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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汇总21篇)

时间:2023-12-27 23:57:25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而设立的一套准则和规范。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可以查看以下范文作为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6)坚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景,要坚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我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景;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景,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提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必须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进取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景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景;

(5)、处理好自我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礼貌;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坚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门。

11、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寝室。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13、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男生寝室室长:钟其杰女生寝室室长:董春艳。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的寝室生活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1、以上各规章制度,各寝室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如因不遵守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2、本规则自20xx年5月7日开始执行。

中专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常规要求: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45分前离开、7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45分前离开、晚上7点45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宿舍全部成员一同给予处罚。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及各室长每天早上7点25分至7点50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各宿舍一名值日生在宿舍内等待检查,将发现问题记录同时反映给各宿舍值日人员并且每天公布检查结果。

三、奖励和处罚方法:(宿舍内务检查每天每间宿舍分为优、中、差三个等级,优为5分,中为3分,差为0分)

1、单间宿舍周评:“优”23分(含23分)以上,“良”20—22分,“中”17—19分,“差”17分以下。

2、单间宿舍月评:“优”平均分在22分(含22)以上,并且每周得分须在21分

(含21)以上,“差”平均在17分以下。按月评出文明宿舍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鼓励。

3、班级平均分(班级所有宿舍的每天得分相加后的平均值):“优”22分(含22)以上,“良”20—21.9分,“中”17—19.9分,“差”17分以下。根据班级平均分所属的等级按量化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分或扣分。

四、宿舍检查标准

1、地面:(包括前阳台及过道)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干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窗台及窗缝无灰尘,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牙缸摆放在洗漱台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8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后阳台及水桶:清洁,无痰迹、污迹、果壳、废物等;水桶摆放成一条线。

7、衣物晾晒和衣柜:外面一条链挂衣服,并且上衣和裤子分开挂,里面的一条链子挂毛巾、内衣等;禁止私接乱接线来乱挂衣物;禁止室内挂衣物(若遇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衣柜顶上统一排放放行李箱,并且衣柜排放不能挡着窗。

8、垃圾桶和卫生工具 :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 :马桶洁白干挣,无异味;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五、 宿舍内务评分方法:

1、在不合格项目下打“×”,很差项目下打“××”,特别问题在背面说明。

2、没有×或一个×评定为“优”,两个×或三个×评定为“中”,三个×以上评定为“差”。

3、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的当日卫生成绩为差:

(1)有未叠被子、蚊帐现象;

(2)宿舍所管辖有区域内有烟头或槟榔汁;

(3)在宿舍私拉电线或破坏公物;

(4)锁门或除一名宿舍值日生外还有其他同学滞留宿舍。

生活老师职责:

一、日常工作职责

1、保证24小时在岗,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不擅自离岗、串岗,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安排好人员代班。

2、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并做好卫生评分。检查卫生时,关掉公共区域电灯。做好值班记录。

3、早、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4、按照宿舍检查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反馈,上交教导处,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

5、服从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6、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并做好安全工作。宿舍非开放时间里,除学校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进入。

7、晚休前,组织各楼层长对所有宿舍进行“晚点名”。

8、熄灯后,组织各楼层长对内部各楼层巡视,检查,管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问题处理同时上报值班领导。最后锁上大门,管好钥匙。锁门后,夜间无特殊情况做到不开门。

9、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楼梯灯、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10、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防偷、防火、防电(触电等)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随时对宿舍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

学生楼层长职责

1.宿舍各楼层分别确定1—2名层长,由学生干部担任,实行层长负责制。

2.负责本楼层各宿舍的安全、纪律等相关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本楼层同学按时、按要求晚休。每晚21:55开始检查,若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值班生活老师。

4.每天晚休前(21:55),收集汇总本楼层各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并报告值班老师。每晚熄灯后协助值日教师督察本楼层各宿舍的`纪律情况。

对住宿学生的要求:

1、 住宿学生应当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宿舍管-理-员(楼层长)等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2、住宿生晚上按时进宿舍(21:50前),按时洗簌完毕,上床休息(21:55)。

2、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批准。

3、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住宿生在学校要求住宿的时间内,不得无故夜不归宿。

4、住宿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洗漱、打扑克、打电话、玩手机等。

5、宿舍内不准打架、斗殴、聚众哄闹、酗酒、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从事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6、不准向窗外泼水,掷杂物。

7、爱护和保管好宿舍公共财物。

8、宿舍内禁止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煤油炉、充电器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器具和使用蜡烛等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物品,不准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在校住宿的各种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扣2分/人次。

