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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实用20篇)

时间:2023-12-22 05:44:54 作者:飞雪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实用20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接下来是一些经过优化和改进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创新思路。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67号)精神,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查凯王杰才。

副主任:唐文水桑韧刚王勇何军陈雪梅陆昌云。

成员:谢华国姚健李磊李邦灯费勇沈昊。

陈毅红叶传平。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__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__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__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聊城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今年我市高中继续实行“区域+志愿”录取办法。即: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考试地点在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全市前300名考生在录取时,可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300名以后考生在录取时,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

2、被录取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局即按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临清一中不再递补,其他高中学校在本校第一和第二志愿落榜考生中递补。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和特色班招生规模。

3、考生第二志愿由初中学校负责统计,高中报名时,一起报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4、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52号)“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要求,由高中学校申请,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二中、三中、实验高中三所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一个特色班,特色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特色班招生办法和择录标准要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特色班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镇(办):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镇(办):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高招生范围:

镇(办):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元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临清市外国语学校是我市新成立的一所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第二志愿考生,该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30人,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800元。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字模板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xx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xx—xx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4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4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xx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附件2:。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王利民。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xx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xx—xx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3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xx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详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家长,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岁月兴替,时序变换。值此20xx年新年到来和我校隆重举办第十八届校园艺术节之际,我谨代表校党政、校工会向辛勤耕耘的广大教职员工和全体同学致以良好的祝愿,向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但仍心系烔中建设与发展的广大离退休老同志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向所有关心和支持烔中发展的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首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烔中人负重奋进,迎难而上,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为初衷,以“树文明校风,育烔中品质”为主线,大力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才强校、质量立校、文化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为中心,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创新德育工作模式,为烔中的办学实践提供更为先进的理念引领、更为坚实的力量支撑和更为强劲的动力推进;以实现培养文理大学预备生为主,艺术、体育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目标,打造教师高素质,教学高质量,管理高效率,有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合肥一流名校;进一步加强管理,以精细化管理为依托,创新模式,提升质量,坚持制度治校,将教代会通过的制度编印成册,贯彻落实;两赴衡水,学习衡水经验,用心教育成长,点燃激情,挖掘潜能,超越自我;重视环境育人,加大校园环境整治,积极响应20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通过改造运动场,重新粉刷教寝室、办公室,绿化修整等工程,为学生创造更加安全靓丽、宜人宜学的校园环境;重视文化育人,尤其是传统教育,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亮校战略”,通过设置文明公益标识牌、悬挂各类宣传画和横幅、重绘《二十四孝图》、开展班级文化建设评比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形或无形的文化熏陶。20xx年,我校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大幅提升,尤其是高考取得佳绩:达本科215人,其中应届本科183人以上,一本、三本较20xx届均有大幅提升,在同类学校中达本绝对数遥遥领先;同时获得安徽省基础教育先进集体、合肥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和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合肥市“先进教研组”、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省市荣誉称号。

展望20xx年,烔中已站在新的发展平台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凝心聚力再攀高峰。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火炬接力”计划,以尊重教师、关心教师和信任教师为工作出发点,以造就教师、成全教师和发展教师为立足点,重视教师的培训和烔中事业的长远发展。其次,规范教学常规管理,让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着力打造“有效高效课堂”,创新课程体系,提炼教学策略,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加强学生管理,深入探索和实践“树文明校风,育烔中品质”系列教育活动,实施养成教育、信心教育、成功教育、感恩教育四大战略;我们尊重差异、服务差异,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让学生在学校有发展、有成功、有快乐。

随着城镇化进程和招生政策变化,烔中生源质量和结构变化很大(下滑),但我们有一支责任心强、敬业心重的教师队伍,我们有勤奋刻苦的莘莘学子,我们强化领导,优化高考复习备考策略,坚持质量立校,从严治校。我们有信心和决心打赢高考这一仗,提高高考达本率和录取位次,让每位同学都能进入理想的大学,为未来人生奠定基础。

希望全体师生时刻以“求精、务实、开拓、创新”为自己行动的准绳,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学习,来提高我们的教育品质和生活品质,展示自己的才华,书写动人青春篇章,来促进我们烔中更好的、更快的发展。

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告别20xx,迈进20xx,共创烔中美好明天,fighting!

