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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主要情节读后感大全(18篇)

时间:2023-12-28 13:46:58 作者:梦幻泡孔雀东南飞主要情节读后感大全(18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思考和感受,从而形成一份属于自己的阅读记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生写的读后感,读完这些范文,或许能给大家写读后感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我们仨主要情节读后感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孔雀东南飞主要情节读后感

兰芝啊!汝何所惧?即使黑暗中的爱情,我相信,真情的曙光会驱逐一切。从古至今,“不守妇道,红杏出墙”诸多都是在形容你,但我相信你的坚强,只要自己做过的,都会无怨无悔。千般恋爱万种情,一切尽在不言中。纵然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你宁死不再嫁,只为仲卿对你许下的承诺,你的专情,你的专一,让我倾佩。

但求真心以对今生何惧何悔?时间在老去。那时的花开,那时的刹那芳华,我们目光集聚,没有别离!青山依旧在,真情万古存。棒打鸳鸯,说到底就是一种现实的罪过,这种罪过拆散了多少有情人!我,来不及陪你一世,来不及问你什么是永恒,甚至还来不及哭泣,你就这样悄然而走,头也不回......

结局虽然不是很美好,但是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爱情的真挚不予,两人突破了生死的考验,获得了真挚的爱情。而现在的年轻人,说结婚就结婚了,还没过多久呢,又说离婚就离婚了。这也证明了现在的人们对爱情的不珍惜和不尊重,所以我们要尊重,珍惜爱情。

爱情,这本是个最最古老的话题,不想字字句句读下来,眼眶里不觉间竟还是有股酸涩在滚动。

当日,刘兰芝这样立下誓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哪成想,这一日她收获的却是焦仲卿的如此指责“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这对苦命的鸳鸯能在二三里外就听出了故人的马蹄声,内心里的那份爱恋呵,它该是怎一个深字了得?!

然而,别人不明了刘兰芝的心倒也罢了,连心中念念不忘的爱人也这样指责于她,试问刘兰芝除了说出“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又还能怎样?!

相爱却不能相守。痴痴苦等着情郎早日实践“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的誓言。然而,辞过了县令又来了个太守……媒人一个接一个地上门,他的誓言却始终没有做到……母亲的抱怨兄长的责难,身为被遣回家的一个“弃妇”,她又该何去何从?!

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要去多想想,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什么有益的?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r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思维,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当然,这当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奋、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也撑起一个天堂吗?天堂虽与人间只一线之隔,但却大不相同。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不能灵活应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学习,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体小说《在人间》让我感受到了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经历,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同时反衬了阿廖沙的坚强。《在人间》是本永不落架的好书。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文字虽朴实却温馨的一个沁人心脾的纯美境界。

城市七岁女孩葵花,随爸爸到农村工作,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善良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心地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了以兄妹相称的伙伴。青铜家为了让葵花生活得更加快乐……,不惜一切代价。

《青铜葵花》是一首谱写爱的诗篇。是青铜自己不上学,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照相,他冒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夜里读书不再跑到别人家借光,他亲手捕捉萤火虫制作点亮了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好好地看一场马戏表演,青铜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把妹妹顶在肩膀上,而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让妹妹葵花添补营养,他在水泊里整天蹲守捕野鸭;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绚丽,更加夺目,更加漂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饥荒的最危急时刻,村长让村民集合唱雄壮的歌曲,忘掉饥饿。面对这种饥饿的苦难青铜一家尤其坚韧,就在这天,奶奶为了葵花,又卖掉金戒指换大米。她操劳终身,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

作品描述这一户两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将苦难写到深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少年时,就有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拥有爱心,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29岁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再听筷子兄弟的《父亲》,悲伤的情绪难以自拔,对父亲这个名词我仿佛多了一层理解。父亲寥寥数语,却牵动了我心中那根弦。尤其是那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了我的心头。

“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是父亲第一次出现的话,面对丧母之痛、事业之痛,父亲简短的话掩盖了自己内心的悲伤,尤其最后那个感叹号,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父亲的力量,作为家里顶梁柱的责任担当。

