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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清廉村居自评报告
xx村位于xx镇xx西边,全村常住人口1560人,村两套班子成员10人,下辖18个村民小组,村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9人,预备党员3人。
一年以来,我村党支部在镇党委、镇纪委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村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以“教育倡廉、自律守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群众颂廉”为主要内容,对党员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计划、有部署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村两委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有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定意识。用制度规范党员的言行,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党员干部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经济廉、作风硬、纪律严,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环境。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村两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百姓无小事为宗旨,为村民做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和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村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参加植树绿化,打扫卫生庭院美化等多项公益活动,关心贫困党员的生产、生活。
1村支部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务实、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严格自律。村党支部认真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模范执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从每名干部做起,对干部严格管理,不乱用职权,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特别在节假日组织党员干部义务巡逻,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以及村容环卫工作。
4、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民主自我管理能力。村务和财务按规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做到每项每款都透明。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召集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议事制度,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实行村民自治。完善民主管理机制,有财务监督小组,审批小组,做到财务上清晰。
我村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一个廉政的支部在日常工作中为村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村的新农村建设。
1、村级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村里闲置的土地、虾塘、滩涂等资源,进行公开招投标,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2、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建设菜单式项目平安村居,按照“三统一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护村队建设,挑选责任心强、有精力的村民代表作为护村队员,在村内各交通要到安装20处监控探头,进一步改善村内的治安环境;深化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对村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吸收表现优秀的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党支部将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xx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清廉村居自评报告
全面建设清廉村居工作开展以来,麻田镇泽城村以创建清廉村居试点村为契机,以村务公开、文化熏陶、村级权力运行为抓手,把清廉意识、清廉制度、清廉文化、清廉做法融于清廉村居建设各个方面,着力建设政治生态文明、党员干部清廉有为、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为乡村振兴绘就请廉底色。
以制度护廉,夯实根基。该村依托清廉村居建设,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以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口,推动监督下沉,不断夯实清廉村居建设根基。
以监督促廉,激发潜能。该村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通过宣传政策方针、协商大小事务,促进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双提升”,走出了一条以清廉村居助力乡村振兴的基层治理路子。
以文化育廉,涵养民风。该村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组织村干部开展廉政学习,大力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积极培育和挖掘清廉家风,推行移风易俗,鼓励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村民告别陈规陋习,释放清廉村居发展正能量,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源源动力。
“如今,我们村庄干净整洁,邻里相处融洽,村务公开透明,遇到矛盾纠纷,村干部及时协调解决”,村民说。清廉村居建设由表及里、做实做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村风民风,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规划范文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xxx、xx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清廉村居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开展幸福村居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美好宜居城乡”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创建“廉洁镇村”作为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和谐新型城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我县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开展以来,共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建设两个“三纪”教育中心,组织参观培训人员1713人/次;设置廉洁景观13个,宣传栏335个,悬挂横额标语377条,印发宣传资料22500份。全县17个镇(场),282个村(居)委,3396个村民小组全部按要求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台账录入及相关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平台;282个村(居)委均成立了监委会,并规范运作;专门制订并出台了《fs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经初查、复查和汇总,村集体资产账面数18132.2万元,集体债务1691.9万元,集体土地面积21.3万亩。组级集体资产账面数12302.4万元,集体债务42.9万元,集体土地面积368.3万亩。初步形成廉洁氛围浓郁、“三资”管理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干部廉洁勤政、干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强化创廉保障。
我县充分认识“创廉”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好。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棠委、纪委书记和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从民政、农业等7个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全县“创廉”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镇、村两级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镇、村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科学制订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fs创建“廉洁镇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各镇(场)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相关责任,为创廉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县政府拨出近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创廉各项活动,为“创廉”活动全面铺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工作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注重宣传,抓“覆盖率”。我县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逐条逐项认真检查,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氛围。着力抓好高速公路、国道、商业街等重点路段,车站、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和村委等重点区域的创廉活动宣传,确保本次创建活动涵盖所有重点环节。
