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报告是一份认真准备的自我推荐材料,它可以帮助竞聘者突出自己的优点和特长。下面是一份整改报告参考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殡葬改革自查报告
43、项目实施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需。
7、辅助设施区...........................................
资格等级:丙级。
证书编号:工咨丙12120070011钟祥市殡葬管理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钟祥市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o九年三月。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经理:李军。
项目策划:石虹国家注册工程咨询师(投资)康世林。
编制人员:顾若望罗晶晶田立平苗军荣张小琴侯凤。
项目打印:侯凤项目校对:赵进项目审核:邹涛。
一、概述。
1、项目名称。
天堂生态陵园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徐里山区小洪山山麓。
3、项目承办单位天堂公墓管理所。
4、项目法人代表:
5、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单位及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萧县天堂公墓经批准于199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单位为建设皖北一流的生态陵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丧葬改革,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引进有经验和经济实力的马鞍山市天堂丧葬用品有限公司具体承建。
该公司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有固定资产伍佰万元,流动资金叁佰余万元,年营业额伍佰余万元。现在正不断地对外扩展业务,该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实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责任制,各项业务责权明确,井井有条,蒸蒸日上。该公司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马鞍山市有良好的信誉。
法人代表××,1974年生出,浙江省温岭市人,中学毕业后开始经商,到现在已有17年的经商经验。目前主要经营公墓行业和园林雕刻业务,从事公墓行业已有12年,现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国营公墓、当涂县公墓、黄山市徽陵(公墓)、歙县大山公墓、淮北鹰山公墓等,有广泛的业务合作。在马鞍山还经营了世纪耐磨材料厂和饭店等行业,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还不断地拓展了其它行业,合作单位和个人都取得了很好诚信度。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事发[1992]24号;
4、民政部《关于加快殡葬事业发展的意见》民事发[1995]27号;
6、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的通知》民务字[1999]17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10、《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1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12、《宿州市统计年鉴》2005年;
13、项目单位提供的背景资料、技术数据等;
14、萧县及周边地区同类项目数据比较;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这些都为我们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特别是我县作为“全国防腐第一大县”,要组织召开世界性的大会,殡葬环境治理再次摆上重要位臵。当前农村中的一些殡葬陋习与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具体责任在:由于受几千年陈旧、落后的丧葬习俗影响,在办理丧事中,不文明办丧,吹吹打打,披麻戴孝,大操大力,还互相攀比,往往花费巨大,浪费严重,并借丧事之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搞路祭等,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处理不按指定的地点规范安葬,而是到处私埋乱葬,有的甚至修大坟造大墓占地几十平方米,致使“三沿五区”(三沿:沿铁路、公路、河道;五区:生活住宅区、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乱埋乱葬现象严重。上述现状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妨碍着村民生存居住条件,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势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道而驰。
2、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中央早在五十年代就提出: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把殡葬改革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改革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推行火葬,推行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中华民族的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殡葬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审议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分别召开由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及福应、南峰、安洲街道和官路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横溪、下各等乡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公益性墓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据统计,自1999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火化遗体3万多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约棺木用材25000立方米,节约土地280亩。
(一)加强领导,殡改工作得到推进。
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县殡管所、县殡葬管理监督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殡改协管员和行政村殡葬管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组织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殡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
(二)宣传发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围绕殡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召开县、乡镇(街道)殡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印发生态葬法宣传资料,滚动播出电视专题宣传片和相关通告,抓好“百场电影进乡村”影前生态葬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葬法的认识,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和生态葬法的实施。以“青山白化”治理宣传月为载体,就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具体任务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有效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步形成。
(三)注重管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石材加工点的一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四)落实措施,殡葬服务不断完善。
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通过升级火化设备、改扩建停车场等,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推进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立足公益事业,实行事企分开,探索成立仙居县殡仪服务公司,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操作流程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优质服务月”活动,清理殡葬服务收费中的违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近年来,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对殡葬管理存在着忌讳心理,不愿过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普遍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改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还比较滞后,全县已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还未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缺乏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小型化的要求,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亟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二是社会上乱葬乱埋、违规建造墓地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经济实力强、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员违反殡改规定,建造的超标准、豪华坟墓使人触目惊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丧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制售封建迷信用品以及石材加工点无照经营、超范围违规制作墓碑和墓体,丧葬陋习现象愈加突出。四是有的村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骨灰葬入本村公益性墓地,扰乱了殡葬行业的'正常秩序。五是一些丧属私自占用城区街道、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四)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殡葬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的不良行为,殡葬行风建设需要不断推进。二是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工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三是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出现对殡葬违规行为瞒报等现象。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国家级生态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强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大力倡导,积极营造文明殡葬氛围。
草坪葬等丧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形成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
不断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改造拓宽殡仪馆与35省道的连接道路,搞好殡仪馆改扩建、更新火化设备、修建骨灰寄存楼、增设守灵厅和丧属休息场所以及殡葬环境的美化,为殡葬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面排摸违规墓地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违规墓地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墓地的歪风。同时,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三沿五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石制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制作超标准墓碑和墓体以及其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进行查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并要禁止一切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要对出殡活动及规模进行引导和监管,控制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严防出现新一轮的“青山白化”。
(五)优化服务,建好队伍,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水平。
要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快实行丧葬四项基本费用由政府买单等惠民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行风建设纳入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健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服务大厅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抓好现有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执法经费偏少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殡葬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
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
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四、狠下功夫,掌握信息。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六、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
总结。
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2012年6月20日)。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审议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分别召开由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及福应、南峰、安洲街道和官路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横溪、下各等乡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公益性墓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据统计,自1999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火化遗体3万多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约棺木用材25000立方米,节约土地280亩。
(一)加强领导,殡改工作得到推进。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县殡管所、县殡葬管理监督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殡改协管员和行政村殡葬管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组织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殡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
(二)宣传发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围绕殡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召开县、乡镇(街道)殡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印发生态葬法宣传资料,滚动播出电视专题宣传片和相关通告,抓好“百场电影进乡村”影前生态葬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葬法的认识,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和生态葬法的实施。以“青山白化”治理宣传月为载体,就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具体任务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有效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步形成。