1、不按指定房间和床位就寝的,并床等。

2、熄灯后不按规定时间就寝,在宿舍、走廊内大声叫喊、起哄、唱歌、打电话、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

3、拒绝管-理-员进入查房。

4、不按规定参加早锻炼,无故在宿舍内滞留。上课时间未经老师允许进入宿舍。

5、在宿舍内乱拉铁丝、绳子、点蜡烛等。

6、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

7、往楼下乱扔杂物、乱倒污水、吐痰、在宿舍非厕所处便溺者。

8、不注意公共道德在墙面、桌面乱涂乱刻或在公共建筑物上踢脚印、按手印、钉钉子或任意张贴字画、标语、广告者。

9、不按要求整理床铺,打扫宿舍室内卫生。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并扣4分/人次

1、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情节较重。

2、不接受教育,不服从生活老师或楼层长管理。

3、离校、离家出走,男女生不雅交往行为者。

4、未经班主任、生活老师或辅导老师同意私自在外留宿或私带他人进宿舍。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过以上处分。扣6分/人次

1、 带入管制工具、有毒、易爆等危险品,严重威胁到自己或

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或者已造成不良后果。

2、私接电灯、插座,违章使用电水壶、电热水袋、电热毯等电器,玩火。

3、宿舍内打架斗殴,情节较重者、有偷窃行为等,在宿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敲诈、勒索、抢劫他人财物者。

5、翻看、传播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6、严重破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

7、顶撞、谩骂、威胁老师,甚至有动手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不改正者。

8、连续多次违反学生寄宿生管理规定,累计超过6分,取消住宿资格。

一. 宿舍内务:

上下床搭档专门负责卫生、水电、门窗、内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舍长监督管理工作包括:1、安排并提醒当日值日生、检查当日宿舍卫生; 2、离开宿舍前检查水龙头有没有拧紧,门窗有没有锁紧; 3、保证宿舍卫生、水电、门窗、内务不被扣分; 4、写下每天的工作记录,并按时交给班主任检查。

二.扣分制度:

宿舍当日被扣分了,当日值日生扣双倍的分数,监督工作人员扣相同的分数

三.值日生安排方法:

舍长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外,剩下10的位同学按入门口右边上下床两人的顺序轮流值日;监督工作人员三周内不用做宿舍值日工作。

四.宿舍纪律:

值日内容:内务整理(床上,柜子洗刷具摆放等)拖地扫地垃圾清理风扇清理本宿舍门口垃圾清理(水电门窗检查工作)

五.维持纪律组安排:(星期一,下星期继续上周的)

例如:502周一林小渺陈冬怡(宿舍入门右上下铺为一组)组长:林小渺

注:1、保证宿舍卫生、水电、门窗、内务不被扣分。(例如:值日生忘记或因其它情况未

2、舍长定期每周向班主任报告情况,如果遇到两人都不能处理问题及时找班主任。

3、一切扣分全部计算在学校规定的德育分上,直接写入学生个人的期末总评。

1、住宿学生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2、未经学校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发现留宿他人者,将严肃处理。

3、非住宿生不准擅自进入宿舍。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早晨7:00之前必须离开宿舍,中午14:00关闭宿舍大门,下午18:20关闭宿舍大门,晚自习后21:00关闭宿舍大门,开始查房,22:00宿舍熄灯。熄灯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喧哗、叫嚷、打架。

5、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睡觉。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宿舍内外、走廊的卫生。每人整理好自己的床位,保持室内、室外整洁。不准将垃圾丢往窗外和丢入卫生间,保持排污管畅通。

6、爱护宿舍内所有公共财物,如水龙头、门窗等。宿舍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私自乱拉电线和使用热得快的等电器,严禁学生爬楼上网,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学籍。提高警惕,人人重视并积极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宿舍一定要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有事应及时向宿管员或班主任汇报。

8、熄灯后,凡是玩手机者,一经发现一律没收,放假归还。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看不健康书籍、打架,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上下楼梯不准推搡。要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在宿舍、楼道进行各类体育活动。

11、周末晚间外出必须在晚上9:00以前返回宿舍,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住宿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12、各宿舍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所管,公物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若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则宿舍成员集体负责。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班级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二章 卫生要求

第三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四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五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三章 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1. 一月中3次或三次以上周四97.5分的宿舍奖励舍费20元;

2. 周四卫生检查分数低于95分的,罚款(宿舍长:10元 其

余舍员一人5块);罚款两次,并参加义务劳动;三次或三次以上低于95分的,罚款3次或四次的宿舍,负责近期的主题班会以及之后的班会总结(总结须合格)

3. 宿舍制定值日表格(来生活委员处领取并填写,一月上交一次)

