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各方面工作协调和发展的前提。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组织或社会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何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针车品质管理制度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校准、维护和管理,确保测量准确度满足规定要求。
适用于对产品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用的计量器具、设备的控制。
a、品管科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计量设备追踪处理及其他管理工作。
b、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及验收;。
品管科负责根据过程和产品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选择(申购)、确认适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具有所需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的测量设备)。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验证;。
4.2.1品管科编制《测量设备检定计划表》(校准/检定的周期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和可能有的强制检定要求)设备定的校准或验证周期或使用前,送经国家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部门或经评定合格的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验证。校准或验证的结果应由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记录在《测量设备履历表》上,外送校检或验证结果须附相关的记录(如检测报告)。
4.2.2经校准或验证合格的测量设备,由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贴“合格证”。经校准或验证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由计量管理人员送专业单位检修后再进行校准或验证,合格后贴“合格证”。经校准或验证后证明不合格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由品管科发“限用证”,要注明使用场合,确定无法修复且已无使用价值的测量设备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作隔离,并用“禁用证”作标识,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处理,以上校准、维修、报废的情况应记录在《测量设备履历表》中。
4.3测量设备和编号、登记、建卡:。
4.3.1、对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均应给予统一的厂内编号。
4.3.2建立《测量设备一览表》,分别登记经校准或验证合格的测量设备;。
a、专用测量设备:游标卡尺、直尺、温度表、测原仪等;。
b、压力类:压力表等;。
c、?器类:磅秤、天平等;。
4.3.3建立《测量设备履历表》,记录测量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登记、生产厂家、校准或验证周期、校准或验证的日期和结果、使用部门、失准批价及维修、报废等情况。
4.4测量设备的发放、使用与保管;。
4.4.1测量设备由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发放情况记录在《计量器具发放登记表》中,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在调职或离职时,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应交回到品管科。
4.4.2测量设备应有专人保管,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要求使用,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拆卸,要保持测量设备清洁、零位正确、仪器指针不失灵,运转正常,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处理。
4.4.3监视和测量器具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由品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4.4使用者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搬动、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定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5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但要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4.4.6为了防止测量设备的失准,使用部门应经常进行互校对。
4.5检测设备的失准处理:。
4.5.1当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及时上报品管科,吕管科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产品的流向,再评价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同时品管科计量管理人员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评价和对失准设备所采取的措施记录在《测量设备履历表》上。
5.1《测量设备检定计划表》。
5.2《测量设备一览表》。
5.3《测量设备履历表》。
5.4《计算器具发放登记表》。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设立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明确有关人员职能。(见附表1)。
(一)药品的购进:
采购药品选择合法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剂科主任每月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上报采购部门,再报医院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药。
(二)药品的验收:
1.货到一个工作曰内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冷藏药品货到半小时内验收,特殊药品由麻药,精神药品负责人员双人验收。核对实物与货单的药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等。对近效期药品,质量有问题等不合格药品拒绝收货,后续工作由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联系退货处理。对验收合格药品货单交由库管人员录入电脑并出库到药房。
2.药品的储存和养护,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中西药房各自配置有空调,温湿度计。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溫处、阴凉处、泳柜。药品按照批号及其效期远近依序存放。每天上下午各一次观察登记温湿度,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药房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口服药,外用药,拆零药品分类存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不合格药品设有专柜存放,近效期药品有专人负责每月检査一次,具体信息公布近效期药品警示牌,并做好记录。
3.近效期药品,破损药品,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剂科主任统一负责。具体操作是每月制定需要报损药品的单据并签名,然后把单据同不合格药放置不合格药品专柜,待财务人员核对后效毁,并做好记录。
4.特殊药品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存放、专用处方、专用帐册登记。麻药、精神药品处方审核:麻药、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特别需要加强管制的盐酸喊替唆处方为一次用量,旦该药品仅限于本医院内使用。
我院设有中药库,西药库,药库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药库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分类管理标色清楚堆码规范,合理,整齐,清洁,牢固,无倒置现象,做好药库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腐,防鼠,防污染工作。做好药库的温度登记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药品调配、发放。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对药物禁忌、配伍禁忌。对超剂量的处方,不合格处方及时跟医生沟通,医生修改后才发药。发药时交代病人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拆零药品:—拆零药品的记录,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
7.人员培训和教育。
药房主任负责制定年度工作人员药事法律法规及药学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培训。教育培训方式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药学专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按照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医院有负责人员负责上报工作。
9.卫生和人员健康。