当时朱自清的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因为纳了几房小妾,被徐州的姨太太知道了,来大闹一场,导致父亲丢失了官职,祖母也不堪承受如此变故而逝世。此时的父亲早已悲痛难以自已,但是面对“我”,他依然轻描淡写地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对朱自清说的,仿佛也是对他自己说的。一个感叹号,四两拨千斤,痛不欲生却还要宽慰儿子,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父亲,男儿有泪不轻弹,纵使再多的苦难,也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这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感叹号,萦绕在我心头,久久难以散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这是父亲对“我”说的第二句话,依然以感叹号收尾。当时的朱自清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但是在父亲的眼中,他依然是个需要人照顾得小孩子。我们经常说:“在父母眼中,我们可以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的确如此。父亲嘱咐茶房送“我”,但是依然不放心,非要亲自去送,而年轻的“我”总觉得父亲的“迂”,“我”觉得父亲唠叨,殊不知那是父亲对儿子一生的牵挂。这是一个充满父爱的感叹号,仿佛是命令式的语气,却又有一份温情在里面。

在《背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望父买橘”的画面了,面对高1.8米的月台,只有1.6米高的父亲,拖着他肥胖的身体爬过月台为“我”买橘子,除了父爱,我想没有什么能解释的。在父子惜别时,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又一次出现了感叹号,我感受到了父亲内心的不舍。但是父亲不像母亲那样的絮絮叨叨,男人的爱大多是婉约而深沉的,这个感叹号是沉甸甸的,它仿佛在说:你到了北京后赶紧告诉我平安的消息;你到了北京后我们要常联系;你到了北京后要照顾好自己……万千的关怀,都蕴含在这个感叹号里。一句嘱托,一个感叹号,父子情深跃然纸上。

叶圣陶曾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并说道:“篇中的人物语言,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感情。”确实如此,哪怕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感叹号,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语言的力量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父亲何尝不像这个感叹号一样,笔直地挺立在大地之上,荫庇着家人的幸福。父爱无言,一字一句沉甸甸。

初次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初中的课本中,那时老师说这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当然也深信不疑,不过并未有老师说的父子情深到海枯石烂的感觉,记得当时还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冷血动物”。

再次读到《背影》是六年后的今天,大概真的是离家在外求学的缘故,此次的拜读不再是“冷血动物”而是“泪花闪闪”了。也许那时小小的我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于是,我不由的产生遗憾,为什么,这样的绝唱不是出自我的灵感。

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动人的情感。人都说,千古情最深是母爱。我要讲,父爱更深沉。本文以情动人,父子深厚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用平铺直率来打动读者!

文章多用白描的手法,如中间写父亲的背影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顷。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作者写父亲为‘我’买橘子是的情景,写了父亲怎样写出去,怎样探下身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真实的写照,不带任何修饰不加任何雕琢,至真至朴,将人,将事,原生态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给我们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白描的手法,达到了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同使读者感情上达到共鸣。

文章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文白夹杂,就朱自清本人来讲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就他所出的时代来讲,当时文章也大多文白夹杂,再者,就是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一种特殊的自尊。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事。而说赋闲在家。而最后引用父亲的书信全是文言文,除了真实之外,更能表达家庭的困境和苍凉之感。

用朴实的语言去描写,纯朴之中见真情,这正《是背影》成功之处。因此好的文章并不一定要华丽的辞藻,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体会,用真心写真情。就一定会写出好的文章来。现在的我正处于令人羡慕的灿烂年华,于是,更不敢懈怠,要用我至真至纯的心来留心生活,观察生活,用我至诚至朴的情感来谱写生活!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最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取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必须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一位老水手突然来到了吉姆家开的旅馆,并且他每天都醉醺醺的。他最讨厌别人在他大声向大家讲述水手的生活习惯时聊天。于是,大家都叫他船长。突然有一天,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来到吉姆家,问那位老水手在不在这儿。而那位老水手在楼上躲了起来,似乎很害怕那个陌生人。

我读了《金银岛》这一本书,这个故事跟海盗有关,海盗就是一帮亡命之徒,在海上抢人钱财,夺人性命,他们还有一张藏宝图,可以方便日后取用。

最后他们经过一场心惊胆战,与海盗们勇敢的周旋,一起努力找到了财宝,吉姆也不贫穷了,他现在成了大富翁!

