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是实施国家政策、进行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组织。下面是一些机关单位的人才培养和选拔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借鉴。
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方案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作为“三位一体”内容之一,在全国各地进行得如火如荼。信息化建设的内涵也日益丰富,由最初的网站建设发展到现在的业务工作信息化,有条件的单位更是将管理信息化纳入了信息化建设内涵之中。绩效考核信息化,作为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已渐上日程,初露端倪。那么,如何在检察机关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成为意欲部署管理信息化的单位要着力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拟结合南京市检察机关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实例,谈点初浅认识,抛砖引玉。
一、绩效考核信息化理论依据
从管理的角度看,检察机关的整体运作绩效,与领导层战略目标之设定息息相关,与干警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同样密不可分。因此,通过对干警工作绩效良莠的评价,并保持对干警的有效回馈,激发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推动干警们的能力发展与潜能开发,形成一支高效率的工作团队显得尤为重要。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高效工具,对检察机关提升人力整体效能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是检察机关规范建设的基础之一。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有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发掘干警的聪明才智,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有助于盘活人力资源,发挥群体的优势,形成集体的合力,创造出更优异的政绩。
随着业务软件应用的逐渐深入,检察干警工作的质和量更多地通过业务软件中的数据来体现。这样,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实现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系统,达到上级院各部门对下级院对口部门,检-察-院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的目的;实现在管理方面,以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考核与全视角反馈考核相结合在检察机关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绩网络考核方法;在技术方面采用数据仓库和olap技术,建立基于数据仓库的绩效挖掘平台。
二、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施原则
(一)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在制度建设中,人的位置是举足轻重的。制度的组成有两个要件,即人和办事的流程,连结点是人要“遵守”。流程又是人制定的,流程结构设置的科学程度与人的认识水平和严谨态度有着必然的联系。绩效系统的设计不能脱离干警的实际工作,避免建成“空中楼阁”,出现中看不中用的“肥皂泡”。
(二)体现整体效能原则。管理机制是各项制度的有机结合体,是各项制度间的内联性、互动性、制约性、激励性和惩罚性的有机结合。贯彻整体效能原则实质是使制度形成机制,以机制为考核信息化的基本模型,体现考核体系的完整性,考核信息的统一性,考核资源的有效性,避免闭门造车,各自为政,出现“信息孤岛”,要让考核系统产生实质的推动作用,实现机制建设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切实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对全体人员或部门都适用的关键指标宜采用集中管理模式。比如,学术、调研文章的发表、预防犯罪体系、文字信息、培训以及各类表彰奖励、惩戒等都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由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维护,其他部门不再建立此类数据,直接查询统一库中的相关信息作为考核数据。
(三)体现管理信息化的原则。管理信息化的机制包括人、制度和科技三个部分,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互动的程度,直接影响管理的成效。人的能力是受到局限的,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现代科技已经发展到用电脑代替人脑的部分功能。绩效考核系统的设计目的不是单单地靠计算机完成考核运算,也不是传统考核资料的简单数字化,而是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力量来弥补人工操作的不足,探索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管理机制创新途径,真正发挥其在动态管理、量化管理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使其成为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现机制
以南京市院绩效考核系统为例,说明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现机制:
(一)工作原理
如图1所示,考核标准文档是绩效考核系统的依托,考核系统中所有关键绩效指标(kpi)都是由各处室的考核标准文档分解而成的,所以,考核标准文档的科学与否将直接决定着考核结果的客观与否。可是,在系统建设初期,系统不能奢求各处室制定出很科学的考核标准,因此,考核系统按照图1模式提供了从标准制定到生成考核结果的一整套可循环的设置模式,即各处室标准制定完成后由部门网管联络员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文档分解成一项一项可以量化的具体指标,并分析每一个指标数据的来源。如果办公、办案系统中有相关信息,则设置导入脚本直接提取数据,否则,查看分别由办公室、宣传处、政研室、监察处维护的信息简报、表彰奖励、宣传报导、理论调研和惩戒五个公共库中是否有考核指标所需要的信息,如果有则设置导入脚本直接提取。如果没有,则需要补录数据并审核。然后,所有指标数据进入考核系统核心模块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运算生成考核结果。当处室考核文档修改后,只要按照以上顺序重新设置即可使考核系统按照新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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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局机关全员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托、工作绩效为核心、结果运用为手段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考核延伸到岗位、到个人,进一步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机关绩效建设与管理,为全市安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量化考核,注重绩效的原则;
3、日常考核,年终考评的原则;
4、科室考核,综合评估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包括:局机关全体在编人员。考核对象分三个层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主要领导由市绩效办考核)、各科室(大队、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员,以考核科室(大队、中心)为主。
五、考核内容
对各科室(大队、中心)以年度目标任务工作绩效为核心,综合考核自身建设、服务质量及社会形象、工作创新等内容。对个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工作绩效,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六、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主,同时包括自身建设情况、临时性重要工作和工作创新。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占基础分的60%;自身建设考核得分占基础分的.30%。临时性重要工作和创新工作为奖励考核,得分占基础分10%。
1、年度目标考核(60分)。由局机关考核办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各科室(大队、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立考核指标,建立各科室(大队、中心)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分解表,评定考核分值。包片科室(大队、中心)工作考核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各业务科室首先对应自身业务对包片科室(大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打分,由局考核办统一汇总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核定各科室(大队、中心)目标考核得分。不包片的科室要对照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表、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报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最终得分。
2、自身建设考核(30分)。由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组织实施。对各科室(大队、中心)日常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登记。对照日常考核内容和标准初步核定各科室(大队、中心)自身建设考核得分,报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奖励考核(10分):奖励考核以完成重要临时性工作(5分)及创新工作目标(5分)为主要内容。临时性重要工作如招商引资、事故调查处理、阶段性重要工作、会议筹备及实施等;创新工作如科室在党报党刊及重要媒体对我局的宣传、科室负责联系上级单位在我局召开的有较大影响的现场会以及为我局争得的先进荣誉等。考核以完成结果依据(如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发表作品原件及奖励证书、牌等),由各科室将奖励依据提交局考核办,由局考核办负责汇总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完成一次重要工作记1分,招商引资每超额完成10%奖1分。创新性工作以影响层级为原则打分,分别为1分、2分、省3分、国家5分。累积得分超过基础分部分的按10%比例计入奖励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4、组织程序。以半年为单位,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综合各科室(大队、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建设情况,计算各科室(大队、中心)的最后得分,报局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最终确定并公布。
七、等次评定
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各科室(大队、中心)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先进科室(大队、中心)为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科室(大队、中心)为80-90分(含80分),达标科室(大队、中心)为60-79分(含60分),不达标科室为59分以下。
八、考核结果运用
1、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各科室(大队、中心)评先评优与其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工作要求
1、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在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和有关日常工作。
2、各科室(大队、中心)在认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同时,还应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参与、考勤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年终作为个人自身建设考核的依据。
3、绩效考核是对每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应本着对人对己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实在的原则,认真对待,决不允许发生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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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绩效方案范文