4. 如被评上黄牌宿舍,罚款(宿舍总共50)

星级宿舍获得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宿舍分别奖励20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第四章 增强交流

为增进班级各民族同学的学习交流,形成一个互帮互助,互相学习的良好关系氛围,现制定以下制度,由各个宿舍长负责带领执行。

1 在节假日期间,各宿舍有宿舍长带领各宿舍之间互相问候,参观宿舍。

2有同学生日时,可由宿舍长代表互相庆祝。

3参观宿舍卫生较好的宿舍,互相学习,互相交流。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由生活委员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23日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一)、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二)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空气新鲜: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7、卫生区: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8、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天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8、根据积分情况,每周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为了强化我校学生公寓管理,确保我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增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班级的团结及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更好地了解班级同学的生活,以便有利于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当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老师参与宿舍管理,是课堂教育的延伸,班主任教师不仅运用自己的知识去教育学生,而且还可进一步通过自己人格力量影响学生,从而充分的实现在管理中育人这一目的。班主任来宿舍参与管理,通过与学生的交谈、沟通,进一步发现学生思想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一些错误的思想、观点,及时的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健康的价值观阳光的心态。

二、 工作形式

1、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经常关心住宿生的表现。

2、工作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午休期间,午休的前两周班主任每天都要到本班宿舍查看一下,安抚学生午休,了解学生午休状况,以后每周至少到宿舍去两次了解学生住宿情况,每少1次扣0.1分。

3、班主任每周必须对本班住宿生的管制刀具、吸烟、危爆物品、手机等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存档。不按时查看的每次扣0.1分。

4、积极参与宿管处组织的活动,例如大扫除、纪律卫生评比、

征文、《家庭之声》投稿等。视情况扣分,活动不参加每次扣0.5分。

5、及时准确报送缺席日报,否则每次扣0.1分。

6.班主任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否则每次扣0.2分。

三、 工作职责

4、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好的学生、学习上困难的学生、受过处分的学生、有打架斗殴历史的学生等学生群体,要用情感体验、个性投入、心理咨询等手段及时分析情况,采取有利措施。

四、 工作考核

1.通过工作记录表对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工作进行考勤。

2.坚持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学生的问卷

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把该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一部分,在30分的班级管理百分赛中,班主任的表现占5分,其余的纪律卫生占25分。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宿舍纪律扣分

1、9:10-9:30,值班人员点名时,无故不在者,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9:30后在宿舍说话、吵闹、亮灯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2分。

4、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5、攀爬铁丝网、护栏、围墙,每人次扣5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停课处理,直至劝退.

6、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8、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9、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14、把cd、手机等电器带入宿舍者,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并归还给家长。

15、故意破坏门窗、床、电源开关等公物者,由校评估加倍赔偿,并扣处所在班级相应积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5、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量化考核范围。

2、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天上午检查,结果以量化学生会考核标准计分。

台前县打渔陈中学

2016.9.12

寝室管理制度小学生

1、爱护公物。不损坏宿舍内的床、床板、墙壁、灯、开关、门窗、玻璃,不在墙上涂画。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2、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宿舍,每天至少两次(早饭后一次,晚饭后一次)。每天起床要叠好被子摆成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洗脸毛巾要晾成一条线。饭后要洗碗并摆放整齐。经常换洗衣被。

3、按时作息。准时熄灯,按时起床,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熄灯钟响立即睡觉,不得讲话,起床钟不响不准起床。睡觉后如有特殊情况进出宿舍要轻走,轻开关门。

4、不准带火种、刀具进入宿舍,宿舍内不准点蜡烛。

5、非本宿舍人员不准留宿,特殊情况家长来住,要向值周老师汇报。本宿舍成员不来住要向值周老师或班主任请假。男生不随便出入女生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床位。遇事要向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汇报。

6、不在宿舍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拍球,不做危险性游戏。

7、每位宿舍成员必须听从宿舍长的安排。宿舍长要配合值周老师管理好本宿舍。团结同学,为人处事要文明礼貌,对领导、老师、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

8、周末回家,宿舍长必须关好门窗方可离校。

2012年3月1日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各宿舍都设有学生签到表,每晚在到达宿舍后都要先签到。

2、住宿生在晚餐就餐前先带作业到指定班级学习,听到指令后方在教师带领下去就餐。

3、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中午不得回宿舍,晚上按时入睡。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看书、说笑、吃喝等,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4、睡觉前注意关闭窗户,早上起床后要及时开窗通风。

5、爱护宿舍的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6、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7、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8、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睡,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物品。

9、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由其监护人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要将请假信息报告给带班干部,返校后主动销假。

