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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工作总结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2 10:07:26 作者:MJ笔神资质工作总结范文(17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质申报工作总结

省厅公路局:。

根据鲁路政号和鲁路政号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我处申报全省高速公路管理杯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年,日东高速公路菏泽管理处在省厅、省局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菏泽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治理、*抓落实^v^的总体要求,团结进取,奋力拼搏,实施了养护、收费、机关、服务区四大[窗口^v^形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突破、有亮点、有变化、有效果,取得了领导肯定、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可喜成绩,为全省公路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求真务实,养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

高速养护工作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v^的方针,坚持[预防*养护、机械化养护、防止中断交通^v^的原则,以路面养护为中心做好全面养护,逐步使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

制定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我们认真总结几年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养护决策的科学依据、养护质量的评定标准、养护定额的使用办法、养护工作的科技含量等进行统一标定和规范,从而为养护工作提供了各种技术参数和执行规范,制定适时的养护对策,保*了养护工作的顺利有效。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准。我们结合*和学历分批次、有针对*的培训养护人员,。重点学习养护作业*作规范、养护成本核算、养护质量评定、养护合同管理等*知识,重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养护队伍不断充实壮大。现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高级工程师名,工程师名,这些都为养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技术后盾。

逐步理顺外部关系,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以往高速公路管理一直存在外部体制不顺的弊病,制约养护工作地健康发展,高管处党组一班人针对此课题认真研究,本着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管好用好高速公路的原则,求同存异,正确处理好与路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必要的信息沟通渠道和程序,保*了高速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期对其强度进行检测,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正确处理,确定合理的维修加固方案。

建立养护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全天候处理应急事件。在突发*事故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养护管理,首先,提前准备各种材料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备用;二是及时取得准确的气象信息,针对路况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工作;三是反应迅速、动作敏捷,以最快速度组织抢修和处理,保*通车;四是做好善后补救和完善工作。

资质工作总结

办理程序:

(一)受理提交材料:

子项一:新设立物流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1、北京市物流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证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资质升级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告别2015,迎来2016。回首过往,过去的一年中我加入了xxx公司这个优秀的集体,倍感荣幸。尤其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帮助下,才使我得以完成工作,过程中有欢乐、有挫折,但于我这些都是最宝贵的财富。现将2015年工作及2016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1、人事工作1)招聘与培训。

根据公司各部门需求及领导安排,拟定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招聘人数,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进行发布,对所接收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对基本条件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约见,安排与领导见面,最终确定录取试用与否。

凡通过试用转正的员工,公司将与其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据其至xxx社保局为其购买社保。

对于工程部xx项目试用员工xxx意外伤害事件进行了跟踪,协助达成了最终解决协议并跟进最终完成情况。

2、资质工作1)公司证照、资质。

(1)跟进完成营业执照注册认缴资本增资至xxx人民币,并将登记机关由xxx工商行政管理局迁移至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2)准备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所需资料,并最终在领导的帮助下完成了延期换证工作。

(3)完成了xxx建设厅属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换证及变更工作。2)人员证件资质。

关注公司员工各资质证书期限,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及时办理,需要继续教育的及时安排报名缴费。

3、其他。

1)数据整理汇总:

资质工作总结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_第22号令)。

二、申请条件。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换证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首次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三)增项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四)升级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工程中标通知书。

14、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17、业绩核查表(凡申报资料中含有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的,均需提供业绩核查表,各市州所属企业的业绩核查表由企业所在地建委出具,中央在鄂或省直企业的业绩核查表由项目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五)延续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六)简单变更: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七)遗失补证: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资质工作总结

6、负责协助质安部开展工程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7、负责iso体系的管理、实施工作;

8、企业资质管理(四标体系及电力、建筑资质管理)、公司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9、协助企业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资质顾问工作总结

(一)通过了业委会委员分工,分为清点财产、安全保卫、宣传、小区文明建设、经营性收入管理等几个主线,分别和物业有关职能部门对接。

(二)组织了各苑区楼道长的推选工作,截止20xx年10月份,7个苑区共推选出楼道长近百名,并分别召开了楼道长会议,各楼道基本建立了楼道的微信群。

(一)业委会通过学习《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xx业主大会管理规约》、《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了《xx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xx业主委员会20xx年工作目标和计划》、《xx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业委会印章管理制度》、《业委会工作流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公示广大业主,接受业主监督。

