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做好前期风险隐患调研工作,对可能出现的信访情形进行风险评估,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牵头单位:信访局。

(七)残疾人车辆处置组。

负责对下肢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市面上销售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事载客行为的车辆和下肢残疾的残疾人驾驶市面上销售的三轮车或四轮车用于代步的车辆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物价局、财政局。

1.按当事人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当事人户籍所在乡镇负责,对下肢健全,从事三轮车载客的残疾人车辆取缔后实行属地安置;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分流、再就业培训和相关政策扶持。

2.由残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会商,共同明确残疾人专用车类型,对下肢残疾,需残疾人专用车代步的残疾人,采取置换车辆或购车补差的形式,切实解决下肢残疾人出行问题。

(八)法制保障组。

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审核把关,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信访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车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的解释工作。

2.市司法局对涉及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查处工作,维护整治工作的权威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车主及从业人员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相关争端事项。

3.做好诉讼协调工作,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各部门应根据各职责要求、行业特点,通过采取新闻通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知名网站、入户宣传、短信告知等方式,大力宣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方案、政策及整治必要性等内容。

1.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2.宣传发动。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商务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要深入社区、企业、超市等场所,宣传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精神,解读整治措施、车辆处置、人员帮扶等相关政策。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每天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有关政策、通告。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信息的审核把关,做好新闻发布。各部门要通过“双微”平台,广而告之,及时发布整治的相关情况,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志愿活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4.划定禁行区域。由公安局负责,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等部门配合,以市政府名义向外发布公告,划定禁行区域(禁行区域:八一路中水门路口至解放路新民小学路口),设立禁行标识标志,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宣传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范围,禁行要求和相关整治政策。

5.公安局负责对城区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排查登记,载明车辆型号、车辆基本特征、车辆购买价格、车辆用途、车辆改装情况、使用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所属社区或乡镇等基本情况。

6.执法局负责对流动摆摊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排查登记,载明车辆基本情况及使用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负责排查登记城区环卫运输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含聘请私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运输垃圾)的基本情况。

7.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登记城区内(含城乡结合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经销店基本情况;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产品质量情况及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

8.商务局负责摸排登记超市物资配送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基本情况。

9.交通运输局负责摸排登记邮政等寄递业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使用基本情况。

10.残联负责摸排登记我市残疾人在中心城区使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基本情况。

11.住建局负责登记市政维护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大力开展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确保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取得实效。

1.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当事人不配合车辆暂扣处理,车辆钥匙不交等情形的,由交警停车场统一拖移处理;涉残人员车辆由残联做好前期处置后,仍上路行驶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

2.由公安局牵头、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残联、菁城街道、桂林街道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集中整治与分片区上路巡查等形式,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擅闯禁行区、违规上路行驶等行为进行查处。

3.依法依规处置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工作。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处理工作纳入整治行动督导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降格处理。对需要作出特殊处理的车辆,必须经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关于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好登记工作,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依据。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长期)。

根据集中整治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由公安局负责,执法局配合,全天候查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是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品位、防事故保稳定的必然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依法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确保按时完成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整治工作。

(二)依法整治,循序渐进。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整治中的上访事件,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疏导化解,对一些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工作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取证,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调动村、居委会的主观能动性,做好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从业人员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查,协调并进。在整治过程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处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落后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公安局、执法局要切实加强城区禁行区域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查处力度,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应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对影响整治行动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报市文明办,与其所在单位的精神文明评比挂钩。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加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查处非法运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城区三轮车整治方案

为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根据《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总体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城区道路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三轮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力)通行秩序,完善城市道路管理设施,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全民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

限行区域:市直区域:濮上路(含)以东,长庆路以西,中原路(含)以南,石化路(含)以北;油田区域:长庆路(含)以东,盘锦路(含)以西,苏北路(含)以南,建设路(含)以北。

(一)三轮车违反限时限区规定上路行驶、非法参与营运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抢行猛拐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擅自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禁令标志、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停车场建设、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擅自设置、挪作他用或停止使用;沿街门店和单位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发布通告。

2.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达到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集中力量,严格查处三轮车在市城区限时限区道路上通行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巩固治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结合城市综合提升工程整体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治理成果,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新闻媒体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利用宣传车辆上路、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三轮车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二)集中整治违反市城区道路通行规定的三轮车。

1.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发布设置市城区三轮车限时限行禁令标志的公告,并做好标志设置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源头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三轮车的企业、商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居民,确需以电动或人力三轮车为代步工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市老龄办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老龄办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老代步临时标识”。

对于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且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xx)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代步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到市残联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残联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残代步临时标识”。