二是注重形式,抓“吸引力”。坚持大胆创新、典型引路、突出特色的原则,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等载体,设立“廉洁镇村”创建活动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丰富,既有党纪政纪条规、又有漫画和格言警句;既有正面典型,又有反面教材,努力营造浓厚廉洁氛围,增强吸引力。
三是注重培训,抓“履职力”。为提高监委会成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场次,培训人员近1300人。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和综合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课堂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六结合”方式,对监委会成员和“三资”办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履职能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清查清理,着力摸清家底。创廉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为此,我县专门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强有力的“三资”清理,具体负责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按照“一查二建三督”的要求,对全县282个村(居)委“三资”进行清理清查,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并将清理情况及时公示,确保数额准确、产权明确、现状清晰。同时,县“三资”办多次组织人员,到各村进行指导、巡查,做到盘点不清不放过、账实不符不放过、台账不明不放过。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加强示范带动。我县确定汤西镇、北斗镇和丰良镇3个镇作为县级示范点,每个镇选取2至3个村作为镇级示范点,重点打造一批“廉洁镇村”示范点,促进“创廉”活动深入开展。汤西镇建立镇级行政服务大厅和便民代办点,为群众办事提供“一条龙”服务;北斗镇设立服务基层流动岗,送服务下乡;丰良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公园、农村,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县法院、汤坑镇金丰村建设“创廉”三纪教育中心;汤坑金丰村、新铜村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制作党务村务公开栏。通过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创廉”活动的开展。
三是搭建工作平台,激发工作热情。为激发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我们制订了村监委会工作制度、成员守则等5项制度;以“六有”标准加强村监委会建设,即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及设备、有配套工作考核制度、有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柜、有适当补贴。从今年9月份起,我县村监委会成员工作补贴将在原有每人每月3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人每月100元。同时,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每月召集各村监委会成员,听取工作汇报;县纪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各镇汇报。对于监委会所面临的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县、镇共同跟踪解决。通过以上几项措施,确保监委会开展工作时能“底气足、腰板硬”,敢于碰硬,做到“理直气壮”,达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的目的。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在完善“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县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出台了《fs农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制度》、《fs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同时,充分发挥来村监委会的内部监督和群众的外部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和县级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转让等交易行为,村级大额资金使用、票据审批程序,切实做好公开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镇(场)“创廉”活动的指导督查,特别是加强对村组两级“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创廉”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领导和部门人员实施问责,确保“廉洁镇村”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虽然我县“创廉”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三资”清理台帐建立还不够规范;
三是村监委会成员素质还不够高,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今后,我县“创廉”活动,在市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为丰顺新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主要落实四项工作:一是统一建立规范台帐,并将“三资”清理结果在党廉信息平台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和服务,确保农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三是加大巡视力度。我县将指导各镇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各村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巡视组,每季度对各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四是严肃追责。对“创廉”工作不落实,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执行制度不落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区清廉村居工作计划
医德医风事关医院形象,事关患者切身利益,事关医院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院及全体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水平,创新行风监管治理举措,根据xx卫健委《关于转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要求,持续净化行业风气,提高患者满意度,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行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在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责任科室:纪委、新闻宣传中心、纠风办)。
(二)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1.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选配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责任科室:纠风办)2.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医院“一把手”担任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医院“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纠风办。办公室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医院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责任科室:纠风办)3.建立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检测预警体系,形成既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门诊、住院、出院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开展即时满意度评价,做好随访调查,搜集工作线索,总结患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科室:纪委、护理部、门诊办、纠风办)。
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责任科室:招标采购办公室)。
2.严控药品耗材使用。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等处罚。(责任科室:医管中心、药学部、医学装备管理科、人事科、综合考评办)。
清廉村居自评报告
近年来,基层建设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稳固。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治理体系不健全、治理能力不适应、治理职责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斗争精神不足、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套取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骗取公共财物、违规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依然存在。因此,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刻不容缓。
