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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个人感悟(实用18篇)

时间:2023-12-27 15:44:22 作者:薇儿雾都孤儿读后感个人感悟(实用18篇)

读后感是在留下阅读印记的同时,对书中内容进行个人理解和评价的一种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优秀读者的读后感,他们用文字展示了对书中故事和人物的理解和感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我最近看完了《雾都孤儿》的电影,因为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把原著小说也给看完了。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雾都孤儿读后感感悟

在暑假里,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

书中写了一位母亲临死前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母亲死后,这个小男孩被一位老奶奶养大并给他起名字叫“奥利费”。老奶奶去世时,他才八岁。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流浪街头,他在乞讨要饭的时候还碰到了一个叫南希的孤儿,他们两个开始一起流浪。

他们在乞讨的时候不小心误入贼窝,幸亏他们被警察救了出来。好景不长,后来,贼窝的老大又把南希抓了进去,最后可怜的南希被他们杀死了。奥利费也受了重伤昏倒在梅里太太的家门口。梅里太太的小女儿露丝非常善良,她把奥利费送到医院,一个月后,奥利费伤好了。而后,奥利费遇到了布朗罗老先生,布朗罗老先生把奥利费收养,从此奥利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孤儿奥利费很坚强,他遇到困难勇敢面对,从不退缩,即便是他在失去朋友后,也没有失去信心,而是更加坚强。我要向奥利费学习。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9月,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夏洛是一只友善有爱心、乐于助人的蜘蛛。威尔伯遇到困难时,它会尽最大力量帮助它,它们是真正的朋友。我要向夏洛学习,我在学校的时候,如果同学遇到困难我就帮助同学,我也要像夏洛一样有爱心友善!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了响应靖宇县教育局关于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的号召,我继续阅读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也是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两天里,足不下楼,目不窥园,专心致志地读书,终于在周日临近上午的时候,彻底地阅读完毕。论收获,是满满的;凭心情,却是起伏不定,心湖原本平静,于此之后,禁不住微微地泛起了一些涟漪。

记得古人有两句诗: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为了日日有佳想,耳目也不失精爽,我辈务必坚持日日读书,月月读书,一日都不可荒废。否则,就将沦为面目可憎之徒,也难免成为毛主席诗句“斥鷃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诗句中的“斥鷃”“昆鸡”。

而且,与文字为伴,就是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就是在以经典来滋养润泽自己枯燥的灵魂,就是在以经典的文字来温暖自己瑟缩的肩膀,就是在以经典的形象来洗涤自己心灵上备受尘世污染的浑浊。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孤儿。在整个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奥利弗遭遇到了百般的虐待与折磨。最初差一点成为掏烟囱的学徒,后来被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班布尔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了学徒。奥利弗经受不了店老板、老板娘以及其他学徒的虐待而独自一人逃到了雾都伦敦。不曾想陷入了他的同父异母蒙克斯设计的圈套,被骗入了贼窝。奥利弗几次三番的从贼窝里逃脱,又几次三番地深陷其中。在这命运跌宕起伏的过程中,奥利弗不但自己把握住了命运的航向,而且,更有众多的好心人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尘世的温情。这样,在奥利弗本来就善良、真诚、纯洁的灵魂深处,更加激发了他向着生命的本真迈进,而不至于沦为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像贼窝里的其他的人那样,成为可悲可怜的人物。

奥利弗,在书中就像一朵莲花,出于污泥而不染,自始自终保持着善良、真诚、纯洁,即使是一再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不幸,他都是把持着人生向善、向美、向真的船舵,坚毅地前行。这是难能可贵。我想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完全的值得我们的青少年阅读,奥利弗的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向我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怀有感人之心,怀有善良之心,怀有真诚、纯洁之心,人生将会更加的精彩,生命才会倍受慈爱、温暖的关怀;生命可以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人生也可以遭遇更多的痛苦与不幸,而我们要始终高昂起生命的头颅,不抛弃每一个追逐真善美的机会,不放弃每一次自己掌控命运的时刻,那么,我们的人生必将充溢着有情有义的温度,弥漫着上善若水的芬芳,激荡着一往直前的勇气。

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一如既往地守护着我们赤子般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俗不可耐的现实中,读后感寻找到一块理想的乐园,以此慰藉我们那颗漂泊不定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总是羁绊在那些是非对错、名缰利锁的漩涡之中,我们才能够彻底地解放我们的灵魂!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阅读经典,就是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打通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径!

