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文明进步的象征,它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不同类型的组织都有适用于自身的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放射科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2、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推荐摄片检查。
3、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4、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6、暗室持续整洁干燥不漏光。
7、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8、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9、各种造影务必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10、精神病人检查时,务必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11、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2、下班前关掉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3、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14、持续片子但是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下班前要检查关掉机房所有电器。
2、暗室工作时除恒温器外,关掉窗和红灯。
3、下班前办公室门窗和水电需关掉。
4、工作人员和检查病人严禁在机房和暗室吸烟。
5、指定专人作好安全记录。
1、住院病人借片时,由临床医生填写借片单,片子及时归还。
2、外借摄片,有关人员须填写借片单,并经医务科批准,要求期限内归还。每张照片付押金。
3、职工借片须填写好借片单,阅毕须及时归还。
1、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导管室,进入人员务必戴口罩戴帽子换鞋更衣。
2、连台手术时,医护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器械台用消毒液消毒,并作空气消毒。
3、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4、务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定,术中应注意自己及他人有无违反无菌操作,并及时纠正,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5、加强不界定器械的消毒,应按照去污清洁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6、浸泡消毒的容器上应标明消毒液更换时间,并定期更换,每日监测浓度。
7、坚持清洁卫生制度,每一天紫外线消毒一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详细了解申请检查病人病情和检查目的,根据不同要求准确预约。
2、复诊病人,须查找其初诊检查资料,与复诊资料对照诊断。
3、为便于查询,登记时需注意资料准确、完整,同时务必注意避免同姓或同音者错号、重号。
4、按日期分类保管好各类检查申请单。
5、影像资料刻录入光盘后,将光盘按时间排列保管,注意避免光盘损伤。
6、病人取片时注意核对、签字,避免发错片。
7、院内借片需经病人经治医生签字,病人借片需本院医务科加章同意,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8、每月初将上月工作量统计后上交科主任,以便科主任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动态。
9、对各种查询需尽力做好解释工作,热情对待病人。
医疗放射管理制度
(一)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科各个部门(包括普通x线诊断、ct、mri、介入治疗等)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可分设副主任或组长协助科主任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能够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
(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项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一)根据疾病摄影要求和病人体形正确划价,若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技师。
(二)严格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收费标准等项目,并登记记录或将所有资料输入电脑。
(三)为首诊病人编写新号码,为复诊病人查找老号码或按序列编号。
(四)对申请造影检查患者,详细交代检查前准备事项。
(五)坚守岗位,主动、热情、耐心接待前来检查的患者,有问必答,树立放射科良好的窗口形象。
(一)x线片、x线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存档光盘等资料要保存15年。影像资料要双备份保存。
(二)x线检查资料要有专门储藏场地,专人负责,保证资料完整,不得遗失、破损。
(三)即时查找,明确去向。
(四)每天整理、汇总、归类。
(五)遇有借阅,要办理好借片手续。定期催还,如遇遗失及时落实责任,作好记录。
(一)借取存档片由登记室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取。
(二)急诊借片:根据急诊室要求,急诊病人拍片后,可先借片,后写报告。
(三)平诊借片:借片需由借片医生开具借片条后至登记室借取;外借片需由借片人出具借条,留下借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
(一)每日上班后应先开机、开空调。检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状态下检查病人。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也应记录。
(二)进行x线检查前,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会诊单,检查号码是否准确,严防错号、重号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生或上级技师,或与临床取得联系。
(三)摄影操作时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病人或怀疑脊椎骨折病人应有临床医生陪同,协助移动病人和摆位,以免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四)病人检查结束后,应填写曝光条件、日期,特殊摄影应记录摄影体位,最后签名。
(五)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保持机房内整洁,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一)每天早晨清洁暗室、洗片机、打印机,检查自来水、红灯,备足胶片。
(二)检查、清洁洗片机和打印机各部分结构,检查运转情况,包括循环、补液、显影和干燥温度。
(三)洗片机工作前先走废片数张,并记录走片时间是否正常。打印机每天工作前先reset,确定情况正常再进行日常工作,并装满胶片。
(四)定期检查、清洁暗盒有无破损、污迹,并做好记录。
(五)暗室工作人员应随时关灯,非暗室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六)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源、水源、空调、洗片机和打印机等,并做好桌面卫生保洁工作。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ct值校正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一经查处,严惩不怠。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参照磁共振安全注意事项)。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线圈等mr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匀场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dsa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持证上岗。