根据xxx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xxxxxx市委、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xxx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锦江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平时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各行政机关工作绩效,改进机关作风,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工作在锦江区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目督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重实绩、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考核对象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为: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考核指标及各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要求。
(三)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重点考核了解各部门的服务对象对其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表现情况的满意程度,考核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案件和行政投诉案件情况及满意率。
第六条 考核方法采取领导综合评价、职能部门专项考核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把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政府领导满意度作为确定各部门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
(一)政府领导综合评价。由区政府组成人员围绕政府各部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改革创新情况、执行力和协调合作情况等考核要素,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估。
(二)职能部门专项考核。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考核评估。其中,对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案件、行政投诉案件情况和行政效能监察情况考核,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考核计分。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组织服务对象按照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第七条 考核程序为:
(一)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区目督办根据全区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研究制定相应的具体考核指标、考核标准、指标权重和计分办法。绩效考核主要由平时考核监测和年度目标考核两部分构成。绩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为60分,平时考核监测分值为40分。
(二)平时考核监测。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完成情况的考核监测,并建立平时考核登记备案制度,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三)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年终总结对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报至区目督办。由区目督办组织协调各考核责任部门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绩效实施年度考核。
第八条 各单位确定目标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是:工作任务的确定要以区上下达的全年任务和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为依据,并结合单位职责和业务特点,逐一分解,要保证6月底完成任务过半,12月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第九条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将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制定切合单位特点的考核办法,严格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由区目督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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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方案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综合评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以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值
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将作为、县政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县政府201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和基本分值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4分)。
(2)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效能办(2分)。
2、查摆问题,积极整改(8分)。
(1)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分);
(2)开展了自查自纠,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分)。
3、制订了机关作风方面的制度,严明纪律(6分)。
(1)制定并张贴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2分);
(2)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一览表,实行政务公开(2分);
(3)完善学习、工作、考勤、财务等各项机关制度(2分)。
4、打造平台,受理投诉(10分)。
(1)成立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3分);
(2)认真受理投诉,有投诉受理登记记录(2分);
(3)积极组织调查,有调查案卷(2分);
(4)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整改,并形成制度(3分);
(5)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不满意,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理由成立的每件扣0.5分,处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向省、市级投诉成立的加倍扣分,扣完10分为止。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2分)。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6分)。
(1)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2分);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二十一条”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2分);
(3)对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结果评比(2分)。
8、群众满意度调查(4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优的单位得40分,满意度为良的得30分,满意度为一般的得20分,满意度为差的不得分。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5分)。
(1)有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编发效能工作简报(1.5分);
(2)每周向县效能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1.5分);(3)积极向省、市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投稿,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刊用效能建设方面文稿或图像2篇以上(2分)。
10、认真总结,材料归档(5分)。
(1)制订单位机关效能考核方案(1.5分);
(2)对活动进行了自查、评比,形成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并报县效能办(2分);
(3)将各阶段活动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5分)。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报县效能办。
2、测评。组织有关企业、群众、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单位及其行政审批、执法执罚岗位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3、考评。年底,县效能办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同步进行。
4、审定。县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梳理汇总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对获得年度先进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未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县级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单位、公务员考评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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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绩效方案范文
绩效考评制度是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抓好工作落实,以及强化干部治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使机关的工作有科学的评判标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机构,强化治理。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绩效考评工作,把它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xxx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确定了绩效考评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广播电视局关于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实施意见”,明确了绩效考评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对全年考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发挥了考评工作在日常治理中的作用。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局机关工作职能,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重新定岗,明确岗位职责。按照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把考评内容逐一细化,制定出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即:设立遵守规章制度,对参加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对待工作积极性等主观努力情况、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情况等五项考评内容,并尽可能地将各档考评内容细化、量化为可操作的评估指标。