(一)通过几个月的时间,对小区各类图纸、设备设施、对小区每栋楼的楼道、景观、路灯、路面、生活水泵以及其他财产的进行清点,清点的结果如下:

1、本小区一共138部电梯,电梯除了查看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外,每一部电梯都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维保公司、物业加强管理。在电梯清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物业公司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为一家单位,作业员工3人,根本无法做到15天检查一次的维保要求,电梯没有做到一梯一档管理,维修作业记录混乱。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对138部不同型号的电梯实施原厂维保。

2、消防设备,监控设备一直没有接到物业的书面通知,也不清楚是否经过了相关专业部门验收。

3、对于清点财产中因维护不当或者到达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景观、路灯、围墙、水泵等有部分物业已经在业委会的要求下进行了维修,水景基本修复,其他进度不快,费用无法落实。

(二)截止20xx年6月30日,小区物业经营用房已经全部移交清楚,并全部出租完毕(荷塘轩会所租期至20xx年8月,目前空置)。每平方的租金从去年元,根据楼层和用房性质,目前每平方为元。并挖掘潜力,将润泽园一栋整体打包出租,每年增加收入80余万元,用增加的部分收入改建扩建位于流霞苑的500多平方米的业主活动室。

(三)要求物业公司规范小区地面停车收费,从20xx年4月份起,逐步进行车辆登记工作,4-6月份根据物业统计共收到停车费35万多元。但是从停车收费开始,有物业工作人员私自用其个人支付宝二维码收取停车费,为此,业委会调取了车辆识别系统的报表,并要求物业根据委托收款协议清算停车收入。

(四)、电梯广告正在和有关单位洽谈中,快递柜等场地占用费的合同正在逐步改签合同主体。

在业委会的努力下,小区的公共性收益,多年来第一次有了结余。

1、小区景观河从20xx年开始就逐渐被污染,业委会成立后,经过不断的投诉、协商,成立了专门的河道治理专题小组,物业终于安排资金进行了清淤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清理了多年未清理的小区内的格栅井,降低了小区污水管的水位。

2、高层的消防系统很多都处于瘫痪状态,被政府有关部门点名批评。业委会一方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一方面多次与物业现场查看,邀请有消防系统专业知识的.业主出主意想办法,督促物业尽快解决。

3、流霞苑门禁系统自交付起就没有投入使用,业委会多次在联席会议上提出整改要求,并多次联系余杭住建局,寻求解决方案。

4、车辆识别系统、人行摆闸投入使用后,多次督促物业加强管理,但是效果不明显。沿街商铺整治、路灯、小区景观等,多次会议讨论、现场查看,但是整治效果不好。

5、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一次与物业的联席会议,出具关于消防、电梯、流霞苑门禁系统、停车管理、景观河污染治理、停车收费等工作联系函24份,督促物业工作的工单30余份,各类会议纪要40多个,发动业主对各苑区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共10大项:

(1)、小区乱停车问题,每个苑区都存在,业主反映强烈。

(2)、小区安全问题,消防安全,保安巡逻、管理停车、门禁系统启用和管理,电瓶车充电等问题;负一楼公共区域的管理问题。

(3)、小区商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

(4)、小区保洁工作规范问题。

(5)、绿化缺失维护问题。

(6)、公共收益的公开和使用。

(7)、物业对问题处理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过程没有闭环。

(8)、房屋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需要解决。

(9)、高层电梯质量问题,经常有故障。

(10)、涉及业主自身的问题:高层抛物、邻里关系、小区养狗和遛狗问题。上述9项已专题发函给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整改。

一、在小区文化建设中,业委会倡导规范停车、文明养狗、爱护家园绿植,不违章搭建等,在业委会公众号里开辟了“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请广大业主督促。

二、9月份业委会组织了一次中秋晚会;举办了“竹海有童声”小歌手比赛;小区有了“xx之歌”、“竹水谣”原创歌曲。有三个苑区成功举办了邻里节。

三、小区的陪漂舞蹈队、陪漂合唱团、春风里舞蹈队、俏夕阳舞蹈队、钓鱼协会、乒乓球协会都在业委会进行了登记,业委会协调活动场地,让小区业主的业余生活更丰富多彩。

(一)20xx年10月份启动业主大会的准备工作,通过推荐、现场考察,确定了招标代理公司、业主大会会务公司,并公告全体业主。

(二)根据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在闲林街道、方家山社区的指导和下,对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的表决事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标准等,业委会多次内部讨论,召开业主座谈会、楼道长会议听取意见,并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工作。

