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领导者和员工共同努力,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请大家查看下面的规章制度样板,希望对大家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有所启发。
调度室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为推动调度室室科技创新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调度技术人才钻研技术业务的积极性,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发挥创新攻关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调度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 “科技创新”是指调度室或个人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发明、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总结验收等工作;软件研究及优秀论文;小改小革、管理创新等,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产生一定效益和促进作用的科技项目。
一、科技管理
(一)科技创新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富宾
副组长:朱绍明 李爱民
成 员:吕存金 袁 斌 刘光华及调度班、统计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和行业技术政策。
2.负责本科室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工作,落实项目组织及技术措施。
1
3.定期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研究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问题,制定攻关计划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配合公司开展的科研项目的实施。
5.根据公司下达的.科技创新战略和目标,积极规范调度室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科技进步,推动调度室科技创新工作有序发展。
6.积极组织、参加科技人员培训、学习。
7.负责每年度对本科室科技项目进行报批。
8.负责科技项目批准后的监督执行。
9.负责科技成果资料的收集、上报及整理。
10.负责新工艺技术标准的制定,以便创新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及时整理科技创新各项资料,按考核内容进行收集归档以备检查。
二、创新项目管理内容及要求
科研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即指定专人对每项科研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建立科研档案,保存好所负责项目的所有材料。
生产组织、安全监控科研项目由朱绍明负责;
生产准备科研项目由李爱民负责;
调度综合科研项目由吕存金负责;
应急管理科研项目由刘光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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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统计、资料管理科研项目由袁 斌负责;
(一)项目的产生
1.项目立项原则 :
(1)符合金能煤业分公司整体利益和技术进步方向;
(2)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改造提升调度管理高新技术,解决公司调度的技术难题;
(5)能够提高经济技术指标,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充分体现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7)具备实施条件。
2.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3)生产过程中发现的科技项目。
3.项目的申报:
(1)调度室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由主管调度安全副总负责,调度室提出并填写项目建议书,于每年十月前报生产技术科。
(2)根据项目现状及创新目标,按要求填写项目建议书,并经调度室主任和主管调度安全副总审核后,报金能公司科技管理领导小组评审。
(3)对通过鉴定、能提升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其他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促进成果转化,使其发挥作用。
(二)项目实施
1.科技创新项目经集团审批后,调度室与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实施计划,按照进度组织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及作业技术标准实施。
2.实施中发生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承担单位制定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
3.工艺类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制订相应的新工艺技术标准,并积极推广应用。
4.每月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创新会议,通报总结项目实施进展,安排重点工作。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当月内向调度室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项目总结、技术总结、新工艺技术标准和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等验收资料,由调度室、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组的成员由该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构成。
工艺技术标准安全可行,经济效益计算准确,项目方可通过验收,并由项目验收组成员填写验收意见。
4.调度室及时整理验收项目,将完成项目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四)项目的推广应用
1.对通过鉴定、能提升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其他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促进成果转化,使其发挥作用。
2.其成果应用于生产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应用单位制定或修订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修订后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
三、科技论文的管理
(二)发表论文资料报送到生产技术科存档。
(三)调度室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技术创新交流活动,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对于创新成果和经验进行交流、总结,促进对新技术的应用转化。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通风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决定等。
2、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按照矿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本部门各专业技术有关瓦斯治理业务负责.
3、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做到在所管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不组织安排生产。
4、参加矿井的`采掘设计,安全措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各工作地点作业规程的审查。
5、协助有关科室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全矿周、旬、季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例会。
6、参与通风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准时向矿领导汇报。
3、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接收命令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者,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4、有权主持或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安排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对机关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有权对上述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7、有权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和对调度通知(通报)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情节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班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1、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大屯电厂运行调度管理制度
为保证发电厂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经济、高效发供电,明晰各级生产人员调度关系,适应新机组扩建后新的运行方式带来的变化,使电厂安全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电厂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应该建立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上。当班值长是代表厂部在运行岗位行使生产调度指挥权,值长在行政和技术受厂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在调度上受省调、中调值班调度员的领导。各运行岗位的运行班长及负责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应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协作配合。保证电厂及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