在此基础上,注重做好每月一次的绩效考评工作,积极发挥考评领导小组的作用,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职工自评,部门领导点评,对每一位职工全年工作做出鉴定。通过个人自评、部门初评和考评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以此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为使绩效考评工作不走过场,对职工的绩效考评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行评重要阶段“查纠整治”阶段,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行风评议要求,将各自的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填好“自查自纠表”,将绩效考评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结合县情、局情,组织开展了以‘投身十大建设’,推动跃升发展”为主题的“十大建设”大讨论活动,围绕dd县“十大建设”的交通、环境、治安、文明建设等提出合理化建议50多条。同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追踪督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若干影响发展全局,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强调了纪律,保证了时间。以集中学习日为契机,以宗旨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题,组织了系列学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剖析根源,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剖析原因,以“洗滋堂”事件为反面典型,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具体措施,并做好阶段性的总结。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过程中,我局正确处理好效能建设与学习、整改、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关系,把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紧密结合,以各项工作的成绩与实效检验效能建设的成果。
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证实了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中,我局特别是有线电视台的作风面貌得到改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通过绩效考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强化机关治理、提高工作效能、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
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晋江、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14】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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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绩效方案范文
xx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了自己的应有的作用。
一是能够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在平时注意自觉学习,学习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工作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能够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在审批大厅工作比较辛苦,自己能够能够克服困难,每天起早贪黑积极工作,因家远在路上时间长,自己能够克服困难,不怕疲劳,保证按照到岗工作。
三是能够维护大局,支持工作。身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深知交通工作是一个整体,在工作中自觉树立整体观念,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生,以交通事业为重,努力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四是能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全接受上级的领导,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工作中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五是能够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在工作中,对来办事的人员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接待,展现交通人的良好精神面貌,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能立即办的不拖延。
六是能够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每天与工作人员朝夕相处,亲如手足,工作中做到了团结同志,帮助同志,关心同志,队员的大事小情时常挂在心中,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也得到了大家的关心帮助,特别是身边的年轻有为的同志,对我工作进一步起到了促进作用。
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市南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网络化绩效考核系统运行,实现工作业绩的过程管理、量化评价和考核到人,切实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机关公务员(局长除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
以公共项目考核、业务目标考核、综合评议和激励项目为主要考评要素。局长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政治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四、组织实施
(一)公共项目考核(20分)
1、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7分)
(1)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3分)
考核标准: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按要求学习指定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或做好答题卡等,并及时反馈的,经政治处确认,记一次学习得分。该项年度最高得分3分;每次学习得分为动态分值,计算方法为:3分除以学习次数。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上级部署及本部门安排,发起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任务。接到学习任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反馈学习情况,经政治处确认后,系统自动按标准加分;未按时反馈的,不得分。
(2)参加培训(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被选派参加上级调训、以及列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未能按时出勤,或听课不认真,受到培训组织部门通报或口头批评的,每次减1分;未按要求参加上级机关或部门组织的其它培训的,每次分别减0.5分或0.2分。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考试考核(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参加市、区或本单位统一组织的达标类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者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次减1分。
考核方法:政治处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2、遵章守纪意识培养(8分)
(1)考勤(4分)
考核标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包括对是否按时出勤、有无早退及是否按时就餐三种情况的管理。月出勤率为90%以上的,记1.5分;为80%-89%的,记1分;为70%-79%的,记0.6分,其它不得分;“无早退”的,同“出勤率”标准。中午按规定时间进餐比率为80%以上的,计1分;为70-79%的,记0.6分;为60%-69%的,记0.3分,其它不得分。考核年度内各月得分平均值为本人年度考勤得分。
考核方法:由办公室按照以上标准,根据日常实际考勤情况,每月末手动输入一次。实行打卡机考勤后,机关工作人员于规定到岗时间之前、规定午餐时间之后、以及规定下班时间之前15分钟内,在考勤(就餐)打卡机上打卡,分别视为出勤、中午按规定时间就餐和无早退。休假或因公外出的,可以提出补录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办公室确认,视为出勤和无早退;中午未打卡就餐的,默认为按规定时间就餐。
(2)参加集体活动(2分)
考核标准: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体会议、宣传或文体活动等重大集体活动,按时出席、遵守会场纪律和活动安排,及时反馈的,经办公室确认,记一次集体活动得分。参加本人职责范围内工作或出席本人岗位所需的专项会议的,不作为本条加分项目。该项年度最高得分2分;每次集体活动得分为动态分值,计算方法为:2分除以集体活动次数。
考核方法: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及本部门安排,发起“集体活动”。接到参加集体活动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反馈参加情况,经办公室确认后,系统自动按标准加分;未按时反馈的,不得分。
(3)规范办公秩序(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在区职能部门或本部门组织的正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办公室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规范、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其它检查事项均达到标准的,不减分。每出现1个不合格项目,该办公室成员每人减0.5分;减分项目有明确责任人的,只对责任人减分。
考核方法:由办公室根据上级机关和本部门的检查、抽查结果,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作风纪律培养(5分)
(1)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处理(1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1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青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及本单位纪律等规定,受到服务对象或单位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减1分。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被投诉情况,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2)一般违纪的处理(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每次减1.5分,且年度考核最高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每次减2分,且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分数归零,且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情况及处理结果,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二)业务目标考核(50分)
对个人业务目标的考核,以量化评价工作周记的形式进行,满分为50分。
1、考核标准
(1)确定岗位工作目标。部门承担的市考区目标、区考部门目标、以及部门自行拟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临时性工作任务,按照部门负责人或职能科室--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个人的层级顺序,分解落实到个人。
(2)每周记录自评。机关工作人员对岗位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按岗位职责完成的其他常规性工作, 每周记录一次,并根据所承担的各类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评打分,每类目标完成情况最高自评分为50分。
(3)领导量化评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每周分别对个人工作周记进行初审、审核和评定,对个人工作情况逐类量化评价,每类目标完成情况最高评分为50分,各类项目平均分为本周个人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减分事项应备注说明。系统默认较高级别人员的评价分数为周记的最终基本分数。
(4)各周周记分数的平均值,为个人年度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
(5)“工作周记”中,设置工作感想与建议栏目,机关工作人员可随时添加,此项不做量化考核。
2、考核方法
(1)机关工作人员自行输入工作周记,于每周一下班前提交。无故不提交工作周记的,该周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为0分。因公外出、正常休假、逢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周记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于特殊情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考核标准补录周记。