经过2个月的紧张工作,20xx年第一届业主大会表决票的发放率达,回收票,并通过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工作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单凭单个业主是根本无法完成的,有业委会和没有业委会差别就在这里。但是业委会也不是万能的,工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以上这么多的工作靠委员们用业余时间,靠智慧、靠业主的支持和帮助。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感到最困惑的是:

一、由于前期物业合同的约定不详细,对于物业公司工作的检查督促没有依据,业委会一方面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一方面对物业公司进行督促、沟通。但是收效不大。有一些业主平时不关心小区的公共事务,自己遇到问题就责怪业委会,有业主把业委会当做保姆,本该物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也找业委会解决,如果业委会做不到,就确定业委会不作为。更有甚者,20xx年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示后,就有人软硬兼施,要业委会委员辞职,甚至有陌生人闯入业委会委员家中进行威胁,上演的闹剧堪称经典。

二、我们都是业主,怀着对小区更加美好的向往,舍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小区做一些工作,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在国家有关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框架内进行,但是我们小区有5000户,人口一万多人,方案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我们希望听到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谩骂、攻击、威胁、造谣。有一些质疑实际上很难操作,大家都被弄的很无奈。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认为,只要对小区有利的事情,业委会是一定要坚持的。

有个别业主甚至认为,业委会就是捞钱,捞好处,没有证据就在公开场合传播,这种说法严重挫伤业委会委员们的工作积极性,为此,本届业委会在公众号发出一篇《关于恶意中伤业委会的郑重声明》。

三、小区的停车管理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物业、业委会、业主的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地下车位的争议,也不是业委会能够左右的。

四、根据《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选聘物业不是业委会说了算的,业委会有责任组织选聘工作。选聘物业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操作。20xx年第一次业主大会已经结束,并有了表决结果,接下来的工作是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期间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并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示,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3家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还需要在选聘阶段做到平稳过渡,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如此系统庞大的工作量,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是一种考验,做的好与不好,关乎小区5000户业主,是否做得公开透明,把符合我们小区实际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选择好,是我们目前最关注的。

这一年来,有苦有累,有取得成绩的快乐,有被人误解的痛苦,但是值得欣慰的是,业委会内部更加团结,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谋略,还团结了一批热心小区公益的业主,有老人有年轻人,他们在业委会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有困惑的时候给予鼓励,热心公益的业主也越来越多,很多工作按照业委会的计划一步一步的向前推进。

业委会的工作很繁杂,每一件事都要考虑周到,考虑各类不同诉求的业主的利益,加上业委会委员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务,很多事情推进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那么快,业主们请理解。

第一、继续做好经营性收益的收取、20xx年公共收益的清算。

第二、组织物业选聘工作,根据进度做好物业选聘的准备工作、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公示、20xx年业主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三、督促物业做好选聘物业期间的基础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公共财产清点以及移交工作。

第四、业主重点关注的电梯、消防、监控、停车、绿化、保洁等问题,继续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资质工作总结

(八)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二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二、注意事项。

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企业向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提供以下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验资报告,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决算年报表,园林、建筑、水、电等有职称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身份证。资质受理部门当场验证后退还企业。

2、省建设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等工作的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协会组织借资质审查和公示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各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企业申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首先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4、受理时间。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供一份,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资质顾问工作总结

自进入__公司已逾四年,入职以来,从半知半解到现在对销售流程有一定的认知,背后其实少不了下功夫,也用了不少时间,当然更少不了同事的帮助。接触置业顾问的工作后才知道,工作量不大要学习的却无比的多,销售知识永远是个无敌深渊。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乐此不疲,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以前长听说销售人员之间为了比拼业绩,争夺提成,经常是不择手段,诡计迭出。幸运的是我们拥有一个成熟和谐的销售团队,同事之间既有竞争更有帮助。每次分歧总能在沟通中消除,每次难题也常常在集思广益中化解。正因为有这样一群同事,我才能在销售部门迅速提升自己。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有__这样浓厚的企业氛围和团队精神,才给了我成长所需的养分。