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统一集中存放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体药房人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增加视力和色觉检査项目,并建立个人健康检查档案。
三、制剂配制情况。
我院没有开展制剂项目。
四、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查情况。
抽查药品检验都合格,没有质量问题。
(一)、医院设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认真贯彻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
(一)、医疗器械库按分类管理,分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单独存放,精密器械分开存放等,设置醒目目标。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湿温度管理工作。
(二)、医疗器械库均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发放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三)、按照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建立验收、储存、养护台账,做好各种记录手续。
(四)、为保证购进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我院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五)、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六)、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院还专门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七)、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的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发生,应査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作好记录和上报。通过此次的自査,基本上能达到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再接再厉,把我院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质量做得更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落实安全职责、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和该县gsp认证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通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县9家批发连锁分支机构和近60家重点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是保证从合法供货企业购进药品,严格把好购进验收关,绝不让假劣药品进入企业仓库;。
五是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决不超范围经营;。
六是不得经营销售假劣药械;。
十是承诺如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企业自觉承诺若违反上述“十条”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通江局)。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感谢您选取了我司产品。期望您对我司产品的质量及服务感到满意,为此我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1、对所有用户均带给:技术更新,质量更好,服务更佳的产品,我们不但保证我们所带给给客户的产品是完全优质合格的,而且我们将用心配合,大力支持你们的工作。
3、产品质量三包,配套的外购原材料均为优质产品,以保证质量。对所有产品我公司均严格按国家产品质量的技术要求来生产、检验。
4、所有产品全程质保,客户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如属于我方的职责,我方负责无条件换货更换及时处理。在服务期间产品质保周期为三年。
5、所有出厂产品均严格按检验程序100%进行检验,保证成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9%成品抽查合格率99%。
特此承诺!
xxxxx公司。
售后服务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针车品质管理制度
1、员工每一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每一天班组长必须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情景;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情景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进取性。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员工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交到行管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供给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1、员工要坚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坚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坚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礼貌生产、礼貌运转、礼貌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一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临时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生产厂长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3、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4、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按照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7、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8、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9、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10、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经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1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4、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5、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6、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7、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8、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器件必须捡起。
19、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0、下班时应清理自我的工作台面。当日工作人员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21、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景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2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品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品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xx有限公司
品质管理规定
受控号:24
1 目的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产品有关的物件及出货整模的管理。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管理。 3.1.1编制对各项工作的规定及制度。 3.1.2编制各种检验记录表单。
3.1.3负责对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及整模出货前质量检查。
4 各项规定及制度 4.1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4.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工艺加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技术部联系。
4.1.2各工种的操作者在完成本工序后必须填写报检单,由品管人员对此道工序进行检验,合格后在报检单上签字,此道工序正式完工。 4.1.3操作者如发现加工失误,不得隐瞒,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品管人员检查后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
4.1.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如对图面有异议,必须立即停止加工,并与技术部联系,待确认后方能重新加工。
4.1.5生产管理人员对已经检验合格的零件需妥善保管,对经检验合格后的样板类测量器具需标明用处及妥善保管。
4.1.6现场操作人员应配合品管人员的检验工作,对品管人员在工作中提