(2)科室负责人于收到工作周记2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于当周内,对个人工作周记进行审查确认,做出基础分数的量化评价,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对不真实内容不予确认。上一级领导未审查的,默认为同意其下级人员评价结果。
(3)各级领导可以通过工作周记,查看自己所分解的某项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总。
(三)综合评议(30分)
综合评议分为领导评议、全员评议两部分,分值分别为21分、9分,各部分分值累计即被评议人的得分。
1、领导评议(21分)
评议标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根据公共项目考核情况、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及其他客观表现,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一般 | 较差 | |||||
部门负责人 | 7 | 7 | 5 | 3 | 1 | 0 |
分管领导 | 7 | 7 | 5 | 3 | 1 | 0 |
科室负责人 | 7 | 7 | 5 | 3 | 1 | 0 |
评议方法: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系统设定的操作页面中,根据每名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赋分;缺少评议层次的,系统默认为该档满分。每年6月底、12月底由本政治处各发起一次评议,两次评议成绩的平均值为本项目个人年度得分。
2、全员评议(9分)
评议标准:由评议人根据被考核人日常工作情况及其他应被评议的情况进行赋分。
一般 | 较差 | ||||
分 值 | 9分 | 6分 | 3分 | 1分 | 0 |
评议方法:采取内部全员参加的方法,对每个被考核人进行评议。由政治处发起,每年6月底、12月底各评议一次,两次评议成绩的平均值为本项目个人年度得分。放弃评分的,不计票数。
(四)激励项目(20分)
激励项目包括工作创新、立功受奖和业务目标考核激励三项,分值分别为5分、5分和10分
1、工作创新(5分)
(1)创新建议(2分)
考核标准:创新建议可涉及全区或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对全区或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管理方法和机制建设等事项的建议、设想,以书面形式提交。被本部门或区级、市级机关采纳的,每次分别加0.5分、1分、2分。年度最高得分2分。联名建议的,分值平分。
考核方法:创新建议由机关工作人员随时在考核系统“创新建议”栏中以统一的书面格式提出,办公室每季度确认、公布一次创新建议采纳情况,系统按照确认的情况自动将得分分配给创新建议提出者。
(2)创新经验(3分)
考核标准:科室的创新经验在上级组织的专题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的,或被上级机关、领导批示推广的,或被上级机关正式立项的,或获得创新类奖项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不同级别,该科室或组织人员平均分别加3、2、1分。出席上述会议并作书面交流的,或被对口业务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表扬或推广的,加分减半。个人年度最高得分3分。
考核方法:科室负责人为相关参与人提报创新经验加分申请,并将会议通知、经验材料、领导批示件等证明文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确认分数。
2、立功受奖(5分)
考核标准
(1)获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本部门各类先进个人奖励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科室或本部门其它组织获同等集体荣誉的,该科室或组织成员的个人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均得。
(2)见义勇为或做好人好事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单项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3)代表本部门参加业务竞赛或考核,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在本部门组织的岗位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0.3分、0.2分和0.1分。集体项目获上述同等荣誉的,参加者的个人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均得。
以上三项总计年度最高得分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执行其中最高级别的加分标准,不重复计分。
考核方法:被考核人随时将奖励名称、授予级别、受奖证明文件名称等输入系统,并主动将有关文件或奖励证明报送政治处统一备案。政治处对填报内容负责确认。立功受奖加分的提报时间,应在被授予奖项的考核年度内。
3、业务目标考核激励(10分)
考核标准
(1)个人承担的市、区、部门业务目标任务获得考评第一名或获得优秀等次的,或受到上级机关领导批示表扬、推广的,或在单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本部门嘉奖或在正式会议上表扬的,个人每次可申请加2-4分。年度最高得分8分。
(2)根据本部门整体工作的需要或领导指派,积极配合其他科室或个人工作,协助该科室或个人获得本条第一款列举的荣誉的,个人每次申请加1-2分。年度最高得分2分。
(3)个人承担的区、市、部门业务目标任务,低于部门确定的目标要求的,或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或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次减2-4分。年度最多减分8分。
(4)在按规定配合其他科室或个人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配合义务、态度消极、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相关工作事项出现较大失误或成绩较差的,每次减1-2分。年度最多减分2分。
年内数次加、减分的,累计计算,但不超过10分的幅度。
属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名次的,按应得名次考核。
考核方法:符合加分标准的,个人提出加分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评定后予以加分。部门负责人也可不经被考核人申请,直接按考核标准给予被考核人不超过10分的加分或减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其他表彰、奖惩的主要依据使用。在向人事局报送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同时,一并报送本考核结果,作为对照参考标准。
区将把各单位网络化绩效考核的运行情况,纳入区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
附件:一、市南区司法局岗位绩效考核职能部门设置一览表
二、《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基本称职等次标准”。
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不称职等次标准”
附件:
一、市南区司法局岗位绩效考核职能部门设置一览表
考核内容 | 公共项目考核 | 业务目 标考核 | 综合 评议 | 激励项目 | |||||||||||||||
政治和业务 素质培养 | 遵章守纪 意识培养 | 作风纪律 培养 | 工作周记 | 领导评议 | 全员评议 | 工作 创新 | 立功受奖 | 业务目标考核激励 | |||||||||||
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 | 参加培训 | 考试考核 | 考勤 | 参加集体活动 | 规范办公秩序 | 投诉经查属实的处理 | 一般违纪处理 | 严重违纪和违法的处理 | 创新建议 | 创新经验 | |||||||||
职能部门 | 政治处 | 政治处 | 政治处 | 办公室 法律援助中心 | 办公室 | 办公室 | 政治处 | 全部科室 | 政治处 | 办公室 | 政治处 | 政治处 | |||||||
二、《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基本称职等次标准”:
(1)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2)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
(6)上班时间擅自离岗5次以上,影响工作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差错1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合计超过50%或不称职票数超过30%的;
(10)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基本称职对待的;
(11)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团)内警告处分的;
(12)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明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不称职等次标准”: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违反纪律煽动群众参与集体上访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批评教育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6)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10)违反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12)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票数超过50%的;
(17)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不称职对待的;
(18)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负有直接责任的;
(19)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它公务过程中以权谋私,被举报并查实的;
(20)其它管理规定中,明确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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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核绩效方案范文
20xx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效能办的指导下,坚持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绩效建设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教育机关干部职工树立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为目标,加快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绩效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绩效建设,把绩效建设列入党组、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机关绩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沈家文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朱上真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房产基建科、行政管理科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机关绩效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家文同志提出:要以绩效建设为动力、逐步建立奖优罚劣、鼓励创新的奖惩机制,通过量化标准来检验工作实效,确实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树立起满意机关后勤人形象,局党组成员对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能。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负责,扎实抓好绩效建设工作。局党组会、局务会及有关专题会都强调,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机关绩效工作,严防走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绩效建设工作的协调,确保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落实,方法措施落实,各项目标落实。局机关的绩效建设工作,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房产科、行政科等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强化教育。20xx年,我局在机关绩效建设工作中,紧贴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手段,做到学好文件,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抓好学习。坚持每周一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布置业务工作、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等形式,营造机关绩效建设的浓厚氛围,使机关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开展机关绩效建设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2、抓好结合。
