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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xx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年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三、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
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乡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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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村村竞赛”、“党建引领村村比”等项目,大力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使村居党组织成为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村居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细化完善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居干部常态化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村居干部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细化村居干部集中轮训制度,紧扣时代脉搏,创新培训形式,以培育新时代新型村居干部为目标,强化村居班子整体素质。(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承诺、述责述廉、绩效考评、财务清理、联审联签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居干部廉情事项评估制度,健全村居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廉洁履职规定、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居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建立村民代表履职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x区委办〔20xx〕xx号),完善村居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深化村居清廉指数工作机制,每年完成村居清廉指数测评并发布,注重结果运用,推动清廉指数全面提升。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探索实施“码上工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促进阳光用权。发挥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整合村居监督力量,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财务“五年一轮审”、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等“六项核心制度”。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出让、转让、租赁等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注重发挥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管作用,推行数字管理系统,建立“三资”预警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建立村级小额工程事前报备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全力打造清廉工程。小额工程项目经民主决策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村集体自建(包清工)项目,应确定专人负责和施工管理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镇城建部门加强村级工程项目招标的管理和监督。(牵头单位:镇村镇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持续深化“三清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查处、责任倒查、警示通报、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受理渠道,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相关涉纪信访举报要实行任务分解、包案包事、负责到人,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最大程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和活力。(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节点,针对“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巩固深化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纠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在项目分配、工程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将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清廉文化建设中,从各村居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入挖掘、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点、原汁原味,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借助集中党课、电影下乡、巡回展览、廉政剪纸、漫画创作等,将清廉文化融入到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广大群众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深度挖掘本地清廉人物、家训家规、清廉故事,全面培育拓展廉园廉廊廉墙等文化阵地,持续完善全区清廉导图,营造清廉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大力抵制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清美廉荣的价值取向。(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持续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大讲堂”活动,通过发布清廉指数、宣讲身边故事、通报典型案例,实现对镇中层以上干部和村居主职干部党风廉政宣讲的“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在培育和涵养先进文化和道德情操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文化更“接地气”“有人气”。(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纪委、金华市纪委《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五年行动方案》(x委办发〔20xx〕44号)、《xx市“清廉村居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省委、金华市委以及xx市委关于“清廉村居”建设的有关部署,根据2021年度全市清廉村居建设重点任务,紧盯“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建设标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动,全力推进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努力净化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互推互促,以清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落脚点,聚焦制约清廉村居建设的关键环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出发,紧紧围绕村干部队伍建设、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清廉文化培育等工作重点,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推动村干部作风转变、村监会作用发挥等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清廉班子”,筑牢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
1、突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等村务实行提级管理机制,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专项督查、专题研究,具体化常态化压实主体责任。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全覆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抓实抓细村各项工作。
2、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村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每月镇党校授课、农村“主题党日”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实行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不适宜担任村干部的人员,按程序坚决予以调整,做到优进劣退,保持队伍纯洁。
3、切实发挥基层监督作用。督促村监会(监察联络工作站)严格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程序开展监督,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处置违纪违法行为。镇纪委加强对村监会履职的日常管理,细化完善考核内容,通过召开例会、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台账抽查等方式,做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提升村级监督效能。