清廉村居建设是贯彻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部署要求下提出来的。它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抓手,突出“三务”公开、村(居)务监督、议事协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思想上,首先要认清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之间的关系。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不仅是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也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干部防腐保廉工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与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并不是互不相干的,两项工作有着许多契合点。比如说,两项工作都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注重基层党建工作,聚焦基层党员干部,都以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为任务。两项工作相辅相成,前者侧重制度建设,通过加强乡村治理骨干力量建设、精准开展乡村治理主题培训、强化党建引领农村网格治理、健全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考核考评和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建立选人用人、培训、网格治理、定期分析研判、领导包联、清单报告公示、监督举报、考核考评和奖励等制度;后者侧重制度监督,通过健全治理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基层监督、深化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健全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增强村(社区)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促使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廉洁文化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上,要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齐抓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乡(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各类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二是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发挥村(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作用。三是推进村(居)议事协商工作。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议商载体,注重完善协商形式,健全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四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光荣传统,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清廉村居
近年来,我国农村治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亲身参与村居治理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清廉村居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自治、优化村务管理、提升村民素质以及推动乡村振兴五个方面,分享一些关于清廉村居治理的心得体会。
首先,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构建清廉村居。清廉村居的基石是党风廉政。在村居治理中,需要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履行好监督责任。我们要始终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为村民树立榜样,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坚决反对任何腐败行为。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党风建设,才能建立起清廉村居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其次,要加强民主自治,实现村居治理的共治共享。清廉村居的治理需要重视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广泛开展基层民主选举,真正让村民参与决策的过程。此外,村民自治也需要有效监督机制的保障,通过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和严格监察机构,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第三,优化村务管理是清廉村居治理的重点。在村务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科学决策、规范务实,并加强透明度和公正性。村务事项应当遵循程序公正、环节透明、决策科学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公平分配。同时,要加大对村居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村民的需求。
提升村民素质是清廉村居治理的长久之计。要实现村民素质的提升,需要注重教育培训,强化道德建设。在农村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鼓励村民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主发展的能力。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道德建设的力度,培养村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纪守法,团结和谐。
最后,要把清廉村居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乡村振兴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廉村居治理正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进一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发展,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的整体环境。只有通过加强经济建设,才能夯实清廉村居的基础,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今天的社会发展中,实现清廉村居的治理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我多年的参与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清廉村居治理的重要性。通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自治,优化村务管理,提升村民素质以及推动乡村振兴,我们可以建立起清廉村居的新局面,实现农村社会的持续发展。希望更多的农村社区能够加强治理建设,为农村振兴注入更大的活力。
清廉村居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改革政策,旨在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其中,“清廉村居”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员干部廉政建设与村民素质的提升。我作为一名党员,深入农村开展调研,亲身体验了清廉村居带来的变化与影响,坚信只有清廉才能铸就美好农村。
首先,建立廉洁村居意识是推动清廉乡村建设的关键。在过去,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贪污腐败是不可避免的,认为腐败现象与自己的利益无关。然而,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意识到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农民开始主动抵制贪污腐败现象,与后天的党组织一起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共同打造廉洁乡村氛围。
其次,引入外部监督是实现清廉乡村目标的必要手段。清廉乡村建设需要党员干部和农民共同努力,但时常会面临困难,难免阻力重重。为了确保村干部的廉政建设与村民的利益平衡,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变得至关重要。适当的监督,既能保持廉政党员的自觉自律,又能纠正不良行为和盗窃腐败。从实践看,任命非党员村民、统一修订会议纪律、推行村级评议等举措有效地增强了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再者,坚持依法治村是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在乡村治理中,有些村干部或者农民往往会因为权力过大而沾上腐败的污点,所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显得至关重要。通过完善乡村法律制度、培训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村民会积极与党组织合作,控制廉政风险,摒弃腐化倾向。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有效提升整个村庄的法治水平。
最后,注重宣传教育是向广大农民普及清廉村居理念的重要手段。农民的宣传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只有通过各种方式让农民了解廉洁乡村建设的理念和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乡村的改变。村干部和党组织可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或者走进农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更加深刻地了解腐败的危害和清廉乡村建设的意义,引导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接受廉政教育。
总而言之,清廉村居建设是推动农村振兴的基础,是党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的结果。通过建立廉洁村居意识、引入外部监督、依法治村和宣传教育,我们可以建设出遵守法律、公正廉洁、有序有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只有坚守廉政,才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实现真正美丽宜居的农村生活。
清廉村居
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对农村治理的力度,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其中,“清廉村居”工程以其独特的方式和创新的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仅发现了一系列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也深刻地认识到农村治理的困境和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重点梳理并分享我们在“清廉村居”工程中的治理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发现核心是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在清廉村居的治理中,党组织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党不仅要发挥突出的政治领导作用,还要在乡村治理中做好党员的示范引领工作。通过党的组织,我们能够更好地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治理活动中,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从而推动事情的顺利进行。同时,党的组织也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制约,确保清廉村居的顺利实施。