一是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干事干净”,坚持解放思想求先行、以人为本求先行,好字当头求先行,持续运作求先行,在干干净净干事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践中,真正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机关事务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结合机关后勤保障的各项任务,将机关绩效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浮燥,团结协作不足,互相推诿扯皮、服务能力较低、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开展教育,促进机关后勤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为确保核减经费预算工作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的实际,着重抓好:一是精简会议,减少出差次数和人员。为节约行政经费,控制会议和差旅费支出,拟定在8月份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做取消召开会议,可节约经费25000元,严格控制出差人数与次数,节省经费;二是抓好办公区节水节电工作。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3)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少数人加班尽量不开空调;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oxx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oxx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剑(院长)。
副组长:王福有(副院长)。
许文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李忠江(院长助理)。
成员:侯宝生(教务处副处长)。
李智乾(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
张福香(招生办公室主任)。
王海霞(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董星春(总务处处长)。
唐惠梅(财务处处长)。
薛玉(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一)处(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围:
(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二oxx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oxx年度工作总结》。
(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先进处室”、“特殊贡献处室”、“先进系(部)”、“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
(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oxx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个、“特殊贡献处室”1—2个,“先进教学系(部)”2个、“先进科室”1个。
4.评优依据:《“先进处(科)室”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34号)、《“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
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
2.考核程序:
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推荐产生二oxx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
(4)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5)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
(6)汇总评议意见及测评分数,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3.考核评优:评选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3名、处室“特殊贡献先进个人”1—2名,系(部)“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
4.评优依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青黄浦字[20xx]28号)、测评结果以及评议意见。
(三)关于任课教师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教学一线任教,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及以上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
2.考核程序:教务处按照《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汇总任课教师本年度的考核评分。在教务处的督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述职,随后由本系(部)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人选,经教务处审核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2)。
(3)述职结束后,将每位教师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教师”名单。
3.考核评优: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秀教师”4名。
4.评优依据:《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四)关于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范围:在本年度,担任并完成一个学期(按满15周计)及以上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考核办法:学生处按照《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的具体要求,分别汇总各班级二oxx年度第一、二个学期的量化考核评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学生处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述职结束后,将各位班主任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3)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考核成绩及“优秀班主任”名单。
资格。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同时又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占用“优秀教师”评比名额参评“优秀教师”,只参评“优秀班主任”。
4.评优依据:《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五)关于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的考核。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各行政处(科)室从事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以及负责招生、就业、财务、后勤服务工作,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以上工作任务的科级及以下职级的教职工。
2.考核程序:按照《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的考核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人事处组织召开“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工作者”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述职结束后,将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送人事处,经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4)公示考核成绩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3.考核评优:原则上按照评优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4名。
4.评优依据:《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以及评议意见。
五、成绩使用。
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工岗位鉴定、职务评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办理。
六、考核时间。
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在20xx年度年终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中通报表彰。
八、有关要求。
1.各处室、系(部)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2.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是学院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不断促进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各处(科)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为二oxx年度学院整体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最坚实的保证。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下属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猪场员工生产指标月度绩效考核方案(适合于满负荷均衡生产经营猪场)。
原则:有奖有罚,奖不封顶;员工月度考核奖罚,场长年度考核奖罚;兼顾行业特点,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以生产指标为主,成本指标为辅,兼顾经济效益。
原理:生产指标、成本指标与经济效益正相关,猪场员工只要把生产指标、成本指标搞好了,经济效益自然就上去了;猪场不适合搞利润指标,生猪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不可预测,利润指标往往难以兑现。
一.生产指标。
1.配种妊娠舍人工授精站生产指标满负荷配种计划90%配种分娩率80%胎均活产仔数10头(原种及祖代9头)。
2.产房保育舍生产指标哺乳保育期成活率90%转出重4周龄(28日龄)7公斤、9周龄(63日龄)20公斤3.生长育成(肥)舍生产指标生长育成(肥)期成活率98%出栏重种猪16周龄(112日龄)50公斤,育肥猪23周龄(161日龄)90公斤。
二.考核奖罚办法。
各组饲养员一人份,各组组长(含主配)2人份,生产线主管(一条独立的生产线设科级或科助级主管一名,万头规模以下猪场生产科长兼)是所辖生产线员工平均线的3倍,人工授精站员工人工实验室员工是配种妊娠舍员工平均线的1.5倍。
四.结算兑现办法。
每月结算,与工资同时兑现。该奖罚与每月绩效工资挂钩,奖金可突破绩效工资上限,罚款限为绩效工资额。
结算时涉及其它指标参数时,参照事业部制定的各项指标。
由场长组织、财会室负责、生产科配合统计结算。说明:
猪场员工适合于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生产指标承包奖罚形式来进行业绩考核。
猪场生产线员工只负责某一阶段性工作,可以做月度奖罚考核。
猪场后勤员工考核可参照集团公司其他行政后勤部门员工考核办法。
按上述方案实施,业绩最好的生产线员工可能拿到的最高奖金(绩效工资)约为:普通饲养员20xx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3000元),班组长级(车间主任)员工4000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6000元),生产线主管或生产科长6000员(加上每月考勤薪资,月薪约9000元)。猪场场长生产指标年度绩效考核方案(适合于满负荷均衡生产经营猪场)。
一.年度指标。
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出栏猪20头(种猪场18头)。
全群料肉比是3.1(种猪场2.9)。
平均每头出栏猪所摊药费60元二.考核奖罚办法。
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出栏猪:总出栏数每增减一头,奖罚20元。
全群(全场)料肉比:按料肉比计算每减增饲料1吨,奖罚100元。
平均每头出栏猪所摊药费:每减增10元,奖罚2元三.结算兑现办法。
每年度结算,以年度奖金(绩效工资)形式兑现。即与场长的绩效工资部分年底一起发放。
该奖罚与绩效工资挂钩,奖金可突破绩效工资上限,罚款限为绩效工资总额。
结算时涉及其它指标参数时,参照事业部制定的各项指标。
由事业部组织、财会室负责、生产科配合统计结算。说明:
如上三个指标能够代表猪场生产管理的总体水平。第一个指标几乎囊括了猪场的所有生产技术指标如母猪年产胎数、配种分娩率、胎均产仔数、成活率等。第二、第三个指标能够代表猪场成本控制的经营水平,正常满负荷生产的猪场仅饲料成本就占猪场总成本的70-80%,其次是药物成本。
2由于养猪生产周期长,有关全场全期整体性生产指标月度、季度甚至半年也无法考核,所以场长生产经营指标考核一年一次为妥(重要的前提条件:场长的绩效工资部分年底一起发放)。
