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上诉人xxx按摩中心因不服xxx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属于自行离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不应该支付被上诉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被上诉人的离职属于自行离职。
被诉人于1月30日向上诉人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次日就不再上班,并声称于201月31日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上诉人收到被上诉人的通知书后作出了相应的批示,允许被上诉人于年2月28日办理辞职手续。上诉人于被上诉人2015年2月1日没有上班的情况下贴出公告,通知被上诉人若三日内不上班即视为自离,但被上诉人一直没有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
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上诉人并不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上诉人的离职属于自行离职。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月平均工资金额为5943.98元属于认定错误,且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第三款: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的平均工资为其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5723元。上诉人并提供了被上诉人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每月应发的工资为3371元、7834元、3411元、5137元、4967元、5970元、4604元、6395元、6856元、6635元、5665元、6144元、5820元、4696元。故被上诉人的平均工资英认定为5723元。
而法院却根据上诉人提交的1月至月工资表记载程佳音该期间应发工资数额,提除了未满勤的月份(即年2月、2014年6月、2014年11月)的工资数额,计算出被上诉人的月平均工资为6142.11元,进而酌定被上诉人的.工资为5943.98元(6142.11÷31天×30天)。故法院的认定错误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一审判决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运用法律错误,上诉人无须向被上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被上诉人以上诉人未依法为其参保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迫使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上诉人未按上述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向上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被上诉人的上述行为明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乃属于主动解除与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354号)第二十点规定,对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原审判决是仅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而认定被上诉人因上诉人没给其买社保而被迫与上诉人解除合同,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一审判决忽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一审判决忽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请求二审法院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纠正一审中的错误判决,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张。
被告:,女,汉族,x年**月**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宝安区**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年8月*日,和xx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市服装有限公司。
(盖章)。
x年*月*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1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组x6号,身份证号,电话1x0。
被告:苏州x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天隆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室;。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x3)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x.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x307.42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x2年4月至x3年7月的扣发工资x47x.x4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x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x0元。
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x2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1x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x%;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x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x%。x2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x0元/月。x2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情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x2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x3年4月份,原告母亲情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5%。
x2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
x3年6月份,被告另行招聘了人员取代了原告的工作,为了规避原告即将怀孕所需支付的津贴、补贴及给工作带来的不便,被告于x3年7月10日违法辞退了原告,导致原告失业在家。
被告的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相关权利。据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向苏州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苏州吴中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对本案证据认定存在随意性、片面性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关于双倍工资差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再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规定,时效从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计算基数为本人工资,而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为本人所有劳动所得。
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委只支持x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虽然,原告第10、11个月为请假,但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请假月份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从法理及立法精神上讲,“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尚存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均应按每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依法应按原告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即基本工资+佣金额+加班工资为基数;仲裁委对于原告的佣金额不予采信,理由不足。
2、关于加班工资问题:第一,仲裁委颠倒了举证责任的承担,加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依法应为申请人的应发工资,而申请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佣金,对于这两点,申请人提供了工资表、证人证言、录音予以证实,此足以形成初步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存在考勤卡、工资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在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加班工资计算明细中,申请人对加班工资区分了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审中,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也明确说明了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仲裁委根据苏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于法无据。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仲裁委应当适用而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只字不提,存在有意偏袒行为,显失公正。根据《证据规则》及《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十三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又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4、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此部分损失不仅包括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待遇而自己确有因此实际支出的损失;还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损失。虽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是直接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但是此直接受益人为劳动者,本质上劳动者也是此社保费用的所有者,也在间接控制着这部分费用,只是存放在社保机构的账户而已。仲裁委对此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于法无据。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看,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法第2条第4项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这里的社会保险争议主体,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请。
此致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原告: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_____劳仲字(20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予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前后矛盾。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生于x年5月25日,xx市xx县人,住xx县x场乡江云村组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吴,泰源律师事务所.
被告:xx市xx区x集团公司。
住所地:xx区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劳仲案字()第152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工资4万元、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9万元,周未加班工资70745.4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7170.15元、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5万元,共计257915.63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补办社会保险。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严重与事实不符和适用法律错误。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无书面约定,且多数申请人未领过工资没有直接证据证实。”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短难道就可以认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额争议过大就可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认定完全违背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也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既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休息休假和加班情况及工资发放应当由被申请人举证,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而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举证责任转嫁于申请人而不予支持的认定也是错误的。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适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按行政程序进行处理而不予受理也是错误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项“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当部门规章、条例与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法律,而仲裁委员会适用条例是完全错误的。再次,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
原告自x年5月20日进入被告单位,在被告单位”秦皇1号”吸砂工程船上从事船舶管理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1万元.从x年11月以来至x年2月,被告就一直拖欠原告工资,共计拖欠4万元。同时,被告也未给原告安排过休息休假,也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也未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未支付加班工资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在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间也未给原告办理社会保险,除依法应向原告补办社会保险外,被告还应当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被告应当向原告被告支付所欠工资4万元、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9万元,周未加班工资70745.4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7170.15元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5万元,共计257915.63元。同时被告还应当为原告补办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公正裁决,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x年八月五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被告:xx,性别x,出生年月xxx。
身份证号码:xxx。
户籍地:x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不予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是原告单位的员工,于xxx年11月与原告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xxx7年2月22日,被告因家中有事提出停薪留职6个月的请假申请,同年2月26日,原告公司总裁在被告提出的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见证据一)。此后,被告休年休假至xxx7年3月14日。xxx7年3月15日至3月27日,被告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到公司上班(见证据二),在此期间,被告的部门主管xxx多次与被告联系未果。xxx7年3月24日,被告突然电话告知xx,说准备向公司提出辞职(见证据三)。xxx7年3月2x,被告来到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在被告办理领用设备交接过程中,被告拒不归还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其交接报告未能得到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的核准(见证据四)。xxx7年4月1日,针对被告连续矿工等事实,公司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开除决定。因工资等问题,被告于xxx7年5月31日向上海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x7年7月20日,上海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x劳仲(xxx7)办字第xx号裁决书。
一、原告并未同意批准被告事假,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申请事假。