出的建议及要求应积极配合。
4.2品管人员检验规程。
4.2.1品管检查人员必须自律,对工作一丝不苟,对生产操作人员须平等相处。
4.2.2质检人员接仓库人员通知须对每一件原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用蓝色油漆笔作标识,如不合格则用红色油漆笔标明退货,并填写退货通知单,交品管部处理。
4.2.3质检人员规定须对每个零件,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接到报检单后,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须在报检单上签名,写明日期,并在工件上用蓝色油漆笔做合格标识,不合格品须在工件上用红色油漆笔标明不合格,并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于生产管理人员,写明原因并签名(操作者、管理人员)再转交品管部,由品管部协调设计,生产提出返工、返修方案,质检人员认为可立即返工的小问题可直接通知操作人员返工,返工后重新检验。
4.2.4凡开出异常处理单并组织返工、返修的工件,完工后必须重新报检,进行检验。
4.2.5质检人员对每个零件,每道工序经检验须将所测数据填入过程检验单。
4.2.6质检人员在检验前须对计量具进行检查,必要时需进行核对,方能工作。
4.2.7整模出货前质检人员需对所有零件及相关数据进行最终检查,并将所得数据填入“出货检验报告”,由品管部开具“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随产品出货,一份存档。
4.3委外加工件及辅助材料检验规程。
4.3.1委托外企业加工的工件回公司后,由生产部门通知品管部门进行逐个检验,验收合格的质检人员可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在工件上用蓝色油漆笔做标识,不合格品直接交由生产部或采购部处理,并在送货单标明名称、数量等。
4.3.2辅料包括外购标准件(螺栓、螺母、销钉等),其它物品(油漆、包装板、塑料薄膜等)。
a、相同物品数量较多的可选用抽验方式。
b、对外购标准件需进行尺寸及外观检查。
c、对其它物品可就其外观作经验性检查。
d、检验合格的可直接在仓库收验单上签名入库。
e、不合格品可直接通知仓库人员作退货处理。
4.4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考察的制度。
4.4.1 由采购部列出原材料供应商名单,并由采购部牵头会同技术部、生产部、品管部派出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如下:
a、供应商企业规模;
b、察看营业执照,材料供应资质证件;
c、察看其进货渠道(什么钢厂、钢锭号等);
d、跟踪其对材质分析的设备;
e、察看材质分析报告。
4.4.2考察后由采购部写出考察报告,其他部门将考察意见写入报告中。
4.5计量用具的保养及定期检测,检修制度。
4.5.1生产、品管用量具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不得跌碰,用后抹拭干净,保证其精度。
4.5.2使用者在使用中发现所用量具精度有误时,立即停止使用,经与品管部门联系,作出确认、送检修。
4.5.3所有计量用具应排出计划每半年作一次检定测试,不完好需修复,并由计量检测机构开具证书存档。
5相关文件
hj/zlsc-2015 质量手册
6质量记录
原材料检验表、生产过程检验表、出货检验报告、品质异常处理单、退货(材料、外协)通知单、让步接收申请单、计量检测设备定检计划、产品报检单。
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三元晶内部生产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悉以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组织技能与工作职责。
1. 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监督检查的全面工作。
2. 生产部设置质量专员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监督生产。
3. 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员监管质量工作,配合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内容范围
1.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 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1. 各项质量标准。品质部、生产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水准、客户需求、本事制造能力等,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分别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定表》(一式两份),呈总经理批准后由品质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有关部门执行。
2. 质量检验规范。品质部、生产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别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打样样品规定)、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定表》内,有相关部门主管签核,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相关部门执行。
第三章 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六条 仓库依据规定办理收料手续,并向品质部发送原材料检验申请,品质部iqc进料检验员应依据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处理。
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妥善使用,并由生产现场主管填报原材料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
第九条 仓库在接到生产单位的用料通知单后,必须在原材料出库前进行复查。
第四章 制成质量管理
第十条 质检人员(ipqc)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第十一条 在制品质量检验中,由品质部制程检验员负责检验。
第十二条 生产单位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车间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并开《作业异常处理表》记录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根据生产部主管的提示,将《作业异常处理表》送品质部;品质部判定责任后送总经理审核。
第十三条 制程检验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即刻向主管领导反应,提出处理建议,并开《作业异常处理表》呈总经理审批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生产部自检发现异常时,填制《作业异常处理表》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十五条 各工序间半成品的转移,如发现异常时根据《作业异常处理表》处理。 第十六条 制程自主检验。
1) 制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立即挑出,入系重大或特殊异常或批量性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组长,并立即开《作业异常处理表》,填异常说明,原因及分析及处理对策、送品质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确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存在跨部门责任或责任不明确的情况时送总经理批示。
2) 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下属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检本部门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发生的次数。
第十七条 生产单位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还应当立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制程(经品质部审核才可报废)。
第五章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质量检验员(fqc)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确保成品质量。
表》,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第二十条 每批产品出货前,成品检验员应依出货检验标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领导审核批示。
第七章 生产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校正、维护计划。
备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定及执行依据。
设备校正、维护计划。
第二十二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 设备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维护计划开展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
保仪器的精准度。
第二十三条 设备使用与保养。
养 。
2) 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与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作应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栏目。
4) 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品质部不定期抽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 修改和废止工作由品质部负责,交总经理审批决议。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由2015年3月20日起有效实施!