让经典伴我成长!让经典伴我生活!当将经典的阅读融进了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的人生也必将从此充满了温度,提升了高度,拓展了长度,延伸了深度!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辱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

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

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狼王梦读后感个人感悟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书是人成长的主粮,我一直在找寻我爱的书,看了许多,其中《狼王梦》给予我的震撼可谓惊天动地,它使我深刻认识到:远比人强悍而凶残的狼,之所以未成为地球的主宰,就是因为它的无德。

《狼王梦》以主人公一条母狼紫岚为主线,以紫岚为实现已死丈夫黑桑遗恨的狼王梦为主线的内核,讲述她对自己的四个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的充满心计的残酷培育故事。故事结局当然是悲惨的。书中深刻揭示了狼的无德,无德几乎渗透在书里的每个文字,令人不由得从内心深处蹿起一种对狼的刻骨的厌恨,人对狼这样的感情也是人类从古至今传递下来的一种传统文化。

狼的贪婪、自私、凶残、狡诈、毫无人性等,包括对自己的同类,都在书中,在书中的几乎每条狼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紫岚这个似乎充满“圣洁”母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狼,如此的狼。她对自己的猎物从未产生过一点同情。她为使双毛争夺狼王成功,对锒王洛戛与生死之交的古古的稳定联盟实施了极尽卑鄙的一切破坏,终成功,而洛戛、古古一直不知真相。洛戛是一只凭自己本事当上狼王,且是一个合格的狼王的。古古是一只强悍的大公狼,对洛戛极忠诚,洛戛的狼王宝座从始至终都是靠古古的捍卫,但古古从无争夺狼王的一点野心。紫岚的这种行为令作为读者的人,这种行为即使放在人类,也会令人对紫岚产生极度厌恨。

紫岚其实也不是真正无私地爱自己的狼崽。三个狼儿最终悲惨地死在争夺狼王的梦上,其根源在紫岚。紫岚从根本上一直在忽视狼作为一条生命,应获得平等对待、真爱、捍卫自己生命的基本权利。她在三个狼儿中挑选作为争夺狼王的后代的培养过程中,总是刻意且残忍地剥夺了其他三个狼崽的正常生长权利。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作为争夺狼王的狼儿可为所欲为、毫无仁义,只需他的狼的无德本性与肉体变得强悍无比即可,狼崽之间也毫无互助、关爱、无私奉献等美好品质。双毛就是紫岚的典型的悲惨的牺牲品。双毛从小遭受凶残的被奴役,在享受紫岚设计的奴役他人的人生极乐后,仍内心一直潜藏从小形成的深刻的自卑,终因自卑在争夺本成的狼王梦上悲惨地死去。

我想,假如,紫岚对狼崽的培育以德为根,自己也以身作则,培养、树立自己的德,她的狼王梦早成了,即使狼王梦未成,四个狼崽与她也一定生活平安、幸福,他们能得到许多其他的狼的关爱、帮助等。当然如果这样,狼也早成地球主宰,大面积繁殖,而不是人类。人类的无比的强,就在人的“德”。

无德之“狼”,悲哉。

《狼王梦》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一本由着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她历尽艰险、千方百计、竭尽全力直至付出生命也不放弃这个梦想。