(二)培养“清正干部”,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4、加强村干部廉洁档案动态监管。围绕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家庭房产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三清理三自查”表等内容,建立村干部廉洁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门保存,由镇纪委进行动态监管,有效掌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动态更新“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前移村干部监督管理关口。
5、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农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规定,做到从严处置、露头就打、快查快办、限时办结。坚持镇党委和纪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该歇职免职的第一时间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及时跟进措施,严防“小问题”成为“大祸害”。
6、开展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违规发放领取补贴、违规参与村级工程、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三清理三自查”专项行动,督促在职村干部对本届村社换届(20xx年1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申报,依规依纪分类开展整改处置。常态推进自查承诺,组织村干部签订自查承诺书,并在三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风顽疾,严肃查处农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卡礼金、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聚焦巩固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农村干部履职不力、推绕拖躲、优亲厚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倒逼村干部真担当、善作为。
(三)推行“清爽村务”,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7、推行村级组织分类议事决策。对涉及单个自然村的一般性事务,经行政村授权后,按照分类决策的要求和流程决策,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对宅基地安排使用、大额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等特别重大的村级事务,决策前报镇党委预审报备,强化上级组织的监管把关。行政村其他事项,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8、组建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组织吸纳自然村负责人、村民代表成立3-5人的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党务运行等群众最关心的自然村一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科学决策,为自然村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监督闭环。
9、开展村级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三资”领域监管,针对集体资金较多、矛盾情况复杂的村,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等主职干部的专项监督。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制度,开展村集体资产、项目公开面询监督,每年由村监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异议的村财务票据进行公开质询。
0、切实发挥农村调解员作用。根据各村实际,通过个人自愿、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等方式,从村民中选择2-3名有影响、有能力、有威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问题、重点矛盾进行分析研判,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调解员,助推协调化解基层矛盾,基本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1、充分推广运用“清廉钉东”。借助钉钉平台建立村级智慧办公系统,设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群众诉求等主要功能模块,将公告、审批、民情民访上报、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信息报告、视频会议等事项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线上流程管控,推动权力运行痕迹化管理,提高群众办事透明度、满意度,力争5月底前在全镇实现全覆盖。
2、规范落实小微权力清单。紧扣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运行,严格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新“37条”,重点梳理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安排、村级工程建设、误工补贴发放等关键事项,单独汇编成册,实现流程清单全覆盖,持续强化小微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权力清单刚性执行。
(四)涵养“清朗民风”,树立清正廉洁价值导向。
3、创建一批示范性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等,通过深挖蕴含在本镇历史文化中的清廉文化因子,以点带面创建一批清廉文化阵地,培育6个清廉村居示范点。
4、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推动家规家训纳入村规民约,进农村文化礼堂,上村民屋门庭院,融入群众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家风正、民风淳的新风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清廉文化“一村一品”工程,全面挖掘整理本地历史先贤和当代廉政道德模范事迹,包装推出廉政家风馆,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清廉主题鲜明的清廉教育场所。
5、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在文化礼堂或公共场所进行展示,为村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通过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牵头主抓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清廉村居建设具体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亲自部署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报告,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其他线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按照分工抓好清廉村居建设任务。
(三)突出工作实效。对在清廉村居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找准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规范、稳定、配套的清廉村居建设制度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村级评先评优、项目安排和村级主职干部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xx区加快建设“清廉村居”净化农村政治生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区委办〔20xx〕x号)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就我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xx党代会、市xx党代会、区xx党代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建设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核心引领”“固本清源”“亮剑为民”“和合养廉”等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通过五年努力,全街道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基本形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魅力xx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村干部不同层次和特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同阶段和要求,研究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可行管用的举措,并由点及面、分层分批、逐年逐步予以推进,形成富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样本。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功能,把村居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和思想教育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月度现场考评推进会制度,不断拓展载体、丰富形式、抓常抓长,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检查考核评比通报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唯实绩、唯事业导向,选优配强每一个村居班子。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推行“届中体检”、村支书论坛等做法,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轮训、论坛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发挥村居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村干部日常管理。将村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对相对落后且责任意识不强、实际工作不到位、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村党员干部,通过约谈诫勉、问责追究、组织调整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基层铁军队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完善村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违反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实施“固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居治理体系。