根据原告《公司员工手册》(见证据五)第三章第六条第(四)至(六)项规定“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并填写《休假申请单》,按照假单上的要求逐项填写、签名……如果每月事假超过56小时(7天),必须到地区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矿工处理。员工请病假必须在病假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司员工请假的事由有请事假、请病假等,具体方式、要求不一。xxx7年2月26日,公司总裁在被告xx起草的一份家中有事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在被告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以请假方式处理”就认定原告已批准被告xxx7年3月15日至3月27日的事假是错误的。事实上,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请假要求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二、原告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正确的,被告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告xxx7年3月15日至3月27日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公司上班,连续矿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另外,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被告xx应在书面通知公司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但被告于3月2x日向原告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后,继续矿工。加之,在其辞职办理领用设备交接过程中不按公司离职流程办理,拒不归还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其交接报告未能得到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的核准。因此,xxx7年4月1日,公司对被告xx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开除决定并无不妥。被告无权要求原告支付其因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以及要求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裁决是错误的。
三、被告至今还非法占有原告笔记本电脑【型号:dell(inspiron1640m服务编号:bh7vz1x)】及测温仪mt4、风速仪ms6250、温度计tes-1332a各一台。
xxx6年7月25日,由于工作需要,原告公司营建部向公司提出“t类签呈”(见证据六),为被告申请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型号:dell(inspiron1640m服务编号:bh7vz1x)】。同年x月25日,原告公司营建部主管xx将该台笔记本电脑领用后即交付被告xxx使用(见证据七)。被告xx在原告多次催促其归还上述所借公司财物情况下拒不归还,其行为已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x公司。
20xx年八月一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女、x年x月x日生、汉族、x省x县人、住x县x镇x路x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x县x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x、总经理。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事项: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原告依法申请仲裁后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原告认为该裁决书违背查明的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有失公平、公正,理由如下:
四、原告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原告依法应在社保经办机构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转而应由被告承担,裁决书驳回原告此项请求不仅没有对未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的被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反的是对被告违法行为的无视和放纵,同时也是对工伤致残的原告合法权益的漠视和践踏。
综上,原告工伤致残的事实清楚,依法应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和退休的养老待遇,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违背查明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作出错误的裁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判如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五月二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诉讼请求:
1、撤销_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经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原告认为,仲裁裁决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
理由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人民币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___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______%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人民币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___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_____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______%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_____的规定,而_____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劳仲_____案字(20__)第___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__年_____月至20__年_____月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受工资损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支付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___“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业务人员,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被诉人公司同类的营业,侵犯了被诉人的商业秘密”,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的经营信息或者技术信息若想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具有实用性,并要求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劳动者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原告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业秘密”。因此,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注册成立了与原告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就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二、.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___“且申诉人利用被诉人为其提供电脑、办公电子邮箱等工作条件,服务上述公司,并试图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诉人的客户洽谈业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一认定是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个人隐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证明原告试图以其它公司名义与被告的客户洽谈业务的证据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制订的所谓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并进行了公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不能用来作为证据的,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证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纪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违反了“劳动纪律”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来源非法的证据就认定原告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是严重错误的。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资长达几个月之久,并且拒不返还原告垫付的业务垫支费用。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中山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中山市小榄镇__________工业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07602635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劳仲_____案字(20__)第___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__年_____月至20__年_____月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受工资损失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支付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___“但申诉人作为被诉人业务人员,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被诉人公司同类的营业,侵犯了被诉人的商业秘密”,这一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的经营信息或者技术信息若想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具有实用性,并要求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劳动者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因此,原告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业秘密”。因此,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注册成立了与原告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就认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是错误的。
二、.仲裁裁决认定原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错误的。
原仲裁裁决称:_________________“且申诉人利用被诉人为其提供电脑、办公电子邮箱等工作条件,服务上述公司,并试图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诉人的客户洽谈业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一认定是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个人隐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证明原告试图以其它公司名义与被告的客户洽谈业务的证据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制订的所谓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并进行了公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不能用来作为证据的,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证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纪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违反了“劳动纪律”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来源非法的证据就认定原告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是严重错误的。
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资长达几个月之久,并且拒不返还原告垫付的业务垫支费用。原告作为一名普通的业务人员,不仅要供养年迈患病的父亲,还要支付高达――元的住房月供。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原告当时生活的窘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原告真的有被告指控的所谓“――”行为,也完全是由于被告的违法行为造成,是一种求生存的不得已行为,如何谈得上“严重”情节。基于此,原告的行为也不会构成《劳动法》25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第__________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诉讼理由及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2.物证_________________件;。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
1、撤销_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_____决定书。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经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_____决定书。原告认为,_____裁决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
理由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
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人民币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
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
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
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市未相关规定出台。
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______%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
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而民法典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
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
年终奖是由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
况且,被告_____年____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
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王某某,男,1970年3月22日生,住……组。
原告不服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__)第号、(20__)第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本案事实,裁决结果显失公正。原告作为依法成立的外资企业,始终遵行国内劳动法律规范自觉承担纳税等义务,对被告的处理出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并未超出劳动法规范尺度。原告认为,在承担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应当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享受在劳动仲裁中不被区别对待的权利。为此向贵院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19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安徽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组96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180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42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9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90元。
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法院对某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劳仲裁字第(20__)052号裁决书的第一项、第二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
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撤销_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
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
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经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
原告认为,仲裁裁决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
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
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