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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城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4 06:58:53 作者:XY字客无人城读后感(汇总18篇)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促使我们反思自己的观点、情感与经历,并从中发现不足和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读后感的经典案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

无人生还读后感

这本书号称是阿加莎老奶奶最经典的推理小说之一,豆瓣上更打出了9.1的高分。啃了一周才把娱乐至死和nologo看完,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这篇小说很短,半天不到就看完了,虽然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感觉,还是想谈几点:

1、该书不能算是推理小说,如果不看结尾那封信,读者无法根据文中的情节推断出凶手是谁。说是惊悚类更合适些,杀人的过程很玄乎,导致看到太投入,被门铃吓了一跳。

总之还是值得一看,借用以前同事的名言:降低期望值,提高满意度。

《无人生还》读后感

图书馆中,在书架漫无目的地找,也始终未挑出心里中意的书。读东野圭吾的书多了,也难免会有些乏味。一本黄色的画着小兵人的书滑落在我面前,于是我便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无人生还》。

我边看边理解,从疑惑不解到恍然大悟,最后心惊肉跳,仿佛我也在静静听着这首死亡之歌。“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作者在书中,不,那位侦探女王在书中创造出了一个千古谜案,至于结果,恐怕也只会草草结案。

主人公瓦格雷夫,实际是一名法官,他曾了解到明明触犯了法律却逃过法律制裁的`底细,便想出了替天行道,用自己的方式来惩治这些人。他以尤、纳、欧文的名义邀请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犯有杀人罪的人来到士兵岛,用童谣的方式杀害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位“客人”,警察来了也只能发现十具尸体,误以为是天谴离开了,而这个幕后凶手也写下案件经过,成为一个漂流瓶漂向远方。

读着读着,看到了瓦格雷夫写的一句话:我正在寻找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牺牲品。”仿佛令我真正看清了他:他缜密的思维能力,十分令我折服,他的布局简直天衣无缝,尽可能地还原童谣中的死亡方式,令众人陷入恐慌之中,使其变得神秘莫测。他是一名法官,法官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用法律制裁惩治犯罪,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他发现自己做不到,可他嫉恶如仇,犯罪的人绝不轻饶,不放过每一位犯人,所以自己走向了死亡。千古谜局的幕后原来是法律的缺失和瓦格雷夫对法律的无奈。

我相信,这个谜团会一直保存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能力令人惊叹不已,不愧是侦探女王,她将所有可能性排除,最后留下最不可思议的结果。虽然剧本并非现实,但也找不一丝破绽,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成为传奇一般的人物。

《无人生还》读后感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

无人生还读后感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无人生还读后感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无人生还》读后感

一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记人名和身份,外国人的名字太难记了!而且作者在文章中还一会儿用姓,一会儿用名。刚开始看着真是头大!为了记清楚,甚至还做了人物笔记…好在越往后看人物也就越清晰了。

整本书我大约用了4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当然,不是一次性的。但内容确实非常吸引我,看的过程中真的不想停下来(第一天看到晚上12点多,怕接着看会害怕的睡不着觉,所以就没有往下继续看。第二天一醒来就开始看,直接看完)。

再说说文章的内容吧:文中的人物看似是毫无关联的十个人被莫名其妙的约到了一起: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但仔细读过后却发现他们又有着微妙的联系。一个人一个人紧紧相扣,谁都不能少。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处在法律边缘的罪人——即虽然并没有直接杀人犯法,甚至旁人看来认为他们并没有什么错,其实却是间接促成某些人死亡的凶手。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不为所知的、阴暗的角落。

当这些人被聚在一起时,我们更看出了他们个人的自私、怀疑和自我麻痹。彼此的怀疑与不信任,加上各自内心的罪恶感,使他们在岛上仅短短的一个星期就陷入了近乎崩溃的地步,到最后竟是无一人能生还的悲剧。

在阅读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作者好像能看透读者的内心。当你觉得凶手就是某个人的时候,接下来作者就把他写死了,你只好接着往下看。如此反复。只有看到了最后,通过作者的揭秘,才惊叹:哦!凶手原来是他!原谅是这样的手法!不可思议啊!

我觉得:这也正是这本书的吸睛之处——猜不到的发展情节。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悬疑推理类小说,它成功的引起了我对这类小说的兴趣。期待!