4、加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探索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作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明确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务”公开,健全完善“三务”电视公开,积极探索“智慧党建+清廉”的模式,推行“掌上微课堂”“指尖三务”等智慧党建方法,严格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标准等,严肃整治公开不彻底、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5、加强“三资”监管。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加强村级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村居开设银行账户程序,严查私设账户、多头开户、跨区开户等违规行为,实行村居银行账户款项变动短信提醒。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清理和审计,严格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实现全程监督。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救灾救助申请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过期合同、低价合同、长期合同、不规范合同等进行专项清理,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台账,按类别统一整理归档,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注重发挥街道“三资”代理中心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风险防控,对应收未收、长期拖欠的个别重点户,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强势清欠,确保历史集体资产欠账全部清零。
6、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广泛开展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决策听证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加强村监会业务指导,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村监会在村务各类事务中的监督作用。深化“三务”公开监督,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三)深入实施“亮剑为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加强涉纪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完善农村涉纪信访化解五大机制,重点化解和处理好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效应。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社会力量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力争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8、清除现行重点工程建设障碍。开展打击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非法阻工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扫清各种“障碍”和“拦路虎”,全力助推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拒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推诿扯皮,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一律予以严肃问责。
9、清缴历史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全面梳理本辖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未上缴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包括农村党员干部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违纪所得、利害关系人通过请托行贿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被处分党员干部未及时取消的福利待遇、法院判决后拖延执行形成的违法所得等)的追缴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村集体账户;对有受害人的违纪违法所得,要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确保历史违纪违法所得全部清缴到位。
10、筑牢教育倡廉“防火墙”。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村干部党性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不断提升村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11、构建制度保廉“护廉网”。落实“八必谈”制度,做到新入职村干部任前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村两委不团结的必谈、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必谈、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谈、进取心积极性减退和工作消极懈怠的必谈、表彰奖励后必谈、在重要领域与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必谈。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街道党工委要求,围绕职责履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述职述廉情况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婚丧嫁娶、生儿育女、建房乔迁、子女服兵役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报告并实行街道集中管理。
12、打造监督促廉“监管网”。建立廉政特派员、廉政指导员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驻片领导担任村居廉政特派员,代表街道党工委检查督导、警示约谈等,负责监督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驻村干部担任廉政指导员,认真完成“八必谈”工作,积极沟通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全程参与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行使“叫停权”,及时向廉政特派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13、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干部“四风”问题、村级“三资”管理等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对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作风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注重治本,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所有行政村巡查全覆盖。对已巡查的村要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巡查反馈问题“实打实”整改到位。
14、严格问责“三不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严肃整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的村干部;严格落实驻片、驻村领导“一岗双责”,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实施“一案双查”,要严肃追究驻片、驻村干部的责任。
