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守法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组织或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平等受到管理。
年客房服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保证客房清洁的品质,做到提前预防,客房部领班、主管,客房部经理应对所有的房间清洁进行检查及抽查。
2.客房领班每天检查房间数为100%(除不便打扰的房间);客房主管或经理每天检查房数不少于5-20间;酒店管理层(即总值人员),每人每天查房数不少于2间,房间随机。
3.客房领班查房使用客房领班工作表,查房表每日上交给客房经理签字后,存放在客房办公室;客房经理查房使用空房质量检查指引表,检查表每周上交给总经理签字后存放在客房办公室;总值班人员查房使用空房质量检查指引表,检查表存放在客房部办公室。
5.质检部到门店检查时,必须抽查各级人员查房表及总控表。
6.所有表单存放在指定的文件夹内以备检查,客房经理及酒店管理层人员同时应将查房日期及时填写在客房检查总控表上。
7.各级查房表单保存时限为一年(即20xx年12月底可以处理掉20xx年1。
2运营管理体系---制度。
月份的表格),客房检查总控表更新后不必保存旧的。
1.客房计划卫生工作是对客房内日常清洁工作无法全面顾及的内容进行有计划的清洁安排的工作,以确保客房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2.客房服务员每天应根据客房计划卫生安排表完成相应的清洁项目。3.每日完成计划卫生后,必须由主管抽查合格后,并填写客房计划卫生记录表,方可视为完成。
4.客房计划卫生记录表存放在指定的文件夹内以备检查。
5.客房计划卫生记录表保存时限为一年(即20xx年12月底可以处理掉20xx年12月份的表格)。
1.客房大清洁工作是对客房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洁,以确保客房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2.每间客房由客房服务员每个季度至少完成1次大清洁的工作。清洁的内容以客房大清洁内容表为准。
3.服务员应将客房大清洁内容表张贴在工作夹板上,以便工作时,能完全按内容完成,而不会有遗漏。
4.所有完成了大清洁的房间,必须由主管检查合格,并将完成的日期填写在客房大清洁总控表上后,方可视为完成。
5.客房大清洁总控表客房大清洁总控表印刷后,张贴在客房部办公区域明显。
运营管理体系---制度。
的地方。
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一、为保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或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备铁门、铁窗、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卷保密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配备保密保管、值班巡逻等人员,值班和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保洁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为了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创造繁荣、整洁、优美、舒适的县城环境,务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扫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上下班,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连接线、河西区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确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职责段干净。
四、全面清扫,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净,人走地净,不丢堆、掉堆,不乱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则一次扣二元。
五、用心参加群众劳动,雨雪过后,不用通知,自觉到自己的职责段清扫,否则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员分街包片,所长发现一处达不到标准的扣罚副所长十元,副所长发现一处到达标准的扣罚管理人员五元,管理人员根据制度扣罚工人。
七、每月开资日召开全体会议,公布考勤及奖罚状况,每月被罚三次自动离职。
为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得更好,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洁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则一次扣一元。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状况除外),否则加倍扣罚。
四、街面、果皮箱净,无果皮、纸屑,否则一次扣一元。
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制度,保证本职责段清洁,否则一次扣半天工资。
六、不准与他人发生口角,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加倍扣罚。
七、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否则一次扣一天工资。
八、雨、雪两季,及时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积雪,否则一次扣十元。
保洁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承担辖区各类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具体任务是:
1、负责辖区道路的清扫和保洁工作;。
2、负责道路果皮箱的清掏和维护;。
3、负责辖区道路沿街两侧“野广告”的清理;。
二、工作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全区一、二类道路“两扫全保”,即早7时前、晚7时后各普扫一次;三类道路“一扫全保”,即早7时前普扫一次,各类道路均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保洁,到达路面见本色,无脱扫,无漏保,无杂物,无死角。
2、果皮箱管护。果皮箱随满随掏,垃圾无爆满落地;每日擦拭,每周清洗,箱体干净整洁;加强管护,及时检修增补,完好率到达90%以上。
3、“野广告”清理。对道路两侧的“野广告”,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小张贴及时铲除,对乱写乱画及时覆盖,且与底色相一致。
三、定员定岗。
1、定员。保洁员配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二类道路按两班制作业,每330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洁员;三类道路按一班制作业,每480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洁员。
2、定岗。对每名保洁员划线定位,实行实名标段,明确工作范围和时段,落实工作职责。
四、业务管理。
(一)规范作业程序。按照“五步工作法”开展清扫保洁工作。
1、早普扫。5点开始作业,7时前结束,及时倾倒清扫垃圾,清除道路抛撒。
2、补扫。普扫结束后即对道沿、隔离堆、树坑、下水井口等重点区域,用小扫把进行细扫,消除卫生死角。
3、日常保洁。普扫、补扫结束后即转入全天保洁,实行“必须、二转、三巡查”保洁工作制,即保洁员按照定岗地段,及时清理道路杂物,清掏并擦拭果皮箱,清理野广告;组长、队长开始不间断巡检,随时拣拾发现的杂物;督查室人员及副处长在辖区道路巡查,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个性是安排好上下班、饭口等时段的保洁工作。
4、晚普扫。一、二类道路晚7时开始普扫,不留死角。
5、晚保洁。晚8时后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域及重点地段的保洁工作,及时清掏果皮箱及沿街门点小袋垃圾。
(二)严格安全作业。保洁员着标志服上岗,保洁三轮车涂刷反光漆,配备足够的警示墩和警示灯;普扫作业时尽量实行分组作业,在作业区域50米外设置警示作业标志;环卫处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冬季御寒措施,防止中暑或冻伤发生。
(三)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加强对道路抛洒、积冰积雪、秋季落叶的快速反应;建立晚间保洁队伍,负责主要道路和区域的垃圾杂物处理和道路抛洒的清除,做到发现问题但是夜。
五、人员管理。
1、保洁员实行择优上岗,定期考核,末位淘汰和奖惩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保洁员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保洁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街道办事处负责环卫处负责人的选聘、考核和管理,环卫处负责保洁员的招聘、管理、培训和考核。
3、清扫保洁人员务必按定员人数足额配备,按标准按时发放工资,为清扫保洁员购买“三险”。
4、采取岗位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保洁员轮训,学习业务知识,开展岗位练兵,进行精神礼貌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市情、区情,在本职工作争先创优的同时,努力争当创卫工作的宣传员、环境卫生的监督员、精神礼貌的示范员,外地游客的咨询员、凤山形象的展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5、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用心创造条件建设保洁员工作环境,适时组织慰问活动,丰富保洁员的文化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考勤考核。