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好词:怒不可遏、醉眼迷离、老谋深算、措手不及、摩拳擦掌、心惊胆战、魂飞魄散、毛骨悚然。

吉尔夫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但他立即又假笑这说:“嘿,小子!我喜欢勇敢的人。

日后,一个个奇怪的人相继来到吉姆家,而且他们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老水手在不在这儿。一个晚上,老船长突然离奇死去,而后面的事情也越来越离奇……真相究竟是什么?宝藏到底在哪里?如果你想知道,就赶快去阅读金银岛吧!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西游记主要情节

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骨岭前。在白骨岭白骨洞内,住着一个凶残、狡猾,善于伪装的尸魔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上山送斋的村姑、朝山进香的老妪和老翁,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白骨精心有不甘,又第三次变成老丈又被孙悟空识破。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2、车迟国斗法。

唐僧在车迟国要趋朝换文西行,国师不许。国王命唐僧和国师赌祈雨。唐僧祈雨即来。羊力又要与唐僧赌赛隔板猜物,仍然失败。又和唐僧比高台坐禅,被悟空捉弄而失败。最后,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赤身下油锅,但都被悟空所破,三国师都死于非命,现出原形。

3、女儿国遇难。

唐僧师徒来到西梁女国,八戒误食子母河的水而怀孕,为救师弟,悟空与掌握去胎井水的.鞋子精展开斗争。而西梁女王又看中了唐僧,要以身相许,让出王位,唐僧师徒无可奈何。

悟空设计逃出西梁女国,琵琶洞的蝎子女妖,又乘机抢去唐僧,女王为救唐僧被蝎子精毁容。悟空、八戒、沙僧与蝎子精展开殊死搏斗,沙僧以水克火击败蝎子精,救出唐僧,悟空用法使女王恢复青春的容貌。

4、真假美猴王。

唐僧因悟空又打死拦路强盗,再次把他撵走。悟空恐小猴们嘲笑,便去观音那了。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唐僧,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沙僧去求观音菩萨,于是悟空跟沙僧回去验真。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同到观音处,无果;到玉帝那,照妖镜也不起作用;返回地面,师父难见分晓;到森罗殿,地藏怕惹是非;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悟空气愤不过,将其打死。悟空也回到唐僧身边。

5、智取红孩儿。

师徒四人取经过上进过一座山时,唐僧听到有小孩在喊救命。派大徒弟孙悟空去前面看看。悟空到哪里一看就知道小孩是妖怪变的,回来后骗师傅声音是从反方向的,不过走了一会还是碰上了,唐僧不听悟空劝收留了红孩儿,所以才被红孩儿使技抓去,悟空马上从当地打听到红孩儿原来是牛魔王的儿子。最后还要观音帮忙救出。

6、三调芭蕉扇。

7、平顶山斗金银角大王。

来到平顶山,山神向悟空报信:莲花洞内有两个魔头想吃唐僧肉。悟空派八戒打。

探。八戒碰上银角大王被擒。银角大王变为受伤老道让悟空背,将悟空压在山下,将唐僧、沙僧及白龙马抓回洞府,又派手下小妖取出紫金葫芦、羊脂玉净瓶去捉拿孙悟空。悟空被山神救出后变成道士模样,骗小妖的紫金葫芦和羊脂玉净瓶。小妖拿回假葫芦,金银角大王知上当,差小妖请老母吃唐僧肉,顺便拿回老母的幌金绳。悟空得知截杀老妖婆,夺幌金绳,变成老妖婆来到莲花洞,被两魔头识破。恶战后,悟空用紫金葫芦装了银角大王,又用羊脂玉净瓶装进了金角大王,将他们送还给了太上老君,救出唐僧等,继续西行。

8、乌鸡国降狮子精。

唐僧师徒投宿禅寺,夜半时分,唐僧恍惚入梦:只见芭蕉树下一口古井,青烟中一位已故的国王时隐时现,向唐僧诉说了被妖道推落井中的往事,恳请为他复仇。孙悟空半夜还叫上猪八戒一起到唐僧入梦时梦到的古井吧真的乌鸡国救出来,救出来后孙悟空又上天从太上老君拿了一颗仙丹把国王救活。最后孙悟空把妖道降服。

9、敌毒山降蝎子精。

当年在灵山听如来佛祖讲经,如来见她不合掌就推了一把,她就转过钩子把如来佛祖的左手中拇指扎了一下,如来疼痛难忍,即令金刚擒拿。蝎子精却在距西梁国不远的琵琶洞。当唐僧师徒路经西梁国时,趁西游记主要情节1机用法术卷走唐僧,百般诱惑,欲成夫妻美事。使用一柄三股钢叉,武艺高强。战斗时多手多脚,鼻中喷火,口中吐烟,十分厉害。又用倒马毒桩打败孙悟空、不知是甚兵器伤猪八戒。最后,孙悟空上天从光明宫搬来昴日星官,星官等孙悟空诱出妖精,变成六七尺高的双冠子大公鸡,两声啼鸣使妖怪现出原形,死于山前。