本书中最最令我震撼的是母狼紫岚那不输于人类的爱。虽然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而不惜对自己的孩子“残忍”,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那么残酷的,但这就是我们人类伟大无私却慈祥的母爱啊。有一次她的孩子蓝魂儿和另外一只狼仔抢半只羊腿,结果被那只狼仔抢走了,蓝魂儿在向紫岚寻求帮助时,紫岚并没有帮蓝魂儿,反而重重地打了它一下,把它咬得狼毛飞旋。这种母爱,让我明白了只有靠自己才能夺到你想要的东,靠懦弱,靠眼泪是永远也得不到的。在狼族,只有弱肉强食,没有人会去可怜你,只有依靠着这个生存原则,你才能活下去,你才有可能当上狼王,母狼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她的孩子。

母爱,多么伟大,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当下我们的父母,无偿付出一切,甘愿赴汤蹈火,母爱,往往很平凡,往往又很伟大,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其中的母爱令人感慨,令人震惊。母爱——多么伟大!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傅雷家书个人读后感悟

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理,不能因为工作忙为借口,就忽略了与曾经的老师的交流。

他还用自己的感情经历来告诉儿子,如何选择自己的配偶,并用名人的经历来对儿子进行指导,他更主张夫妻的共同进步,主张一种平和的婚姻方式。

他在信中多次自省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吝于赞美之词,其实是为了培养儿子面对鲜花掌声时仍保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他也在信中坦诚地承认自己教育方式的缺点。并希望儿子引以为戒。

他们都是怀有对祖国的深深的热爱之情的,可以从傅雷从不让傅雷放弃用中文写信的细节中可以看出来。从傅聪演奏后,所体现出来的民族自豪感可以看出来。从傅聪迫于生活压力,加入了英国国籍,傅雷夫妇一个多月的长吁短叹可以看出来,从与儿子之间进行的艺术交流,是为了给中国的有志青年以指导可以看出来,更是可以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可以看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们看见的是孜孜以求的艺术家,是将生活作为艺术的一部分的生活者,是怀有爱国情怀的父子。

一般家长,为了鼓励孩子,让孩子以自己为榜样,把自己说的无比伟大。但这也是不好的,因为一旦让孩子发现父母在说谎,就会失去孩子的信任,直至不服家长管教。

傅雷将自己儿时的不用功毫无保留地告诉儿子,只是为了鼓励儿子,不要为俄语成绩太低烦恼。傅雷并不希望儿子以他为榜样,他对儿子就像对待老朋友一样推心置腹,没有秘密。傅雷这种对待儿子的方法,就是一般朋友之间也很难做到。

虽然傅雷对待儿子像朋友一样,但在儿子犯有原则性错误时,哪怕是很小的一个细节,也要立刻纠正。人的仪表仪容十分重要,人们之间的第一印象就是靠仪表仪容得出的。行为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好的行为会给他人留下美好印象,但不文明的、不合习俗的行为会让他人恼怒,尤其是对师长和老人,只有行为规范,他们才愿意为你讲授知识。好的行为规范可以使人受益终身。

在傅雷家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多少天的不安,好几夜三点醒来睡不着觉,到今日才告一段落。你的第八信和第七信相隔整整一个月零三天。我常对你妈说:‘只要是孩子工作忙而没写信或者是信在路上丢了,倒也罢了。

我只怕他用功过渡,身体不舒服,或是病倒了。’谢天谢地!你果然是为了太忙而少写信。”其中的数字令我很震惊“一个月零三天”“好几夜三点”这个可怜的父母,几乎每天在等孩子的信还在害怕孩子的安危。

节目精彩,演技精良,出神入化,无一不佳。大概再有一星期昆剧汇演也要结束了。但仔细想想也是想念说一次就够了,说太多只能证明没有价值,而且毕竟是自家人就说自家话,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而体现家的感觉。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是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教人育人的书。在这里,傅雷不只是一个父亲,同时也是儿子的好友、老师。书中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朋友的关心勉励,老师的谆谆教诲。