1、上班时间:单班保洁员上班时间夏天为上午4:30到11:30,下午2:30至6:30;冬天为上午5:00至11:30,下午1:30至5:30。双班保洁员实行轮班制,上班时间为夏天为上午4:30,冬天为5:00,上午11:00、下午3:00倒班。
2、清扫保洁:保洁员务必上、下午对各自职责区清扫一次,并将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上午8:30,下午3:00前清运完毕。然后到自己的职责区保洁,持续职责区24小时都清洁。
3、着装、签到、签退:保洁员在上班时间务必穿统一服装,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下午3:00(冬季2:30;签退时间为上午11:40,下午6:30(冬季5:30。签到、签退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严格认真,不徇私情,因公或个人原因不能到场签到、签退时,本人提出请假,因公请假不做扣罚,因个人原因临时请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并且每次不超过1小时,超出3次视为一小时。
4、考核: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脱岗每次扣工资15元,旷工每一天按30d100元扣罚。未经批准提前10分钟下班的,视为早退;擅自不在岗位超出30分钟的视为旷工;上岗中途不在岗位不超30分钟的视为脱岗。在处及各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过程中发生迟到、早退、脱岗、无故不到的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罚。保洁员一个月的罚款最多不超过50元。
5、考核考勤表统一填报,送副处长审阅核对后,留存办公室备案,月底严格兑现。
七、评比奖惩。
(一)评比奖励。
1、环卫处每月结合日常检查和记分检查,按比例推选6至8名优秀保洁员,从罚款中确定适当数额进行奖励。
2、每年度结合年终总结,评选年度优秀保洁员,在街道党委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二)惩处。
1、凡多次出现问题或指出问题整改不力、不及时的,组长予以训诫谈话,职责人予以经济处罚。
2、凡同一路段重复出现问题两次以上造成影响的,组长予以请辞,对具体职责人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
3、凡在市级检查评比中,丢分或出现较大问题的,以及罚款超过50远的,对组长予以免职,具体职责人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八、礼貌上岗。
1、清扫保洁员要树立为居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清扫保洁员要语言礼貌,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礼貌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状况。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
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条第2款、第89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
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条、第42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国家教育部20xx年3月25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形同虚设;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等等。以上问题,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丧失权威性,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各类机构不断增加,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没有文字表述,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否则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发展中的必由之路,总之,重视并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参考文献:
[2]参见罗豪才,毕洪海、通过软法的治理[j]、法学家,20xx(1)、
[5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服务员规章制度
1、食堂、火锅厨房保持整洁、美观,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臭味、无污渍。
2、不在食堂、火锅厨房内外乱堆放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
3、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
4、餐具、厨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新。
5、非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火锅厨房。
a、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b、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c、一切食具、炊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清毒,未经消毒的'器具不准使用。
d、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蝇、防虫、防污染),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凡是超过食用日期或变质的食品不准食用。
f、新鲜蔬菜要保持干净,必要时要进行水泡,以防农药中毒。
1、凡是火锅厨房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
2、每位厨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树立为火锅厨师长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改善员工伙食。
3、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
4、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占。饭堂一切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1、注意火锅厨房卫生,用餐后,要对台面进行简单的清理,把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
2、依时上交伙食费。交伙食的时间为当月的1至3号,5号未交的作停膳处理。
3、及时开膳、停膳。若中途需开膳或停膳,应该提前一天通知厨工,否则厨工按原定人数、餐数开膳。(学校规定:早餐开足一个月,中途不停膳)。
4、按时就餐。午餐时间为:十点;晚餐时间为下午的四点半。
服务员规章制度
7.继续房间清洁工作;
8.补充被耗用的客房小型食;
9.清理及妥善安置清洁用的'器材;
10.交回楼层总匙给办公室;
11.下班。
1.向管家部办公室报到签名上班,执行由领班安排的工作;
2.盘点脏布草送往洗衣房,整理楼层储物室及执行已安排的定期清洁工作;
3.晚餐;
4.从办公室领取楼层锁匙,然后上楼预备工作;
5.开始晚间客房服务;
6.整理已退的客房;
7.盘点脏布草;
8.整理楼层工作向;
9.整理房务工作车;
10.在所属的段落来回巡视;
11.交回楼层总匙到办公室;
12.下班。
1.向管家部办公室报到签名上班,执行由夜领班所安排的工作,如听电话,楼层巡视;
2.办公室:
a.整理档案,如团体编房表,团体住客名单;
b.分派杂志,旅游指南,酒店电视节目表等定期性刊物;
c.统计住客每周的房间用品消耗表;
d.准备各楼层早班房间报表;
3.楼层任务:
a.轮流上各楼层巡视,须配带一套楼层锁匙;
b.应住客的特别要求,如加毯,加床,加水等服务;
4.执行特别任务,如准备洗洁剂上楼;
5.执行任务,如检查及填报迷人酒巴的消耗,应付客人的要求;
6.分派报纸给早班;
7.记录特别事项,如住客借用及退还用品,填报迷你酒巴事项,走单情况;
8.交班给夜班领班,并退房匙;
9.下班。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乡镇供水、城市防洪、滩涂围垦、堤塘建设(以下统称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不受其投资来源的限制,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在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必须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两级设置:
(一)省级设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简称中心站)。
(二)市(地)级、省钱塘江管理局设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市(地)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和市(地)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组,由省、市(地)质量监督机构组建,其人员由省、市(地)站选派、委聘。
第八条质量监督机构的站长宜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兼任,并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副站长。质量监督机构的正副站长由其主管部门任命,并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监督员。其数量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的原则确定。
第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任心强。