2.厂部有关领导(厂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等)及各相关分场和科室领导(检修、运行分场,生技、工程技术、安监、科技环保、通讯科等其他有关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设备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1.省调管辖范围:全部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的出力及机组检修,电厂220kv联络线、母线及附属设备、#1联络变压器220kv侧。电厂的主变压器由电厂自行管辖,省调调度许可。
2.徐州中调管辖范围:110kv母线及附属设备、联络线,#1联络变压器110kv侧。省调调度许可。
3.集团公司电力调度管辖范围:220kv大铝i线及大铝ii线、110kv大中i线及大中ii线、35kv母线及附属设备、母联开关、35kv供电线路、消弧线圈及附属设备。
4.值长管辖范围:厂内影响或威胁到安全生产的重要辅助设备及影响到全厂运行的公用系统等。省调、中调、公司电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均由值长管理调度。
5.班长管辖范围:运行中重要设备和系统的经常性正常调整操作。运行及备用的非重要设备或一般性试验和切换操作。
6.属于值长管辖范围内系统和设备,需进行操作或改变运行状态时,应汇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向设备归属者汇报,得到同意或按其调度命令执行。未得到当班值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运行状态。
7.只有在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以及现场运行规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允许不经上级调度的命令先行紧急操作处理,但事后应迅速逐级汇报。
1.当值值长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并正确执行省调值班员的一切调度命令。当值值长是全厂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各专业班长受当值值长的指挥,各运行岗位上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当班运行班长的指挥,其他专责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当值值长的直接指挥。
2.当值值长向各运行班长及专责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发布的调度操作命令,受令人应立即执行,如认为所接受的命令不正确时,应向发令人提出异议,当发令人重复其命令时,除了明显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外,必须无条件迅速执行。值长应对其发布的调度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对明显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命令,各级值班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对无故拖延或不执行调度命令者,必须对由此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委托班组的代理人接受和执行值长的调度命令。
4.值长因需要离开值班岗位,应告知电气运行班长,在值长离开期间,应由电气运行班长。
负责接受上级有关调度命令和进行有关的调度业务联系,待值长回来时应及时汇报。
5.发布和接受调度操作命令以及进行生产工作联系时,发令人和受令人进行联系的双方必。
须互报姓名,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并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等规定。发令、受令双方应明确“发令时间”和“完成时间”,以表示操作的始终。发布操作指令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下达操作任务分为综合操作和逐项操作两种形式。正常情况下,必须以书面方式发布操作任务票,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采用口头方式下达,但双方都应做好记录。
6.为规范和统一调度操作,现在省调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调度操作许可是指由省调调度管。
辖的母线设备、出线开关停复役操作和倒排操作,由值班人员提出操作要求,省调值班员许可其操作,不再发布操作指令。省调对下列项目实施调度操作制度:
(1)母线停、复役操作;
(2)专用母联、分段及旁路开关停、复役操作;
(3)母线压变停、复役操作;
(4)旁路(旁路母联)开关代线路开关停复、役操作。
7.省调调度管辖设备的新设备启动、异常及事故处理,以及旁路(旁路母联)开关代线路。
开关的停复、役操作,一般不采用调度操作许可方式,仍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异常及事故处理恢复的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调度操作许可方式,操作前双方应明确要求,并做好记录。
8.采用调度操作许可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值班员在操作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操作后,值班员应及时将设备一、二次状态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对调度操作许可的正确性负责,电厂值班员对现场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9.因电网方式发生变化,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暂停电厂值班人员正在进行的操作,并由省。
调值班调度员决定下一步操作要求。
10.在设备停、复役操作过程中,如遇该设备异常,电厂值班员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处理正常后,交由电厂值班人员继续操作。
班长或专责岗位的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与当值值长联系,特殊情况在当值值长许可下也可以指定专人与值长联系。
备的调度操作或涉及到改变系统运行方式的,均应通过当值值长向有关运行人员布置,各级运行人员对超越调度指挥权限的命令、指挥等均可予以拒绝执行。
前来检查处理,在事故处理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值长可以直接通知有关班组或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参加事故处理。
位班长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情况下,抽调人员协助其他岗位进行能够胜任的暂时性协助或操作。
第四章设备更新和新设备投用的管理。
1.设备更新和新设备投用的停复役,应按电厂设备停复役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新增设备投运后的命名、编号原则是:属于省调、中调、公司电调管辖的设备分别由省。
调、中调、公司电调统一命名、编号,属于厂内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统一命名、编号。更新和新设备投用必须按照其调度的有关规定,做好投运前的准备工作和办理投运申请手续。
备异动报告》送交运行岗位,才允许投运。其内容包括:
(1)设备的命名、编号。
(2)设备规范参数或更改后的变化参数。
(3)新设备或更改后的系统图或设备结线图。
(4)设备的保护整定或其原理图,调度情况。
(5)启动试运行计及要求。
(6)编制或补充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操作卡。
(7)运行注意事项及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4.重要设备、系统的更改或新增,各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对运行人员组织学习,熟悉现场设备及必要的考核准备工作。
5.更新改造设备或新增设备,虽然已办好复役通知手续,但未得到值长的许可同意前不得。
擅自将设备投入运行。
6.更新改造设备或新增设备,一经复役投入运行后,未经值长的许可同意,不得进行任何。
操作(正常调整操作除外)和工作。如需要重新进行工作,应按设备停复役,工作票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7.更新改造设备或新增设备在投运前,有关岗位的运行人员应做好充分的操作投运准备及。
事故预想。投运后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等工作。
第五章设备的停役申请管理。
1.设备检修计划应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正式批复和开竣工手续以调度台电话联系为准。
2.运行或备用设备凡需停役进行检修、试验、维护等工作,都必须严格按《大屯发电厂设。
备停役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设备停役申请手续。
3.属省调管辖的设备及属中调管辖、公司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计划性停役、检修、试验。
等工作,检修分场应填写设备停役申请单,交厂部审批后,并在规定时间之前送交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向省调、中调或公司电调办理设备停役申请手续。
4.属厂内调度管辖的设备计划检修,设备所属分场在设备停役前一天开出设备停役申请单,交厂部审批后送交当值值长。
5.属省调管辖及中调、公司电调管辖的设备,如因设备缺陷或由其附属设备引起的临时检。
修,设备所属分场至少应在设备停役前6小时前交经厂部审批后停役申请单给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办理临修申请手续。
6.属省调管辖及中调、公司电调管辖设备,如因设备缺陷严重不能坚持运行需进行紧急抢。
修,而来不及办理停役申请手续者,应由厂部决定并通知当值值长,但设备抢修开工后,检修分场应在24小时内补办停役申请手续。
7.属厂内调度管辖的重要辅助设备的临修,应由检修分场开出停役申请单交厂部审批后,提前一天交值长安排执行。
8.属厂内调度管辖的重要辅助设备因缺陷严重不能坚持运行,需停役进行紧急抢修,检修。
分场应向当值长提出口头申请,得到许可后执行,但在设备抢修后开24小时内必须补办设备停役申请手续。
9.在调度上允许的设备维护、试验和检修等工作,且又能在当值内完工的,检修分场可直。
接向当值值长口头申请。
向当值值长(或运行班长)办理手续或提出口头申请,但各运行班长应根据具体情况事先请示或事后汇报值长,并在运行日志内做好详细记录。
续。
12.报批设备停役申请,得到批准或许可后,当值值长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岗位。
班长在做好安全措施许可工作之前,必须得到值长的同意或按值长的命令进行,检修的设备严禁约时停送电。
14.设备检修虽已批准并开工检修,如因系统需要,值长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命令其停止检修,恢复已检修的设备直至投入运行。
备重新投入运行或根据调度要求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的停复役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包括启动、试验等时间均应计算在检修时间内。