(三)技术操作参数,如造影程序、对比剂总量、每秒流量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操作,由技师记录。
(四)dsa机未经操作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五)dsa机每周保养一次,做到干净、清洁、卫生。
(六)导管室按照无菌操作原则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条例,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七)进入导管室见习、参观人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房间内不得随意游走和出入。
(八)入室人员均需戴口罩、帽子、穿白大衣、室内套鞋套或室内鞋。
(一)设立专门的读片室。
(二)每天上午科主任带领全科医生、进修、实习医生进行读片。
(三)值班医师准备读片内容,挑选疑难的、典型的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并收集这些病例的病史及各种影像检查信息。
(四)读片时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分析影像,得出初步结论,并提出需解决的或存在的疑问,上级医师进一步分析病例,综合各种影像信息,相互印证,做出最终结论。
(五)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果。
(一)定期举行疑难读片讨论或每天综合读片时选取疑难病例,展开科室内讨论。
(二)定期或不定期与相关科室联合读片。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的读片,准备读片内容并负责联系相关科室的读片。
(三)重大疑难介入手术病例多科室联合读片,制订最佳手术方案,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专人负责记录疑难读片结果。
(一)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疾病的手术病例追查并作记录,或每周安排人员负责手术病例的追查。
(二)登记疑难病例定期安排医师进行手术或临床随访。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手术随访结果讨论,每年至少6次。
(四)定期统计影像诊断的正确率。
(一)设备专人负责制:每台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二)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检查装置,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每日对ct、mri进行一次水模检查。
(三)设备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和ct机开机前必先warm-up后才能工作。对于mri机,工作前先查看液氦和氦气情况,检查水冷机工作状态。
3、每日工作完成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一)执行《总则》和《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的规程。
(二)专人负责管理,术前必须穿手术衣,戴口罩、防护眼罩和帽子,按外科手术洗手规程洗手。
(三)凡规定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不可回收再用,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医用污染垃圾扔入黄色污物袋按规定统一处理。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产品,其说明书未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规定行去污染、清洗、灭菌等程序处理。
(五)每次操作后做好终末消毒处理,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燥。
(六)常规每天空气消毒一次,必要时随时消毒,并记录在册。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如不合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消毒处理。
(七)每月监测:手指、空气、消毒液、操作台、医用器材(熏蒸、浸泡)。
(八)保证新风机畅通。
(一)术前准备。
1、建立严格的病房会诊制度,严格掌握介入诊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重大疑难介入手术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制度。
2、对拟进行介入诊疗的患者,手术医师术前制定完善的诊疗方案,并详细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本次手术的目的、方法、风险,取得其同意后并签署同意书。
3、术前1-3天作好相应的术前检查,如心、肺、肝、肾功能,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对比剂过敏试验、备皮、肠道准备、禁食等工作。做好导管室器械,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准备。做好各类急救用药,抢救措施的准备。
(二)术中操作。
1、手术过程中,介入医师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化介入诊疗操作原则与技术,如无菌操作原则,熟练轻柔的操作技术。
2、介入诊疗医师对患者术中的生命体征变化及其意义须十分了解,并掌握各类危急症的急救用药和抢救措施。
3、对于重大手术或有严重心、肺合并症的患者实行介入诊疗术时应与相关临床专科医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手术。
(三)术后处理。
1、手术部位的包扎、压迫止血。
2.24小时内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
3、按法规、条例严格书写相关病历及诊疗护理记录。
4、针对各类疾病实施介入治疗术后的常规处理。
(一)非本科医技人员、严禁操作本科x光机、ct机、mri机、dsa机、洗片机等医疗设备及计算机。
(二)本科医技人员必须先了解影像设备的使用常规,遵守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影像设备。
(三)进修、实习人员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操作机器。
(四)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天上班时,必须清洁机房,清洁机器,发现故障及时与技术组联系,并向科室主任汇报。
(五)使用机器时,合上电源,开机后必须等待自检显示正常后,方可使用。机器使用完毕,严格按操作程序关机。
(六)曝光过程中,禁止改变任何参数,以防机器损坏。
(七)机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周保养维修一次,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日志及故障维修档案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控制室。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
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医疗放射管理制度精选
1、放射科放疗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人员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
2、参照国家、军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制度制定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
3、放射科放疗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监督上述制度、职责、规范的落实。