另附上书中细思极恐的童谣:。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无人生还》读后感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无人生还》读后感

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我还是无法放下书,还是想看书,没办法,几次提醒自己要好好学,就是改不了,言归正传:从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小说一开头竟然同时进行了八个人的心理描写,这是我从未见到的,我对阿加莎的文字掌控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在整个小说中都曾经多次进行过很多人的心理描写,这对作家的能力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八个不同经历的人必然是八种不同的心理,你要把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捉摸透,都不尽相同,事实证明阿加莎经受住了这样的考验,她的文章完全折服了我。

说实话我,我完全被这个最伟大的女性侦探小说家骗了,我从一开始认为欧文先生不在岛上,后来知道他在岛上,后来认为他是十人中的一个,到后来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他根本不是这十人中的一个,但看到结尾才明白自己错了,法官竟然就是欧文先生,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法官一开始确实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但是他的年龄和他在整个团队中所成为的'领导者角色都让人感觉这么一个老先生是杀人凶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说实话如果你要我说这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也不认同,但我认为这确实是在所有牵强的解释中最好的解释。

孤岛杀人案这类的故事是最难以写的,因为你可能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无法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也很少有作家尝试这种写作方法,阿加莎克里斯蒂确是开了孤岛杀人案的先河。一个女人,能有如此大胆的想象,如此缜密的思维确实让我自愧不如。

其实我是蛮想学心理学了,不过听说心理学不好就业啊。真的是这样吗?

《无人生还》读后感

我愿与谁也不争。

《无人生还》阿婆的一本侦探推理小说,这本至所以能称之为经典的原因,不仅仅是有新奇的手法,而是我看来更有精心设置的大背景,文中人物不少,时隔许久印象稍有模糊,先由一切的设局者“法官”说起在最后的陈述书中,他称自己为了正义杀死了其他的“罪人”,但最后自己也成了手染鲜血的罪人,其中二个令我记忆深刻的女人,其中一个是严谨到有些刻薄的老处女,她厌恶一切不符合自己心中那杆秤自以为神圣的人和事,她不爱去海滩,因为有貌美女郎穿着比基尼,她认为这一切不堪入目,而后,得知自己的贴身侍女未婚先孕时,赶得她最后投河自尽,另一个是受过教育,聪慧又灵敏的少女,她因未婚夫的遗产被未婚夫的小侄子继承去,心存妒忌,怂恿这8岁的小侄子自己流到海上礁石,导致了悲剧。

这三人代表了三类人,第一像法官,以自我的标准为标杆,嘴里说着病态的正义,第二,那老处女,以他人的`言论为自己的意志,觉得全世界都得一个样,这二种精神方面过于强横,不讲理的让他人遵从,第三种,那少女,出于私心或因物质或因自己的妒忌心,定要夺回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三个书中人物个性极端,当事与愿违时表现了极端的残忍,最后落得下场凄惨。

其实,真正该与人争的,不是这些俗物,而是永恒的艺术,自然,包容他人,坚持自己,与真实坦诚相对,不为外物期,让心静下来,只怀抱一片温柔,让暖阳入心,如此甚好。

无人生还读后感

一、天上的大馅饼突然间砸中十个身份各异“幸运儿”,莫名的免费超级豪华知名孤岛游,似乎熟悉的邀请人,想想这必是一次充满欢愉,惬意的旅程!

二、遍查全岛,除其十人外,完全没有任何其他人可以藏身之处!不具备任何案后逃生的条件!近乎完美、巧妙的杀人设计——十个故事人物悉数死亡,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可思议中发生…给警方留下一个“嵌套死循环式”的悬案!

思路设计、框架提纲。

2、由一碟审判录音公诉,十个故事人物的接连神秘离奇死亡,映射小诗,彼此猜疑!(室内摆设的布置、死亡方式、人物即时,事后的心理入微的描写)。

4、警方第一次陷入一个自立自破的两难困境,这注定又是一个千古疑案…。

5、罪犯漂流瓶解疑,真相大白,喔!原来如此,好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副本!

跟随子吟掘亮点。

二、精彩的情节设置,生动的对白描写,极致的心理捕捉。

同时这部作品已被改编为影视作品,有兴趣的亲们可以自己下载观看,改编得还是可以的!相信加上影视的音效,图像,剧情衔接等技巧的搭配、结合,一定能给你不同的视觉感受与冲击,帮助更好地理解,把握作品的精髓!