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石材加工点的一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四)落实措施,殡葬服务不断完善。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通过升级火化设备、改扩建停车场等,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推进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立足公益事业,实行事企分开,探索成立仙居县殡仪服务公司,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操作流程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优质服务月”活动,清理殡葬服务收费中的违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对殡葬管理存在着忌讳心理,不愿过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普遍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改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还比较滞后,全县已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还未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缺乏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小型化的要求,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亟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二是社会上乱葬乱埋、违规建造墓地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经济实力强、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员违反殡改规定,建造的超标准、豪华坟墓使人触目惊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丧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制售封建迷信用品以及石材加工点无照经营、超范围违规制作墓碑和墓体,丧葬陋习现象愈加突出。四是有的村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骨灰葬入本村公益性墓地,扰乱了殡葬行业的正常秩序。五是一些丧属私自占用城区街道、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四)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殡葬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的不良行为,殡葬行风建设需要不断推进。二是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工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三是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出现对殡葬违规行为瞒报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国家级生态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强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大力倡导,积极营造文明殡葬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层层发动,集中造势,强势引导,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充分利用清明、元宵、冬至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时段,加强对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丧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形成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要在整合现有公益性墓地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保护生态、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完善全县公益性墓地规划。健全公益性(经营性)墓地经营机制,以公益性为主适当兼顾经营性,出台相关鼓励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树立精品意识,在三个街道、中心镇建设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大型公益性墓地;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进行联建,加快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实现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室”的转变,使骨灰处理更加集约化和多元化。强化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简化审批手续,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强公益性墓地日常养护和管理,完善排水、道路、墓区绿化等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改造拓宽殡仪馆与35省道的连接道路,搞好殡仪馆改扩建、更新火化设备、修建骨灰寄存楼、增设守灵厅和丧属休息场所以及殡葬环境的美化,为殡葬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殡葬管理秩序。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面排摸违规墓地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违规墓地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墓地的歪风。同时,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三沿五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石制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制作超标准墓碑和墓体以及其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进行查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并要禁止一切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要对出殡活动及规模进行引导和监管,控制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严防出现新一轮的“青山白化”。
(五)优化服务,建好队伍,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水平。要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快实行丧葬四项基本费用由政府买单等惠民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行风建设纳入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健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服务大厅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抓好现有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执法经费偏少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殡葬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现就我科财政改革和量化考核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夏办发[20xx]19号和区政府下发的夏政[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一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价格标准,对车辆实行以旧换新;二是对各单位新增资产经批准同意的,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我们为321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安装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财政部门安装了网络版,各行政事业单位安装了单位版,做到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达到了100%,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土地、房屋、计算机、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制作了图像卡片,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等情况一目了然,动态监管体系已建立,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
设立的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区委办公室下发的“19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通过拍卖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并邀请了区电视台、区审计局、区纪委对拍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了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实行单位先申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今年主要是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暂不进行。
殡葬改革自查报告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
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殡葬改革自查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计局的指导下,按照《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18﹞47号),按照文件内关于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现将殡葬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和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宣传部署。
在医院会议上向职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自查。
对医院太平间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太平间属于医院自行运营,殡葬服务项目(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均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证件齐全;遗体接运、冷藏等基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不存在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等行为;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存在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未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未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太平间未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
通过本次自检自查,我院太平间情况良好,未发现明显违规情况。我院将持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氛围,为富源县殡葬改革贡献出一份力量。
富源县人民医院2018年8月14日。
改革自查报告
市林业改办:
根据20××年2月28日市政府及其相关会议精神,我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林业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了更好地搞好我乡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紫溪乡林权制度改革自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乡长彭贵凡同志任组长,孔令超(林业员)、陈润峰(财政所长)、谭林(办公室工作人员)、唐雪松(团支部书记)、王西祥(计生办)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孔令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各村也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查小组。
二、自查细致,措施到位,林改工作成效显著。
1、全乡林改共涉及5个村,21个村民小组,林改农户582户,宗地2328块,面积101000亩。堪界核实宗地2328块,面积101000亩。通过一榜、二榜、三榜公示,林改农户对面积、地块、边界、林种进行核实,无任何异议。
2、林改中,公益林、商品林严格对照分类区划界定图落实到了三头地块。公益林不存在平均分配撒胡椒面、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现象。
3、林权证正在发放之中。
4、全乡共发生林权纠纷5件,乡村已调解3件,市政府、市林改办协助调解1件(楼房坪村高坎子组王先学与高坎子组王聪祥等十几户的林权纠纷),仍有1件正在调解当中(因原楼房坪村3组共有农户15户,于1983年到现在已分别搬迁至陕西省城固、洋县、镇巴、紫阳等县12户;仍居住的3户分别是:王严祥、王承福、胡达明。现居住户申请将这15户的林权共涉及5700多亩确权给他们,现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5、林改资料已归卷41盒,电子文档已建立,等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总之,我乡将按照上级要求,认认真真地把此次林改工作落于实处,把工作做细做扎实,保证全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殡葬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x民发[20xx]85号)和《xx市民政局转发〈xx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对我县殡葬工作再次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了排查,现将殡葬基础设施情况和排查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报告如下:
xx县境内21个乡镇,其中3个镇,县城在xx镇境内。全县人口15.3万人,其中xx镇3.9万人。乡与乡之间最长线路约70公里。20xx年,在xx镇xx村境内(xx山)建有公墓一个,由民政局下设xx山公墓管理所负责公墓的运营管理,主要服务于xx镇(县城)区域内群众。全县无其他殡葬设施。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
2、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禁埋区内乱埋乱葬现象还有发生。
3、殡葬执法难以及时、果断、有效开展工作。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客观上的原因,但更多是主观上的原因,表现在殡葬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乡镇重视不够,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村干部和民政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部门协同配合差;殡葬执法队伍开展工作有危难情绪。
(一)提高认识,查漏补缺。
针对查找的问题,分类处理,及时办理。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抓好公墓建设、价格报批,销售流程公示上墙、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等依法规范建设工作,促进殡葬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为深化殡改奠定基础。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治理乱埋乱葬的必要疏通渠道。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70号)文件精神,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资金由县乡村三级投入,利用3-5年时间集中抓好村级公墓建设,执照《xx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立即抓好落实。把村级公墓建设真正办成人民群众缅怀亲人的满意场所。
(三)强化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建立完善县殡葬工作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乱埋乱葬行为的巡查,发现一起,教育查处一起。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从严查处党员干部亲属偷埋乱葬行为。个别党员干部不但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反而为丧主亲属出谋划策,包庇纵容偷埋乱葬。二是从重查处个别乡村干部默许土葬行为。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重点查处以上两种违法违纪行为,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县,必要时树立反面典型,在电视上公开曝光,警示教育他人。
(四)落实责任,强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
在县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完善自下而上殡葬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督查和年度年终目标考核。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殡葬管理自查报告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改革自查报告
为客观总结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成效,找准突出问题,厘清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报送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大督查重点内容自查报告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办对照责任分工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政策的执行和改革任务制定。