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傅雷在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为此,他不断寄送大量中国本土文化的学习资料,生怕儿子离开故土后把本土文化淡忘。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党和国家的爱以及对儿子的深切期望。信中,傅雷告诉儿子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对待生活的问题,对儿子进行了引导,如在学习上应该劳逸结合,先学习乐理,切不可操之过急。还有母亲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如在婚恋方面。都像是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在公共团体中,赶任务而妨碍学习是免不了的,这一点我早就料到,一切只有你自己用坚定的意志和立场,向领导婉转而有力的去争取。否者出国的准备又能做到多少呢?特别是乐理方面,我一直放心不下,从今以后,处处要依靠你个人的毅力、信念与意志——实践的意志。千叮咛万嘱咐,父母心放不住。傅雷希望儿子少走弯路,避免重蹈覆辙,体现了对儿子深沉的爱,同时也告诉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他们都是为了我们好,希望我们有所建树。傅雷对儿子的理解和希望也是天下父母所想的。

家书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富有哲理。告诉年轻的一代做人做事要有条有理,不能激进,要学会如何做人,在学习上更要刻苦下功夫,不负众望!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飘读后感个人感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羊奶妈和豹孤儿个人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的小说《羊奶妈和豹孤儿》,讲的是羊和豹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无意间遇到了一只受伤的金钱豹,它脚上的伤非常严重,不能再去捕猎,可是它的孩子刚刚出生,饿得快不行了。于是,这只金钱豹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作者照顾抚养。作者没想到动物对孩子那么有爱心,有点感动,就接受了那只可怜的豹孤儿。

豹孤儿刚生出来不能吃肉,只能喝羊奶,可是羊很害怕豹子。怎么办呢?作者就想了一个好办法——给豹孤儿穿上羊皮。果然,这样羊就不害怕了。作者把豹孤儿交给一只叫灰额头的母羊抚养。有一次,豹孤儿和一只小羊羔玩的时候,不小心用爪子抓了小羊羔的脸,鲜血流了出来,豹孤儿看到血很好奇,弄一点放到嘴里尝了尝,顿时露出了食肉的本性,差点儿把小羊羔给吃了。幸亏灰额头及时赶到阻止了这一切。

可是,从此以后,羊群里的其它羊都不再理会灰额头和豹孤儿。灰额头越想越生气,直到有一天它实在忍不住了,走到豹孤儿身边,用羊角将豹孤儿顶下了悬崖,自己也随着跳崖自杀。

我觉得豹子妈妈和作者都非常有爱心,可是羊奶妈的脾气很大,因为它把这么依赖自己的豹孤儿推下悬崖。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好好对豹孤儿,把它当成亲生的孩子。最后,羊奶妈自己也跳下悬崖,大概是后悔了,因为它已经把豹孤儿当作自己的小羊羔了,哪个妈妈失去孩子不绝望呢?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看了以后差点就流眼泪了。

妈妈说:“贝贝,豹孤儿不是羊奶妈亲生的孩子,两人感情就这么好。你是我亲生的,我是不是更爱你?”我认真地说:“亲生和不亲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它们生活在一起产生了感情。”妈妈笑了,抱着我说:“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长期亲密接触,就算是仇人也会慢慢产生感情的。”

《羊奶妈与豹孤儿》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这本书通过十三个小故事,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关系。

我最喜欢其中一篇,《金丝猴与盘羊》的故事,讲述的是猎人在一片椿树林里发现了十几只盘羊,盘羊们在一群猎狗的追捕下,疯狂而逃,唯独丢下了刚出生的小羊羔和保护它的母羊在后面。眼看猎狗就要马上咬住小羊羔了,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一群金丝猴出现了,并用“猴子捞月”的方法,成功的救出了小羊羔。而在猎人围捕金丝猴的.时候又是盘羊驮着金丝猴,逃出猎人的包围圈。