16.各运行班长对按规定应该办理停役申请而未办理手续的设备检修工作,应拒绝执行。
17.各运行岗位对设备申请停役应有专项登记,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备查。
第六章设备的复役管理。
1.凡办理设备停役申请手续的检修设备竣工后,及更新改造、新增的设备,在投入运行前。
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设备复役通知手续。
2.口头申请停役的设备检修结束后,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工作负责人联系值长(或运行班长)。
进行复役,运行班长在复役前,应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请示值长后再进行复役,并在运行日志内做好详细记录。
3.重要设备检修后,工作负责人、分场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工程师)必须亲自检查,确定。
所有检修工作结束,现场清理完毕,检修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所有的工作票均终结,方可开出设备复役通知单。
4.运行班长对申请停役的设备,当检修工作结束后需复役,必须收到复役通知单为准,且。
得到当值值长许可后,方能将复役设备投入运行或列入备用状态。
5.对于事故抢修或在非办公时间检修结束的设备,如来不及办理设备复役手续的,设备检。
修工作负责人可与当值值长联系,经值长许可后可以先进行设备复役,然后尽快补办设备复役通知手续。
6.设备复役单的内容应写明设备的主要检修项目及试验情况,运行人员应该注意的事项等。
7.设备更新改造及新增设备在交付运行之前,除了办理设备复役通知单外还必须附送《设。
备异动报告》注明设备详细的变动情况、图纸、使用说明等必需的材料。
8.设备复通知单应一式四份,经审批后,检修分场留一份,值长、专业班长、生技科各一。
份。
9.各运行岗位应对设备复役通知单进行专门保管,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备调。
第七章设备缺陷消除管理。
1.运行或备用设备的缺陷消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定时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发现设备缺陷后运行班长应及时填写。
《设备缺陷通知单》,并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交接班时应详细向接班人员交待。
设备启动和投入运行。
1.事故处理原则: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确保厂用电及正常设备的继续安全运行。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特别是重要用户的线路恢复送电。
(4)调整运行方式,使之恢复正常。
2.事故处理时各级运行人员的职责:
(1)值长:是全厂事故处理的直接指挥人,发生全厂事故及系统事故时,值长应立。
足主(集)控室,便于全面掌握情况,负责指挥全厂人员(包括各分场领导)。
正确迅速处理事故,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汇报上级调度员和有关领导并接受其命。
令。
故的象征和处理经过。
值长汇报事故的象征和处理经过。
值长汇报事故的象征和处理经过。
(5)机、电、炉、煤、化各运行主要值班员及负责运行岗位人员:
在处理事故时,接受班长或值长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可按现场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正确、迅速地单独处理,事后应立即汇报班长或值长。
3.在发生全厂事故时,机、电、炉、煤、化运行当班班长应立足于各自的控制室指挥处理。
事故,便于和值长保持联系,并随时将各自所管辖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向值长汇报,便于值长全面掌握情况。
4.机、电、炉、煤、化运行当班班长在进行本专业系统事故处理时,若在处理涉及到全厂。
系统及其它运行岗位所管辖设备时应汇报值长得到许可后再进行处理,若紧急情况可按规程先行处理然后再迅速汇报值长。
5.在事故处理中,各级运行人员对上级调度所发布的命令,除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之。
外,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对无故延迟或拒绝执行调度命令而造成事故扩大者,应对后果负责。
6.在事故处理时,各级领导对所属专业的运行值班人员发布的指示、操作命令等涉及到全。
厂系统或属值长调度管辖范围的,都必须通过当值值长下达或得到许可后执行。
7.在事故处理时,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待上级调度的命令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汇报上级。
调度:
(1)将直接对人身有伤亡威胁的设备停电。
(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运行中的设备有严重损坏威胁时,按照现场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当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供电。
(5)全厂或部分机组与系统解列,在具备同期并列条件时与系统同期并列。
(6)无法与上级领导人取得联系时,按本厂现场运行规程中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8.在处理事故时与上级调度失去联系时的规定:
(1)所有上级调度预发的调度操作命令或或调度许可的操作命令票均不得自行操。
作。如调度操作票已经发令而正在进行操作者,则可将该操作执行完毕,如正。
在发令过程中通讯中断,但操作命令没有发完,不得进行执行操作。
(2)根据省调规程中“系统频率调整”和“系统电压调整”、“通讯中断时系统的调。
度工作和事故处理”部分的有关条文规定自行处理。
(3)根据我厂现场运行事故处理规程中“系统发生周波、电压降低及振荡时的处理”
和“220kv、110kv系统事故处理”的规定自行处理。
9.事故发生后值长应向省调、中调、公司电调、公司总调度员汇报与其相关的情况。
赶到现场进行协助检查,消除设备缺陷等工作,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挥事故处理或指定其他值长替代进行指挥处理。如遇运行当班班长不能胜任本专业的事故处理,则所属专业负责人可以亲自指挥处理或指定其他班长替代进行指挥处理。
12.在处理事故时,各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应禁止非有关人员进入运行岗位或事故现场。
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14.在处理事故时,各运行岗位必须如实记录各种异常象征及处理的时间、过程等。事故后,各运行班长应将全部过程向值长汇报,必要时下班后应立即召开分析会。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7、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8、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调度指令的级别划分:
1、一般调度指令:用于管道运行中外部条件变化时,调整运行参数或运行方式。
2、重要调度指令:主要用于输气流程的变更及输供气计划的变化等。
3、紧急调度指令:用于管道事故状态或管道运行受到事故威胁时的指挥。
2)、调度指令的下达及要求。
1、调度指令只能由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下达。
2、调度指令用电话口头传达并要求记录。重要调度指令、紧急调度指令必须同时录音或电传,并由受令人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一般调度指令由值班调度负责下达;重要调度指令由门站站长批准,值班调度下达;紧急调度指令由受令人值班调度员决定和传达,并及时请示汇报。
4、下达命令要注明调度令的级别、命名号、拟稿人、时间和调度令内容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故,如地震、洪灾、泄露、堵塞、爆管及用户停产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公司调度长及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下达临时输气计划调整的调度指令,并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事故处理。
6、调度员必须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调度室下达的调度令要保证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对其负责。
7、调度员如对公司下达的调度令有困难或有异议,可以向公司调度长申述,如公司调度长坚决要求执行,调度员必须服从,产生的后果由公司调度长负责。
8、调度令执行完毕要立即报告领导。
1、公司调度设专用通讯线路(或电话),直接与供、用气单位、各站、所连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借用或并接。
2、调度电话的正常停机调试,通讯部门要事先告知调度征得同意,并设法保证调度电话畅通,否则不能停机调试。
3、在事故状态下,两极调度有权通知通讯部门,调用其它通讯设施和工具,以保证事故抢修,稳定输气生产。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调度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调度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值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制度、生产协调会议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调度业务学习制度、调度交接-班制度、调度资料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调度信息体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调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 调度汇报要及时、真实,杜绝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
第六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 调度工作人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事故汇报及抢险处理
第一节 事故汇报
第九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汇报。
发生重大事故(冒顶埋人、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突水、火灾事故等)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立即向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条 重大事故汇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在发生事故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及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必须将事故快报在24小时内报送公司调度中心;对当时伤情不清的,必须在医院鉴定后24小时内补报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汇报程序图:
第十一条 值班调度员听取事故汇报时必须记录准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值班调度员向有关领导汇报时必须记录汇报时间、领导姓名、领导安排的处理意见,并记录领导意见的传达与落实情况等。
第十三条 生产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
(一)影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影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
(二)影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影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的。
(三)影响范围为整个井下生产且影响时间为30分钟及其以上的。
(四)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1小时及其以上的。
(五)全矿范围跳电,主扇停止运行的。
(六)因责任事故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重要车间停电5分钟内未恢复供电的。
(七)压风机风包和出风管路因积尘着火、爆炸,压风机捣缸的。
(八)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环形管路炸管的。
(九)主提升机发生放大滑,过卷蹲罐,卡箕斗、卡罐、提升容器坠物、断尾绳、尾绳相互缠绕的。
(十)主要运输巷道因事故中断运输四小时以上的。
(十一)主运输皮带因事故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的。
(十二)发生斜井跑车事故的。
(十三)矿车坠井以及电机车碰头、侧撞、追尾的。
(十四)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第十四条 地面生产系统、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
(一)凡影响生产时间达3小时及以上的。
(二)因地面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1小时及以上的。
(三)大面积停电影响生产和安全的。
(四)地面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淹泵房。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六) 地面铁路运输,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而影响煤炭外运长达2小时的。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
(一)井下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二)地面发生轻伤(需住院治疗的)或轻伤以上事故的。
(三)一次事故造成二人以上轻伤的。
(四)放炮崩人、炮烟熏人的。
(五)垮棚、冒顶、冒顶埋人或堵人的。
(六)瓦斯窒息、中毒事故的。
(七) 井下出现高温火点、一氧化碳超限或明火的。
(八)透水,误透老峒、老塘的。
(九)坠眼,车辆放大滑的。
(十)井下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的。
(十一)煤和瓦斯突出的。
(十二)瓦斯和煤尘爆炸的。
(十三)主扇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的。
(十四)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的。
(十五)井上下触电事故的。
(十六)井下淹泵房的。
(十七)其它重大事故的。
第二节 抢险处理
第十六条 对矿(基层)汇报影响生产的一般性事故时,由当班调度员联系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负责处理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事故时,必须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并做好原始记录: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调清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现场组织抢救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故处理经过等,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
(二)发生突水事故时,必须调清出水时间、地点、水量、水温、水源和可能波及到的范围,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情况,现场疏、排水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三)发生煤(岩)、瓦斯突出事故时,必须调清煤(岩)、瓦斯突出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突出物堆积状况,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灾区和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火源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灾区通风、瓦斯、煤尘和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情况,现场灭火情况,火势情况,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第十八条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矿)值班调度员接事故汇报后,立即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和安排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追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由公司(矿)值班调度员负责将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反馈到矿调度所(基层单位)并督促执行。
(三)由矿调度所负责及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传公司调度中心备查。
第十九条 各矿医院(所)在接到抢救工伤的调度通知后,必须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伤抢救的准备工作,同时在初诊结束后,2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伤进行抢救。
第二十条 各矿医院(所)要将工伤治疗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二十一条 救护队在接到事故抢救调度命令后,必须按救护规程规定赶赴事故现场,并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二十二条 公司(矿)值班领导负责当日公司(矿)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处理工作。发生下列事故时,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追查处理:
(一)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机电事故,公司机运管理部(矿机电科)负责。
(二)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顶板事故,公司生产技术部(矿技术科)负责。
(三)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透水、地测责任事故以及瓦斯超限事故,公司通防地测部(矿地测科)负责。
(四)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公司安全监察局(矿安监处)负责。
第三章 生产调度及汇报
第一节 生产调度
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时必须将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领导指示交接清楚。
第二十四条 接-班后及时跟踪调度上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班中全面调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主要系统运转状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重要采掘工作面和领导交办事项要重点调度。重点调度应做到:
(一)高瓦斯区域
1.每次通风排查会议所提出的重点头面,必须进行跟踪调度。
2.遇瓦斯超限时,必须调清瓦斯超限的时间、地点、范围,瓦斯浓度及瓦斯超限的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并及时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
3.石门揭煤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要调清现场实际情况、进度和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二)水文异常区域
1.临近采空区、断层破碎带及其他可能出水地区和缩小防水煤柱、提高回采上限开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调清工作面的进度、采高、顶板和地质变化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2.出现水患(异常)时,必须要求现场停止作业、撤出威胁区人员,调清出水的时间、地点、出水量、水温和采取的措施等,及时汇报处理,做好记录。
(三)采掘工作面
2.采煤工作面初放期间,推进度、顶板冒落情况、特殊支护和采取的措施等。
3.采煤工作面收作期间,必须调清工作面支护、顶板、出口、通风、瓦斯、水
4.掘进工作面开工拨门期间,必须调清支护、顶板、放炮管理和采取的措施等。
5.掘进巷道贯通施工期间,要调清贯通剩余距离、每班进尺情况、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水、顶板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6.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或异常带时,必须调清断层或异常带的实际情况、顶板情况、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四)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调清检修进度、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交-班前全面调度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调清存在问题。
第二十八条 必须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 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和有关牌板,并做好值班、交接-班,重点调度等记录。