满负荷生产经营猪场场长岗位要稳定,至少要一年内不变,这样有利于猪场管理的连续性,同样也利于考核场长业绩。
此方案实施后,也可适当地提高那些业绩好的场长待遇,提高场长薪酬水平在同行业的竟争力,同时也可将负责不同规模的猪场场长的薪酬水平区别开来。上述指标完成最好的场长该奖金(年度绩效工资)能拿到:万头猪场场长6万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年薪约10万);两万头猪场场长12万元(加上每月考勤薪资,年薪约16万);以此类推。五万头以上猪场奖制,没有该项奖金)。
上述具体指标及奖罚力度有待商榷、讨论。
文档为doc格式。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细则全文完整
为贯彻落实《2015-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闽人发号)和《关于印发(闽人发2015130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力支持。
1在对工作岗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注意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
1
afeng朵。
3、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5、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参照公务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
1根据本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部门(科室)工作岗位,合理分配人员编制数额。在人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工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
2
afeng朵。
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市政府或本单位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常规工作目标根据部门(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3、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分析和统计。
4、形成绩效评价标准按完成情况得一部分分数;况的,按照完成主体“负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
在考核工作实绩时,应把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前提,注意考核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会议学习和值班等制度执行情况。考勤工作直接单列,单独考核。另外,也可把社会评价和民-意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召开专场测评会、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组织满意度测评,并计入绩效考评总分。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按一定的计算方法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评价可以按照综合排名评价,也可以按照单项排名评价。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应把握好以下五个要素:
2、设置难度系数。班频率等因素,难度系数一般分为“难、—内,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得分×(30%—60%),兼职岗位所占比重根据兼职数量来确定。
5、设定评价等级。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90%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60%-75%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低于总分60%的25%以内和30%以内。
度考六、绩效考核程序。
下四个步骤进行:
1工作计划可以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要求各部门(科室)工作计划应按时报送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指导考核对象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台账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各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考核结果。
把绩效结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建立绩效结果。
1、与考核奖金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以个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设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奖金按季度发放,具体发放办法另行研究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不能搞平均发放或轮流坐庄,应做到绩效优先、兼顾平衡,让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不劳者不得,真正体现出个人工作努力与贡献的成果。
2、与奖励惩戒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评被评合格)称职(基本合格)3、与职业发展挂钩。等次的人员,在干部培训也是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常务副许宏程担任,成员由办、组织部、编办、市政府办、公务员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绩效办),挂靠市公务员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务员局局长担任。各单位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绩效生局审批,报市绩效办备案。
2、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开、公。
3、加强监督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不力、并取消单位绩效考核奖金。
4、。各单位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用绩效考核来检验各项工作的成效,使绩效考核成为干部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调动公司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各项目管理预定目标的顺利达成,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所有承接项目委派之管理处经理、副经理。
(一)考核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工资标准:将每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当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具体金额。
(三)考核内容:管理处经理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管理的项目综合评审表现。
(四)考核方式:实行两级考核。
1、公司总经理和分管总助意见;
2、公司职能部门例行项目检查评审意见;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以分数确定,最终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以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为准。各个等级对应分数及基本标准如下:
a级:超额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
b级:全面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成绩良好;
c级:基本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表现合格,工作成绩一般,偶有工作失误;
d级:未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表现一般,工作成绩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误。
2、奖惩办法。
当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管理处经理当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
(1)考核结果为a级:绩效工资按%发放。
(2)考核结果为b级:绩效工资按%发放。
(3)考核结果为c级:绩效工资按%发放。
(4)考核结果为d级: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考核中过程中,当年度考核等级为d的,留任原职查看;累计达到两次的,降职降级或转为试用员工;累计达到三次的,给予解聘或辞退。年度c级考核结果累计达到或超过三次的,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公司另行安排职级岗位。
此外,管理处经理年度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进的直接参考依据。
(二)对管理处经理的考核。
1、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工作完成情况(60%)现场管理(30%)内部管理(10%)。
2、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外部调查、职能部门检查、领导考评的方式,以公司领导最终评定为准。
3、考核结果和奖惩。
年终,公司将根据各管理处经理全年总体表现情况,评选优秀管理者,并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年终考评较差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或解聘处理。
(一)计划制定和返回:
1、年度度工作计划:每年度由管理处经理制定《管理处年度度计划表》,交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计划实施。
2、公司下发要求执行的任务;
3、计划制定各阶段,应进行必要的沟通。
(二)公司常规业务标准作业的正常执行:
1、管理处经理监督管理处各部门按照公司业务流程和标准作业;
2、履行向下管理的职能;
(三)了解业务单位满意度;
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
我国早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曾有对氏族中管理者进行“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的记载,即每三年对氏族中管理者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决定对善者、智者进行晋升,对恶者、愚者进行降职。这一制度在后来历代管理者的考核体系中或多或少都有其影子,而最早明确提出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国家是英国。英国在十九世纪中叶,职能部门冗员充斥、工作效率低下,公务员的晋级主要凭资历,从而导致人浮于事,因此开始进行改革,把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才能与其晋级紧密相连,此项措施及大地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和效能,于是很多国家开始借鉴、引入绩效考核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劳动分配制度也日益多样化、合理化,事业单位目前也正在逐步实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09年9月2日,国务院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绩效考核在通过职能部门的不断探索后,已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考核措施也正在向科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但仍有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并加以改进,下面不揣浅陋,略作探析。
2.1观念陈旧,对绩效考核认识不到位。
目前有些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还带有某种计划经济的色彩,把人力资源管理当作一个事务性工作,没有认识到通过绩效考核可以了解人力资源使用状况、可以使职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可以通过满足职工的不同需求来获得组织竞争力,从而导致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职工抱着考核就是填表格、评优秀,被考核者年终述职时报喜少报忧,对缺点泛泛而谈,应付了事。这样既影响了考核质量,也难引起重视。
2.2绩效考核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当前全国各类事业单位普遍采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定期、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这四个方面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若拿来就用,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无法对照,此考核标准显得有些笼统。由于单位门类不同,性质不一,所规定的内容没有与具体单位的目标、使命很好结合,没有体现具体单位的组织文化,容易造成凭印象打分,有失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无法保证考核的效度和信度,这样也就失去了绩效考核的本来目的。