(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可聘任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的专、兼职质量监督员。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不得委聘从事该工程监理、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作为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组)人员。
第十二条中心站负责全省各市(地)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员的考核、认证工作;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员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资质每四年复核一次,质量监督员证有效期为四年。
第十三条中心站负责向各市(地)站颁发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格证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二)归口管理并指导各市(地)质量监督机构和省、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
(三)对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配合由部总站和流域分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争端。
(六)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总站报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总结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厅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总站、中心站制定的有关质量监督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管理市(地)范围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所属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负责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监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参与重要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地)、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
(六)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中心站汇报;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权限:
(一)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越级承包工程任务、能力明显不足、质量管理混乱的单位,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对伪造现场施工记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记录、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单位,应视其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三)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四)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设(监理)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五)质量监督人员需持“水利质量监督员证”进行施工现场质量都督,检查施工质量,有权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评定记录和施工记录等。
(六)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七)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组,或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每年的质监活动不少于四次。巡回监督检查次数应视工程建设总进度确定。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或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
从工程招标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
第十九条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根据受监督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制定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的组织形式和人员。
第二十条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
(2)对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阶段。
(1)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进行核定,对单元工作的质量评定进行抽查,并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准确、完整情况。
(4)监督检查重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参加阶段(中间)验收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5)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6)对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3、工程竣工阶段。
(1)参与审查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报告。
第五章质量检测。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授权,方可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核查受监督工程参建单位试验室的资质、人员素质、装备、试验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
(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四)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质量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并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测有偿服务,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第六章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事业性收费。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92)浙价费联51号、(1992)财农134号、浙水政(92)第60号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确定。原则上,大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区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费标准适当提高。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大中型工程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根据总工期确定按年缴纳计划,年初一次结清年度工程质量监督费。小型水利工程在输质量监督手续时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的50%,余额由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收取。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须缴清全部工程质量监督费,若概算调整,质量监督费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质量监督费应用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支,支款专用,财务收支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核算,其具体使用和开支范围如下:
(一)自收自支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性费用;。
(二)聘任质量监督员及差旅费的费用;。
(三)检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使用费用;。
(四)委托抽样检测、试验费用;。
(五)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及资料费用;。
(六)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费用;。
(七)用于奖励优秀质量监督机构、优秀质量监督员的费用;。