拟定: 2015-3-18 审核:
品质管理制度
一、基本职责、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制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厦市场调查,参与拟制企业方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落实,措施具体。
2对企业方针与全面质量管理计剐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各部门车问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考核。做到:检查经常,协调及时,措施落实,考核准确,有奖有罚。
3组织管理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评审、奖励。做到:活动正常,办法妥当,深入持久,效果明显。
4研究推广可靠性与质量管理教育以厦数理统计优选法、价值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经常,科学管理方法适用,效果明显。
5组织井指导从新产品研制设计、生产制造、辅助使用、服务等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全厂各部门参加质量管理,组成严密的协调和高效的纵横交织的质量管理网,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
6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上报全厂质量信息。做到:路线清楚,脉络分明,数据准确,传递迅速,反馈及时,效果明显。
7负责对各种型号产品的质量分析,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做到:有数据、有分析、信息准确,反馈迅速。
8负责对新产品方向性,技术经济先进性的验证和监督,对各过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检验制度实行监督。并参与新产品和老产品改型的鉴定。
9负责对全厂以及各级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据,抓住要领要害,有事实,有观点。有万法,有说服力,有明显效果。
二、权限。
1有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企业方针供厂长参考。
2有权拟制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长期和近期计划,拟订全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代表厂长对全厂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监督、检查与保证实施。
3有权对全厂新老产品的方向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协调全厂质量管理中的纠纷,并有权代表厂长进行仲裁,有权对各车间部门上报质量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厦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厂长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厦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厦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上一篇: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下一篇:没有了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满足用户需求,明确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产品质量现状,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出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通过技术进步、质量改进和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创立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
第四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主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子(分)公司的经理对本单位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公司(工厂)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承担公司内各厂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出厂质量检验任务,又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和对中控指标进行抽检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标准的规定。
(二)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实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所需标准溶液的配制和发放工作。
(三)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不准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以合格品出厂。
(四)对出厂产品的外观、包装、重量、标识和贮存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对生产过程中的中控分析或半成品检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质量争议的仲裁工作。
(六)负责各类质量报表的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七)为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制和质量考核提供数据和具体建议。
(八)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组织或参与访问用户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参与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和异议的处理。
第八条生产厂应设立独立、专职的中控分析室,中控分析室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控制的检验。
第九条子(分)公司经公司授权应设立独立、健全、专职的质检分支机构,承担本单位的进厂原辅材料和出厂产品的检验监督工作,质检机构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质量保证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级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落实质量责任制,用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参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解。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部门有责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物资,每批(件)进厂物资应带有其应有其应有的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未加工的原矿等除外)。
第十三条物资进厂后应按品种等级分别存放,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主要化工原辅材料进厂,采购部门应及时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将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第十五条部分化工原辅材料,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需经供应部、质保部、生产部等单位对供方单位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单位,才能具备供货条件。
第十六条定量包装物的材质、标识、标准由销售部门提出要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销售部门组织验收并作记录。
第十七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交库和销售。
第十八条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直接投入生产,不合格的原材料经搭配或其它办法处理后可确保投料后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须由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投料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写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应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鼓励改进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能力的研究和使用,新工艺的使用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应用。
第二十条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控制分析规程的组织编写,各使用单位配合。
第二十一条所有的生产设备和流程、仪器、仪表,均应控制在正常状态,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巡检,按规定周期校检设备仪器仪表,按生产工艺规程规定的取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进行生产控制分析,生产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第二十一条产品生产后由各生产单位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规定的项目自检合格后,再。
由质保部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凭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办理交库手续。
第二十二条定量包装的产品,包装者应保证重量合格,计控部门负责计量检查,质量保证部负责重量抽查。定量包装的单件产品的合格证,由各生产单位负责负责印制粘贴和放置。
第六章产品储运和包装物标识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在使用前由生产厂处理(用户自带包装物由用户负责其质量)。
第二十四条包装物标识应符合规定要求,通常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主要成份含量、重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编号等,限时使用的产品须注明有效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注明许可证标识和编号;对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防潮、不准倒置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标志。包装物标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产品交库后,销售部门应将产品分品种、批次、级别妥善存放。产品存放时间过长,出厂时销售部门应通知质量保证部,重新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出厂产品自备火车槽车的检查验收,对影响质量的槽车组织必要的清洗,保证产品装运过程不至于被污染。
第二十七条计控部门负责非定量包装产品的出厂过磅工作,并负责抽查。
第二十八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销售;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没有产品标准,未经质量保证部检验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
第三十条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不合格产品,可降级出售,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处理品”标志;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和作必要的处理,不得以处理品销售;可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必须进行检验。
第三十一条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保证部配合作好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查询服务及质量争议的处理,如用户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负责处理,有关部门参加,以求公正处理。
第三十二条技术发展部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规程等技术资料的收订,并及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质量保证部负责新产品标准的实施,如个别产品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日期实施,由质量保证部收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准,可推迟一定日期实施,但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早实施。
第三十四条如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的企业标准制订、发布、备案和归档。
第三十五条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根据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对某些主要产品,质量保证部可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根据产品标准水平及企业产品实际质量水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双采“认证”。
第三十六条质量保证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各部门有责任将收到有关产品质量信息及政策法律法规传递给质量保证部。
第三十七条质量保证部汇总、统计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次月5日前报出质量月报,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八条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奖惩。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
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程,对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2、参加质量检查和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质量复检工作,负责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的签证。
3、对违反国家规定、规范和忽视工程质量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行使质量否决权。
4、掌握工程质量信息,搞好质量预测预检,负责工序过程控制。
5、指导兼职质量员的质检工作,负责向质量管理部门、总工程师等反馈质量信息。
6、负责分项、分部验评资料齐全、有效,按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统计报表”。
品质管理制度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品质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