10、盘丝洞消灭蜘蛛精。

唐僧独自化斋,错入七个蜘蛛精洞中,被蛛丝缠住。悟空去救援,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不便下手打斗,作法取走蛛女纱衣。八戒闻讯,赶至泉中,与蛛女们水中战斗,不料也被蛛女用丝缠住。蛛女们明小妖抗抬唐僧,到黄花观师兄家去蒸食。悟空等打死小妖,救下师父。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施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变作穿山甲,才得遁去。后受观音指点,悟空去紫云山千花洞,请来黎山老母,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老人与海主要情节

《老人与海》写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西游记主要情节

孙悟空只好又来到翠云山,这次他变成了铁扇公主丈夫牛魔王的样子。铁扇公主不辨真假,把他接了进去。说到孙悟空借扇一事,假牛魔王故意捶胸道:“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铁扇公主笑道:“大王息怒,给他的是假扇。”假牛魔王到:“真扇子你藏在哪儿了?仔细看管好,那猢狲变化多端,小心他再骗了去。”铁扇公主说:“大王放心。”说着将真扇从口中吐出,只有一片杏叶儿大小。悟空大喜过望,连忙抓在手中,问道:“这般小小之物,为何能扇灭八百里火焰?”铁扇公主道:“大王,你离家两年,怎么连自家的宝贝也忘了?只要念一声口诀,这扇就能长到一丈二尺长短。”孙悟空记在心上,将扇儿噙在口中,把脸一抹,现了本像,径自出了芭蕉洞。铁扇公主气得一下子跌倒在地。

感悟:

变成牛魔王的样子去借芭蕉扇,这真是一条妙计。这一小节就详细描写了孙悟空是怎么去智借芭蕉扇。

本文主要抓住人物心理、神态、动作,如“故意捶胸”“笑”“大喜过望”“连忙”等,通过生动语言,如“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等,形象地给我们展示孙悟空机智和铁扇公主的愚笨,自始自终贯穿着一个“智”,使借扇过程更加生动有趣。

这就告诉我们,记叙一件事情,把握住人物的特点,对人物心理、神态、动作进行描写是很有必要的。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西游记主要情节

1、大闹天宫: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蟠桃宴,盗食金丹逃离天宫。玉帝派兵将捉拿猴王,不得。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被太上老君暗算收进炼丹炉里,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更加神力无比,把天宫打得稀里糊涂,吓得玉帝狼狈逃跑。终被如来擒拿压在五行山下。

2、大闹黑风山:唐僧袈裟为熊妖黑风偷走,悟空前往黑风山索回,打死黑风朋友白衣秀士蛇怪,并与黑风相斗,黑风逃回洞内。第二天,悟空变为老住持前往黑风山,被黑风识破,只好请来观音,设计让黑风服下悟空变的仙丹,使熊怪痛不可忍,悟空取回袈裟。

3、大战流沙河: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4、智取红孩儿: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七岁顽童并施计抓走了唐僧。为了救师父孙悟空设谋“认亲”、向四海龙王借水、叫八戒请菩萨、变成红孩儿父亲牛魔王等均未如愿,最后借助观音菩萨的帮助才制服了红孩儿,救出唐僧。

5、女儿国遇难:在西梁女儿国,女王欲逼唐僧为夫。唐僧被蝎子精捉走,悟空三兄弟大战妖精,败下阵来。只好求助观音,请来星官。悟空、八戒再次引出蝎子精,星官现公鸡原形啼叫,妖精露出原形,蝎子精死,救出了师父。

6、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途经白虎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又惧怕孙悟空。于是变成送斋饭的村姑,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然后变成寻找女儿的老妇,又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最后变成寻找女儿和妻子的老头,再次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并打死。白骨精现出原形。