xxx区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并按照中央的决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x委发〔20xx〕1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xxx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达x委发〔20xx〕21号)作为指导xxx区国资国企改革的纲要文件。着力加强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国资监管部门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分类实施的具体意见,并对各专项改革提出了时限要求。明确了到20xx年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竞争类企业逐步进行改制、彻底化解企业遗留问题、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的总体改革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分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一是按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实施瘦身健体的要求,我区对竞争类企业逐步进行改制。20xx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对我区食品公司改制破产以来,我办迅速抓好落实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推进食品公司改制各项工作。我办牵头做好了食品公司及全区11个食品站改制前期统筹工作。认真做好了企业改制调查摸底、清产核资、确认职工身份等基础工作,全面摸清了食品公司及片区基本情况;通过财务审计工作掌握了食品公司及食品站资产负债的具体状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xx年12月,食品公司经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改制已顺利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正在清产核资、核定职工身份。二是明确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20xx年,我办制定了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五年计划。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要求,对竞争类企业又无市场前景且负债率高的企业实行破产改制,对公益类和政策类的企业进行合理布局、资产整合;如对粮食企业实行资产重组,拟确定由现有6家整合为1-2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区属国有企业重组,力争五年内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2、深化平台公司改革。按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拟定了《关于深化平台公司改革建立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一是推动区平台公司转制改革。通过实施平台公司转制改革,推进政资政企分开,转变平台公司事业性质,职工和管理层全部与事业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各平台公司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统一监管,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发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同时,完善落实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的公司董事会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监事会监督制度、企业分类分层考核机制等配套制度,合理确定企业管理层年薪。二是推进完善投融资体系建设。以现有区属七大平台为基础,按照“一产业一平台”的思路,明确发展定位,构建区级投融资平台运行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产融结合、机制健全”的`投融资格局;加强投融资平台监管,规范企业市场化运作,健全“责、权、利”相统一、“借、用、管、还”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提速。三是推进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优化资产配置,坚决去库存、去闲置,提高利用效益,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适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国有资本证券化。拟计划将闲置的国有土地、房产资产注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政府投资有限公司,实现资产变资本。
3、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国资监管机构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个事项落实到位。20xx年9月,区委将区属十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划入国资办党委统一管理,改变了国有企业多头管理的局面,实现全责对等。同时区国资办出台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了企业决策层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二是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管好企业重大事项。20xx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管理的意见》,促进了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规范化;明确了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国资办审核批准,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国资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审批。我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文件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各类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资产在20万以下的资产托管、承包、租赁、买卖或置换等资产处置活动等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报xxx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涉及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处置价值在20万以上,转让全部或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以及土地转让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由xxx区国资办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三是健全完善企业经营考核机制。xxx区国资办每年与所监管的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任免挂钩。对考核倒数第一的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第一的企业班子进行调整。
4、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化。在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上下功夫,下决心解决国有资产监管在制度上的缺失。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继制定出台了《x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区属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管理意见》、《规范x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管理的意见》、《区属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程》、《x县国有企业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xxx市xxx区公益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区国资监管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促进作用。
5、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了原五家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包括:职工漏保,五一、卫星煤矿职业病人员伤残待遇,五一煤矿离岗退养人员医保和破产企业职工社保滞纳金及个别疑难上访问题等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矛盾,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推进改革扫清了障碍。20xx年-20xx年,xxx区国资系统共接待上访8000余人次,化解疑难信访问题40多件,办结书记信箱20余件,办结率100%,为企业职工办实事20多件。国资系统内未出现较大的到省进京上访事件,未出现较大规模的群体性集访案件,维护了改制企业的稳定和一方平安。
6、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承担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党组织,区委决定将十家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划归区国资办党委统一管理。落实各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领导班子。着力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人才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使企业在规范中运行。
二、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未真正理顺。
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没实现完全集中统一管理;国资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较为模糊,由于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个别部门不能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仍存在多头监管现象,不利于整合优势资源,发挥集合效益。国有企业管理事权不明,没有形成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监管存在盲区。国有企业未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事项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国有企业改革滞后。
尤其是前后进入破产程序的五一煤矿、大风铁厂等5家国有企业的改制,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纠纷复杂,由于改制时间较长和安置时间较晚,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集访、缠访事件不断发生,没有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包括预算外国有企业)改革任务重、压力大。
(三)区属国有企业运行质量不高。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由于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加之缺乏资金、技术革新的要素保障,区属国有企业运行质量不高,指标增长乏力,20xx年上半年经济较同期增长78.3%。
(四)各平台公司政企不分,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由于区属各平台公司仍未实现政企分开,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没有正真发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加之各平台公司主体市场化观念不强等因素,导致各平台公司运行总体质量不高,融资风险较高,缺乏偿债机制。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的领导。
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和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在优化国资布局上,引导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等领域集中。二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推动国有资本、集体经济、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三是引导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与市场接轨,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员建立分层分类管理制度。
(二)加快推进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统一监管,确保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事项落到实处。以促统一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乡镇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统一经营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快推进平台公司改革。
推进平台公司转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正事分开、政资分开,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各平台公司由事业单位向企业性质转变;并逐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正资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自主经营权。
(四)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投入及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变现等改革成本。
财政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对已改制的企业,财政要安排资金尽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未改制的企业,财政要有计划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尽快完成改制。加大对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改革成本。
(五)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写作。根据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汇同区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完善各项改革配套政策,加大与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共同推进改革任务进程。
改革自查报告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报送xx年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xx〕x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东区府办法〔xx〕x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梳理,全面开展xx年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自评工作。现将我局xx年政务公开要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价格和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利用局网站对外公开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政策文件、《xx年稻谷最低征收价格的通知》文件、《xx区应对市场价格波预案》、《关于调整xx区区级定价目录清单的通知》文件;建立沱江流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机制;利用政务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项目年活动,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项目备案公开,全年来共公示建设项目379个,其中备案220个、审批类项目158个、核准类项目1个。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全年来共公示招标(比选)115个。
(三)抓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内东区府办发[xx]x号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住房补助标准、农户自筹标准、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信息。沱江流域工作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xx市xx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相关规划、方案;二是主动公开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相关项目信息。电力扶贫项目公开情况:主动对外宣传xx年电力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电力扶贫专项主要是由中央专项资金和项目业主自筹资金。xx区电力扶贫专项3月底全面完成电力扶贫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完成全部招标工作,5月初开工建设,截止10月底xx区11个乡镇部分贫困村电力建设扶贫项目工程顺利完工,11月初通过专项验收。xx区电力扶贫项目通过中电新闻网、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平台向社会报道。
(四)抓好四个主动融入信息公开。按照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着力开展区域合作。贯彻落实《推进成都xx协同发展责任分工方案》《推进重庆xx协同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等区域合作方案中各项合作事项,梳理xx年合作事项8项。大力推进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行动计划,打通对外开放大动脉。编制印发《xx市xx区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行动计划》(内东委办[xx]218号)。
(五)丰富网站内容。加强发改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动态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三公及重大项目、重要会议公示。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明确信息内容安全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全年来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2条、公示政策文件4条、文件解读2条、重要会议4条、公示公告4条、预决算公开3条、重大项目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六)加强两微建设及应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开通发改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改局政务微博,并利用两个媒介充分发挥对外公开宣传的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等,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七)加强热线电话管理。利用12358价格咨询与举报电话,接听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30件,并全部给予满意答复。
二、存在的问题。
全年来,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成效,但仍然存在些许不足。一是局内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敏感性不强。二是局内专门的政务信息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监督力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xx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务的决策部署,结合发改局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增强局内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加强信息发布审批,按时更新,及时上传发改局政务公开信息,推动xx年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更新、更高局面。