2.3绩效考核等级过少,方法过简单化。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一般分为四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有的单位往往用强制分布法,将四等次按照一定的比例,硬性分配到各个部门。这样往往容易导致工作优秀的人员因其在业绩好的部门由于名额的限制,绩效得不到认可,难被评为“优秀”,而工作一般的人员在业绩平庸的部门往往被评为优秀;另外,有些单位为了避免考核中出现矛盾现象,就在单位部门内部使用“轮流坐庄”,特别是考评结果涉及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尤其突出。这种考核的结果容易出现“优而不秀”的现象,使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受到挫伤,使绩效考核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2.4缺乏资料的积累,考核周期过长,不重视平时考核。
我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目前多数单位采取的是年度考核,即一年考核一次。这样容易使考核者以被考核者最近几周或几个月的表现作为其年度考核的参照,而忽视其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的表现,产生“近因效应”。这种对被考核者平时的表现不建帐、不作资料积累的现象,使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脱钩,无据可查,导致绩效考核结果失真。
2.5考核结果反馈不当,与奖惩联系不紧密。
当前,我们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很少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即使有反馈也多是下达通知,谈不上双方沟通。被考核者在绩效完成中存在的问题,很少得到他人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使考核结果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和转化,导致考核的作用失效。另外,考核的结果与奖惩挂钩不紧密,而且奖惩缺乏法制性,有的单位只是把绩效考核当作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以至考核流于形式。
2.6人力资源管理者理论知识不足。
当今,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并非全是专业出身,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所受的'训练比较少,工作中多沿袭传统人事管理方式,对新时期绩效考核的灵活性掌握不够。另外,由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者的教育背景和知识水平所限,他们在日常管理中容易造成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事为中心,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培养本单位情感文化上,而是忙碌于琐碎事务,从而导致不能很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
目前绩效考核工作中,上述问题的存在,既影响到考核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又影响到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容易使管理者难以摸清职工队伍的真实情况,造成决策失误和管理控制失当,使绩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最终不利于体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不利于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加强有效的绩效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在眉睫。
3.1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对绩效考核的认识。
可以通过宣传、交流沟通等方式提高对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对职工的激励作用,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在吸取过去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分析、总结,用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意识,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安排、督促和检查,让绩效考核真正发挥作用。
3.2探索科学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具体化的考核标准。
我国事业单位类别主要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不同类别的职能部门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均有差异,不能用统一的评价指标来尺度所有的人,所以在绩效考核时,要实行分类评价。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应用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可用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领导为主、群众参与的考核方法,根据单位自身特点、人员结构等情况,从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社会伦理道德、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出勤情况、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等方面出发,建立科学的、量化的多方评价体系。这样,既能增加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又能提高评价的效率。
3.3建立合理的考核周期,把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注重资料积累。
在日常工作中,平时考核是检验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日常情况,是年度考核结果的业绩依据。定期考核是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考核对象一段时间以来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是考核的最终确定形式。因此,事业单位的各级管理者既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又要通过定期考核来评价工作人员的业绩状况。而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周期究竟多长时间为宜,我们认为各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工种、不同层次、不同目的来决定。一般说来,对高层管理者、科研工作者,考核期限以年度考核为宜;对中层管理者,以季度考核单位为宜;对一般操作性工作者,以一月考核为宜。另外,各事业单位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周期,也可采取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小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积累起来,年终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总考核,评出各部门、职工的考核档次。这种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能避免年度考核中的“近因效应”,从而提高了绩效考核的准确度。
4坚持考核原则,加强交流与沟通,健全评价反馈体系。
绩效考核具有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作用,因此在绩效考核时,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高度重视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坚持考核原则,做到层层把关,才能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考核等次的确认才会被广大职工接受并起到相应的激励、促进作用。此外,在考核时,只有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和交流,才能更全面地了解被考核者及其工作情况,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而被考核者只有了解个人工作与组织期望的差距在哪里,才能改进工作,提高绩效。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立面谈机制,让被考核者在考核过程中与考核者沟通交流,了解自身不足及改进方向,并且有申辩说明和补充的机会,从而使考核工作起到对被考核者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3.5完善考核工作总结,拓宽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不是一个独立的管理行为,它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它环节紧密相联系,考核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及时地总结绩效考核中的经验、不足,以便今后考核工作的改进,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本单位职工队伍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其次,考核结果若不和奖惩相联系,就会失去它的威慑力,久而久之使考核流于形式。因此,绩效考核的结果不仅仅用来决定岗位工资,还可在职工的任职、升迁、薪酬、福利、培训、换岗、待岗、辞退等方面发挥作用,从而充分发掘职工潜能。
3.6加强学习,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管理理念。
无论一个设计的多么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如果不能正确的使用,就无法从根本上保证管理的信度与效度。因此,针对目前部分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者的现状,我们认为可通过对其培训学习等方式,使其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内容、方法和绩效考核标准等,减少工作中所出现的误差,从而提高管理的信度与效度,以更好地适应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需要。
综上所述,实施全面、规范、准确的绩效考核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体系的核心所在。我们通过找出我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的策略,希能对实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最终目标有所启示,同时也期望能制定出更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
单位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对于生产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尽管很多企业都在积极推进和努力实践,基层班组也分别制定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制度、规定和办法,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认识、理解和方法的差异,往往存在着诸多盲点和误区:
(1)绩效考核不能和班组自身特点相结合。
(2)绩效考核内容设置不合理、不科学。
(3)不注重绩效考核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劳动报酬和实际付出相脱节等。
这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员工个人在业绩评价与实际工作境况上显现出诸多不一致,从而使班组绩效考核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为了满足员工渴望公正评价的要求,在绩效考核中生产管理者应确立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根据考核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班组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注重实绩。在对被考核班组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完成工作实际效益为主。
3、明确公开。考核标准、程序以及对考评责任者的规定在班组内部应当对全体员工公开。这样才能使员工对绩效考核工作产生信任感,对考核结果也易持理解、接受的态度。
4、及时反馈。考核的结果(评语)一定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