7、真假美猴王:路过西梁国,悟空因打死盗贼,被师父赶走,上观音处告状。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欲上西天骗取真经。真假悟空大战,惊动观音,观音念咒分不清,玉帝用照妖镜不能辨,唐僧念咒不能分,地藏王身边兽能辨不愿说。直到雷音寺,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8、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途经火焰山,被大火阻住,孙悟空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公主因红孩儿被孙悟空降伏,将孙悟空扇出五万里之外,孙悟空变成虫子进入她的腹内借到假扇;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借得真扇,却别牛魔王变成猪八戒骗回;最后在众神的帮助下,孙悟空得到了芭蕉扇,师徒四人顺利通过火焰山。

9、车迟国斗法:妖怪虎、鹿、羊变的国师让车迟国王独尊道教,把众教徒驱服道家苦役。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行者化为道徒,救众僧出苦难。并与国师比求雨,比坐禅,比隔板猜物,比赛砍头、剖腹剜心,比试下油锅,悟空破其计,三妖都死。、大闹五庄观:唐僧师徒五人来到五庄观,悟空在八戒怂恿下去偷人参果,与八戒、沙僧分食。被清风、明月二童子发现辱骂,悟空一怒下推了人参果树,观主将师徒众人囚禁。悟空只得四处寻访医树之方,最后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救活果树,众人得以继续上路取经。

建议。石猴紧闭双眼,纵身跳进瀑布,他发现里面有石锅、石灶、石碗、石床、石凳等,是一个极佳的安身之地,众猴伏地拜石猴为王号称美猴王。

12、灵台山遇仙:猴王为求长生不老,在樵夫的指点下,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找。

须菩提祖师学艺。祖师给他取名,姓孙,名悟空,把七十二变的口诀和。

筋斗云的口诀传授给了悟空。一日,悟空受众人挑挑唆,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花果山水帘洞已被以混世魔王为首的妖魔霸占了。

悟空只几拳就把混世魔王打得动弹不得了,众猴们又重新回到了水帘洞。、收服猪八戒:唐僧、悟空离开观音寺,来到高老庄。高老太公的三女儿翠兰被妖精霸占。妖精姓猪,上无父母,下无兄弟,黑脸短毛,长嘴大耳,长得很丑,又特别贪吃。他本是天上的天篷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嫦娥仙子而被贬到了人间。高老太公一心想赶走妖精,解救女儿。妖怪有九齿钉耙,还会三十六变,但他不是悟空的对手,终于被悟空带去在唐僧面前磕头喊师父,取法名悟能。唐僧又给他取了别名叫“八戒”。、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来到万寿山,山上有座五庄观,观里住着镇元大仙。镇元大仙带着几个徒弟到元始天尊处赴会,交代清风、明月两个徒弟用人参果招待唐僧。夜里,悟空和八戒偷了金击子,来到人参园内,偷摘了人参果。事情败露后,悟空又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镇元大仙不放过他们,两次把他们师徒抓回万寿山。最后是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把净瓶里的甘露水洒在人参果树上,让树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镇元大仙与他们师徒和好如初。、拜师取经:五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派唐僧玄奘前往西天取经。唐僧在猎人伯钦的保护来到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收为徒弟,又绐他起了名字叫行者,孙悟空又称孙行者。悟空请唐僧上马,自己挑着行李在前面开路。观音菩萨变为老婆婆送唐僧锦衣、花帽,教唐僧念“紧箍咒”用来制服孙悟空。、大战二郎神:悟空因大闹蟠桃胜会和偷吃金丹,四大天王奉命围困花果山。观音菩萨保举玉皇大帝外甥——二郎神参与捉拿。二郎神本领高强,与悟空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于是二人开始比试变化的本领,悟空多次变化都被二郎神识破。太上老君趁悟空不备,用金刚琢将悟空打晕,梅山六兄弟一拥而上,这才将悟空擒获。、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斩妖台上,玉帝要将悟空斩首,怎奈悟空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得刀枪不入,天王下令用火烧雷劈,却还是无济于事。太上老君将悟空押至八卦炉中,想用三昧真火将悟空烧死,谁知,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悟空非但没有被烧死,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他冲出八卦炉,再次把整个天庭打搅得一塌糊涂。玉帝只好向如来佛祖求救。悟空向如来夸耀自己的筋斗云功夫。如来提出,只要悟空能翻出自己的手掌心,就叫玉帝将天宫让给悟空。孙悟空大喜过望,使出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却只跳到如来佛祖的手指处。悟空汗颜欲逃之夭夭,如来翻下手掌,施展法术,佛祖手掌变成五行山,悟空被压在山下500年。)。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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