殡葬管理自查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计局的指导下,按照《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xx﹞47号),按照文件内关于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现将殡葬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和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在医院会议上向职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对医院太平间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太平间属于医院自行运营,殡葬服务项目(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均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证件齐全;遗体接运、冷藏等基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不存在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等行为;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存在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未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未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太平间未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
通过本次自检自查,我院太平间情况良好,未发现明显违规情况。我院将持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氛围,为富源县殡葬改革贡献出一份力量。
富源县人民医院
20xx年8月14日
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按照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和时间进度表的要求,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互联网+系列政务服务活动,具体想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证照信息核对等;加快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编制县级各部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受理部门、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收费项目、办理场地、承办机构及人员、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明确,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
3、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准入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行的日常监管,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网上“中介超市”,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5、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集约化“通透式”的窗口服务。
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租借地税局大楼办公,面积1600m2,进驻30家窗口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年办理10万余件。客观上由于大厅办公面积受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更好地开展,建议县政府加快县政务服务大厅(1.5万m2)装潢进度,力争10月1日,确保12月份整体搬迁进驻,20xx年元旦县政务大厅窗口(县民生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开放服务。
6、以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建设我县“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的模式,以各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配合相关镇(园区)推动“三级(市县镇)政务服务平台、四级(市县镇村)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优化政府“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政府阳光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亲民利民便民。
总之,我们将按照今天的会议要求,自加压力,努力工作,力争更好的为全县群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时段的政务服务。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合辑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下旬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生态陵园、**街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和古木镇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文山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政发〔**〕78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切实健全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文明高效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
(一)建设成效。**生态陵园殡仪馆项目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墓穴建设3000个,墓区绿化完成80%。1号路、5号路完成沥青层铺设。经营性公墓现已完成入口广场建设、入场道路建设、建成墓穴2500个及墓区绿化。古木和**街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好部分墓穴,具备安葬条件。马塘、德厚、柳井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年内可动工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通过积极宣传“麻栗坡模式”,大部份群众反响热烈,已有22个自然村确定公墓选址。
(二)改革成效。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年7月1日起启动殡葬改革至目前,共有26个城市社区、26个村委会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至目前,共兑现惠民奖励补助343126元。另外,**年市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明确自**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火化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免除骨灰盒、墓穴、墓碑等费用。努力提升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为提升火葬区内的火化率,防止偷埋偷葬现象,今年6月,从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选派12名工作人员到三个城区街道,协助街道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反复召开群众大会积极宣传殡葬政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偷埋偷葬线索举报。在防止偷埋偷葬的同时积极到丧属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全天候24小时为丧属提供帮助,全过程贴心服务和跟踪处置,避免了丧属在处置过程中情绪反复,确保了遗体火化后顺利进入公墓安葬,树立了文山市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努力,目前火葬区内火化率达到84%。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封建迷信思想和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随着火葬区划定逐渐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殡葬改革工作难度越发增大,部分群众受封建迷信思想和“薄养厚葬、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习俗影响,思想观念落后,短期内难以接受和支持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
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力度不大。市殡仪馆、市公益性公墓及1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均存在资金缺口较大问题。
(三)执法面广,执法难度较大。殡葬改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但目前已划定的火葬区仍有偷葬现象,在依法执行逝者入公墓安葬的工作中,有的群众对殡葬工作仍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故意寻衅滋事。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追踪违法案例。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文明良俗蔚然成风。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办理殡仪馆建设的相关手续,协调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形成全市一盘棋,力促文山市整个殡葬改革工作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组织殡葬执法人员认真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殡葬执法工作,加大对丧葬服务行业管理执法力度,注重对殡葬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整治丧葬品市场,严肃查处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遗体接送、暂存、火化、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并加强殡葬价格监管,从严查处违规收费和炒卖经营性墓穴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组织调查考察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全区七个街道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自**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仪活动整治的通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殡葬改革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立足海岛区情地况,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殡葬服务条件,规范群众丧事行为。同时,加大公墓生态化改造和绿化提升工程,有效改变了部分公墓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殡葬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规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做好“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处罚”等全过程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等服务。积极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火化区域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政府买单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区异地火化等难题,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然需要提高。一是个别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的部门认为殡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受传统丧葬陋习困扰,跟风厚葬现象依然存在。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尤其是灵昆街道、大门镇、鹿西乡、三盘社区等地大操大办的陋习仍然没有得到改变。
(二)公墓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滞后。虽然区政府加大了对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我区地形限制,可作为公墓建设的土地资源匮乏,公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与现实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政策处理和要素制约等影响,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后寮生态陵园的建设经费、经营方向、经营范围、定价模式等问题尚未明确政策标准,个别街道乡镇墓穴存量匮乏,急需明确政策规划。三是部分建设较早的公墓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不当存在脏、乱、差,部分新建公墓存在乱抬价现象,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大门大桥通车后“四边三化”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公墓生态化改造后导致部分群众找不到墓穴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私墓翻新和迁移难题依然存在。
(三)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
部分村居民政协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有限。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执法信心不足,手段不多,有畏难情绪,导致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殡葬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要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二)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一是利用大门实施火葬的契机,根据我区殡仪活动现状,修订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常态,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宣传。二是要加强对宗教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殡葬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要督促党员干部、机关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做好表率,并强化督查考核。三是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依规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四是引导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处理力度,加快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发挥殡葬服务作用。二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区墓地建设规划和经营机制,尽快明确后寮生态陵园有关政策方向,解决个别街道乡镇即将无墓穴可用的燃眉之急。三是强化对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四是对管理、改造不当的公墓要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对私墓迁移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墓地整治工作。
(四)培育队伍,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统一规范的执法措施,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二是适当增加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保障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履职,强化对村居民政协管员督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我局根据国家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需要”的原则,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就调研报告如下: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北部偏西、**市西南120公里处,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辖13个乡、9个镇、1个国有农场,214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土地面积5088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其中县域区内现有常住人口10万余人,暂住人口8万人,加上流动人口,居住在县城的人口接近20万多人。
二、丧葬现状。
我县目前丧葬主要形式为土葬。由于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十分盛行,群众中广泛存在着“重殓厚葬”的旧思想,人死后“做道场”、“选风水”、烧纸火、扬幡送殡、宴请宾客等现象,坟墓也越建越豪华,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盘的现象。根据测算,县城常住人口18万人,正常年死亡率为4.2‰,也就是说10万人口年死亡数在756人,如每个墓葬占地0.15亩,那么756人墓葬占地达113亩。这样坟墓用地无疑是吞噬耕地的一个隐形杀手。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如果这种占有耕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将更加严重!