绩效考核除了要遵循上述四个原则外,还要对考评主管进行充分的训练,使他们尽量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对考评标准有一个准确的、统一的理解,这对有效推行绩效考核是非常重要的。
要使绩效考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得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生产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时,最重要的就是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的设计。下表是班组绩效考核中常用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生产管理者应熟练掌握。
绩效考核中常用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生产员工的绩效考核应以真正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要衡量生产员工的业绩,就务必把各种工作要素加以量化。因此,在考核项日的设置上要突出重点和生产车间的核心利益,如要考核员工的主要业绩等。
河南某铝厂在铁路运输班组实行了“以量计奖”的绩效考核方案,即组员的奖金与当月完成的运输量和任务数相挂钩,该方法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该厂的内燃机车检修班组采用的是组员奖金与技术能力挂钩的模式,也就是把组员处理机车故障的技能、次数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打分核算。这就让技术能力强、处理故障多的组员多劳多得,同时也激发了其他组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工作的热情。
一套好的考核制度必须是经过大多数员工认可的。在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时,务必结合本生产部门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多方位地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细则全文完整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七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八条各事业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考核一般采取百分制的办法。确实不能量化的,要采取定性表述的方式。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具体标准由事业单位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情况,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行制定。
平时考核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第九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根据行业特点,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农历年、学年等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
(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五)廉洁从业。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含领导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够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新技术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较熟练,能够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八条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能够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无责任事故或严重失误,注重劳动安全,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要与主管部门对单位整体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数的15%。对当年本单位获得省级(含)以上集体奖励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可提高到20%。
第二十条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未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表现相统一的方法。
第二十三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二)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成考核单元并组织个人述职;。
(五)考核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等次意见;。
(六)被考核人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七)单位人事部门将考核结果归档。
第二十四条聘期考核程序由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考年度考核的程序确定。
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单位考核组织申请复核。单位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若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一)被确定为不参加年度考核对象;。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三)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聘用合同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平时考核一般采取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法进行,由部门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注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时的表现进行跟踪考核。
第二十八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较高等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必要时可以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第二十九条绩效分析主要通过有关统计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绩效分析指标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设计,突出公益服务特点。
第三十条部门内部评议主要通过部门内部人员的评价,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以及在本部门工作人员中的公认度。
部门内部评议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填写评议表等方式进行。评议表应当填写具体的评议意见,包括工作表现、优点、缺点等。
第三十一条单位民主测评主要通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代表的评价,了解较高等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认度。
单位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填写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表分项分档,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项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
第三十二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以及在服务对象中的公认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样调查,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四个等次。
第三十三条综合评价主要对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相互补充印证,修正绩效分析的量化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综合评价一般应当形成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综合性意见,作为审议考核等次建议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转业时的鉴定,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五条对事业单位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第三十六条病假(因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七条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行政机关任命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四十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奖励、晋升、培训、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工勤技能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同级或上一级工勤技能等级。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三)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二)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三)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
(四)一年内不得参加较高等级岗位的竞聘;。
(六)考核不合格被调整岗位的,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原聘岗位存续的,如工作人员提出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第四十七条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其中对符合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情形的人员,可依据聘用时的鉴定或考察材料以及平时考核情况,符合年度考核规定的合格以上等次条件的,可晋升薪级工资。
第四十八条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紧密结合。
第六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九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权分别负责党群系统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方法。
第五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拟定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审定人员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等。考核组织成员由单位主管人事(干部)工作的领导、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组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单位考核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干部)部门。考核组织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十二条要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标准、程序和考核最终结果应当公开。
第五十三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建立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和检查评估制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情况及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归口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期间和考核工作结束之后,对部分所属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和调研评估,印证考核成效,检查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机关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各市、各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共山西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2004]10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