15、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紧盯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深入实施“和合养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16、打造一批农村清廉文化品牌。让和合文化中的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的365公益课堂中,让群众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通过四下乡(送乱弹、送综艺、送展览、送图书)活动,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结合时代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转变老百姓的观念,使他们成为正能量的引导者,在全街道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17、挖掘一批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深入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代代传”等活动,全面挖掘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并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家书展厅,开展挂家训树家风、家风评议会等系列活动,以良好的家风建设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梳理一批族规、村规、行规,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18、建立一批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村书屋、文化长廊等,创建一批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各村对“清廉村居”活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符合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矛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纪工委要加强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组织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办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政法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清廉村居”考核评价体系,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村居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常”与抓“长”相结合,针对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清廉村居”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形成规范、稳定、配套的“清廉村居”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内生发展动力。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诸暨建设的意见》(市委〔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自20xx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点更亮、面更广”,根据“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为目标,在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全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村、“六美”乡村,彰显常山新农村建设亮点,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六化六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产业精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家园、市民休闲旅游乐园。到20xx年底,建设10个左右可看可学可借鉴的示范村,完成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面上,以实行申报审批制为原则,在20xx年的治水示范村和重点村中,大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同时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在20xx和2016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中,力争有美丽乡村创建成功,同时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
(一)规划指导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风景线建设规划,细化美丽乡村行动点、线、面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二)因地制宜原则。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挖掘各村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彰显常山整体以及区域的风格和特色。
(三)分类推进原则。坚持梯度培育,分类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乡村创建,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六化”和环境秀美、布局优美、产业精美、生活富美、服务完美、社会和美“六美”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重要节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布局,通过扮靓“景”做亮“点”,凸显村庄特色。
(一)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建设环境秀美乡村。把环境秀美乡村创建作为“六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化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养殖污染治理、户厕改造、村道硬化等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庭院、道路、河道、村庄综合保洁工作。大力开展村道沿线、水体沿岸、活动场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净化、洁化工作,鼓励种植香樟、桂花、胡柚等乡土树种,抓好安置点和新建房的“赤膊墙”粉刷和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二)推进村庄建设规划,建设布局优美乡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拆除村内破旧房和违法建设,着力打造“无违建”村。加快空心村整治,推动农民建房整齐有序、布局合理,积极引导农民到安置点、安置区建房,促进人口向中心镇(村)聚集。
(三)彰显乡村特点特色,建设产业精美乡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农家乐等二、三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家庭农场、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活富美乡村。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异地搬迁和农民素质提升等工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盘活和经营好房屋、山场、林地等集体资产,探索建立宅基地收储和管理等制度,发展物业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
(五)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完美乡村。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管理、教育、服务、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服务中心,加速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工程项目,切实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推进社保救助广覆盖,积极组织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互助、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个一”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和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平安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网络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法治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一)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按照“整线(片)统一规划、点线面有机结合、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沿线产业、生态等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沿线河道清理、道路绿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依托青石镇丰富的花石、青石资源,加快推进中国观赏石博览园建设、砚瓦山观赏石市场改造和道路沿线市场整治,建设青石镇砚瓦山村至青石镇大塘后村的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和农户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休闲旅游一体的石产业经济。二是乡村休闲旅游长廊:依托黄冈农家乐、长风渔庄以及“月亮湾”(原溪东村)的生态资源,建设g205金川街道徐村村至何家乡长风村的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打造省级农家乐特色区块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渔家乐一条街。三是生态农业示范长廊: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彤弓山历史文化村等资源,建设“上红线”球川镇后弄村至同弓乡彤弓山村的生态农业示范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及农户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家乐体验游、水果采摘游。同时,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