第三十条 调度记录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详细规范。
第三十一条 汇报问题要及时、准确,用语文明规范。
第三十二条 各类传真、电文和通知要及时处理、分类归档。
第三十三条 调度交接-班应做到“五交清”,即交清当日(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交清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工作情况;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清待处理问题;交清下一工作日(班)的生产任务。
第三十四条 调度资料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班、日调度记录应保存5年以上。
(二)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资料要保存2年以上。
(三)有关通知、通报、传真电文要保存2年以上。
(四)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资料要永久保存。
(五)统计资料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第二节 生产汇报
第三十五条 班日汇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上一班实际产量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采掘工作面条件变化,生产、提升、运输等主要系统发生的事故以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安全事故。
(三)各综采、机采工作面当班割煤情况。
(四)矿井原煤日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开拓进尺、入洗原煤量和精煤产量。
(五)高瓦斯头面的瓦斯情况。
(六)水文变化情况。
(七)矿值、带班领导名单。
(八)矿井分区队回采产量。
(九)当班煤炭外运情况。
第三十六条 班日汇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早班汇报时间:7:00~8:00;中班汇报时间:14:00~15:00;夜班汇报时间:21:30~22:30。
(二)矿井分区队回采产量汇报时间:7:00~8:00。
(三)矿井原煤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开拓进尺、入洗原煤量、精煤产量及综、机采园班割煤刀数汇报时间:15:00前。
(四)矿值、带班领导名单汇报时间:17:30前。
(五)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班不少于3次。
(六)出现瓦斯异常时,必须在当班汇报。
(七)水文异常且水量超过5m3/h的必须在当班汇报。
(八)采掘工作面出现冒顶时,必须在当班汇报。
第三十七条 随机汇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将工作面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传公司调度中心。
(二)巷道贯通施工期间,必须汇报日进度和剩余距离。
(三)采煤工作面收作前,必须将接替面的准备情况汇报公司调度中心。
(四)各级安监部门停头(面)情况应在头(面)被停当班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调度中心。
第三十八条 月度总结汇报材料应包括月度生产指标完成情况、采掘接替情况、安全情况、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等。汇报时间为次月3号前。
第三十九条 矿井月度实际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月入洗原煤量和精煤产量汇报时间:当月最后一天的15:00~18:00。
第四章 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
第一节 建立“三防”管理机构
第四十条 公司成立雨季和冬季“三防”指挥部
总 指 挥: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经营、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安全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供应公司、工程管理部、
“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中心,生产技术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十一条 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雨季和冬季“三防”指挥部,认真研究制定当年雨季和冬季“三防”工作计划。
第四十二条 矿井要建立健全季节性调度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 雨季“三防”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雨季“三防”工作经验,根据矿区历年洪水位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防范措施。“三防”措施于4月10日前报公司“三防”指挥部。
第四十四条 要做好汛前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五条 要加强井口、绞车房、变电所、压风机房、风井等重要工作地点以及井下各涌水点和可能威胁矿区安全的河流、塌陷区等的重点监控,强化对防治水害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害工作责任制。
第四十六条 汛期前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主要设备及避雷设施等要进行全面检修和检查,保证安全、完好;高压线下必须进行全面清障;通信线路要畅通。
第四十七条 汛期前井下水仓、水沟,必须在完成清淤工作;主排水设备检修完毕;工业广场、生活区内的排水系统等要进行彻底清理,排水设备要检修完好;矿外排水沟、河流、塌陷区等地段,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防范措施。
第四十八条 塌陷区内河堤的复堤加固和铁路回填工作必须结束。确实不能完工的在建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渡汛方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各项措施。
第四十九条 汛期前塌陷区内的村庄搬迁问题,必须与当地政府联系协调解决。
第五十条 备齐防汛设备、器材和物资,并实行专库、专人保管。防汛物资能随用随取,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一条 汛期前要对井下各涌水点的位置、涌水量等进行全面调查,标入矿图;安排专人定期测量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做好矿井的最大排水能力试验工作。
第五十二条 加强汛期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完善防汛值班制度。执行汛期巡查、巡视制度,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第五十三条 防汛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第五十四条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根据需要及时成立和组织抢险队伍。
第三节 冬季“三防”
第五十五条 冬季“三防”要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落实”。
第五十六条 结冰期前,矿井要对地面生产系统、排矸系统、主副井口、绞车房、变电所、压风机房等岗位,车辆、管道、通道等设备设施,重点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冬季“三防”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公司调度室。
第五十七条 必须确保在结冰期前安装或检修好取暖锅炉,整修和保护好通往井口、等候室、洗煤厂、出煤系统、排矸系统、浴室等岗位的供气和供水管道,整修好井口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主扇风机房等要害地点的墙壁和门窗。
第五十八条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井筒结冰。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要强化用火、用电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和矿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用火、用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认真安排好治安保卫人员的值班和巡查工作,切实做好矿区的防火、防盗和综合治安工作。
第六十条 运送职工上下班大客车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和车内保暖。
第六十一条 结冰期前对矿内、外的低压供电线路要进行全面整理,杜绝乱拉乱挂现象。
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度防寒、防冻情况。
第五章 下井汇报
第六十三条 矿领导带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带班领导应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带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情况和带班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矿井每月28日前排定下月矿领导带班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
第六十四条 矿井重点头面跟、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一班三汇报”,即每班开工前、班中、班末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十五条 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下井须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所到矿井、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排解决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管理
一.调度工作的基本原理:
1.调度的概念:
调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专业工作,是一门管理科学.‘调’就是调整、调节、调配,‘度’就是尺度、权衡。‘调度’就是调遣、指挥与运筹,在安全生产上起协调平衡、指挥和监督作用。
2.调度工作的性质:
在煤矿企业里,生产调度工作是安全技术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专业工作。
3.煤矿调度工作的特点:
1)很强的连续性.
2)严格的时间性.
3)调度工作的权威性.
4)业务保安的重要性.
4.调度工作遵循的基本要求:
1)及时性和准确性相结合.
2)预见性和求实性相结合.
3)权威性和群众性相结合.
4)灵活性和全面性相结合.
5)发号施令和工作保证相结合.