4、强化放疗室工作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5、定期进行放射科放疗室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放射科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参与能力。
6、建立医疗风险防范体制,按照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与隐患缺陷。
放射管理制度
1.各单位的放射源要指定专人保管。每月自查一次,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核查二次。
2.所有的放射源要编号,并在存源的容器上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出厂日期、出厂号、理化状态。
3.建立放射源财目,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测定日期(年、月)测定活度(毫居里)、购源日期、含源设备、所属部门、用途、借入借出记录、核查情况。
4.放射源使用完后,必须存入保险柜中,做到账物相符,检查相关指标合格后,入库消帐。
5.所使用的放射源要退役时,必须事先向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退役的原因、核素名称、活度、测量日期、购源日期、单位名称、保管人。经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处理。
1.放射性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
责任事故:指由于管理失职或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放射事故。
技术事故:指以设备质量或故障等非人为因素为主要原因的放射事故。
其他事故:指除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之外的放射事故。
2.射性事故按类别分为:
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3.发生放射事故后,肇事单位必须及时向放射性防护室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危害和影响,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4.处理放射事故时,应当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撒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5.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首先确定污染的核素、范围、水平,度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6.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肇事单位应立即报告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马上逐级上报南阳市卫生防疫站、市公安局,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破、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7.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要及时收集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并及时上报给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便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8.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模型实验、生物和物理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
9.对一次受照有效剂量当量超过0.05sv者,应给予医学检查;对一次受照剂量当量超过0.25sv者,应及时给予检查和必要的医学处理。
10.发生放射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卫生部公安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罚则酌情处理。
放射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1、核子秤是一种高效、精确的计量仪器,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设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人员在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核子秤装置必须定期巡检,主要查看其牢固性、稳定性。
4、为保证核子秤的可靠性,必须按规程规定对其进行静态、动态的校验。
5、非有资格且未接受过训练的人员绝对不能移动放射源,任何人不得在放射打开时,打开a型架上部护罩。
6、靠近放射源外罩或在维护设备时,要关闭放射源装置。
7、发生紧急事件时,不要试图进行修理、拆除或处理受损的部件。
8、无论在任何情形下,除供应商外,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1、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核子秤。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安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配置铅手套、铅眼镜、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在监测、调试维护、更换放射源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品,关闭放射源。工作完毕后,方可打开放射源封闭块。
4、靠近放射源外罩或维护设备时,要按照相关法规,相关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关闭放射源装置。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6、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查放射源泄漏情况,发现泄漏超标,应立即请专业部门处理。
7、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计量不准确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请专业部门检查是否有泄漏,不要试图进行修理,应立即远离放射源,并通知矿调度室等相关部门,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8、每天观察上位机情况,发现异常及紧急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矿调度室、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处理,并要求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到相关卫生医疗部门接受检查治疗。
放射科管理制度
1、任何患者有权要求保护个人隐私,工作人员有义务尊重和支持。
2、患者在检查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病人在进行x线检查需要暴露胸腹部时,工作人员均应尽到告知义务,向病人进行说明,以征求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得到病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
3、病人在投照胸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衣物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需给患者提供干净检查服装。