三、殡葬改革中存在主要的问题。
1、丧事大操大办问题突出。
二是费用上,购买老衣、棺材,请挖坟、吹唱队、厨师、理事和出殡车队等,费用少则1—2万元,多则7—8万元。三是花圈帐子数量越来越多。送的花圈有鲜花圈、纸花圈,少则20多个,多则几百个,摆放在墓地,对环境也是一种极大的污染。四是出殡送葬队伍越来越庞大。县城送葬队伍穿街走巷,吹奏音乐,燃放烟花爆竹,分发路纸钱,这种行为,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市貌,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
2、城区搭棚奠吊危害严重。
由于我县暂时没有殡仪馆,城区居民去世后,吊唁堂搭建在居民区甚至街道上,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在操办的几天几夜中,哀乐声、鞭炮声、嘈杂声震耳欲聋,弄得周围居民寝食不安。出殡时,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招摇过市,沿街吹奏哀乐及抛撒纸钱冥币,所到之处硝烟弥漫,鞭炮满地,堵塞交通,一片狼藉。
3、坟墓硬化越来越严重。
有的丧户为了显示自己家庭势力,建豪华的坟墓,对坟墓装饰格外的讲究,有的用水泥浇注硬化,有的用石头垒砌,有的用石板铺,县城周边山场和过境公路沿线尤为突出,这与生态建设格格不入。
4、乱埋乱葬现象严重。
每逢清明节等大型节日时,缅怀先人,悼念逝者,开展祭祀活动的人十分多,人流、车流量增加,存在的隐患问题比较多。一是存在交通隐患。二是由于我县风俗习惯是上坟烧纸,将纸散沙在坟墓周围,环境污染严重,而且烧纸时,稍有不慎,还会带来火灾。
四、建议。
葬法改革和葬礼改革是殡葬改革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葬法改革就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
葬礼改革就是要革除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和核心。为了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殡葬改革的好处,更新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人们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倡导人们厚养薄葬,树立一种社会新风。
2、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殡葬管理与改革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与协调,进一步明确民政、公安、城管、国土、林业、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土葬、乱埋乱葬等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力度,从源头抓起,取缔棺木制造点和销售点。规范丧葬用品服务单位,对丧葬用品商店要严格审查,对未领营业执照商店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取缔,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同时,县政府要把殡葬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从而强化各级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用于补助城乡困难群众火化等费用;
三是用于全免无财产且分散居住的孤寡老人死后接运、火化等费用;
四是用于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
五是用于激励殡葬改革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奖励。
4、强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精神,要把殡葬改革有利于破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美化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新风的目的意义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深讲透,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逐步转变人们的殡葬观念,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接受厚养薄葬的理念,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要把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列入当前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当中,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加快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步伐,破解制约农村殡葬改革发展的难题,为强力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6、要规范殡葬服务与收费行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殡葬服务单位的经营活动,引导其树立“丧户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为丧户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要联合物价部门规范其殡葬收费行为,监督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困难群众、“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火化等费用的减免政策,加大违规服务与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与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7、加强殡葬人才的培养、管理。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低廉的消费是引导人们自觉火葬的前提。
8、建议成立**县殡葬执法大队,规范和管理殡葬市场。对一些乱埋乱葬、严重影响公共设施安全、破坏了环境的墓地,应该强制迁移,对扰乱殡葬市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大操大办丧事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花圈店、寿衣店、棺材店、碑刻搭灵相日等殡葬用品及殡葬服务行为,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
近期,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民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下简称殡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和填写统计报表等方法进行。9月27日至10月15日,调研组对***等4个县8个乡镇的殡改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共召开座谈会12次,座谈群众200余人,填写调查问卷179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殡改工作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的殡改工作从1956年开始,基本上经历三个时期:
(一)倡导时期。
1956年,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议“人死后不装棺土葬,实行火葬”,拉开了全国殡改的帷幕。国家根据推行火葬的需要,大力兴办火葬场,至1966年,全国共建立火葬场87个。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又改造吸收旧行业的一部分人为火葬场职工,建立殡葬服务职工队伍,对殡葬事宜实行统一管理。
(二)超常发展时期。
从1966年到1976年,“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得到超常规发展,数量增加很快,但也带来了建设质量不高,改革超前的问题。
(三)依法管理时期。
1978年开始,殡葬管理工作开始进入法制管理轨道,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的政策。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法规。1986年以后,国家在推行火葬、土葬改革、消除丧葬中的迷信活动、殡葬用品生产管理、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法规、文件,为推动殡葬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5号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殡葬管理工作走上了新的发展轨道。
(一)起步阶段。
我市殡改工作始于1986年,首先在新野县试点,历经14年的探索,2000年在全市全面启动。目前,除西峡县外,其它县市区全部实行火化。
新野县是全省第一个火化县,1986年省民政厅在新野县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新野县在全省率先推行火化、火化率达到百分之百的经验,在全省启动了火葬改革工作。
1999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市殡改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1999年11月,全省殡改工作会议后,市四大家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殡改工作,并成立了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正副组长,民政、公安、土地、监察、工商等19个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推进阶段。
邓州、唐河、新野、镇平、南召5县原建殡仪馆要如期完善配套任务;
方城、社旗、内乡、淅川、桐柏、西峡6个新建殡仪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满足火化量不断增加的需要。2000年—**年,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将殡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委。县乡两级都成立了殡葬管理机构,村委会以红白理事会为依托设立了专职殡葬信息员。**年以后,市政府取消了目标管理。
目前,全市设有殡葬管理专职执法机构13个。其中,市级殡葬管理处1个,县级殡葬管理所11个,县级殡葬管理办公室1个(社旗县,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发展阶段。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不懈开展殡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特点,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专题宣传。3年来,全市共召开大小殡改宣传动员会议45次,初步形成浓厚的殡改舆论氛围,多数群众对推进殡改由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积极参与,把殡葬改革工作推向高潮。绝大多数县市把殡仪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殡葬管理的主要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至目前,全市共建殡仪馆(包括火葬厂)12个,经营性公墓15家,村级公益性公墓1294个。