(二)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以水环境治理为基础,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主导产业转型提升,特色文化培育发展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带动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美丽乡村示范村实行“推荐申报、竞争建设、动态管理”,县里推荐10个村优先申报(“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沿线的砚瓦山村、溪口村、大塘后村;g205“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沿线的长风村、黄冈村、徐村村;上红线“生态农业示范长廊”沿线的后弄村、芙蓉村、彤弓山村以及路里坑村),开展竞争性建设,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优中选优,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鼓励其他村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创建“六美”乡村。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围绕“六化六美”要求,对照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及评价标准创建一批“六美”乡村。对“单村创建”考核评定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单项命名表彰;对全面完成“六美”乡村创建,符合“六化”的要求,各个单项考核评定都在90分以上的,予以美丽乡村的命名表彰。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工程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采取务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建设好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配合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和“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配合协作,捆绑落实建设计划,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村庄整治、异地搬迁、农民饮用水工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事一议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县机关部门重点挂联帮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创建村,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扶持力度。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县财政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对照“六化六美”标准,制定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数进行以奖代补,其中户籍人口在1600人以下的行政村,补助100万元;户籍人口在1600-2300人的行政村,补助150万元;户籍人口2300人以上的行政村,补助200万元。“六美”乡村单项村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环境秀美乡村”奖励40万元,其余的单项村分别奖励5万元。同时,对各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的创建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单列,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严格落实长效管理的人员、制度、职责和经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品牌经营文章,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专家调研、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今年以来,xx镇纪委严格按照县委“清廉村居”建设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坚持示范引领,突出以点带面,选取班子基础好、文化有特色的村居进行重点打造,着力打造“全面、有效、便捷”的基层监督体系,多方面、多维度建设清廉村居,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补齐短板,整合力量,实现基层监督全覆盖。
依托全镇现有的x个管理区运行体系,成立x个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区,同一监督区内的监督员和信息员在做好本村监督工作的同时,也有资格和权力对其他村内事务和其他监督员、信息员工作进行监督,最大限度解决监督难过“面子关”“人情关”问题;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办公室,张贴统一标识,完善阵地建设;由镇党委聘用x名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和x名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进一步加强对村居(社区)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召开xx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会、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聘任暨培训工作会议等强化工作部署,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充分整合各级监督力量,形成镇、片、村三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将监察监督“探头”延伸至基层一线。
二、厘清职责,制度保障,确保基层监督发挥实效。
制定出台了《村级党组织责任清单》《村居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民生政策资金清单》《村干部言行负面清单》《村纪检监察监督员责任清单》《村纪检监察信息员责任清单》等,明确村干部及纪检监察监督员等村级公职人员的工作职责、监督方式、监督事项等;制定出台《xx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实施方案》《xx镇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梳理归类了涉及村级组织、“三资”管理、民生保障、脱贫攻坚、党员管理六大类“小微权力”清单27条,会同各相关站所逐一绘制流程图,让群众一图读懂“哪里办、找谁办、怎么办”,也督促村干部按图操作、照单履责、用权清晰;制定《“三务”公开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和《“三个三”公开制度》等,为各村事项公开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南,确保公开规范。
三、畅通渠道,科技助力,让基层监督更便捷有力。
充分运用“一号一群一平台”科技手段,拓宽基层群众监督渠道。在镇微信公众号设置“清廉村居”专栏,并将二维码通过镇村两级公开栏及放置在便民服务中心的《xx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对外公开,老百姓用手机扫码就可查阅相关内容;在村内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村“两委”及时将各项村级事务在群内公开,群内成员自觉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将村务党务、民生补助、“三资”管理情况等民生关注热点在“清廉xx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上对外公示,以动动手指的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努力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通过着力打造“全面、有效、便捷”的基层监督体系,我镇清廉村居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已先后在新华网、大众日报、“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临沂日报、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刊发成果文章,市纪委、市电视台、县纪委也多次来我镇现场调研,并在x月份的全县清廉村居建设观摩会上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下一步,xx镇将继续深化推进“清廉村居”精细化建设,着力做好基层监督体系的提质增效,强化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的内部管理,不断丰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内涵,努力营造清明朗朗的政治生态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蓄力添彩。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xx镇xx社区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社区各项工作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现代文明“清廉社区”。
一、汇聚廉洁文化“强磁场”
在xx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了清廉议事阁和清廉露台,开设了清廉图书角,在办公区域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拧紧了思想总关口。
在居民小区内打造了融教育性、观赏性、艺术性于一体的“角、阁、廊”廉洁文化阵地,将清廉教育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将百姓喜闻乐见的休闲方式与廉洁文化相结合,寓教于乐,并把廉洁文化建设与创建特色社区等工作紧密结合,实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1+12”的“大格局”。