濮阳市瑞宏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旅行社人力三轮车客运车队、濮阳市京港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祥和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濮上人力三轮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对登记注册的三轮车重新认证后,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重新申领“濮人力三轮车营运标识”,并实行总量控制,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增三轮车数量。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中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对违反限时限区规定行驶的三轮车,由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三轮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队,依照《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坚持文明执法。城市三轮车管理整治工作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涉及多种矛盾和利益群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与创造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关系。要明确执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认真抓好落实。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整治工作总结

为实现落实公司__的总目标,深入贯彻公司___年工作会精神,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总要求,公司于20__年_月__日下发了_____,根据通知要求,在省公司牵头组织下,自_月_日起至_月_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0天的以“反违章、反违纪、强管理、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反思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本次活动,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将整治行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专项行动组织有序。

专项活动开始后,公司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一是公司总经理____通过____会、____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强调和要求。二是分管领导____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部署。三是省分公司成立了由省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综合部总经理为副组长、综合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安排、推动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下属的各单位也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属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四是省分公司综合部和各单位综合部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省分公司、各分公司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首先抓好宣传教育。为了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氛围,一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车辆。由省分综合部统一制作宣传品500份,确保公司自有和租赁的车辆实现全覆盖。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提醒的统一,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借助公司及各单位办公网、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全面、深入报道专项整治重大行动,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进行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截止活动结束时,全省共计编制专项行动周报78期(其中省分15期、各单位63期),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板19块(其中省分12块、各单位7块),,滚动播放宣传教育片2周;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体优势,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其中版纳维护中心利用微信群,每天发送微信上百条,不断进行安全提醒和广播。四是组织全省员工2500余人次观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片,广大员工在观看后纷纷发表感想,并形成观后感50余篇。

三、固本培元、推动安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省分机关、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活动期间,省分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下发了《关于下发_______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章节进行了补充,对组织机构、职责、驾乘人员管理、车辆管理、信息汇报、考核评比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规范各类管理台帐,减少管理漏洞。

二是组织建立健全了全省专兼职驾驶员和车辆档案,改变了以往车辆档案不全、不规范的问题,形成了全省统一的车辆管理台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执行落地。健全了对全省车辆管理人员的gps监控检查制度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手册的检查。

四是加大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并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下一步在事故处理后,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真抓实干,狠抓突出问题整治。

根据重点整治项目,省分公司确定了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加大对惯性违章违纪行为的整治。整治行动一开始,在省分公司领导小组oo的带领下,省分公司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深入到__个州市的__个区县基层班组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专项行动小组成员也及时深入到各基层班组进行行动的督导工作,全省__个区县实现了全覆盖。

(一)酒驾、毒驾行为得到遏制。

活动开始后,各单位按照推进计划认真落实专兼职驾驶人员排查工作。共计对有饮酒习惯的人员组织谈话___余人次,组织签订反酒驾责任书__余份,并对一名屡教不改的兼职驾驶人员进行了清退。通过活动,酒驾、毒驾行为基本得到杜绝。

(二)超速行为大幅减少。

一是在省分公司制定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的最高时速标准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管内主要行驶路段状况,分段提出行车途中的最高时速限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并督促驾驶员认真落实。二是加大gps监控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对省分、州市两级综合部经理、车管人员的监控力度,活动期间,各单位均按要求上报了gps监控表,共计完成7659车次的监控,各单位监管人员的主动性得到增强。三是加大对超速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行动期间,各单位共计查处违章超速行为29起,处罚32人次合计金额4680元。通过本次整治行动,超速行为的到有效控制,gps监控发现的违章超速行为从第1周的10件下降到了后期的每周2件以下,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大大提升。

(三)驾车不安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加大了对无证驾驶车辆、疲劳驾车、不系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超员超载、带病驾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帽以及车辆运行中不按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查处,行动期间,共计查处不安全行车行为3起,处罚4人次400元。

(四)公车私用现象大大减少。

加强车辆管理,通过加强派车管理,加强对车辆出车的管控工作,严肃查处无派车单出车的现象。特别是通过gps监控、定点停车情况抽查加强了对基层班组车辆运行的管控,大大减少了公车私用的现象。____分公司对____私自驾车行驶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免去____职务、取消兼职司机资格。通过以上整治,公车私用现象大大减少。

五、夯实基础、降低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车辆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车辆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发现了车辆隐患40余件,对装载发电机的车辆进行了加固;对磨损严重的轮胎进行了更换;为所有车辆配臵了必须的工具,如三角牌、防滑链、灭火器等;对30余辆带病车辆及时进厂维修保养;对失去使用价值的9辆车上报审批处理。

二是加强日常车辆维保管理。各分公司坚持每周一次对机关车辆进行检查,同时在每次下现场中均认真进行车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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