2000年—2003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做为殡葬管理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火化率不断提高。2004年—**年艰难维持,**年以后同全省、全国一样火化率不断下滑。**年全市共火化遗体43041具,火化率66.9%,比2000年火化率提高39.7百分点,同全省火化率持平(2000年至**年火化情况见附表)。
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在邓州市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重点解决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和以罚款代替火化问题。
查处非法村级公益性公墓3处;
规范医院太平间2处。
**年以后,部分县市区检察院对乡镇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殡葬违规行为。**年至**年初,根据主管市长指示,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落后的宛城、卧龙、西峡、淅川4县区进行专题督查,但收效甚微。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还比较多。当前,殡葬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来自群众层面上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火葬政策不能完全接受。调研中发现,部分干部群众对火化政策接受较难,意见多,怨言多,不满情绪较严重。
2、骨灰装棺土葬现象比较普遍。在179份调查问卷调查中,有69.3%的调查对象认为存在装棺土葬的现象,就连新野县的绝大部分尸体火化后也是装棺土葬,这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没有达到节约耕地的目的,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也引起群众的不满。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我市装棺土葬数达31011人,占火葬总数的45.1%。
3、群众对强制起尸火化手段不理解。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在强制起尸过程中,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侮辱了尸体,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对当前的强制火葬政策群众不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造成一定程度的暴力冲突。
4、群众采取多种办法对抗火化政策。大部分群众在亲人亡故后,宁愿多掏钱给基层政府、村委会后,买个土葬权,也不想火化。个别群众掏不起钱,则选择偷埋。
(二)来自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层面上的问题。
1、殡葬工作推动不力。部分基层政府在推行殡葬工作上,缺乏积极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2、一些基层政府借殡葬管理乱罚款、乱收押金。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个人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抓住群众宁可交钱,也不愿火化的心理,借殡葬管理之名违规收取罚款、押金、保证金,以代替火化,把殡葬执法变成增加创收的手段,既影响了干部形象,又挫伤了广大群众的感情。从历年来农民负担检查和这次调研情况来看,镇平、唐河、社旗、邓州、方城、南召等县市比较严重。镇平县委、县政府**年下发文件(镇文[**]19号),违规出台殡改罚款规定。**年,唐河县古城乡、毕店镇、郭滩镇、龙潭镇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县殡改办,以土葬自纠保证金、火化保证金、殡葬违法案件处理执行费等名义违法向群众罚款收费。
3、一些基层干部对殡葬改革有畏难情绪。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殡葬改革工作不是干好事的,如果手段强硬,容易得罪人,不好面对经常见面的群众和乡里乡亲。
(三)来自殡葬主管部门层面上的问题。
1、为了保障殡葬管理机构经费和专职干部工资待遇,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方城、唐河、邓州4个县市的殡葬管理机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乡镇的殡葬管理机构由乡镇聘用临时人员组成,工作经费,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另有一些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虽然属于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但其编制却被县级民政部门占用,使殡葬管理机构有名无实,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县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殡葬执法机构一个,编制20人,实有人数38人,配备执法车辆7台,年收取罚款、火化执行费140余万元。**年,方城县民政局殡改执法队收取违规土葬案执行费4万余元。
2、殡葬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地方只强调火化率的提高,把工作重点放在强迫群众实行火化、查处偷埋案件上,而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目前,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在新农村建设中,根本就没有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殡葬改革的推进。
一些殡仪服务单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收费项目透明度不高,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城县殡仪馆存在强制销售骨灰盒等问题。
(四)从社会影响层面上看。
卧龙区火化农村人口105具,火化率仅为2%。
2、殡葬改革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不法商贩趁殡改管理没有步入正轨、收费没有统一标准之际,利用出售高价墓穴、租用医院太平间、贩卖骨灰盒、棺材及其它丧葬用品,逐步形成产业群或产业链,大赚暴利,抬高了老百姓的殡葬消费支出。镇平县一些地方出现专业埋尸队,收取一定费用后,利用半机械化工具帮助丧户半夜偷埋尸体,一些党员干部和黑恶势力也掺和其中,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
3、公共政策失灵,政府的威信受影响。在调研中,基层群众向我们反映: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得够详细,但是没有真正在管,真正去抓,殡改措施成一纸空文。群众说,政府部门对计生抓得紧,因为关系到各级干部的“官帽子”,而殡葬工作与“官帽子”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很多时候政府说话不算数。
4、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测算,目前,我市每年土葬超过40000人,减去坟墓自然消失因素,年被土葬吞噬的山地至少1000亩,有的地方因建坟墓毁坏了林木、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败坏社会风气。群众相互攀比办丧事风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严重。一些地方的群众为了表明对亲人的孝敬,不惜借款大办操办丧事,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另外,在调研中发现,现在出大殡的对象主要是有钱、有势、有权的人,这些人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祭奠死者,而在于显示自己的社会实力。由此,助长了攀比、奢靡等不正之风。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阻力,这既有来自政策层面的因素,也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还有当地领导和民政部门的重视努力程度等原因。
有的人信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的人信仰“风水地气”、“命理学说”,选个合适位置埋葬后,能荫福后代。由于这些传统观念在群众中广泛存在,目前又无法作出科学合理的、都能接受的解释,因此,传统观念在短时间内不会很快被破除,人们在感情上对火葬还不愿接受。比如在现实中,偷埋乱葬一旦被发现或举报,丧主就会到处托熟人说情,有的还主动提出向殡葬管理部门交一定的罚款,以确保亡故长辈不被起尸火化,实现自己的孝心。
(二)有关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殡改工作已实行了几十年,至今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目前执行的仍是国务院1997年颁布《殡葬管理条例》。殡葬事务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现行法规缺乏明确的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法土葬如何执行?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业者如何取缔等都无法可依。
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也很少涉及殡葬改革的内容;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缺乏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内容。
运动过,影无踪;
平时跟踪,空对空”。
全市有42台运尸车辆,总投资366.09万元,财政拨款仅占11%;
18台火化炉,总投资473.4万元,财政无任何投入,资金主要靠当地民政部门筹措。新野、邓州、南召、镇平等县市的殡仪馆建设年代久远,长期缺乏维缮,致使建筑用房老化陈旧,破损比较严重,基本处于维持使用状态。同时,由于缺乏资金投入,设备老化不能更新,排放物超标,严重污染了殡仪馆周边的人居环境。
三是这几年许多港台甚至国外华人回乡寻根、问祖、探亲和一年一度的炎黄祭祖大典、国家法定的清明节放假,无疑使祭祖上坟文化再度兴起,成为一种潮流,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殡葬改革的进一步开展。
(七)推行殡葬改革的任务艰巨。按照现行的殡葬法规要求,硬性任务主要有强制尸体火化、禁止装棺土葬、迁移或平整违规坟墓、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和搭设灵棚等4项,其中每一项任务对政府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都是向千年旧习挑战的一场社会变革,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一次重大转变,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么大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单靠民政部门在短期内管好难以实现。殡葬改革20多年来,就是只抓了其中一项——强制推行尸体火化政策,其余的都没有作为重点,基本没有触及。
(八)殡葬管理内部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社旗、方城、唐河、邓州等县市未能很好解决殡葬执法机构(殡葬管理所)和执法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这些地方殡葬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性质,客观要求他们自筹执法资金,因而“以罚代化”就成了自筹资金的主要手段,客观上助推了“以罚代化”现象的滋生。近几年,随着各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民政执法负责人受到处理,如内乡殡葬执法队长被判刑,社旗执法队长被党内警告。但由于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殡葬执法受到了严重制约,工作陷入僵局。另外,乡镇工作经费明显不足,部分乡镇便将“以罚代化”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缴钱后埋的不上报,不缴钱偷埋的举报到民政部门起尸火化。