二、打通监督“最后一纳米”
为深入推进清廉社区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xx社区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监察工作联络站、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对业务工作的交流,提升队伍战斗能力。
定期召开网格议事会、板凳会、恳谈会,收集民情民意,用严格的监督、贴心的服务,协助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身的利益有人维护。今年以来开展各类网格议事会、板凳会、恳谈会共计x次,收集民情民意x条,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x件。
三、吹响干群联动“集结号”
xx社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在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带领下,对社区事务实施全民监督、时时监督,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由社区主要负责人现场确认、解决,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监察工作联络站则通过问题,查找、发现干部在履职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给予提醒改进。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立了以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小区热心居民为主的施工监督“纠察队”,利用空余时间,自发到小区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野蛮施工、不合理施工、材料质量问题、建筑垃圾乱堆放等情况,“纠察队”会及时反映给社区。例如,小区大门入口主路路面硬质铺装后,出现了跑沙现象,“纠察队”发现后第一时间上报社区,社区实地查看后,马上联系施工部门进行了重新铺装,获得了居民们的纷纷点赞。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村党支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村项目建设累计投资x余万元,统一按招投标或“四议两公开”方式落实;x余家村办企业的承包都按照招投标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进行,没有讲人情面子,没有优亲厚友。
在集体资产处置方面,全村土地开发x亩,出售给x家居民建房,村“两委”成员没有接受吃请、收受烟酒等礼品的行为。村“两委”成员逢年过节从来不发福利,也不向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送礼,村里取消了招待费,群众一致称赞。
二、奏响强村富民曲。
村“两委”班子解放思想、集思广益,新建村液化气站,每年收入x余万元。新建村尖峰茶厂,从英山县请来茶叶制作师傅教村民炒茶叶;动员x余户群众在板栗园、责任田里种茶叶,年均户平增收x元,村民人平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
现有村办企业x余家,出租商铺x平方米,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达到x万元。村两委通过“以地换路”的方式建设万密斋大道,开发凤鸣公馆、书香尚城住宅区,村集体得到商铺x平方米。如今的xx村已是村集体资产过x万元、固定资产过x万元的全县经济强村。
三、奏响乡风文明曲。
村党支部十分重视发展文化事业,建立了村级农民图书室、文化广场、文艺宣传队,村里民风淳朴、尊师重教,文化底蕴厚重,“没有吵架声,只有读书声”,涌现出x个博士生、x个硕士生、x个学士生,“博士村”享誉全县、让人羡慕。
村“两委”成立乡风文明理事会,制订《乡风文明理事会章程》、《乡风文明公约》,评选表彰“孝德模范”x名,在全村广泛宣传,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全村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带头示范,红白喜事简办或不办,过生日不请客,村民们纷纷效仿,全村移风易俗蔚然成风,邻里和睦,崇德向善,安居乐业。
下一步,xx镇将进一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以点带面,全镇铺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推进xx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集合
**乡**村有着全市连片最大的黄精基地,建成的“黄精屋”厂房能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年增收近x万元,是小有名气的“黄精村”。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的“明星村”,其实是个新组建不久的“大家庭”——20**年x月,**村经行政村规模调整组建而成。短短的3年时间里,**村非但没有因并村磨合滞缓了发展节奏,反而迅速崭露头角,成了干部清正、干群团结、民风清朗的富民美村,这其中最离不开的,正是清廉的护航。
蕴养廉文化,劲吹清廉风。**村班子非常关注清廉文化建设,为引导形成崇廉践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党员带头示范,将家风家训上墙,以文化氛围营造倡导勤俭持家、廉洁立家、文化兴家的家风正气,传递示范力量。不仅如此,该村还将小微权力流程、履职红线x条、廉政标语、廉政灯笼等廉政文化元素设置在“清廉之窗”、村主要路段、村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布设“民心秤”廉政小品,设置清廉书吧并邀请本地书法家叶根友题赠廉政书法,使清廉文化浸润人心。
搭建廉平台,融洽干群情。以清廉入户行动的开展为抓手,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把公平公正公开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开发“古风**”指尖微程序,将村级财务在“古风**”小程序上公开,通过主动“晾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微信线上视频会议平台,邀请外出党员、村民代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会商,推动决策公开透明,用干部的“廉心”换来了群众对干部的“信心”。
用好微权力,有畏促有为。将小微权力和办事信息在公开栏、小程序上定期公开、主动晾晒,虚心接受村监会、监察联络站和村民的意见建议,以廉洁村务聚民心、谋发展。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每一笔支出均经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线上线下充分公开。聚焦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清廉+”行动:开展“清廉村居+大搬快聚”行动,在对石柱自然村x户x人实施搬迁的过程中,没有产生x起信访案件;开展“清廉村居+项目建设”行动,并村以来共实施推进项目的投资近x万元,没有发生x起信访和违纪案件。也正因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项目环境,20**年**村被列入“水系连通”项目规划,预计项目投资将近x多万元。
清廉建设永不止步,**村将持之以恒做足清廉文章,干群一心、廉洁创业,在村庄发展、群众致富、乡村振兴的道路上铆劲冲刺、再谋新篇。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文联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廉洁承诺全覆盖。为有效预防各环节廉政风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清廉意识,文联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实现了全覆盖,切实有效地把修身律己、廉洁工作的清廉文化理念传递全体干部职工,扎紧扎牢廉洁防线。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文联党支部把各个办公室列为廉洁防控的重点领域,指导督促各办公室认真摸排出了在管理过程中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了制度,有效预防廉洁风险。
(三)发放廉洁手册。双柏县文联向干部职工发放了廉洁手册,明确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规范员工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让干部职工时刻铭记修身律己、廉洁从业,引导干部职工提升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抓实警示教育。利用qq、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廉洁文化理念、《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开尔行贿记》《政治掮客苏洪波》等系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授课,接受警示教育。警醒、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清廉洁工作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五)设置廉洁警示牌。在关键部门的办公室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廉洁警示牌,时刻警醒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六)开展廉政谈话。文联党支部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上,充分发挥廉政谈话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提醒教育作用,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
(一)倡导廉洁文明过节。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中,文联制作了廉洁文明过节倡议书,在节日来临之前,通过员工微信、qq群向全体干部发出廉洁文明过节倡议,呼吁广大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摒弃陈规陋习,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