在即将过去的20__年,我共售房90套左右,总金额达20__万左右,回款迄今为止大概达到1900多万,连续6次获得月销售冠军。基本完成了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同时,在日常工作销售中,我充分发挥善于思考的优点,通过对同事的观察学习以及对经验的归纳,总结出许多新的销售技巧和客户维护方式,并在随后的工作中通过实践加以修改和完善。事实证明,知识和创意永远是无穷无尽的。而如何去开展我们的住房销售工作呢?我想树立诚信是根本,我们要以对待“家”的态度来对待公司,为顾客和业主提供真诚的服务。一旦有员工存在不诚信行为,公司必然面对损失,无形的是信誉的受损,有形的是财产的流失,所有的这些都直影响公司的利润。因此要树立诚信的态度,忠于公司,忠于顾客,忠于自己的职责,也要忠于自己的业绩。

在日常工作中,除了诚信的态度,也要总结出切实可用的的方法来应对销售工作,对此我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做作,以诚相待,客户分辨的出真心假意。得到客户信任,客户听你的,反之你所说的一切都将起到反效果。

2.了解客户需求,第一时间了解客户所需要的,做针对性讲解。

3.推荐房源要有把握,了解所有的房子,包括它的优劣势。做到对客户的所有问题都有合理解释。

4.保持客户关系,每个客户都有各种人脉,只要保证他们对项目的喜爱,他们就会将喜爱传递。

5.确定自己的身份,我们不是在卖房子,而是顾问,以我们的专业来帮助客户。多与客户讲讲专业知识,中立的评价其他楼盘,都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

6.要与同事团结协作,这是好的团队所必须的。当然,再好的方法,也要靠强有力的执行力来完成。这也是我个人需要加强的地方。我想作为__房地产的置业顾问,不仅要精通卖房业务,对周边的一些知识也必须了解,这样才能更好为客户服务,让客户感觉__房产无论从质量,社区环境,物业质量等较其他楼盘都更有优势。

最后我非常感谢领导给我的锻炼机会,感谢同事对我的帮助,我也会更加努力的去工作去学习,交出自己满意的成绩单。

客户服务部承担着物业公司对客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了客户关系协调以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是体现服务档次,展示和树立公司管理品牌的窗口。是实现优质服务,使客服满意的关键性职能部门。

通过近期对本公司各项目客服部的走访巡查,发现各项目客服部能够较好的完成客服部所承担的客户服务工作。同时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

1)、员工业务水平偏低和服务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不太成熟。

2)、部门管理制度、流程不够健全,使部门工作效率、员工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完成物业公司整合,设立物业公司总客服部及下属各项目客服中心。我部门经过开会和讨论提出以下计划。

1)、客服部做好每月客户缴费统计及各项目收支明细绘制成表,上交总公司,让总公司能清晰的看到物业公司资金运作情况。

2)、客户部建立完善公司收支档案,以及完善各项目业主档案。

3)、狠抓客服部团队内部建设,工作纪律,完善客服制度和流程,部门基本实现制度化管理。

4)、定期召开部门服务质量评定会,规范客服人员服务。进行思想交流,丰富、充实专业知识,为业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密切配合各部门工作,及时、妥善的处理客户纠纷和意见、建议。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质量,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规范化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及《兵团环保局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申请并取得《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

第三条凡在兵团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省外环境监理单位,应持有当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并经过兵团环保局审定和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四条兵团环保局负责统一核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在兵团管理范围内使用,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资格均受本规定约束。

第二章环境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申请与审查。

第六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其中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调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三)具备10名以上取得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

(四)配备能够满足环境监理需要的仪器和设备(附件1),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五)具备完善的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第七条申请资质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证书申请书(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四)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兵团环保局,兵团环保局受理资质证书申请,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资质证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决定准予资质证书的,须在兵团环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决定不准予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一)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现有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第十条环境监理单位的经济类别、法定代表人、工作场所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后的一个月内报兵团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十一条环境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兵团环保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环境监理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的;。

(二)法人资格终止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环境监理业务,在环境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境监理单位需继续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核发单位提交资质证书延期申请书(见附件3)及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手续。

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资质证书;。

(一)申请资质证书延期必须满足本规定第七条要求;。

(二)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需具有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内应开展至少3项环境监理工程。

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管理。

(一)在兵团管理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理技术培训,取得环境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二)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或建设监理工作满3年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证书。

(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持有人员须自发证之日起至3年内参加24个学时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所持岗位证书继续有效。