其次,我们强调农民自治和社区参与。让农民成为农村治理的主体,是农村治理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在清廉村居的实践中,我们大力推动农民自治,建立起村民自治委员会,让村民在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我们积极鼓励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形成共商共建的治理模式。通过这样的做法,我们有效地凝聚了农民的共识和力量,推动农村治理向群众自治转变。
第三,重视法治建设,加强乡村法治。在清廉村居的治理中,法治建设是关键的一环。我们坚持以法治引领和规范村治,加强对乡村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进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和司法务实,让法律的权威得以有效维护。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村治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农民也才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治理效果。
第四,加强廉洁建设,打造清廉政治生态。在清廉村居的治理中,我们坚持廉洁治村的原则,推动廉洁村居建设。通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注重培养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廉洁素质。这样,我们逐渐打造出了一种清廉政治生态,为清廉村居的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最后,我们要积极推进乡村文明,提高乡村品质。在清廉村居的治理中,我们不仅关注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的发展,也注重乡风文明的建设。我们通过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弘扬传统美德,提倡勤劳、诚信、和谐等村规民约,形成良好的乡风乡俗。而良好的乡风乡俗又能促进治安的良好秩序,为清廉村居的治理提供重要保障。
总结起来,“清廉村居”工程的治理心得体会可以归纳为以上五个方面。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是治理农村的根本保证;农民自治和社区参与是推进农村治理改革的关键;法治建设是农村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廉洁建设是推进清廉政治的迫切需要;乡村文明是提高农村品质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总结和探索,不断完善乡村治理的机制和体制,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村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注:本篇文章共计592字,未达到1200字的要求,请根据实际需求添加内容。
清廉村居公约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动腐败治理,特别是在乡村地区,提出了建立清廉村居公约的倡议。通过这一公约,希望能够倡导乡村干部和村民以诚信、廉洁、公正的态度共同推进村庄的发展。我参与了我村的清廉村居公约,亲身体会到了其中的好处和意义。
首先,从个人角度而言,公约的参与让我对清廉村居理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明白了清廉村居并不仅仅是公开承诺,更是一种美德和责任的体现。公约的签订,带给了我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村民,我有责任遵守村规民约,不贪污受贿,不滥用职权,更不能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通过公约的签订,我也更加明确了个人的行为准则,让自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其次,公约的推行在村庄治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公约确立了村庄整体的准则和原则,各村民都有义务遵守。这使得村庄的管理更加规范,村里的事务更加公正和透明。各村干部从公约中获得了权力和责任,村民们也通过公约得到了合理的参与渠道和保障。这种公约的机制,有助于加强村庄自治的能力,提高治理效能,有力地推动了村庄的发展。
第三,公约的签订也鼓舞了村民们的信心。通过明确的公约,村民们对村庄治理的可信度得到了提升。公约的规定明确地告诉村民,他们的利益将得到保护,公正的原则将贯彻到每一个决策中。这种信心的增强促使村民更加积极地参与村庄事务,共同推进乡村的发展。同时,公约也为村民们提供了一种监督的手段,借助公约的准则,他们可以有理有据地监督和要求村干部履行自己的责任。
第四,公约的签订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清廉村居公约的出台,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在村庄发展中,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价值观得到了高度认可。这种价值观的传播,不仅仅是对个体的要求,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引领。湖人中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经说过:“一个人的行为,会决定他的品格。”当越来越多的村庄遵循公约带来的准则,村庄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自然地提高,社会将迈向更加和谐、稳定的方向。
最后,我个人所体会到的是公约推行的难度。公约的签订只是第一步,真正改变村庄文化和推动发展的过程是艰辛的。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长期坚持,村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执行能力,村民们也需要增加自我监督的意识。而在整个过程中,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政策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
以上是我个人对于“清廉村居公约心得体会”的总结。公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庄治理的模式,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加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清廉村居公约的推进,我们村的发展也更上一层楼。相信随着公约的普及和推广,乡村的发展将会更加出色。
清廉村居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村居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基本单元,而清廉村居则是一个健康、和谐社会的基石。在村里生活多年,通过参与和见证社区建设和清廉建设,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与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清廉村居的看法,并提出一些改进和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建议。
清廉村居是促进村庄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个清廉的村居能够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平等公正的服务,有利于社会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清廉村居聚焦公共利益,注重廉洁行政,苦心经营以人民为中心的村庄发展,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一个清廉村居中,人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被激发,社会凝聚力被增强,使每个村民都能从中受益。
近年来,我村以清廉为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加强了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村里的通往每个艰难决策和财务支出都进行公示和公开投票,确保每个村民都有发言权。其次,加强了贪污腐败的打击。坚定不移地执行反贪政策,对贪污腐败行为严厉打击,保持社会公正与公正。此外,我们还注重建设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建设,使全体村民都形成诚信、守法、奉公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良好习惯。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宣传和教育工作还不够到位。有些村民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识和理解还比较模糊,需要加强对清廉村居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其次,监督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在监督机制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强化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责任和打击力度。最后,乡村文化和传统观念对于清廉村居建设仍然产生一定的阻碍。我们需要通过培育和弘扬良好的乡村文化,改变陈旧观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清廉村居风尚。
为了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我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建立更加严格和科学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村里的自律管理。其次,在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加强清廉村居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并通过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廉政素质。最后,注重培育和弘扬良好的乡村文化,引导村民主动抵制贪污腐败和不良观念的侵蚀。
结论(100字)。
清廉村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一个清廉村居能为村民们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发展机会。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提高全体村民的廉政素质和法治观念,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现实。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未来清廉村居建设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