(二)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文联认真贯彻落实领会***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推进工作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借助工会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的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时刻提醒大家做清廉家风的带头人、责任人,与家人共树好家风、塑造好形象,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作用,筑牢全体员工的家庭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预防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廉政风险,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集合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宣恩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宣恩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宣恩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 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 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 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 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微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1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一)宣传启动阶段。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宣恩风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中国宣恩网、“宣恩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宣恩”“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农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打造“牧歌小乡秀美xx”提供和谐稳定的农村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乡村居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村“两委”班子通过“三述一评”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村情月报”制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各界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乡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级债务化解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村级债务化解行为,确保债权应收尽收,未违规新增村级债务。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率90%以上。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党员干部引领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量在全乡处于上游水平或增幅处于前列;村民人均收入处于本乡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
(一)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在全乡7个村大力开展“清廉村居”活动,20xx年计划在全乡建成1-2个“清廉村居”,今后年度根据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乡党委、政府将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求,综合分析,严格标准,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精心挑选1个村作为“清廉村居”示范点进行培育,名单于每年4月底前报乡纪委汇总后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村党支部将对照“清廉村居”建设要求,针对建档村居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创特色、出亮点、见实效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清廉村居”。要鼓励建档村居因地制宜丰富特色内容,开展自选动作。每年年中,由乡纪委组织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培树典型,强化激励。每年底,由乡纪委组织对建档村居进行总结,将符合“五好”要求、得分靠前的村居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同时,将“清廉村居”建设情况列入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被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的所在村予以加分。
(四)总结提高,辐射引领。乡党委、纪委及时对“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今后每年建设一批新的“清廉村居”,同时对已确定的“清廉村居”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清廉村居”建设标准的示范点予以取消,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所在村予以扣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由纪委、组织、财政、农业、民政、信访等科室人员组成的xx乡创建“清廉村居”活动领导小组。乡纪委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廉洁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乡纪委要牵头抓好“清廉村居”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乡纪委要抓好村监委规范化运行;乡组织口要抓好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乡宣传口要大力营造“清廉村居”建设的浓厚氛围;乡民政口要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乡农经口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等科室涉农资金监管部门要分别抓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乡各村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验材料范文
今年以来,xx市xx街道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探索以项目化、清单式、共建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首创“股权分红+善治积分”收益分配模式,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中,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和民风。
一、认领抓手项目责任落实到人。
xx村首创项目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将清廉村居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分为4个项目:重点项目——《实施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创新项目——《精细化探索“股份+积分”分配模式》,破难项目——《收回集镇集体产权房长期租赁权益》,推动项目——《村级三资管理3.0版本提升行动》《清风惠民主题活动》《xx集镇“三服务”软硬件提升工程》等。每个项目都由1名村干部认领落实,并按工作职责对接协助单位和部门,体现“人人有担当、时时有推进、事事有共建”行动准则,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实效落地。
二、厘清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笼子。
xx村坚持“内容深化、指标量化、台账简化、监管强化”的原则,把原来村里多、杂、散的规章制度转化成可操作性强的规则条款,制定出台村居“小微权力”清单x条,涵盖村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社会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等七个方面,厘清小微权力边界。尤其对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资”管理、扶贫惠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细化要求,规定了x个“硬性指标”,确保村干部用权从“集中封闭”向“民主公开”转变,确保小微权力寻租“零空间”。
三、拓展联建载体推进有效监督。
xx村联合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光大银行xx支行、xx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xx街道xx社区等四个共建单位,在红色四方联盟的基础上,持续拓展联建载体,将联盟维度从党建延伸到党风廉政建设,组建“红+青”特色四方联盟。红色代表党组织建设,青色代表清廉村居建设。在村级三务公开互查、正风肃纪和重点监督项目交叉检查等方面开展合作监督。并且定期开展“村情公开日”活动,每季度固定一天向全体村民现场通报上季度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邀请共建单位共同开展监督,参与活动的党员代表、村民组长等在现场提问质询,村干部对问题一一进行答疑解惑,让村务工作在阳光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