第三章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管理。

第十四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公开、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依法客观公正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文本约定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指导现场工作,派驻现场环境监理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第十六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对其从事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负责;现场环境监理和环境监理报告须由持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编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环境监理的日志、月报(季报)、年报,现场监理中各种记录表格、文件等,属于环境监理的基础材料,必须保留备查。

第十八条环境监理机构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兵团环保局。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每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年度业绩报告”(附件4),于次年2月底前报兵团环保局,同时抄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资质证书核发单位对环境监理单位从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环境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监督检查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监督与处理。

(二)环境监理工作由不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承担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考核或在检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未按要求上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或现场环境监理未按照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实施的;。

(六)环境监理报告内容与实际建设项目情况严重不符的;。

(七)日常考核不能满足环境监理单位综合考评规则要求的。

违反本条第(一)、(二)款的给予警告处理,违反本条第(三)、(四)、(五)款的给予通报处理,违反本条第(六)、(七)款的给予限期整改处理;经警告、通报仍不能及时纠正的给予限期整改处理。

(一)资质证书申请或资质证书延期申请材料严重不实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

(三)经相关仲裁机构认定因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行为不当给项目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理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管理部门的。

第二十三条申请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兵团环保局不予受理和批准,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环境监理资质。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法律分析: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并且考虑治安的需要以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必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法律依据: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

第五条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并且考虑治安的需要以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城市建设应当节约土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

第七条城市规划必须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

第八条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第九条城市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确定城市规划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应当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电梯安装资质工作总结

电梯绝对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无论你官多大,也无论你多有钱,电梯都会刚正不阿地秉公办事,该上的人准会让你上,该下的人准会让你下。

如果人能够像按时维护电梯一样维护自己的人生,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有很多人是狭隘的,他们的眼里根本容不下别人比自己强;电梯的胸怀是宽广的,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也无论你是高官,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它都会十分愉快地接纳你。

飞机有头等舱、经济舱,动车有软卧、硬卧和硬座,人为地划出了等级;电梯一视同仁,没有卧铺,也没有软座,全部都是站着,绝对公平。

做人就应该坦诚一些,就像电梯一样,总是直来直去,绝不拐弯抹角。

做老板的都希望自己手下的员工有着超强的领悟能力和执行能力,就像电梯一样,你按下六楼的按键,它绝对不会带你去七楼,真正做到了一切行动听指挥。

测绘资质复审工作总结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39号)明确规定:“市城乡规划局挂市^v^牌子。”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v^(加1分,附:三定方案)。

(二)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2分),自评2分。

^v^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第一期《会议纪要》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涛同志分管测绘管理科、行政许可科、测绘大队和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市城乡规划局《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由测绘管理科行使全市测绘管理职能”。

(三)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分),自评2分。

市^v^目前已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三名(),其办公经费随同市城乡规划局同时划拨;其余5县都有专人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四)制定测绘管理工作年度计划(2分),自评2分。

年4月,按照省^v^《关于印发年省市(州)测绘管理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年测绘管理工作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张乐勤和局长周立平审批。

(五)指导、督促县(市、区)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5分),自评7分。

全市6个区县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责已全部落实;其中县率先成立了全省唯一一家县级^v^,区^v^也已成立(加2分,附:县、区测绘管理机构批复)。

(六)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6分),自评6分。

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1市5县)已有14人通过考试依法取得了《测绘行政执法证》。市^v^已将测绘行政执法权通过正式发文移交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并与各县实行联动执法,测绘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附:测绘行政执法权移交文件)。

二、测绘资质和市场管理(20分),自评19分。

(一)测绘资质日常监督检查(4分),自评4分。

1.按照省^v^的要求,配合省^v^开展了新一轮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

2.加强对测绘单位复审换证工作的监管,认真开展实地考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律在整改合格后制发考核文件;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通报。

全市16家测绘单位中,已有8家测绘单位按时完成复审换证工作,2家资质未到期,2家单位将予注销,4家单位已实地考核并制发考核文件、即将完成复审换工作。

(三)测绘项目备案登记(4分),自评4分。

严格按照《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办法》开展备案工作,全年完成测绘项目备案86项,责令项目备案测绘单位完善资料5次。通过项目备案,加强对本区域内测绘单位的统一监管,规范了测绘市场行为。