5.调度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计划性原则;
2)严肃性原则;
3)集中性原则;
4)准确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求实性原则;
7)预见性原则;
8)灵活性原则;
9)全面性原则;
10)群众性原则。
6.调度工作的重要性:
1)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最大效益,安全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
2)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关联着矿山的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政治效益)
3)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关联着矿山的文明建设;(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管理文明、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安全文明)
二.调度室的基本任务、职责和权限:
1.调度室的安全管理:
1)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安全生产形式估计过高,要始终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始终有一种危机感、忧患感、紧迫感。
2)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职工的提醒和告戒,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督。
3)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安全生产是动态的过程,安全生产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班班讲。
4)任何时候都必须依靠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条一条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坚决不能拿矿工的生命做无谓的冒险。
2.调度室的基本任务:
1)组织和指挥生产;2)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3)组织和检查生产准备;
3.调度室的基本职责:
1)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日、旬、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重点工程等各项生产计划。
2)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解决生产出现的问题。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
4)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率等进行专题调度。
5)检查生产准工作备情况,检查“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可采期,保证生产能力相对稳定。
6)检查主要设备,与机电部门一起做好设备检修工作,检查物资、设备的到货和准备情况。
7)经常深入实际,深入采掘第一线,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8)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
9)负责执行领导调度值班岗位责任制。
10)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对生产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迅速地上报。
4.调度室的基本权限:
1)对影响当前生产的问题,调度部门有权对同级部门进行统一调度。
2)有权主持或参加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3)有权参加有关生产会,召集调度会,平衡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4)有权根据上级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动本企业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
三.调度人员必须做到“十个好”“十个想一想”:
1.“十个好”:
1)建立一个生产调度好班子;
2)培养一支生产调度好队伍;
3)完善一项生产调度好措施;
4)健全一套生产调度好制度;
5)巩固一项生产调度好做法;
6)充实一项生产调度好内容;
7)提出一条生产调度好建议;
8)总结一条生产调度好体会;
9)选准一条生产调度好路子;
10)创新一种生产调度好工作;
2.“十个想一想”: 1)上班之前想一想,安全观念要加强;
2)走进台上想一想,按章指挥记心上;
3)值班时候想一想,制度执行要经常;
4)调度之前想一想,措施工具要妥当;
5)工作之中想一想;操作规程切莫忘;
6)启停设备想一想;了解状况别违章;
7)突然中断想一想,弄清原因别慌张;
8)发布命令想一想,是否适情又恰当;
9)指挥生产想一想,科学管理搞平衡;
10)接到报警想一想,快速反应要果断;
四.调度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生产经理、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和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6)负责接受和传达公司(矿)领导及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月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9)负责组织领导全矿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公司(矿)领导和上级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2.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及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
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牌板和图表,并记录各种资料台账。
4)认真做好对上级的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达工作,并做好记录。
5)掌握矿井采掘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解决。
6)轮流深入井下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问题。
7)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8)掌握回采工作面月报表,并做好汇总工作。
9)负责检查上级指示落实执行情况,按要求写出上报材料。
10)搞好日常调度工作,平衡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并做好重点工程、季节性工作安排和检查兑现情况。
五.调度室具有的牌板、资料和图纸:
1.牌板:
1)原煤产量及入井人数核定排板。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重点工程计划及完成情况。
4)采掘衔接情况。
5)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调度室、调度主任、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7)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2.资料:
1)调度台帐。
2)班前会议记录。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4)‘五长’下井带班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上级来文来电及学习记录。
7)探放水记录。
8)原煤产量及入井人数记录。
9)各种技术措施。
10)瓦斯日报表。
11)测风旬报表。
12)职工出勤报表。
13)职工伤亡和生产事故记录。
3.图纸:
1)采掘工程平面图。
2)通风系统图。
3)井下避灾路线图。
4)井上、下对照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6)矿井排水、供电、运输、通信和监控系统图。
六.调度会议:
1.班前会。
2.生产调度会。
3.安全生产例会。
4.事故分析会。
5.调度专业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生产调度指挥的作用,合理统筹生产运行各部门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基建各部门的工作统筹、业务衔接、电话受理和应急管理等业务。
第二章 生产调度指挥管理
第三条 调度指挥中心对公司生产建设部门进行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生产任务。
第四条 对公司生产建设部门的业务指令,严格按照公司《限时结办制度》规定的时限和流程执行。
第五条 调度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例会,实时掌握各部门的生产运行情况,协调、安排工作任务。
第六条 调度员与值班人员交接前,要对当天指派维修任务的反馈情况进行登记、交接。
第七条 中午值班期间任务指派由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负责,夜间由值班领导负责,值班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第八条 计划管-理-员须熟练掌握上游天然气公司计划申报平台的使用方法,每日上午9:00前对次日用气计划进行申报。
第九条 计划管-理-员须实时掌握上下游的供用气情况,对供用气量的统计、申报、预测和变更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
第十条 调度指挥中心必须24小时对scada系统的报警信息进行接收和反馈。
第三章 应急管理
第十一条 调度指挥中心是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中枢,接收各类报警信息,指派各部门的应急任务。
第十二条 调度指挥中心所有人员和值班人员要熟悉公司应急预案内容,应急事件发生时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调度指挥中心所有人员和值班人员接收到报警信息时,按照《报警信息界定标准及通知程序》,将报警信息进行分类并通知相关人员,内容如下:
1、一般:报警信息包括漏气(指用户描述可能有微漏的情况)、有燃气味、报警器响、管线受损无明显泄漏点等情况:
(1)以上情况发生在室内,通知运行服务部经理派人或值班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到达人员在5分钟内将现场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反馈,调度指挥中心根据反馈信息判断是否需通知相关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理。
(2)以上情况发生在室外,5分钟内通知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派人或值班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到达人员在5分钟内将现场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反馈,调度指挥中心根据反馈信息判断是否需通知相关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理。
2、严重:报警信息包括有明显泄漏点或确定为天然气泄漏事故、管线破裂、着火、爆炸等情况,电话受理员立即通知运行服务部经理、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值班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前期应急处置,随后通知调度长、分管副总,分管副总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章 售后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 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和值班人员受理电话时必须严格执行《调度指挥中心电话受理服务标准》,内容如下:
1、电话铃响三声以内接听。
2、受理电话时要用普通话,用词要礼貌,态度要诚恳,语句要真挚。电话接通后第一句“您好,这里是原平天然气公司。”。
3、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来电者姓名、单位、地址、来电时间、联系事项等。
4、接到打错的电话要特别客气,可以说.“对不起,您打错了,这里是原平天然气公司。”。
5、受理完电话,最后别忘说: “谢谢,再见!”。
第十五条 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要及时对售后服务任务进行指派、反馈存档、回访。
第十六条 调度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工作任务,当班时间由调度指挥中心人员负责,其余时间由相应值班人员负责。
第十七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遵守《调度指挥中心值班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配置:
中午 3名: 调度指挥中心电话受理1名
维修人员1名
值班司机(配合维修) 1名
夜间 3名 : 值班领导1名
维修人员1名
值班司机(配合维修) 1名
2、值班时间:
中午: 冬季11: 30——14: 30
夏季11: 30——15: 00
夜间: 冬季17: 00——次日8: 30
夏季17: 30——次日8: 30
3、值班内容:
(1)夜间值班实行值班领导负责制,值班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影响用户正常用气的表、灶、管道等设施的故障,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以不影响做饭为限,或按照《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如客观原因当班无法处理,要和用户解释清楚,并做好详细记录,交-班时移交调度员。
(3)接到有关户内燃气设施漏气的报警电话,必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检查处理,其它报警电话按照《调度指挥中心报警信息界定标准及通知程序》执行。
4、值班领导职责:
(1)负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受理。
(3)负责用户报修任务的指派和险情的及时报告。
(4)负责维修工具和材料的保管。
(5)负责对维修人员和值班司机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负责如实填报值班人员的出勤情况。
5、维修人员和值班司机对值班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调度室会议管理制度
一、早会制度1、每日早7:30时在调度室召开矿调度早碰头会议。参加人:在矿的副矿长以上领导、机关部室领导、生产部室副部长以上领导以及调度室主任。会议由生产矿长主持。
2、会议先由调度值班领导对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
总结。
汇报。包括:对欠产单位和生产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情况说明;对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停工误时和事故的发生的全过程以及分析情况和善后事宜要进行详细汇报;对当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情况的发生原因、处置过程、事故结论以及处理分析等全过程也要进行详细汇报;对矿井的重点工程、重要环节(部位)的进展和变化也要进行详细说明;以及前一天碰头会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由在矿的副矿长以上领导按各自分管的范围和系统就上述汇报的情况进行点评,并针对目前安全生产情况就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方向和内容进行统一安排和布署4、各单位参会人员要认真领会议精神,做好详细记录,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管范围,严格落实会议安排和要求。
5、调度室要安排专人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负责对会议安排和工。
作要求进行逐条落实。并负责参会单位及人员签到和清点工作。
二、作业会制度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调度例会定为每天下午(冬季14:30分;夏季15:30)准时召开,遇有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
2、调度例会参加人员:矿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副总工程师、生产部室、物资部、采、掘、机、运、通等部、队行政负责人。
3、所有参加调度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必须做到有事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会议。
4、在调度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按时完成,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一次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中包括日常生产中调度主任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5、各单位应事先把问题想清楚,以便在会议上一次性平衡解决,做到会议精练,坚决杜绝会议的扯皮现象。
三、
专题会议制度1、每月最后一天下午15:30时在矿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专题汇报会。参加人:副矿级以上领导、各业务部室室长、采掘区队长。
2、会议由调度主任主持,调度业务人员负责对会议上汇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向矿有关领导通报。
3、会议先由调度主任向参加会议单位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矿领导就生产组织方面的安排布署情况;再由经营部有关人员通报当月原煤外运情况和月末库存煤盘点情况;最后由技术部有关人员通报生产作业计划安排情况。
4、由各采掘区队分别对本单位对照生产作业计划汇报当月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矿井产量、掘进进尺、原煤外运完成情况、库存煤盘点等。并就当月生产情况(特别是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进行重点说明,对当前的重点工程、采掘衔接等进展情况和预计工期也要进行相关说明。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矿的安全生产,认真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年、季、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2、负责组织每天调度会和每旬生产分析会。
3、负责解决采掘区队班汇报问题。
4、负责组织对本矿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依据事故的`处理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分析会。
6、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全矿安全动态及生产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汇报和平衡及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
7、负责传达上级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认真贯彻执行请示和回报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8、协助矿长负责本矿重大风险的控制。
9、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办公会议。
调度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作风转变,提高和加强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调度员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
(2)调度员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掌握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3)深入现场,对采掘第一现场熟悉掌握,注意对行走路线上的安全隐患,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积极为安全创造条件。
调度员管理制度
1、在生产组织、调度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随时了解、询问矿内任何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3、有权拒绝任何人在安全管理中弄虚作假行为。
4、在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中,工作员不符合安全条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责令整改。
5、对无措施工工程,有权拒绝和制止开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在生产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调度,行使安全生产调度权,对当班安全生产调度负直接责任,对科长负责。
2、随时了解清楚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认真记录各种汇报,及时地、准确地将汇报情况反馈、报告给生产科长决策、指挥,由于报告不及时,情况失真,造成指挥失误,负重要责任。
3、深入现场,入井天数不低于矿规定,了解掌握矿安全生产布局和生产现场情况,熟悉调度业务,遵守调度规程。由于不熟悉作业现场情况,盲目调度、指挥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4、搞好值班领导挂牌值班管理工作,督促各队强化现场管理,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生产科长、安监科、各科队,并负责地督促各科队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现场管理不失控,由于现场无管理人员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5、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按时按实填报登记表,准确统计并上报入井天数。由于上报统计数据不准,发生灾害延误抢救负重要责任,由于不坚持原则,为亲朋好友考假勤而削弱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6、督促各科队、班组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执行调度命令、指令,执行调度操作规程,履行调度员工作职责,若传送各种命令、指令失控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7、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不出现脱岗、睡岗、代岗、串岗,坚持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汇报情况。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值班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组织各类人员。若发生事故时,报告调度值班室无人,延误事故的抢险(抢救),扩大事故程度,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8、督促各部门、各工作点必须保证通风畅通,凡发生故障,必须及时落实处理。
调度员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生产部调度台的管理制度,规范调度内部生产管理标准,提高指挥生产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调度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调度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标准。
1、 组织完成当班生产任务和临时安排的工作,当班出现事故后,组织处理要考虑周全,安排详细,缩短处理时间,并按程序汇报有关领导,记录清楚,班后要组织分析、有处理结果,交-班时要清楚记载。
2、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下井与台上打电话,上井填记录、写联系单,并有落实、单位值班签字。
3、 每班(包括大班)完成领导安排的各种任务,解决处理好各单位反映的问题,上井后各班(包括大班)调度员要积极主动相互联系沟通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4、 每班监督、审阅、了解、掌握各单位填写的台帐内容,填写各种台帐表,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电脑数据填写要及时准确,通知值班、请示汇报工作有记录,交接-班记录详细清楚,把当班解决的问题及遗留问题交接清楚,以书写记录为准。
5、 休班请假有假条,有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工作上听从领导安排,不要盲目指挥。
6、 每班收到各种文件、传真、通知、措施、施工单等做到先阅读了解内容,做好上传下达,通知、落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交-班要清楚。
7、 每班上级领导询问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每个头面要准确无误,不能含糊对答。
8、 不得私自玩、调试台上电脑,打长途电话。
9、 夜班打扫台上卫生,整理全天资料,逐一查对归类记录存档,填写电脑台帐,早班负责台上办公用品领取,中班向上级汇报生产情况,填写台帐,各项台帐填写要准确。
要交现金处理,通知交款期限2日,不交停止工作直到交款为止,停工天数在26天内扣除(26天-停工天数=当月工数),罚款金额建立台帐。