10、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热水安全。

12、住宿学生必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前不吃零食,进卫生间轻声慢步。

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以宿舍为单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的依据。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叠整齐,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卫生间内以保持卫生间干净整齐。

9、住宿生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违者严肃批评。

三、宿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宿舍长。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宿舍。

2、宿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等工作。

3、宿舍长对本宿舍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xxx-xx小学

2011年9月

一、政教处、值班教师、班主任加强寄宿生的用电、用火及其它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二、在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以免引发用电事故。

三、宿舍内禁止带入火源,以免引发火灾。

四、凡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宿舍生活教师或行政值班人员。

五、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有必要出校门,需得到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开具出门证明方可。

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学生在宿舍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宿舍生活教师或行政值班人员,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九、寄宿生在校期间突发急病、出现意外,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宿舍生活老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救治,学生出院后,按医嘱要求,需要全休的,一律回家休养,不得滞留学校。

十、寄宿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将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及时报告宿舍生活教师、班主任。

十一、寄宿生平时不允许携带手机。

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6、住校生有盗窃行为。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5、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6、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7、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二条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三条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四条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五条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六条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七条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八条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九条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十条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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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寝室内务管理要做到“四整齐”、“五清洁”。具体要求为:。

1、床位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按“朝门口”的位置排放,枕头放在被子上方,被子和枕头摆放整齐;叠起的被子、毯子及垫被要拉平整,不能起皱;床上不准堆放书籍、衣服及其它杂物。

2、床位整齐,床下不得堆入杂物。

3、厨内物品要统一摆放整齐,厨门平时关闭。

1、地面洁:寝室由值日生每天打扫两次(早上起床后及午睡后)特别是床下容易忽视的地方要打扫干净,无积垢,打扫后(上课期间)纸篓里不能留有垃圾,地面须经常保持整洁,禁止出现瓜皮果壳,值日生负责宿舍全天保洁。

2、壁厨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

3、墙上洁:墙上无乱涂乱画、乱刻乱贴、无蜘蛛网,无脚印。

4、门窗洁:门窗要经常擦洗,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脚印;窗台无杂物。

5、门口、走廊洁:无果皮、纸屑。

敲打、拉绳、粘贴。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寝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行为准则。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1.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坚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俭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一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二条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三条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四条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五条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六条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七条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八条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九条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十条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积极、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行政部

2011年11月7日

为了统一规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顺畅进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含试用期内或公司临时聘用的)员工,非xx籍、距离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标准

2.1公司高级管理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层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宿舍作为宿舍,配备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配套厨卫、网络、桌椅、衣柜、双人床,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2 部门经理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经理级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精装一居室(或一间房)作为宿舍,配备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配套厨卫、网络、桌椅、衣柜、双人床,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3 部门主管级别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级管理者,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或三居室宿舍进行合租(每人一间房),配备相关家电(视租赁情况而定),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4 员工

对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员工,公司提供县城内1套精装两居室或三居室宿舍进行合租(每人一个床位),配备相关家电(视租赁情况而定),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2.5倒班员工

考虑倒班员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问题,公司提供暂时住宿。房租费、取暖费、中介费、物业费、网络宽带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及燃气费公司全额提供。

3、住宿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员工住宿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其真实性,副总经理审拟,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专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时,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交纳房屋保障金。退宿时,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公司全额退还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搬迁、拆改和变卖,不得损坏和丢缺。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责任由所住宿舍的员工承担。宿舍配套设施损坏由所住宿舍人员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设施丢失由所住宿舍人员自行赔偿。

4.3个人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如有纠纷,自行处理。视情节轻重可上报办公室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4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合理利用资源、爱护房屋、保持原状、注意防火防盗。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设施的损坏、损毁,人身伤害、伤亡,由员工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如不能接受此条款,可以放弃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

4.6 公司宿舍必须是公司员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给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员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更换。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

4.7针对员工宿舍的水电气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每个宿舍指定专人与办公室对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实报实销,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标准,超出金额由员工自行承担。

4.8对于合租的宿舍,房间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由员工自行协商解决。

4.9所有住宿人员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无杂物。

4.10宿舍内一律禁止饲养宠物及家禽,不得随意张贴字画及钉物品,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

4.11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打架、斗殴、赌博、嫖娼、偷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4.12 暂时住宿的倒班员工,需提前半天提交住宿申请,部门经理核实真实性后,办公室发放临时住宿钥匙。住宿时,保持室内卫生;住宿后,保持宿舍原状。

4.13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4.14 处罚规定。违反以上条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取消住宿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5、附则

(一)根据xxx实际情况,经公司同意xxx办公室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xxx办公室。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

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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