无人生还读后感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欲望,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杀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杀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杀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

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杀——多么简单的谋杀。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欲望,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无人生还》读后感

2018年5月31日凌晨两点,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本《无人生还》。

最先知道这本小说是通过作者群里发的一段文字所吸引,也正是这本小说的精髓所在,那是关于十个小瓷人的童谣谋杀故事: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弗南克·格林1869。

这本小说一开始读起来平淡无奇,所以放在床头快一个月了还未读完。可是读到一半的时候,岛上的人开始一个接一个死亡,而且每死一个人就会有一个小瓷人消失。

其中有段文字描述的特别生动:这就是平静——真正的平静。万物归隐,不再继续躲藏……对,这就是平静。

从看上瘾之后,大概两天的时间便看完了,对于看书慢的我来说已经相当神速了。

本以为看到最后就能知晓结局,能够找到最后的真凶,怎料结局都死完了,凶手却不是最后一个死的人。我怀疑的人总是死得太早。后来才发现死得早的人是因为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比较轻,死也死得比较轻松。死的越晚的人罪孽越深,而且总是活在折磨中。整个故事有点像孤岛求生的感觉。

网上搜了下,有人说法官是假死,最后的真凶就是他,他就是欧文……。

不得不说这本小说太刺激了,而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它,有种看恐怖片的感觉,所以以后看这类小说最好还是白天看吧。

无人生还读后感

即使在炎热的一天看这本书,也感到身上凉飕飕。

看完之后我只是在想法官到底是不是对了。虽然有很多事情在不同的方向对错也许不是那么明显,可能有对有错,但我还是认为法官这样的人有些可怕了。

不论看小说还是看电影,看到杀手设计的“天衣无缝”的局或者游戏时,虽然很佩服这样的头脑,可终究还是害怕,只是期望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永远也遇不上,永远也不要认识。

有句话说坏人不可怕,有知识的坏人才可怕。运用高深的知识造诣去设计一些满足自己非同于常人的刺激,或是布下完美的局去报复,这样用别人生命填补的快乐实在是太可怕了,但尽管是你以为的天衣无缝,也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本书里法官布下的一切,即使他不写下漂流瓶我想终有人会解出来,但他也总想别人去瞻仰他的“艺术”,才自信满满地写下所有。可我不觉得他对了,法律灰色地带的案件或许还有很多,但这应该是促进它进一步完善的不是吗?法官认为让他们死在对所做之事的恐惧中是惩罚,可也正如将军所说这何尝不是等待的解脱。当每个人听到自己日日精心掩饰的罪行曝光之后,恐惧顿时充满了内心,他们时时刻刻的煎熬被放大,或许他们不死是一种更大程度的惩罚,我想害死别人还能心安理得的永远开心的生活下去的人毕竟很少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内心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永远比刀剑更能伤人。所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记起实习的时候老师讲到的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爱人比伤人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

王朔无人喝彩读后感

肖科平和李缅宁是一对欢喜冤家。因为结婚多年而无子女,加上原来两地分居生活中充满想象,一下子生活在一起,各自的毛病双方又不能相互接受,于是终于离婚了。但双方的感情基础还在,当对方要找自己的另一半时,两人都对对方表示依恋不舍,文章就以此为线束展开,写得生动有趣。

它是一部有现实基础的小说,这种现象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两人手一牵头脑发热就领结婚证书,稍有不满就大打出手继而离婚;离婚后想到对方的好处想想后悔,又要求复合。

王朔在这篇小说中以幽默生动活泼有趣的笔调把两位男女主角和两位配角写得栩栩如生可说入木三分。

你看作者是如何写肖科平对李缅宁百般不舍的:她正在教孩子吹长笛,隔着门缝看见李缅宁带个女的回来,立刻坐不住了,马马虎虎布置孩子作业后,赶到李缅宁房间招待韩丽婷。看到韩丽婷相貌一般,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特意跑到李缅宁房间又是嘲讽又是算旧账,最后得意地回屋,又吃小核桃又啃苹果梨。在四个人怎样睡觉上弄得钱康因嫉妒差点掐死肖科平,李缅宁激动得差点和钱康大打出手。