看了这篇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原来,在动物的世界里,会有如此的默契。为了救对方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生存,金丝猴与盘羊,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互为依傍。它们团结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也要向它们一样,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一天,我从书店里买来了《羊奶妈和豹孤儿》,一打开这本书,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书里讲述的是作者早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豹子,它的母亲已经死了。作者看它太可怜了,便收养了它。可让一只豹子养在羊群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作者用了一些方法终于把小豹子送进了羊群。小豹子似乎也弄懂了作者的意思,居然一只羊都没有吃,两种不共戴天的天敌就这样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豹孤儿的住处解决了,但吃什么呢?它的妈妈死了,作者只能让从自己养的羊里挑了一只母羊给小豹子喂奶。一次,作者在一座山上放羊,突然,天空中出现了金雕。这时候,拿枪射击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金雕把绵羊给叼走。这时作者的眼前闪出一个黑影,居然是那只豹子。只见它几个箭步冲向了金雕,伸出自己的爪子,把金雕的羽毛抓下了一大把,把金雕吓得连忙向天空飞去,狼狈地逃走了。

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朋友养的猫和狗。我去他家玩,发现小狗居然躺在地上给一只小猫喂奶。谁都知道猫和狗是死敌,这让我感慨物种之间的友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放弃有时是悲壮的选择。的确,羊与豹本身互相对立,是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动物。可是因为爱,在哺育过程中产生了无法割舍的母子情,但它们的身份殊途注定它们不可能相依相守一辈子。

母亲是伤后的避风港,当豹孤儿压死一只小白羊后,嘴上沾着羊血,完全是恶魔的形象。其它羊都不理睬它。可羊奶妈没有抛弃他,仍对他十分关心、爱护,成为豹孤儿唯一的依靠。

我相信爱是没有界限的,动物和人一样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不管羊奶妈怎样打他、骂他,豹孤儿都不会还手,其它同伴来伤害羊奶妈时,他却抢在前头,为母亲开路,豹孤儿懂得感恩,他心中充满了对母亲的爱。

之后羊奶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选择,就是和豹孤儿共同结束生命,羊奶妈在院子里凄凉地叫了整整一夜,它舍不得自己从小一直养大的孩子。可是为了保护同伴,它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世间充满了爱,即使他们是天敌,同样也会产生爱,这种感情是多么的伟大,真令我难以忘怀。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假期里,无意间看见书柜里一本并不起眼的书,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因此,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这个假期,终于有点属于自己的空余时间来阅读这本本该早已阅读的书。确实,此书的文学魅力很足,把我给感染了,不时见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的时候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的时候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作者利用一个地主少爷富贵一生的故事,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

后来,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其实余华《活着》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一个人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可以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可以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周围每一个对我关心的人,对得起自己曾经为了某个目标所做的努力,就可以了。于是,这样的人生,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这就是我读了本书的一点点感受,也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不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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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读后感个人感悟

仲永五岁时,一首即兴而作的诗作,令父亲和乡邻发现了他作诗的惊人天赋。于是他的父亲拉着仲永四处显摆其才能,尽情享受着眼前难得的收获钱财、得到尊重和自高自大的荣耀,而且始终如此,不知醒悟,最终令天资聪慧的仲永“泯然众人矣”。倘若,其父在仲永的才华刚刚被发现的时候,将仲永送去老师那里学习文化知识,熟读天下经典著作,那么原本就天赋过人的仲永定当更上一层楼,会成为一个处处受人敬仰的智者,而不是一个只在田里种庄稼的普通农民。