(九)工作无手段,殡葬执法难。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不火化的,民政部门的手段就是起尸火化,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生硬(如强行掘开坟墓,起出尸体直接浇油烧尸)、态度粗暴,容易与群众发生冲突。而执法人员经常受到辱骂、威胁、恐吓,甚至围攻和殴打,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与对策。
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充分认识殡葬改革面临的严竣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把我市殡葬改革逐步推向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任何政策都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任何行政行为都要法律的授权或许可。目前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97年出台的,可操作性差,与《宪法》第四条有一定的冲突。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修订后,会处理目前存在的缺陷,增强可操作性和保障性措施,更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要搞一刀切,搞短期行为,应稳步推进。首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重新划定火化区,政府应采取奖励、补贴、政策引导的手段推进殡葬改革,不能一味地采取强制手段。
尊重人的文化传统,也要为他们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际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坚持生态丧葬的原则。人来自于自然,必然要回归自然,目前的火化尸体和公墓建设,据有关专家研究,既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加重了人的负担,不能称之为生态丧葬。如何研究新的丧葬形式,能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耕地,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循环发展,是当前殡葬改革的关键。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丧葬形式。
1、建立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有利于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不仅保护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也能减轻“二次入棺”土葬现象。建议借鉴郑州市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的做法,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拨出专款,扶持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政府制订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资金奖励政策,每建成一个公益性墓地奖励1-2万元,激励乡村早建公益性墓地,提高入葬率,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普及村级公益性公墓。
同时也使光秃秃的山坡变成片片绿林。让亲人的骨灰滋润树木长大,“化作春泥来护林”这种安葬形式很有超前意识,对绿树成长有好处,对社会也有益。
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4、壁葬。壁葬,就是以墙代墓,在一堵墙上设立层叠的小格子,将骨灰盒封存于墙格中,用花岗岩封面,上面刻上碑文,一堵墙能容纳上千个骨灰盒,非常节约土地资源。这种新型的丧葬方式适合在那些缺少耕地且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使用。
也契合了国家大力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推行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殡葬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殡葬改革要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把该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从民政、公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乡村为重、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要重视殡葬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各级殡葬执法队伍,解决好其全供事业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殡葬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民生问题应包含人的生老病死问题。目前,各级政府对公民的生、老、病都给予经济补助,唯独对“死”没有补助。殡葬改革既然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应该在殡葬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上资金上给予扶持,更重要的是对亡故公民施行火化补助。一是搞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所需资金应当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二是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三是设立殡葬改革专项资金,建立殡葬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殡仪馆改建(包括火化设备的购置、更换、维修)、基本殡葬费用(运尸、冷藏、火化)应由政府埋单,减少群众殡葬支出,走政府投入、民政管理、群众受益的路子。目前,我省的永城、新郑、栾川等13个县市已经对群众免收遗体火化、接运等殡葬基本费用,由当地政府埋单,很受群众欢迎。
(四)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查以罚款代替火化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开展全市殡改工作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规设置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和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对镇平、邓州、社旗、唐河“以罚代化”比较严重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进行综合治理。作为自律的一项内容,凡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处理亲属丧葬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丧葬习俗改革,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和必要的管理措施,更重要的是创造一种群众能接受、蕴含传统“孝道”等积极文化、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有效解决殡葬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群众接受这种新的殡葬方式,并逐步向生态葬的方向发展。当前,要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红白事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活动的指导,引导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动殡葬管理社会化,促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常委会牵头,组成调研组,分5路到19个乡镇和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道教协会等单位调研。调研中,调研组分别听取了19个乡镇和有关单位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安葬的情况,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调研范围较为广泛。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从2004年4月开始运行以来,先是在县城建设殡仪馆集中治丧,然后成立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天圆山公墓三位一体),由民政局统一管理。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制度的通告》、《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正安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正安县火化区域规划方案》、《正安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关于禁止私自买卖坟地、建造“活人墓”的通告》、《关于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对重点优抚、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实行了殡葬服务收费部分减免政策。
1、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大大增强公民对殡葬工作的认识。一是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放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指南读本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殡葬改革政策、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深入基层,采取各种形式面对面对群众宣传讲解殡葬政策,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工作的认识。
专用运尸车15辆,冰库泠柜3台,冰棺8台;
天圆山公墓占地面积196亩,其中,火化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现有拣灰炉3台,骨灰寄存橱290格,已安葬墓穴623穴。
3、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我县自2006年推行遗体火化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殡葬管理服务部门艰苦工作,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19个乡镇661个村民组近26.38万人划为火化区,遗体火化6651具,火化率100%。火化区范围内计划147个村建公益性公墓,已建公益性公墓102个(不含天圆山公墓),公益性公墓中基本改变了骨灰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现象。