(四)测绘市场监管及违法测绘查处(4分),自评4分。

年9月8日,针对县精益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工作不够细致,未依法开展房产测绘,其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居民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的情形,我局及时发文(眉测[]16号),对精益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在一个月以内限期整改。

(五)测绘统计及其他材料报送工作(4分),自评4分。

截止年12月30日,全市16家单位中14家单位按时填报了《省测绘行业统计年报表(年度)》,2家单位将注销测绘资质。

及时、准确地向省^v^上报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到目前为止,向省局报送政务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共计10余条。

三、基础测绘和质量管理(25分),自评25分。

(一)基础测绘规划编制(5分),自评5分。

落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编制经费7万元,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待与市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省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衔接后,组织论证完成上报。

(二)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5分),自评5分。

组织完成铝硅产业园区12平方公里1:500地形测绘及城区2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补测工作。

(三)协助、配合国家和省级基础测绘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5分),自评6分。

为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推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协助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测绘专项建设工程测绘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133号)。

在市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及时为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开具了1:1万电子地形图索图证明,极大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加1分,附: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申请书)。

(四)监督、落实基础测绘成果质量验收制度及独立坐标系统清理(4分),自评3分。

在城区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委托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成果进行了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川测质检查[]第(009号))。

年1月1日起,“城市坐标系统”经省^v^审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正式启用,该坐标系统将成为城区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已多次开会督促各县城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已全面统一使用坐标系统,正在完善申报手续。

(五)测绘质量监督管理(6分),自评6分。

在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实地考核中,检查和督促各测绘单位严格按资质等级要求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保证了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和年度注册中将测绘仪器的有效检定情况作为一项考核要素,全市各测绘资质单位在用测绘仪器绝大部分按周期进行送检,全市测绘仪器送检工作开展良好。

年9月,针对县精益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在益通明星生活服务市场预测过程中,擅自将市场一、二层进行分割测绘的情况,我局及时对县精益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四、测绘成果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20分),自评25分。

(一)成果提供审批与保密管理(3分),自评3分。

对县水务局等5家单位提供的利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开具了《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会同市^v^对地矿工程勘察院档案室进行了保密检查。通过保密检查,成果提供审批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测绘成果生产、保管、使用情况。

(二)成果汇交与共建共享(3分),自评5分。

年3月,全市16家测绘单位均按时向省^v^汇交了年度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率为100%。

积极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今年我局与市民政局和市园林局签订了《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加2分,附:合作协议)。

(三)测量标志管理(2分),自评4分。

我市已组织开展全市测量档志普查工作,并将保存完好的测量标志委托给测量标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保管(加2分,附:测绘简报)。

(四)测绘成果应用服务(3分),自评4分。

为市城市总体规划、岷江中游航电开发建设等项目及时提供测绘成果服务;尤其在中心城区绿化普查工作中向市园林局提供城区1:500电子地形图,大大加快了绿化普查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市园林局的书面表扬。(加1分,附:市园林局的感谢信)。

(五)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4分),自评4分。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

第三条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五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六条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八条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条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条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第十三条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第十六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撤销或者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向发证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十八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6年,期满3个月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第十九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取得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禁止无《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承接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第二十四条发证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城市规划编制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公告收回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市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编制最终成果,应当责令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编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无《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编制,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规划编制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补办备案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一)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三)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具有甲、乙、丙级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均可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及1993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3相关规定编辑。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2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7月2日。

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第七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第十一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三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从事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并将资质标准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五)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六)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第十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许可,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九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初次申请,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

第二十条乙级、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满2年后,可以申请高一级别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第二十一条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编制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分立的,分立后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五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领取新的资质证书,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注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发。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两个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乡规划,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应对编制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编制城乡规划以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乡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第三十条资质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资质许可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资质许可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法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三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第三十八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适用《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同时废止。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求职者编写个人简历时要稍微耍一点心机,适当的在个人简历中耍心机能更轻松的博得招聘官青睐,从而获得面试机会。

个人信息。

性别:男。

民族:汉族年龄:30。

婚姻状况:保密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主修专业:电气自动化政治面貌:群众。

毕业院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时间:7月。

最高学历:本科电脑水平:精通。

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身高:174cm体重:70公斤。

现所在地:新罗区户籍:新罗区。

求职意向。

期望工作地区:新罗区期望工作性质: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随时到岗需提供住房:不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9月-6月)。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历:本科。

培训经历:

公司名称:龙岩市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月-至今)。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建筑与工程·服务(中介·物业·监理·设计)公司性质:

工作描述:负责资质维护、证书管理及工程资料的收集及归档。

公司名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7月-202月)。

所属行业:环保公司性质:

职位名称:电气调试专员。

工作描述:负责除尘器的调试、配件销售及售后维护。能长期独自出差并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工种,工作期间负责部门西北片区的除尘区维护。

离职原因:常年出差(一年300天左右)。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掌握程度。

英语良好。

普通话良好。

拓展阅读:求职者切忌以求职宣言作为个人简历的亮点。

很多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时习惯写出很多为了能获得面试机会而表决心的求职宣言,期望招聘官看到这种求职宣言能够眼前一亮,可是实际上“信誓旦旦”的求职宣言对于个人简历毫无意义。

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时只需要在简历中小篇幅的提到求职宣言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一定要长篇大论的编写求职宣言。求职者要知道在编写个人简历时要分清楚主次,而求职宣言并不能引起招聘官的兴趣,反而如果求职者将求职宣言打造成个人简历的重点很有可能会让招聘官认为求职者没有什么优势可表现,从而将求职宣言当做个人简历的重点。

也有求职者的却是小篇幅的提到,但是其内容铿锵有力让招聘官哭笑不得。比如说将工作当成生活,或者说生命不止工作不休。其实这种发誓办的求职宣言只会让招聘官感到不切实际,当然也会有招聘官认为将过工作与生活混为一谈的`求职者一定好不到哪去。要知道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才能更好的工作。

由此看来求职者想在个人简历中提到求职宣言最好还是一笔带过的为好,毕竟求职宣言不能当做个人简历的重点,也不能因为求职宣言就求职者就能得到招聘官的认可。因此只需要在个人简历中轻松一提,比如说像热爱生活一样热爱工作,这种既能体现求职者热爱生活还顺便说出在工作中的决心,一举两得。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第二十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监理标准规范;。

(三)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检查人防工程监理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技术人员职业培训;。

(六)建立健全许可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七)建立许可企业诚信评价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并组织指导实施;。

(八)建立向社会公布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情况制度。

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和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资质年检,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地市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人防协会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分别履行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相关职能任务,主要包括:。

(一)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专业培训;。

(二)协助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工作;。

(三)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监督检查;。

(四)完成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人防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行为;。

(四)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的主要内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抽查企业监理过的工程有无质量问题,听取建设单位意见等。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其监理资质。

(一)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合格;。

2.符合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3.监理企业无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二)不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不合格;。

2.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低于资质等级标准;。

3.监理企业有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在收到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年检资料后,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在《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注记。

第三十二条人防工程监理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资质。

第三十三条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对申请注销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外公示。

第三十四条人防主管部门应掌握监理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对监理单位受到处理、处罚等情况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监理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

资质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项目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项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四条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发布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电梯安装资质工作总结

20xx年本人任郭庄市场监管中队中队长,我中队在县局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中队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我从事烟草专卖行业已有十几个春秋,对烟草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执着的追求,在工作中我始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担任中队长,我身先士卒,争当先锋,以“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方法,带好专卖稽查队伍。同时,我中队队员注重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形成了坦诚相待、合作共事、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当和不法烟贩发生纠纷时,我们顶住压力,勇于坚持,战胜困难。对惟利是图的不法烟贩来说,烟草稽查员的拼搏,就是他们的灾难。我们中队坚持以“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与“加大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主动联系群众,动员群众举报,并做好“12313”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市场监管中队有力地打击了郭庄市场中队辖区内违法烟贩和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的威严,树立了专卖执法的威信,净化了烟草市场,为卷烟销量的增长和卷烟上水*打下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今天,我有幸在此向各位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也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更属于我们的集体稽查中队,属于帮助我支持我工作的领导及与我并肩作战的同事们。在此向你们表示由衷的谢意及致以最崇高的敬礼。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一、继续拥护组织的领导方针,果断执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配合好大队长的工作,从我做起,处处为先。把小事做到极致。

三、发扬秉公执法、执法文明、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尽心尽责、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大胆治理,团结同志,积极向上。

四、为“两烟”做好保驾护航,确保卷烟上水*,稽查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将更加的努力工作,树立“企荣我荣”“企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尽心尽责为我县烟草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让我们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任,打造和谐的烟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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