(二)调度员管理及值班制度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每班配置2人,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煤矿〈三大规程〉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挥生产,协调各部门、环节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
1、调度指挥中心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在依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基础上,充分理解领导工作意图,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途径与手段实现企业在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矿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生产经营流程,对与矿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输、通风、供电、供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主要生产环节和岗位现状;熟悉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系统图,熟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
4、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发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随时掌握事故现场变化,及时下达领导指示,配合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资,做好抢救、处置和善后事宜;对事故的发生、处置过程以及结果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分析情况和处理意见)。
5、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
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6、掌握矿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理进展。
7、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9.1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
9.2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
9.3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
9.4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10.1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0.2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10.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0.4上岗时间不会私客,严禁室内大声喧哗。
10.5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
10.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当日值班监测监控维修人员与调度员共同坐台值班,并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监控中心领导,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调整值班,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值班人员要加强对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得在监控调度中心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5、负责监控中心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日常值班、设备操作,数据传输,监视监控等工作。
6、负责及时检查,排除系统的设备、软件故障,确保所有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遇到重大故障时,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如调阅监控摄像等资料,记录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由值班人员提供。
调度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出现情况由监控人员负责。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公司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10、监控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11、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上报更换。
微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微机管理,使微机得到合理使用和维护,保证微机正常运行,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微机管理制度。
一、非监控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微机。
二、微机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每台微机都有专人负责,并对微机能够熟练操作。管理所属微机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微机的'正常运行。
三、信息中心内的微机一律有监控员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微机,外来人员损坏设备,照原价赔偿。
四、爱护微机,对机身和显示屏的卫生要经常清理。
五、当微机出现故障时,可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汇报领导处理解决。
信息中心岗位责任制
1、每日做好各矿安全、生产、销售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
2、每天填写监控日志,对各项监控设备情况进行记录。
3、监控工作人员负责监控室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操作与日常维护。
4、保持室内设备及环境卫生清洁,物置有序。要求地面、桌面、椅面、窗台台面、电视墙及电脑表面等每日打扫,每周对电视墙内设备进行一次除尘,不留浮尘污迹。
5、监控工作人员实行两班制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度,上岗期间不得离、脱岗位。
6、监控工作人员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如确有需要进入监控室的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保障公司人员及生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
第三条 监测监控设施管理
(1)监测监控系统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2)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规定。
(3)经常检查设备的供电系统,防止因设备供电不正常造成通信中断。
(4)定期检查通信线路,确保通信的通畅,防止因施工、刮风、淋雨造成的线路损坏。
(5)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6)指定监测监控维护人员,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7)各单位新敷设或变更传输线路和设备的,须出具书面申请,报请自动化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施工,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图及相关规则进行施工,完毕后通知自动化办公室。
第四条 监测监控室管理
(1)做好监测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2)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3)除系统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工作检查外,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查看图像及信息,不得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拷贝、删除任何程序和文件,不得使用外部存储设备(包括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不得在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专机专用。
(4)值班人员负责对实时监测监控数据及图像信息资料定期有效存储;严禁夜间关闭监
控画面,严禁任何人随意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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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善于根据监测监控数据或图像,分析并及时发现不安全情况;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发现突发情况、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三章 监测监控职责管理
第五条 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运行维护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设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监测监控人员必须熟识监测监控设备使用方法。
第八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调校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九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第十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第十一条 绘制监测监控设施布置图,明确监测监控的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监测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第十三条 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监控设备的使用、悬挂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第十四条 严禁各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停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第十五条 严禁各生产使用单位擅自中断监测监控线缆。因生产需要必须中断线路的,需上报调度监测监控中心,并通知自动化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采用“谁中断谁连接” 方式。
第四章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修及费用处理
室提供技术协助。需更换设备时,由本单位提需求计划、领料、更换,费用划归本单位矿控成本。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有突出成绩者由自动化办公室报公司视情况给与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及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采掘过程中造成监测监控缆线、设备损坏的,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监测监控设备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未经上报并审批擅自中断线路的,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二十三条 监测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误报警的,一次对责 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自动化办公室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使用监测监控系统的;
(2)发现故障不及时报告和对故障不及时处理的;
(3)擅自改变监测监控系统设施位置和用途的;
(4)故意破坏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