(八)其他用于质量监督方面的费用。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其主管部门按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九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有关主管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次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施工图设计满足不了的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的;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不到位的;。
(七)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拆除的。
第三十条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建设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议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撤换负责人并进行机构改组,或由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都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授权。
质量监督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看了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还看:
服务员规章制度
1、作为一个前厅服务人员要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3、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4、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隔壁天源酒店就餐。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三、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5、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6、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每次来新的服务人员时,老服务员有义务为新来服务员义务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要求她们,首先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人生观,要以平常心去对待工作,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服务工作中要讲究技巧,“微笑”可向客人传递我们的欢迎,良好的着装和精神面貌,能使顾客对服务员产生信任感,对不同性格的顾客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沟通。
五、餐饮公司服务员基本礼貌用语。
1、迎客:"您好,欢迎光临!"。
2、拉椅请座:"先生/小姐,请坐!"。
3、斟茶:"先生/小姐,请用茶。"。
4、问酒水:"先生/小姐,请问喜欢喝些什么酒水呢?"。
5、斟酒水:"先生/小姐,帮你斟上**酒水好吗?"。
6、收茶杯:"先生/小姐,帮您把茶杯收走好吗?"。
7、上汤:"这是**汤,请慢用。"。
8、上菜:"这是**菜,请各位慢用。"。
9、更换骨碟:"先生/小姐,帮您换骨碟。"。
10、撤换茶碟:"请问,这个茶碟可以收走吗?"。
11、上水果:"这盘生果是我们酒店赵经理送的,是本酒店的小小心意,请慢用。"。
12、饭后茶:"请用热茶。"。
13、结帐:"请问哪位买单?我们酒店某某菜品是送的,水果是免费的、应付n元其余零钱免收等让客人感受到酒店的优惠"。送客:"多谢光临,欢迎下次再来,拜拜!"。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
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九、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门店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所有在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专卖店工作的.员工,并对其进行管理约束。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在总部住宿的销售人员按照出车时间准时上下班。
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人员按照各店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货车到店之前必须到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3.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上报区域经理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4.公休由区域经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休或换班,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
5.店内签到表不得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着装管理。
1.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淡妆上岗,按公司要求统一着工装,短袖工衣不得套长袖衣物,工作时间不得穿膝盖以上五厘米的短裤或短裙。工裤和工鞋以黑色为主,店内最多留有一双工鞋,并有盒子统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齐头发不许外露,上班前头发梳理整齐,工作场所不允许梳头发。不许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夸张首饰。
3.工装一天一洗,做到无污渍、无褶皱;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内卫生做到四无:无灰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店外卫生做到无垃圾、无杂物;要求每周二进行大扫除。
第三条卫生管理。
专卖店每天最少进行两次卫生清理,卫生项目包括柜台、橱窗、电子秤、货盘、毛巾、地面、卫生间、墙壁等,必须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条行为管理。
1.工作时间禁止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或看电子产品。
2.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柜台外,会客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区域或工作间,禁止员工带孩子进入工作区域。中午或晚上没有顾客时柜台前必须留2名工作人员(特殊门店除外)。
第五条服务管理。
1.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意识,听从店长的工作安排;服从区域经理的调动。
2.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您好,需要点什么或来点什么等,不得直接发问要点什么),去有送声(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唱收唱付,对销售过程中顾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或争执。
第六条财务管理。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店长或区域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店面账目要清晰、完成、无误。退货单、赠送单需顾客签字方为有效,特殊情况需两名或两名以上营业员签字。否则该小票金额不能算入退货或赠送金额。具体内容见《公司损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货物后要对货物进行整理,保持盘内整齐,案板清洁。
3.员工在店内消费享有公司优惠待遇,禁止为自己或亲朋称货收款,要由店长或其他店员代为称货收款,员工不可同时享有打折优惠和赠送,只能享有一项优惠。
4.公司所有数据均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对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数据。
5.顾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遗忘在店内,员工应妥善保管,等待顾客索取,不得将钱物藏匿占为己有。
6.店面员工均有责任把好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允许出售,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有书面反馈信息。
7.按照公司规定时间闭店,货车到店时间未到店内人员要控制闭店时间,闭店前货物不得装箱更不得拒绝售货。
第八条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长每天要组织店员开例会并做记录,单人店要有工作日志,每月公司店长会交由销售经理。
2.离职员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一份,经公司同意方能离职。否则,扣除培训费。如不申请擅自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3.员工不得用店内无纺布袋装私人物品,工装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条附件。
本制度由店长对店员进行监督管理,并执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加以处罚,按比例连带两级且作为晋级和评星的依据,。如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严厉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培训。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