世上既然有天资优秀但后天不加珍惜的人,那么也必定会有天生愚笨但后天勤奋刻苦最终成就大事的人。

曾经有人对威特提出“先天的天赋比后天的勤奋更加重要”,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一直认为后天的努力比先天的天赋更加重要,但那时没有人认可他的观点。后来,没过多久,威特有了一个儿子,出生时特别轻,小小的、皱皱的,哭起来挥舞双手时,看起来象一只小白鼠。没有人看好他,连他的母亲也不例外,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没有未来。但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也叫威特,并开始对儿子进行系统的教育训练。八年后,小威特在老威特精心的教育下,掌握了数种语言,成为了同龄人中的天才,甚至比那些大他好多的大孩子还要博学。那个曾经愚笨的小婴儿,如今却是众人眼中的天才,如此巨变,若没有足够的后天学习、努力支撑,那它早就崩塌了。

同样是因努力而成才的还有爱因期坦。年幼的爱因期坦起步晚,却享誉全球。如果不奋斗,那么灯泡也不会亮起。他不懈地学习和努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更多的时候,天赋的作用并不多么巨大。恰恰相反,那些成功人士,无一不是勤奋刻苦之辈。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天生不聪明,那就努力让自己变聪明。只有努力过的人,才有资格说累,才有资格享受盛世繁华和写意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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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夏洛的网》是美国eb怀特的代表作之一《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曾说,他的人长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时空。还有人评价,这实在是一本宝书。

读着读着,我便会进入书中。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的原主人是弗恩。后来威尔伯被卖到了朱克曼家谷仓。威尔伯在那生活的很开心,很快交到了一个知己——夏洛——一只蜘蛛。因为听说威尔伯要被制成熏肉火腿,所以夏洛帮威尔伯出主意了,最终威尔伯的名声很大,他继续活下去了,但夏洛的生命却结束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当夏洛告诉威尔伯自己快不行了,威尔伯悲痛欲绝,感到惭愧。为了报答夏洛,它决定把夏洛的卵袋带回去,于是找坦普尔顿拿下来卵袋,但他并不同意一向贪吃的威尔伯拿自己的时候做交易……每当我读到这儿,眼里就控制不住的流下眼泪。因为夏洛已经快不行啦,仍然为朋友着想,因为威尔伯懂得报恩,将夏洛的后代抚养长大。

我最喜欢的主角是夏洛,因为我认为它不是一只普通的蜘蛛,而是一只机智过人,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的蜘蛛,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在疫情严重时,无私奉献,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在大火中的不畏惧,勇往直前消防人员,在严寒酷暑,冰天雪地依然保卫祖国人民的军人……他们都是无私奉献的“夏洛”!

《夏洛的网》真是一本宝书啊!是它让我读懂了扣人心弦的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人的一生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让生命更有意义和价值!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夏洛的网»我最喜欢。读完后,我心中起伏不平,被主人公夏洛的精神所感动。

«夏洛的网»描述的是一头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它们之间真挚友谊的故事。当威尔伯得知自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它悲痛欲绝!可渺小,善良,聪明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从此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它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些字,让人们认为威尔伯是头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又织出“谦卑”让威尔泊获得了比赛的特别奖和一个可以安享天年的未来。可夏洛却留下五百一十四个卵死去了威尔伯为了报答夏洛的恩情,整个冬天都在照顾着夏洛的卵,直到它们孵化出蜘蛛宝宝。

读完这本上书,我被这真挚的友谊所感动。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夏洛这种舍身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为朋友就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挺身而出,不求回报。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要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要像夏洛那样编织出友谊的网。

记得前几天爸爸说要带我去看电影,在临出发前,张妍姐姐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之前约好我今天要做她的模特,帮她完成绘画考试的作品”,可我却忘得一塌糊涂。这可怎么办!这可是我期待已久的电影,再不去就下架了。可我毕竟答应姐姐今天去做她的模特,就在我两难的时候,夏洛那舍身忘我的精神出现在我的脑海,它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去完成当初对威尔伯的承诺。难道我就不可以吗?答应别人的事,我要像夏洛那样,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毅然放弃和爸爸去看电影,去完成我对姐姐的承诺。(刘双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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