4、道教协会在全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道教协会从**年成立以来主动配合乡镇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积极做好丧家的工作,经过全县道士从业人员的努力和务实的工作,我县农村治丧混乱和抗尸不火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经过全县上下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禁土葬遗体、骨灰入棺土葬;
建有公墓的地方,骨灰应葬于公墓;
未建公墓的地方可将骨灰寄存于骨灰堂。树葬、抛撒、深埋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而我县在火化区内,火化遗体已被群众接受,但是火化后入公墓率低,乱埋乱葬、装棺入葬埋大坟头现象突出。部分乡镇由于政策法规宣不到位,工作中只注重火化区域死亡遗体的火化,火化后安葬把关不严,加之群众受传统的丧葬习俗影响,安葬时基层由于跟踪督促不到位,而导致乱埋乱葬,其结果造成既没有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土地资源,又加重了丧家经济负担。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规划不合理。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投入46万元,在全县92个村建设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平均每个公墓5000元。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公墓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全,部分村仅圈定了一个区域,走走过场,没有进行实质性修建。加之一些村公墓的选址不合理,又不方便老百姓,造成火化后公墓入葬率低。即使火化后进入了公墓,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丧家也不愿意将骨灰在公墓入葬。
格林镇的朝阳村,公路以上都纳入火化区,而公路以下离303省道较近的未纳入火化区;
和溪镇大坎村青河组,s207省道通车后仍未列入火化区域;
四是个别乡镇,一到冬季大雪封山的冰冻时节道路封堵,人行走都成困难,无法将遗体运往火化场火化。
4、群众反映遗体火化过程中负担过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租车费、往返途中的生活费等,近2000元,大部分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村组干部要做好丧家思想工作,就要增加感情投入,都要吊唁送礼金。有的乡镇还要从民政上补贴部分现金和粮食,丧家才将遗体送去火化。民政的各种补贴等于不是政府埋单的埋单。
5、管理职能分散,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殡葬工作涉及民政、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众多部门和乡镇,政出多门,管理职能分散。各职能部门对殡葬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既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违反殡葬改革行为进行纠正、处罚,难以形成综合执法,这是遗体火化后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原因之一。
6、殡葬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是全额拔款参公事业单位,属于民政局下设的正股级单位(县编委核定财政拔款事业编制8人,在岗6人,1人占编在局工作)。公墓、火葬场、殡仪馆由民政局行文设置为“正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性质属于企业,人员组合是由主任聘用。管理体制上,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均应由县殡葬管理所实施“三位一体”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但实际情况是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各管各的业务,各管各的人员,工作形不成合力,服务质量不高。
7、殡仪馆场所小,通往火化场道路狭窄。随着县城的扩容,人口的增加,一旦遇到多家办丧事,吊唁人员多,场地就十分拥挤,车辆乱停乱放,有时灵车送尸都难以通行。天圆山公墓道路堵车严重,每逢春节、清明节上香往来车辆一堵就是几个小时,社会反映较为强烈。
8、对道士从业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道士从业人员不自觉维护全县殡葬工作的大局,不接受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有的道士诱导丧家做3~7天道场借机敛财,还将骨灰装棺,在棺内摆上几件衣服,把骨灰撒在棺内的衣物上,然后孝子破手指头滴血用朱砂白酒点在骨灰上,说什么血脉相通,再盖棺入葬等现象,严重违反了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
9、七周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否火化,没有明确的规定,乡镇在执行遗体火化时十分为难。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传统的丧葬陋俗,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如果火化骨灰在装棺入葬、留大坟头,不但不节约土地,不节省财物,反而增加干部群众的负担,则必然会引起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不满,形成一定阻力。通过殡葬改革工作的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殡葬改革工作的浓厚氛围。县、乡镇、村(居)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是对违反殡葬工作的各种事件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别是对个别修建“活人墓”、带棺入葬、留大坟头占耕地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未列入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城郊结合部,随着县城改造扩容应纳入殡仪馆集中治丧。
4、采取多种方式安置骨灰,杜绝骨灰装棺土葬、留坟头。在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同时,加快乡镇所在地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步伐,村、组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暂时未纳入火化区域规划的,应将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也可根据群众居住地域、风俗等情况集中规划墓地,解决乱埋乱葬的问题。
5、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县民政部门应加强殡葬服务的管理,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解决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两张皮的问题,统一领导、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改革自查报告
20xx年,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xx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努力,我镇顺利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后。
一、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把“三关”
为了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调整充实了“一事一议”工作领导组,同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各工作小组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实地调查,对群众积极性不高、“两眼向上”的申报项目一律取消,把好了申报关;工程实施中,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质量不符合的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以达到符合质量标准为止,严把质量关;工程实施结束,领导组适时进行验收结算,并督促各村将工程的实施情况、验收情况、结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体现透明关。
二、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2、通过宣传,明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管理原则、政府与村民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要求建设,变我们“要求群众改变环境”为“我们群众自己要求改变环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xx镇辖15个村和1个社区,20xx年我镇在其中的6个村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个,所有项目在20xx年12月已全面完工,20xx年12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所有工程进行了逐一验收,经初验全部为合格工程,根据初步结算,该项目总投资达212余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06万元,群众筹资(含投劳抵资)、投劳折资106余万元,实施的基本情况是:
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程7个,改扩建公路40.6公里(其中公路硬化0.5公里,新建1公里)。其中xx村改扩建公路14公里,公路硬化0.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3.3公里,新建1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5公里;xx村改扩建公路4.8公里;xx至xx公路改扩建6.5公里。
四、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成效明显。
1、xx、xx、xx、xx、xx、xx等6个村修通了6个自然村的公路,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率大幅提高,农民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逐步增强。
3、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得了实惠,原来有些村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但通过在项目实施中的零距离接触和村干部的实干精神感动了群众,干群关系得到了密切,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减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据不完全统计,该项目的实施,全镇直接受益的农户达到了30000余人。
五、存在的问题。
1、所建工程一是资金不足,二是均为非专业队伍建设,质量不够保证,加之管护落实不够,一部分村只建不管,致使已建成的工程为时不长,造成了资源没有充分的得到利用。
2、村民筹资难,虽然农民筹资额不大,但一部分村民始终不愿意筹资,而愿意投劳抵资,致使工程材料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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