4、各检查室内做到“一室一患”,对于必须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检查的异性病人,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5、如果病人投照区有疤痕或纹身等异常形态,决不允许嘲笑和议论,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取笑病人的生理缺陷。
6、未经病人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的个人信息、病情、宗教信仰、身体缺陷、个人隐情等透露与病人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7、患者检查时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及登记资料、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严禁无关人员随意翻阅、拍照。
8、严格保管患者检查图像与报告,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报告只能由患者或其授权人员领取,或由其接诊主管医护人员领取。患者检查资料、报告未经授权严禁拍照、拷贝。
9、未经注册的医师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以及观摩学习,涉及病人隐私的,应征得病人同意。
放射管理制度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放射性管理制度
为控制辐射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并以安全方式将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降至最低,使员工意识到发现天然放射物的存在时应对人员和环境进行保护,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涉及海上放射性作业的管理。
2.1放射性:原子核自发地发生转换,并随之引起其自身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的现象。
3.1健康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3.3 各所属单位
3.3.1负责对选择的作业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进行审批和管理。
3.3.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3作业单位
依据《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制定放射性生产测试作业的方案,包括放射性物质的运输、使用和保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1放射性物质的作业要求
4.1.1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4.1.2进行测试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1.3操作、安装放射源以及这些放射源出入设备时,除放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围观,不得在设备附近停留。
4.1.4放射性物质的领、用、存、取都应有严格的登记交接记录。
4.1.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
4.2作业前准备
4.2.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向健康安全环保部门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保措施交底。
4.2.2作业前,作业方负责人还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作业监督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作业。
4.2.3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使用放射源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组织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指挥现场放射源作业。
4.2.4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交“放射性物品进场申请单”,经基层单位负责人认可后,随放射源带到作业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保存该申请单。
4.2.5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向现场负责人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交底。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6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将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以及防护措施等情况通知现场总监,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后方可进行作业。
4.2.7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还要将msds相关资料提供给现场人员。使其了解msds相关内容后,方可进行作业。
4.3 运输与存放
4.3.1 作业方应严格遵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中关于运输与存放的要求。
4.3.2 作业方陆地运输放射源时应有当地交通部门的运输许可证,往平台上运输放射源时,应申报并办理相应手续,指派专人押运,装运箱和源罐上应注有标志,如:危险物质、吊点、运输要求等。吊装时,绳套应牢固,操作应平稳,做到慢起、慢放。
4.3.3 作业现场不准长期存放放射源,如生产需要临时存放,则应经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意。
4.3.4 放射源在作业现场存放应有专用的存放装置,放射源存放应远离生活区,且不能与爆炸性物质和具有腐蚀的物质同室存放,装置上应有危险性标识。
4.4 废弃处理
对失效的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源外壳应送到国家指定的废弃机构和地点进行处理。
4.5 应急处理
4.5.1 凡放射性物质丢失或发生事故后,作业监督应立即组织保护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5.2 发生放射源事故或丢失后,作业监督与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必须逐级向上汇报。
4.6使用后管理
作业负责人提出退场申请,填写“放射性物品退场审核单”并经作业监督和现场总监签字确认后随放射源带回陆地。审核单到达陆地后经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
5.1《危险化学品处理安全管理》(hse-w-318)
5.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放射性管理制度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放射性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订本管理制度。
2.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主要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3.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换证。
4.放射产品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不得经过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
5.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科室为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必须具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6.放射性药品的采购有使用科室至少提前1周提出《放射性药品领药计划单》,药剂科采购人员复核后交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定点采购。