最后衷心预祝本届“校园艺术节”圆满成功!祝福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一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电视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为了推动我校可持续发展,确保一年一度的秋季中职招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和中职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教育、经济、社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三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招收“政治思想表现合格、身体健康”的应届或未超龄往届初中毕业生。采取“专业教学班”与“行政教学班”并行编班,实行“2+1”教学模式(两年在校学习,一年顶岗实习),按国示标准规范管理。

2、一年全日制技能教育。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要求改学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要求注册学籍时必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采取行政班编班,按专业教学班制定教学计划,实行“0.5+0.5”教学模式(半年在校学习,半年顶岗实习),构建校本特色管理。

3、两年函授制“技能+学历”教育。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及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等人员。采取行政班编班,按专业教学班制定教学计划,实行分批次循环教学模式。学习期满,经检测合格,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创建校本特色的函授单列管理模式。

具体详见《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招生简章》。

1、坚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统筹”要求做到:及早谋划,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督导,保障有力,安全和谐。“突出重点”要求做到招生策划、宣传、组织报名的人员(教师和学生)配置要精选,招生对象以报读三年全日制职高学历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体,重点抓好生源基地校。“因地制宜”要求无论给各片、各校下达招生目标任务,还是到初中校点具体开展招生宣传、报名等系列工作,均要因校因生制宜,灵活变通,贵在高效。

2、坚持“严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形象与国示品牌匹配”的原则。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宣传时间、组织形式、工作纪律等相关工作,严格遵照县招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带头对我县扰乱招生秩序的违规违纪招生作斗争。在配合各初中学校开展工作时,不卑不亢,礼理融通,做到充分尊重,理解信任,既不强进,也不强拒,关爱好“学困生”,发挥良性“窗口效应”,不失“国示”风范。

3、坚持“强力宣传我校与着眼做全县中职招生大蛋糕相结合”的原则。小河职中是国家级重点中职校,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是秦巴山区龙头中职校,有义务、有责任积极稳步推进规模发展,不断深化特色内涵发展,从而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储备发展地方经济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大显身手。所以应在县委、政府、主管局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科学作为。既加大宣传我校力度,又不诋毁伤害兄弟学校,做到和谐共赢,逐步实现全县中职秋季招收学生总数不低于初中应届毕业生数的60%。的目标。

4、坚持“中考志愿录取与搭乘”直通车“相结合的原则。要组织好初中各校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工作,依据志愿优先录取;也要动员好没有填报我校志愿也没有被普高录取的学生到我校就读;还要充分利用初中毕业生中考前以”直通车“方式进入我校就读(毕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理科试验、中考等三项考试,初中完成证书由就读初中学校到教育局教育股统一办理,”直通车“学生以我校收费发票为认定依据)。通过多渠道相结合,确保完成县上下达给我校的招生目标任务。

1、国家政策资助。到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就读的三年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所有学生前两年按政策享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每年1500元,合计3000元)。

2、学校爱心扶助。设立有”贫困生救助基金“、”优秀生奖金“、”特长生奖金“,开展有多品种勤工俭学项目。

3、学生创业实践自助。学校各专业建立了”学生创业实践体验基地“,学生可以去基地”学创结合“。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副组长:何斌杨志成张超卢明成。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各招生校点点长。

职责:1.科学策划、制定招生政策;切实落实招生保障;精心指导、调控招生运行;刚性执行考核奖罚。

2.贯彻执行学校招生政策,负责电视片、宣传册等宣传资料的前期制作和招生宣传、志愿填报、信息采核、办理录取、组织报名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设立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简称”校招办“)。

主任:卢明成副主任:周来东胡绍荣。

成员:夏皓月彭宦谋岳兆明陈远国赵腊梅傅凯。

职责:全面、全程、具体负责招生运行过程的保障、协调、接待、服务和招生情况跟踪、统计、报告以及家长学生招生咨询报名等工作。

1、组织职教研究人员编写《国家示范校南江小河职业中学职业技术教育宣讲手册》,系统解读我校职业教育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技能实习实训与考证、就业创业、职教对口升学、中高职对接、继续教育、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职业教育概况、我校职业教育发展辉煌历程、优秀职校毕业生展播等,作为校内师生和学校对外各种会议、培训、宣传资料使用。

3、在每年春节期间,学校联系南江电视台,以南江教育频道为平台,全新采编录制反映南江教育,特别是国示校发展的专题片反复播报,构建强大的媒体宣传优势。

4、在每年3月份组建当年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任命各初中校点招生点长,向全校发布关于做好当年中职招生与送培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同时签订招生与送培目标责任书。

