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xx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二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具体组织方案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二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三
会议地点:中控楼207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
根据济宁市、邹城市扬尘治理相关要求,20xx年12月17日8:30,安全环保部组织煤管小组、营销中心、综合部、运洗车间、气化车间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对我公司现有堆场、产生扬尘场地及道路扬尘等进行排查,确定整治措施。
纪要如下:
1、煤管小组加强煤炭管理,对进厂煤炭运输车辆和厂内煤炭转运车辆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载、沿途洒落。
2、综合部对厂内各类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各道路进行限速,对出厂灰渣运输车辆要求其必须密闭运输,严禁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3、运洗车间应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特别是704a的运行管理。锅炉灰渣、气化炉渣应及时清运,避免在厂内长期存放;对渣场周围采取措施,防止滤液溢流进入路面及河道;厂区运输道路安排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理散落地面的煤炭、灰渣等物料,保持路面整洁,避免二次扬尘。对厂区内煤炭、灰渣等运输车辆进行告知,要求对出厂车辆底盘、车轮等进行清理,确保不带尘上路。对临时煤场固定式喷洒设备根部进行保温处理,防止冻裂。
4、气化车间对滤液回气化管线进行排查,确保704a滤液不溢流;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及时714渣池、703周围的灰渣清理,防止进入雨水沟或污染路面。
5、营销中心加强石灰石运输车辆管理,防止石灰石卸料过程中出现溢仓现象。
6、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加大现场扬尘治理的检查与考核力度,严格管理、考核,将扬尘治理工作与车间考核进行责任联挂。
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四
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实现“天更蓝”的目标,我局对辖区建筑、拆迁和道路建设工地的扬尘进行了集中整治。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会同区城管局、环保分局、食品卫生监督局及各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对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2个道路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治理。
一、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和2个道路建设工地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组织20余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工地进行全面巡查。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定期通报包挂工地整改进度,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施工工地扬尘工作评分表、检查情况评分表,对一周整治情况、存在主要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整治成效。整治活动开展初期,-1
场,大风天气严禁施工等。分管领导、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小组成员不定时巡查包挂工地,督促落实整改内容,确保整治标准不打折扣。
二、工作成效
在各辖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我区34个建筑工地、3个拆迁工地、2个道路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有了明显的提高。《徐州市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95%以上;工地监管率达到100%;拆迁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95%以上。期间,我局联合市建设局安监处、城建监察支队对9家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全力督促整改,目前各建筑工地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特别是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项目全长十几公里,涉及我区食品城管理处、骆驼山办事处、子房办事处、黄山办事处管理辖区,由于多部门作业,交叉施工,管理整治难度大。我局联合辖区办事处主动与市三环东路高架指挥部、市园林局、各管线施工单位等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覆盖裸土,对正在施工的部位用水马进行围挡,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积极对接
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及《关于印发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1.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7.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8.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20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20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