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员,我代表被告于欢,向本庭进行正当防卫的辩护。这是一场出乎意料的事件,但我们有证据证明,于欢的行为是合法、正当、必要的。
事件发生在一个晚上,当时于欢在自己家中休息。突然听到外面响起了尖锐的喊声和敲门声,于欢警觉起来,他询问声音来源后发现自己的邻居遭受了入室抢劫。于欢不顾自身安危,立即向邻居家中冲去。当时他看到犯罪嫌疑人正在劫掠邻居的财物,于欢的出现将他吓得不轻,他持刀向于欢扑去。在这个情况下,于欢想到了自身安全和邻居的安全,他为了保护自己和邻居,只能进行正当防卫。
根据我方调查人员的证言,于欢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了必要的防卫手段。他并未像检方所述那样,主动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因为在那种紧急情况下,于欢必须要采取迅速和果断的行动,这是常理所能接受的。
此外,刀具是于欢在现场临时取得的,他只是临危授命、保护民间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当时持刀准备袭击于欢,那么这场行动将完全是一场成功的正义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于欢的确是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我们呼吁法官和陪审员理性看待证据和历史背景,并根据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最后,我们愿意为了这个真相不遗余力地努力,同时也准备接受任何的审判结果。即使于欢有时候做出了不当的行为,但他在这次事件中展现的勇气和正义是值得尊敬的。希望法官和陪审员们能够在这个问题上做出公正的判决,让我们一起迎接一个公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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