5、在每年4月份,精心制作招生简章、录制招生专题片,完成各种招生宣传资料,组建精干的”校宣讲团“。各点长了解生源校毕业生信息,校招办汇总全县初中毕业生信息报告校招生领导小组以供决策参考依据。

6、在每年5月份,在教育局和县招办统一部署下,有序组织我校”宣讲团“深入各初中校点开展集中招生宣讲,播放专题片,同时发放、张贴招生简章等招生资料。充分利用全县体考和实验考试的契机以及广电媒体、互联网等形式展开强大的中职招生攻势。校招生工作组策划落实各校点的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利用好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到各生源学校进进一步做好招生宣传,掌握生源学校学生信息,协助生源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政策解释、咨询工作,与生源学校落实有效志愿填报。

7、在每年6月,中考成绩一出来,认真组织精干人员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各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报名工作会,搞好录取工作,确定组织集中报名的时间及办法。利用电视台字幕广告、报纸等媒体进行招生系列宣传。精选各校点的报名人员,把报名与宣传的深入有机结合。

8、在每级新生开始报名至八月正式开学期间,校招办要做好校招生办公室人员培训工作,力求工作规范;同时组织专门的督察小组,各校点的工作进展,定期召开通报会,确保进度和效益。还要切实关注普高学校的录取工作,努力做好普高志愿落榜生的招生工作。重视招生扫尾时段的工作,办理好招生补录及相关的录取手续。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_]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_]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1]60号)精神,我市2011年中职招生实行市、县“统一编制学校及专业代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交收档案、统一录取时间和统一录取程序”等“五个统一”中职招生录取新机制。中职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县区上报《志愿表》和相关信息。

1、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表》,估分填写,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填写《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二、录取。

1、7月16-20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整理《志愿表》,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来。县区报考本县中职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区考生报考市区中职学校的,由县区将《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市区考生报考县区中职学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

2、录取通知书由相关的中职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领取,由学校发送。

3、录取的中专学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连同五年制高职的自主录取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的申报;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学籍的申报。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1、对县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先由县区安排中职学校负责追踪,动员他们返回校园(应代表教育局,向他们推荐市内所有23所学校),县区放弃追踪动员的花名册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再安排学校追踪动员。

2、对市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安排学校从8月份开始进行追踪动员。

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在市县教育局统一录取结束后,仍然要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安排值班,加强自主招生,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保证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单鸿飞、张勇。

职责:班主任束秀丽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勇、崔海章协助。班主任单鸿飞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四化、王继玲协助。班主任单磊负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建主任、田大强副主任协助。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

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相关职责,落实具体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先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职宣传手段。

要利用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网络、qq群、微信等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道、走进乡村等,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不断扩大中职教育的影响力。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招生工作,为孩子提高再就学的机会。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级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候,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建立奖惩机制,激发招生工作活力。

(一)严格兑现奖励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廉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将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奖励:一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金,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招生动员工作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包括学校任何一位教师,谁动员的学生,就奖励谁。)。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3、对无视招生纪律、顶风违纪、招生过程中向学校索要经费或实物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否则交由上级处理。

4、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学校受到教体局处理,中职升学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下学年度不得担任初三班主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见附件3):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照改革要求,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稳妥实施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教〔2018〕93号文件执行。探索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等录取依据的改革。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调整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改革招生录取方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适时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自主招生名额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

职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党的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14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三)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台湾同胞子女;

(六)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四)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七)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

1.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明和契税证明或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试读)”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人数超过55的班额为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人数超过65的班额为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均衡编班。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五)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六)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编辑,电子文稿和纸质稿(盖章)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收费标准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5000元/学年80。

康复治疗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护理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80。

助产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

元/学年70。

药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影像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放射治疗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美容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生物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10。

药品生产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10。

合计50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一、园况分析:。

二、预计招生人数。

托班预计招生6人;小班预计招生3人;中班预计招生2人;大班预计招生17人;另外需新增一个托班,预计招收幼儿15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43人。

三、招生措施。

1、通过网络。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相关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在“银座百货”进行演出活动;在“华联”进行演出活动。由小、中、大班幼儿在商场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奖励办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

宣传人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元。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总数备注。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080含中职升学150。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900。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60含中职升学100。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00含中职升学100。

6四平职业大学1050含中职升学200。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1050含中职升学700。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520含中职升学100。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500含中职升学200。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

1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300含中职升学60。

1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130含中职升学100。

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70含中职升学100。

17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490含中职升学100。

18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0。

19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0。

合计99501910。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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