7.放射性药品的应存放于指定的活性实验室内,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8.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不良反应收集由核医学科负责。
9.放射性药品使用后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应分类处理,并按照国家环保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处置。
放射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执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生产、经营、销售的法律法规,保证本专业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防止环境被污染,促进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放射源以系为单位,分配专人负责放射源管理,建立单独帐本。做到帐目清楚,定期检查放射源;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应及时上报校园。如遇放射源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环保部门。
二.放射源应保存在保险柜内。对于同位素中子源采用专门的屏蔽装置进行屏蔽。源室设置防盗门。
三.使用镊子等夹持工具取放射源,任何状况下都不允许直接用手接触放射源。
四.借用放射源规定:
(一)借用放射源要进行登记。
(二)教师、研究生使用放射源不能当天归还者,应配合放射源管理员定期检查。研究生需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本科生不能借用放射源,如需用放射源,由指导教师借用。
(三)未经核工程与核技术系书面批准,不得将放射源借给系外、研究室外人员。
3、制定发生放射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4、是否设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如标志牌、指示灯等;
5、是否配有相应的监测和报警仪器,并定期测量;6、是否配有专门的保险柜,并由专人管理并建帐;7、是否配有灭火器。一次性借入超多放射源的还需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对贴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才允许借出放射源。同时,借出单位放射安全管理员应设立借入/借出放射源登记本,并做详细登记。
(五)所借用的放射源由借用人管理,专门地点使用,保存在保险柜内,用毕应立即归还。
(六)对借出及归还的放射性物品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入库销帐。
(七)借出的放射源不能转借他人。
(八)如需再借放射源者,需要先归还或续借已借放射源。
六.工作人员离开源室时,务必做到人走断电、锁门、防止火灾和被盗。
1.库区要持续卫生清洁,经常打扫。
2.废旧的物品(不是放射源)要及时清理,不乱堆放。
3.放射性废物要严格按放射性三废处置。
八.严禁在源室内饮食,吸烟,存放食物。
九.所有出源室的物品,包括垃圾,都务必测量并有记录。
放射源管理制度
为防止核子称放射性计量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危害,提高广大员工自身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预防观念,制定此制度。
一、使用核子称的车间领导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要制定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安全管理职责要落实到人头,每个班组要明确一名组长负责安全预防管理。
二、车间和工段,班组要经常加强核放射对人体健康危害的思想教育,遵守管理制度,提高自身保护潜力。
三、使用单位要成立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
四、安放核放射的部位要有科学的防护措施,并挂警示标志。停产停工期间要放立专门警示标志。
五、安放核放射性的部位,严禁人员靠近和距离射源5m内禁止人员停留。
六、核子称和放射源部位维修时公司要透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非技术人员不准操作和动用放射源。
七、在放射源5m内检修设备时,人员有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或穿防护服,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下进行。
八、严禁在放射源的部位乱堆乱放物品。
九、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检查,发生防护等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解决。
十、当班岗位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当班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隐患或放射源丢失及损坏要及时向安全科及公司领导报告。
十一、对无视放射源管理,私自动用放射器的或损坏放射源防护装置的将给予1200元以上1元以下罚款,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的将从重处罚或依法追究法律职责。
放射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持续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务必有国家统一编号。
二、机构管理与操作人员培训。
1、放射源使用单位,要设立放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管理与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获得上岗证书。每年进行辐射安全方面的环保专业培训,资料为:辐射安全知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职责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职责制。
4、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要落实到职责人。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放射源使用和贮存的安全防护要求。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并设置放射安全禁区黄线,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3、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4、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5、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
五、放射源安全报告与放射检测。
1、放射源统一编号报告,在放射源到公司后,将填写源编号的申购表报保卫部备案。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保卫部报告,并同时报当地公安部门。
3、对使用部门进行年度检测,资料为:
(1)放射安全的管理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落实状况。
(2)放射源使用、登记记录。
(3)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和回收证明。
(4)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状况。
(6)辐射屏蔽、剂量测量、报警、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检查。
(7)核定放射源周围环境的放射性监测数据。
七、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九、本管理制度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