一天,李肖韩钱四人玩好后,韩钱走后只剩李肖两人,他们的的谈话行动更是情意绵绵恨意未断。在记者招待会上李缅宁装疯卖傻,后来与钱康一起醉酒时李缅宁的酒后吐真言都说明他两藕断丝连相互牵挂。从结尾看两人还是如此若即若离。

为什么有如此结果?性格决定命运。他两虽属郎才女貌但两人均属不务实际而且又是自私自利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一个沉湎于打游戏,一个用脚趾头关电视的娇娇滴滴要男人百般宠爱的人,当然只能如此了。

两配角最后凑合在一起,也是性格决定的。韩丽婷是一个平头百姓的女儿,吃过许多苦,但她很坚强苦苦挣扎为了生存学了各种手艺,为了有间房子她低三下四迎合李缅宁。钱康为了初恋情人,不,应该说梦中情人,一掷千金大把撒钱,最后由于成人之美进一步了解韩丽婷。再加上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和韩丽婷一样明明白白知道自己要求什么,很讲求实际,不会沉湎于虚幻之中。我是从“一个男人骄矜的在夕阳中沿着河岸走来-------”判断是钱康最后接纳了韩丽婷。

作者的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很有特色。“她抽出一条被子,又找出一个枕头,拍松,搁在床头,接着上床,两脚高抬蹬着被子手拎着另一头,查看了一下被里,盖在身上,关灯翻身睡了。”写出了肖科平生活马虎不拘小节不会过日子,属于现代派范儿的性格特征。“韩丽婷顺手从暖气管子上扯下一条围巾,把李缅宁车转个身,从后面拦腰系上,扎紧、打结,按到菜堆儿前蹲着摘菜。”看出韩丽婷生活经验丰富能干会过日子,“背光而立脸色发黑的韩丽娜紧张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在那个男人看见她的一刹那,欢笑着弱不禁风地迎上去。”这“弱不禁风”四个字写得传神了,写出了韩丽婷什么都要学什么都学会而且学得像模像样。看肖科平楚楚可怜的样子使两个男人屁颠屁颠的跟着她(指肖科平),于是她也学到手了。“脸色发黑”这词组,我的理解属于一语双关:第一,因背光而立所以脸色发黑;第二,她因李缅宁此事而痛苦转而想如何抓住钱康而动足脑筋因此失眠脸色发黑。

他的景物描写为人物性格服务,“------湖畔的杨柳垂枝纷纷扬起犹如一只只手,或戏或拂,再三落下,继而又起。拂不去此公脸上的得意之色”。明明是柳树迎风招展,偏偏要写它拂此公的脸,这样更突出此公的得意。

看后感觉此文向外传递的信息:平民百姓谈恋爱时可以亲亲热热卿卿我我浪漫一下,结婚后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很现实。所以婚姻是双方的事,要靠双方共同经营的。但凡有一方主动一些,家就不会破裂。如李缅宁被韩丽婷指挥干活他照样干起来了,而肖科平不会干活把家搞得乱七八糟,刚巧李缅宁也懒就趁机玩游戏机了。

王朔先生能在文坛上掀起“王朔热”,并不偶然。这跟他的高超的写作技巧分不开。他的小说值得我好好学习。

无人生还读后感

关于这本书,我想,多年之后,我最为深刻的记忆应该是:

那家伙掏出一本书,说:我最近在看这个——《此地无人生还》。

我有点惊讶,说:不是这么巧吧。于是也把我的那本与他交换——《无人生还》。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巧合,小惊喜。

经过了《lost》《gsi》以及无数惊险悬疑故事的轰炸,大脑已经麻木,《无人生还》自然无法再带给我高峰体验。可是,阿加莎同学几十年前就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据说开辟了荒岛杀人的经典故事模式,不得不令人脱帽致意。

阿加莎自己在序里写道,这部作品所耗费的心里是空前的,我相当相信。如何按照一首童谣的模式逐个杀人,如何将十人的故事和心理逐个展开,如何将困境中的猜疑、绝望逐渐推向恐惧的疯狂,这功力,还是相当厉害的。

无人生还读后感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杀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杀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杀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无人生还读后感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死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杀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无人城读后感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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